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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调解制度之思考_刑法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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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调解制度之思考_刑法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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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是人类社会追求的崇高目标,是生命价值追求的最高境界。勿庸置疑,曾被誉为“东方经验”而享誉世界的调解制度在中国法制历史进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在法制现代化的今天,这项具有中国特色的传统司法制度失去了往日的光辉。

尤其在刑事诉讼领域,由于过分强调惩制犯罪,片面追求刑罚力量,忽视了刑事调解作用,我国当前刑事犯罪率居高不下,刑事诉讼爆炸初现端倪,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探索新的刑事纠纷解决机制,重构我国刑事诉讼调解制度,让刑事调解在社会转型期发挥其独特的作用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对我国刑事调解制度的现状及存在价值进行分析,就如何完善刑事调解制度进行探讨。

一、“和谐社会”视角下刑事调解制度的现状 调解,辞海中定义为通过说服教育与劝导协商,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和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解决纠纷。刑事调解是调解制度在刑事领域的应用,一般是指刑事案件在第三方主持下,由被害人和犯罪人相互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刑事纠纷。

调解制度最早诞生在中国,曾被誉为东方经验而广受关注,在诉讼爆炸的今天,这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在法治现代化的视野中却似乎显得格格不入。在刑事诉讼领域,我国长期受重刑主义影响,过分强调报应主义,盲目迷信刑罚力量,刑事诉讼仅仅规定轻微刑事自诉案件可以适用调解,在实践中也没有受到重视。

而西方国家借鉴并超越了我国的传统经验,在处理刑事案件上不完全依赖于法庭审判,庭外调解越来越多,这一趋势的明显体现是美国的辩诉交易。目前西方国家正在兴起一种“复和正义”司法运动,尽管不同于中国传统的民事调解制度,但也有许多相似之处。

在国外,许多国家虽然没有成形的辩诉交易制度,但广泛存在着各种“默示的”辩诉交易现象,即不发生明示交易,通过被告人积极配合公诉人公诉,主动认罪服法,作出有罪答辩后获得较轻的处罚结果,在法官、检察官、当事人之间形成一种默契,达成事实上的交易。我国刑事诉讼不是建立在复和正义的基础上,调解制度没有受到足够重视,但现行法律关于刑事调解明示或“默示”的规定,在“和谐社会”的视角中显得格外突出。

首先,我国现行法律有关于刑事诉讼适用调解的具体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同时,该条款也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不适用调解。由此可见,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对于轻微刑事自诉案件,可以适用调解方式。

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依据这一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司法实践称之为“相对不起诉”,这种相对不起诉制度赋予了检察机关很大的起诉裁量权,实际上已经包含着一种辩诉交易。

在这项制度中,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如果其不认罪或无悔改之意,提起公诉是必然的,如果其如实认罪或真诚悔过,才能换取检察机关的相对不起诉决定。又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条规定实际上存在很大的调解空间,肇事者如果能及时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或者部分经济损失,在征得被害人同意后可以获得免罪,肇事者如果拒不赔偿则会获罪受罚。

其次,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有“默示的”辩诉交易现象存在。在公诉制度改革中,某些基层检察机关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对一些依法应当起诉的案件进行了暂缓不起诉的试点。

这类案件不具备相对不起诉的法定条件,但是,如果起诉既不利于犯罪嫌疑人尽快回归社会,也不利于社会的根本利益,而不起诉则可能于犯罪者本人和社会都有利。例如,在未成年人和大学生犯罪中进行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初步实践表明是成功的,这种暂缓不起诉的成功实践可以说是辩诉交易制度在我国的初步尝试。

又如,“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司法政策多年来一直贯穿于我国刑事案件处理的全过程,成了司法工作人员在处理案件中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交易”的法律依据,这项基本法律原则实际上是“默示”的辩诉交易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二、“和谐社会”视角下刑事调解制度的缺陷 和谐社会首先是法治社会,法治的核心内容是公平正义。在“和谐社会”视角下,刑事调解制度是否能守卫正义?众说纷纭。

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J·斯卡勒胡弗尔直率地评价“辩诉交易严重损害了有效惩罚犯罪和准确区分有罪无罪的公共利益”,“辩诉交易是一场灾难,应当废除。” 的确,辩诉交易的存在威胁着司法公正,甚至在某些场合难免牺牲一些正义。

我国的刑事诉讼调解制度虽然不同于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但其核心内容和基本精神是一致的,都是希望在实现司法公正的同时,提高司法效率,节约诉讼成本,因此,我国刑事调解制度同样有牺牲司法正义之虞。许多学者提出刑事调解容易使有罪者逃脱惩罚,使无罪者枉受处罚,对刑事调解的正义性提出了质疑。

(一)刑事调解制度违反罪刑相适应原则,使犯罪者逃脱应有的惩罚。 刑事诉讼调解中“交易”的内容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减轻指控;二是放弃指控;三是量刑交易。

检察机关对犯罪的指控或者法院对罪犯的判刑都没有到位,使犯罪者逃脱了依照法律应当受到的惩罚,这无疑背离了罪与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因此,有些学者指出刑事调解是在出卖正义,让犯罪分子钻了法院和检察院的空子,没有让其得到应有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是我国刑法著名的罪刑相适应原则,体现了罚当其罪的正义要求。

依据这项原则,无论是对犯罪分子科以多余的刑罚,还是给予过轻的刑罚,都有悖正义原则。因此,如果在我国推行刑事诉讼调解制度,不仅犯罪分子所犯罪行与所受刑罚不相适应,而且同样罪行的罪犯可能因为认罪态度不同而受到明显不同的惩罚,使量刑不再以犯罪事实为主要依据,而是以犯罪后的认罪态度为重点,狡猾的犯罪分子可能会利用交易逃脱应有的惩罚,显然不符合正义的原则。

(二)刑事调解制度违反无罪推定原则,使无罪者枉受有罪惩罚。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在法院宣告判决前,不能认定其有罪。

根据无罪推定原则,控诉方的负担明显重于辩护方,如果控方不能以充足的证据推翻无罪的推定,被告人就当然认定无罪。因此,对于控诉方而言,他们手中的证据必须经得起法庭的质证,否则将承担指控失败的风险。

司法实践中,公诉机关往往更关心法院对其指控的肯定,而不太在乎量刑的轻重,他们宁可与犯罪嫌疑人私下交易了结案件,也不愿经受指控失败的风险。而对于辩护方而言,他们只要被指控有罪,无论其是否实施犯罪,被判决有罪的可能性会明显大于宣告无罪的可能性。

司法实践中,控诉方往往利用自身强大的恐怖优势,引诱和迫使无罪的人承认有罪,而无罪的人面对强大的控诉主体,往往宁可选择与控诉方达成交易,愿意接受较小的冤枉而避免蒙受更大的冤枉,这显然违背了无罪推定原则。真实的合意是调解存在的生命!相对于强大的国家机关,被告人只不过是一个弱小的防御主体,其在刑事诉讼中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调解自愿原则又怎能实现?因此,刑事诉讼调解制度破坏了无罪推定和人权保障机制,显然违背了正义的原则。

(三)刑事调解制度减轻了刑罚的威慑力,削弱了刑罚预防犯罪的功能。 尽管刑罚在预防犯罪上没有取得完全成功,但其对犯罪有预防功能是毫无疑问的。

如果认为被告人已经认罪和悔罪,主观恶性不再严重,可以不追究刑罚或减轻刑罚而达到预防犯罪,那么刑事调解则可能使刑罚的威慑效应降低,引导潜在的罪犯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因此,刑事诉讼的调解虽然提高了司法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但减弱了刑罚的威慑力,牺牲了刑罚对于犯罪的有效预防,纵容了犯罪行为的滋长,不符合正义的原则。

(四)刑事调解制度违反我国现有刑事诉讼的价值取向。 刑事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当事人自己行使诉讼权,维护自己的个人权益,而刑事诉讼是国家对犯罪嫌疑人行使追诉权,维护公共的社会秩序,保护普遍的社会利益,除少量刑事自诉案件外,没有必要在当事人之间进行调解。

这种观点是建立在我国刑事诉讼强调以国家和社会为重心,轻视个人权利保护的价值基础上,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比如,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只能通过申请检察院抗诉的方式来主张权利,剥夺了被害人的直接上诉权,这是我国长期宣扬集体主义,贬斥个人主义导致立法上的价值取向。

如上所述,刑事诉讼调解制度不符合我国现有刑事诉讼国家和社会为重的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对正义的要求相悖。

(五)刑事调解制度违反我国现有证据制度的要求。 我国刑事诉讼证据制度追求的证据规则是绝对真实性,而不是高度盖然性,对证据要求充分确凿。

因而,证据充分就应判决有罪,证据不足就应判决无罪,没有任何回旋余地,不需要进行调解,这显然是正义的要求。刑事诉讼调解制度不符合我国现有证据制度的要求,在和谐社会的视角中显得格格不入。

三、“和谐社会”视角下刑事调解制度的价值 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全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因此,一个社会和谐与否,正义固然重要,但不是唯一的价值标准。

肖扬院长说,“不能牺牲公平和正义来求得短暂的和谐”,“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刑事调解制度确实存在种种弊端,对司法正义确实造成一定威胁,但它是我国长期以来解决轻微刑事案件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在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有效节约司法成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着不容忽视的优势,不能否认这项制度存在的合理价值。

如果说,刑事调解制度在提高刑事诉讼效率的同时,能将犯罪者逃脱必要惩罚和无辜者受到不应有惩罚的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那么这项制度对于正义的实现,对于和谐社会的实现将具有重要意义。

(一)刑事调解制度有利于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 迟来的正义非正义,案件只有及时审判,及时处理,才能有力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有效地彰显法律惩恶扬善的功能,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目前,世界各国刑事发案率急剧上升,积案成为世界性难题,法官惊呼诉讼爆炸时代来临,如何减缓诉讼压力,使有限的司法资源合理有效分配,满足维护社会最大公正的需要,刑事调解是唯一出路。在国外,刑事调解制度成为节约诉讼成本、减缓法院压力的有效途径。

例如,美国在解决刑事犯罪高发现状中,调解扮演着重要角色,据美国《司法》杂志统计,联邦法院归档案件中90%的案件未通过审判,而是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获得解决。法国检察官对轻罪和违警罪提起公诉前,可征得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

德国于1987年对刑事诉讼法及法院组织法进行修改,其中一项内容即是促进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和解,1990年将和解制度引入《少年法》。在中国,自2009年辩诉交易第一案在黑龙江省牡丹铁路运输法院作出后,刑事调解制度在我国法学界和司法界引起广泛关注和重视。

在司法资源短缺的我国,刑事调解制度可以大量适用简易程序,将很多案件的结案时间大大提前,从而节约诉讼成本,集中有限的司法资源办理大案要案,实现社会最大公正。

(二)刑事调解制度有利于改造犯罪,实现刑罚功能。 刑罚以惩罚犯罪为手段,以预防犯罪为目标。

纵览古今中外刑法的发展历史,残酷的刑罚制度从未真正有效地遏制犯罪,“乱世用重刑”导致的是“重刑造乱世”的恶性循环。刑事调解则以双方自愿为前提,以说理教育为手段,直接作用于犯罪人的内心,使其良心发现,知错能改,这种内心的悔悟力量远比外部的强制力更强大,更持久。

在刑事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对被害人和犯罪人双方进行说理、教育,达成和解,往往有他们周围的人参与,每一次调解,对被害人、犯罪人以及他们周围的人来说,都是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这种亲身的参与必然在每个人心中刻下深深的烙印,其意义不仅仅在于圆满地解决了纠纷,而且让更多的人受到了法制教育。而刑罚的影响仅仅局限于对犯罪人惩罚后产生的辐射。

由此可见,无论是对犯罪人、被害人的教育,还是对群众的教育,刑事调解远比刑罚更有效。

(三)刑事调解制度有利于保护当事人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的稳定程度,取决于社会公众的心理平和程度,而刑事犯罪很容易打破公众特别是被害人的心理平和状态。

有破坏就应该有修复,否则容易造成社会的普遍不满情绪,最终导致社会动荡。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制度,往往重视对犯罪者的惩罚,忽视了对被害人的安抚,虽然惩戒了罪犯,警告了社会上的不安定分子,却未能真正实现社会的稳定。

一方面,罪犯可能认为处罚过重而不愿认罪服法,另一方面,被害人可能认为没有得到补偿而不满处理结果,甚至报复施害人,引发新的矛盾冲突,正所谓“一朝用刑,世代相报”。刑罚强调惩罚犯罪,忽视保障当事人权益,不仅无助于弥合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甚至会加剧当事人之间的裂痕,使社会关系处于一种潜在的不稳定状态。

而刑事调解以当事人为重心,在双方自愿基础上保障双方权益,通过调解相对减轻犯罪人的处罚,适当补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让双方当事人均满意处理结果,比严惩更能稳定社会。因此,在刑事调解过程中,只要合意出于真正的自愿,调解能够成为与审判并立的重要的刑事纠纷解决制度,这种制度的存在将会大大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刑事调解制度有利于发展刑事辩护制度,实现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是刑事诉讼追求的最高目标,我国目前以司法公正为目标的刑事司法改革借鉴了西方国家的抗辩式诉讼模式,提高了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突出强调法庭辩论的重要性。

但是,如果严格限制刑事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辩护工作的开展。在美国,很多著名的大律师都是以擅长“辩诉交易”而闻名,可以说,我国吸收抗辩式诉讼模式、提高当事人诉讼地位的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给了刑事诉讼大量适用调解制度的空间,而适用刑事诉讼调解制度,反过来会极大地推进抗辩式诉讼制度在我国的进一步推广,这是我国司法改革的方向,也是世界司法制度发展的潮流,符合现代社会文明发展的趋势。

四、“和谐社会”视角下刑事调解制度的完善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有效稳定社会秩序,必须探索新的刑事纠纷解决机制,完善我国刑事诉讼调解制度。那么,如何完善我国刑事诉讼调解制度,让刑事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其独特作用?笔者认为,在“和谐社会”视角下重构我国刑事诉讼调解制度,必须坚持公正与效率兼顾,预防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原则,将中国传统的调解制度与现代司法程序融为一体,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诉讼调解制度,让调解在社会转型期发挥重要作用,实现社会正义。

(一)转变司法理念,推行复和正义原则。 我国目前的刑事诉讼是建立在报应主义基础上,强调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追求刑罚对犯罪的惩罚与报复,而复和正义着眼于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重视国家权力和个人权利的平衡,强调补偿受害人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

在“复和正义”司法理念和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我国刑事司法的发展趋势必将从犯罪发生之后的打击转向犯罪发生之前的预防,从对罪犯的惩罚和报复转向对罪犯的感化教育、对被害人的赔偿慰藉、对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的恢复,从而达到减少社会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因此,转变司法理念,推行复和正义,必须完善刑罚和刑事诉讼法。

首先,完善刑罚体系,推行刑罚轻缓化。在我国,缓刑、管制和假释制度适用率很低。

监狱目前关押的犯人达100多万,其增长率远远超过了同期人口的增长率。刑罚本为解决犯罪这一社会问题而设计,实行重刑却产生了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依据复和正义,在我国首先要改变重刑观念,完善刑罚体系,推行刑罚的轻缓化。 其次,完善刑诉法,将调解制度引入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

为节约司法资源,促进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应当把调解制度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在侦查阶段,应当扩大公安机关轻微刑事案件的调解范围,对被害人与加害人经调解达成协议,被害人明确要求不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应当作出不予立案或撤销案件决定。

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当扩大检察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一是扩大相对不起诉的适用范围,建议取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对相对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的限制,将相对不起诉的范围扩大到刑诉法修改前的免予起诉范围;二是增加暂缓不起诉制度,对未成年人和大学生犯罪中的初犯、偶犯可以适用暂缓起诉;三是借鉴辩诉交易制度,规定公诉机关的求刑权。在审判阶段,应当扩大刑事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将调解作为部分案件的结案方式。

在刑罚执行阶段,仍然需要加强调解工作,可以把罪犯与被害人的和解作为监狱提出减刑、假释建议的重要参考,这样既有助于罪犯的改造,又可以补偿被害人的损失,平复报复心理,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扩大调解范围,实行刑事诉讼调解双轨制。 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调解仅仅适用于有限的刑事自诉案件,即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笔者认为,应扩大刑事案件调解的适用范围,规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过失犯罪、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犯罪等三类案件,均可以适用调解。在我国,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被视为轻罪,而过失犯罪的犯罪人主观恶性较小,鉴于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较轻,所损害的社会关系易于复合,都应当适用刑事调解制度。

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是犯罪相对特殊的主体,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育不成熟,可塑性强,判刑入狱对其成长极为不利,而在校学生特别是大学生的培养需要耗费大量的社会成本,因较轻的犯罪而简单地科处刑罚,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从有利于改造犯罪,保护未成年人角度出发,对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犯罪均可适用调解。同时,扩大调解范围必须把握好分寸,不能全部案件不分轻重一律调解或和解处理,否则有损司法公正。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的下列犯罪应当限制适用调解,一是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及毒品犯罪等性质恶劣的犯罪;二是情节特别恶劣,如手段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的犯罪;三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累犯等一些特殊犯罪分子。 根据我国现阶段刑事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笔者认为,刑事诉讼调解应实行自诉和公诉双轨制。

第一,降低立案标准,适当扩大刑事自诉案件范围。适用调解的三类刑事案件,如果有具体被害人,被害人均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我国刑诉法对被害人启动刑事自诉程序作出了严格的举证要求,立案时要求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证明标准,否则丧气起诉权。

笔者认为,这一立案标准不符合刑事诉讼认知规律,对于没有侦查权和强制措施的被害人个人,其立案标准不应高于公诉案件,应降低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使被害人能够跨越这道诉讼的门槛,通过调解或和解而解决纠纷,平息矛盾。第二,平衡三方利益,适当限制刑事公诉案件调解权力。

刑事公诉案件有的有具体被害人,有的没有具体被害人,没有被害人的应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社会作为被害人参与调解。当然,刑事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不能无限制适用调解。

笔者认为,刑事公诉案件适用调解应有以下限制:一是限制刑事调解减轻处罚的幅度。刑事公诉案件调解要在国家、被害方、被告方三者之间寻求合理的平衡,防止无限制的交易损害刑法的威严性,使犯罪行为得到合理惩罚,避免有钱人逃脱刑罚制裁。

因此,刑罚可以通过调解而减轻,但最高减刑幅度应有所限制,建议将减刑幅度控制在应判刑罚的1/2至1/3之间。二是限制刑事调解适用的内容。

刑事公诉案件调解不能通过“交易”而改变客观事实,不能通过调解而改变犯罪性质,不能通过调解而以《刑事调解书》的方式直接结案。第三,尊重当事人诉权,允许公诉案件转为自诉案件。

适用调解的三类刑事案件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对已进入司法程序的公诉案件,被害人是否有权处置其诉权,使公诉案件转为自诉案件。笔者认为,法律应当尊重而不应剥夺当事人的诉权,国家公权力不应强行干预当事人的私权力,司法机关应当尊重当事人选择调解或和解的权利,允许已进入司法程序的三类刑事案件由公诉案件转为自诉案件,让有限的司法资源用于急需司法干预的重要领域。

(三)规范调解程序,落实刑事诉讼调解自愿原则。 通过规范刑事诉讼调解程序,促进刑事诉讼调解的公正、文明、高效。

第一,明确规定刑事诉讼的申请调解权。刑事调解以自愿为基础,其启动权应赋予当事人。

有具体被害人的,启动调解应由被害人和犯罪人双方同意,没有具体被害人的,由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和社会利益的代表,是否启动调解由犯罪人决定。刑事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必须经当事人自愿申请或同意。

当事人可以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后、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三个阶段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司法机关申请调解。第二,明确规定刑事诉讼调解人资格。

我国目前刑事审判中的调解由主审法官进行,为了避免“以判压调”、“以拖压调”等现象发生,落实调解的自愿合法原则,刑事案件应实行调审分离,促进调解和审判权良性互动。那么,如何规范刑事诉讼调解人资格,笔者认为,一种方法是让部分法官专职于调解,充任调解法官;另一种方法是借鉴日本、意大利等国的做法,由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将辖区内具有一定学识、身份和威望的人员,如基层治保组织负责人、优秀律师、人民陪审员、退休法官等聘请为调解员,组成调解委员会,并将名单公布。

第三,明确规定刑事诉讼调解的期限和费用。法院收到申请书后,可参照仲裁的规定,由双方当事人选择调解员或法院指定调解法官进行调解。

对于调解前置和当事人提出诉前调解申请的案件,应在30天内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即转入审判程序。对于已进入审判程序的调解,如果当事人提出申请或法官认为有必要进行调解,可由指定的调解法官或双方当事人商定的调解员主持调解,时间应为30天,次数1次,调解不成,重新启动审判程序及时作出判决。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因此,对于刑事附带民事损害赔偿案件,因其具有民事诉讼性质,且带有财产给付内容,《刑事诉讼法》应明确规定可以收取诉讼费,以实现立法的统一。第四,明确规定刑事诉讼调解的法律后果。

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后、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中,如果当事人确系自愿调解或和解,经调解委员会的专职调解员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的,司法机关在评价和衡量此类案件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情况下,应当分别作出撤销案件、不起诉、准予撤诉或免予刑事处罚等决定。

(四)完善监督机制,保障刑事诉讼调解公正性。 保障刑事诉讼调解的公正性,必须完善调解监督机制。

第一,引入回避制度。一是对代表国家参与调解的检查人员实行回避制,防止检查人员滥用职权,真正保证双方当事人参与调解地位平等、意志自由;二是对调解员实行回避制,防止调解人员滥用调解权,保障调解的公平与正义。

第二,坚持公开原则。调解过程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加强司法监督。一是完善司法审查机制,加强对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的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被害人如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将公诉案件转为自诉案件。对这类“转诉”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后,可以依法对公诉机关与被告人之间的“交易”实施监督,并有权推翻达成的不正当交易。

二是完善司法救济机制,加强对人民法院刑事调解权的监督。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调解中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滥用调解权,恶意调解,利用调解谋取不正当利益;调解过程和结果严重违背司法正义原则等行为进行制裁,并对调解内容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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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09
在民诉法学界,对于诉权的性质和内容向来存在着争论,有“私法诉权说”、“公法诉权说”、“权利保护请求权说”、“司法保护请求权说”以及“二元诉权说”之争。尽管这些学说之间存在着较大分歧,但从各种学说的分析和比较之中,可以获得......
困境与出路:司法审查制度在刑事诉讼中的缺位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司法审查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审前程序中的缺位造成我国刑事诉讼的重大结构性缺陷,基于对审前程序中侦控权力运行的制约、为被追诉者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以及与国际接轨的考虑,审前司法审查制度的构建应为我国刑事审前程序改革......
论刑事诉讼价值追求的转变(8)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0
五、结语 笔者的上述分析,是想站在理性的高度,强调以一种理性的、人道的、正当的刑事诉讼程序去实现刑事实体法的目标,即以正当的手段去达到正当的目的、以程序公正来促进实体公正。其实,对程序价值理论的探讨,其意义绝非仅及于诉......
我国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制度建立设想(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5
(六)申请管辖权异议的效力 有关主体一旦提出管辖权异议,此时便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在此问题上,日本刑事诉讼规则第6条规定:“系属法院的案件已有指定或者转移管辖的请求时,在作出裁定以前,应当停止诉讼程序。情况紧急时,不......
刑事诉讼法官调查权探讨
发布时间:2023-07-28
摘 要 刑事审判中法官的主要职能是使事裁判权,对控辩双方所出具的证据进行认定并作出裁判,其职能决定了法官必须处于超然中立的地位。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控辩双方举证冲突仍然有纰漏,在双方无其他证据来证明事实时,法官能否在庭审......
论刑事诉讼价值追求的转变(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二、西方程序价值理论的启示 西方世界乃程序价值理论研究之先行者。其中,影响较为广泛的有以边沁为代表的绝对程序工具主义理论、以美国学者R·德沃金为代表的相对工具主义理论、以英国学者达夫为代表的程序本位主义理论和以美国学者......
论刑事诉讼价值追求的转变(5)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2
笔者认为,刑事诉讼的过程也是人们认识事物的过程,此无论是立案与侦查,拟或公诉和审判,甚至包括死刑复核、审判监督。刑事诉讼作为诸个事物认识行为的过程的链接,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作为其理论基础是勿庸置疑的。但是,笔者还以为,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26
近年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受到广泛的关注,不仅一直是我国刑法学界、民法学界和法学理论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而且也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安人员、检查人员、法官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究竟能否提......
死刑存废之思考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7
内容论文摘要:死刑在刑法发展史上经历了一个兴起、泛滥与没落的过程。本文讨述这一久争不下的问题——死刑的存废。死刑的存废一直是法学界研究、争论的一个热门话题。直到今天,死刑保留论者与死刑废除论者仍然是各执一词,谁都没有充分......
对我国缓刑制度的思考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缓刑,是对于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项刑罚制度。缓刑的特点是在判刑的同时宣告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保留执行的可能性。如果遵守一定条件,一定期限以后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违反一定条......
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的现状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8
[摘要]证人出庭作证是现代庭审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基本措施。但是 ,目前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作证的情况却令人堪忧,绝大多数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已成为困扰执法工作的一大因素,对刑事诉讼的危害性颇大。因此,......
刑事诉讼中的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3
法追求真实,这是实现正义的必然要求,也是法本身所需要实现的目标。法律是人类理性的精华,只有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的法律裁判才是真实的,才能获得普遍的承认。但对于“事实”应当如何理解,自古以来却引起法学家们喋喋不休的争论。具体......
2013年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状况(13)刑法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16
-------------------------------------------------------------------------------- 参见陈卫东、刘计划:《2009年刑事诉讼法学学术研究回顾》,《法学家》2009年第1期。 参见王戬:《规范与当为:宪法与刑事诉讼的良性互......
重塑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思路与理由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首次设立了简易程序的一审庭审制度,其初衷是在保证公正的前提下提高诉讼效率。数年的实践证明,简易程序受到普遍欢迎,但其固有的诸多局限妨害了其设立初衷的实现。目前,再次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呼声很高,立法机关也在......
新刑事诉讼法对证据制度的改革
发布时间:2023-07-04
摘 要 为了适应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进行了刑事诉讼法的改革,确立了新刑事诉讼法,从传统的刑事法理论体系来看,我国施行的是公诉案件禁止证据的司法制度,而刑罚权又是典型的公权力,以旧有的证据方式处理刑事犯罪是已无法满足......
试论宪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关键词】宪法 刑事诉讼法 依据 保障法 互动 论文论文摘要:宪法是刑事诉讼法的制定依据,二者具有作为公法的同一性和差异性。同时刑事诉讼法是动态的宪法,是宪法性权利的保障法,二者是应该具有互动性的,才能有利于在权力......
2013年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状况(9)刑法论文
发布时间:2022-07-22
(八)关于缺席审判 "审判时在场"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明确赋予刑事被追诉者的一项权利。缺席审判则意味着在特定情况下对"在场权"的限制。有论者指出,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未明确规定缺席审判,使得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013年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状况(14)刑法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19
[28] 参见周洪波:《沉默权问题:超越两种理路之新说》,《法律科学》2009年第5期。 [29] 参见张小玲:《论刑事诉讼中的程序分流》,《政法论坛》2009年第2期。 [30] 参见柯葛壮、杜文俊:《论认罪案件处理程序之简易化》,《政治......
2013年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状况(11)刑法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4
另有论者探讨了排除合理怀疑问题。他认为,排除合理怀疑是英美法系刑事证明标准的经典性表述,但其到底如何产生的,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对于应否对其进行定义,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争论非常激烈。对于排除合理怀疑涵义的界定,西方各......
2013年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状况(2)刑法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03
但是,究竟哪些权利属于刑事诉讼中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应对哪些刑事程序权利进行规范、宪法对刑事程序权利进行保护的必要限度在哪里、宪法实施机制如何保障这些权利的实现,对于这些问题,却未见有论文或专著进行深入的研究。 (二)......
关于刑事诉讼法学案例教学法运用之再思考
发布时间:2023-02-05
" [论文摘要]在目前全方位启动法学教学改革、落实素质教育的形势下,案例教学法是符合高校法学教学改革实际的最佳选择。文章结合新形势深入分析了刑事诉讼法学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指出目前教学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一......
从社会学角度思考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
发布时间:2016-09-05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2639票赞成,169票反对,57票弃权高票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这是继1996年十五年之后一次大修,可以说是顺应民心,集中民智,反应民意。 一、对《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法社会学分析 (一......
刑事诉讼法中的程序性裁判(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26
「摘要」程序性裁判的确立体现了程序的独立价值。我国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程序性裁判范围非常局限,且法律后果单一,使得程序逆行成为程序性裁判的必然结果。要完善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程序性裁判机制,首先应当健全刑事诉讼法中的程序规则;......
论刑事不起诉制度
发布时间:2022-09-03
摘 要:不起诉制度是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制度,符合诉讼发展的规律和方向。然而由于我国制度设置上存在很多缺陷,导致实践中出现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如何完善该制度,是本文需要解决的课题。 关键字:刑事不起诉制度......
法律专业自考毕业论文:刑事诉讼权利
发布时间:2016-04-12
论文最好能建立在平日比较注意探索的问题的基础上,写论文主要是反映学生对问题的思考,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法律专业自考毕业论文。 一、被害人刑事诉讼权利概述 我国在1979年通过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赋予了被害人一定的基本诉讼权利......
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法社会学思考
发布时间:2022-10-27
一、对《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法社会学分析 (一)本身就是对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客观现实的反映,适应了社会的需求,是对其在法律方面的积极回应 社会是法的基础;如果相反,以法为社会为基础,那么,实质上就可能强迫社会接受那些......
由“性骚扰”诉讼引发的立法思考(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三 立法动向“性骚扰”一词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渐入中国。在此之前,国人对这类行为称之为“耍流氓”,将其归于道德和社会治安问题。尽管九十年代中后期在社会学界、法学界已有关注性骚扰的动向与讨论,但是,2009年北京雷曼案件的开审与武......
浅析刑事诉讼法中的隐蔽作证制度
发布时间:2016-09-20
目前,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率之低,是困扰我国司法实践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它直接导致我国构建以庭审为中心的审判制度改革成果收效甚微。为了解决证人出庭难这一棘手问题,许多学者建言献策,有的人认为,因为证人法律修养欠缺,该出庭......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资格若干问题研究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7-24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刑事诉讼中具备证人资格有两个条件:第一,必须知道案情。知道......
由“性骚扰”诉讼引发的立法思考(3)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7-10
四 简略评论作为外来语汇,“性骚扰”最早出现在上世纪70年代的美国。美国女权主义者、法学家凯瑟琳·麦? 金侬(Catherine Mac Kinnon)是提出这一概念的第一人。她因此被评为当时全球思想舆论界8位明星之一。她指出:“性在女权论中的地......
对公路沿线刑事犯罪的调查与思考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30
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公路网络遍及城乡。这不仅方便了生产和生活,也给控制和打击犯罪带来了新的挑战。四川省简阳市交通发达,成渝铁路、成渝高速公路、成渝公路(即312国道)、川鄂公路都途经该市。调查显示,公路沿线的刑事犯罪率较高......
建议设立财产刑追诉人的求刑制度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1
一、关于财产刑的求刑权。 关于求刑权目前存在着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求刑权仅指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是指检察机关在出庭指控被告人行为构成犯罪的同时,就被告人应判处之刑罚向人民法院提出较为具体的请求意见的权利。求刑权的......
刑事诉讼警察和检察官宣誓制度之设想
发布时间:2023-02-19
摘 要 证人宣誓制度在不少国家的诉讼制度中有着悠久的历史。所谓的证人宣誓制度,就是指证人到法庭作证前或作证时所作出的声明或承诺。其目的是通过证人到庭宣誓或虽不到庭宣誓,加大证人责任感和唤醒证人良知的一种司法制度。这种宣......
刑事诉讼法目的解释的功能、界限及规制
发布时间:2022-12-07
[摘要] 刑事诉讼法解释学研究滞后,影响刑事诉讼法的社会实效。目的解释在刑事诉讼法解释中发挥探求文本含义、确定恰当的解释结论、验证其他解释结论及弥补法律漏洞的功能。目的解释具有灵活性和开放性、主观性和随意性。可以通过结合......
对我国刑事司法中量刑均衡的思考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2
[内容摘要]:在刑事司法活动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审判案件,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定刑事责任之后,就应当对构成犯罪的被告人科以刑罚。长期以来,我国司法机关一直比较注重定罪的准确性,而对量刑的准确性有所忽视,由此产生......
追诉时效延长及中断之思考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13
【论文摘要】 追诉时效作为一项导致刑罚消灭的替代性制度,实质上是刑事法律对国家求刑权与行刑权的限制,其出发点在于为刑法所力不及的、处于刑罚真空中的犯罪人设置一种不得已的补救性措施。我国刑法在最诉时效的规定上“失之于严”,......
论刑事被害人的司法救济制度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20
内容提要:在诉讼法学研究方面,司法救济并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它同国家推行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制度有着紧密联系。所谓司法救济,是指当宪法和法律赋予人们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人民法院应当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对受害人......
论我国刑事诉讼证据展示制度的构建
发布时间:2015-08-19
【摘 要】由于我国刑事诉讼中制度模式的制约,在刑事诉讼领域迟迟没有建立证据展示制度。尽管新刑事诉讼法进一步明确了辩护律师的阅卷权,新增了辩护人证据告知义务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证据展示制度的价值,但我国仍未建立完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关问题探讨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8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在解决被告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并解决民事责任的问题,即两种责任同时予以解决。其立法本意是能够更有效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减轻被害人的诉讼负担,促使被告人积极赔偿,同时简化审判机关的诉讼程序。近年来......
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构建之探讨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6
现代法治国家都高度重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护,同时基于公平正义的基本法理要求,对于被害人的人权保障问题,许多国家在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实践以及理论研究方面也充分重视。围绕刑事被害人能否得到充分救济的问题,从20世纪60年......
关于行政诉讼协调制度的调查思考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6
我国《行政诉讼法》自颁布实施以来,虽然在保障公民权利、促进行政管理法治化、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推动宪政和法治建设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我国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由于该制度自身的局限,在实践当中也暴露出了......
浅谈刑事和解制度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10
刑罚权历来被视为公权力而被国家所垄断,在严厉的惩罚,司法系统和监狱负担沉重、再犯率又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刑事和解制度给了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纠纷解决机制新的启示,下面是浅谈刑事和解制度。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西方被害人......
浅析我国刑事诉讼补充侦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7-02-15
一、补充侦查制度的概述 补充侦查在刑诉法中并没有明确具体的概念,根据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补充侦查的一些规定,可以将其概念界定为: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要求,在原有的刑事案件侦查工作......
试论人民调解制度在刑事和解中的运用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人民调解制度渊源于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历史上的调解实践有着极其深厚的中华民族文化传统背景。孔子的“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的儒家思想,深刻影响着整个中华民族的价值理念。人民调......
审时度势:对现行《民事诉讼法》修订之思考(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前言 现行《民事诉讼法》来自于1982年的《民事诉讼法(试行)》,自1991年开始实施,至今已走过11个春秋。如果以10年左右为一个周期来审视和检讨立法的得失,那么现在便是一个恰当的时期来对现行《民事诉讼法》的制度构造和运作实施进行......
刑法解释体制研究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12
〔摘要〕刑法的立法和司法活动都离不开刑法的解释,因此构建良性的刑法解释体制十分重要。目前的刑法解释的现状存在许多问题,应该引起重视。刑法解释体制实际上是一个有机系统,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三部分的自身状况及相互关系......
关于行政诉讼协调制度的思考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我国《行政诉讼法》自颁布实施以来,虽然在保障公民权利、促进行政管理法治化、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推动宪政和法治建设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我国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由于该制度自身的局限,在实践当中也暴露出了......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关系的分析和检视
发布时间:2023-07-27
一、前言在进行法学理论研究过程中,关于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关系研究是其中一个重点内容。在过去,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关系,两者的内容和形式都是统一的。从马克思学说角度分析,刑事诉讼法是刑法的一种内容表现形式,但是汪建成等研究学者认为,仅凭内容与形式的关系还不够彻底的概述传统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之间的关系,其中刑法隶属授权性范畴,而刑事诉讼法则是限权性范畴,也就是说,刑法对国家刑罚权进行了规定,.........
论翻译人员参与刑事诉讼制度的构建
发布时间:2016-09-22
一、翻译人员参与刑事诉讼存在的问题 ( 一) 翻译人员参与刑事诉讼缺乏明确规定 《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刑事诉讼法》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以下简称《解释》) 第三百九十八条和第......
500字刑法论文:虚假诉讼
发布时间:2023-02-27
能力与知识的关系,相信大家都很清楚。知识不是能力,但却是获得能力的前提与基础。而要将知识转化为能力,需要个体的社会实践。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500字刑法论文。 虚假诉讼的界定及特征 虚假诉讼的界定。广义的虚假诉讼,指......
完善我国刑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之我见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20
20世纪以来,人类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活得到了更深的发展和进步,与此同时,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所产生的冲突所涉及的领域也有更多的冲突发生。为此,世界上一些国家除对传统的保护物质性财产权利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外,还提出了保护非财产权......
规范刑事庭审行为的法理思考_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7
「论文提要」 形式正义是司法的基本价值之一,法官在庭审中的行为对于体现形式正义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分析刑事庭审的历史类型和形式要素、行为要素的基础上,归纳了几类不规范庭审行为的成因和表现。通过分析规范刑事庭审行为对体现形......
论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的建立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7
【论文摘要】 建立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来有效保障刑事被害人权益,一直是社会所关注的焦点。本文就我国目前的现状提出问题,并对建立刑事被害人补偿的现实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制度的内容构件提出设想,希望能够对我国在此制度的构建和立法......
简论善意取得制度在刑事诉讼中的确立
发布时间:2016-09-20
一、前言 赃款、赃物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第三人能否以善意取得为抗辩事由有效阻止刑事追缴行为,是实务界和学术界早已关注的问题。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刑事裁判涉财......
刑法解释体制研究(5)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其次,司法解释的内容应合法化。立法权和司法权的独立表明司法解释必须在立法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权力,立法机关应对司法解释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司法解释中存在的越权现象及时纠正(特别是前文提到的),并针对相关问题做出及时的、明确......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几个问题的探讨
发布时间:2013-12-19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几个问题的探讨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几个问题的探讨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几个问题的探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六条......
浅谈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的现状及采取措施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2
一、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的现状二、证人不出法庭作证的后果三、证人不出庭的原因分析(一)法律因素。1、法律对证人的权利义务规定失衡失缺。2、法律对证人的保护制度不健全。3、法律对证人出庭的规定具有矛盾性(二)证人因素。1、证......
刑法解释体制研究(4)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 整体结构合理化刑法解释体制的整体结构就是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的组成方式即地位问题。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组成有效解释子系统直接对社会产生法律效力,影响公民自由和人权保障,因此,是刑法解释体制的主体;学理解释虽......
试析我国刑事和解的刑法学思考
发布时间:2022-07-22
“试析我国刑事和解的刑法学思考”怎么写呢,请看查字典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 试析我国刑事和解的刑法学思考 一、刑事和解的刑法定位——情节 关于刑事和解的定位,学术界有三种不同的观点。一是一项刑事诉讼制度,将其作为与......
浅谈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和简易程序一样,调解制度也是提高司法效率的重要制度。然而,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从此,不适用调解被看成是行政诉讼的一大特色,区别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许多教科书还把它作为一种特......
完善民事诉讼证人制度的几点思考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1
证人是指了解案件情况并受人民法院传唤出庭作证的人。证人就自己知道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即证人证言①。它与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其它证据相互印证,使民事诉讼证据链条的各个环节成为有机的整体,共同证明案件......
浅谈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关键词: 刑事和解;恢复性司法;制度构建 论文摘要: 近年来,刑事和解逐渐进入我国法学界的研究视野,司法实务界也开始积极探索和试行。作为恢复性司法程序的一种阶段性表形形式,刑事和解对于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有着......
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初探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19
内容提要 本文通过观察马加爵案看到我国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因罪犯无力赔偿致使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恢复的现实问题,由此提出了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建议,分析了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概念,在世界范围的发展状况和法理基础,并......
浅析新刑事诉讼法的修改
发布时间:2016-09-07
随着新刑诉法的正式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人权保障制度掀开了崭新的一页。纵观新刑诉法的法律条文不难发现,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核心内容。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保障了刑法的有效实施.赋予了刑法鲜活的生命力。此......
浅谈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完善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09
诉讼调解是一种在某个中立者的协助下,由当事人根据自愿原则自己解决矛盾。本文结合针对我国法院诉讼调解中存在的问题,浅谈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完善的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诉讼调解,亦称法院调解或司法调解,指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审......
刑事法“八议”(7)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19
我无意对法学尤其是刑事法学做一个武断性的评价(那种先褒扬后批评“各打五十大板”或者“三七开”的折衷性方法不能真正说明问题),但常自痛恨自己“错投娘胎”——较哲学浅薄,较经济学贫穷。 在我看来,刑事法研究的种种弊端源......
对正当防卫制度的思考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 正当防卫作为法律制度在自古就有,但作为法律制度在刑法中地位的真正确立,是1791年的法国刑法典。现代意义上的正当防卫制度,是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所鼓吹的天赋人权论的产物。纵观古今中外,正当防卫制度经历了一个无限防卫、......
死刑存废的法律思考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死刑的概念及其发展死刑,也称生命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一种刑罚,同时又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故被称为极刑。死刑是一种古老的人类社会应用最久的刑罚方法,它的存在远远早于自由刑和财产刑,其起源可以追溯至原始社会的血族复......
浅谈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的现状及采取措施(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2
四、保证证人出庭作证应采取措施(一)立法上的完善⑧1、确立“直接言词”原则,建立强制性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直接言词原则是目前许多国家的刑事诉讼原则之一,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国家、或前苏联东欧国家,他们都在其刑事诉讼中......
刑事法“八议”(3)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30
在不宜全盘推倒重来的情况下,我们如何借鉴其他两大构成理论的成果呢?“生吞活剥”、“硬填瞎塞”只会造成体系上的抵牾。举一显要例子,期待可能性与社会相当性理论问题。在德日刑法理论中,期待可能性理论的通说性体系地位为责任论,我......
浅论刑事诉讼中的自由证
发布时间:2023-02-09
在刑事诉讼中,所有定罪量刑的事实都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这是证据裁判原则的要求,同时也是近代以来各国刑事诉讼法的通则。没有证据的裁判,或仅凭法官臆想推测,都违背了证据裁判的原则。在刑事诉讼中,所有要证明的事实,都需要有证据......
追诉时效延长制度探讨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5
论文摘要:新旧刑法均有关于刑法上追诉时效的规定,但在追诉时效延长方面规定却有不同。本文认为追诉时效延长制度应当有三种情况;同时对这一制度的可能产生歧义的地方进行了理论上的辨析。论文关键词:追诉时效延长 期限 限制追诉时效制......
刑事法“八议”(5)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7-23
在这个多元的社会、精彩的世界,我们受一种传统的束缚和共识的统制。存在两个原因:一是传统的力量过于强大,形成强势话语霸权。应当“归功”于我们师承的前苏联的刑事法理论体系,一代学者的成长只能接触到一种声音。在一种声音统制下,......
论正确适用缓刑制度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7
一、概述 缓刑是对原判刑罚附条件的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①第一,缓刑不是一种刑罚,刑罚是统治阶级为了惩罚犯罪以国家名义强制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财产、生命或其它权利的强制方法。我国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浅析刑事诉讼搜查制度中的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3-02-14
刑事搜查是一种强制性的侦查措施,是侦查机关同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手段。侦查程序作为一种国家权力的表现手段,在证实、打击犯罪方面有很大的作用,是整个刑事诉讼的开端。如果把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看成一座大楼,侦查程序就是这座大厦的根......
浅析刑事诉讼法中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17-06-08
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的规定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发展也有其重要的价值作用。在英美法系国家中,警察出庭作证是一件极度普遍的事情,尽管大陆法系国家有的警察出庭作证制度不够完善。但是也早就将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应用于刑事诉讼中。新刑事诉讼法颁布以前,在我国的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警察出庭作证的概率非常的小,究其原因可能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方面是我国对证人的保护力度不够,没有关于警察出庭作证的规定;另一方面就是警察自身的.........
缓刑制度问题研究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缓刑是附有一定条件,暂缓执行刑罚或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通常适用于判处短期剥夺自由的犯罪。我国刑法中的缓刑,采用的是司法制的缓执行制度。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为暂不......
刑事诉讼中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再析
发布时间:2022-11-18
摘 要:证人出庭作证是落实直接言词原则的基本条件,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案件及时公正审理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强制证人出庭制度,实践中证人出庭的状况应有所好转,但强制证人出庭作证会产生哪些风险、应如何防范......
论刑事诉讼庭前证据交换
发布时间:2015-08-04
摘 要 刑事诉讼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完善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重大。故有必要从我国的审判实践出发,定义刑事诉讼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并深入阐述此制度在我国实行的意义;更有必要通过比较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在美国和日......
论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构想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摘要」对于行政诉讼中是否适用调解的问题,大多数学者持否定态度,与此相呼应,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也明确规定“不适用调解”。对此,笔者不予苟同,本文从现代行政的需要、行政法的平衡精神及维护法治统一的角度出发论证了行政诉讼......
我国引入沉默制度的思考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8
[摘要]:沉默权制度是西方国家诸多国家刑事诉讼程序中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保障人类尊严不受侵犯的法律手段之一,是刑事司法公正的标准之一。在我国法学界,关于“沉默权”问题一直存在着较大分歧。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