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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_刑法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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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_刑法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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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论文摘要: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受贿罪法定刑的规定,是在总结各个时期的立法和司法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完善起来的。总的来说,现行刑法关于受贿罪法定刑的规定是合理的,符合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同贪污受贿犯罪作斗争的实际,但从进一步完善法定刑的立法来看,还有些问题值得认真的研究和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受贿罪的特点是:利用自己的职权进行贪财图利的犯罪活动。

这类犯罪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及职务行务的廉耻性,破坏党和政府的声誉。因此“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是受贿罪的必备条件,如何看待“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类型,犯罪时“为他人谋取利益”之认定,都是本文中要探讨的问题。

论文关键词:受贿罪 犯罪 为他人谋取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受贿罪的特点是:利用自己的职权进行贪财图利的犯罪活动。

这类犯罪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行务的廉耻性,破坏党和政府的声誉。因此,“为他人谋取利益”就成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受贿罪的必备条件。

“为他人谋取利益”应不应该成为一般受贿罪的必备条件?司法实践中如何把握好这一必备条件?在反腐败斗争中既不能放纵狡猾的犯罪分子,也不能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这是一个函待解决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

一、如何看待“为他人谋取利益”首先,在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是其构成要件问题上存在不同看法。大多数学者认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受贿罪的客观要件之一。

从理论界的学术论文、论著、教科书看,绝大多数作者认为“受贿罪的客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三个方面是密切联系的,它们有机统一,组成了受贿罪的客观要件。

”受贿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持以上观点的作者,又把想不想为他人谋利益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一般受贿罪和诈骗罪的根本标志。

这样,“为他人谋取利益”又是一个主观要件。为他人谋取利益究竟是客观要件,还是主观条件?涉及到两个问题。

一是我国现行刑法中,对这一要件,是作主观要件还是客观要件规定的;二是从理论上讲,应当归入何种要件。在我国现行刑法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确实是作为客观要件规定的《补充规定》第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人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这里“为他人谋利益”虽然是指行为,是客观要件,两高《解答》对此所作的解释是:“认定受贿罪的行为应当掌握……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根据这一解释,为他人谋利,不论是否实现,都是受贿罪的行为,是客观要件。

这一解释是符合刑法原意的,没越出法条范围,问题是在于把为他人谋利列为受贿罪的客观要件是否科学。还有一种行为,受贿人是否他人谋利益并非构成受贿罪的必备条件。

只要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了他人的财物,不论其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我赞成第二种观点。

因为无论把它作为客观要件或是主观要件,都与设立和追究受贿罪不相适应,都不利于打击当今国家工作人员中最为腐败的一种犯罪,因为

(1)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与受贿罪的本质相矛盾,众所周知,受贿的实质是以权谋私,即凭借自己的职位,职权地位产生的特定的制约关系或影响力,为自己谋取私利,仅这一点就是以充反映出行为人对职务权力运用的兼洁性的破坏,从而损坏政府的威信。构成职务上的腐败行业,并不在于是否因受贿而为他人谋取了利益。

为他人谋取利益与否,以及谋取什么利益,就若索贿一样,只能成为影响受贿危害程度的一个因素,不能改变受贿的本质,无论是1988年的《规定》,还是1989年的司法解释及1997年的刑法中关于受贿罪的规定,对本质相同的行为却规定了不同的构成要件,模糊了它们本质的一致性,从立法技术上讲,是不太科学的。受贿罪最为本质的东西应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受到侵犯,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即使不为他人谋利益,这也是对公务行为廉洁性的侵害。

实际上,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要件,不但可以更深刻地反映受贿罪的社会危害性,而且也不影响人们对受贿罪的权力与利益交易的传统认识。但是,法律上是否必须把为他人谋取利益规定为构成要件,则必须从是否有利于国家的廉政建设出发,是否有利于对实事生活中层出不穷的受贿行为的打击,是否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2)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要件,严重影响对一些以权谋私者的刑事追究,不利于从严治吏的精神,不利于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进行。司法实践表明,有些领导干部因其职权和地位的关系,大量收受在其领导管辖制约之下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但是送者并没有明确说明送财物是要该干部为自已谋取利益,我们往往找不到证明受贿人存在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事实或意图的直接证据,无论收受数额多大,影响是如何严劣,司法机关也无能为力。

这无疑是反贿赂犯罪的一大漏洞,为一部分明显违反廉洁要求的以权谋私者留下逃避法律追究的漏洞。”

(3)有人认为,不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构成要件,就无法区分受贿行为和接受馈赠。受贿与接受馈赠虽然都表现为财物的收受,但有本质的区别。

关键在于该财物的收受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的。贿赂归根结底是建立在公务人员在职务权力的制约性基础上的。

是职务权力的衍生物,而且贿赂的轻重通常也是与职务权力的大小,可能为收贿人谋取利益的多少呈对应关系的。而亲友间的馈赠,则是建立在亲友关系基础上的,是表达亲情友情的一种方式。

而我国法律却偏要强调为“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要件。这正好为一些以权力为谋取私利者逃脱刑事追究创造了条件。

(4)从国外及我国台湾,香港及澳门地区的立法看,“为他人谋取利益”都未列为受贿罪的一个必备零件,这也反映了世界反腐败的一个趋势。如日本刑法第137条规定:“公务员就其职务上的事项,收受要求或受贿赂的,处五年以下惩役,接受请托收受处七年以下惩役。

将要成为公务员的人,就其就位后应当承担的职务,接受请托、收受、要求或约定贿赂的,成为公务员时,处五年以下惩役。”德国刑法典第331条规定:“公务员或从事特别公务的人员,对现在或将来职务上的行为索取,让他人允诺或收受他人利益的,处两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

法官或仲裁人,对现在或将来职务上的行为索取。让他人允诺或收受他人利益的处六年以下自由罚金。

”我国台湾刑法第121条规定:“公务员或仲裁人对于职务上的行为、要求、期约或收受贿赂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千元以下罚金。”另外,诸如韩国、泰国、朝鲜、西班牙、等国。

对于受贿罪都没有规定必须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构成要件。我认为,将来对受贿罪作修改时,可以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对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和未谋取利益的,谋取正当利益的或不正当利益的,不同情况可分别规定,分别对待,作为一种法定的情节来处理是比较适合的。

其次,关于在“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内容方面,学术界也颇有争议。比较一致的观点是,这里的为他人谋取利益,既包括谋取合法的、正当的利益,又包括谋取非法的、不正当的利益。

即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在理论和实践中,一般将为他人谋取正当利益而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情况称为“贪赃不枉法”,而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情况称为“贪赃枉法”无论是“贪赃枉法”还是“贪赃不枉法”,都是对公务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义务的违反,因而都可以构成受贿罪,只是在危害程度上有所差别而已。

二、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类型受贿犯罪中,国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打着各种招牌,十分诡异和隐蔽。“为他人谋取利益”往往心照不宣,私下进行,掩人耳目,种类繁多。

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类型:

(一)时空分离型,贿前或贿后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和为托人谋取利益有一个过程,往往在时间上空间上发生分离。

有的先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许诺、或默认为他人谋取利益;有的请托人为了谋取长远利益不惜向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长期感情投资,建立和加深感情,有的在为其谋取利益后向国家工作人员送钱送物,表示感谢。

(二)当场兑现型。国家工作人员在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就为他人谋取了利益。

见诸报端的某地招生办负责人将大中专录取通知书拿到家里,被录取学生家长交一定数量的现金才能发给录取通知书等。有的在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后紧接着就打电话为请托人办事等等,都属于此种类型。

(三)谋利承诺型。现实生活中,赤裸裸的权钱交易确实存在。

在建筑市场,承包方给发包方的工程主管人员送去财物,不用再说明意图,对方就心领神会予以关照。在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向司法人员暗示,只要能关照一定厚谢,此司法人员徇私枉法或在研究案件是发表有利于当事人的意见,事后得到酬谢。

有的国家工作人员的亲属接受了某人的钱物,并向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了此事,该国家工作人员虽口头上批评亲属不该收此物,但并不退回或向组织说明,默认了请托人的请托。

(四)集体职务行为型。在有的情况下,请托人所请托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某部门的领导人之一,不负责具体事项,请托人所请托的事必须通过会议研究决定。

只要受贿人参加了会议,不管他是否发言极力为请托人争取,还是不发言默认有利于请托人的决议,或者会议虽不利于请托人,但受贿人反对或没有支持不利于请托人的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受贿人仍然为请托人谋取了利益,只不过请托人的利益只有在集体职务行为基本一致的情况下才能谋取。

(五)作为、不作为型。所谓作为,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对请托人所要取得的利益(合法的和非法的)利用自己的职务积极地去争取。

所谓不作为,就是国家工作人员为了行贿人的利益,按国家规定应履行职责去禁止,而有意放弃职守,睁只眼闭只眼不去禁止,即表现为不作为。不作为一般来说,是为行贿人谋取非法利益。

如海关人员不进行海关检查;动植物检疫人员不认真检疫;司法人员不追捕逃犯等等。

(六)已达目的、未达目的型。已达目的型,即请托人的利益已通过受贿人的职务行为而取得。

在现实生活中,受贿人的目的不总是都能达到。在有的情况下各种因素的制约或权力运作环节较多,或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等。

请托人没有取得所希望得到的利益。如一项工程被实力更大或受贿金更重的竞争对手取得;国家工作人员因受贿为请托人提供了便利,但终因请托人本人失误而未达到目的等。

不管请托人的目的是否达到,只要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暗示、默认利用职务为行为人谋取利益,或已在自已职权范围内为行贿人的利益而作为或不作为,都是为行贿人谋取利益。

三、犯罪时“为他人谋取利益”之认定实践中,在认定受贿罪时,受贿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要正确地解决这个问题也并不容易。有的案件就因此几经周折,长拖不决,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在处理受贿犯罪案件时,如何认定“为他人谋取利益”我认为大概应从这些方面把握:

(一)受贿人实施了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且实施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在斡旋受贿罪中,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向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打过招呼,通融过等。不管结果如何,也就是不论请托人的目的是否达到,只要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了有利于请托人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就应认定为请托人谋取了利益。

(二)请托人通过受贿人的职务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获取了利益(包括非法利益)。已经确认请托人因给国家有关工作人员行贿而取得好处,则可查明这些好处取得的权力运作过程,即可得知该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在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过程中发挥了作用。

(三)请托人有明确的意图表示。我国刑法关于受贿罪的成立的规定,既不要求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到利益,也不要求该国家工作人员一定要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只要该国家工作人员默许了利用职务之便之委托谋取利益,其行为就具备受贿罪主客观要件的犯罪构成。

无论是自己当面陈述,还是托人转告,只要问受贿人说明了其意图,不管该国家工作人员有没有答应,甚至客套推辞,但只要非法接受了请托人的财物,就该认定该国家工作人员默认利用其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

(四)承诺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这种情况多发生在熟 人或受熟人之托,答应办所托之事,而在办事的过程中或事后非法收受了他人财物。

承诺的方式有明示有暗示。只要没有拒绝请托,没有拒收请托人的财物,就应视为是对“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一种承诺。

有的当着别人的面对请托严辞拒绝,对请托人的财物客套推辞,但私下却收受请托人的财物,也应视为是一种承诺。

(五)接受“感情投资”应视为对不确定请托事由的承诺。现实生活中国家工作人员傍大款者已不少见,此种现象也不时见之于报端。

大款们的感情投资,不求近利,意在长期经营,把国家工作人员牢牢掌握在他们手中,成为他们的奴仆,为他们服务。这种投资的目的是要获得更大的利益,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和危险性。

有的国家工作人员明知这是“感情投资”但经不起诱惑,仍接受这种投资,接受“感情投资”就许诺了在需要时为其谋利。这种许诺的事项内容虽不具体、不确定,但并不虚无,为其谋取利益是确信无疑的。

因此,应视为这是一种不确定的承诺,予以认定处罚。以确保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维护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位置,保持社会主义国家长治久安。

参考书目:

1、《职务犯罪研究综述》刘佑生著法律出版社

2、《刑法理论与司法问题研究》游伟著上海文艺出版社

3、《贪污贿赂罪的认定与处理》刘光显、张泗汉著人民法院出版社

4、《贿赂罪的理论与实践》刘光显、周荣生著人民法院出版社

5、《刑法实施中的难点重点问题研究》龚明礼著法律出版社

6、《中国新刑法释论与罪案》周振想著中国方正出版社

7、《新刑法全书》赵秉志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8、《论贿赂犯罪的刑法完善》王作富、韩耀元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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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22
目 录试论贪污罪的主体和对象的认定一、贪污罪的主体问题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定问题2、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问题3、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的认定问题二、贪污罪的对象问题 1、......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13)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2
[46] 参见王光贤:《“酷刑”定义解析》,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 [47] 参见M.C.Bassiouni,“Commentary on the Draft Convention for the Prevention and Suppression of Torture of the International Assoc......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1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26] 参见张智辉著:《国际刑法通论》(增补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92页。 [27] 参见黄芳著:《国际犯罪国内立法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第69页。 [28] 参见储槐植著:《刑事一体化与关系刑法论》......
受贿罪的立法完善
发布时间:2023-02-22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将受贿罪的罪状规制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根据这一罪状,除索贿外,我国的受贿罪的构成包括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
分析寻衅滋事罪中随意殴打他人行为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3-07-14
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一种罪。主要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损毁或占用公私财物、聚众闹事等行为。这是现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的罪名之一,在寻衅滋事罪中的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如果构......
浅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之行为主体
发布时间:2023-07-24
一、对于本罪近亲属的理解 刑法第388 条之一中对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近亲属的规定包括两类: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和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由于我国现行不同的法律对之有不同的规定,并且刑法条文没有对本罪近亲属的范围做出明......
受贿罪客观方面之我见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23
受贿罪的客观方面必须具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是受贿罪客观方面的必备要件。但在具体案件的认定和法律适用上,也有一些问题值得探讨。 (一)关于“利用职务之便” 如何理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合同诈骗罪及其司法认定中的几个问题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键词]合同诈骗 犯罪构成特征 非法占有目的 罪数 共犯[摘 要] 合同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裂出来的新型经济犯罪,它在保留了普通诈骗罪的一些共性特征外,又表现出自身特有的个性。这种个性主要体现在其犯罪构成的特殊性。鉴于本罪认......
贪污受贿罪量刑问题关于《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讨论
发布时间:2016-06-12
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把反腐败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要求反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反腐工作又是建设法治国家......
如何认定跨国企改制前后贪贿犯罪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司法实践中,由于一些国有企业改组,导致经营管理人员主体身份发生变化。对国企改组期间发生的职务犯罪,如何认定罪与非罪、一罪数罪、追诉时效,保证正确适用法律,值得探讨。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第17号司法解释规定,在国有资本控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中“其他方法”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2-12-17
[案情]王某盗窃财物价值1万元,藏于家中,王某父亲事后知王某盗赃事情。后侦查机关询问王某父亲有关此事,王某父亲称王某没有盗窃,家中亦没有王某所盗窃的赃物。本案争议焦点,王某父亲的行为是否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速解]本文认为,王某父亲的行为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显然.王某父亲的隐瞒行为不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中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四种行为。王某父亲的隐瞒行为是否符合“以其他方法掩.........
认定转化型抢劫罪应注意的问题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转化型抢劫罪可分为三类:第一类规定在《刑法》第267条第2款,即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抢劫罪;第二类规定在《刑法》第269条,即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转化为抢劫罪;第三......
商业贿赂犯罪若干问题探讨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所谓商业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在商业活动中,一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对方所送财物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手续费的行为。我国现行......
认真对待利益-行政法中的利益问题(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19
【论文关键词】行政法 行政国 利益 权利 反射性利益 论文论文摘要:传统行政法理强调利益与权利的划分,将法律保护的范围限定在权利保障的基础之上。“行政国”的兴起促使行政法从以权利保障基础向以利益保障基础发展。传统法律文化的......
试论无罪推定原则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 在现代社会,无罪推定原则作为一项在国际公约中具有普遍意义的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已被相当多的国家确立为一项宪法性原则,并逐步演变成为现代民主法治社会的理论基石。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在一定......
医疗事故罪的实体认定及证明责任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1
【论文摘要】 从判例及实质的解释论的角度看,曾取得医师职业资格或具有医学专业知识而在法定医疗单位从事医疗活动的,都不是非法行医罪的主体。非法行医罪行为人对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或者造成就诊人死亡的结果只能是过失,造成这种......
论“性贿赂”立法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在当今社会,性贿赂实质上是典型的权色交易,也是一种新型的腐败现象,令人深恶痛绝。但是,我国现行法律对性贿赂尚无明文规定的治罪条款。关于贿赂罪,我国刑法仅规定了受贿、行贿、介绍贿赂三种形式,且将贿赂的内容限定为财物,也就是......
对贪污受贿应以既遂数额作为犯罪数额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03
我国刑法对贪污受贿犯罪采取客观化的、同种数罪不并罚的处罚模式,并因此而派生出其他一些问题,如以数额作为定罪处罚的主要依据是否合理?多次贪污、受贿中有既遂、未遂、中止的,是否一律累计相加作为犯罪数额?等等。中国政法大学阮齐......
受贿罪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3-02-04
摘 要:我国在受贿罪上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然而法与时转,法律是否能跟上社会的变化而变革是判断良法与否的重要标准,面对受贿犯罪如此猖獗的现实,我们必须重新审视我们的法律规定并且及时找出其中的不足以便适应时代的发展。 ......
从罪刑法定的贯彻到刑法司法解释的运用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6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内涵与价值定位 罪刑法定作为刑法的一项原则,并不是同刑法一起产生的,而是在刑法发展到一定的历史阶段,作为罪刑擅断的对立物,在自由、民主、安全的呼喊声中问世的。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就已有了罪刑法定思想......
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几点思考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2
现行刑法典为了进一步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惩治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在贪污贿赂类犯罪中增设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这个新罪名,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如果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
我国刑法应当承认共同过失犯罪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对于共同过失犯罪问题,世界各国的刑法理论与实务界都存在较大争议,形成肯定与否定两种对立的观点,目前尚无法达成共识,可以说是刑法学中一个疑难复杂问题。然而现实生活中确切存在的共同过失犯罪现象,又使得刑法理论无法回避对这一问......
“人本位”的刑法观与吸毒行为定性分析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1
目前,随着“2009年中国禁毒论坛”的落幕,国内学界展开了应否将禁毒行为设定成刑事犯罪的轰轰烈烈的讨论。支持定罪者认为:吸毒者必然成为危害社会的诱因,如果定为犯罪,对社会各界以及吸毒者来说,必将产生遏止作用,且国外也有刑法将......
论单位犯罪的认定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单位犯罪,又称法人犯罪,是相对自然人犯罪而言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实施,社会上一些法人非法人组织(在此统称为单位)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已严重侵害我国的社会秩序尤其是经济秩序。因此,严厉打击单位犯罪已是我国司法机关的......
行贿人的立功认定
发布时间:2016-09-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立功,作为刑法中犯罪分子减轻处罚的重要手段,一直成为法......
对聚众斗殴中持械的认定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24
[内容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年轻消费群体增加,酒后滋事层出不穷,导致聚众斗殴事件增多,其中持械聚众斗殴比例升高、危害性大。持械聚众斗殴是为了报复他人或争霸一方等目的,纠集多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的行为,用随身携带......
“人本位”的刑法观与吸毒行为定性分析(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3
三.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一切刑事犯罪的本质特征,而吸毒者直接危害的对象仅仅是其本人而非他人或整个社会。至于吸毒行为可能诱发犯罪、以致他人或社会受害,那都不能成立为可将“吸毒”本身犯罪法化的理由。这是因为,与保安处分不一样,......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分析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是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该罪在社会上争论不止的问题之一。许多学者指出,该罪的法定刑仅处五年以......
从审判的视角看对行贿犯罪的惩治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25
贿赂是一种共同犯罪。在我国极为严重的受贿现象是与十分猖獗的行贿行为互为因果的,行贿与受贿,尤如一条毒根上孽生的两个毒瘤,除索贿的情况外,有受贿必有行贿。行贿行为不仅是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腐败现象的催生剂,而且其......
行受贿犯罪的博弈分析及预防策略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27
[关 键 词] 行贿、受贿、博弈、预防 [摘 要] 本文主要在对无法律责任状态下以及严格法律责任状态下行受贿问题进行博弈分析的基础上,从经济学的角度观察行受贿的法律问题,为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探索一个新的理论视角。......
论单位犯罪的认定(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03
四、认定单位犯罪时应注意的问题 针对单位犯罪严重发展的趋势,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确保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发展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巩固,特别是在面临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内的体制改革所带来的种种不利因素......
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解论文
发布时间:2016-04-11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一个由犯罪意识、犯罪目的、犯罪动机、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等等各种心理因素组成的整体,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解。 犯罪故意和过失是最重要的因素,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主观基础,下面结合大......
刍议我国贪污受贿犯罪的经济根源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22
贪污受贿犯罪是一种职位犯罪,更是权力腐败的一种极端表现形式,是那些以“公仆”自居的国家官员对人民赋予自己权力的一种严重玷污和亵渎行为,是一种权力的异经和变质现象。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研究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犯罪的根源。......
简论受贿罪与渎职犯罪并发罪数
发布时间:2023-06-15
简论受贿罪与渎职犯罪并发罪数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四款的立法意旨是为了从严惩处因受贿而实施特定渎职犯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行为,依据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和充分......
论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与刑罚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13
内容论文摘要:今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和成年人犯罪相比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但是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在刑事责任的认定和刑罚的适用上有着明显的区别。笔者对未成年人犯罪在刑法规定的不同年龄阶段刑事责任的承担,以及对未成年人犯罪......
证券从业人员透支炒股的定罪问题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2
目 录一、证券从业人员透支炒股行为的法律特征二、证券从业人员透支炒股行为的定罪问题三、证券从业人员透支炒股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主要观点证券从业人员透支炒股行为系犯罪行为,依照罪行法定原则,对由证券商垫款交易的情形可按照挪用......
关于认真对待利益-利益的行政法意义(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关键词:行政法 权利 利益 论文摘要:在社会关系日益复杂、权利概念的严格性日渐丧失的情况下,利益在西方国家的行政法中勃兴,其法律地位逐渐被承认,并对行政法提出了新的挑战,推动了现代行政法的产生。受传统文化和现实情况多种......
我国行政征用中的公共利益及其认定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问题的提出 现代民主法治国家均在强调公共利益的目的下,确立了行之有效的行政征用制度,即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方式和事先公平补偿原则,以强制购买的方式取得私人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公共利益......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分析(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四、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法定刑的价值分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是否偏低,这是对该罪争论较多的一个问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属于贪污贿赂罪,比起该类犯罪中的其他罪名,它的法定刑确实不算高,但这种法定刑对该罪来说是否是适宜的......
“轻罪”之法价值取向与人身权利保护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22
一.中外"轻罪"语境及确定涵义比较 "轻罪",在本文的语境中,并非法律概念。这是因为,相对于中国法律而言,至少在我国现阶段,"轻罪"还不是一个严格意义的法律概念,更不是刑事法律概念。当然,专指国外刑法上的"轻罪"时有所例外......
试论罪刑法定原则
发布时间:2023-04-10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渊源 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国内的通说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原则既是刑法铁则,也是宪法原则,更是刑法学的永恒课题。据考证,在古罗马时期,就有过这种意喻的法律规定,被称之......
对盗窃网络游戏装备行为性质的认定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6
网络游戏自问世以来,发展迅速,已成为一个新兴的产业。目前,中国网络游戏拥有4000万在线用户。预计2009年中国网络游戏的市场规模可达到70亿元人民币,并带动电信服务、IT产业大幅度的增长。但在其高速发展的同时,一些不法之徒,也把黑......
论行贿罪的独立性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09
传统的观点认为行贿罪与受贿罪是对向犯的一种,即只要有受贿罪,必然有行贿罪的发生;反过来,只要有行为构成行贿罪,就必然有受贿罪的存在,刑法理论上把这种对合性关系定义为“对向犯”,属于必要共同犯罪的一种。行贿人与受贿人各自实......
“罪 名” 研 究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31
刑法分则是规定何种行为为犯罪,应该处以何种刑罚以及处多少刑量的体系。它是刑法总则的具体化,是对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行为符合分则条文的规定,必然是犯罪,行为人就应当负刑事责任,接受刑罚的惩罚。一条关于罪的规定的经典分则......
刑法论文浅谈司法实践视野中的罪刑法定原则
发布时间:2023-02-21
刑法论文:浅谈司法实践视野中的罪刑法定原则怎么写呢,请看查字典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 论文摘要: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最早发端于1215年《英国大宪章》第39条。这个原则先后为美国和法国的宪法文件所吸......
我国行政征用中的公共利益及其认定 (2)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注释:1 各国国家宪法上的行政征用都以“公共利益需要”为征用目的。有的称“公共用途”,有的称“公共福利”,有的称“国家需要”,有的称“公共需要”。参见范毅《中西国家财产征用制度之宪法学比较》,载《环球法律评论》2001年春季号......
对行贿罪中“不正当利益”要件的理解
发布时间:2022-12-30
【基本案情】刘某系北京凯丝潞饮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张某系该公司员工。2008年,刘某之子王莱面临找工作。遂与张桌说起此事。张某称其在部队工作时的老领导周某现时任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看能否帮忙。后张某找到周某询问,恰逢城管大队招司机,张某遂委托周某帮忙招收王某为该单位司机。为尽快让王某工作,2008年11月,张某与刘集两人商量后,由张某在大兴区城管监察大队周某办公室将3万元钱送给周某。后王某顺利进.........
试论贪污罪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1
[内容摘要] 根据刑法第382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浅析贿赂犯罪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6
[内容提要].贿赂犯罪是一个历史性、世界性的问题,它的存在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根据。尤其在当前中国经济转型、政治体制改革时期,各种矛盾的存在是贿赂犯罪产生的国内原因。同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开展,西方腐朽文化的进入,特......
“法定”受益人的实质及其所产生的问题(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1、保险公司审核相关权利人的义务加大 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如明确指明了受益人,发生理赔时,受益人仍生存,则受益人可以依据保险合同得到被保险人的死亡保险金,保险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只需核对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即可,处理起来会......
论“黑哨”的刑法定性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6
内容提要:本文就当今刑法学界对“黑哨”的三种观点进行了分析,并从刑法理论角度分析了“黑哨”行为的四个犯罪构成,进而对“黑哨”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受贿罪论文关键词:黑哨,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受贿罪一、 前言足球作为中国......
偷税罪新论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自我国著名电影演员刘晓庆涉嫌偷税犯罪后,一时间国人对偷税罪颇为关注。新闻媒体对与偷税罪相关的法律知识报道亦不少,但有不少误解、误传,本文拟从偷税罪在新中国的立法回顾起,对偷税罪的概念、构成、罪与非罪及处罚等,结合我......
论死刑罪名与死刑限制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1
死刑罪名的立法最为直接地反映着一个国家的死刑现状。我国79刑法共用15个条文设置了28种死刑罪名。其中,反革命罪章中的死刑罪名高达15种,占了1/2还强,死刑罪名仅仅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贪污......
试论抢夺罪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4
论文摘要抢夺罪是我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本文从抢夺罪的概念和特征谈起,对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抢夺罪与盗窃罪的区别,略作探讨学习。本文主要通过对抢夺罪的特征,即抢夺罪......
浅谈“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发布时间:2016-04-11
希望查字典范文网整理的刑法论文:浅谈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能够给您带来一些灵感。 论文摘要:相对于直接的权钱交易行为,间接地利用权力影响力进行贪腐,已成为当前官员****现象中的一个突出问题,由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公布的......
论网络犯罪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 前言互联网被定义为商务、政府和个人计算机在世界范围的电子通讯网络。二十世纪末,网络时代即将来临的预言已经满城风雨。现在,人类已经进入了二十一世纪,真正迈进了网络时代的门槛。互联网最初是作为美国科学家相互通讯的方式而......
为行业立标准;为公众谋利益
发布时间:2023-02-26
中国 注册 会计 师协会在北京召开了中国独立审计准则制定工作座谈会,陈毓圭秘书长主持会议并介绍了独立审计准则制定工作的有关情况,财政部部长助理冯淑萍出席会议并讲话。参加会议的代表有曾经和正在参与独立审计准则制定工作的专......
法史学论文论受贿犯罪未遂与既遂的基本问题
发布时间:2023-03-21
希望查字典范文网整理的法史学论文:论受贿犯罪未遂与既遂的基本问题能够给您带来一些灵感。 摘要:受贿罪是职务犯罪中常见的、多发的一种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谋取财物,进行权钱交易的犯罪,其实质反映了权力和金钱之间的对......
“轻罪”之法价值取向与人身权利保护(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三.劳教制度改革的法价值取向"标准"评析 综观上述分析与评价,人们不难看出,无论是将劳教制度行政处罚化,还是将其犯罪化,抑或将现行劳教调控对象分流出一部分归诸犯罪与刑罚之圈,本文均持否定观点。其主要法理依据在于: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