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优全县经济发展环境,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解决执法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1年在全县开展“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落实县委“一二五六”发展思路和《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暂行规定》,以提升部门形象、转变服务职能为切入点,以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和提高行政效能为主要内容,着力解决发展环境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创新意识和大局意识,促进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工作由治标向治本转变,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原则。一是把转变作风、树立部门单位良好形象贯穿始终。切实加强和改进领导作风、行业作风、干部作风,激发奋发有为和干事创业的活力,树立素质好、效率高、服务优的新形象。二是把解决问题、务求实效贯穿始终。把握解决问题这个关键,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不提不切合实际的口号,不作兑现不了的承诺,在解决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下真功夫,以活动取得显著实效为标尺,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三是把服务企业、促进发展贯穿始终。以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为目标,创新服务理念,转变服务方式,破解发展难题,争作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表率。
二、活动范围
县直50个具有行政执法和经济管理服务职能的部门、单位(详见附件2)。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水平活动。全县各执法、服务部门单位创新培训管理机制,自主安排业务培训工作。通过举办业务知识讲座、集体学习讨论、业务技能比武、现场模拟执法、知识竞赛以及业务考试等方式,教育执法、服务人员迅速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依法行政、热情服务的理念。全年至少安排一轮培训活动,做到不漏一人,务求实效。
(二)开展公开承诺树形象活动。结合各自实际,利用新闻媒体及其他形式,重点对单位职能、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审批权限、审批时限、办理结果、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进行公开承诺。继续完善效能监察制度,开展便民措施承诺活动。同时,针对存在的为企业服务热情不够高、举措不够细、中间梗阻、与企业争利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集中开展部门、单位中层干部公开承诺活动,通过设置政务公开栏、发放监督卡、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公开承诺,既要向本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承诺,又要向服务对象作出承诺。
(三)开展涉企收费项目专项清理活动。针对全县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招商引资工作的需要,县“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活动办公室”)组织物价、财政等有关部门、单位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专项清理。取消不合法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进一步明确面向企业的各类服务性收费底限。着重解决中介组织和协会团体利用其上级主管部门、挂靠单位的行政权力或者垄断地位,强制服务收费等问题。经清理后的规范收费项目汇编成册并予以公示。
(四)开展服务企业办实事活动。各执法、服务部门单位要认真分析当前企业面临的严峻发展形势,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服务企业保增长,帮助企业促发展,狠抓落实求突破,把“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热情周到,尽责服务”作为服务企业的新标准。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服务月”工作方案。要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解企业所难,让服务承诺从纸上“走下来”,真正深入到企业一线,通过座谈了解、实地考察,帮助企业查找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企业办一些实事、解决一些难题。活动期间,各部门、单位要至少为县内企业办一件成效明显的实事,具体时间可自行确定,要有详细记录和相关证明。
(五)开展规范涉企执法活动。严格执行涉企检查报批制度,各职能部门、单位到企业检查,必须经县经贸局、县环境办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对企业的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认真填写缴费登记卡。收费有上下幅度的,按底限收取。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罚款定期报送核实制度,每月5日前,各执法部门、单位必须将上月收费、罚款票据复印件报送县环境办。在涉企执法部门、单位推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约束机制,完善行政处罚公示制度。交通、交警等上路执法部门、单位为全县企业创造宽松环境,对企业运输车辆轻微违规以教育提醒为主,免予处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完善定期测评和通报制度,发挥企业监测点和监督员的作用。活动期间,县活动办公室将组织经贸等部门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检查。
(六)开展评选“涉企服务十佳单位”活动。评选范围为参与“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年”活动的50个部门、单位,由县活动办公室牵头组织,邀请部分企业代表、社会监督员参与评选,结合上述活动开展情况,最终评选出“涉企服务十佳单位”,通过县电视台等媒体公示后予以表彰授牌。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单位服务企业的积极性,营造“为民服务,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树立服务型机关新形象。
四、活动步骤
(一)部署阶段(3月份)
印发《利津县“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部署2011年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工作任务,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单位活动实施方案,于3月底前报送县活动办公室,经审核后组织实施。
(二)实施阶段(4月—11月)
1、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水平活动。3月底前,各部门、单位制定培训计划报县活动办公室审核,6月底前,完成对执法、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完成后形成阶段性总结材料报县活动办公室。
2、开展公开承诺树形象活动。各部门、单位要把工作职能、重大决策、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审批权限、审批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内容进行承诺,利用新闻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在4月底前完成,中层干部公开承诺在5月底前完成。
3、开展涉企收费项目专项清理活动。6月底前,县活动办公室组织物价、财政等部门、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完成对全县涉企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要做到认真负责、严谨细致、规范有序,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经最终审核通过后形成规范性文书并予以公示。
4、开展服务企业办实事活动。4月底前,各部门、单位要将具体为企业办实事活动计划报县活动办公室审核,10月底前全部完成。
5、开展规范涉企执法活动。各部门、单位要把实行涉企检查报批制度和涉企收费、罚款定期报送核实制度作为全年性的常规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县活动办公室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企业发展环境明查暗访活动,深入不同类型企业,与企业主要负责人面对面交谈,详细了解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干扰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具体人和事,征求企业对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6、开展评选“涉企服务十佳单位”活动。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准备,积极参与,11月中旬将申报材料报送县活动办公室,11月下旬集中开展评选工作。具体评选步骤包括印制评选测评票、组织企业代表和社会监督员参与评选、结合县活动办公室日常督查情况及上述活动实施情况等,量化打分,排出名次。
(三)总结阶段(12月份)
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主题,组织企业代表开展民主评议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状况和政风行风活动。对各部门、单位开展“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考评结果按一定分值计入全县年度综合考核。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年”活动是县委、县政府推进以工业经济发展为核心战略,突出招商引资和全民创业,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单位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精力组织实施。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活动期间,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要设立专栏,加强宣传报道,及时通报活动进展情况,不断把活动推向深入。各部门、单位要创新思路,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共同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县活动办公室要加强统筹,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实施,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做好阶段总结报县有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