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农委系统反腐倡廉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在全省清冰雪、战低温、促春耕的关键时刻,我们召开全省农委系统反腐倡廉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部署任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完成全省农业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政治保证。刚才,绥化市、宁安市和汤源县农委介绍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经验,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2009年全省农委系统反腐倡廉暨政风行风建设主要工作和成效
2009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部署,坚持“三农”工作与反腐倡廉和政风行风建设两手抓、省市(地)县(市、区)农业部门上下联动齐推进、注重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求实效,以党风带动政风行风,以领导带动党员干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二)围绕服务民生正行风,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以保障和服务民生为根本,切实改进作风,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一是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开展以“讲党性、树新风、优环境、促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实行工作重心向基层和服务转移,组织省农委百名干部和技术人员下基层“抓三农、促发展”,抓中心、带业务。全委干部共下基层5170人(次),多者在基层工作135天,有些同志受到基层来信表扬。全省各级农业部门万余名干部活跃在农业第一线,直接为农民提供政策法律、科学技术和市场信息服务。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开展应对金融危机冲击、加快发展现代化大农业、推进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等全局性调研38项,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和情况分析88篇。在调研基础上代省委、省政府起草《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和《关于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村级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有力指导了全省农业农村工作。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建立省农委机关、直属单位和市(地)农委月、季报告工作制度,开展农委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实施目标管理和严格考核,全省涌现出先进集体70个,模范工作者100人。制定并执行《关于厉行节约几个问题的规定》,公车购置、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国经费分别降低15%、10%和22%。认真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妥善处理存在问题。省农委被选为典型在省直机关加强作风建设座谈会上介绍经验。二是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扎实做好“行风热线”工作。大庆、鸡西、牡丹江、伊春、黑河、绥化和鹤岗市农委被评为行风建设群众最满意单位,哈尔滨市农委被评为纠风工作突出贡献单位,361个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中心被授予群众满意单位,哈尔滨、绥化、牡丹江、佳木斯市经管站被授予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突出贡献单位。省农委牵头组织协调12个厅局,承办关于农资打假和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行风热线专题节目,受理和解决群众诉求57件,农民反馈意见满意。三是着力解决社会关切和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土地信访问题督查、农民负担综合整治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处理土地承包纠纷案件4112件,减轻农民负担5760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600多万元,维护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支配自主权和生产资料消费权。在全省行风热线“双十佳”评选活动中,省农委被评为十佳温暖事件获奖集体第一名,十佳贴心人个人获奖第二名。四是积极构建纠风工作长效机制,研究制订《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工作意见》,依法开展农村土地纠纷调处和行政仲裁,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行村级组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大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和政务公开,对切实防止和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起到重要作用。 全省农委系统反腐倡廉和政风行风建设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一是个别地方和单位领导对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二是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制度建设和执行力有待加强;三是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仍然存在,监督查处的力度应继续加大。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2012年农委系统反腐倡廉暨政风行风建设的总体任务和要求
今年是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省委“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的关键一年,是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我省时的重要指示、继续抓好粮食生产、积极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的重要一年。深入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新期待的必然要求和政治任务。
全省农委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八项工程”,突出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突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解决社会关切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增强廉洁自律的约束意识,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建立团结和谐的同志关系,树立风清气正的部门形象,保持昂扬向上的发展态势,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和政风行风建设的新局面,为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维护政治纪律和政令畅通,全面落实中央、省委重大部署和政策措施。紧贴中央和省继续加大支持“三农”工作力度、各项补贴资金项目增多的实际,进一步加强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查处截留、挪用、套取和抵扣等违规行为,不允许以监管为由把投向农民的资金拿入农委管理。加大扩内需、保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对第
一、二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尚未启动开工的单位实行重点督办,加快推进农村沼气、良种工程、农产品检测体系和植保工程等重点农业投资项目的落实,及时纠正和查处发现的问题。要围绕落实省委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和新农村建设工程,推进松嫩、三江两大平原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的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开展行政效能和廉政监察,防止和解决定而不干、说而不做、抓而不紧、落而不实的问题,力保实现全省农业“三个提升”、“两个确保”、“一个加快”的工作目标,开创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局面。
(二)解决群众强烈关切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适应我省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换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组织农业干部加强学习、改进作风、开拓创新、提升能力。要继续深入开展机关干部下基层“抓三农、促发展”活动,突出抓好工作落实,积极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要大力整治文风会风,减少发文、会议数量,规范清理庆典和论坛活动,严格控制公车购置、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国费用。要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制度,依法调处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继续开展减轻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工作,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摊派和截留抵扣惠农补贴资金等问题。加强对农资生产、流通环节监管,深入开展打假行动,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价格坑农害农行为,农业部门不允许经营销售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药、种子执法年活动,坚决防止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实行村级资产财务民主公开管理,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认真执行《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对农业职业院校招生、基建、采购、财务、校办企业和后勤服务的监管审计。继续开展“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做好“行风热线”和农村信访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农民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制度。
(三)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坚持从农业部门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先进典型示范教育、资源配置风险教育和实权岗位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增强拒腐防变的政治自觉。当前要把学习落实《廉政准则》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突出重点内容,采取“五个一”即:举办一次专题学习报告会、组织一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主要领导讲一次廉政党课、开展一次学习心得体会交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理解《廉政准则》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紧迫感。要开展“对照准则找差距,遵守准则做模范”活动,教育督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政诫免谈话、述职述廉、函询和质询制度,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包括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严禁利用职权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防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发生问题,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蕴含廉政内容的文体活动和文化创作,利用新闻媒体总结宣传农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典型,营造反腐倡廉教育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按照全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的统一部署,抓紧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要以加强领导干部学习教育为重点,健全完善教育制度。明确教育内容和目标指向,创新实现形式和载体,制定保障措施和办法,使廉政教育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富有实效。要以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健全完善监督制度。省农委要依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进一步清理确定权责,对已经建立的40项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健全各项配套制度。要以改革资源配置管理体制机制为取向,建立健全预防制度。实行监督关口前移,加强对领导干部、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创新财务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优化投放和农业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政务公开,逐步开展网上行政审批,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依法行政,推进综合执法,加强执法监察,探索源头预防腐败的路径。要以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为标准,建立健全惩治制度。研究分析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部门和岗位,构建腐败问题揭露、发现和查处机制,严厉惩治腐败。要狠抓制度落实,提高执行力。加强制度宣传,增强党员干部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制定考核办法,搞好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对违反制度和执行不力的实行责任追究,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五)认真受理和查处违纪案件,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坚持严肃党纪政纪、教育挽救保护干部、维护和谐稳定的一致性,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增强惩治腐败的威慑力。要拓宽发现腐败问题线索的渠道,高度重视和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既扩大案源,不放过腐败问题,又分析具体情况,保护干部。要严肃查办党员干部利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后面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在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使用中索贿受贿、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要利用腐败案件开展廉洁从政警示教育,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和政治效应。
(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各级农业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自觉把反腐倡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农业中心工作与反腐倡廉建设两手抓,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半年要研究一次廉政和行风工作,分析解决问题,推进任务落实。领导班子“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抓班子、带队伍、管风纪、做表率,做到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处理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要环节,亲自督办重要案件。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每年都要深入各单位进行一两次检查。要把反腐倡廉和政风行风建设任务纳入工作目标管理体系,量化分解到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单位,实行半年自查,年终考核。反腐倡廉工作出问题,政风行风建设未达标的单位,取消被评为先进集体的资格。要把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内容,认真检查总结。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实施办法》,对反腐倡廉和政风行风建设抓得不力,导致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要追究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纪检监察机构职能作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积极为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和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协助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党章赋予的工作职责。
同志们,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振奋的精神,有力的措施和扎实的工作,促进全省农委系统反腐倡廉和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为推进全省现代化大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