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篇一
20xx年,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紧紧围绕市党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以构建和谐某市为统领,全面协调发展为主线,以能力建设为支撑,坚持以人为本,完善制度,稳定政策,强化基础,提高能力,一年来做了大量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通过各种途经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人数1870人,完成某计划的102.63%,其中下岗失业人员632人,完成某计划的105.51%。城镇城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42%。
(二)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各级党委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抓落实、抓难点,解决实际问题。截止20xx年12月,全市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国有单位和个体经济共计50个,其中:农牧某8个,市直企业15个,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个,个体私营经济7个。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1个单位。全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人数1512人,其中:农牧某700人,市直企业492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155人,个体私营经济38人,“4050”人员自谋职业补贴人数127人。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人数1225人,其中:农牧某700人,市直企业335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155人,个体私营经济35人。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创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累计实有人数29人,累计发放贷款金额37.4万元,其中:享受政策性贴息的人数19人,贷款额24.4万元。已按期偿还贷款人数12人,应还款金额18.9万元,其中:逾期未还金额1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率达99%。贴息工作已和市财务局、担保机构、银行协调,正在抓紧实施。20xx年应拨付再就业补助资金933.5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补贴金额347.12万元,岗位补贴577.08万元,再就业培训和介绍补贴9.39万元。
(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全年应征基本医疗保险费2612.04万元,截止10月底,我市各农牧某、工交建商及驻市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110个,参保人员40378人,统筹基金收入2276.44万元,统筹基金支出2406.67万元,基金运行正常。
(二)医疗服务管理情况
1、严格规范基金支出。严格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的规定和医疗服务协议审核医疗费用,费用审核率达到100%,费用支付率达到100%,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支付。
2、完善了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办法。根据我市前几年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践,20xx年度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定点医疗机构的不同级别以及所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制定了“总额控制、定额结算、超支自负、结余分成”的费用结算管理办法,提高了医院的自我管理意识,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确保了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
3、建立了医疗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对于举报违规现象经核实的,对定点医疗机构处以违规金额3倍的罚款,并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上曝光,对举报人给予违规金额60%的奖励。
4、两定协议管理情况。20xx年全市定点医疗机构13家,签定协议13家,签定率100%。为加强和完善协议管理,20xx年细化了协议内容,量化了控制指标,加强了监督检查,督促定点医疗机构严格履行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严重违规行为给予警告、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定点资格等处罚。
5、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督考核。以“两定协议”为重点的医疗服务管理,是今年医保工作的重点。我们突出“协议管理”和“年终考核”两个重点,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定点协议管理,结合医保运行情况,修改完善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细化内容,量化指标,明确处罚措施,实行了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严格按政策规定和医疗服务协议对“两定”机构进行定期考核。
6、切实加强对特殊慢性病的监督管理。20xx年7月我市完善了慢性病就医管理办法,取消了统筹区内定点药店及诊所销售慢性病药品的资格,有效降低了当年慢性病费用支出。在本年度慢性病申报、鉴定工作中,我市统一标准,严格入口,保证了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都能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审查通过慢性病申请人员1700余人。
(一)、工伤认定工作
机制运行过程中存在一些漏洞,有的职工长期违章作业,最终酿成惨剧。
(二)、工伤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20xx年应征工伤保险基金180.75万元,截至10月末共征缴工伤保险基金139.5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77%。享受工伤待遇136人次,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13.97万元,当期结余25.53万元,基金运行情况良好,略有节余,支撑能力较强。
(一)我市生育保险统筹运行情况
某市生育保险统筹自20xx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并制定了《某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实施办法》。20xx年应征缴生育保险费42万元,截止10月底,全市参加生育保险单位54个,参保人数17991人;已征缴了27余万元,支出41万元。共有1380人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基金直接来源于企业,用之于每一位参保人员,根据1994年原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及《某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实施办法》(市发[20xx]36号)的规定,由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从20xx年10月我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统筹实施办法》出台以后,运行良好,生育保险统筹基金略有节余。依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适时调整了生育保险的费率,将8%的费率调整为5%。
(二)、加强与部门间的沟通。20xx年某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某计生委分别下发了《关于解决某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问题的通知》(兵劳社发[20xx]39号)及《关于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通知》(兵计生委发[20xx]39号)文,根据文件精神,为确保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能免费获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我局多次与市计生委进行协商、沟通。对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本年度新上岗的职工,缴费不到一年的能否享受免费服务及环情检测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性的意见。对原规定中没有支付取出“皮下埋植术”的费用及参保男职工其配偶(指未从业)符合计划生育规定,采取节育措施按《关于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通知》(兵计生委发[20xx]39号)第四项结算标准的50%支付等问题反复探讨,为工作更好的开展,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得到了上级部门在业务上的支持。
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积极工作,奋发进取,经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一)认真组织开展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20xx年5月15日至6月10日,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劳动用工情况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以建筑单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有制用人单位为重点,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时休假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为主要内容。共对全市26个用人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25份,通过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事实确凿的7个用人单位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补签劳动合同175份,纠正了个体工商户收取劳动者押金的违法行为,涉及金额达1.6万余元。在检查的过程中,加强了劳动政策宣传,对广大劳动者免费发放了《农民工维权手册》,提高劳动者的法律维权意识,并对自查和抽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使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接待农民工上访是今年劳动监察工作的重中之中,本着有案必接,接案必查、查案必果的原则,及时受理各项投诉,20xx年共受理有记载的农民工工资上访事件139批,涉及人数1256人次,其中集体访56批,1110人,代表访36批,108人,个人访47批,涉及农民工工资金额198万元。
(三)在建筑行业继续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20xx年,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财务局联合行文,在建筑行业实行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经过一年的运行,效果很好,为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xx年共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44.47万元,目前已退还87.85万元。
(四)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利用高考期间工地停工的时机举办了农民工维权宣传活动。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筑业企业应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要到非法职业介绍机构求职等内容做了详细宣传。现场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50余份。
(五)根据某的部署,监察支队制定了《某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计划行动实施方案》,从20xx年至20xx年,用三年时间实现各类企业与用人单位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力争辖区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
(一)、职业介绍工作开展情况
1、利用劳动力市场大厅,完善“一站式
”服务内容,使“一站式“服务项目一目了然,充分体现窗口服务,减化了办事程序,使就业服务工作更为方便、快捷,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中心共免费办理各类求职登记396人,免费提供空缺岗位85个,免费职业介绍166人次,免费政策咨询1988人,档案管理4989份,其中免费管理3382份,办理社会保险接续350人,办理档案转递142人,办理个体人员退休52人,并免费为55人出具了各类相关档案材料证明.为760名参保人员进行了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
2、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为了保证下岗失业人员及社会流动人员档案的安全性、某续性和真实性,某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专门购置了四组密集柜,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在以往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人员办理档案的接收、登记和管理的基础上,今年继续为个体参保人员进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同时为转移人员进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初步认定。同时,今年中心根据市劳动和保障局的要求,使用朗新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将管理的所有档案都输入系统,更加便于掌握所有个体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
3、某劳动力管理站初步成型,协理员队伍建设已见成效。为发展某某新型工业化进程的需要,将某就业服务体系延伸到某,形成兵市某三级统一规范、机制灵活、覆盖面广的某劳动力市场体系。今年中心又加强了管理站的制度建设及协理员队伍建设。先后两次组织协理员培训班,进行素质教育和相关政策培训,极大的提高了协理员队伍素质和业务水平。为了保证劳动力管理站工作的有效性,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中心制定了相关劳动力管理站及协理员考核及奖罚办法,定期进行考核。优者留,劣者换。极大的调动了协理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保证了我市劳动力市场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
4、继续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尤其是“4050”大龄就业困难群体的再就业工作。为了了解市直大龄就业困难群体的基本信息,掌握人员资料,中心派专人去全市各单位摸底调查,了解情况,通过搜集的信息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同时,积极收集空岗信息,挖掘公益性岗位,多渠道、多途径的为“4050”人员解决就业岗位。截止目前,共解决就业岗位85个,为85名“4050”人员安置了岗位。
5、继续做好“五个台帐”、“四个清”工作。“五个台账”、“四个清”工作,是一项掌握下岗失业人员动态变化的长期工作,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广大下岗失业人员,使下岗失业人员能及时、充分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和待遇,我中心始终坚持建立健全“五个台帐”“四个清”的登记制度,对每一位下岗失业人员的失业原因、家庭状况、劳动技能、就业意向及安置去向,均做了详细的跟踪登记,为今后的后续服务工作打好基础。
(二)、20xx年度培训工作情况
职工培训,是市就业训练中心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常抓不懈的工作。20xx年,本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某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并总结以往职工培训工作的经验,扬长避短,不断完善,克服了诸多困难,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度职工培训工作任务。
为了提高职工培训的有效性和实用性,20xx年我们将职工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向进行了调整,重点在围绕市经济结构调整和本区劳动力资源需求状况上做文章,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工培训,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经济实用的职工队伍。
按照市职工培训经办机构的要求,我中心已开展各类培训班7期,其中:养老护理员初级培训班一期,培训人数44人,劳动协理员上岗培训班一期,培训人数63人,园林花卉工中级培训班一期,培训人数46人,计算机培训班两期,培训人数112人,商品营业员初级培训班二期,培训人数50人,中式烹调市初级培训班一期,培训人数23人,总计培训人数338人。
在做好职工培训的同时,我们根据市培训工作评定会的要求,承担起全市各企业某职工培训中心的市资培训、教学指导及培训教材的选定和编写工作,积极为某提供市资和培训教材。组织相关人员编写适应我市各某农作物种植的职工培训读本和教材,印发至某和企业,努力为某和企业培训职工提供服务。全年共印发教材4000余份。为我市农业发展、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和职工队伍技能素质的提高,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三)、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情况
20xx年,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配合市劳动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做好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持证上岗工作。今年共考核鉴定各类工种、职业人数870人,其中初级工593人,中级工277人。考核合格人数812人,合格率达93%。对提高我市培训工作质量及就业准入制度的普及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结合本县实际县委、县人民政府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全方位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使我县就业再就业工作普遍得到加强,再就业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具体情况如下:
1.《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到位。我县下岗失业人员现已申请领办《再就业优惠证》的人数为人,其中,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领取优惠证的有人,国有企业失业人员人,国有关闭破产企业人员人,低保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人。今年,我们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累计减免各项费用约。万元。为我县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就业培训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先培训、后上岗,先拿证、后就业”的工作方针,我们开展了各项就业培训工作,截止目前,我县共举办就业再就业培训班期,培训人员人次(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人),完成全年培训目标的%,经过培训已经有人实现了就业再就业。
3.进一步加强了对“”人员的就业扶持政策。根据本县再就业工作的实际,再就业工作的难点和重点是“”人员和就业困难群体。针对他们年龄偏大、文化较低、技能单一、市场择业能力差的问题,我们在就业岗位的开发和安置上则偏向于这部分人。上半年以来,已开发社区公益性工作岗位个,大部分用于安置“”人员和就业困难对象。
4.注重作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部门联动。我们依托辖区单位,采取“一帮一”活动,把“政策送上门、岗位送到人”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为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困难群体办实事,解难题,大力开展送温暖服务活动,今年以来,个县直机关单位分别与名下岗失业人员搭建起了“一家一”帮扶对子,对双职工下岗及特困下岗失业人员开展了捐衣、赠物、捐款提供岗位援助等活动,不就业不脱钩。
5.以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功能。我局始终把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当前市场建设的目标,围绕这项工作开展以下服务:、开展承诺服务。县综合劳动力市场向社会承诺,凡本县下岗职工只要不挑不拣,保证在一周内帮助其找到就业岗位。、开展免费服务。对下岗职工只要持《再就业优惠证》进入市场,即可享受免费职业指导、免费求职登记、免费介绍就业、免费提供职业培训。、开展专门服务。全县劳动力市场在全天候、全方位开放的同时,县劳动力市场每日储备一定数量的劳务信息,及时向社会各界发布岗位信息,定期为下岗职工举办劳务洽谈会。今年上半年以来,县劳动力市场共举办大型人力资源和就业工作劳务洽谈会次,提供岗位个,推荐就业人,建立了人的人才信息库,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
6.社区平台发挥作用强。今年,我县以健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为基础,以强化职业培训为重点,以开发岗位、扩大就业为目的,以健全功能、实现“人性化”服务为目标,紧紧围绕自治区、自治州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精心组织、统筹本稿属于安排、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全面开展。在工作开展中不断创新“四种服务模式”。
“窗口式”服务。不断强化窗口职能,简政放权,实行工作重心前移,能在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业务工作,坚决放到窗口办理;能一个窗口办理的,决不让职工群众和企事业单位跑第二个窗口,体现了服务的统一性。
“一站式”服务。建立起劳动保障绿色通道,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只须进入一个门,所有业务可基本办结,体现服务的连续性。
“登门式”服务。走出机关、深入基层,为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群众提供上门服务,能现场办公的现场办公,能简化手续的简化手续,体现服务的方便性。
“全程式”服务。建立对服务对象跟踪式全程服务,落实回访制度,定期征求服务对象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作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了服务的延伸性。其次,努力提高行政效能。本着以人为本、制度创新、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原则,建立了劳动保障业务服务办理大厅,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更好地体现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各社区还开通了劳动保障咨询专线电话,通过网络化服务,打破区域、层级界限,劳动者只需拨打一个电话,就可实现咨询、求职、申诉、举报等问题的一次性办结,保证了全县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行。
上半年工作总结xx年上半年,全市房产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度中心工作,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有了明显进展,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有些指标已提前完成,大部分指标做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目标完成情况。
1.缓解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建设15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小户型商品房,确保2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改善。通过租金补贴、提供廉租房等途径,缓解5000户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目标:目前已下达经济适用住房计划203。22万平方米,完成施工面积为46.63万平方米,竣工面积为10.23万平方米。通过提供廉租房、租金核减的方式已缓解3370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租金补贴及另一部分廉租房房源工作正在紧张操作之中。
2.代政府征收各项税费目标1.6亿元:已完成2.822亿元,提前完成目标。
3.房地产管理业增加值9.5亿元,增长15%:已完成4.8亿元,为计划的50.2%。
4.完成新增就业岗位:新增就业岗位数量900个,组织落实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900人。已完成新增就业岗位466个,为目标的52%。
5.植树1万株:已完成11119株,为目标的111%。
6.存量房交易量340万平方米:已完成193万平方米,为目标的57%。
7.审定全市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资金1。5亿元:已完成0。84亿元,为目标的84%。
8.立面整治后的楼宇统一实施物业管理:我局正着手开展临街立面整治建筑实施物业管理试点,与各区局、区公司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9.全市创国家以上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含大厦)2个:材料已上报,年底建设部验收。
10.指导、协调一家物业管理企业达到国家一级资质:新康物业、丽岛物业两家企业经建设部初审合格后通过了网上告示,6月初取得了全国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
(二)对政协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
我局承担了市政协重点提案92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建议”的办理工作。我局组织成立了“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专家委员会”,制定并完善了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配套措施,有效制止了破坏优秀历史建筑的行为,规范了优秀历史建筑维修程序,加强了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开展了优秀历史建筑的确认工作。目前正在开展优秀历史建筑标志牌的研制和换牌工作。6月30日,市政协相关领导对92号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视察。认为我局在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中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主要工作及做法。
要确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工作、10件实事和人大政协议提案的顺利完成,我们以落实政府工作目标为主要内容,狠抓目标责任制,层层抓落实,确保了上半年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1.致力于稳定住房价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随着国家关于实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力度的逐步加大,市委、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运行和发展给予了高度关注,李宪生市长连续召开三次市长办公会,围绕“持续、健康、协调、稳定”的主题,就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行了专题研究,明晰了我市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具体任务和措施。我局连续多次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企业学习、研讨,并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和阐明了政策,使各方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明晰了政策导向,为我市做好稳定房价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市场和舆论氛围,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一是规定自xx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正式实施全额征收营业税工作;对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转手交易的,实施了按差额征收营业税工作;二是经市政府研究,并报建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备案,我市于xx年6月,正式公布了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即: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5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三是在去年完成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和监测系统建设工作的基础上,于xx年5月18日正式对外开通了房地产市场信息网,向社会不间断的公布全市房屋供应量、供应结构、供应价格情况及买卖交易情况,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和广泛欢迎,稳定了市场心理预期,引导了理性消费。
2.致力于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管理,努力解决中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
根据市政府总体部署,我局在去年年底超前实施项目储备的基础上,会同市计委、规划国土局分两期编制了年度建设计划,已报经市政府批准下达,计划总规模达到前所未有的203.22万平方米。其中,一期计划规模为114.45万平方米,于2月中旬下达;二期计划规模为88.77万平方米,于4月上旬下达。在这两期计划中,面向社会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计划规模为137.45万平方米,占计划总规模的67.6%,将重点面向旧城改造和重点工程困难拆迁家庭销售。近期,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我市将在年内再次追加3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以缓解当前相对突出的拆迁安置矛盾。
截止目前,已开工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共有25个,施工面积为46.63万平方米,竣工面积为10.23万平方米。另据跟踪调查,预计在7、8月份将有13个面向社会销售的计划项目开工,施工面积将增加104万平方米,故“建设15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小户型商品房,确保2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改善”的目标任务有望完成,但因房地产建设周期较长,这批住房预计在今年年底、明年春节前才能上市销售。
社会保障局新产品开发项目评估报告范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篇三
由于我今年4月份被借调到办公室工作,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办公室各项业务知识知之甚少,这就要求我只有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努力学习,积极进取,才能适应日趋激烈的竞争和胜任本职工作,否则,不进则退,终究要被社会所淘汰。平时我努力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积极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在政治上、思想上始终同局党组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在行动上不偏离正确的轨道。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主动向局领导和各位同事请教,真正做到各项业务工作轻车熟路。
(二)脚踏实地,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我深深地感触到办公室综合性协调部门的重要性,办公室的工作担负着参谋,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一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体会到,干好办公室工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的工作主要是接听电话、收发文件等看似很平常的小事,但是要干好也是不容易的。要干好这些工作就要首先清楚自己所处的位置,清楚自己所应具备的职责和应尽的责任。按照分工,摆正位置,做到不越位,不离任、不超位,严格遵守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只有把位置摆正,把职责搞清,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诚恳待人,脚踏实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一步一个脚印,从小事做起,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工作,才能完成好本职工作,进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严格要求自己,时刻警醒。
我平时要虚心向领导和同事学习,汲取他们的长处,反思自己不足。我认为无论是在工作中和生活中只要多想他人长处,多想自己不足,就能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只有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不论上级、领导交待的任务,还是同事、基层人员以及外来人员办事,我时刻提醒自己,要诚恳待人,态度端正,积极想办法,无论大事小事,都要尽最大能力帮助。平时要求自己,从遵守劳动纪律、团结同志、打扫卫生等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做好办公室工作主题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积极热情、坦诚相待。
一年来,我自己努力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还存在着不少不足之处,有些是急待解决、不容忽视的问题。在思想上我希望多深入多了解和全面掌握情况,在工作中也努力争取去做,但由于同事之间缺乏沟通交流,在某种程度上给自己和工作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在今后需要也必须注意和克服;在学习业务知识上,还学的不够,学的不精,导致我在开展工作上不能运用自如;在工作方法上还需要主动、大胆,还应该多和领导、同事沟通,加强与他们的往来,这样工作才会开展的顺利。
(一)继续加强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刻领会其主要精神和内涵。
(二)强化自己对办公室各项业务能力的提高。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篇四
20xx年以来,在市劳动保障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区紧密围绕市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及区政府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部法律的相继实施为契机,以淮上职业培训学校为抓手,努力创新思维、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现新突破,有效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城镇累计净增就业1963人,已完成全年任务的82%,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200%,其中就业困难对象31人,完成全年任务的310%,免费职业介绍1679人,完成全年任务的210%,小额担保贷款推荐成功4户,金额8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33%,劳务输出总量17595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47%,当年新增4517人,完成全年任务的266%,城乡职业技能培训2118人,完成全年任务的83%。
(二)加强日常工作管理。
1、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2、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作用,一是根据“九有九到位”的要求和我区的特点,积极开展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劳务输出工作,规范了各所站工作方法、工作流程,二是为进一步提高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我局于开办全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班,重点讲解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部新法律,《城镇居民医保实施细则》、《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两个文件,以及有关就业、培训、退休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业务知识。
3、积极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一是积极实行社会保险援助,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今年全区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24人。二是扎实做好《再就业优惠证》和《安徽省就业服务卡》的发放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发放《再就业优惠证》28人,《就业服务卡》1460人。
4、认真做好劳务代理工作。今年以来,共签订劳务代理合同50份,代办退休53人,开具医保工龄等各类证明62份,接待政策咨询、档案查询等260人次。
(三)逐步规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1、今年我区加强了退管服务费的规范管理,实行区级统管,各乡镇以报帐的形式使用退管服务费。
2、为实现辖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后“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我区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围绕社会化管理服务“九个到位”的工作要求,认真地开展服务工作,组织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丰富退休人员的生活,并积极为其进行健康体检,今年参加体检的退休人员达676人。
3、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企业退休人员“中秋、国庆、重阳”节日活动的通知》(蚌劳社秘[20xx]42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区区域广泛、企业退休人员居住分散的特点,我区分乡镇(街道)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慰问活动、参观游览等,充分展现我区企业退休人员生活充实、豁达开朗、文明向上的精神风貌。
4、认真开展“银发帮扶”工程。使得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原公益性岗位落聘有就业愿望的人员通过考核和上岗培训,成为我区“银发帮扶”助老员。我区现已安排4名助老员与有帮扶需求的退休人员进行了对接。
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计划全面完成。我区今年消除了零就业家庭,并实现动态为零的目标。开展帮扶农村零转移就业家户调查摸底工作。我区按照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的统一部署,从20xx年6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除零转移农户”活动,各乡镇正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区暂无零转移农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将努力实现动态为零的目标。加强劳动监察力度,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利益。
一是通过劳动年审和劳动用工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现已发放年审资料53户(年审工作尚在进行中),已审查16户,审查合格15户,限期整改1户,劳动合同鉴证326份,办理社会保险156人。
二是认真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今年以来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8件,已结案17件。
加强对区劳动保障系统计生与流动就业人口管理,对计划生育实行目标考核。
(一)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宣传和参保登记工作。
我局采用各种有效方式,积极做好工作。第一,我局把各乡镇失地转城人员列为此次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重点人群,以各劳动保障事务所站为平台,在人员密集地区进行经常性、普遍性的宣传;第二,积极与区教育局协调,做好在校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宣传工作,提高参保积极性;第三,我局会同淮滨街道,调查了解因家庭生活困难,有意向参保而无钱缴费的城镇低保户73人,需要参保资金14454元,正向区政府积极争取补助资金,使他们能够顺利参保。截止至9月底,我区已参保登记4175人,完成今年任务的139%,其中社区居民参保登记1127人,在校生参保登记3098人。
(二)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及时。
我局自20xx年元月份,按月对享受生活费人员的生存状况和参加社保情况进行审核,并通过银行,对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实行了按月社会化发放,1-10月份共发放生活费738人次139942元。
三
(一)全面加强再就业园区建设和管理。
目前,淮上再就业园区一期工程已建成九幢厂房,建筑面积约11400平方米;水、电、路、电信等基础设施也陆续建成,完成投资1500万元。目前1#、2#、7#、8#厂房已分别租赁给“蚌埠市利特尔装饰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市江淮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天林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和“格锐叉车属具有限公司”。这几家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已达1500万元,预计20xx年销售收入均超过1000万元,可安置下岗工人、xx和失地农民60余人。此外,新招商入驻的“蚌埠市永平丝印材料器材设备厂”和“易斯贝能生物科技公司”正在办理注册手续,预计两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可达500万元,可安置下岗工人、********和失地农民40余人。
(二)成立淮上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篇五
今年度我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总体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领导下,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劳动保障方针政策。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工作当中,“以改革发展为根本,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以两个确保为核心”。从我市的实际出发,励精图治,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诸多新突破,开创了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局面。为推动丽江“二次创业”,维护丽江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全力做到“两个确保”。
(一)确保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截止今年十二月全市离退休人员达10527人,其中企业离休276人;今年度应发养老金7535万元,实发养老金7535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100%;支出数占年初预计支出7730万元的97.5%。
(二)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按时足额发放。按“三三制”原则,组织和落实企业、社会、财政三方面资金,特别检查和落实特困企业兜底资金的到位情况。今年为下岗职工筹集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费162.2万元,其中:各级财政筹集105.7万元、社会筹集(失业保险基金调剂)48.2万元、企业筹集8.3万元;为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91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71.2万元。
二、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一)今年度全市参加养老保险统筹单位有498户,参保人数达31653人,其中:企业24083人,个体5235人;当期应缴养老保险费6027万元,实缴养老保险费4850万元,征缴率为80.5%。
(二)进一步理顺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衔接程序,从而加强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建立欠费企业台帐,截止今年12月全市实际累计欠费达2542万元。今年1至12月追缴欠费1600万元,占年初清欠计划650万元的246%,追缴率为72%。
(三)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清理企业欠费,按照《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的措施,建立企业缴费核定和企业欠费两个数据库,劳动监察执法和地税部门合作,切实做好征缴和清欠工作。在没有专职稽核人员和经费的情况下,我市按时完成了“双60%”稽核面。为防止虚报冒领社会保险待遇,市直、原丽江县、华坪县和宁蒗县先后开展了对离退休人员生存情况的调查,要求离退休人员提供居住所在地生存证明、彩色近照和详细联系地址等基本情况,通过对9986人的生存调查,将收集的资料归档后输入微机,建立了基础数据库,为下一步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严格规范退休审批制度,严格控制退休人员及养老金增长。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制度的通知》(云劳社[2002]64号),按规定审批正常退休和提前退休,实行提前退休人员公示制度,从而严格控制退休指标,有效控制退休费用增长,今年1―12月新增退休人员680人,占年初预计增加800人的85%。
(五)建立和完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基本情况数据库。严格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为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建立养老保险档案及缴费台帐,通过对帐核对,及时准确登载个人帐户,及时公布、计算利息。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建帐率达100%。并按文件规定实行了分类,建立了专门的档案数据库。
(六)严格遵守劳、财两部制定的财务制度和社保统计制度,建立全市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现代化社会保险财务、统计技术支持系统,通过对市、区(县)级社保机构财务、统计人员的软件应用培训指导,提高了电算化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为我市今后与省局联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坚持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
七)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以旅游服务行业、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为重点,针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大量人员,通过上街发放宣传材料,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相关知识解答,开设社会保险服务窗口,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形式,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按规定将其纳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截止今年12月全市新参保人数达905人,完成计划的200%。
三、失业保险工作。
(一)努力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力争完成基金征缴任务。今年失业保险新增74户,新增参保职工2173人(因企业改制、关闭破产等原因,原参保企业减少6户,减少参保职工2064人)。今年全市失业保险实际参保户数为523户,参保人数为19497人,比上年末净增18户,净增人数为109人。全年收缴失业保险费502万元(其中失业保险费本期应收额352万元,实收340万元,占应收额的97%,追缴历年欠费162万元)。失业保险费比去年的485万增收17万元,增长率为4%。
(二)依照政策足额发放失业职工的失业保险待遇。全年为5069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为638名下岗职工调剂社会承担部分的基本生活保障费以及失业职工培训费等共1402万元(其中:用于失业职工的失业金支出1354万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调剂48万元)。目前,仍享受失业救济金人数为1106人。
(三)开展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的基础工作。根据省厅《关于转发建立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文件的通知》(厅办{2002}181号)精神,基本完成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记录的基础工作。为进一步核实缴费基数,强化基金征缴,实行计算机管理和以缴费记录为依据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奠定基础。
(四)加强了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年内分别接受并通过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对我市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以及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在加强市级基金管理的同时,加强了对县(区)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对各县(区)失业保险基金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对基金财会制度作了进一步统一规范。
(五)加强对失业职工的档案管理。对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进入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档案进行统一管理。年内共接收失业职工档案1205份。
严格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审批工伤保险待遇,增强工伤保险征缴力度及扩面工作,切实保障了工伤待遇的支付能力。截止今年12月工伤保险参保职工1.7万人(宁蒗县未开展),应缴129万元,实缴118万元,补缴4万元,当期征缴率为91.5%,本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84人,支出46万元。认真组织《工伤保险条例》的培训学习和宣传工作,为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五、生育保险工作。
认真制定生育保险年初征缴计划,加强征缴及扩面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审批生育保险待遇,切实保障了生育待遇的支付能力。截止今年12月生育保险参保职工1.7万人(宁蒗县未开展),当期应缴120万元,实缴108万元,补缴6万元,当期征缴率为90%,本期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08人,支出78万元。
(一)今年全市参保人数56499人,其中:在职43411人,退休13088人,参保率达91.1%。
(二)今年收缴基本医疗保险费289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2429万元(其中:统筹金支出1000万元,个人帐户支出1429万元)。收缴大病医疗保险费246万元,支出231万元。
(三)今年全市扩面增加参保单位38个,共3457人,其中:在职2587人,退休870人。
(四)建立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制度,确保离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市直离休人员346人(其中:8户困难企业离休人员21人),财政拨入经费364万元,支出374万元。
(五)医保卡发放情况市直发放医保卡12608张,异地安置263张。
(六)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定。
点零售药店管理,对两定单位加强督查。今年审批定点医疗机构1个,定点零售药店16个,并对2户医院和8个药店进行了定检,对严重违纪违规的东骏大药店二分店进行了严肃查处,并取消了其定点药店资格,同时取消1个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维护了广大参保职工的利益。
(七)根据我市医疗保险资金运行略有节余的情况,切实为参保职工解决实际困难,适当提高医疗参保职工的报销标准。对参保职工多次住院治疗采取逐次降低医保统筹金起付标准的办法进行了医疗照顾,对退休职工个人帐户增加1个百分点(现为4%)的照顾,医药基金支付范围由600―2700元调整为600―3500元。
(八)积极探索,认真研究医疗保险改革政策。对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采用了分段定额结算和分段定比结算的新办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患者、医院、医保三方面的矛盾,且运行情况平稳,参保职工和医疗机构反映良好。
七、农村养老保险工作。
全市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有31135人,农村养老保险发放594人。农村养老保险金收入57万元,支出12万元,100%按时足额支付养老金。农村养老保险金滚存结余2206万元,其中:责任金2131万元;调剂金75万元。华坪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于今年1月已移交华坪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八、就业与再就业工作。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提供了有力领导。今年1月成立了丽江地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今年9月,根据工作需要对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各县(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市、县(区)均建立了“三项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今年9月6日召开了全市就业与再就业工作会议,对我市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进行了总体布暑,我市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抓、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较好地完成了我市就业和再就业各项目标任务:今年全市实现就业3903人,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3700人的105%;实现再就业2060人,完成市下达2048人的100.6%;开发公益性岗位408个,安排下岗失业人员408人,占省下达任务400个指标的102%。对大龄就业困难群体(“4050”人员)进行再就业援助,全市“4050”人员475人,已实现再就业235人;全市年末实有失业登记人数为2639人,登记失业率3.3%,未突破省下达4.5%的指标。
(三)提高劳务输出层次,拓展劳务输出空间。大力开展跨市、跨省、跨国劳务输出工作。今年已成功输出1266人(其中:向日本输出6名研修生)。目前,向阿联酋及第二批赴日研修生的组织工作正在紧张进行。
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化农村改革试点工作要求,为把白沙乡玉湖村联合互助、专业化分工、规范化试点经营工作落到实处,开发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并付诸实施,玉湖村年内已输出77人。逐步实现全村大部分剩余劳动力向非农部门转移,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村稳定的政治局面。
(四)加强《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工作。在发放工作中努力为失业人员着想,尽量减化程序,基本上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员做到应发尽发,对不符合条件人员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市共审核发放《再就业优惠证》3601本。并有750名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实现了再就业。
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从而使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免收“四税”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优惠政策落到了实处。自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以来,全市对持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共减免工商登记费750人21000元,减免个体工商管理费163837元;减免税务登记证费238户15470元,减免“四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193户125519元;减免领取低保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杂费405人7808元;卫生部门免收挂号费、减收床位费、检查费等计442人6732元。
(六)加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市就业与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专门下发了《关于在乡镇设立劳动保障所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县(区)结合实际在乡(镇)设立劳动保障所,由1名副乡(镇)长兼任所长,设1名专职人员,大的乡镇增设1―2名兼职人员。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69个乡镇建立了乡镇劳动保障所,成立了两个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其中:古城区的6个劳动保障所已挂牌,其它县人员已确定,尚未挂牌。
(七)加大了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发放《再就业优惠证》的过程中动员、组织下岗失业人员积极参加再就业培训,对参训人员均按规定减免了培训费用。今年共有949人参加驾驶、计算机操作、中式烹饪、美容美发、客房餐厅服务、摩托车维修等各类培训,使参训人员获得一定技能和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促进其再就业。完成年初计划培训500人的189.8%。
(八)加强对再就业资金的安排使用。今年我市市级财政预算再就业资金110万元,现已到位;省级拨付再就业资金520万元,其中:127万元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393万元分别拨付到了市、县(区)再就业资金专户,并按有关规定投入使用。为保证再就业资金规范化、制度化,提供专款专用的政策依据,会同市财政局根据我市实际拟定了《云南省丽江市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丽财社〔今〕79号)。
(九)加强对再就业政策的广泛宣传。我市自4月20日开始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以来,通过电视、报刊、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政策咨询等各种方式加强了对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开展了“再就业政策宣传周”活动,同时,深入到林业工程公司、黑白水林业局等下岗失业人员相对集中的企业开展政策咨询。全市有5000多名下岗失业人员接受政策咨询,发放宣传资料19000多份。编发了6期《丽江市就业再就业工作专报》。
今年2月成立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处,积极开展全市深化国企改革中企业内退人员的社会保险费代缴、工资发放等各项服务工作。今年已托管6户企业372名内退职工劳动保障事务。发放基本生活费1306384.89元。为687名退离休职工办理医疗保险:缴纳基本医疗保险273431.79元,缴纳大病补充医疗保险61830.00元。为372名内退职工办理了医疗保险,缴纳基本医疗保险247342.80元,缴纳大病补充医疗保险33480.00元。为372名内退职工缴纳养老保险330956.19元,为新华纸厂47名内退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13167.00元。
管理内退职工档案370份。代办内退职工退休手续7人。为龙威房地产公司代发拖欠民工工资1222608.69元。
这项工作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的国企改革,获得了社会各届的好评。
十、基金监督工作。
按照省厅基金监督处今年工作安排布暑,积极开展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检查工作,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为防止监督走过场流于形式,注重跟踪落实,确保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运营、管理的规范操作和安全完整。
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华坪县医保中心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很快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同时全市各县几项基金收入户月末做到了零存款。通过整改,及时向省基金监督处上报了整改情况。
协助省劳动保障厅审计小组对市就业局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完成了审计反馈意见,并对审计中发现的会计操作不规范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协助指导使其规范完善。开展了“清查规范失业保险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工作。按照要求组成了两个检查小组对全市100%的面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操作不规范、不完善的作了现场指导,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更正意见。协助省审计厅对市就业局和原丽江县就业局2002年失业保险、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再就业资金进行了审计。
对东骏药店窃取参保人员医保资金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同时对全市各县进行了一次定点医院、零售药店的大检查,收到了积极的效果,得到了省厅的肯定,并在全省基金监督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
根据《云南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组织审计小组成员相继对永胜县、原丽江县医保、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进行了离任审计,并按规定下发了“审计意见书”。通过审计规范了会计操作,同时对原丽江县违规借出的10万元养老金责令年内追回。为增加社会监督透明度和方便广大群众举报,全市各县开通的举报电话均上了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
十一、计划工资工作。
今年计划工资工作围绕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中心任务,尽力落实已出台的政策措施,密切配合全市企业改革,不断探索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加强宏观调控,使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幅度控制在国家宏观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工资增长水平进行宏观调控,使企业工资的增长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经省厅批准,发布了丽江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准线为10%,上线为16%,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指导5户企业进行了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和工资调整。坚持了《企业工资总额提取发放管理手册》审签制度,基本达到省厅考核要求;按照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要求企业普遍自查的基础上,重点在3户企业中开展了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及企业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试点,认真执行全省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开展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原实行工效挂钩或工资总额包干的企业按规定实行工资总额备案制度或工资集体协商。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十五”计划执行中期情况进行了调查评估;通过调查评估,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十五”计划的顺利完成提出了努力的方向。
十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今年职业技能培训1836人,鉴定合格1678人,完成计划1500人的122%,核发职业资格证书1427人: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培训456人,鉴定合格412人,发证412人;完成社会化人员培训1380人,鉴定合格1266人。今年对中药行业三个工种进行了鉴定考核,拓宽了鉴定工作面。鉴定工作无违章、无投诉。完成9个技校对我市招生50人的工作。
从今年9月―12月,筹备组织了全市首届烹饪职业技能竞赛,通过此次活动,取得了宝贵的`竞赛组织经验,对下一步我市开展此类活动奠定的基础。
全年新签订劳动合同182人,续签87人,转移劳动合同98人。年内配合市工会等相关部门到企业进行宣传,指导签订集体合同8户,全市共完成125户。继续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年内与工会、经贸委协同到企业协调活动6次。
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力度。年内共受理仲裁案件26起,其中:仲裁裁决4件,调解11件,其他方式处理2件,基层调解9件。已处理的案件中有3件因被诉方或申诉方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维持仲裁决定,仲裁工作真正做到了公正、公平。
涉及人员404人,对每一信访人员都作了认真回复,对来访人员说之以情,告知以政策。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从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上和各项社会保险的续接上做好衔接协调工作,并深入到改制企业做了宣传解答。
今年紧紧抓住劳动保障法制监察工作的要点,始终坚持对劳动者保障方面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加强对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全面的促进我市劳动保障事业的稳步发展。
(一)认真开展今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全市参加年审的单位有724户,涉及劳动者人数3.6万人,年审合格率达到70%。通过年审纠正了部份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增强了用工单位的法律意识。
(二)在完成各种专项检查工作的同时,针对一些还很不规范的企业进行突查:一是清理整顿宾馆、酒店80户,旅行社35户的用工行为,新增参加养老保险人数905人,追回养老保险欠费150万元。二是为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重点对63户建筑工地进行检查,涉及劳动者1646人,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200万元。三是立案处理违法案件59件,结案率达到99%,追回多领养老金0.6万元,追回窍取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1.7万元。
(三)为了更好的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检查。一是认真做好“元旦”、“五一”、“国庆”节日期间不稳定隐患的排查工作,在“五一”期间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金沙江林业工程公司等22个单位调查研究,召开职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排查隐患,做好政策的解释和说服工作。二是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专项检查,分成9个组对194户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全市共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133份,补签劳动合同546份,补签集体合同18份。并召开全市的检查情况汇报会;三是开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专项检查。对非法中介机构及违反规定介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四是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的检查。针对丽江东骏大药房连锁二店员工窃取参保人员医疗保险金的事件,对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定点医院47家、定点零售药店44家。
把维护农民进城务工合法权益作为劳动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为维护农民进城务工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十五、立足本地实际,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积极参与国企改革工作,认真进行政策研究,积极筹措资金,顺利解决了许多“老大难”企业的热点、难点问题。创全省劳动保障工作先例,成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处,接收改制企业内退人员进入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处管理,使我市国企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取得积极的成果。
(二)为积极推动丽江市“二次创业”,促进我市个私经济的发展,为个私经济从业人员提供良好的医疗保障,出台了《丽江市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办法》。
(三)盘活内部国有资产,对原地区粮油食品加工厂实行关闭,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执行政策到位,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在政府未投入资金的情况下,建成2800平方米的办公大楼,圆满解决原粮油食品加工厂职工安置问题,创造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为增加市职工培训中心的活力,减轻财政负担,与西南林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以联合办学的方式,多方位开展培训,承担我市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在职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培训,使职工培训中心充满勃勃生机。
(五)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探索一条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新路子,同时使我市离退休职工切实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我局在经过深入实际调研的基础上,利用现有社会保险局有限的场地,建立“丽江市夕阳红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
立丽江市烹饪协会,由行业协会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以维护我市的社会经济稳定。
(七)积极探索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措施,认真做好农村养老保险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
(八)根据我市企业状况,为企业解困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制定热点、难点问题应急预案,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维护我市社会经济稳定做出突出成绩。
十六、其他方面工作。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的学习,注重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自身素质的提高,严格学习制度,继续开展“三个建设”工作,完善“三优”文明窗口工作标准。加大了政务公开、制度上墙的工作力度。凡是直接面对企业和群众的窗口部门,对办事流程上墙公示,并实行首问责任制,体现了公开、便捷的宗旨。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开辟《丽江日报》“劳动和社会保障之窗”,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编写劳动保障信息30期。
(三)为确保“非典”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搞好非典型性肺炎防治工作的安排布暑,严格执行《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中严肃党纪政纪的紧急通知》中六项纪律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讲科学的高度充分认识“非典”防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迅速成立了局“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签订了《丽江地区非典型性肺炎防治工作责任书》,并与各科室明确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抓好“非典”防治工作落实。同时毫不放松劳动保障的各项业务工作,全局干部职工坚守岗位,努力工作,结合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八条禁令”,严明纪律,顾全大局,做到防治“非典”与业务工作两不误。
存在的问题。
(一)各区(县)不同程度财政困难,医疗保险资金缺口严重。今年财政拖欠全市医疗保险资金1353万元(其中:宁蒗、华坪两县医疗保险采取财政拨付包干使用办法)。困难企业离休人员费用6000元/人(财政解决8户21人除外),难以收缴。
(二)各项社会保险工作量成倍增长,人员编制不足,手工半手工操作无法达到客观实际工作及省厅要求,个人帐户缺乏专人管理和数据安全维护,从而在建帐、记帐、输入微机的基础工作中仍存在不及时,急需加强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
(三)随着我市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入,需要进入劳动保障代理处托管的职工还会大量增加,私营、个体医疗保险业务代办将增加工作量。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国企改革内退职工的各项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和关心,对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给予积极支持,确保内退职工各项费用按时拨付到位。
(四)基本养老保险金收不抵支,确保工作压力增大。
(五)企业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情况日益增多。养老保险欠缴20户,预计累计欠缴养老保险金2542万元;预计累计欠缴失业保险98万元。
(六)由于办公经费、业务费严重不足,使社会保险机构在经办业务时常遇到诸多不便(电话欠费停机、办公用品短缺),在硬件配套设施方面更是处于全省落后状态。
(七)部份单位领导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认识不足,开发公益性岗位难度较大,安排“4050”人员再就业困难。
明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主要目标,全力确保养老金、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费的按时、足额发放。
(二)认真落实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工作。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努力完成省下达的各项再就业指标。
(三)加强各县(区)劳动力市场建设。
防和处理,同时加强劳动保障协管员的培训工作,重点实施对建筑施工场地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加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积极清理欠费,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建立科学规范的社会保险审查、稽核制度,做到应收尽收。全面规范社会保险各项管理,加强基础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参统单位数据库、在职职工数据库和离退休人员数据库,进一步规范参保人员个人帐户管理。督促企业加强对职工档案进行清理、完善、规范。
(六)继续加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运营、管理的规范操作和安全完整。
(七)通过精心组织,积极探索,逐步推进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程,力争实现60%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范围。
(八)进一步做好国企改革内退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同时步入其它企业包括建筑行业在内的各项劳动保障代理工作。
(九)为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风险防御能力,确保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的支付能力,结合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尽早实现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
(十)在继续开展对日常工种的培训鉴定工作的同时,抓好对药品购销员、美容美发、汽车维修、维修电工等工种的培训鉴定。做好失业职工的培训、鉴定。将培训鉴定工作向企业、个体延伸,努力扩大持证覆盖面。按照省厅的要求,继续对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进行规范管理。继续做好明年的技校招生工作。
(十一)指导县级医保部门进一步调整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提高退休职工个人帐户金额,逐次降低参保职工住院起付线。与商业保险部门一道调查研究,分析情况,完善、调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理赔服务工作。
(十二)重点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后,个体私营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办法。重点实施个体私营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为我市个私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医疗保障。进一步抓好劳动合同的签订、鉴证工作,抓好股份、合作、集体、私营企业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
(十三)争取上级领导及各级财政的支持,加大计算机硬件设施投入,购置财务、统计应用软件,尽快实现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建设。
(十四)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政治、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适应新时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需要。建立一支业务精干、作风扎实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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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篇六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围绕经济发展,狠抓了劳动用工管理,就业再就业,劳动保障工作在局系统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各项任务完成较好,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关任务过半,对照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核心指标
1、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率100%;
2、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100%;
3、新增就业岗10000个,已完成5810个。
4、转移富余劳动力3000人,已完成5600人。
5、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300人,已完成3700个。
6、下岗失业人员中安置4050人员950,已完成400人。
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8、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下岗失业人员345人,已整理好10人材料上报市审批1人。
9、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障并轨。
10、全面落实最低工资,对企业进行了宣传检查。
(二)主要指标
1、创业培训人数30人,正在组织实施中。
2、国有职工下岗职工培训率70%以上。
3、职业技能鉴定人数360人,已完成181人。
4、未发生新的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5、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
6、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8300人,已完成24661人。
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26万人,已完成22404人。
8、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5.768万元,已完成3.092万元。
9、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165万元,已完成84万元。
10、实行新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已召开全区会议安排部署。
11、农村养老保险新增参加1400人,到目前已新增22人,收基金 29730元。
12、严格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深入煤矿、砖厂及有关企业进行了检查,纠正违法用工29件,358人。
13、信访结案率达到95%以上,上半年接收信访案件33件,结案32件,结案率达98%。
14、严格控制越级上访,我们及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现场办公,使劳动案件基本都解决在我区,减少了上访案件。
15、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率达90%以上,社区管理服务正在操作中。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更好地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指标,我区及时召开了专门的全区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各乡(镇)、街办及有关部门的一把手参加了会议。区政府王区长亲自参会讲话,并与各乡(镇)、街办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我局又与各科室及经办机构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做到了责任到人,分工明确,使各项任务有人管,有人问,有人抓,有落实。
2、坚持例会制,及时了解情况,解决存在问题。工作中做到了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每周召开局系统碰头会议,听取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指导安排工作。每月召开保障所例会,对全区各乡(镇)、街办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指导,确保任务按时间进度完成。
3、深入调查,现场办公,及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工作中我们结合今年我区劳动保障三大工程,做认真细致的工作,为搞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启动,我们从市会议以后及时向区政府汇报,成立了以王区长为组长的领导组,经办机构及时安排摸底测算,反复五六次的修改,区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专门召开两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制定出了适合我区的实施方案并与6月15日召开了动员大会,进行了安排。今年区政府要增资300万元用于机关事业保险运作,目前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正在运作中,7月1日按时实现社会化发放。
农村乡镇企业保险也已启动,为使乡镇企业保险按规定时间启动,我们深入基层摸清底数,掌握第一手材料,及时制定了方案,使全区农村乡镇企业保险很快启动。
4、深入开展了对企业的监察和检查,规范了煤矿用工、砖厂用工、建筑行业的用工,维护了特殊行业劳动者的权益,上半年检查企业148个,补办劳动合同2139人。
5、积极组织开发就业岗位,为下岗失业人员创造好的就业岗位,上半年我们深入乡(镇)、街办共同组织开发岗位5810个,不锈钢园区开发935个,新建企业开发1820个,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得到了及时的安置。
业的扩面和农村保险及乡镇企业保障的扩面工作,力求完成扩面人数指标。
3、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完成好开发岗位10000个的任务,同时要积极扶持小额担保贷款,按照市政府安排搞好公益性岗位的开发。
4、严厉打击非法用工,减少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案件发生,真正保护劳动者权益。按规定依法、及时处理各种案件,把案件处理在基层,减少越级上访。
5、认真开展行风“双评”工作,坚持公开办事,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文明服务,充分发挥我区劳动保障工作七大文明窗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篇七
市目标办:
今年以来,我局劳动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服务全市“四个四”战略为主线,坚决落实民生为本的根本要求,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保民生,扩大社保覆盖面和提高待遇扩内需,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工作增活力,审慎处理劳动关系促稳定,健全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体系强服务,全力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取得新发展。通过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对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职能目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现将今年我市劳动保障工作主要情况和下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劳动保障职能目标完成情况。
(一)民生工程强力推进。
我们作为“就业促进民生工程”的实施主体,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坚持扩大就业与稳定就业相结合、扩大内需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与形成新就业增长相结合,大力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强化政府各有关部门在促进就业中的责任,充分发挥就业联席会议的作用,狠抓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加强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统筹城乡就业,有效解决了“五类重点群体”就业问题,推进了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在“社会保障民生工程”中,以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为重点,不断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覆盖面。今年上半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88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0.97万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0.28万人,分别完成目标的67.14%、74.62%和70%;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9户;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4%,未超过4%的控制目标;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636万元,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现0.8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68.17%和90%,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覆盖人数达到46.6万人,其中参保缴费30.8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人数实现43.8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87.15%、244.44%和105.03%。
(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保障制度和政策,促进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抓扩面、强征缴、保发放,提高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
一是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我们强化制度建设,狠抓政策落实,不断完善社会保险接续办法,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着力解决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失地农民参加失业保险、高风险行业参加工伤保险等问题,将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从城市扩大到农村、覆盖人群从职工拓展到个体和农民工,进一步扩大了社会保险覆盖面。今年上半年,全市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新增参保人数分别为13120人、2600人、9513人、3059人和12276人,分别完成市政府目标的114.09%、130%、95.13%、61.9%和423.31%。
二是社会保险基金持续增长。去年,在克服金融危机实施“五缓四降”政策的特殊背景下,全市五项社会保险征收总量达到22.2亿元。今年以来,我们深入贯彻《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大力实施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完善规范社会保险征缴政策,加大基金征缴、清欠力度,加强稽核,保持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持续增收。今年上半年,全市企业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征缴额分别达到9.76亿元、1.96亿元、4357.4万元、2644万元和792万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81.33%、60.31%、108.94%、66.1%和88.99%。
三是基金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我们认真贯彻《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内部审计暂行办法》,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健全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主导的基金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了业务工作流程,切实加强了基金征收、管理、支付环节的行政监督,依法对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以及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力量开展对全市社保经办机构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建立实施了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要求及时整改并严肃处理,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完整。今年上半年,召开2次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社保基金专项治理疑难问题的整改工作,开展1次就业专项资金检查。
四是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切实有效。我市从xx年起在全省率先实施社会保险与货币安置相结合的被征地农民安置办法,将失地农民纳入了养老保险范围。随着我市“四个四”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失地农民不断增加,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逐步纳入养老保险,截止今年上半年,共安置失地农民2.47万人,已有1.03万人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为解决老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问题,今年上半年,我局代市政府办公室起草并印发了《关于解决老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将xx年前未参保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通过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方式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为让更多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对部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采取了分次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补发基本养老金等措施,缓解他们的缴费压力。此项工作体现了省、市党委和政府对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深切关怀,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又一重大举措。
五是提高医疗保险待遇减轻群众负担。在去年大幅提高我市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我市经过大量精心的测算,按照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出台相关政策,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一是市政府出台《关于提高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泸市府函[xx]21号),提高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将医疗保险封顶线调至10万元。二是市政府印发了《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办法》(泸市府发[xx]11号),高额补充医疗保险承保基本医疗保险封顶至封顶线3至5倍,按补充医疗保险责任报销70至90%。三是我局出台政策《关于降低基本医疗保险费用首先自付比例的通知》(泸市劳社发[xx]1号),降低基本医疗保险部分费用首先自付比例5个百分点。四是积极开发慢性病刷卡结算医疗费软件,解决职工慢性病费用报帐难问题。
(三)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我们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依法查处群众举报案件,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处理劳动争议,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一是切实加强劳动工资工作。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积极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摸底调查,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以非国有企业、建设等行业和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把参保缴费作为规范用工的重要内容,督促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巩固去年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成果,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创建和谐街道(社区)、乡镇活动。全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促进了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到目前,全市实施集体合同制度企业1359户,实行工资集体协商企业389户,有22.8万在岗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3%。
二是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不断加大。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通过开展日常巡查、举报投诉调查及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建筑、餐饮等使用农民工较多的行业的用人单位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执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参保缴费等情况,严肃查处了各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今年上半年,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维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合法权益、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共4次,监察用人单位711户,完成目标1200户的59.25%;为7100余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860.41万元。
三是积极稳妥处理劳动争议。认真宣传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员、调解员队伍建设和办案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积极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加大案件处理力度,稳妥处理劳动争议。深入贯彻《信访条例》,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完善维稳应急预案,认真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今年上半年,全市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89件,已结案630件,结案率91.44%;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2163件人次(其中信访142件,来访人次)。
四是落实减负政策稳定就业局势。今年我市继续全面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工作的通知》(泸市府办发[xx]8号),对泸市府函[xx]23号文件规定的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和鼓励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4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xx年底。通过完善“困难企业”的认定条件,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今年上半年,全市新认定困难企业16户,涉及职工2527人,审批市本级xx年认定的困难企业享受xx年延长政策待遇17户,享受社保和岗位补贴4228人。加上区县审批的xx年延长政策待遇的困难企业,全市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困难企业的社保和岗位补贴已超过1000万元。
我们十分重视劳动保障基础性工作,重点抓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劳动保障宣传、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金保工程”建设等,效果十分明显。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我们认真贯彻依法行政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公示制度,规范并公开行政审批程序,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坚决查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管理劳动保障事务。通过深入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开展上街设点、进入社区、邀请专家讲座、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的广泛深入宣传教育,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今年上半年,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拟修订3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
二是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宣传工作。长期以来,我们高度重视并加强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始终把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作为劳动保障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召开会议、学习动员、建立宣传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宣传工作机构和人员,建立完善相关宣传制度,发文部署、制定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在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宣传工作在内容和方式上都有新的突破,做到了思想上重视、组织上落实、行动上务实。今年上半年,共组织大型宣传活动3次。
三是进一步强化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工作不断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不断拓展,社会化管理服务覆盖率不断提高。今年上半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覆盖率达94.4%,完成目标的111.06%。
四是“金保工程”建设步伐加快。我们切实加强统一规范的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建设,建立规范的数据中心机房,实现了市、县区数据集中到数据中心,为实现“金保工程”最终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是信息调研工作深入开展。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省厅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结合劳动保障学会工作,重点开展了基础性、政策性、前瞻性的调研,积极报送信息,为推动劳动保障工作,提供制定政策依据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干部队伍建设明显加强。
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要求,我们从内部管理入手,切实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抓学习。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重大决策精神以及相关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把能力建设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始终,通过学习,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法制意识、政策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进一步营造了风正人和事业兴的局面。二是抓管理。我局以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活动为依托,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内部有关规章制度,对系统、单位和职工严格要求,严肃纪律,规范行为,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进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三是抓作风。针对新形势、新任务对劳动保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们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扎实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开展党风廉政“三化”建设,查找各职位廉政风险,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四是抓督办。多年来,我们对省、市交办的督办件都认真负责地办理,办复率100%,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五是抓机改。我们严格按照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毫不放松地抓好业务工作,切实做到机构改革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通过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严肃工作纪律,做到机构改革期间队伍不散、思想不乱、工作不断,确保了各项工作正常推进。
(六)共同目标和重点督办事项圆满完成。
我局对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办理工作、信息工作、公文处理、会议作风、值班、信访、政府12345呼叫中心交办工作,地方志、爱卫、双拥、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环境保护等基础性工作高度重视,高标准、严要求、重落实,通过夯实基础,扎实工作,上年半我局上述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今年上半年,我市劳动保障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差距,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不容忽视,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以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是就业形势仍然严峻。当前我市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明显。劳动力素质、技能整体偏低,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不相适应,部分企业招工难和求职者就业难的现象并存。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突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性不高,城镇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就业更加困难。创业环境不足,城乡劳动者参与创业的积极性不高,创业促就业工作机制不健全,相配套的工作机构和管理体制不完善,创业的后续服务没跟上,全社会对创业的支持力度和关心程度还不够。
二是社会保险扩面任务艰巨,社会保险基金征缴难,保发放资金存在缺口,需要中央转移支付的大力支持。
三是个别用人单位不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个别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时有发生。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大力推进就业促进民生工程。
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政策,扎实做好各项就业工作,着力解决各类群体的就业问题,最大限度缓解我市就业压力,切实稳定就业局势。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积极探索、认真研究、不断完善社会保险政策,建立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切实有效解决社会保险历史遣留问题,让社保政策惠及更多群体。扎实抓好泸县新农保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
(三)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三法一条例”,严格执法,依法行政,重点加强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及时调处劳动争议,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四)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干部职工行政效能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使干部职工的政治理念明显增强、思想觉悟和政策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行政行为更加规范、为民服务作风进一步好转,切实彰显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篇八
1—10月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74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850人的91.1,其中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并办理劳动合同登记135人;实现再就业228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250人的91.2;帮助特殊困难群体就业94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110人的85.5;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971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1100人的88;转移农村劳动力860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600人的143.3;办理失业登记25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6;再就业培训55人;创业培训96人;技校招生147人,其中县职业高中与省林业技校联办汽修专业招生51人;审核推荐鼓励创业促进就业“贷免扶补”贷款申请126人,信用社已发放贷款86人430万元,完成市局下达任务86人的100,其中高校毕业生9人45万元;审查上报困难企业稳岗认定申请4户,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及转岗培训补贴75.6万元;对71户困难职工进行了“送温暖”慰问,发放慰问金22500元。
1—10月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104户,参保人数8174人,完成市人民政府下达任务8290人98.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256户,参保人数11890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13300人的89.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576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14000人的82.6;失业保险参保单位97户,参保人数3812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4700人的81.1;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7474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20630人的133.2,其中机关事业单位4580人,企业22894人(高风险企业18725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7816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8180人的95.5,其中机关事业单位4580人,企业3236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692人,其中新参保5人。
1—10月征缴养老保险费1636.3万元;城镇职工医疗费收入1881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收入25万元;征缴失业保险费137万元;征缴工伤保险费888.9万元;征缴生育保险费44.2万元;征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28.6万元。
1—10月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754万元;城镇职工、离休人员及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支出1678万元;发放失业救济金67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97人422.7万元;支付生育保险待遇33人20.2万元;发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金8.2万元;发放改制、破产企业托管人员待遇177.1万元。
对18户用人单位进行了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在执法年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纠正;对员工投诉的四户企业实施了现场监察,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4份;完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2件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的调查及上报工作;牵头组织公安、监察、国土、卫生、工商、安监、工会等部门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31户用人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3份;办理涉及劳动保障信访11件,接待涉及劳动保障来访10批89人,其中个人访9批17人,5人以上集体访1批72人;办理劳动合同登记31199人,其中用工合同登记28193人,解除劳动合同登记3006人;完成工伤认定调查595件;审查上报劳动能力鉴定167人;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24件,审理结案109件,未结案15件。
一是继续为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服务,让更多的企业落户××,增加劳动力的吸纳空间;二是认真落实我县的促进就业与再就业工作“三项制度”,继续确保各级党委政府促进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在我县得到落实;三是继续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指导就业的方针,鼓励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引导劳动者树立劳动不分贵贱,职业不分高低的思想,使下岗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季节性、临时性、弹性工作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四是落实好鼓励创业促进就业“贷免扶补”政策,帮助更多有创业愿望人员通过创业实现并带动就业。20xx年就业目标任务:城镇新增就业900人,再就业3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一是继续做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工作,扩大覆盖面,将更多的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二是实施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及被征地农民生活困难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三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20xx年社会保障目标任务: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300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350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800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0700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8200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000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000人。
一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坚决查处使用童工及拖欠工资行为;二是把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复产验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审验的必备条件,继续做好企业工伤保险特别是高风险企业工伤保险工作;三是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篇九
今年上半年,我局的信访、维稳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信访局和市综治办的指导帮助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信访、维稳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为落脚点,按照信访工作目标。
责任书。
的要求,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协调、依法依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劳动保障信访工作,为我市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上。
如下:
(一)领导重视、安排到位。
我局始终把信访、维稳工作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年初,根据市委、市政府对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2019年全市信访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下发了2019年劳动保障信访工作安排意见,将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细化到各单位、各科室,并列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3月份,召开了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信访、维稳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劳动社会保障厅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分析了去年的信访维稳工作形势,对今年的信访维稳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近期,根据市委7月15日召开的全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事件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又及时召开了信访维稳专题分析会议,制定下发了《张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就奥运会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安排和部署。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的要求,就影响社会稳定的“十类信访人员”进行了详细的摸排、梳理,并认真登记备案,按照“三定、四包”的要求指定了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明确了工作要求和办结时限,确保了当前信访维稳工作有效的落实。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使我局的信访工作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各个阶段有重点、有部署,形成了领导有力、运转有序、措施到位的信访维稳工作格局。
(二)措施得力、机制完善。
一是坚持专岗接待。为畅通信访渠道,方便信访人反映诉求,我们在局机关门厅内、社保、就业两个办事大厅、监察支队设立了信访、维权接待岗,每周指定专人进行信访接待和办事引导,对信访人的诉求能当面给予答复的给予当面答复,不能当面答复的,引导至相关的单位和科室给予答复和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及时进行研究加以解决,力求给信访人一个满意的答复。二是坚持专人负责。在坚持信访工作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局属各单位、各科室的信访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局属各单位、各科室明确了兼职信访接待人员,确定了信访联络员,专门负责信访事项办理,确保了信访工作的落实。三是坚持专案专办。对于重点案件,我们始终坚持领导包案,专案专办,做到了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有关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信访人不满意不放过,从而确保了信访案件的办理质量。如:张掖糖厂、山丹化工厂等改制企业职工社会保险遗留问题,我们都坚持了局长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信访专办工作人员会同工会、经委等相关部门进行专案专办,达到了息诉罢访、定纷止争的目的。四是坚持专题分析。局党组坚持把信访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专题分析信访工作情况,对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并针对排查的矛盾纠纷采取解决措施,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五是坚持专题学习。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信访条例》知识,努力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同时,依据《条例》规定,完善了信访案件的接待、登记、批示、传递、办理、反馈一系列信访工作流程,保证依法接访、依法办案。
(三)制度健全、督查到位。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信访统计报告制度。为准确统计和报送信访信息,根据省市对信访统计的相关要求,我们又下发了《张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维稳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局属单位每月22起前向局信访办公室上报信访、维稳统计报表,局信访办公室每月25日前向省厅、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报送信访、维稳统计报表,使省厅、市委、市政府、局机关能够及时掌握全市信访动态,加强与基层单位信访信息的交流,促进了信访问题及时有效的解决。二是坚持了“五个必督”。即初信初访必督、集体访和联名信必督、领导批示件必督、越级信访必督、省厅和市信访局交办(转办)案件必督,真正做到了有访必查,有错必纠,使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继续坚持了信访综合协调机制。在具体工作中,继续坚持信访、仲裁、监察联合办案的劳动保障信访工作机制。我们把信访办公室、仲裁科、监察支队作为联合接访、办理信访事项的主体,根据受理范围的不同,归口办理查处,引导上访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属于企业违法行为的,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查处;属于信访人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的,由劳动仲裁依法解决;不属于监察、仲裁受理范围的,通过本局行政业务经办部门或协调企业主管部门处理,促使上访问题得到解决。
从上半年信访情况看,职工反映和关注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社会保险和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上,对这些“热点”、“难点”问题,我们不拖延、不推诿、更不上交矛盾,而是以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制定措施,妥善处理。
(一)认真了做好交办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
我们在坚持“领导包案、归口办理、限期结案”的信访工作制度的基础上,依据信访条例规定,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取证,并有理有据的按时出具答复意见书,及时向市信访局做好情况反馈。尤其是对于一些上访老户,不回避矛盾,敢于迎难而上,下大决心,花大力气逐一妥善处理,做到了不积压,不拖延,保证了办案效果。截止目前,我局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16件,其中市委、人大、政府领导批转的信访案件6件,省劳动保障厅批转信访案件2件,市信访局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4件,个人直接信访4件;接待上访群众160批次,涉及劳动者503人,其中接待处理集体上访18批,涉及劳动者283人,按案件性质分,涉及工伤待遇方面3件,医疗待遇方面的2件,养老待遇方面的5件,拖欠工资方面的1件,劳动关系方面的5件。对上述案件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其中属于政策解释性的答复占50%。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
(二)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是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工作中,我们坚持排查和化解并重,一是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进行排查。做到排查工作重点突出,长期坚持,防患于未然。在不同时期、不同季节分别围绕追讨农民工工资、职工退休、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非法用工专项整治等方面的各个关键环节,着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找出可能发生不稳定因素的问题。如在春节、“2会”前夕,我们都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对一些信访老户做一次调查或召开座谈会,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防止出现不稳定因素。二是认真开展专项排查活动,分析排查不安定因素,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超前排查工作。今年4月,按照市委办、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安排意见》(市委办发[2019]24号)和市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通知》(市政法委[2019]13号)的要求,我们制定下发了《张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首先明确了排查的范围和重点。即以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农民工工资发放、劳动关系解除、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接续、缠访缠诉为重点的社会管理工作;其次,以近期信访问题为基础,强化排查效果,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事。先从近期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着手,排查有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在办好这部分信访案件的基础上,又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共排查出矛盾纠纷8件。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详细记入台账,并实行一件一档,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为集中化解调处奠定了基础;对于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五个一”的要求,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有针对性的制定了措施,加强监控和预防,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和有效解决。同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每个问题,由分管局长负责,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进行专门攻关。特别是对要求合理但尚无政策规定的问题,扎实做好解释工作;对要求不合理或过高的上访人员,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转化工作,防止了矛盾激化。通过活动开展,有效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了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
(三)积极参与,认真落实了信访接待日制度。
信访工作是与群众进行联系沟通的一个纽带。为此我局在认真处理各级领导交办的信访件的同时,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年初以来,每逢市长信访接待日,我局都由一名局领导积极参与接待,对涉及我们劳动保障系统的信访案件进行现场办理。同时,我局也坚持了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局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领导实行每周一至周五上午轮流接待来访的职工和群众,其它时间,也有工作人员值班,对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当场给予解答,符合政策的责成有关科室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5月份,根据我市的信访形势,我们又进一步完善了领导信访接待值班制度,下发了《张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信访接待值班制度的通知》,从值班纪律、接待规范、责任划分、接待程序、信访登记、案件处理、值班交接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半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300多人次,当场答复或引导办理60余件,其中政策性解释的20余件,通过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落实,强化了信访工作领导和信访工作责任意识,促进了信访案件的有效落实,提升了信访案件的办理质量。
我局的信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要求下,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排查群众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做了积极努力,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就目前的形势看,群众就社会保障方面上访的事件时有发生,劳动保障信访维稳工作难度增大,主要表现在:一是改制企业遗留问题较多,增加了信访案件的办理难度;二是随着社会保险体系的不断完善,劳动者对共享社会保险权利的意识增强,由此引发的追索社会保险待遇的信访案件上升,劳动保障信访量增大;三是受政策影响,一些老工伤人员和军队转业干部曲解政策,要求过高,致使一些人员长期缠访、闹访,增加了信访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北京奥运会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即将举办,根据省市信访联席会议要求,预防和处理好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事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是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也是我们劳动保障系统义不容辞的责任,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按照省市关于集中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继续深入开展全方位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对摸排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按照“三定、四包”的原则限期办结,力争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二)认真做好重点敏感时期的信访工作,确保不发生进京上访滋事问题。对我们职责范围内有可能发生进京访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对已经掌握的人员,近期将逐一进行回访,全面掌握他们的动态,做好稳控工作。对于一些重点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实施不间断的稳控,力争做到盯死看牢,并做好深入细致的疏导工作,防止出现进京上访滋事事件;若发生重大紧急信访信息,在第一时间及时向主要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稳妥的予以处置。
(三)突出重点,着重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和分析当前的信访形势,高度重视一些不稳定因素、上访老户和老信访问题,研究制定措施和办法加以解决。当前,我们将重点抓好企业改制遗留问题、改制企业医保问题、老工伤问题、军转干部生活费问题的处理工作,集中一段时间,抽调一批业务精干人员集中进行处理。同时,也做好单位内部的信访问题,对影响稳定的人和事也要进行梳理,如车辆安全问题、退休老干部生活问题等,都要妥善处理,全力维护大局稳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5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信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地位,明确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信访工作提出了要求,第六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对《意见》的贯彻落实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和第六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信访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劳动保障工作关系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需求。随着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着新形势和新任务,扩大就业再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日益成为社会热点问题。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劳动保障领域的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通过信访渠道集中反映出来。劳动保障信访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信访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是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信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不断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和相关责任单位具体办理的信访工作体制。单位的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信访工作负总责,总体规划部署信访工作,对重要信访事项要亲自推动解决;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负直接责任,抓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分管方面的信访工作。要建立信访工作考核机制,将信访工作情况作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作为考察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或不负责任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社会影响的,要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实实在在解决信访问题上来,防止出现“重接返,轻解决”的问题,切实做到“人要回去,事要解决”。要坚持完善信访协调会、典型案例会诊等工作制度,发挥劳动保障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劳动保障信访、仲裁、监察和维稳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妥善处理涉及劳动保障的信访问题,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劳动保障大信访工作格局,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尤其是要着力解决好改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农民工工资发放、劳动关系解除、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接续、复员退伍军人有关待遇、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养老金调整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突出矛盾纠纷的问题。
建立健全劳动保障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按照《关于全面深入开展劳动保障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19]5号)要求,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真正做到劳动保障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尤其对非正常上访、重信重访的问题,进行重点排查,严格分解落实工作责任,限期妥善解决。建立健全劳动保障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报送信访信息,特别是对集体上访及群众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超前做好工作,着力提高信息分析研判水平,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对进京到部30人以上的滞留集体访人员,要果断接回稳控并及时上报后续处理情况,努力做到行动迅速、接返及时、稳控得力、不再倒流。
充分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信访权利,不断拓宽和规范信访渠道。要通过开通“12333”专线电话、劳动保障网站等多种渠道,引导群众更多地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表达信访诉求。要在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劳动保障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本部门信访事项的办理规程,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要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杜绝拦截阻挠上访群众的现象发生,畅通信访渠道,确保民情、民意、民智顺畅上达。要坚持推行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等制度,坚持广泛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
逐步建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劳动保障信访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信访工作人员,积极改善信访机构的工作条件。要不断加大对信访工作的投入,保证信访工作办公经费和处理信访事项的业务经费。特别是要关心信访干部的思想和生活状况,认真听取他们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和福利待遇问题。要加大信访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的力度,探索建立后备干部和新提拔干部到信访部门锻炼的制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办事公道、作风优良、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拥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社会管理能力的劳动保障信访干部队伍。
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信访工作,解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劳动保障信访突出问题,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突出重点,认真做好劳动保障信访工作,努力开创劳动保障信访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次大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