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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遗嘱继承制度背景下的遗嘱信托法律制度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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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遗嘱继承制度背景下的遗嘱信托法律制度浅谈
时间:2016-11-24 11:49:13     小编:高淑欣

一、附义务遗嘱的局限和遗嘱信托的功能设例: 甲立下遗嘱,遗嘱中约定其遗产房屋一套先由其长子乙继承,其长子死后由甲之幼子丙继承,其幼子丙死后由其长子乙的儿子丁继承。我国研究继承法的文献对于能否通过设立此类遗嘱将遗产在代际间传承,鲜有讨论,至于能否通过遗嘱信托达到类似的目的,论者更是寥寥。遗嘱信托和遗嘱( 遗赠) 制度有相互替代的一面,但各自有其独特的制度价值。仅从逻辑上看,遗嘱信托制度应提供超越继承法的部分功能,否则,在遗嘱继承之外另设遗嘱信托制度是否有意义就成了问题。姑且不论英美法背景下遗嘱信托在程序简便、税收规避等方面的优点,一般而言,遗嘱信托制度相比于遗嘱( 含遗赠) 的优越性,至少有以下四方面体现:第一,受益人( 这里统指从遗嘱信托或遗嘱、遗赠中取得利益的人) 有时可能没有管理能力。例如,受益人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虽然有行为能力但缺乏管理财产之专业技能的人,如果直接采取遗赠或赠与的方式很可能会导致财产的散逸和浪费; 而在信托中,可以利用专业的财产管理人的技能,更好地维护受益人的利益。第二,在信托设定之时受益人可能尚未存在。遗赠虽属单方法律行为,但仍然属于有相对人的法律行为,缺乏现实存在的当事人就不可能进行直接的遗赠。一个明显的例子是: 对胎儿虽然可以遗赠,但是似乎无法遗赠与未来可能出生的后代( 当然,可以进行附期限的或者附条件的遗赠) 。

而在信托的场合,设立信托之时以未来可能会出生的孙辈作为受益人,信托依然能成立。或许有人会主张: 附条件或附负担的遗赠( 《继承法》第21 条) 可以实现与信托类似的目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英美传统的普通法规则是,一个人不能对财产的赠与或转让附加条件,限制该财产的转让,这种条件的设定与遗赠财产之性质是相违背的。即使允许一定程度的附条件的赠与,也无法进行如信托那样复杂的安排。赠与或者遗赠当事人无法预料未来发生的各种情形,当事人的义务特别是受赠人的义务要靠合同或者遗嘱中事无巨细的约定,因此会出现因约定不明而无法通过解释使之产生约束力的情形。而在信托中,在承认当事人于信托文件中约定事项的优先性约束力的同时,其他事务都交由受托人裁量。而且,在附负担的遗赠的场合,若赠与人死亡,缺乏监督受赠人的人,受赠人即使不履行赠与的负担,亦无人可强制执行,为此需要设置第三人对其进行监督,此时的结构和信托有同质化之嫌。

综上所述,把将来的财产自由地规划出同时或者异时的、分层的受益权,并且能够得到财产管理专家的帮助,这是设定信托的最基本的理由。同样是通过法律行为的方式创设的制度,为什么遗嘱( 遗赠) 不能创设长期附条件的权利,而信托却可以? 这是难免会出现的疑问。信托法制度作为一种更灵活的财产法制度,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对财产权进行更为灵活的分割。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信托法是意思自治边界的探索者和开拓者,信托法创设了很多新的财产权结构( 或者物权类型) ,物权法上所不承认的居住权、典权等均可通过信托达到类似的效果( 当然,和物权公示类似,信托登记制度的不备也使得当事人的此种创造遭遇一定法律障碍) 。然而即使是信托,也不能无限地创设过分复杂的财产权,否则亦可能因违反公共政策而无效。例如,在英美信托法上,存在反永久权规则( Rule Against Perpetuities) ,这实际上也是财产法上的一个重要原则,其属于对当事人创设权利自由的限制,和物权法定原则的作用类似。或者可以说,广义的物权法定原则即属于限制契约自由的制度。

二、遗嘱信托的要式性问题

《信托法》规定信托设立必须采取书面的形式,合同信托和遗嘱信托均如此,因此不能使用继承法所允许的口头遗嘱形式( 《继承法》第17 条) 设立遗嘱信托。在英美法上,采用遗嘱信托的主要目的是规避关于遗嘱的法定形式的要求,在我国,虽不存在如英美法上那样繁复的形式要求和遗嘱检认( probate) 制度,但由于信托法对于全体信托类型均采要式主义,遗嘱信托所采取的形式要求比继承法还要严格,这极大地限制了遗嘱自由。英美法谚有云: 衡平法更重视意图而不是形式( Equity regards the intention rather than theform) 。在英美法上,主要讨论是否有确定的设立信托的意图或者意思,对设立信托的形式并无一般的要求。然而根据《信托法》第8 条,我国的信托合同为要式合同。信托不能通过口头设立,也不能通过行为( 以默示的方式) 设立,在我国信托实践主要是营业信托的背景下,为了保护受益人( 委托人) 的利益,强调要式性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这在客观上增加了设立民事信托的难度。

笔者以为,为了促进民事信托特别是遗嘱信托的适用,在坚持信托法的严格要式主义的基础上,在解释遗嘱信托成立的时候,应认为只要采取了符合要求的书面遗嘱形式,即使在该书面遗嘱中没有出现信托等字眼,只要当事人的意愿符合设立信托的条件,亦应解释为遗嘱信托成立。甚至委托人缺乏对信托术语的了解也不影响信托的成立。例如,沈甲( S) 将100000 元转让给唐乙( T) ,在一份书面文件里要求唐乙为其外甥包丙( B) 投资这笔钱,每年在他生日时将投资的收益交给他,到他30 岁时,再将本金100000 元全部给他。然而如果你问沈甲什么是信托,什么是受托人,他可能对此一无所知,此时委托人是否知道信托的概念并__不起关键作用。为了促使信托的成立,应对委托人意思做宽泛解释: 只要有设立信托的意图,即使书面的遗嘱文件中没有标明信托,亦应予以认可。在整个民事领域,应在合适的场合运用信托法理对法律关系进行解读,把法律行为解释为信托行为。此时亦无必要创设所谓事实上的信托的概念,可以根据各方的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直接把其法律关系解释为遗嘱信托。信托不同于合同,遗嘱信托更不同于合同,但是遗嘱信托是通过遗嘱这种法律行为设立的,因此,可以参照合同法和法律行为的相关规定和法理进行解释。《合同法》第36 条和第37条的规定构成对要式合同强制性的弱化,可以用来论证对遗嘱信托要式主义的弱化。《合同法》第36 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第37 条也规定: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在我国,虽然信托法对信托遗嘱的要式性做了严格要求,也需要注意合同的解释论和遗嘱的解释论的不同。然而如果承认合同法相关规定的解释力,只要能够证明信托设立的意图,且该意图具有明确的内容,即便合意不是以书面的形式达成的,也不能径行认定无效。

三、遗嘱信托和遗嘱执行人制度

继承法中不存在完善的遗嘱执行人制度。虽然《继承法》规定了遗嘱执行人( 《继承法》第16 条) ,但是遗嘱执行人的选任、职责、履职程序等规则都付诸阙如,无法形成一个可操作、可执行的制度,最直接的后果是,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无法确定谁是有义务管理遗产的人。在立遗嘱人通过遗嘱设立信托之后,如果立遗嘱人死亡,遗产即成为信托财产( 不按法定继承处理) ,按照立遗嘱人的意愿执行; 此时若没有完善的遗嘱执行人制度,则不清楚谁是把遗产转移给受托人的义务人,遗产若按法定继承处理,则遗嘱和遗嘱信托的制度价值则大打则扣,立遗嘱人的愿望被挫败。我国传统民法的研究基本上无视信托法的理论,对遗嘱执行人的法律地位的研究并不深入。其实,遗嘱执行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的职责类似于信托中的受托人,在英美法的理论上,信托受托人和遗嘱执行人均属于受信人( fiduciary),有时甚至是不予区分的。例如,在英国的Re Speight( 1883) 中,著名法官Jessel M. R. 总结道: 在现代社会,法院已经不再区分遗嘱执行人和受托人了,他们依照同样的原则承担责任。

虽然可以通过理论解释把实际控制遗产的继承人等视为遗嘱执行人或者受托人,承担受托人的职责; 或者,按照所有法定继承人为共同共有人的逻辑,使他们相互之间承担信义义务( fiduciary duties) ,但这并不能有效地解决责任的承担问题,更无法解决法院在适用法律上的不确定性。因此,还需要通过立法来提供完备而清晰的规则,一方面借助信托受托人的理论重塑遗嘱执行人制度的规则,另一方面,直接引入遗嘱信托制度,完善遗嘱继承制度,给当事人更灵活高效的制度选择。

四、遗嘱信托和特留份制度

特留份制度是继承法上的一项制度,比较法上虽然有罗马德国法系统和日耳曼法国法系统的区别,但是二者都承认特留份是为了保护法定继承人而限制被继承人之遗嘱自由的一项制度。遗嘱信托的安排如果侵害了特留份,其效果是特留份的继承人可以行使扣减权,而遗嘱信托本身并非无效。我国继承法上的特留份制度是暧昧不清的。

《继承法》未明确使用特留份这一概念,只是在其第19 条规定: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法》第14 条亦规定: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在遗产分割时,还要求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继承法》第28 条) ,使用了保留份额这样的表述。其中第14 条把享有保留权利的人规定得比较宽泛,不仅是继承人,继承人以外的人也有资格对遗产主张权利。但是严格看来,《继承法》第14 条属于法定继承的规定,使用的是可以,是授予法官是否分给适当遗产的自由裁量权,很难说这授予了当事人一种完整的权利,因此不能理解为是关于特留份的规定。《继承法》第19 条的规定也和域外民法上的预留份制度有极大的不同,该条中虽然用应当二字表明了强制性,但是把判断什么是必要的遗产份额的权利交给了法院裁量。而比较法上的特留份制度是为特定的人预留了法定的比例,法院鲜有裁量之余地。在我国,认识到遗嘱自由观念是契约自由观念的一种体现是随着民众私有财产权观念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在过去,私有财产的范围有限,主要是动产,而且法律提供的财产安排手段也有限。在将来,随着财产的量的增加和质的改变,按照自己的意愿安排遗产的法律结构势必增加并复杂化。过去不会成为问题的遗产处分权的问题就会显现出来。继承法作为财产法规则提供者的重要地位也将重新被人们认识到。

上述内容所显示的继承法和信托法的关系问题处于不确定状态。至于遗嘱信托是否存在侵害特留份的问题,虽有观点认为信托为极富弹性的制度,原则上应不受特留份的限制,但笔者以为,《信托法》规定遗嘱信托的设立应遵守继承法,如果《继承法》关于特留份的制度是强制性的法律规定,也不能通过遗嘱信托规避或者违反该制度。由于我国并没有确立强制性的特留份制度,通过遗嘱信托进行财产安排所受的限制要比不少国家小。

五、遗嘱信托的生效时间和受托人的确定

以遗嘱方式设立的信托为遗嘱信托。在以合同方式设立信托的时候,受托人之所以负有受托义务,是因为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存在合意。但是,通过遗嘱的方式设立信托,并不一定存在这样的合意。委托人可以指定受托人,命其遵照一定的目的从事财产的管理、处分以及其他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之适当行为。多数情况下,委托人在立遗嘱之前请求对方成为自己的受托人,若对方承诺则成为受托人。不过,有时也会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指定为受托人,而委托人所选定的人并没有承诺的义务。从法律性质上看,遗嘱是单方死因行为,即遗嘱的成立和生效并不取决于相对人的承诺。我国《继承法》虽然没有规定遗嘱生效的时间,但一般认为,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的时候生效。相应地,遗嘱信托的成立也不应取决于受托人是否承诺,遗嘱信托成立的时间应当是立遗嘱人死亡的时间。然而我国信托法上的关于遗嘱信托生效的相关规定违背了遗嘱的这一属性。我国关于遗嘱信托成立时间的规定是《信托法》第8 条,根据该条,采取信托合同以外的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这一条的反面解释是,在以遗嘱这种信托合同以外的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时候,若没有得到受托人的承诺则信托不能成立。这样做似乎混淆了契约行为和单方行为,也和英美信托法上的衡平法不允许信托因缺乏受托人而无效( Equity will not allow a trust to fail for wantof a trustee) 的原则不符。

所幸的是,《信托法》第13 条在第2 款同时规定,遗嘱指定的人拒绝或者无能力担任受托人的,根据遗嘱的规定或者由受益人等另行选任受托人,这恰恰证明遗嘱信托不会因为受托人的拒绝、不能胜任等事由而无效。在比较法上,《日本信托法》规定遗嘱信托在该遗嘱发生效力时生效( 《日本信托法》第4 条2 项) ,即使被指定的人没有表示接受的意思,或者拒绝接受,或者遗嘱中根本没有指定受托人这些情形,此时受托人没有确定,但信托业已成立; 受托人接受信托的,应溯及被继承人死亡时,也即遗嘱生效之时生效,否则原本用作设立信托的财产会根据一般的继承规则归属于继承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原则上应把遗嘱信托的成立时间确定在遗嘱生效的时间。如此一来,信托在委托人( 立遗嘱人) 死亡之时生效,遗产转化为信托财产、受信托关系之约束,而避免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处理,体现了对委托人意愿的最大尊重。

如前所述,《信托法》第13 条第2 款的规定似乎缓和了第8 条的不合理规定。该条款规定: 遗嘱指定的人拒绝或者无能力担任受托人的,由受益人另行选任受托人; 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遗嘱对选任受托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结合此条款,在遗嘱指定的受托人拒绝或者不能胜任之时,法律仍然提供了选任新的受托人的程序,并不必然导致信托的不成立和无效。《信托法》第13 条第2 款把选任新受托人的职责授予了受益人。立法者的本意似乎是,允许受益人指定受托人是因为已没有其他的人可以行使指定权立遗嘱的人( 委托人) 已经死亡而受托人拒绝行动。但是,在实践中,如果允许受益人选任新受托人,受益人可能会指定和自己有关系的人,这样会导致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的制衡关系失效。在普通法上,信托受益人永远也没有指定受托人的权力; 在信托文件没有规定或者没有在任或离任的受托人愿意指定新受托人的时候,法院有权指定。

由于我国《信托法》中没有类似条款,委托人为确保信托成立应在信托文件( 遗嘱) 中明确规定如何选任受托人,或者指定多个受托人。在我国遗嘱信托制度中,有关遗嘱所指定受托人的确定程序,以及新受托人的选任程序的规定不甚完善。在《日本信托法》上,利害关系人( 受益人、继承人等) 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就是否承诺信托,对被指定为受托人者进行催告并要求给以确切的答复( 第5 条1 项,原则上需要对委托人的继承人答复) ,之后,接受的人承担受托人之义务。而就新受托人的选任程序,我国信托法也仅仅规定了受益人及其监护人享有选任权,没有规定这些选任主体亦不存在之时、各个受益人( 及其监护人等) 就新受托人人选有争议之时、无法确定之时的救济程序。在《日本信托法》上,在受托人不接受委托的时候,法院可以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选任受托人( 第6 条1 项) ,这样的规定更为全面( 若不存在受托人,任何对信托财产有产权资格的人即被认为是受托人。否则法院会指定一个受托人) ,更符合促进遗嘱信托成立生效的原则,也凸显尊重意思自治原则的私法精神。

六、遗嘱代用生前信托

通过明确遗嘱信托的内容,就能达到法的安定化之目的,遗嘱信托制度就能得到更好的运用。然而为了达到这种目的,必须遵守继承法上关于遗嘱继承的严格形式要求; 而且遗嘱信托是死因行为,在立遗嘱人死后发生法律效力,信托财产要在委托人死亡之后转移给受托人,关于遗嘱的执行可能会在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纠纷。而如果通过合同签订生前信托( 合同信托) ,该信托一旦设定,委托人原则上不能撤销,这样就不能应对设立信托之后可能发生的变化。为此,可撤销的生前信托越来越多地被采用。_最典型的例子是,《日本信托法》( 2006) 承认了遗嘱代用信托。委托人在生前以契约的形式设定信托,转移给受托人,在自己存活期间自己为受益人; 在自己死亡后,以死亡为始期,以其配偶、子女等作为受益人( 死亡后受益人) ,以信托的方式进行死后的财产分配,这能产生和死因赠与类似的功能。根据信托法原理,信托设定之后委托人原则上不能变更受益人( 《信托法》第51 条) 。而由于遗嘱代用信托的目的是解决委托人死后的财产继承问题,委托人享有和遗嘱以及生前赠与同样的权利,因此,《日本信托法》第90 条规定了受益人变更权的特则,也就是说,即使在信托行为中委托人没有保留变更受益人权利的场合,委托人亦能在其存活期间变更受益人。总而言之,遗嘱代用信托采取的是和遗嘱信托不同的合同信托行为。

和遗嘱信托相比,遗嘱代用信托在设定形式上的要求没有遗嘱信托那么严格; 又同样能产生死后财产处分的效果,在这一点上和遗赠和死因赠与的功能又没有大的区别,因此是十分灵活的制度。但是,由于我国信托法没有遗嘱代用信托的规定,当事人如果做出这样的安排,无法根据信托法和继承法来判断这种安排到底是生前信托( 合同信托) 还是死后信托( 遗嘱信托) 。该安排可能会被解释为违反《合同法》第52 条第3 款的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而无效; 还可能会因不符合《继承法》的形式要求和其他实质性要求而被宣布无效。我国应参考国外的相关制度完善我国的遗嘱代用信托制度,给当事人更丰富灵活的选择。

七、余论

除了上述问题之外,和遗嘱信托相关的问题点仍然很多,限于篇幅,文末对几个相对重要的问题做简单概括。第一,遗嘱信托、公序良俗和反死手原则。在违反公序良俗的问题上,遗嘱信托和普通遗嘱既有相似性,又有特殊之处。原则上,遗嘱和遗嘱信托均为死因行为,在遗嘱中被认定为是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在遗嘱信托中也会产生同样的后果。也即,信托并无神奇的魔力去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把违反公序良俗行为作为确定违法性边界的行为来理解似乎是有道理的。和遗嘱信托相关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是反对恣意的信托目的( capriciouspurpose) 原则,即反死手原则( anti - dead -hand rule) 。该原则防止财产的所有人通过遗嘱或者遗嘱信托去做他活着期间原本可以自由去做的事情。例如: 委托人生前可以毁坏其所有的伦勃朗画作( Rembrandt) ,但是他不能立下遗嘱让受托人去这样做。另如在泸州遗赠案中所显示的,如果立遗嘱人在其活着期间把个人财产全部赠与情人,似乎没有法律能阻止他这样做,但是他通过遗嘱这样做甚至通过遗嘱信托这样做,其行为都有可能会因违背公序良俗等而被宣布无效。如何解释对转让人( 赠与人、遗赠人、设立遗嘱信托的人其行为本质上都属于对财产的转让) 生前和死后行为的区别对待? 一个可能的理由是: 一旦进入坟墓,一个死去的人就不能在一个愚蠢行为的后果显现出来的时候,或者情况发生变化的时候重新考虑,如果财产所有人能对劝告和变化的环境做出反应的话,死手控制的恶果就不会出现。而且转让人从事反常行为所产生的人际成本在家庭成员或者其他受影响的人之间所产的反感可能会限制这种行为的发生。第二,和继承制度有关的税法问题。信托有合理避税的功能。

但是,我国的税法制度还不健全,没有征收继承税( 包括与此联动的赠与税) ,降低了信托制度的吸引力。第三,继承人的范围过于狭窄( 《继承法》第10 条) 。这导致如果没有遗嘱继承或者遗嘱信托的话,或者遗嘱、遗嘱信托无效的话,因过分狭窄的法定继承人范围,遗产很可能被归公。和《信托法》相关的一个十分具体的问题是: 多个受益人的信托,其中某一受益人死亡,没有留下遗嘱,该受益人又没有法定的继承人,那么其受益权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归公呢? 还是参照《信托法》第46 条规定确定? 若把受益权视为和受益人个人的债权类似的财产的话,按照《继承法》处理似乎是必然的选择。然而基于尊重信托目的和委托人意愿的立场,个人以为,此时可把受益人死亡的情形视为受益人放弃受益权的情形而准用《信托法》第46 条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部分受益人放弃其受益权的,被放弃的受益权依次归属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其他受益人、委托人或其继承人( 第46 条第2 款) 似乎更为合理。令人遗憾的是,从条文解释很难得出这种结论。最终还需要修改继承法来保护私人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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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继承法;共同继承遗产;共同关系;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按份责任 内容提要: 受我国传统同居共财的法律文化影响,家庭财产共有也就成为社会普遍现象。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亦遵循将共同继承遗产视为共同共有的立法理念,对此作了相应的制......
中国农村女子继承法律制度及现状
发布时间:2022-10-09
在现实生活中,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一大部分农村妇女的继承权得不到保障,这是现行法律和传统习俗的冲突在女性继承权上的体现。为了合理的解决这一现实问题,需要了解中国历史上有关女性继承的相关法律制......
构建我国遗产税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探析
发布时间:2023-07-11
美国著名的政治家、发明家本杰明富兰克林曾经说过:世界上只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一是死亡,二是税收。所以,有人认为有一件事比死亡和税收更不幸,那就是遗产税一个死亡与税收结合的产物。近代意义上的遗产税制度源于16世纪末期的荷兰......
电子遗嘱的类型及其发展问题探讨
发布时间:2023-04-15
离线电子遗嘱一般要求存在证人见证,该特点与公证遗嘱以及口头遗嘱较为类似。一般情况下,在已书写遗嘱的电子文件执行前,遗嘱人、证人(至少2个)应当在该电子文档中进行电子签名或电子捺印;存在现场遗嘱执行人的,在两名证人在场的情况下,遗嘱执行人也需要在该文件上电子签名,继而执行遗嘱。离线电子遗嘱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在于证实其自身真实性。因为计算机复制品与原作没有什么区别,且无法证明哪一个文件版本是原.........
信托制度在中国的应用前景
发布时间:2023-03-28
信托制度在中国的应用前景 信托制度在中国的应用前景 信托制度在中国的应用前景 一、信托制度在中国的继受 一百多年前,英美式样的信托就出现在中国,但信托事业在中国的发展却历经曲折,信托的......
国外遗产税制与我国遗产税制的设计
发布时间:2023-05-13
国外遗产税制与我国遗产税制的设计 国外遗产税制与我国遗产税制的设计 国外遗产税制与我国遗产税制的设计 遗产税是针对财产所有人去世以后遗留下来的财产而征收的一种税,迄今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征收......
揭秘戴笠在“西安事变”中的虚伪“遗嘱”
发布时间:2023-07-17
“特务天王”的空前惨败 张学良的东北军和杨虎城的十七路军自然是戴笠重点监视的对象,为掌握张、杨的动态,戴笠对张、杨周围的亲信人物主动交往,以钱、色、情、职为手段,布下了不少棋子。然张、杨见怪不怪,对戴使用的这套特务手......
浅论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法律制度
发布时间:2023-03-17
" [论文关键词]农村 小额信贷 制度 发展 [论文摘要]小额信贷在上世纪70年代发端于孟加拉国,它是满足贫困人口信贷需求的一种信贷方式,贷款对象仅限于贫困人口,额度很小,无需抵押通过提供小额信贷,帮助贷款人经营小本生意,受到了贫......
探析我国《物权法》中遗失物拾得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 比较《民法通则》和《物权法》关于遗失物拾得制度的规定,《物权法》在遗失物拾得制度的基本内容和立法价值取向有所发展和变化。然而,细究《物权法》中遗失物拾得制度的基本内容,其不足之处也显而易见。为充分发挥我国遗失物拾......
我国《物权法》中遗失物拾得制度探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 比较《民法通则》和《物权法》关于遗失物拾得制度的规定,《物权法》在遗失物拾得制度的基本内容和立法价值取向有所发展和变化。然而,细究《物权法》中遗失物拾得制度的基本内容,其不足之处也显而易见。为充分发挥我国遗失物拾......
基于公证法律制度下对完善我国公证诚信制度的探讨
发布时间:2022-11-22
摘 要 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法律制度的作用日益突出,法治建设是我国基本的战略国策,近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推动及倡导下,公民法律意识不断加强,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作为信用保障法律保障的公证法律制度制度,其核心内容是诚信,完......
基于公证法律制度下对完善我国公证诚信制度的探讨
发布时间:2022-12-09
首先,什么是公证机构呢?公证机构是国家专门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公证职权,代表国家办理公证事物,进行公证证明的司法证明机构。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公证机构享有国家赋予的神圣权力,且所行使的权力与人民息息相关。所以,公证机构的......
试论遗产的界定及遗产债务的继承
发布时间:2016-09-21
关于遗产的一般含义,从字面上民众普遍接受为先人所遗留财产之意。关于遗产的法律含义,厘清遗产与继承客体间的关系是确定其法律含义的关键所在。[1]当前我国学者对遗产与继承客体两者关系大致存在两种观点: 一是等同说,即遗产就是继......
浅析西汉王朝对秦代法律制度的继承与发展
发布时间:2023-03-16
大家好,欢迎来到查字典范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浅析西汉王朝对秦代法律制度的继承与发展,希望大家喜欢! 一、秦代的法律制度的全面建立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以秦律为基础,参照六国法律,制定了通行全境的法律制度。从睡虎地出土的竹......
拾得遗失物制度的缺陷
发布时间:2023-06-10
论文最好能建立在平日比较注意探索的问题的基础上,写论文主要是反映学生对问题的思考,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行政管理专科毕业论文。 通过对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分析和相关理论的探索,以期为确定拾得人附条件取得遗失物所有权的权利和相......
浅析“中国梦”背景下反腐制度建设
发布时间:2023-06-21
【摘 要】中国梦是中国各民族近代以来最大的梦想,也是中国人民一直以来孜孜以求的兴国之魂、强国之魄。然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对中国的冲击,腐败问题随之产生。文章尝试从腐败产生原因、反腐措施角度为中国廉政梦建立“防火......
浅谈我国个人征信制度
发布时间:2022-11-08
摘要:个人征信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其健康有序进行的制度保障。在现代社会经济条件下,我国非常有必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个人征信制度,但由于发展时间较短,仍存在法律制度不完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程度低等......
浅我国商事失信惩戒法律制度的构建
发布时间:2016-09-14
商事信用是商法的一个基本范畴,是普通的社会信用在商事领域中的特定化,是商事主体经济信赖的一种社会评价。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大力推进商事信用体系建设并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如工商总局实现五级数据联网,建成了以经济......
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读列宁“遗嘱”
发布时间:2023-04-01
" [论文关键词]列宁 社会主义 看法 改变 [论文摘要]列宁在晚年通过总结苏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早期的经验和教训,对社会主义作了深刻的反思,初步构建了关于社会主义的重要框架,给马克思主义传承人认识社会主义和建设社会主义提供了弥......
浅谈城乡统筹背景下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制度设计
发布时间:2013-12-17
" 论文关键词:城乡统筹 农村社会保障 制度设计 论文摘要: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构建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实行计划生育国策、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应从以下......
限定继承制度的比较法分析
发布时间:2023-04-28
限定继承制度的比较法分析 限定继承制度的比较法分析 限定继承制度的比较法分析 精品 源自 英 语 论文摘要:限定继承制度是我国《继承法》一项重要原则,它是财产继承独立于身份继承的结果,打破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的“父债......
我国房地产抵押法律制度中的司法制度
发布时间:2016-09-05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房地产抵押业务越来越多。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越来越多的采用房地产抵押的方式向银行贷款。通过房地产抵押,企业和消费者可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还可以在新的领域扩展金融业务。房地产抵押贷款是房地产信贷业务......
制度背景下的监督效用
发布时间:2022-10-27
" 让我先从身边的一个实例说起。一个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着十几个住宅楼,其中一座住着大学教职工约150户。他们不满意小区的脏乱差和无秩序,比如空闲房间的门窗未关好,刮风季节乒乓乱撞,既产生了噪音,又损坏了玻璃;还比如小区收取......
我国律师制度的发展_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因采纳“无讼”和“讼则凶”的观念,因此使律师制度难以产生和发展。据学者考证,中国最早的律师为春秋战国时期的邓析子,此人因教人诉讼,并收取费用,被子产指责为“不法先王、不事礼义,而好冶怪说”(《荀子,非十......
浅谈完善我国的商事法律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02
【论文关键词】商法 商法通则 民商合一 论文论文摘要:我国的商事法律制度显得分散、混乱,缺少一个起统领作用的灵魂和核心,存在诸多问题,应通过制定《商法通则》来予以完善。 我国商事法律制度是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
论我国公益信托监管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15-08-19
【摘 要】信托监管作为信托重要环节对于信托业的发展和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我国的公益信托制度依旧处于萌芽状态,较不完善。文章从完善公益信托监管制度的重要意义出发,分析我国公益信托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就此提出......
对我国遗失物拾得制度的几点反思和建议
发布时间:2023-06-12
对我国遗失物拾得制度的几点反思和建议 对我国遗失物拾得制度的几点反思和建议 对我国遗失物拾得制度的几点反思和建议 摘 要: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遗失物立法制度进行深入的反思,指出其存在的弊端和详细分析重构......
从信访制度的功能缺位谈信访法律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3-03-13
摘要:本文从我国目前信访制度的研究现状入手,分析了学界形成的三种学说,并对信访制度存在的合理性、信访功能的缺位以及信访制度的完善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信访制度;功能缺位;权利救济 我国现代信访制度自建国初期建立......
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法律制度建设
发布时间:2023-05-15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一部完整的小额信贷法律法规,因而使小额信贷的调整和规范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这也是导致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困难的直接原因。在推行过程中常见的难度包括:一是依法问题,没有可以适用的法律,而且法律主体也没有明确,造成小额信贷的发展基础不够牢固。二是监管制度的落实问题,三是风险防控还需要加强。我国小额信贷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利率风险、自然风险和信用风险。通过对广大农村发行小额信贷,有利于提高.........
浅析我国拾得遗失物的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22-09-05
一、遗失物的法律规制 我国关于拾得遗失物的法律规制从《民法通则》就有规定。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生效,其中关于拾得遗失物的规定与《民法通则》相较而言并无太大改变。都规定了拾得人在拾得遗失物的时候的义务,包括:通......
聘用制改革背景下完善教师定期交流制度的法律思考
发布时间:2015-08-04
【摘要】教师定期交流制度是当前均衡城乡师资的主要手段,然而该制度在立法理念、管理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上都与事业单位实施的聘用制存在着相悖之处。要想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更好的发挥作用,成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长效稳定的机制,......
国债法律制度的完善——浅议我国国债立法
发布时间:2022-09-26
国债法律制度的完善——浅议我国国债立法 国债法律制度的完善——浅议我国国债立法 国债法律制度的完善——浅议我国国债立法 「摘要」通过对我国国债立法现状的分析,针对我国国债的特点和......
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8
信息化是人类社会发展和变迁的历史潮流,政府信息公开化是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标志。中国的信息化起步比发达国家晚了一百多年,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 在此期间,中国的信息公开也经历了一系列过程。信......
独生子女继承遗产成难题
发布时间:2022-10-25
继承涉及继承人、被继承人和财产。如果作为被继承人的父母死亡,独生子女称自己是唯一合法继承人,却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不存在其他合法继承人;或者对父母的财产状况不清楚;又或者清楚父母的财产却找不齐完成过户、继承所需要的证明......
略论老龄化背景下我国成年监护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3-02-12
一、人口老龄化社会成年监护制度改革的国际经验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发达国家面临的普遍性社会问题。为了应对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监护的需求,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先后修订民法典,将老年人纳入成年监护制度的保护对象,创建了意定监护......
我国国有资产信托监管制度研究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19
在变幻莫测的市场上,信托工具交易的复杂性和风险性给国有资产管理和信托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了极大的不稳定因素:一方面,投资者追求高回报,其所面临的选择和投资渠 道越来越多,但对信托创新产品的认识和了解却又相对不足;另一方面,......
浅谈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摘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而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和保证。因此加强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措施 在......
谈完善我国的商事法律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我国的商事法律制度显得分散、混乱,缺少一个起统领作用的灵魂和核心,存在诸多问题,应通过制定《商法通则》来予以完善。 论文关键词:商法 商法通则 民商合一 我国商事法律制度是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的......
浅谈宪法框架下的国家制度
发布时间:2016-09-21
选举制度 选举制度是指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人大代表的原则、方法、组织和程序的总和。选举制度的具体内容由《选举法》规定。选举制度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我国选举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民......
浅析我国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制度
发布时间:2023-07-26
【摘 要】未成年人在心理和生理上都处于不成熟的阶段,极易受到来自外界的非法侵犯,近年来频频发生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暴露出我国法律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存在着漏洞和问题。基于此,文章分析了我国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存在......
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1
我国《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法的宗旨就是要保障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
关于我国高校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3-03-24
" [论文摘要]制定全国性的统一法规是高校信息公开规范化的基本路径。高校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确立具有理论和实践层面的合理性根据。制度建构的实体内容涵括公开当事人、公开与豁免公开的信息范围等方面。制度建构的程序规范分为主动公开......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创新
发布时间:2023-05-25
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社会经济主体正以不竭的创新动力向前发展着。不断改变传统的发展方式、不断的改革创新、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也是如此,要想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就要走......
我国实行独立董事制度的法律制约
发布时间:2022-11-17
我国实行独立董事制度的法律制约 我国实行独立董事制度的法律制约 我国实行独立董事制度的法律制约 [摘 要]该文从证券诉讼制度和证券责任制度的角度讨论独立董事制度的外部约束和制约条件,基本结......
论后位继承制度的立法选择及法的构成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后位继承制度的立法选择及法的构成 论后位继承制度的立法选择及法的构成 论后位继承制度的立法选择及法的构成 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为达到遗产按照自己的意愿移转流动的目的,往往根据可能出现......
论我国紧急状态法律制度的完善_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10
“紧急状态是现代民主宪政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20世纪下半叶世界各国处理紧急危险局势所采用的最主要的应急措施”。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实施紧急状态是国家生活和国际社会中的一个普遍现象,尤其是广大的第三世界国家,为了应对各种国内冲......
独生女继承母亲遗产遇阻隔
发布时间:2022-11-20
[案情]卢瑛与丈夫陈先生因响应计划生育国策,于上世纪80年代只生育了独女小陈。陈先生于2001年因病去世,5年后,卢瑛也因病追随丈夫而去。 卢瑛的父母均早于卢瑛去世,除了这个独生女外,卢瑛还有一个妹妹卢小妹。卢瑛生前留有一辆......
浅析我国法律适用法中反致制度的立场
发布时间:2016-12-09
一、反致制度的立场 (一)反致的概念 由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存在和发展以及国际贸易频繁出现,伴随而来的是涉外法律关系的频繁产生。涉外案件的产物中也导致了法律冲突的形成。在法律适用上,反致制度的核心是确定连接点。反致是指法院在......
现行继承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发布时间:2013-12-19
现行继承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现行继承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现行继承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继承是一个古老的而常新的话题,自人类社会有了剩余财产以后,继承作为一种制度就与人们的社会、经济、家庭生活息息相关。继承作为......
完善我国风险投资法律制度
发布时间:2023-02-20
完善我国风险投资法律制度一、风险投资的概述1.风险投资的定义美国风险投资协会对风险投资的定义是指由专业投资者投资于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而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的定义则是,一种投资于未上市的新兴企业并参与管理的投资行为。其价值是由企业家和风险投资家通过资金和专业技能共同创造的。[1]2.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与障碍我国风险投资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1999年被称为风险.........
论我国的破产管理人法律制度
发布时间:2023-07-22
摘 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借鉴了西方发达国家的破产管理人制度,自此破产管理人替代清算组掌管破产事务,使破产管理走上专业化道路,破产效率大为提升。但新《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些规定不够明确具体,操作性不强,规......
略论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
发布时间:2022-11-10
【摘 要】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设置目的就是为了体现法律之公平正义,保障刑事诉讼弱势群体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和机会。随着法制建设的日益健全,我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
我国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3-07-10
我国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思考 我国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思考 我国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思考 [摘 要]土地征收作为物权变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在我国一直被当作行政手段配置土地权利的一种方法。本文分析了......
我国食品召回法律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3-03-18
食品召回指食品生产者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我国《食品安全法》中已明确规定了食品召回制度,但操作上还存在......
浅谈美国律师惩戒制度及对我国的借鉴
发布时间:2023-07-04
一、美国律师惩戒制度 对于美国各个州的律师协会而言,美国律师协会制定的惩戒标准并不是自然有效的,还需要经各个州通过之后,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美国各州的律师惩戒标准与美国律师协会制定的惩戒标准不一定相同。但总体而言,......
浅论完善我国的商事法律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14
摘 要:我国的商事法律制度显得分散、混乱,缺少一个起统领作用的灵魂和核心,存在诸多问题,应通过制定《商法通则》来予以完善。 论文关键词:商法 商法通则 民商合一 我国商事法律制度是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的确立而......
我国天使投资的法律制度完善
发布时间:2022-12-15
近年来,天使投资在我国发展迅速,有效的解决了部分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但由于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阻碍了天使投资的发展,政府必须从天使投资的概念界定、法律制度等方面加强对天使投资的规范并对其加以鼓励。 1天使投资的概念 天......
TRIPS与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发布时间:2013-12-19
TRIPS与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TRIPS与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TRIPS与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住房保障法律制度的构建
发布时间:2022-10-23
摘 要 近几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刚性需求旺盛,房价飞涨,引起了政府和人们的担忧。由于社会弱势群体缺乏在市场中获得住宅的能力,以致出现了一系列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问题。让每位社会成员共享发展成果,努力让全体人民“住有......
论航班延误下承运人责任法律制度完善
发布时间:2015-08-06
摘 要:基于航空技术的制约、航空器特殊的运行环境以及对其高安全性的要求,航班延误在可预期的时间内无法避免,航班延误是名副其实的世界性问题。然而,督促航空运输承运人尽力消除人为、可控的延误因素,无论对于航空消费者、承运人......
浅谈我国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制度重构
发布时间:2022-10-19
我国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制度重构,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和社会建设进程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注册会计师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一种专家的身份,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其它机构或组织提供审......
绝症奶奶用心良苦,特殊遗嘱让孙女重获父爱母爱
发布时间:2023-03-27
临终托孤 奶奶为孙女立遗嘱 2011年底,河南南阳市卧龙区靳岗乡,60岁的苗长芳被查出患有胰腺癌晚期。手捧诊断书,她绝望地瘫坐在地…… 2009年,王锋与同乡女孩钱云云结婚,第二年有了双胞胎儿子天天和强强。两个孩子的到来,把......
谈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14
摘要:我国新《公司法》对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及其立法技术方面尚有诸多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完善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应切实完善资本制度,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监管制度,构建一人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
中日法定继承制度的比较研究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 本文主要论述了中日继承法中关于法定继承的不同之处的比较。进而,为我国的继承法的修订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建议。其主要问题集中在配偶在继承中的顺序;代位继承权的性质;丧偶儿媳或女婿的继承顺序等方面。希望它们的提出和讨论能......
浅析我国影子银行监管法律制度构建
发布时间:2016-12-27
一、我国影子银行的含义及特征 (一)影子银行的含义 由于影子银行是新兴名字,全世界对其研究尚不完善,对其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而我国影子银行由于具有特殊中国特色,与西方国家发达的金融体系下的影子银行概念也并不完全吻合。影......
完善我国可再生能源法律制度
发布时间:2023-01-23
能源最终将由化石能源时代发展过渡到可再生能源时代,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能源战略的必然选择。 各国在针对经济危机而推出的救援计划中都不约而同地把绿色投资和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作为实体经济的突破口,希望通过对新能源产业......
我国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探析
发布时间:2023-04-23
一、当前我国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概述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是我国依法制定了有关房地产税收的法律制度,但是由于该条例制定于1986年,因此在当时社会背景条件下,该条例相关内容排除了外国组织、企业以及个人等纳税主体,一直到2008年,我国房地产税相关法律制度才实现了境内外的统一。但是具体来讲,一直到2010年截至,虽然针对房地产税收相关法律制度一直被我国政府.........
浅谈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4)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与此同时,在现行体制下,律师被排除在体制之外,他们只不过是以法律为生计的平头百姓。同时,由于他们的执业权利受到种种限制且得不到充分保障,这就更加大二者的不平等性。而且,他们的来源渠道、任职资格、生活经历、知识背景等方面也存......
浅谈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2)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法律职业共同体是由 “法律家”所整合的而成的精英群体,若要建构此共同体,我们首先必须搞清楚“法律家”所指。“法律家”译自英文“lawyers”,又译作“法律人”,其实无论何种称谓都只是表述和措词上的不同,在本质上却反映同一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