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投融资模式在支持“一带一路”发展的所有措施中,居于重要地位。本文对目前涉及“一带一路”的投融资模式进行了总结梳理,在此基础上提出优化我国“一带一路”对外投融资模式的对策。
关键词:一带一路;投融资;多元化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8(2)-0004-05
一、“一带一路”建设的提出及研究文献综述
2013年9月7日,习近平主席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演讲时表示:为了使各国经济联系更加紧密、相互合作更加深入、发展空间更加广阔,我们可以用创新的合作模式,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以点带面,从线到片,逐步形成区域大合作。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演讲时表示:中国愿同东盟国家加强海上合作,使用好中国政府设立的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发展好海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2015年3月28日在亚洲博鳌论坛开幕之际,由国务院授权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公开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这一重要文件,从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等五个方面为主要内容,全面阐释了“一带一路”建设的提出背景、指导思想、合作机制、各省市的目标定位,号召各方积极行动、共同打造美好的明天。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实施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而作为金融发挥作用的关键一环的投融资模式,更需要我们着重研究。在已有关于“一带一路”对外投融资模式研究中,张红力(2015)认为我国在证券市场建设上应该在自贸区尽快推出国际板,以帮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从我国获取长期资金支持项目建设。申景奇(2015)则指出我国可以采用PPP私募股权基金的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民营资本和政府的合力来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杨枝煌(2015)认为我国应以亚投行、丝路基金、跨境债券、“一带一路”股票市场、保险市场等形成合力,共同发挥作用。胡怀邦(2015)指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普遍经济实力不强,商业性金融机构进入意愿不强,开发性金融机构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万泰雷(2015)通过对债券市场的研究,发现债券市场较间接融资成本更低、风险更为分散、更能提升我国的金融话语权。赵青松(2016)通过分析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关系,提出了我国要与沿线国家共同建立多边开发机构,积极创新跨区域投融资机制。王文婕(2017)指出“一带一路”的经济发展规划离不开金融创新做支撑,并就“一带一路”背景下金融创新发展的对策进行了分析,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现有的“一带一路”投融资模式
“一带一路”涉及范围广,需要沿线国家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通力合作,紧紧围绕我国提出的也是沿线各国最迫切需要解决的五通问题为突破口,把各个领域的合作向纵深推进。我国和沿线国家为了加快推进“一带一路”的建设进程,目前单独或合作形成多种投融资合作机制。
(一)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简称亚投行)。是习近平主席提议成立、法定注册资本1000亿美元多边政府间机构,主要支持亚洲基础设施建设和促进亚洲经济一体化,初期的投资主要集中在能源、城市发展、交通、物流等五大方向。由于亚投行的投资区域和投资方向与“一带一路”途径亚洲部分高度重合,因此,亚投行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必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丝路基金。由外汇储备、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共同出资成立,总规模400亿美元、首期规模100亿美元。丝路基金主要通过以私募股权为主的多种市场化方式,投资方向集中于基础设施、产能合作、资源开发等领域。丝路基金可以看作PE(私募基金),但比一般PE回收期限要放得更长一些。丝路基金与亚投行之间不同之处在于,亚投行是政府间的亚洲区域多边开发机构,在其框架下,各成员国都要出资,且以贷款业务为主。丝路基金由于其类似PE的属性,主要针对有资金且想投资的主体加入,股权投资占更大比重。
(三)金砖国家开发银行。是在2012年提出、2015年7月正式开业的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初始资本1000亿美元。创始成员国为金砖五国也即中国、印度、巴西、俄罗斯、南非,初始资本资本也由五国分摊,但其投资不仅面向金砖五国,符合条件的发展中国家也可取得贷款。由于“一带一路”区域涉及较多的发展中国家,因此,金砖国家开发银行可以成为“一带一路”建设资金来源的一部分。
(四)开发性及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指的是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机构。这些机构为“一带一路”建设或提供贷款支持,或提供保险服务,为重大战略的落实提供重要的支持作用。
(五)商业性金融机构。目前主要指的是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银行。五大国有银行通过出口信贷融资服务、境外发债服务、跨境投资与并购融资服务、境外项目贷款以及与各种境内外股权投资基金采取投贷联动等模式共同为“一带一路”涉及的重大项目、跨境贸易等提供融资支持。
在融Y投向方面,在中央政府层面尚未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组建项目库,已有的项目库仅限于“一带一路”沿线各境内省份以及国开行、五大国有商业银行根据自身收集到的信息组建各自版本的项目库。
通过对现有的主要投融资模式进行梳理,我们可以看到其主要有以下不足之处:①现有的投融资主体主要集中于银行体系,作为重要投融资手段的证券市场、保险市场并未发挥应有作用。②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阶段、商业性金融阶段没有区分开来,两种金融机构的合作没有涉及。③作为私募股权基金的丝路基金与商业银行合作的部分没有涉及,各个金融机构尚处于各自为政的阶段。④政府和民营资本合作(PPP)方面涉及的较少,民营资本的作用尚未完全发挥。⑤中央政府层面的“一带一路”境外投资项目库尚未建立,各金融机构“一带一路”项目库有部分重叠或部分空白。⑥目前的投融资模式研究焦点主要集中在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如何支持并未涉及。 三、基于投融资匹配的“一带一路”投融资模式
讨论投融资问题不能泛泛而谈,项目建设有建设前期、准备期、施工期、验收期等阶段,资金的外部来源也分为政策性、开发性资金与商业性资金,只有项目所处阶段和资金的性质相匹配,整个项目才能达到最优。为此,本文把“一带一路”建设中涉及的业务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阶段,主要发挥作用是亚投行、丝路基金、金砖国家开发银行、国开行及政策性银行等,该阶段普遍缺少启动资金、风险较大,商业性金融机构不愿进入;第二阶段为商业性金融阶段,经过第一阶段的运营,项目或业务的风险已极大降低,商业性资金这时进入已符合自身的风险偏好,进入意愿比较强烈,主要的资金来源包括商业银行、债券市场、保险市场以及民营资本。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进入第二阶段并不意味着第一阶段的资本必须完全退出,在第二阶段政策性、开发性资金完全可以与商业性资金互相补充,如进行PPP模式合作、境外投贷联动等,共同支持“一带一路”项目的落地。(见图1)
在融资投向上,由于目前国开行和五大国有银行都建有各自的“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库,在此我们假设国家有关部门能够汇总国内各机构以及联系“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建立国家层面的“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库,并能按照项目或业务的所处阶段进行分类,国内各种来源的资金按照国家公布的项目,根据自身风险偏好,按照基础设施、贸易物流、产业合作、文化旅游、科技合作等五个方面进行投资(见图2)。
由于在以往研究文献以及实务操作中政策性以及开发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介绍的较多,本文主要介绍债券市场、保险市场以及混合资金性质的PPP模式、投贷联动模式以及较好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供应链金融模式。
(一)债券市场。债券市场一般具有风险分散、流动性和透明度高、融资成本低的特点,在世界范围内受到各种投资者的追捧。人民币债券市场服务对象可划分为离岸市场和在岸市场,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前者主要指的是在境外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后者主要指的是境外发行者在我国发行人民币债券。发展“一带一路”人民币债券市场,首先可以加快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走出去”的步伐;其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质企业在我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不仅增加了我国债券市场的活力和拓宽了境内的投资渠道,也有利于增强我国债券市场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力;再次,通过人民币债券市场,可以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补充资本金,这也间接支持了“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最后,通过建设“一带一路”债券市场,可以加强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提升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
(二)保险市场。保险资金作为长期资金,较银行、债券市场资金更具有稳定性。保险资金一方面可以通过资管计划等投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产业合作等重大工程;另一方面,保险机构可以与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对部分项目风险进行转移,降低项目的准入门槛。
(三)PPP模式。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为了达到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目的,按照特许经营的方式签订某种合同或协议从而形成一种战略联盟关系。PPP模式在美国、欧洲、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非常流行,主要用于大型基础设施、资源开发等项目,模式比较成熟,可复制性很高。由于“一带一路”建设涵盖欧洲的部分区域,我国可充分借鉴PPP模式,将国内的民营资本引导到境外“一带一路”项目建设上,即拓展了境内资金的投资渠道,又改善了我国与沿线国家的关系。
(四)投贷联动模式。境内的投贷联动一般是指y行采用设立类似风投公司或产业基金的方式,对企业或项目给予融资支持,并建立严格的风险隔离机制,以股权的性质先期进入企业然后到达一定阶段后用信贷资金进行支持。由于我国已成立了专门用于股权投资的丝路基金,保险资金也可在境外用于股权投资,因此,在境外我们可以充分发挥丝路基金、保险资金与银行信贷资金的合力作用,投贷联动解决境外企业或项目的融资问题,只不过境外的“投”和“贷”可能分属不同的主体。具体投贷联动模式见图3。
(五)供应链金融模式。所谓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一般指的是围绕核心企业(一般为大型企业),通过对三流(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整合,将产、供、销直至最终用户全部打通并形成一种完整产业链的金融服务模式。在以前的研究文献中,我们过分关注了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过程中如何支持大企业、大项目的落地,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关注度还不够。实际上,我国自加入WTO以来,中小企业的对外出口和投资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贡献不容忽视,“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小企业也有着强烈的“走出去”愿望。但是中小企业单独走出去由于其抗风险能力差、品牌自主化程度低、投资具有很大的盲目性,金融机构支持意愿较低,国家也缺乏相应的支持政策,种种原因导致前几年很多中小企业的境外投资效果不佳。近几年,供应链金融模式更加成熟,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大型企业和为其服务的上游中小企业共同“抱团出海”,金融机构在服务大企业的同时,基于大企业对其关联的中小企业增信作用,对上游中小企业一并进行金融支持,从而达到整个产业链的最优。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最大的优点在于核心企业的上游企业不仅为境内企业,可能还涉及部分境外当地企业,通过这种合作模式,支持了境内的大型企业、境内外的中小型企业,是一种利益相关各方均容易接受的服务模式。具体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见图4。
四、“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优化我国对外投融资模式的政策建议
(一)加快建立国家层面的“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库。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国家层面的重点项目库,已有的项目库分散于国开行、五大国有银行以及境内各涉及省份层面。这种分散的项目库格局,一方面增加了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资金持有方和需求方不能很好的对接,降低了资金的运营效率;另一方面,分散的项目库可能的结果是项目重复入库及项目信息收集上的真空。基于此,国家有关部门有必要整合国内项目并联系国外政府相关部门形成国家层面的“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库。 (二)加快境茸时臼谐〗ㄉ璨椒ィ择机推出国际板。为增加我国证券市场的活力、加快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步伐和更好地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我国应加快国际板建设步伐,允许境外公司尤其是“一带一路”重点项目涉及的境外公司在我国资本市场直接进行挂牌交易。为防止国际板对我国现有资本市场的冲击,我国可在东部沿海金融较为发达的地区进行小额度试点,待法规完善、交易成熟后逐步将范围和金额扩大。
(三)逐步扩大跨境人民币在投资、贸易中的应用范围。逐步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范围覆盖所有经常项目、对外直接投资等,境内所有从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均可自主选择以人民币进行交易。加快推进人民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一揽子创新安排。和沿线国家签署跨境资金安排协议,大力发展人民币在岸和离岸市场,为我国金融机构对外投资和境外企业境内融资扫除制度障碍,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四)积极探索境外投贷联动模式。由于法律、金融监管、文化等方面的不同,境内的投贷联动模式与境外有较大的区别,在资金的“募、投、管、退”等阶段操作细节上有很大的不同,丝路基金等股权性质资金与商业银行在境外合作的过程中要根据目标国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运作模式,然后在临近区域或国家逐步试点推进,投资的步伐要力求平稳,做好长期投资的准备。
(五)尽快建立中小企业对外投融资平台,通过拓宽政策性保险覆盖范围等措施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由于中小企业对外投资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信息不对称性,商业性金融机构出于风险的考虑一般不愿单独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此时政府的重要性就会凸显出来。一方面,政府通过各种方式收集境外投融资信息,建立中小企业对外投融资平台,降低中小企业对外投资的盲目性和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建立政府性质的风险补偿基金、放宽担保机构准入条件、差别化监管、拓宽政策性保险机构覆盖范围(目前的政策性保险范围仅限于贸易项下保险和较少的投资、债权)等多种措施,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走出去的支持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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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景奇.基于“一带一路”的金融创新以及发展建议[J].全球化,2015,(11):77-8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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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赵青松.“一带一路”建设下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国际金融合作研究[J].苏州市职业大学学报,2016,(1):8-12。
The Study on Diversified Modes of China’s Foreign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Belt and Road”Strategy
Research Group
Abstract:The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modes are in the core position among all measures supporting “the Belt and Road”. The paper summarizes the present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modes, and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on optimizing foreign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modes concerning “the Belt and Road”.
Keywords: the Belt and Road;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spanersif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