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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的本质及其要件刑法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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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的本质及其要件刑法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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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论文摘要:受贿罪的本质在于背离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义务;作为其法定要件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既包括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即直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又包括利用与其有职务上的制约关系的他人职务上的便利即间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不宜包括事前或者事后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益”既不单纯是主观要件,也不仅仅是客观要件,而是两者的有机结合与统一;“为他人谋利益”不应被规定为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论文关键词:受贿罪;本质;要件;立法完善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一、关于受贿罪的本质属性对于犯罪的本质,我国学者一般采社会危害性标准说,并进而认为,犯罪客体在犯罪构成的四个方面的要件中最为决定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基于此,我国学界在对受贿罪侵犯的同类客体是国家的廉政建设秩序这一点上,争议不大。

成为热点的争议问题是其直接客体的内容及其表述,对此,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界存在着以下六种不同的观点:一曰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二曰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三曰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四曰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五曰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正常发展和公私财产所有权以及社会主义经济的正常发展;六曰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那么,如何看待这一问题呢?从立法的规定来看,受贿罪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一种腐败犯罪。

按照有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职务,行使一定的职权,但也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国家赋予其职务和职权不是让其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更不是便利其实施违法犯罪的,而是用于为国家、社会和公众服务的。

就此而言,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是其服务于国家和社会大众的必要前提和基础条件,他理应严格依法并适用履行,廉洁从政,奉公守法。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反其道而行之,即属于背离职责的行为,而这种背离职责的行为无疑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义务:因为你是国家工作人员,所以你不应当接受他人的利益;既然你接受了他人的利益,而不管是否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你的行为就属于不廉洁行为。

显然,将廉洁义务作为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适合于所有的接受财物的受贿行为。至于受贿行为对其他社会关系的侵犯,我们认为并非必然:首先,受贿有受贿枉法与受贿不枉法之分,受贿枉法者无疑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正常发展,但受贿不枉法者并不必然侵犯着国家机关及相关单位的正常活动和发展,而仅仅背离了其廉洁义务;其次,受贿有主动交付财物与被动给予之分,基于被动给予的索贿行为当然侵犯着他人的财产所有权,但主动交付他人财物的行为,从民法所有权性质上讲是所有权人处分其财产的行为,何谈侵犯着财产所有权呢?再次,社会主义经济的正常发展是任何一种经济犯罪都必然危害的社会关系,不具有犯罪客体的直接性和具体性,将其作为受贿罪直接客体的内容,无以正确理解受贿罪的本质属性。

何况,受贿行为并不必然侵犯着社会主义经济的正常发展;最后,在汉语语词的意义上,“性”字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系性格、属性、归属、表现之义,其权利义务关系并不明确,而刑法中的犯罪客体是一种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作为直接客体的内容似与犯罪客体的本质不相符合。有鉴于此,我们主张用权利义务内容比较明显的“廉洁义务”代替“职务廉洁性”。

如是,可以认为,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义务,即国家工作人员廉洁奉公、不牟求私利的义务。既然受贿罪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义务,那么,何种收受行为才背离这一廉洁义务呢?对此,涉及到贿赂的范围问题。

围绕着这一问题,学界存在着“财物说”、“财产性利益说”和“利益说”三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财物说”认为,贿赂仅限于金钱或者可以用金钱计算的财物,而不包括其他利益,财产性利益当然也不能被包括在内;“财产性利益说”(又称物质性利益说)认为,贿赂除了金钱及其他财物以外,还应当包括其他物质性利益,如提供房屋使用权、设定债权、免除债务、免费提供旅游、提供劳务或者担保、降低贷款利息等;“利益说”(或称需要说)认为,凡是能够满足人的物质或者精神需要的一切有形或者无形的、物质的或非物质的、财产的或非财产性的利益,如安排子女就业、解决招工指标甚至提供色情服务等均应视为贿赂。

那么,如何根据我国的刑法立法和司法实际状况正确界定“贿赂”的范围呢?学界的通说系采财产性利益说,即贿赂的范围除了包括金钱和可以用金钱计算的财物以外,还应当包括其他物质性利益。我们基本上同意这种观点,但我们同时认为,司法实践中还应当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作进一步的扩张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谢呗敢韵刍蛘吖郝蛏唐贰薄>荽耍莆铩⒉撇岳嬉酝獾钠渌侄嗡朴Φ北话ㄔ诨呗傅哪谌葜小O匀唬绻鼋龈菪谭ǚ衷蚬赜谑芑咦锏墓娑ǎ呗附鼋鱿抻诓莆铮疃嗫梢岳┱沤馐臀ㄗ牌渌撇岳妫坏绻由鲜龇床徽本赫牧⒎ǘ裕呗傅姆段в植唤鼋鱿抻诓莆锖筒撇岳妫拱ā捌渌侄巍薄:挝健捌渌侄巍蹦兀肯匀唬灰枪跋刍蛘吖郝蛏唐贰彼褂玫氖侄味际粲谥⑶矣侄际粲凇盎呗浮钡姆段АT俳徊酱邮芑咦锏谋局试谟谇址腹夜ぷ魅嗽钡牧嘁逦竦慕嵌榷裕邮苋魏尾坏崩娴男形急忱肓斯夜ぷ魅嗽敝拔裥形牧嘁逦瘢绻鼋龀椭谓邮懿莆锏男形怀椭谓邮芷渌娴男形怨夜ぷ魅嗽绷嘁逦竦谋;な欠袢妫渴欠裼胧芑叩谋局氏喑逋唬堪凑瘴颐嵌允芑咦锴址傅闹苯涌吞宓睦斫猓邮芩瞬莆锏男形忱肓肆嘁逦瘢邮芩瞬撇岳娴男形脖忱肓肆嘁逦瘢邮芷渌娴男形缃邮苄苑竦龋忱肓肆嘁逦瘛6源耍谭ㄓΦ弊魇实毙薷模夜ぷ魅嗽北忱胫拔裥形牧嘁逦袼帐芑蛘呓邮艿娜魏尾坏崩娑寄扇氲交呗钢小J率瞪希庥械牧⒎ê退痉ń馐鸵丫⒁獾搅苏庖晃侍狻1热纾毡拘谭ㄖ兴淙幻挥性谑芑咦镏忻魅贰盎呗浮钡木咛?内容,但其判例的解释相当宽泛,具体包括:

1、金融利益;

2、债务;

3、艺妓的表演;

4、性服务;

5、公私职务的有利地位;

6、参与投机事业的机会;

7、帮助介绍职业;

7、金额、履行期未确定的谢礼;

9、将来在建立的公司股票;

10、其他满足人们需要和欲望的一切利益。这一解释对我们现阶段的惩腐倡廉无疑具有现实的借鉴作用。

我们认为,应当将国家工作人员背离职责接受的任何不正当利益都作为贿赂的范围,财产属于贿赂,财产性利益也属于贿赂,即使是非财产性利益,如接受性服务或者观看艳舞表演等能够满足人们精神需要的,也构成贿赂。当然,这种不能用金钱具体测量的非财产性利益如何作为量刑的根据,我们认为,可以根据行为人接受该非财产性利益而使他人支付的金钱为标准,比如以接受性服务或者观看艳舞表演而由相对人支付的金钱为标准,或者根据行为人接受的非财产性利益的次数如接受性服务的次数在三次以上为标准,考虑其犯罪情节,综合认定。

既然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义务,那么,从理论上讲,只要将侵犯该廉洁义务的行为实施完毕,即构成受贿罪的既遂,而不问该行为是否对其他社会关系造成危害。所谓侵犯廉洁义务的行为实施完毕,就意味着收受或者接受他人利益的行为实施完毕。

至于如何认定该行为的实施完毕,刑法界存在着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受贿罪的既遂,应从受贿人的承诺时算起,其中,索取贿赂的应从实施索取贿赂行为之时开始;第二种观点认为,受贿罪既遂和未遂的界限,应当取决于受贿人是否实际收受了贿赂;第三种观点认为,受贿罪的既遂,应以受贿人为行贿人谋取了私利作为标准。

按照我们的理解,受贿罪是以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义务为内容的罪种,因此,只要收受或者接受了他人的利益,其廉洁的义务和形象就会被现实的危害着。就此而言,受贿罪是以实际上的获取财物为既遂成立要件的结果犯。

显然,第一种观点不适当地扩大了受贿既遂的范围;而第三种观点又人为地缩小了受贿既遂的成立范围,相比之下,第二种观点较为可取。在我们看来,已着手于接受或者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并且在实际上获得了数额较大的公共财物的,即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义务构成了现实的危害,从而构成既遂;?粗形怂淙蛔攀钟诮邮芑蛘咚魅∷瞬莆锏男形捎谛形艘庵疽酝獾脑蚨椿竦檬罱洗蟛莆锏模蚨怨夜ぷ魅嗽钡牧嘁逦裆形丛斐上质档奈:Γ佣粲诜缸镂此欤蛔攀钟诮邮芑蛘咚魅∷瞬莆锏男形院螅诨袢〔莆镆郧白远兄蛊浣邮芑蛘咚魅〔莆镄形模怨夜ぷ魅嗽绷嘁逦竦奈:σ惨虼酥罩梗粲诜缸镏兄梗缫丫蛩艘蟾恫莆锏模捎诤ε率艿叫淌伦肪慷兄顾饕形摹N芑叩氖凳┳急腹ぞ摺⒋丛焯跫模缥魅∷瞬莆锒罢抑薪槿恕⒔樯苋说模鹊龋粲诜缸镌け福辉诜缸锏脑け附锥危捎谛形艘庵疽酝獾脑蛭醋攀质凳┙邮芑蛘咚魅∷瞬莆镄形模粲诜缸镌け福缭谘罢抑薪槿恕⒔樯苋说墓讨校凰朔⑾种浦乖け感形模换谧约旱囊庵径醋攀钟诮邮芑蛘咚魅∷瞬莆镄形模蚴粲谠け附锥蔚闹兄梗缭谘罢抑薪槿恕⒔樯苋说墓讨校蛳芑咭饽疃兄寡罢倚形摹?BR>

二、关于受贿罪的要件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如何理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刑法界主要存在以下三种不同的观点:一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贿,包括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以及利用本人的职务和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第三者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而从中受贿;二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方便条件,即利用自己职务上主管、经管、经手的便利条件,而不是指熟悉工作环境的条件,也不是指利用他人职务的方便或影响等条件;三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仅包括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而且包括利用职务的影响而利用第三人的职务之便,甚至包括自己本身没有任何职务而纯粹利用第三者的职务之便。对此,我们认为,受贿罪是一种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腐败犯罪,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只有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具有因果联系,才可以称之为腐败犯罪,否则,如果收受财物的行为和职务之间没有任何联系,何谈对职务行为的廉洁义务的背离呢?因此,既不能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作无限扩大的解释,也不能作过于狭隘的解释。

基于此,我们主张,贿赂罪中的利用职务之便,当指行为人利用自己所担负职务的便利条件,而不能利用他人担负的职务的便利条件。利用他人职务自己收受贿赂,二者之间不具有因果联系,当然不背离其?嘁逦瘛O匀唬鲜龅谝恢帧⒌谌止鄣憬玫谌叩闹拔裥形帐懿莆锒甲魑芑咦锎恚诳矸旱乩斫饬耸芑咦锏睦弥拔癖憷>痛硕裕诙止鄣憬衔鲜剩枰徊矫魅泛徒缍āT谖颐强蠢矗弥拔裰悖褪侵咐帽救酥叭ɑ蛘叩匚恍纬傻谋憷跫劝ㄖ苯永帽救说闹叭ǎ舶ɡ帽救说闹叭ê偷匚凰纬傻谋憷跫K嚼帽救酥叭ǎ侵感形酥苯永帽救酥拔瘛⒅叭ǚ段谥鞴堋⒐芾怼⒕烨锘蛘咂渌彩挛袼纬傻谋憷跫馐侨ㄇ⑷ㄎ铩⑷ɡ肜娼灰椎某嗦懵愕淖钗湫偷谋硐郑哂腥ㄇ⑷ㄎ锝灰椎闹苯有裕凰嚼帽救酥叭ɑ虻匚恍纬傻谋憷跫侵咐帽救嗽谥叭ɑ蛘叩匚簧洗τ诳刂啤⒉僮荨⒏稍に嘶蛘叽τ谟攀频匚凰纬傻谋憷跫T谡庵智榭鱿拢」苄形宋粗苯永闷涞闹叭ǎ蠢昧似渲叭ê偷匚恍纬傻挠攀坪捅憷跫绻挥衅渲叭ɑ蛘叩匚唬ㄇ灰拙筒豢赡苁迪帧S胫苯永弥叭ㄋ械娜ㄇ⑷ㄎ锝灰紫啾龋庵秩ㄇ⑷ㄎ铩⑷ɡ肜娴慕灰拙哂屑浣有浴?BR>需要说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仅指利用本人现在职务上的便利,抑或包括利用过去职务上的便利和利用将来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过去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过去曾经担任但现在已不再担任的某种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将来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现在还未担任但将要担任的某种职务上的便利。

对于这两种情况下的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外国刑法中有事前受贿与事后受贿罪的规定。但我国刑法并未有这方面的规定,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当仅指利用现有职务上的便利,而不能包括过去或者将来职务上的便利。

(二)为他人谋取利益如何理解“为他人谋取利益”及其在受贿罪中的地位,刑法界存在着“客观要件说”与“主观要件说”之对立。前者认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指受贿人为行贿人谋取某种非法的或合法的利益,这是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的一个交换条件,因此将其作为受贿罪的客观要件;后者则认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只是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货币与权力相交换的一种默契。

就行贿人来说,是对受贿人的一种要求;就受贿人来说,是对行贿人的一种许诺或曰答应。因此,为他人谋取利益只是受贿人的一种心理态度,属于主观要件的范畴。

[12]对此如何认识与评价?我们认为,首先,从性质上讲,为他人谋取利益中的“利益”,既可以是合法的利益,也可以是非法的利益;既可以是正当的利益,也可以是不正当的利益;既可以是物质性利益,也可以是非物质性利益。因为刑法对“利益”的性质未作界定;其次,从作用上讲,为他人谋取利益仅仅限定着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受贿行为而不限定索取他人财物的受贿行为,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法定要件。

因为刑法第385条关于受贿罪的法条中,在“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这句话之前,用的是“索取他人财物的”,而这个“的”字就意味着其前面的意思和后面的意思是并?械模辉俅危悠湓谑芑咦镏械牡匚唤玻拔四比±妗奔炔豢梢宰鞔恐鞴垡睦斫猓豢梢宰鞔靠凸垡睦斫猓Φ贝又骺凸巯嘟岷稀⑾嗤骋坏慕嵌扔枰岳斫狻R簿褪撬担还苄形嗽谥鞴凵暇哂形四比±娴囊馑迹故强凸凵鲜凳┝宋四比±娴男形际粲凇拔四比±妗薄6诰咛灏讣校械目赡懿嘀赜诳凸垡粗饕且钥凸垡男问奖硐殖隼矗缢淙幻挥谐信滴四比±娴导室炎攀治四崩娴模挥械脑虿嘀赜谥鞴垡粗饕且灾鞴垡男问奖硐殖隼矗绯信滴四崩娴钪沼捎谄渌蛎挥形谢呷四比〉嚼妗13]具体而言,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法定要件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予以认定:其一,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行为人确曾在事前承诺为相对人谋取利益的。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明知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承诺是对相对人给付财物的报酬,因此,不管行为人在实际上是否为相对人谋取利益的,都完全符合现行刑法对受贿罪构成要件的立法规定。

也就是说,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作出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承诺并基于此承诺而接受相对人的财物或者意图在为他人谋取利益之后再接受财物的,即构成受贿罪。当然,行为人作出的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承诺必须与所接受的财物具有因果关系,即接受财物是原因,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是结果,没有相对人的给付或者承诺给付财物,行为人就不会承诺为相对人谋取利益。

如果行为人作出的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承诺不是他人给付财物引起的,即非法接受财物与承诺没有因果关系,就体现不出受贿的权钱交易本质,从而也就不成立受贿罪。在司法实践中,基于承诺所构成的受贿罪主要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一是接受财物在先,作出为相对人谋取利益的承诺在后。

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一般是会履行承诺的。但不管行为人在实际上是否履行承诺,只要有这种承诺并接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受贿罪;二是作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承诺在先,而接受财物在后的。

对此,行为人一般也是会履行承诺的;但有时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行为人承诺为他人谋利益,相对人也交付了财物,但由于案发或者其他原因,而在实际上并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这种情况也构成受贿罪;三是接受财物与作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承诺同时发生的。

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往往是在接受他人财物后才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其二,尽管没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确曾作出过为相对人谋取利益的承诺,但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在事实上为他人谋取了利益,且其为相对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与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即接受财物是因,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果。

司法实践中这种形式的受贿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方式:一是接受财物在先,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后,这是最为通常的受贿形式;二是为相对人谋取利益在先,接受他人财物在后。这种形式虽然较少,但只要查明为他人谋取利益与非法接受他人财物具有因果关系,即可以受贿罪论处;三是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与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发生,这种情况的受贿也比较少见,因此同样需要查明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综上,在被动接受他人财物的受贿案件中,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仅仅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接受了他人财物,还不能据此就认为其行为构成了受贿罪。要认定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还必须同时证明行为人确曾承诺(不论是事前还是事后)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虽然没有承诺,但在事实上、客观上为相对人谋取了利益或者已着手为他人谋取利益,且其承诺或者实际上为他人谋取利益与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否则,仅仅被动接受他人的财物,而未有证据证明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的存在,按照刑法规定的罪行法定原则,就不应当对行为人以受贿罪论处。显然,刑法将“为他人谋取利益”规定为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背离了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在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义务的理念,同时也造成了司法实践中认定上的困难:如果行为人在客观上、实际上为相对人谋取了利益,这属于客观存在、客观事实,对此,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容易证明,在具体定罪时也不会产生争论;但问题是如果行为人仅仅承诺为相对人谋取利益,由于这种承诺属于主观性的东西,司法实践中往往比较难以认定,从而造成受贿案件的定性困难;有的甚至是虽然作出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承诺,但后来又不想为相对人谋取利益,从而对造成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认定上的困难。

因此,为了准确依法惩治受贿犯罪,我们建议,刑法应当对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进行修改:要么将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规定为纯记述性的、不需要法官进行价值评价就能作出决定的客观要件,并解释为行为人在实际上为相对人谋取到了利益;[14]要么将“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在理论上引起争论、在实践中不好证明、不利于操作并与受贿罪的直接客体相矛盾的模棱两可的东西从受贿罪的法定要件中删去,直接将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规定为受贿罪。因为,收受贿赂的行为本身即背离了其廉洁义务。

* 作者简介:钊作俊(1966— ),男,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注释和参考文献: 赵秉志.刑法争议问题研究(下册)[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604. 赵秉志.刑法争议问题研究(下册)[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611—612. 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636. 中日公务员贿赂犯罪问题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J].法学研究,1994,

(4). 高铭暄.新中国刑法学研究综述[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695. 蒋无清.利用第三人职务便利收受财物的行为定性问题探讨[J].人民检察,1989,

(4). 高铭暄.中国刑法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60. 周其华.严重经济犯罪与严重刑事犯罪的认定与处理[J].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41—42. 事前受贿罪是指将要充当公务员或仲裁人的人,在关于其将要担任的职务上,接受请托而要求、约定或收受贿赂的行为;事后受贿罪是指曾任公务员或仲裁人的人,于其任职时接受请托,关于职务上曾从事不正当的行为或不从事应当从事的行为,要求、约定或收受贿赂的行为。详请参见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783—784. 当然,从刑法完善的角度而言,对于事前或者事后接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由于其仍然背离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义务,仍应以受贿罪论处。

不过,这已不属于“实然”而系属于“应然”的问题。 高铭暄.中国刑法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89.604.[12] 王作富,陈兴良.受贿罪若干要件之研讨[J].载杨敦先,等.廉政建设与刑法功能[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1.136.[13] 一般认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四种情况:其一,已经许诺为他人谋取利益,但尚未实际进行;其二,正在实施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但尚未取得结果;其三,为他人谋取利益已经取得一定进展,但尚未完全实现;其四,为他人谋取利益,已经全部实现了他人的要求。

为他人谋取利益,不能仅限于为他人谋取到了利益,只要许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即可。至于这种许诺是明示的还是暗示的,可以不问。

详见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下编)[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1139—1140.[14] 这种立法模式显然不利于惩治受贿犯罪,也与受贿罪的直接客体在于背离其廉洁义务的意蕴相冲突。标题:受贿罪的本质及其要件英文:On the Essence and Essentials of Bribery Cr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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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查字典范文网整理的刑法论文:浅谈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能够给您带来一些灵感。 论文摘要:相对于直接的权钱交易行为,间接地利用权力影响力进行贪腐,已成为当前官员****现象中的一个突出问题,由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公布的......
受贿罪若干问题研究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7-06
我国关于受贿罪的立法,主要是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和三百八十八条关于受贿罪的规定。目前,法学界的研究人员对受贿罪有关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并向立法部门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建议,也为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起到了一......
论受贿罪的犯罪对象
发布时间:2022-12-02
【摘 要】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国家提倡反腐倡廉,大力查处职务犯罪,但是仍有一些腐败分子以权谋私,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以各种各样手段掩饰犯罪,规避法律,谋取不正当利益。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取他人财物,......
试论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寻衅滋事罪是常发性刑事案件,因此,认真研究此罪的构成要件,对司法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如果对此罪的构成要件认识不清,就不可能准确定性。现实中,对寻衅滋事罪的主体,认识一致,即为一般主体。客观方面,刑法也作了十分明确......
受贿罪的立法完善
发布时间:2023-02-22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将受贿罪的罪状规制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根据这一罪状,除索贿外,我国的受贿罪的构成包括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
受贿罪客观方面之我见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23
受贿罪的客观方面必须具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是受贿罪客观方面的必备要件。但在具体案件的认定和法律适用上,也有一些问题值得探讨。 (一)关于“利用职务之便” 如何理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贪污受贿罪量刑问题关于《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讨论
发布时间:2016-06-12
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把反腐败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要求反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反腐工作又是建设法治国家......
行受贿犯罪的博弈分析及预防策略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27
[关 键 词] 行贿、受贿、博弈、预防 [摘 要] 本文主要在对无法律责任状态下以及严格法律责任状态下行受贿问题进行博弈分析的基础上,从经济学的角度观察行受贿的法律问题,为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探索一个新的理论视角。......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1
在人类社会过去的很长一段历史里,从某种意义上讲,酷刑是合法的。因为17世纪以前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法典都有种种酷刑的规定。特别是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一方面,严刑峻法是统治阶级重要的统治工具,刑讯逼供是正当合法的审判方式,墨(......
法史学论文论受贿犯罪未遂与既遂的基本问题
发布时间:2023-03-21
希望查字典范文网整理的法史学论文:论受贿犯罪未遂与既遂的基本问题能够给您带来一些灵感。 摘要:受贿罪是职务犯罪中常见的、多发的一种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谋取财物,进行权钱交易的犯罪,其实质反映了权力和金钱之间的对......
法史学论文:论受贿犯罪未遂与既遂的基本问题
发布时间:2014-01-10
1、首页2、受贿罪既遂与未遂 【摘要】希望查字典论文网整理的法史学论文:论受贿犯罪未遂与既遂的基本问题能够给您带来一些灵感。 摘要:受贿罪是职务犯罪中常见的、多发的一种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
商业贿赂犯罪若干问题探讨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所谓商业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在商业活动中,一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对方所送财物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手续费的行为。我国现行......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11)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引自赵永琛编:《国际刑法约章选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71-372页。 引自赵永琛编:《国际刑法约章选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74-375页。 参见王光贤:《“酷刑”定义解析》,载《国家......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10)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8
1、酷刑罪必须是故意实施 例如《禁止酷刑公约》第1条中规定,酷刑是“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构成酷刑罪主观要件的故意,主要是指对公约中规定的危害行为的认识和对该行为实施终了的追求,而不......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3)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2
第二种观点也认为酷刑的概念有广义狭义之分。但认为狭义概念指《禁止酷刑公约》第1条所含酷刑定义。广义的酷刑适用于或者说毋宁适用于“其他残忍的、不人道的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所含有的酷刑概念。[12] 第三种观点是直接以......
浅谈赃款去向对受贿罪定罪量刑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3-08-04
摘 要 在办理受贿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赃款的去向往往会有多种辩解,如用于公务开销、扶贫捐赠等等,以此来阻碍侦查,以逃避刑事责任。赃款去向是否影响受贿犯罪的成立,理论实务界中存有争议。本文从犯罪构成、犯罪形态以及......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5)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5
(2)自由权。自由权是又一重要人权。但人类的自由却不时地受到国际犯罪行为的威胁。国际社会为遏制和惩罚此类行为做出了相当的努力。如《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1970)、《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非法行为的公约》(1971)......
论“性贿赂”立法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在当今社会,性贿赂实质上是典型的权色交易,也是一种新型的腐败现象,令人深恶痛绝。但是,我国现行法律对性贿赂尚无明文规定的治罪条款。关于贿赂罪,我国刑法仅规定了受贿、行贿、介绍贿赂三种形式,且将贿赂的内容限定为财物,也就是......
受贿罪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3-02-04
摘 要:我国在受贿罪上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然而法与时转,法律是否能跟上社会的变化而变革是判断良法与否的重要标准,面对受贿犯罪如此猖獗的现实,我们必须重新审视我们的法律规定并且及时找出其中的不足以便适应时代的发展。 ......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6)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31
关于酷刑罪侵犯的对象,有学者认为,酷刑的对象是已经作了某种行为或涉嫌到某种行为的人,其侵犯的客体是受法律保护的个人的人身、尊严、人格等关系。[33]也有学者认为,酷刑的对象主要是上述人员,但是不限于此。1949年通过的日内瓦四公......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7)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7
(三)主体特征 关于酷刑罪的主体特征争议较大,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酷刑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职权的其他人员(即国家公务员),这些人员主要是刑事司法系统的工作人员,但是并不......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24
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有效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1984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以下简称《禁止酷刑公约》)。该公约第1条明确规定了“酷......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13)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2
[46] 参见王光贤:《“酷刑”定义解析》,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 [47] 参见M.C.Bassiouni,“Commentary on the Draft Convention for the Prevention and Suppression of Torture of the International Assoc......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1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26] 参见张智辉著:《国际刑法通论》(增补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92页。 [27] 参见黄芳著:《国际犯罪国内立法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第69页。 [28] 参见储槐植著:《刑事一体化与关系刑法论》......
受贿罪主体与国企管理人员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建国以来,尤其是 50 年代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完成以后,建立了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为主导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这些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 以下简称国企单位 ) ,由于其企业生产计划由国家统一下达指令性指标,原材料由国家统一......
浅议共同受贿犯罪数额的认定(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04
【论文关键词】共同受贿犯罪;认定。 论文论文摘要:当前,受贿犯罪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例如,如何确定共同受贿行为中的个人"所得数额",如何认定受市场行情影响比较大的贿赂物品的价值,如何认定及处理低价购房、收受干股......
关于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几点质疑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1
[内容摘要]:在司法实践中,要准确地将本罪与其他区别开来,必须对公安人员这一特定主体加以研究,区分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工作人员,必须以其担负的工作职责来界定。徇私是该罪构成客观方面的一个必要行为,但如果刻意强调“徇私舞弊”这......
从审判的视角看对行贿犯罪的惩治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25
贿赂是一种共同犯罪。在我国极为严重的受贿现象是与十分猖獗的行贿行为互为因果的,行贿与受贿,尤如一条毒根上孽生的两个毒瘤,除索贿的情况外,有受贿必有行贿。行贿行为不仅是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腐败现象的催生剂,而且其......
论我国单位犯罪制度及其立法完善论文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我国现行1997年刑法是在1979年刑法的基础上修订的,修改后的刑法虽然规定了单位犯罪,但刑法学界对单位犯罪的诸多方面仍存在分歧。本文立足于我国单位犯罪的有关规定,对单位犯罪的概念、特征构成、处罚原则进行论述,并阐述了在......
新型受贿案件的主要类型及侦查分析
发布时间:2023-03-30
一、新型受贿案件的主要类型 2007 年7 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试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对八种类型的受贿犯罪做了明确规定,同时也规定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
刍议我国贪污受贿犯罪的经济根源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22
贪污受贿犯罪是一种职位犯罪,更是权力腐败的一种极端表现形式,是那些以“公仆”自居的国家官员对人民赋予自己权力的一种严重玷污和亵渎行为,是一种权力的异经和变质现象。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研究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犯罪的根源。......
简论受贿罪与渎职犯罪并发罪数
发布时间:2023-06-15
简论受贿罪与渎职犯罪并发罪数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四款的立法意旨是为了从严惩处因受贿而实施特定渎职犯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行为,依据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和充分......
犯罪构成理论:关系混淆及其克服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04
内容论文摘要:中国刑法学中的犯罪构成理论没有妥善地处理形式与实质、控诉与辩护、客观与主观、经验与规范、静态与过程这五组对立范畴之间的关系,使得理论难以自足,从而必须被加以合理改造。解决现存犯罪构成理论缺陷的路径可能很多,......
浅析刑法条文中涉及的暴力犯罪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0
论文摘要:本文认为,暴力犯罪是指行为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非法侵犯他人人身或财产的犯罪行为。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刑法中26个明确涉及暴力犯罪的条文进行了总体分析,并根据其对于暴力手段的依赖程度将其分为两大类:必要的暴力犯......
简论受贿犯罪未遂与既遂的基本问题
发布时间:2023-03-09
简论受贿犯罪未遂与既遂的基本问题 摘要:受贿罪是职务犯罪中常见的、多发的一种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谋取财物,进行权钱交易的犯罪,其实质反映了权力和金钱之间的对价关系。当前,这种犯罪给我国反腐倡廉、严惩腐败的工作造......
论行贿罪的独立性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09
传统的观点认为行贿罪与受贿罪是对向犯的一种,即只要有受贿罪,必然有行贿罪的发生;反过来,只要有行为构成行贿罪,就必然有受贿罪的存在,刑法理论上把这种对合性关系定义为“对向犯”,属于必要共同犯罪的一种。行贿人与受贿人各自实......
浅析刑法条文中涉及的暴力犯罪(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第二、三种观点很相似。两者的主要观点值得肯定,但均有不足之处。前者认为侵犯财产的方式只限于“非法占有”,这就遗漏了非法损毁、扣压、使用等侵害行为。后者将暴力犯罪定性为“极端攻击性行为”,有欠准确。原因在于:“极端”在质和......
“罪 名” 研 究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31
刑法分则是规定何种行为为犯罪,应该处以何种刑罚以及处多少刑量的体系。它是刑法总则的具体化,是对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行为符合分则条文的规定,必然是犯罪,行为人就应当负刑事责任,接受刑罚的惩罚。一条关于罪的规定的经典分则......
受贿罪对象不应包括非财产性利益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对于提升职务、迁移户口、提供女色等非财产性利益能否纳入受贿罪的行为对象,以打击此类危害社会行为,人们有不同的看法。本文作者分析认为: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
试论贪污罪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1
[内容摘要] 根据刑法第382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浅析贿赂犯罪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6
[内容提要].贿赂犯罪是一个历史性、世界性的问题,它的存在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根据。尤其在当前中国经济转型、政治体制改革时期,各种矛盾的存在是贿赂犯罪产生的国内原因。同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开展,西方腐朽文化的进入,特......
疑罪及疑罪从无原则初探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22
「摘 要」: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疑罪从无原则。疑罪从无原则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适用尚处于初步阶段,本文就如何认定疑罪、疑罪从无原则在我国刑事诉讼各个阶段的具体适用问题进行了一定研究和探讨,并提出了笔者自己的一些观点和......
死刑的司法现状及其展望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13
内容提要:死刑司法作为死刑适用的重要内容和最后程序,死刑的政策精神和死刑立法的规定都需要死刑司法的最后“决断”。本文以死刑司法的演变为主线,从刑事法官、司法解释、死刑核准和死刑的执行方式等几个方面对我国死刑司法的现状进行......
偷税罪新论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自我国著名电影演员刘晓庆涉嫌偷税犯罪后,一时间国人对偷税罪颇为关注。新闻媒体对与偷税罪相关的法律知识报道亦不少,但有不少误解、误传,本文拟从偷税罪在新中国的立法回顾起,对偷税罪的概念、构成、罪与非罪及处罚等,结合我......
论死刑罪名与死刑限制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1
死刑罪名的立法最为直接地反映着一个国家的死刑现状。我国79刑法共用15个条文设置了28种死刑罪名。其中,反革命罪章中的死刑罪名高达15种,占了1/2还强,死刑罪名仅仅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贪污......
试论抢夺罪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4
论文摘要抢夺罪是我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本文从抢夺罪的概念和特征谈起,对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抢夺罪与盗窃罪的区别,略作探讨学习。本文主要通过对抢夺罪的特征,即抢夺罪......
论网络犯罪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 前言互联网被定义为商务、政府和个人计算机在世界范围的电子通讯网络。二十世纪末,网络时代即将来临的预言已经满城风雨。现在,人类已经进入了二十一世纪,真正迈进了网络时代的门槛。互联网最初是作为美国科学家相互通讯的方式而......
我国贿赂罪的立法不足及完善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06
论文摘要:“贿赂”,是贿赂罪的犯罪对象,现行刑法将贿赂罪的内容仅限定为财物,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遇到许多以非财物性利益为内容的贿赂犯罪案件,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由于法律对此无明文规定,使这部分贿赂犯罪成为法律上的漏洞。......
浅谈受贿罪中“多次索贿”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3-03-16
一、索贿的认定 何为索贿?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中对索贿的内涵存在不同的理解:一种观点认为:索贿的实际含义是要求对方提供贿赂,如果是勒索,则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但这已经不属于受贿罪的范畴。这种观点认为索贿即为要求对方提供......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立案前的审查方法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1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立案前的审查,在司法实践中争议颇多,特别是在新刑事诉讼法公布施行后,如何进行立案前的审查,更是基层院反贪部门的一大困惑。为此,笔者试就此问题作一探讨。以飧读者。 审查是关系到能否正确立案,及时破案的重......
论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原则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07
所谓“原则”,是指说话或办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无论什么工作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否则就会杂乱无序,没有章法。预防职务犯罪,同样要遵循一些不可或缺的原则,只有在原则的规范和保障之下,才能推动预防工作的健康发展。笔者从进一步......
贪污罪与受贿罪比较分析
发布时间:2023-07-07
贪污罪指的是国家公务人员、国家单位委托管理人员、国有财产经营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窃取、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把国有财产据为己有的犯罪行为;受贿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出于为他人或为自己谋取私利的主观动......
论死刑罪名与死刑限制(14)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5
9.军人违反职责罪中,保留2种死刑罪名即投降罪和军人叛逃罪,废止其它犯罪的死刑设置。如上所述,在我国刑法中,存置上述22种死刑罪名,其余各罪均不设置死刑。我们认为,这样的设置既体现了严格限制死刑的政策,又减少了立法上的死刑罪......
合同诈骗罪及其司法认定中的几个问题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键词]合同诈骗 犯罪构成特征 非法占有目的 罪数 共犯[摘 要] 合同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裂出来的新型经济犯罪,它在保留了普通诈骗罪的一些共性特征外,又表现出自身特有的个性。这种个性主要体现在其犯罪构成的特殊性。鉴于本罪认......
论死刑罪名与死刑限制(11)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05
其二,关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死刑设置问题,我国亦有学者列举出了应当予以废止的一些理由:首先,犯罪分子实施盗掘古文化遗址或古墓葬,无非是为了获得文物,对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规定死刑,其刑罚标准显然不统一。其次,......
国家犯罪的犯罪形态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0
犯罪形态作为刑法学中一个基础理论问题,往往与故意犯罪联系在一起的。犯罪行为的行使是一个过程的综合结果,但是,并所有犯罪行为都能顺利完成犯罪行为的全部过程,也不是所有的犯罪都能实现预先设定的犯罪目的。有的犯罪行为停留在为犯......
论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02
「内容提要」我国刑法的通说将“经单位集体讨论或单位负责人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作为单位犯罪的核心要件。但是,这种理解具有难以划清单位代表或机关成员的犯罪和单位自身犯罪之间的界限、扩大或缩小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不符合......
论死刑罪名与死刑限制(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7
其一,从我国现行的死刑政策而言,如前所述,尽管79刑法以后的补充刑事立法对其所奉行的“严格限制死刑”的刑事政策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调整,甚至表现出对死刑有所强化的崇尚死刑和死刑扩大化的倾向,97刑法对死刑罪名的设置也未完全体现出......
偷税罪新论(3)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2)在帐簿中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所谓“多列支出”指行为人在帐簿上记入超过实际支出的款额;“不列或少列收入”,是行为人将所得收入不入帐簿或只将少量收入记入帐簿。(3)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指行为人出于偷税的目......
贿赂犯罪的证据规则及运用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贿赂犯罪是一种权钱交易的刑事犯罪活动。尽管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和对经济犯罪分子打击力度的进一步加强,贿赂犯罪活动受到一定遏制,但是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却也日趋隐蔽,贿赂双方一般都是在“一对一”的情况下进行权钱交易,案件证......
论网络犯罪(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12
237件展示淫秽物品等 154件 147件 7件儿童**与儿童色情 121件 9件 112件诈欺 53件 23件 30件侵犯名誉 30件 12件 18件违反著作权法 29件 21件 8件其他 97件 35件 62件非法侵......
“罪 名” 研 究(3)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28
这种结构按照动词(谓语)和宾语的个数不同,还可以分成若干小类。(1)、单谓语单宾语结构: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走私假币罪等等;(2)、单谓语多宾语结构:劫持船只、汽车罪、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伪造公司......
商业贿赂行为及其法律规制(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5
摘要:商业贿赂行为是一种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的资源合理配置,影响投资环境的行为。作者立足于商业贿赂行为的立法现状及其缺陷的基础上,提出了对商业贿赂行为规制的四点建议,呼吁将反商业贿赂......
死刑的司法现状及其展望(6)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② 所谓“七八九计划”,即是指到1997年底,法院干部大专文化层的占全员的70%,审判人员大专以上文化的占80%,法院领导大专以上文化的达到90%。③ 人民法院报.1994年5月26日,第1版。④ 贺卫方.通过司法实现社会正义[J],载夏勇.走向权利......
死刑的司法现状及其展望(4)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是扩张解释,即对死刑的适用条件进行了比刑事立法之含义较为宽泛的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在1987年7 月24日《关于依法严惩猎杀大熊猫、倒卖、走私大熊猫皮的犯罪分子的通知》规定:“大熊猫是十分珍贵稀少的野生动物,倒卖、走私一张大熊......
如何治理商业贿赂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5
商业贿赂已经成为影响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的一大“公害”。为此,党和国家在反腐败的统一框架下,把开展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六大领域作为2009年专项治理商业贿赂行为的重点,也自然就在情......
论死刑罪名与死刑限制(5)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4
至于武装叛乱、暴乱罪,如何适用死刑,我们认为,可有两种方案予以选择:其一,刑法中直接取消其死刑的设置,即无论这种犯罪造成什么样的危害结果,只要它没有另行故意杀人的行为,对其就不动用死刑。如果行为人在实施该种犯罪的过程中又......
论挪用资金罪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一、挪用资金罪的犯罪......
“罪 名” 研 究(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中规定了410余个具体罪名。我们平时所说的某人犯了什么罪,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的。种罪名是介于类罪名和具体罪名之间的一种罪名。新刑法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罪下面有设了......
对贪污受贿应以既遂数额作为犯罪数额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03
我国刑法对贪污受贿犯罪采取客观化的、同种数罪不并罚的处罚模式,并因此而派生出其他一些问题,如以数额作为定罪处罚的主要依据是否合理?多次贪污、受贿中有既遂、未遂、中止的,是否一律累计相加作为犯罪数额?等等。中国政法大学阮齐......
论超期羁押罪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 超期羁押是刑事司法实践三大顽症之首,时至今日仍有一些超期羁押尚未得到根本纠正,应当对超期羁押的性质和内容进行反思。根据当前司法解释对超期羁押可以按照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罪进行处理,但由于上述罪名的立案标准比......
犯罪既遂新论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08
【论文摘要】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
法治的基本要件:从法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10
【内容提要】动态的法治的最基本的启动和维持力量是治者从法。法治的真正治者是人,不是法律,所谓“法律的统治”不过是语言逻辑上的一种虚构。从法的主体对于法律是主动的、积极的,而法律对于从法主体是去向的。以主动、积极为特点的从......
“人质型”犯罪的适用问题辨析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近年来,以强行扣押“人质”胁迫他人履行一定行为为目的的“人质型”违法犯罪现象呈愈演愈烈的趋势,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此类案件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而且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甚至......
论税收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及基本类型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关于税收犯罪概念的争议和评析 涉及税收方面的犯罪,作为一个罪群,在法律上和理论界存在几种不同的称谓。一是税收犯罪,这一称谓比较传统,它来源于传统的偷税罪和抗税罪;二是涉税犯罪,我国的税制改革以后,税收违法行为呈多样化......
试析聚众斗殴罪的概念及其基本犯罪构成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 聚众斗殴罪是指组织、策划、指挥众人斗殴或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行为。本罪的直接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公共秩序,次要客体是公民人身权利;本罪客观方面需具有“聚众”和“斗殴”行为,应注意对“聚众”的理解;本罪的......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立法缺陷及其重构/欧锦雄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06
内容提要:与79年《刑法》的“反革命罪”相比,新《刑法》的“危害国家安全罪”是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是,它仍然具有相当多的缺陷。如果要克服现行危害国家安全罪存在的众多缺陷,那么,仅仅对其罪种的罪状、法定刑进行补充或修改是不够......
罪刑法定原则在中国的命运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7
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1979年颁布的刑法进行了修改补充,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并取消了类推制度。本文拟就罪刑法定原则的产生与发展及其在中国的实践等问题作粗浅探讨。......
试论西部开发中的经济犯罪案件的特点及对策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03
【内容摘要】:自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提出后,由于多种消极因素和商品经济负面影响的相互作用,西部地区经济犯罪呈现上升之势,经济案件具有智能性、隐蔽性、复杂性、严重性、结伙作案、连续作案、流窜作案急剧增多的特点,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
查处行贿犯罪存在的问题及思考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8
行贿罪与受贿罪具有对应关系,是滋生受贿罪的土壤与温床。近年来,检察机关立案侦察的受贿案件居高不下,以我院为例,1999年至2001年,共立案侦查受贿案件41件,占总数的89%,因此,研究如何在打击受贿犯罪的同时,加大对行贿犯罪查处的......
性贿赂入刑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基本途径
发布时间:2023-06-14
【摘要】性贿赂属商业贿赂是不争的事实,但性贿赂是否应该纳入到我国刑法规制的范围在理论界一直有较大的争议。本文从我国目前性贿赂行为的现状入手,分析了我国对性贿赂的立法现状、立法缺陷及危害,阐述了性贿赂入刑的理论依据,分......
对罪刑法定司法化认识的误区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4
罪刑法定,是指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这种行为处以何种刑罚,都必须预先由法律明文加以规定的原则。这一原则是法治在刑法领域中的体现。1810年,《法国刑法典》在其第4条中明确规定:“不论违警罪、轻罪或重罪,均不得以实施犯罪前未规定的......
从罪刑法定的贯彻到刑法司法解释的运用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6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内涵与价值定位 罪刑法定作为刑法的一项原则,并不是同刑法一起产生的,而是在刑法发展到一定的历史阶段,作为罪刑擅断的对立物,在自由、民主、安全的呼喊声中问世的。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就已有了罪刑法定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