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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归责论基本构造的辨析_刑法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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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归责论基本构造的辨析_刑法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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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客观归责论是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在德国刑法学界乃至欧洲刑法学界讨论得最频繁最热烈的刑法学理论问题。该理论倡导根据刑法法理的任务对侵害法益的行为和结果给予客观归责。

根据客观归责原则,客观目的性是决定归责的根本性要素,而这个要素决定于两个彼此互相决定的下位要素,即“行为的客观风险制造能力”和“规范的目的性”。根据这两个要素,客观归责原则包含三个判断标准:制造不被容许的风险、实现不被容许的风险以及构成要件的效力范围。

很大程度上,客观归责论虽谓“制造并实现法所不容的风险”,但其内涵仍多为以反面排除不可归责的例外情况。并未实质定义“法所不容的风险的制造与实现”的类型化基准。

本文从规范刑法原理的立场出发,对“制造并实现法所不容的风险”进行浅析,尝试以不法理论诠释上述判断标准的内涵。 论文关键词:客观归责论 行为无价值结果无价值

一、客观归责论构成要素的辨析

1、制造不被容许的风险 所谓制造不被容许的风险,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制造了足以引起构成要件上法益侵害结果的法律上重要的风险,从规范角度看,就是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的要求,违反了禁止或命令规范,换句话说,从刑法法理任务来看,立法者认为行为人的行为是危险的,需要加以禁止。由此我们也可以清楚地知道,未制造风险的行为,以及虽制造了风险,但所制造的风险并非为被法所不容的行为,均不能进行归责。

行为人的行为没有在法所重视的范围内提高风险,而只是构成一般社会上认为正常的行为,则可认为并未实现构成要件。这些行为当然不是没有促成风险,但这些风险是一般的生活风险,是法律所不禁止的。

例如怂恿他人登高山、潜水、在雷雨交加之际外出等。若不是对法规范、法秩序所保护的法益以相当的方式加以侵害,即使出现了法益损害的结果,也只能视为意外,不能对行为予以归责。

只有制造法所不容的风险,才被认为满足了实现构成要件的条件之一,而和制造风险一致的概念是增加风险、提高风险,而并非降低风险。①故而降低风险的行为,毫无疑问不具有客观归责性。

这里经常有两个例子被使用。一是甲看到一个石头砸向乙的头,出手挡石头,以致石头砸到了已的脚。

甲的行为造成了乙的脚受伤,但若非甲的行为,乙就有生命危险,故甲的行为被认为是降低风险的行为,不能予以归责。二是甲看到乙欲偷盗1000元,便劝乙少偷点,只偷盗500元。

乙听从甲的话,只偷了500元。若非甲的行为,则财产的损害较大,故同样认为甲的行为被认为是降低风险的行为,不能予以归责。

笔者认为,纵贯上述两个案例,从形式上看均为对构成要件上法益侵害结果的减轻,但对于未然法益侵害状态与已然法益侵害结果的比较,是否仅止于以法益均衡为唯一归责标准,是值得商榷的。由此提出更进一步的问题,即如何定义“法所不容的风险的制造与实现”此类型化基准。

很大程度上,客观归责论虽谓“制造并实现法所不容的风险”,但其内涵仍多为以反面排除不可归责的例外情况。若扣除排除归责的事例不论,客观归责论的实质基础仅止于建立在行为与结果的“相当的”合法则条件之上。

若将事件性因果法则从构成要件的概念中剥离,相当性合法则条件不再是客观归责的实质基础,则可促成客观归责论发展出切合“制造并实现法所不容的风险”此类定义的积极归责基准。 笔者认为,这个问题的实质是解答客观归责论的理论依据,也就是说,客观归责论仍然是建立在一套科学的刑法理论基础上,而所谓的“制造法所不容的风险”以及“实现法所不容的风险”均以该刑法理论为其根源。

从形式上看, “制造法所不容的风险”以及“实现法所不容的风险”均依刑法规范的构成要件所确定。认定的依据在于,若行为人的行为实现了客观构成要件,则认为是“制造法所不容的风险”以及“实现法所不容的风险”。

因为实现客观构成要件的行为,正是立法者所认为的“制造了足以引法益侵害结果的重要的风险”的行为,因而予以否定评价。 从实质上看,应以不法理论检验制造法所不容的风险“以及”实现法所不容的风险“。

而不法理论以违法性为其实质性违法要素。于此,有着眼与”违法“是对法规范秩序的违反的”行为无价值“论以及着眼于”违法“是对法益的侵害或威胁的”结果无价值“论。

其中,行为无价值论认为违法性的实质是违反国家法秩序的精神、目的,违反作为法秩序基础的社会伦理规范。对于违法性的判断,最基本的是重视行为本身对社会伦理规范的违反,在这里,行为人的主观的样态、行为自身的客观的样态直接关系到行为的违法性问题,行为是否违法取决于行为人内心的恶性与行为本身的反伦理性。

所以,行为无价值是对于与结果切断的行为本身的样态所作的否定评价。结果无价值论则认为违法性的实质是对法益的侵害或者威胁。

在判断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行为是否属于违法阻却事由时,最基本的是考虑行为是否侵害或者威胁了法益。没有侵害或威胁法益的行为,无论行为人的主观的样态、行为自身的客观的样态如何,都应该肯定行为不具有违法性。

所以,结果无价值是对于行为现实引起的对法益的侵害或者威胁所作的否定的评价。②目前,实质的违法性论中,除了上述两个理论外,还存在试图兼容上述两个理论的”二元论“的存在,其基本观点是认为违法性的实质不仅是对法规范的违反,同时是对法益的侵害或威胁。

坚持”行为无价值“或”结果无价值“均具有片面性。若仅仅违法了法规范秩序,但没有侵害任何法益,无论如何都不能别视为是”违法“,同样,若仅有法益受侵害或威胁的结果存在,但行为人的行为并没有违反法规范或法秩序,只能认为该结果的出现是”意外事件“,不能认为行为人”违法“。

若本着“二元论”的立场,则能够轻易回答客观归责论的法理依据。所谓“制造法所不容的危险”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规范与法秩序,亦即“行为无价值”,其判断的基点是根据行为的一般情况以及一般社会生活经验,判断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危险性。

若能够得出肯定结论,则认为行为人的行为制造了法所不容的危险。实现了客观构成要件。

所谓“实现法所不容的危险”是指行为造成了法益侵害的结果,亦即“结果无价值”。此时,行为的危险性由抽象的危险上升为具体的危险并得到实现。

若没有实现风险,仅构成对法益的威胁,则成立未遂犯。在此基础上,由构成要件效力范围限制客观归责的适用范围,从而形成完整的客观归责论。

通过以上解析,笔者认为,“违法性二元论”是客观归责论的刑法法理依据。回答是否“制造了法所不容的危险”以及是否“实现了法所不容的危险”均需以其为根据。

在看前面的案例,案例一中,之所以认定甲的行为不是“制造法所不容的危险”的行为,是因甲的行为不具有主观违法性要素,根据行为一般情况和一般社会生活经验否定其具有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危险性,非“行为无价值”。而案例二中,由于存在犯罪形态的制约因素,减低盗窃数额从客观上看并不能排除主观违法性要素,根据行为一般情况和一般社会生活经验肯定其具有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危险性,因而应对行为予以否定评价。

虽然确实降低了财产的损害,但不应视为降低风险的行为。在这里,肯定行为人的行为非“降低法所不容的危险”的行为,重心在于并非风险没有被降低,而是行为本身不能认定为降低风险的行为。

更进一步的问题则是:客观归责论强调不法的重心在客观构成要件,而风险是否被允许,以风险是否足以导致法益受害为判断依据,风险能否导致法益受害,有一般生活经验上的客观标准可循,与行为人如何认定或有无认识并无关涉。③而若依“行为非价”诠释“制造法所不容的风险”,则必然论及主观违法性要素,似改变了客观归责论强调不法的重心在客观构成要件的理论基础,何解? 事实是自客观规责论发展至今,从未否认过除客观归责判断之外,还需要作主观构成要件判断,其判断的准据是客观构成要件要素,对行为客观面的判断若和客观构成要件要素对应,则客观构成要件合致。

而若行为的主观面和客观构成要件要素对应,则主观构成要件要素合致。该理论称为“对应理论”。

根据对应理论判断构成要件合致性,则客观归责意图将故意的判断决定于客观构成要件的功能无法得到彻底印证,因故意所认识的对象,亦即用作判断标准的客观构成要件有两个:一为判断者从行为外观所认定的,一为行为人自己的认知。在存在错误的情形,根据行为外观解读的客观构成要件,其实仅是依客观面进行判断,并非和行为人的认知相符,导致依据“对应理论”对客观面和主观面分离判断中,客观面判断经主观面判断之后可能被推翻,或无法确定应依据哪一个客观构成要件进行判断,因为着手实施的行为究竟是什么样的行为,必须依行为人的故意所确定。

故此,行为人的主观面有不法的定向作用,甚至是决定行为不法色彩的主要因素。④ 另外,从刑法哲学的角度出发,客观危害是犯罪人客观上所具有的某种属性,该属性是建立在犯罪人客观行为状态之上的行为事实。

其中,刑法中的行为是一种犯罪行为,应当受到刑罚处罚,其特征包括心素和体素。所谓行为的心素是指意思决定与意思活动,只有在一定的意思支配下的举止,才能归属于人的行为,人的意思是行为的必备要素。

而体素即指身体的动静,是行为的外部表现。心素和体素同时具备的行为,才是刑法上的行为。

⑤据此,依“行为非价”诠释“制造法所不容的风险”,是对行为心素的客观价值判断,并非在责任层面对其进行检讨,这与客观归责论倡导的客观目的性是合致的。

2、实现不被容许的风险 虽然制造了法所不容的风险,但该风险并未实现,则只能构成未遂犯。例如受枪伤的行为人送医救治,在医院被火烧死,虽然开枪的人制造了风险,但并没有进一步实现该风险,这实际上是没有实现构成要件,故不能认为是实现风险。

⑥ 在传统所认为的因果流程错误的例子中,所谓的不重要因果流程偏离的情形,仍然可以该原则进行检验。例如“韦伯的概括故意”,行为人将人杀死后埋葬,实际被害人是死于因埋葬引起的窒息,而并非行为人的杀人行为。

传统理论以“概括故意”来忽视因果流程的偏差而实现归责。若应用该原则,这并非一般所认为的是故意的问题,而是客观构成要件有无实现的问题。

行为人不但制造了风险,而且该风险依然实现了,故应予以归责。 除制造法所不容的风险外,尚需该风险被实现,如果风险被实现了,被并非被法所不容,例如某人超速之后减速并保持了限速,但减速后,却撞了人,虽然其在超速时制造了法所不容的风险,但在减速时,并没有将这个风险实现,因此不可予以归责。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如果结果不在注意规范保护目的的范围之内,则仍然不可归责。例如牙医为某人拔牙并实施麻醉,此人死于心脏衰竭,其在事前确已告知牙医其心脏有问题,但牙医没有依规定找麻醉师而自行实施麻醉,事后确定,即使经麻醉师检查,也无法查出此人的心脏问题,而此人只可能因麻醉程序而延后死亡时间。

在该例中,牙医会同麻醉师的义务这一规定,其目的并不在于短期延长被害人的生命,因此该结果并非是规范保护目的所要保护的结果,故不应予以归责。⑦ 根据笔者前论的观点,认为客观归责论可视不法二元论为其法理内涵,以“行为非价”诠释“制造法所不容的风险”,以“结果非价”诠释“实现法所不容的风险”。

在此基础上,则导致一个重要疑问的产生。客观归责论者通常认为,对于“实现法所不容的风险”这个要件,若虽然制造了法所不容的风险,但该风险并未实现,则只能构成未遂犯,不能认为是实现风险。

但若以“结果非价”诠释“实现法所不容的风险”,因未遂犯的实质是对法益所产生的威胁,就此而言,应该纳入“实现法所不容的风险”的范畴。但“实现法所不容的风险”却排斥对未遂犯的论理,原因如何。

关于这一点,客观归责论者评论如下“受枪伤的行为人送医救治,在医院被火烧死,虽然开枪的人制造了风险,但并没有进一步实现该风险,这实际上是没有实现构成要件,故不能认为是实现风险。”显然,论者认为只有对法益的实际侵害能被评价为“实现法所不容的风险”,而对法益的威胁因并非实现构成要件的行为,不能被评价为“实现法所不容的风险”。

探究其形式上的原因,则是构成要件理论的适用问题。由于对未遂犯的归责究其形式原因是符合“修正构成要件”的形态,故相对于基本构成要件而言,未遂犯对构成要件的实现是不完整的。

在此前提下,仅有对法益侵害的事实,是不能被认为是“实现法所不容的风险”的,正如客观归责论者的评价那样,对未遂犯的归责通常被认为是故意的问题,实际上是构成要件有没有实现的问题。 现探讨“实现法所不容的风险”排斥对未遂犯论理的实质层面的原因。

客观归责论者认为,对于即遂犯,始终应于检验主观构成要件之前,先检验客观构成要件。问题的重点在于,客观构成要素是否被实现,亦即对法益的危害是否被实现,而后再对主观构成要件进行检验。

而对未遂犯而言,则应先检验主观构成要件。在检验未遂犯时,不排斥对“行为人想像”的考察,因为只有通过对“行为人想要做什么”进行考察,才能检验出究竟客观构成要素是否已被实现。

例如,若抛开“行为人想像”,则无法从伤害的现实结果判断出是对故意伤害的即遂亦或是对故意杀人的未遂。针对这一点,有学者这样评论:在未遂犯时,优先检验行为人主观构成要件,即考察行为人想要做什么,这就回到了以主观构成要件为重心的解决方式,那么客观归责论仅对未遂犯不具有特殊的意义。

实际上,若要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即遂还是未遂,就需对主观构成要件进行检讨,仍是以主观构成要件为基础,从这一点上看,客观归责论不过是主观构成要件内部诸多判断的标准中,比较具体的一个而已,这与客观归责论的内涵有很大出入,这是客观归责论在对未遂犯与即遂犯的归责时,无法论理一贯的困境。⑧笔者认为,这正是“实现法所不容的风险”排斥对未遂犯论理的实质原因。

那么,事实是否仅此而已。现在来探讨危险犯的情况。

在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中,行为人的行为只要在客观上对法益产生了威胁或危险,即使该危险没有被实现,也被认为其行为实现了基本构成要件。也就是说,在危险犯的情况下,仅对法益产生了威胁,不被认为是符合修正构成要件,而认为是实现了基本构成要件的行为。

未遂犯与危险犯的实质均为对法益产生的现实威胁,而区别在于危险犯以法规范的形式排斥对主观构成要件的考察。因而并非危险没被实现,就一致认为是没有“实现法所不容”的风险,危险犯就是个例外。

另外,是否“实现法所不容”的风险,就构成即遂犯。客观地考察,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对一个法益的实现实质是对另一个法益的威胁,例如,仅从伤害的客观结果上看,故意伤害对人身权侵害结果的实现是故意杀人对生命权侵害的威胁。

就此而言,同样无法完成对主观构成要件的检验。 该判断方法的局限性笔者在前述中已经提及。

事实是,若引入“违法性二元论”作为定义“法所不容的风险的制造与实现”的类型化基准,则能够解答该问题。坚持以“行为非价”诠释“制造法所不容的风险”,则以主观违法性要素确定行为客观面非价的基准,基于此,在对形式上修正构成要件的探究的前提下,笔者认为,“实现法所不容的风险”不能排斥对未遂犯论理,应坚持以“结果非价”诠释“实现法所不容的风险”,实现客观归责论对未遂犯和即遂犯论理的一贯性。

方法论层面的问题是,在此情况下,主观构成要件并非探讨的重心,不能认为客观归责论是主观构成要件内部诸多判断的标准之一,客观归责论以刑法规范原理为其基本立场,倡导评价体系的客观目的性,其要义在于对刑事责任归属的基础判断。

3、构成要件效力范围 与前面提到的“如果结果不在注意规范保护目的的范围之内,则仍然不可归责”相类似,如果作为考察对象的结果不在构成要件效力范围之内,同样不能进行归责。有所不同的是,所谓“注意规范”泛指已经生效的法律、法规等规范,这是确定是否实现法所不容的风险的必要条件,亦即结果是否确为“法所不容”。

而此处所说的“构成要件效力范围”,则指刑法规范的构成要件的效力范围,其根本目的在于决定客观归责理论的适用范围。通常情况下,考察行为造成的结果是否归属于构成要件的效力范围并非疑难,故在此,仅指出几种特殊情形,在下述情形中,结果不被认为归属于构成要件效力范围,故不能进行归责。

首先,在德国刑法中,自杀行为及帮助自杀行为均不构成犯罪,故共同促成他人故意自伤,同样不可归责。因此,“参与他人故意的自伤”被排除在构成要件效力范围之内。

然而在我国刑法中,自杀行为固然不构成犯罪,但帮助自杀行为却可能构成犯罪,在这里重点讨论的是,若应用客观归责原则加以检验,自杀行为不构成犯罪的依据在于“剥夺了自己的生命权”在刑法上不被认为是损害了法益的结果,故不属于构成要件效力范围,不被立法者所禁止。 其次,德国刑法所称的“同意他人的危害”,在我国,同样的情形被称为“被害人承诺”,也因不归属于构成要件效力范围而排除归责。

例如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醉酒仍然要求搭乘便车,因醉酒驾驶员驾车不稳而发生车祸,行为人受伤,但不能因此归责于驾驶员。其法理依据在于除某些特殊权利——如生命权——无法放弃外。

行为人明知危险的存在仍然执意为之,在刑法法理上被视为其放弃自己相应的权利,故这部分权利无法归属于构成要件效力范围,若用客观归责原则加以检讨,则不能归责。当然,所谓“被害人的承诺”若在法律上得以允许,需要通过法规范规定较为严格的条件,不过一旦成立,则排除归责。

再次,第三人应该负责的情形,如因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导致失火,消防员因救火而丧命,又如被投毒者死于他人之手等,结果归属于第三人责任范围或者构成要件由第三人完成的,不能予以归责。 最后,关于后遗症的问题, 所谓后遗症,是指因犯罪行为而受惊吓的心理伤害,以及后遗的伤害。

例如过去的伤害在新的犯罪行为中复发。也称为二次侵害,后续损害。

二、下位规则的辨析

1、风险升高理论 下面来看一个案例。卡车司机甲未保持安全距离而超越一辆自行车,车间距离只有75公分,在超车时,原已经酩酊大醉的骑车人乙,因醉得厉害而瞬间向左闪,以致于跌落入车座后轮下被车碾过。

事后确定即使保持安全距离,车祸仍然会发生。关于这个案例是否可以归责,持有否定见解的主张有二,一是认为只有在确定尽了注意义务,结果就不会发生时,才可将结果归责于行为人。

二是认为因无法确定行为人是否制造了不被容许的风险,应依无罪推定原则不予归责。Roxin所提出的风险升高理论认为,若遵守规范而结果仍发生,虽然行为人违反规范的行为实现了风险,立法者可能因为这种风险是他所容许的,而不予归责。

但若行为人已逾越了被容许的风险,则他不但制造了风险,也实现了被禁止的风险,仍可归责。⑨ 笔者认为,若以“违法性二元论”检验该案例,即使不使用风险升高理论,仍然可得出同样的结论。

或者说,认为“违法性二元论”是客观归责理论的法理依据这一点,同样适用于“风险升高理论”。无论结果是否发生,可以确定的是卡车司机并没有保持安全距离,这是明显违反法规范秩序的行为,根据行为的一般情况以及一般社会生活经验,完全能够判断其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危险性。

故能够认定其行为“制造了法所不容的风险”。而事实是危害结果也已发生,其行为又“实现了风险”,只要该结果能归属于构成要件效力范围,无疑能够规则。

2、特别的认知 客观归责理论强调不法的重心在客观构成要件,而风险是否被允许,以风险是否足以导致法益受害为判断依据,风险能否导致法益受害,有一般生活经验上的客观标准可遵循,与行为人如何认定或有无认识无涉。也就是说,当行为人所认识的是一般生活风险时,不能认定行为人已依其行为制造了不被容许的风险,但是,若行为人认识了一般人所无法认识的较高的风险,该风险足以导致法益受到损害时,应如何认定。

例如知道有人计划袭击飞机而说服他人搭乘该机旅行,行为人实际已经制造了法所不容的风险。换言之,客观的风险是否是法所不容的风险,并不全然和主观无涉。

如此一来,客观归责理论强调不法中心完全在客观构成要件的观点,就无法得到贯彻。⑩那么,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笔者认为,特别的认知实际是客观归责理论的一个重要因素,其法理依据在于行为无价值论所肯定的主观违法性要素。

所谓主观违法性要素,也称为“志向无价值”,是指对行为人的主观的样态: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关于实施行为的动机、目的;作为特殊的主观构成要件要素的目的犯中的目的、表现犯中行为人的心理的经过或状态、倾向犯中行为人的内心的倾向等所作的否定评价,是决定行为无价值的主要因素之一。只有存在志向无价值,才能认定行为人的行为对法规范和法秩序的违反。

同样,有的行为从客观上看并没有违反法规范和法秩序,但若仔细分析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则能得出其行为是违反法规范秩序的行为。 注释: ① 许玉秀:《当代刑法思潮》,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391页。

② 张明楷:《刑法的基本立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53—154页,第163—164页。 ③ 许玉秀:《当代刑法思潮》,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458页。

④ 同上,第464—467页。 ⑤ 陈兴良:《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64—67页。

⑥ 许玉秀:《当代刑法思潮》,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395页。 ⑦ 同上,第397页。

⑧ 陈赝方:《刑法上客观归责理论之目的与适用疑义》,载于《刑事科学》第43期,第80页。 ⑨ 许玉秀:《当代刑法思潮》,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398—399页。

⑩ 同上,第4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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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的角度论犯罪客体(5)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17
关于刑法保护客体和犯罪客体,有的学者认为,传统的犯罪客体理论不但把犯罪客体视为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是刑法设立某种犯罪的构成的根据,体现着它应有的政治功能,而且把犯罪客体视为犯罪行为侵害的社会关系,把它纳入犯罪构成中看成可......
从新的角度论犯罪客体(4)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04
四、 犯罪客体的价值刑法自身的发展,已经使其从封建刑法向现代刑法嬗变。封建刑法具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干涉性,即刑法干涉个人生活的所有领域,包括干涉个人的私生活;二是恣意性,即对何种行为处以刑罚,事前并无法律的明确规定,通......
从新的角度论犯罪客体(6)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7
由犯罪客体类型化的刑法保护客体是一种客观的存在,既可以表现为一定的利益,也可以表现为一种秩序和状态。但是,一旦行为构成犯罪,则刑法保护客体也便受到了现实的侵害或威胁。所以,犯罪事实中必定包括着现实化了的犯罪客体。可以说刑......
“人质型”犯罪的适用问题辨析(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6
我国《刑法》第239条,融合了外国刑法典的有关规定,把“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行为、绑架劫持他人的行为和“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统一界定为“绑架罪”,即绑架罪有三种行为方式:一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绑架他人......
法治构造论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对依法治国内在构造及各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理性的价值定位,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过程中的一个方向性问题。权利主体与权力载体的关系就是法治社会的治者与受治者、法治主体与法治对象之间的关系。依法治国的主体只能是......
刑事侦查效益与相关概念辨析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0
刘 欣“效益”!本是一个经济学术语:人们给它的基本含义是以最少的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消耗取得同样多的效果,或用同样的资源消耗取得较大的效果。随着社会的发展, “效益”—词逐渐同法律相结合,特别是法律经济学的产生和......
唐代民事法律主客体与民事法源的构造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0
论文关键词: 唐代/民事法律主体/客体/民事法源 内容提要: 文章从唐代法律体系和民事契约文书中,概括并揭示出制度与事实上的唐代民事主体、客体和民事法源的基本面貌及其构造。认为唐代民事主体是一不同类别的多层次结构,这—结构是......
刑法的客观解释立场
发布时间:2023-01-13
摘 要:刑法的解释是指对刑法规范内涵的阐述[1]。对于刑法条文该如何解释,目前大陆刑法学界主要有主观解释说和客观解释说两种观点,而究竟该采用哪一种解释立场的问题,已经成为了刑法学界的焦点问题和核心问题。然而,笔者认为,学......
试析刑事责任中的青少年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问题的提出据报道:“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比例逐年上升,未成年人初始犯罪年龄越来越低。仅以江苏为例,10至13岁年龄段的低龄犯罪占到70%。”由于他们都不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往往对法律肆无忌惮。《扬子晚报》一则消息说:一少......
浅析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修改与适用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2009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并重新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应当引起刑事司法人员特别注意的是,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犯罪时不满十八......
论死刑的适用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0
死刑,是人类历史上最为古老的刑罚,也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最严厉的刑罚。当今世界有些国家废除了死刑,有些国家仍保留着死刑。我国从目前的政治、经济实际出发,在现行刑法中保留着死刑,同时规定了特殊的死刑缓期执行制度。因此,认真研......
康德论死刑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13
一、问题的提出 死刑的历史过于久远,乃至于要追溯其制度性起源几乎是不可能的,经验性的文献和文物的考古发现总是不断地把死刑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开始”时间提早,再提早,使得相关的法律史研究多少带有“诗性”特征,就好像恩格斯讨......
论“黑哨”的刑法定性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6
内容提要:本文就当今刑法学界对“黑哨”的三种观点进行了分析,并从刑法理论角度分析了“黑哨”行为的四个犯罪构成,进而对“黑哨”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受贿罪论文关键词:黑哨,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受贿罪一、 前言足球作为中国......
再论承运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违约责任归责原则概述违约责任中的归责,是指合同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发生后,应依何种根据使其负责。所谓归责原则,乃是确定违约当事人的民事责任的法律原则。各国民事立法在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方面,主要采纳了过失责任或......
欺诈概念辨析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诚信为本,童叟无欺”是中国传统商业文化的精髓,但是如今有一些生产经营者不遵古训,不守法纪,大肆进行欺诈活动。欺诈是经济生活中的毒瘤,市场经济的破坏力量,它不仅严重地侵害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市场竞争秩......
论商业贿赂法律责任形态的完善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摘要]:商业贿赂是经济法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之一,是当前重点打击的对象。经济法注重社会利益的保护,并采取了一系列具有经济法本法责任特点的制裁手段为其保驾护航。当前,偏重刑事制裁的现实突显了我国商业贿赂法律责任形态的缺......
论生态本位与行政法基本理念之重构(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行政法的现代性转型不仅要求其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方面从传统的规范—价值体系向现代法治型的规范—价值体系转变,而且要求其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也同如此。而如何做到这一点,我们认为必须对行政法的基本理念的范畴进行重......
浅析宪法基本权利(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07
【论文关键词】宪法 基本权利 宪法基本权利 保障宪法 核心价值 论文论文摘要:宪法基本权利是个人作为人的固有主张或资格。它是每一个公民对于国家机构、公共机构、社会团体和组织的权利。它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权利。宪......
劳动关系辨析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7-22
我国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始于1992年,先在经济庭而后调到民事庭。随着市场经济结构的调整加快,企事业单位用工制度在不断深化,各种类型的劳动争议随之增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统计,虽然各地法院这类案件......
国家刑事责任的国际法批判(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10
内容论文摘要:国家的国际刑事责任问题,是当代国际法的一个重大理论课题,在国际法学界历来存在着争论。我国学者受西方学说的影响,错误地认为,国家因为实施了国际犯罪而能够承担国际刑事责任。在国际法上,国家及其代表国家的个人,在......
构建我国刑事司法审查制度的宏观考察(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2
[论文关键词]刑事司法审查 刑事司法审查制度 刑事程序 [论文摘要]制度构建的进路选择、现实障碍的化解、前提性制度的预置是构建我国刑事司法审查制度时需要面对的基本课题。在制度构建的进路选择上应坚持渐进与嬗变、系统变法与局......
商法的基本原则探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8
论文摘要:本文在对国内学者关于商法基本原则有代表性的观点进行分析与反思的基础上,指出了其存在的理论缺陷,并尝试性地提出了作者关于商法基本原则的见解,即商法的基本原则应为规范、保障、促进营利。 论文关键词:商法;基本原......
论刑法的政策化倾向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拟制人犯罪是与自然人犯罪相对的概念。对于拟制人的范围国际上普遍以民法上法人的外延为界限,而我国目前还是以模糊的单位概念划定其边界。考察晚近若干司法解释及有关法人犯罪的学说发现:刑法对于拟制人犯罪的应对越来越体现......
论我国刑法第187条立法设计的问题与重构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 我国刑法规定的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由于其是按照单位犯此罪的模式来设计的,由此导致自然人在犯此罪时存在一系列的刑法法理上的矛盾与不协调。由此,应当对单位与自然人犯此罪分别设立不同的犯罪构成模式。 ......
海尔管理面面观基本理论论文(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28
海尔集团15年来,以平均每年82.8%的速度高速稳定增长,从一个濒临倒闭集体小厂发展成为中国家电第一名牌,在国际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其经验被美国哈佛大学列为成功管理范例。这里笔者就海尔管理等层面,试作一分析,仅供大家参考。 ......
关于金融刑事立法改革的法律构想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当前,鉴于入世后的中国金融体系已经并且必将更进一步地在金融主体、金融市场、金融产品、金融工具等各领域发生全方位的跃迁,据此,为有效保障金融法治的高效、有序、良性运营,刑事法学界有必要未雨绸缪地就有关金融刑事立法改革的基本......
小议见义勇为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摘要] 见义勇为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即见义勇为责任原则,是独立于民法三大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之外的归责原则,其目的是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中,有时很难分清见义勇为责任与无因管理责任,笔者认为通过对见义勇为给......
雇工致人损害归责理论研究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考察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例亦模式不同。我国民法理论界主张的推定过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推定过错兼采公平责任原则等均有合理的一面,但同时也有误区。雇工致害行为归责应属于法律强制规范的领域,自己责任原则要求作......
论死刑的适用 (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我国在刑事立法上是限制死刑的。虽然97刑法的修订在死刑罪名数量上,与原刑法相比(包括79年刑法和以后的补充、修改决定在内)没有明显的减少,但在死刑适用对象上(如删除了未满18周岁的犯罪分子可以判处死缓的规定)和死刑适用条件和标准上......
对交通肇事后指使逃逸行为的司法适用辨析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在第5条第2款中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
刑事法“八议”(7)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19
我无意对法学尤其是刑事法学做一个武断性的评价(那种先褒扬后批评“各打五十大板”或者“三七开”的折衷性方法不能真正说明问题),但常自痛恨自己“错投娘胎”——较哲学浅薄,较经济学贫穷。 在我看来,刑事法研究的种种弊端源......
欺诈概念辨析(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15
(三) 笔者认为,所谓欺诈,是行为人故意制造假相、隐瞒事实真相并可能使他人误解上当的行为。本文对“欺诈”一词的界定与上述欺诈“四要素说”界定有两点不同。第一,抛弃了必须要有受欺诈方上当受骗的结果才成立欺诈的观点。只要欺......
刑事法“八议”(3)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30
在不宜全盘推倒重来的情况下,我们如何借鉴其他两大构成理论的成果呢?“生吞活剥”、“硬填瞎塞”只会造成体系上的抵牾。举一显要例子,期待可能性与社会相当性理论问题。在德日刑法理论中,期待可能性理论的通说性体系地位为责任论,我......
试论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寻衅滋事罪是常发性刑事案件,因此,认真研究此罪的构成要件,对司法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如果对此罪的构成要件认识不清,就不可能准确定性。现实中,对寻衅滋事罪的主体,认识一致,即为一般主体。客观方面,刑法也作了十分明确......
论死刑的限制适用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0
目 录一、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如何界定“最严重的犯罪”•••••••••••••••••1二、尽可能不适用死刑:充分合法利用法定刑的可......
论刑罚的威慑功能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0
自中国的西周、西方的罗马法时期,即奴隶制的中后期,至19世纪的刑法近代改革,即资本主义的早期,刑罚开始步入以遏制犯罪为理性基础的威慑时代。本文立足于刑罚的基本理性,对刑罚的威慑功能予以一些反思,力图在展示其表征的基础上,揭......
刑事法“八议”(5)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7-23
在这个多元的社会、精彩的世界,我们受一种传统的束缚和共识的统制。存在两个原因:一是传统的力量过于强大,形成强势话语霸权。应当“归功”于我们师承的前苏联的刑事法理论体系,一代学者的成长只能接触到一种声音。在一种声音统制下,......
关于金融刑事立法改革的法律构想(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除此而外,洗钱罪还存在多项待研讨问题。例如有经济学专家指陈"洗钱"这一概念的内容有待扩充。因为而今"洗钱在国外已呈现出许多新的形式,通常有'黑钱洗白'(将非法收入转换成合法收入)、'白钱洗黑'(一些合法的资金用以支持恐怖活动......
工伤事故责任与雇员受害赔偿责任辨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05
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与发展,工业事故不断,屡现媒体,反映了工业化的加剧和市场经济初期的稚嫩。相当工人在事故中伤亡,侵权索赔案件不断。一般而言,实施了工伤保险制度的企业,其职工因工受害后能得到适当赔偿和妥善安抚,而大量......
论刑事诉讼主体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01
内容论文摘要:我国的刑事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在案件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处理刑事案件的活动.无论是司法机关还是其他参与者,都与一定的诉讼职能相联系,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并尽相应的诉讼义务.在诉讼中,它们之间形成了复杂的......
刑事政策导论(3)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中篇名为"过程篇",也包括三章,即:第四章"刑事政策的制定",第五章"刑事政策的执行"和第六章"刑事政策的评估"。该部分主要是想借用政策科学的一些研究成果,来丰富刑事政策的研究。虽然刑事政策学的诞生要早于政策科学,而政策科学自身......
关于金融刑事立法改革的法律构想(4)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在对金融犯罪的财产刑设计方面,我国一方面是金融刑罚中的财产刑罚设计已届100%的覆盖率;罚金的方式也多种多样,且属于刚性财产刑设置的比例也非常之大;另一方面,我国金融刑罚中的财产刑设计,又存在下述多方面问题: 第一,可单......
试论宪法基本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关键词】宪法基本原则 价值性原则 辅助性原则 【论文摘要】本文围绕宪法保障人权、限制政府权力这一功能,由此产生宪法的价值取向正当性问题和实现宪法的辅助生工具手段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宪法的基本原则。 原则,是可......
关于挪用公款罪的“归个人使用”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是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也是在司法实践中引起较多争议的问题。虽然多数场合表现为挪用与贪污的区别之上,但是也要注意防止无限扩大与滥用。 挪用公款罪规定在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
刑事法“八议”(6)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8
数个世纪以后,我们重提“刑事一体化”,是否在逆流而上——“开历史倒车”?重倡刑事一体化的根源何在?在刑事法学界积弊——“贵精不贵博”的情状,刑事一体化旨在打通学科边界。从此角度看,刑事一体化仅仅是一种研究方法、仅仅是一种......
刑事法“八议”(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11
如果按照我们沿用已久的法系划分法(五大法系:英美法系、大陆法系、远东法系、伊斯兰法系、社会主义法系),我们的位置在哪?通常意义上,我们会根据意识形态的归属确定为社会主义法系。审视五大法系:伊斯兰法为教会法,与宗教联系紧密......
犯罪构成事实研究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3
内容提要:现代犯罪构成理论是在行为事实的基础上产生并发展起来的,但是,对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的犯罪构成事实却没有受到太多的关注,而在理论上与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事实和犯罪事实甚至和犯罪构成本身混淆在一起。本文试图划清犯罪构成......
也谈刑罚目的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4
内容提要:我国的许多学者在讨论刑罚目的的时候,把“报应论”和“预防论”作为刑罚目的的两大流派进行论证。本文通过对刑罚目的和本质的比较,认为报应是刑罚的本质,在最大限度内减少犯罪的发生是刑罚的目的,同时刑罚目的受到刑罚本质......
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9
一、绪 论 研究法学的方法和研究别种科学是一样的。先把那根本上的原理彻底悟会了,其他的枝叶问题就可不劳思索,迎刃而解。比方代数、几何、物理、化学都有确定的公式和定例;学者根据那种公式和定例就可解释各种变化无定的问......
论危险源不当存在损害责任的归制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危险源不当存在危及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情形,因责任构成(义务要求)和因果关系多重性而纷繁复杂。困扰司法实务的一个突出难题就是归责问题。损害赔偿归责原则是侵权归责、违约归责和其他损害赔偿归责的集合和抽象的表现形式。......
生态本位与行政法基本理念之重构(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关键词】生态本位 行政法 基本理念 重构 论文论文摘要:行政法的现代性转型不仅要求其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方面从传统的规范—价值体系向现代法治型的规范—价值体系转变,而且要求其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也同如此。而如何......
刑事政策导论(4)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22
再次,关于刑罚作用的有限性。这是一个老命题了,许多经典作家都对此有过精彩论述,例如,马克思就说过:"历史和统计学都非常清楚地证明,从该隐以来,利用刑罚来感化或恫吓世界就从来没有成功过。"菲利也指出:"自称为一种能够消除所有......
论死刑罪名与死刑限制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1
死刑罪名的立法最为直接地反映着一个国家的死刑现状。我国79刑法共用15个条文设置了28种死刑罪名。其中,反革命罪章中的死刑罪名高达15种,占了1/2还强,死刑罪名仅仅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贪污......
美国刑事法的演进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2
美国刑事程序的基础是美国宪法,包括组成权利法案的前十条修正案。宪法保障生活在美国的所有人享有基本权利,自主和自由。就与美国刑事法有关的而言,它们当中首要的是被告人享有无罪推定的权利。被告人不被迫证明他们无罪。政府证明他们......
论刑事司法中的人权保护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04
[内容提要]:在人权的法律保障体系中,刑法由于其所保护利益的广泛性、重要性及其对违法制裁的特殊严厉性,因而对人权的全面保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可以说,人权保障是当代刑法的鲜明主题之一。“要切实通过司法活动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
经济学理论的基本假设与辨析
发布时间:2016-05-05
一、信息范式的基本假设 1、经济行为人最大化效用假设 这一假设既有对新古典范式的承续,又有对新古典范式的扬弃。承续与扬弃的关键是区分经济行为人的动机、决策和结果。动机最大化是公理,不承认这一点就等于除掉了经济学大厦的根......
中国司法制度的宪法构造(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完善我国的司法制度,必须首先从国家权力体系的层面明确司法制度的宪法基础和司法改革的宪法界限,基于这一立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地位上是宪法创设的机关,具有“国家性”,分别是“审判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在......
浅论我国宪法中公民基本权利条文的重构(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公民也越来越深刻体会到宪法所赋予给自己的基本权利的重要性。因此不断加强和完善宪法中的基本权利体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对目前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存在的......
罪刑法定和刑法解释关系辨析
发布时间:2023-01-10
【摘 要】在十八大会议当中,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又进行了细致的阐释。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也日趋强烈。而公平正义也正是我国刑法的基本要求和价值追求。文章基于这样的写作背景,从刑法解释和罪刑法定关系入手,对他们之间......
论刑法的宪法性界限(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8-13
【论文关键词】宪法性界限 人权保障 保护功能 论文论文摘要:纵观当今世界,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早已深人人心,并通过以辅助原则为代表的一系列宪法性界限得到确认。然而中国在这一领域的情况不容乐观:宪法实践的缺失和人权保障的迟......
影响刑法解释的“法外”因素探析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3
〔摘要〕影响刑法解释的“法外”因素是客观存在的,不加限制地让这些因素发挥作用,或者一味地排斥这些因素的影响,都是不可取的。理性地看待影响刑法解释的“法外”因素,既要注重其积极的意义,又必须以刑法的规定作为检验的标准。 〔关键词......
浅析刑法条文中涉及的暴力犯罪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0
论文摘要:本文认为,暴力犯罪是指行为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非法侵犯他人人身或财产的犯罪行为。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刑法中26个明确涉及暴力犯罪的条文进行了总体分析,并根据其对于暴力手段的依赖程度将其分为两大类:必要的暴力犯......
简论法定刑及量刑情节之依据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0
我国刑法总则和分则的诸多条文中有“法定刑”、“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以及“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规定。对其的理解和适用是存在一定的分析的。比如法定刑有没有广义与狭义之分、量刑......
浅析基本人权的宪法保障(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宪法历来被称为人权保障书,人权的实现和保障离不开宪法和宪政制度.党的十七大报告通篇贯穿着以人为本,改善民主,扩大民生,保障人权的内容。胡锦涛总书记的“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试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28
在行政执法中,不少执法人员往往只重视具体法律规范的适用,而较为忽视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正确理解和适用,其结果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导致了行政执法上的不适当和偏差,影响了行政管理目的的真正实现。因此,研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论现代商法的基本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8-04
摘 要:探讨了现代商法的基本原则的内涵及意义,指出商法的原则集中体现了商事立法的宗旨与价值追求,是传统商法实践的历史积淀与现代商法发展总体趋势的法律反映,可将之归纳为营利性原则与互惠性原则,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商法原则与民......
论“性贿赂”立法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在当今社会,性贿赂实质上是典型的权色交易,也是一种新型的腐败现象,令人深恶痛绝。但是,我国现行法律对性贿赂尚无明文规定的治罪条款。关于贿赂罪,我国刑法仅规定了受贿、行贿、介绍贿赂三种形式,且将贿赂的内容限定为财物,也就是......
法治的基本要件:从法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10
【内容提要】动态的法治的最基本的启动和维持力量是治者从法。法治的真正治者是人,不是法律,所谓“法律的统治”不过是语言逻辑上的一种虚构。从法的主体对于法律是主动的、积极的,而法律对于从法主体是去向的。以主动、积极为特点的从......
受贿罪的本质及其要件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论文摘要:受贿罪的本质在于背离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义务;作为其法定要件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既包括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即直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又包括利用与其有职务上的制约关系的他人职务上的便利即间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
劳动法基本原则新论(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02
内容论文摘要:我国劳动法典对劳动法基本原则并未加以规定,实为缺憾。我国法学界对这一问题一直存有较大争议。对劳动法基本原则的考察,不能以孤立的眼光,应该从基本原则的概念下手,进而讨论其功能和特征,以作为确立基本原则的标准,......
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1
论文摘要:该文从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出发,针对现行教材的不足,通过对学者已有观点的总结,提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以此完善经济法体系,有助于经济法的理论研究,并为制定《经济法纲要》指出了立法方向。论文关键词:经济法;......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1
在人类社会过去的很长一段历史里,从某种意义上讲,酷刑是合法的。因为17世纪以前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法典都有种种酷刑的规定。特别是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一方面,严刑峻法是统治阶级重要的统治工具,刑讯逼供是正当合法的审判方式,墨(......
犯罪构成事实研究(3)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7
以上的两种分类,都与相应的刑事责任相关,如基本的犯罪构成事实则直接按刑法条文的规定量刑,而修正的犯罪构成事实,则依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刑法分则的规定处罚。在第二个分类中,独立的犯罪构成事实,则依其通常的社会危害性,依刑......
犯罪构成事实研究(4)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2
有的学者认为,犯罪构成作为法律对各种犯罪成立所需要件的有机整体而作的规定,和与犯罪构成这种法律规定相符合的犯罪事实,是既有联系,又性质不同的两个概念。将本来是法律规定的犯罪“类型化”仅视为或同时视为事实,根植于事实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