【摘要】近年来,我国在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是:土地收储的自有资金无法及时供应、财政部门提供的资金少、在银行或金融机构中贷款难度大,使政府不能及时有效的实施净地出让,增加了投资者的风险。
【关键词】土地收储;资金;风险
土地收储工作是一个长漫长的过程,由于资金来源少,土地收储自有资金少,银行贷款难且用款时间短,很多投资者投资的工程不仅无法正常运行,投资者也承担着风险。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应该落实对土地收储资金的管理,做出科学的计划,合理安排土地的分配和使用,使土地收储资金得到妥善利用。
一、 我国土地收储资金现状
(一) 资金来源的途径少
土地收储是为了国家可以更好的利用土地,对土地资源合理开发,有效提高土地的价值。做好土地收储工作的前提是要拥有巨额的资金,由于政府自有资金少,土地收储问题也就随之增多了。
目前,土地收储的资金基本来源主要是:国家下发给土地储备的拆迁补偿金和储备土地的相关费用;财政部门从土地收益基金中划出小额土地收储金,这些资金对于土地收储来说起不到重要作用;向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是土地收储资金的主要来源。但是,贷款金额还不能满足土地收储的融资金额,这让土地收储工作难度加大。
而对于重要的土地收储城市――松原市来说,原市土地收储的资金来源有以下三种方式:一是申请国有土地收益金。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2007年《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城市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按照土地招拍挂出让收入净收益20%的比例提取土地收益金,专项用于土地收购储备,待收储地块挂牌成交后从成本中扣还。实际工作中,受各方因素影响,该项资金很少提取。二是银行贷款。收储面积较大地块或收购存量建设用地常常涉及亿元以上资金,如此大的资金量财政根本无力解决,所以贷款融资是土地收储主要资金来源,但目前受43号文影响,贷款也难度加大。三是吸收社会资金。为破解资金需求难题,2014年,该市相关管理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吸收社会资本实施土地收购储备试点》。即与意向用者签订合作协议,由其提供全部收储资金实施收储,给予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从实际工作看,小的地块有意向用地者愿意出资,可以推动,大的地块,尤其是使用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的地块,效果不好。
(二)银行贷款难度大
土地收储所需资金数额巨大,银行贷款资金也就成为土地收储资金的一大来源,但是银行贷款存在着难以克服的问题:银行对贷款人的要求很高,政府的可信度是可以达标,但贷款人就算可以以政府的名义贷款,银行还是要考察贷款人各项条件是否合格,在对政府进行漫长的考察后,银行还要对贷款人进行考察,这让作为土地收储资金主要来源的银行贷款难度加大。并且由于银行各方面问题对资金带来的变化,投资人贷款的利率也随之变化,这对投资人产生了巨大的威胁,贷款难度系数提升,土地收储资金有限,土地收储工作受到限制,土地就无法被有效利用,这对我国土地项目的资金流动带来影响,也不利于我国土地收储工作的发展。
二、 降低收储资金风险的方法
(一)重视土地收储工作
土地收储决定着我国土地资源利用程度[1],国家应提高对土地收储工作的重视,了解土地收储的优点,为支持土地收储做出贡献。只有国家重视土地收储工作,才能让土地收储工作做得更好。但是多数土地收储工作者看不到国家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工作效率难以提升,工作业绩日趋下降,随着土地收储难度加大,很多土地收储工作人员流失,使工作无法有效运行,土地收储方融资人员少,很难达到预计的融资效果,这对土地收储工作产生巨大损失。所以,国家应该加强对土地收储的重视,在保证土地收储融资质量的前提下,提升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促进土地收储工作有效开展。
(二) 增多融资来源
在土地收储工作中,收储资金时最关键的,如果收储资金不足,收储工作的效率就不会提升,收储工作很难继续进行。虽然银行贷款可以解决部分收储资金的问题,但是银行贷款存在一定难度,银行对贷款人考察程序繁琐,影响资金使用效率,且银行贷款资金使用期限短,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处理,所以,国家应该拓宽土地收储资金来源方式使投资者不在承担巨额风险[2]。
例如:在政府机构中设立专业的土地收储资金来源,设置一些简单严格的考察计划,在实施对收储土地项目考察计划的同时,不影响土地的收购与出让,不影响土地的分配与使用,有效利用资金,还要对资金的利用呈现透明性,避免出现贪污、受贿、偷税、漏税的行为,利用方便快捷的资金投入方式,更好地开发土地;政府以对百姓发放债券的方式获得资金,加大对债券的宣传力度,使百姓正式债券交易,这样资金聚少成多,土地收储工作的进行也会顺利很多;银行贷款时政府为收储机构做担保,并鼓励商业银行参加土地收储工作,银行对国家政府的信任度高,收储机构在银行贷款会容易许多,不仅能够让收储机构在银行贷款顺利,还可以要求银行在贷款利率上做出调整,降低收储机构和投资人的风险,更好的完成土地收储工作。资金开源增多,土地收储工作效率也会提高,土地的利用得以加强,这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3]。
(三)明确土地收储目标
提高土地市场发展的效率,在政府与投资方统商的进度下,土地收储机构为其提供了有利的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市场更快的发展;使政府处于主导地位,房地产商成为被动的一方,这样政府就可以有效地调整房地产市场,控制房地产商对房产肆意加价,百姓对房价的负担减小了,政府发放的收储债券才可以有效卖出[4]。这样,既可以为百姓造福,也可以增快土地收储的工作效率。
结语:
我国的土地收储工作处于缓慢发展的情况,土地收储的效率直接影响我国资源利用的效率。所以,制定一套合理的关于土地收储的法律刻不容缓。政府应该加强对土地收储工作的宣传,使百姓重视、支持土地收储的工作。增加土地收储资金的来源极为重要,土地收储资金决定着收储工作的进行速度与质量,政府应该控制土地收储资金,使房地产市场处于平稳状态。这样,有利于收储资金的循环利用,使收储资金来源稳定,投资方不会担太大风险,收储资金不再成为土地收储方和投资者的难题。土地收储事业顺利进行的必要性有很多,最为关键的是,如果土地收储资金充足,土地就会得到充分利用,国家发展速度增快、经济实力增强,为百姓提供更优质的条件,创造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