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针对学历教育和招录体制教育中的实习现状,公安院校需要就实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如科学合理地安排实习时间,安排对口专业的岗位实习,争取支持解决实习生的物质条件,制定多元化、能力化的考核方式。
关键词 公安院校 实习 现状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1 公安院校实习教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1 学历教育中的实习现状
在以往的学历教育中,见习的形式是以户籍所在公安机关为主,学生在寒暑假期间自行联系;实习的形式是以公安院校与地市公安局合作建立实习基地为主,统一安排公安专业学生在最后一年的上学期实习,为期3个月左右。在实习过程中指定专业老师带队,跟踪指导,实习结束后实习点单位和老师分别对学生完成相关工作的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最后的评定作为实习成绩。
2008年各公安院校开始招录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进行专科、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教育,以补充县级公安机关非领导职务民警。招录体制教育注重“以警务需求为导向,以贴近实战为目的”的教学模式改革,重心是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公安专门人才。招录体制生在见习与实习方面与普通学历生存在很大区别。首先,因为招录体制生在校时间短,只有两年时间,所以公安院校针对招录体制生的教学计划中不安排见习。其次,公安院校不统一安排实习地点,散点实习,原则上是招录体质生到与之签订就业协议的定向单位实习。以某公安院校2009级招录体制生的实习情况为例,实习点分布在72个县市公安局。根据学管老师反馈,招录体制生在实习过程中暴露了较多的问题。
2 对策和建议
2.1 科学合理地安排实习时间
明确好实习的目的,统一思想,让实习生在懂得实习意义的同时,公安院校应科学、合理地安排学生理论知识与实习锻炼的时间。理论知识在前,实习锻炼在后,让学生胸有成竹地走向实习岗位。院校在培养了学生法律素质、专业素质的前提下,通过实习培养学生的能力素质。而且在公安院校应依托学科教育优势的同时,充分发挥专业教师的指导作用,避免出现实习生与学校、老师“脱钩”的现象,及时掌握实习生的思想、生活、工作动态,指导实习生往健康、高效、蓬勃的实习生活发展。
2.2 有针对性地选择对口专业岗位实习
公安院校应充分发挥与公安业务部门建立的实习基地作用,及时与业务部门沟通,事先掌握专业岗位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安排专业实习生。这样既能解决警力不足问题,也能把实习生的实习作用发挥到极致,保证了数量,也稳固了质量。如果出现业务部门与专业实习生接收上的不匹配,公安院校应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和协调,先让实习生暂时到业务最前线的派出所实习一段时间,然后根据岗位进一步调整,尽量使得“人有所值”。
2.3 争取多部门的支持,解决实习生的物质条件
公安院校作为母体学校,对于不能保障实习生基本物质条件的实习单位,应本着以学生为主的理念,重新考虑实习单位的接收要求。在确定实习单位确实存在经费困难但又需要实习生协助业务工作的,公安院校应积极与实习单位的上级部门沟通,争取一些经费,以保障实习生的物质条件,稳定实习生的思想,利于实习工作的展开。
2.4 制定多元化、能力化的考核方式
实习的制度化、规范化是实践教学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将实习制度进一步定量化,方便更为准确地考核实习生的实习表现,改变实习表现好与表现不好一个结果的局面,引进激励机制。同时,考核的方式应多元化,除了设置考核实习过程中态度是否端正、是否遵守各项纪律、是否积极参与办案外,还应设置实习结束回校后专业老师对实习生的实战应用能力考核方式、实战交流总结发言方式等,这样既能真实反映实习生的实习效果,也能反馈出实习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于公安院校的师资队伍而言,也是一个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