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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完善社区矫正机构设置体系研究刑法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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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完善社区矫正机构设置体系研究刑法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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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和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根据现代刑事司法非刑罚化和刑罚执行社会化的发展趋势,随着我国刑事政策的不断调整,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适用形式和适用比率将会出现越来越扩大的态势,其执行任务会逐渐加重,执行要求会逐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地位将越来越重要。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取得了初步的成就并积累了一定经验。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必然要求实现社区矫正机构设置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但是,社区矫正机构设置问题至今未能解决,两高两部的《通知》并未明确社区矫正的机构设置,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制约着社区矫正工作的试点开展和长远发展。为了适应形势的变化,推进行刑制度的改革,科学设置社区矫正机构是一个非常必要而又亟待解决的具有重要现实价值的理论课题。

本文根据“精简、统

一、效能”的机构设置原则,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的要求,立足我国国情,结合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借鉴国外社区矫正经验,对社区矫正机构设置从以执行为重点,兼顾决定和监督共三方面作全面而缜密地思考,并提出了社区矫正机构设置的法律保障,希望有助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一、现行法律对社区矫正执行机构的规定及其缺陷 按照两高两部的《通知》要求,社区矫正的对象主要是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或由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以及被单处剥夺政治权利或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且正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的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负责对上述五种罪犯实施执行、监督和考察工作。

现实中,公安系统内部并未设立专门的执行机构而只是由基层派出所负责执行。现行机构设置在立法与执行中存在着明显缺陷。

(一)我国政府所签订、加入或承认的国际条约和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参于起草的有关法律文件,是我国必须遵守的法律依据或渊源。其中,就有《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第60条第2款规定:“刑期完毕以前,宜采取必要步骤,确使囚犯逐渐纳入社会生活。

按个别情形,可以在同一监所或另一适当机构内订定出狱前的办法,亦可在某种监督下实行假释,来达到此项目的;但监督不可委之于警察,而应该结合有效的社会援助。”故而立法上由公安机关作为刑罚执行的主体与联合国的规定相冲突,也成为某些国家利用人权大做文章的依据。

(二)作为专司社会治安保卫工作和刑事侦查工作的公安机关,面对新的时期社会治安形势严峻、犯罪率长期居高不下、刑事案件日渐增多的局面,随着职责不断扩大,尤其在基层派出所,警力不足、财力有限、物力紧张的矛盾非常突出。繁重的社会治安保卫工作和刑事侦查工作已使其不堪重负,社区矫正工作实际上并未引起足够重视,往往难以兼顾被视为次要的社区矫正工作。

因此,许多地方的社区矫正工作流于形式,基本处于无序的管理状态,监管对象处于失控境地,脱管现象严重,时刻威胁社会稳定。

(三)公安机关虽然对社区矫正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执行的规定,但行刑效益低下。当前公安机关对罪犯基本依据各类法律文书(判决书、释放证明、解教证明)采用派出所管片民警带领治保积极分子组成“监督考察小姐”,落实责任人,纳入视线管理并在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开展工作。

但由于缺乏专门的执行机构与执行人员,当前只能做到3点:第一,严格材料接转手续,仔细检查出狱证明、释放证明或解教证明,并列入重点管理范畴;第二,严格内勤入户登记;第三,建立监控档案,上报分局和检察院。如果按照西方发达国家的标准,对社区矫正的真正执行实际上都未开始。

(四)社区矫正工作要求对罪犯既要进行监督和管理,也要进行有效地教育、改造、帮助和服务。目前,公安机关对于前者作了一定工作,但对于后者则几乎是一片空白,没有涉及。

现行法律并未赋及公安机关以教育改造罪犯的职责。就罪犯教育本身而言,它需要专业性较强的矫正知识,而公安机关由于其专业分工的不同,在这方面则明显不足。

当前社会服刑罪犯的教育基本是自我教育,改造并未真正的开展。 当前,由于上述显而易见的缺陷和弊端,理论界对于公安机关作为社区矫正的执行机关基本形成了否定意见。

在目前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只不过为了确保试点工作在较短时间内正式启动,顺利开展,减少阻力,各试点省(市)采取了不争论的态度,在以公安机关为执法主体、维持现行法律框架不变的前提下,组织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走一条所谓执法主体与工作主体适度分离的权宜模式运用。试点省(市)如此安排,实际上已改变了公安机关作为非监禁刑及监禁刑社会执行的执行主体地位,具有明显的过渡色彩。

在条件允许时,剥离公安机关的执行主体地位势在必行。

二、对当前理论和实践中社区矫正执行机构设置模式的评析 目前,理论界与实践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对社区矫正执行机构的设置相继作出了一系列理论设计和实践探索,对于正式、科学的设置社区矫正执行机构提供了许多可借鉴之处。笔者拟对相应较为突出的三种设置模式作较为客观、辩证的分析和评价。

(一)由人民法院作为社区矫正执行机构。该种理论认为人民法院作为刑事案件审判机关,有责任努力配合好有关部门落实非监禁刑的监管措施。

在监管措施落实问题上,要探索多种有效的方式,人民法院可以承担社区矫正执行任务。2001年5月,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正式成立了由主管院长牵头,刑庭庭长任副组长,以及副庭长、内勤、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参加的“监管帮教小组”,并确定了6项公益活动供缓刑人员选择。

并制定了《成年缓刑人员守则》和《未成年缓刑人员守则》,增强回访工作力度。1 密云县法院的试点虽然取得了一些社会效益,但更多的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

1、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专司审判工作。刑事执行权不属于司法权,而是一种行政权。

由人民法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有违司法机关的性质,有违国家机构职能的原则,有违党的十六大提出的“逐步实现司法审判和检察同司法行政事务相分离”的要求,不利于司法机关队伍的职业化和工作的专业化;

2、法院负责审判的案件逐年增加,积案率居高不下,审判任务繁重,执行难问题难以解决,人员减少、精力不足的问题又相当突出,许多应回访的没有回访。故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明显增加法院负担,影响审判本职工作。

3、工作存在“死角”。由于联系不紧密,被判缓刑的外地人员无法监管,给当地基层组织写的信也石沉大海,无法了解真实情况。

由此可见,由人民法院直接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执行,在理论与实践中都行不通。

(二)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社区矫正执行工作,已为理论上公认,并在试点工作中得到各省(市)一致采用,笔者认为原因有:

1、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的要求,从有利于建立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行刑权的配合和制约机制出发,专门的社区矫正执行机构应设在司法行政部门,如此一来,刑事权力配置趋于均衡;

2、按照机构设置中“统一”的原则,从法律分工角度讲,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的一部分,理应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负责;

3、司法行政部门长期负责监禁刑的执行,在教育改造罪犯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又负责管理律师、公证、法律宣传、教育及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工作,人员法律水平较高,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具有先天优势;

4、目前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随着律师、公证管理的社会化与法律宣传、教育的多元化而趋于弱化,尤其是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无权管理刑罚执行工作,有相当多的司法行政资源处于闲置状态。如果赋予其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可以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利用其潜在的巨大功能;

5、从国际情况看,国外多数国家都设有专门的或者相应的机构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尽管这些机构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称谓,但在隶属关系上,多数国家都是由司法行政部门管理。

基于以上原因,大多数专家、学者都认同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但在微观层面——社区矫正执行机构的具体设置上,有学者依据我国现实国情却存在着一定分歧,主要有两种意见。

1、有学者认为,社区矫正执行机构管理应以条为主,以块为辅,即以监狱管理局为主,地方政府部门为辅。监狱管理局在各街道或乡镇设立社区矫正办公室,作为监狱管理局的派出机构,专门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受监狱局直接领导,同时受街道或乡镇政府部门监督、领导,属双重领导体制。

该观点所持理由确有其一定道理:①社区矫正人员的真正身份是罪犯决定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本质是对罪犯的刑罚执行,必须由具有刑罚执行权的人员来实施;②社区矫正工作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是对罪犯的有效监管,而实施有效的监管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专门的机构来管理。尤其是在我国,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更需要由专门机构即监狱管理局集中精力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2 笔者认为,固然监管改造工作与社区矫正工作具有相同的性质,都是刑罚执行工作,都是以改造人为宗旨,都是以将罪犯教育成守法公民、维护社会稳定、预防犯罪为目的,社区矫正工作必然要求监狱管理部门的紧密参于和大力协助,但由此脱离实际地认识不清二者之间的差异,过分强调、人为拔高监狱管理部门的条件和作用,从而主张监狱管理部门在社区矫正工作中负主导作用则无疑相当片面,理由有四: 首先,监管改造(监禁刑的执行)与社区矫正(非监禁刑执行和监禁刑的社会执行)具有明显的差异,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刑罚执行方式。具体表现为:①执行场所不同。

前者是封闭的监狱,后者是常态的社会环境;②执行对象不同。前者包括各种罪犯,后者是刑期较短、社会危害较小,不需要在监狱服刑的特定种类的罪犯;③执行方式不同。

前者具有管理和执法上的强制性和严厉性,后者更倾向于自律性、人性化和福利性;④执行要求不同。前者要求集中关押,后者是分散的家居生活为主的管理;⑤执行主体不同。

前者是监狱及其人民警察,后者需要多个部门、团体及个人参加;⑥执行内容不同。前者主要是刑罚执行、监管改造,后者还包括在思想、心理、法律、生活、就业等方面提供多种手段和方法的帮助和服务;⑦执行理念不同。

前者客观上追求刑罚的一般预防目的,后者强调刑罚个别化的矫正理念,更多的是追求刑罚的个别预防目的;⑧经费来源不同。前者由国家供给,后者国家只保证部分经费。

故而,指望照搬监狱管理部门的监管改造经验用于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的想法不具有适用性。 其次,现行的省垂直管理的监狱管理体制很难使地方各市、县政府承担一定社区矫正管理职能,缺少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相配套的组织体系分管这项必须紧密依靠地方的社区范畴的刑罚执行工作,导致政出无门,工作无法归口,社区矫正工作无法有效开展。

事实上,监狱自身长期以来存在的诸如财政拨款不到位等种种困难在很大程度上也根源于现行的监狱管理体制。 第三,监狱工作的现状使监狱管理部门无法担负起社区矫正工作的重任。

当前监狱本职工作非常繁重,监管、教育、改造、生产、维护安全等任务艰巨,监企不分、监社不分的负担加剧,监狱体制改革、监狱工作“三化”建设、监狱布局调整、队伍建设和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等才是监狱工作的重心所在,加之监狱基层警力严重不足,经费不能正常到位,自身的软硬件建设仍有待发展,故而对于社区矫正工作既缺少计划安排,又无目标任务,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无疑力不从心。况且,探索社区矫正这一刑罚执行新方式,本身就是为了缓解监狱押犯增多,结构变化,责任加重,行刑成本巨大,行刑效益低下的问题而开展试点的,再由监狱管理部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显然混淆因果,违背初衷。

另外,上文提到的《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中规定的相应内容也成为监狱管理部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障碍。

2、笔者曾考虑应将社区矫正的执行工作交由司法行政部门中的安置帮教机构负责,统一管理这两项工作。该观点在实践中亦有反映,上海市司法局于2009年11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意见》就明确在区县层面上,区县司法局在已有的编制内指定基层科或安帮科具体负责。

如此安排,笔者有如下考虑: 首先,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其相似性,二者都位于常态的社会环境,都有教育、帮助就业和生活,预防犯罪的任务,都是具有亲和力、人性化和福利性的社会工作,都需要多个部门、团体及个人的广泛参与,管理模式相近。 其次,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具有工作上的关联性,安置帮教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延伸。

近年来安置帮教工作的规模不断扩大,形式不断增多,内容不断完善,外延更加广泛,形成了罪犯改造工作的良好氛围,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社会基础,故应充分利用安置帮教工作形成的有利条件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二者在工作上应紧密结合。 第

三、社区矫正是弥补现今安置帮教工作缺陷的有效手段。目前我国的安置帮教工作的实际成效并不乐观,刑释人员的安置率越来越低,重新犯罪率大幅上升,安置帮教工作的作用难以发挥。

究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现行的刑释回归制度存在法理上的难题。因为,除被剥夺政治权利外,罪犯一旦释放,就恢复了宪法规定的法律权利。

根据其法律地位,不得再限制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行为自由权。故安置帮教工作只能建立在刑释人员自愿基础上,这种自愿性质,就决定了管理的软弱性,即只能依赖于引导性、帮助性的方法,缺乏强制的管理措施,这便导致了安置帮教工作难以发挥作用。

而被执行社区矫正的罪犯虽然身处社会,却是有条件的释放,执行部门具有强制性管理的法定权力,法律还明了其中某些人员诸如假释罪犯特定的义务,如不得离开居住地,定期向执行部门汇报并随时接受检查,对于违反者还可重新收监执行。故而社区矫正解决了出狱后一段过渡时间的有效控制,使罪犯既有一个在有效管理和控制下逐步的适应社会的条件,又有一个在社会环境中相对自由的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的生活模式和取得就业机会的条件,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安置帮教工作没有强制性的缺陷,提前分流了安置帮教的部分工作。

故将二者统筹管理,便于协调做好相关工作。 虽然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联系紧密,但要将这两项职能统一交由某一具体机构如现有的安帮科负责,却又有所不妥。

理由有二:第一,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的性质不同,是二者不能由同一机构负责管理的根本原因。社区矫正是针对罪犯的刑罚执行活动,这个本质属性,决定了其具有刑罚的强制性、处罚性特征,体现刑罚惩罚犯罪、改造罪犯的目的,这是区别于安置帮教工作的根本标志。

性质的不同,从而导致工作对象、工作方法、管理处遇和任务职责等方面的不同,尤其是将罪犯与非服刑人员置于一个机构共同管理,明显不合法治要求,难以区别对待。第二,虽然各级政府都设立了安置帮教领导小组,由多个部门参加,但实际负责该职能的司法行政部门的安置帮教机构编制少,人手紧,任务重,一个机构承担两种职能的工作明显无法胜任。

故现在某些省(市)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交由安帮科具体负责的做法,只是在机构设置不完善的情况下作的合适的权宜之策。 根据对上述三种机构设置模式的评析,可以得出一个最主要的结论:职能的单一性和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必须在司法行政部门内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社区矫正执行工作,而不能由其他职能部门兼管,但需要多个相关部门紧密参与,尤其要重视监狱管理部门的大力协作。

三、社区矫正执行机构的科学设置 立足于我国试点工作的有益探索,笔者认为,科学设置的社区矫正执行机构应形成科学、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其总体格局应是“政法委统一指导,司法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组织实施,政法部门协作配合,多个单位积极参与,司法所具体执行,监狱派驻警察协助”的模式。

(一)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由各级党委政法委和综治委牵头,由司法行政、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多部门和团体组成,采取联合办公的形式,研究、指导和协调本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作为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刑罚执行和公正执法需要各政法部门的参与,对执行对象提供有力帮助、给予指导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大力协助,对执行对象的教育需要一批热心矫治事业、有丰富思想政治工作经验的社会志愿者的加盟,甚至还不能忽视矫正对象家属和亲友的作用。

因此,成立领导小组非常必要。凡涉及本地社区矫正的发展规划、重要方针政策、工作总体部署等重要问题,都要由领导小组乃至当地党委政府讨论决定。

(二)在司法部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与监狱管理局并列。作为职能部门,该局负责全国社区矫正执行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取消公安机关作为非监禁刑和监禁社会执行的执行主体资格。

社区矫正执行机构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在各省司法厅(局)和市、县司法局内分别设立相应的社区矫正职能机构组织和管理本辖区的社区矫正执行工作。要尽快建立专门的社区矫正职业队伍,各级机构应确定编制、确定岗位、确定任职条件。

待时机成熟时,应建立专职矫正执行官制度,欲成为矫正执行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因社区矫正工作涉及部门多,任务重,为利于和级别较高的公、检、法开展工作,根据其刑罚执行的特殊性,可借鉴省级监狱管理部门的经验,行政级别应相应提高,即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为副厅级,市、县分别为副处级和副科极。

当然,某些基层县(区)在人员配备尚未到位时,可暂与安置帮教部门合署办公。

(三)为充分利用现有基层司法行政部门资源,发挥司法所的作用,应赋予司法所以刑罚执行权,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司法所在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方面具有较好的管理经验,能够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为了加强社区矫正的工作,司法所的行政级别应同许多地方的公安派出所一样,相应提升一级。司法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依法办理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规定的相关法律手续,具体实施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工作,建立起相应的教育制度,对矫正对象适时进行谈话教育,组织社会志愿者对矫正对象进行帮教,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就业及生活等方面困难。

同时,由于社区矫正与监狱工作紧密关系需要加强工作间的协调、配合,且社区矫正工作确无经验可循,而监狱警察长期从事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经验积累,易在罪犯中树立威信,故在有条件的地方,省监狱管理局应负责向当地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派驻警察,协助司法所具体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派驻的监狱警察行政上隶属于监狱管理局,业务上受当地司法局领导。

派驻的监狱警察的职责是:协助司法所指导司法助理员应对矫正对象开展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矫正对象集中到监狱接受教育,对矫正对象进行监督和考核。对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但未构成重新违法犯罪的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人员,及时报请省监狱管理局收监;对违反规定但未构成重新犯罪的假释人员,向假释委员会提出撤销假释的建议;对违反有关法律,构成重新犯罪的矫正对象,协助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对违反规定,故意逃脱监控的矫正对象,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抓捕。

四、社区矫正决定机构的优化配置 根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和监狱法的规定,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宣告缓刑的权力由人民法院行使,批准监外执行的权力由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行使,如此配置是合适的。但争议较大的问题是假释的裁定权归属及其机构设置。

刑法规定,假释案件的裁定权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行使,对此笔者有三点疑议:

(一)从假释的性质来看,它不是改变原判决,只是刑罚执行方式的变更,并非改变法院的判决,不涉及法院的职能——行使审判权的问题。

(二)假释的依据是罪犯在服刑期间的悔罪和改造表现。法院审理假释案件时,只能通过对监狱管理机关所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往往使法院的审理流于形式,又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

(三)由于法院无法切身体会到假释对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的作用,审理人员在裁定假释案件时,更多的不是考虑假释对罪犯的改造和回归社会的意义,而是考虑假释出去以后,如果再危害社会,是否会承担责任,故而往往对假释的数量控制较严。根据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统计的数字,就缓刑和假释两项,2000年加拿大适用社区矫正的比例最高,达到79.76%,澳大利亚达到77.48%,美国为70.25%,韩国、俄罗斯较低,但也分别达到45.9%和44.48%,而我国缓刑适用率为15.85%,假释率仅为1.63%.3 由于没有专门的假释决定机构,既造成法院职能的越位和虚化,又反过来制约假释的适用,造成行刑政策过于苛刻,不利于及时、有效地应用这一法律手段调动罪犯的改造积极性,导致恶性循环。

况且世界上实行假释制度的多数国家均是把罪犯的假释作为刑罚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规定由专门的行政机关来裁定。基于以上原因,笔者认为,法院不宜再承担假释裁定权。

但同时,亦不可将假释裁量权交由监狱管理机关行使。笔者有如下考虑:选择适当的罪犯作为社区矫正的对象,是一项非常严格的执法活动,也是罪犯普遍希求的处遇。

故不仅需要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更要把假释的决定阶段置于制度性的有效监督之下。要避免监狱管理人员利用体制上的便利和防范上的漏洞,以个人的情感和利益,进行权钱交易和司法腐败,从而将应在监狱服刑的罪犯移交社区,使之提前假释。

同时,罪犯的评估工作需要专业性、多学科的知识,要求专门部门组织实施,而非取决于监狱管教警察的主观印象。因此,假释决定权既不授予司法机关,也不可授予监狱管理机关,而必须由专门机构行使。

对于社区矫正决定机构的优化配置,笔者有以下思考:

(一)应在司法部和各省司法厅(局)中单独设立专门的假释委员会。该委员会依照法定程序对假释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定,行使对假释的批准、否决、取消和中止权。

假释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制,要具有较高的资格和条件,一般由监狱管理机关警官、社区矫正机关人员、法官、检察官、律师、犯罪学家、医务人员(司法精神病方面)、心理学家等组成。待时机成熟时,应建立专职假释官制度,欲成为假释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在裁定假释时要采取听证会的形式,公开听取罪犯本人汇报和基层监区的建议,认真进行专家论证,严格评估罪犯在狱中的表现及在社区中的危险性程度。罪犯的危险性评估不是采用现行模式的模糊不清的结论,而是要通过各项具体量化的危险性评估指标,从而决定罪犯是否应获得假释。

决定形成后,应在罪犯所处监区进行公示。针对我国罪犯假释率过小的现状,在严格执法基础上,应加大假释的裁定数量。

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假释不仅是对罪犯的刑事奖励措施,还应成为罪犯普遍享有的权利。

(二)人民法院继续负责判处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工作。法院应重视控制自由刑总量,依法加大对上述四种非监禁刑的适用力度,缓解监狱人满为患的压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三)监狱管理机关继续负责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批工作。要放宽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扩大老残犯监外执行率,同时要进一步规范监外执行的审批程序,严防违法违纪和司法腐败的发生。

五、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机构的健全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目前,在检察系统内部,从上到下都设有专门的监所检察机构,负责对监狱和看守所的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但是,却没有专门的社区矫正检察机构,非监禁刑的执行和监禁刑的社会执行显然难以被置于检察院监督之下,无法被纳入刑罚执行监督体系。

笔者认为,根据我国“精简、统

一、效能”的机构设置原则,健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机构现实可行的方法,应是检察机关内部的监所检察机构在原职权基础上升格为统一的刑罚执行检察机构,负责对包括社区矫正的全部刑罚执行工作进行监督。检察方式在借鉴目前监所检察的基础上,要积极探索社区矫正的监督方式。

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的要求,新的刑罚执行检察机构应创新监督程序,可在假释委员会和社区所在地派驻检察员,发现社区矫正决定和执行工作中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防止社区矫正工作者对矫正对象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或行政不作为。尤其要加强暂予监外执行审批工作的监督,明确审批责任制,实行执法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大检查要形成制度化。

同时要注意维护罪犯的合法权利不受剥夺和限制,认真受理和审查罪犯的申诉、控告和检举。

六、社区矫正机构设置的法律保障 社区矫正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工作,需要调整的关系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作保障。目前现行法律对社区矫正没有全面、系统、明确的规定,各种矫正对象的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散见于刑法、刑事诉讼和监狱法等法律法规中。

但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非监禁刑和监禁刑社会执行的法律是在若干年前根据当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状况制定的,相关规定比较原则、粗放,并带有阶级斗争的烙印,随着形势的发展,已不完全适应目前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实际需要,尤其是未能全面、科学的规定社区矫正决定、执行、监督机构的具体设置,使社区矫正工作难以按照法律规定顺利开展。 目前,法律规范的不完备和滞后性严重制约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开展,已成为社区矫正发展的最大障碍。

由于缺乏法律的保障,社区矫正试点的风险很大,容易产生依法执法和探索试点之间的不同看法和意见,对具体执行的事项掌握标准不一,造成职责不清,任务不明,影响试点各方积极性,束缚工作的开展。 社区矫正工作最直接的依据,必须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与颁布的专门性法律。

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完善的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二O一O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笔者认为,完善的刑事法律体系应由实体性的刑法、程序性的刑事诉讼法和执行性的刑事执行法三部分组构而成。我国已先后制定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再制定《社区矫正法》,与监狱法一道组成我国的刑事执行法,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使我国刑事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社区矫正法要全面规定社区矫正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人员组成、执行对象、矫正形式、工作任务、执法程序、考核方法等内容。 由于作为一项新的刑事司法制度,制定一部科学的社区矫正法的条件尚不成熟,全国人大并未将制定社区矫正法列入近期的立法规定。

故而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可操作性的社区矫正法规迫在眉睫,以便使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有法可依,走上正轨。该法规要明确社区矫正机构的设置,并建立一系列工作制度,包括矫正对象的管理制度、教育制度、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协作制度、监督考核制度等。

同时,应尽快对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进行修改和补充,明确社区矫正的判决、决定、诉讼、执行和监督的法律依据,并与规划中的社区矫正法相配套、协调、吻合,以实现社区矫正机构设置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保证社区矫正乃至整个刑罚执行活动得以有效运行,为全面构建我国现代刑事法律体系乃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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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7
关键词: 国家机构组织法/法律地位/渊源形式/健全与完善 内容提要: 国家机构是宪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国家机构组织法是宪法相关法的重要方面,在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国家机构组织法一般表现为宪法相关条款、专门的国家机关组织法和单......
少年犯社区矫正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7
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即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将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少年犯社区矫正。 一、少年犯社区矫正的概念及特征 在我国的法律体......
论关于构建社区体育学科理论体系的研究
发布时间:2022-10-08
" 【论文关键词】:社区体育;学科基础;理论体系 【论文摘要】:从大众体育实践飞速发展的角度出发, 对构建社区体育学科理论体系的目的意义、理论架构、研究对象、学科性质与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进行了研讨,旨在丰富和完善体育学科......
论团场实施社区矫正的现实困境及完善路径
发布时间:2023-01-06
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社区矫正的现状 新疆兵团团场在借鉴我国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团场的自身特色,不断探索和创新社区矫正模式,积累了大量社区矫正经验,充分发挥了社区矫正制度在平安团场建设方面的促进作用,但在具......
浅析我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3-05-24
基于未成年犯的身心特征,对其适用社区矫正是一种比较适合的刑罚执行方式。由于我国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工作处于探索阶段,还存在着很多亟需解决的问题。为提高未成年犯矫正效果,减少再次违法犯罪,应抓紧出台未成年犯社区矫正专门立......
加强文化建设 构建和谐社区
发布时间:2023-03-14
【摘 要】企业社区的形成,是新时期下企业为了加强自我发展,摆脱“企业办社会”的沉重负荷而进行改制的产物。它以企业员工居住地的管理单位作为组织机构,围绕居民的生活、安全、服务等方面开展各项工作。文章举例阐述了如何加强文化建......
论我国国家机构的完善规定及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论文摘要:新中国的国家机构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并逐步走向完善。但不可否认的是,把规定国家机构的组成和职能作为重要内容的宪法,其对国家机构的规定仍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本文即对这些不完善之处进行简要的探讨。 【论文关......
关于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研究
发布时间:2016-04-13
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研究,适时制定相关组织法,提高立法层次并完善相关规定,逐步实现国家机构组织的法定化。 前 言 国家机构是宪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国家机构组织法对于加强政权建设、巩固机构改革成果,保证国家机构依法行使权力、......
浅谈和谐社会的法律消费体系构建 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8
摘要:法律是由政府为广大纳税人提供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公共产品。“享受法律,消费法律”应当是现代公民崇尚的法治新理念,也是现代文明社会“法治化生存”的新模式。在公民法律消费逐步形成的过程中,如何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律消费体系......
社区矫正的法理基础
发布时间:2023-05-23
究其内涵,刑法谦抑,既不单纯是某种原则或精神,也不纯粹是某种观念或主义,而是一种品性,是刑法缺陷性和干预有限性的综合产物,蕴含着刑.........
对法院管理社区矫正的思考_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6
[摘要]:在一些国家,社区矫正的管理是由法院系统来承担,我国也出现了由法院监督管理缓刑、假释人员的探索,这说明由法院管理社区矫正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因此,分析法院对社区矫正管理的优势,探索设立由法院管理的模式,对于完......
执行五大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发布时间:2022-12-30
摘 要 本文就执行五大体系的建设情况、实证参考、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完善举措建议等方面进行探索,以期抛砖引玉,从理论和实践上构建和完善符合司法实际的执行五大体系。 关键词 执行 五大体系 执行难 作者简介:阮晶晶,乐清市人民......
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初探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31
未成年人犯罪作为全球性问题一直广受关注,世界各国无不将关怀和保护未成年人作为国家法律的重要方面。我国在实践中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已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从建立和谐社会的视角来看,还是远远不够的。笔者拟从......
浅谈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18
国家机构是宪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国家机构组织法对于加强政权建设、巩固机构改革成果,保证国家机构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具有重要作用。详细内容请看下文浅谈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 国家机构组织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般认为,国......
研究法律类职业院校《社区矫正》课程教学设计
发布时间:2022-11-17
1法律类职业院校《社区矫正》课程教学设计暴露的主要问题 1.1教学设计问题 教学设计是整个课程的灵魂,是影响教学质量的至关重要的因素在当前一些法律类职业院校的《刹一区矫正》课程中大多数的教学设计都以这样的力式进行大致的框架......
完善权力构建和运作的民主机制 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发布时间:2023-02-12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它在几十年的实践中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也面临着不断创新的课题。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肩负着保护人民合法权利......
商业受贿罪量刑立法的不足与矫正论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1
一般认为,商业受贿罪是指发生于经济交往中的贿赂犯罪与普通贿赂犯罪有重大区别,其实这种认识并不符合我国一罪名的立法特点与受贿罪群构罪要件相互交叉的状况。从行贿的角度看行为是发生于经济往来中,属商业受贿,而从受贿的视角出发则......
犯罪构成事实研究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3
内容提要:现代犯罪构成理论是在行为事实的基础上产生并发展起来的,但是,对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的犯罪构成事实却没有受到太多的关注,而在理论上与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事实和犯罪事实甚至和犯罪构成本身混淆在一起。本文试图划清犯罪构成......
违法行为教育矫治视角之下的社区矫正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3-03-27
摘 要 《刑法修正案(八)》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基于教育矫治的功能,将社区矫正对象扩大到违法行为教育矫治视角之下的行为人,由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教育矫治,无论从有效控制犯罪增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还是从优化司法资源和保......
谈谈社区文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区中的作用
发布时间:2013-12-18
谈谈社区文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区中的作用 谈谈社区文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区中的作用 谈谈社区文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区中的作用 精品 源自 英 语 社区文化是构建和谐社区的精神支柱 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同志反复强调,要......
正当程序视角下精神病鉴定体制的构建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现行刑事诉讼中,对刑事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权赋予了司法机关,当事人只能向司法机关申请鉴定而无权自行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论作为证据提交法庭。这种鉴定体制有违“程序参与原则”、“程序对等原则”、“中立原则”等正当程序原则,......
未成年人犯罪的社区矫正研究
发布时间:2023-03-15
【摘 要】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率高、性质严重、犯罪逐渐低龄化,形势日趋严重。社区矫正作为国家一项刑罚执行措施与犯罪改造制度,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文章通过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现状的讨论,分析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存在的缺......
我国区(县)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评估体系构建研究
发布时间:2023-03-06
〔摘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还提出了要推进法治政府绩效管理。区(县)层级政府是党和政府观察和体恤民情的“窗口”和“前沿”,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和承担着重要责任。因此,对......
论我国缓刑制度的完善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0
缓刑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刑罚制度,它体现了承办和宽大相结合,惩罚和教育相结合,依靠专门机关与贯彻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政策。正确适应缓刑制度,不仅能够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利用社会力量鼓励犯人改过自新,节约司法资源,而且......
浅谈渎检工作如何服务构建和谐社会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1
构建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当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渎职侵权现象时有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加大惩治与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正是检察机关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
执行机构科学设置的设想(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提要: 近年来,全国部分法院为解决“执行难”,按照改革执行工作管理机制的要求,就执行机构的设置和运作模式进行了大胆的改革,一定程度上在局部范围内缓解了执行压力。但由于种种原因,改革未能从根本上得到突破,“执行难”问......
犯罪构成事实研究(3)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7
以上的两种分类,都与相应的刑事责任相关,如基本的犯罪构成事实则直接按刑法条文的规定量刑,而修正的犯罪构成事实,则依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刑法分则的规定处罚。在第二个分类中,独立的犯罪构成事实,则依其通常的社会危害性,依刑......
犯罪构成事实研究(4)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2
有的学者认为,犯罪构成作为法律对各种犯罪成立所需要件的有机整体而作的规定,和与犯罪构成这种法律规定相符合的犯罪事实,是既有联系,又性质不同的两个概念。将本来是法律规定的犯罪“类型化”仅视为或同时视为事实,根植于事实本身,......
依法公正审计 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1)
发布时间:2022-12-22
“和谐”是一个综合概念,其核心是指百姓的满意程度。它既包含了稳定、协调,又包含了社会发展的动力和平衡机制。和谐社会是一个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有机统一,是尊重人民诉求、执法廉洁公正、社会安定团结、人与自然融洽相处......
构建和谐社会与劳资关系法制化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9
最近几年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但在社会发展上却出现了一些相当不和谐的问题。在这些不和谐当中,劳资冲突与劳资矛盾已经成为目前影响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最突出的因素。据统计,近几年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剧增,仅经劳动仲裁庭受理的......
论构建完善的调频发射系统
发布时间:2022-11-04
摘 要:随着科技的进步,推动了电子线路技术的发展,同时也推动了电视台有关调频发射系统设计与应用技术的前进,在类似于设计振荡电路、混频电路和选用调制器等的发射系统中,都会尽量使用更加规范的设计思路,从而保证提升发射系统的......
犯罪构成事实研究(7)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9] 马克昌:《比较刑法原理――外国刑法总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09-110页。[10] 林山田:《刑法特论》,台湾三民书局,1979年,第11页。[11] 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第71页。[12] 笔者认为,并非刑法分则条文......
犯罪构成事实研究(5)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03
犯罪构成事实在罪刑关系是什么样的地位和意义呢?犯罪构成事实对定罪量刑的逻辑关系的意义又是什么?在犯罪构成理论中,犯罪构成要件是作为确认犯罪成立的标准,它的主要的意义在于定罪上。所谓定罪,是指司法机关对被审理的行为与刑法所......
犯罪构成事实研究(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22
犯罪构成事实既然是行为成立之后所表现出来的具有量刑意义的行为事实,它在犯罪构成中应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则应该考虑。从犯罪构成理论的发展上看,犯罪构成的理论,是从行为事实中发展起来的。中世纪意大利宗教裁判上的概念拉丁语Corpu......
融合警民关系,构建和谐社会(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10
[内容摘要]在现阶段警民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不适应甚至失调和冲出,究其原因既有公安机关自身的,也有来人民群众的,更有来自社会其他方面的,要彻底融合警民关系,公安机关应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执法水平,缩短警民距......
构建完善的一人公司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关键词】一人公司 法律制度 完善 论文论文摘要:我国大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一人公司理论,顺应时代的主流,紧密联系市场经济实践,通过《公司法》的修订,确立了一人公司法律制度。对于一人公司,要兴利避害,逐步完善相应的法......
社会基础变迁与民法双重体系建构(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键词: 民法内在体系 民法外在体系 社会变迁 内容提要: 民法体系分为内在体系与外在体系,内在体系的价值取向导引外在体系,而外在体系的各个要素——概念、规范与制度构成内在体系的载体。随着社会基础的变迁,现代民法内在体系形成了......
论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法制建设
发布时间:2016-04-08
广大朋友们,关于“论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法制建设”是由查字典范文网论文频道小编特别编辑整理的,相信对需要各式各样的论文朋友有一定的帮助!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中国共产党三十多年以来总结的实......
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的架构与完善
发布时间:2015-08-04
摘 要 近几年,虽然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由于人们在发展经济时过于的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环境保护,使得我国的自然环境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式。为了能够更好保护自然环境,减少环境破坏,单纯依靠人们的自觉性是远远......
企业经济管理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发布时间:2023-01-20
摘要:在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背景下,我国企业管理运营体制也在进行不断的变革,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尽管企业管理体制在发生着变化,可在目前的企业经济管理体系中依然存有大量问题,这对企业的管理运营和发展进步都具有一定的制约......
论“和谐社会”的私法构建_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 “和谐社会”构建理念的提出,意味着它将成为中国社会体制的结构性存在。如何构建和谐社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和谐社会的本质是以人为本的多元、理性、正义、法治、平衡和稳定有序的社会。市民社会的本质与和谐社会具......
社区矫正工作初探
发布时间:2023-05-29
一、引言 社区矫正(Community correction)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指出,社会管......
刑法解释体制研究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12
〔摘要〕刑法的立法和司法活动都离不开刑法的解释,因此构建良性的刑法解释体制十分重要。目前的刑法解释的现状存在许多问题,应该引起重视。刑法解释体制实际上是一个有机系统,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三部分的自身状况及相互关系......
关于构建和完善县市文化艺术档案资源体系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7-04-19
文化艺术档案资源体系是档案资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和完善文化艺术档案资源体系,是国家关于建立档案“三个体系”重要战略部署不可或缺的内容,本文拟从县市级角度,对构建文化艺术档案资源体系的重要性、存在问题及对策,进行......
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宪法解读(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对我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本文认为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我国基......
构建地方税主体税种完善地方论文
发布时间:2015-11-26
分税制财政体制虽然将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但划分标准杂乱无序,有按税种划分的,有按行业划分的,也有按企业经济属性和隶属关系划分的。以下就是构建地方税主体税种完善地方。 如将企业所得税分为中央企业所得税、外资......
民法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6
【摘 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和谐社会是一个诚信友爱、幼有所恃、老有所养的社会;是一个充满仁爱和对人终极关怀的社会。创建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各方面都要协调行动的、由诸多要素构成......
刑法的程序与构造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2-1 国家在刑事程序中的作用民法和刑法都涉及不当行为的责任。同样的行为(如攻击)可能既是被称为民事侵权行为的民事错误,又是犯罪。所以,如果Sam打了Millie,那么可能既有民法上的后果,又有刑法上的后果。Millie可以依据民事侵权法......
加紧建立和完善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发布时间:2013-12-17
" 〔摘要〕“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在所有的农民问题中,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又举足轻重。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提升土地保障能力,提高农民保障水平;改变我国农村现行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窄、范围小、社会化程......
国际物流业的构建和完善
发布时间:2023-02-23
国际物流业的构建和完善 国际物流业的构建和完善 国际物流业的构建和完善 一、国际物流业与供应链环节 国际物流的复杂程度,直接受到企业国际市场进入方式的影响。企业的直接出口方式、合约制造方式和全球化运作的方式是决......
论民间力量对社区矫正的作用和对策
发布时间:2023-05-04
摘 要 社区矫正是当前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社区矫正队伍比较单一,过往集中于公安和司法部门,极大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不利于狱内行刑和狱外行刑的协调,因此充分运用民间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以最大......
浅谈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关键词: 刑事和解;恢复性司法;制度构建 论文摘要: 近年来,刑事和解逐渐进入我国法学界的研究视野,司法实务界也开始积极探索和试行。作为恢复性司法程序的一种阶段性表形形式,刑事和解对于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有着......
金华市构建建筑强市体系研究初探(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14
1. 引言 金华市作为浙江省的建筑大市,一直处于浙江建筑业的领军地位。然而,随着省内国内建筑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金华市建筑业面临的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和挑战时期。如何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由建筑大市向建筑强市的......
试论构建地方税主体税种完善地方论文
发布时间:2015-11-26
建立中央与地方两大税务体系。中央财政的固定收入包括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详细内容请看下文试论构建地方税主体税种完善地方。 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等集......
论合作社法律支持体系的构建
发布时间:2014-01-06
论文关键词:合作社; 法律 ;支持体系;政府; 社会 服务 论文摘要:合作社的持续、规范发展需要体系化的法律支持。合作社法律支持体系以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和改善合作社的经营 环境 为法律目的,在分层次、有重点、法律与政策结合......
刑法解释体制研究(4)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 整体结构合理化刑法解释体制的整体结构就是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的组成方式即地位问题。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组成有效解释子系统直接对社会产生法律效力,影响公民自由和人权保障,因此,是刑法解释体制的主体;学理解释虽......
刑法解释体制研究(5)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其次,司法解释的内容应合法化。立法权和司法权的独立表明司法解释必须在立法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权力,立法机关应对司法解释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司法解释中存在的越权现象及时纠正(特别是前文提到的),并针对相关问题做出及时的、明确......
试论物流法律法规的构建与完善
发布时间:2016-09-14
物流自20 世纪70 年代从日本传入中国,在国内逐渐发展开来,但我国物流法律法规的建设滞后,导致物流业处于缓慢发展和无序推进的状态;同时我国未出台一部专门针对物流行业的法律规范,调整物流各环节的规章制度都散见于各部门法中,没......
论行政复议机构设置的改革_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 我国行政复议机构的设置目前存在着复议机构缺乏独立性,复议工作人员缺乏专业化,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关和充裕的经费保障等方面的问题。作为运转比较有效的英国行政裁判所制度对于我国的复议机构设置的改革与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
“农转居”社区法治文化建设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3-03-25
一、引言 农转居社区是指因拆迁引起农民聚居的城市社区。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全国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的不断迈进,我国越来越多的城市边沿的乡村进入转型发展时期。它们由原来的农村转型为城市社区,农民身份相应转变为城市居民,农......
刑法的程序与构造(5)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1
2-6 刑罚与讨论犯罪行为的定义相比,刑罚理论更关注讨论量性,在本书中我们不打算详细地讨论量刑。但是犯罪的定义及其刑罚是有联系的。很少能找到认为有罪的被告人不适合于惩罚的情况。国家为什么应该惩罚犯罪人的主要理论很出名并且已有......
关于执行机构科学设置的设想(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近年来,全国部分法院为解决“执行难”,按照改革执行工作管理机制的要求,就执行机构的设置和运作模式进行了大胆的改革,一定程度上在局部范围内缓解了执行压力。但由于种种原因,改革未能从根本上得到突破,“执行难”问题依......
简述构建和谐社会的法治路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8
【论文关键词】和谐社会 司法制度 完善 论文论文摘要:和谐社会的内涵包括两个层面:一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二是各社会主体关系的和谐。司法制度对法律所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起着基础性的矫正和保障作用’公权力与私权利界限的确认以......
我国缓刑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21
缓刑,是附有一定条件,暂缓执行刑罚或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通常适用于判处短期剥夺自由的犯罪。最初采用缓刑的是1870年北美波士顿的缓刑法。该法规定只适用于少年犯罪,后为马萨诸塞州采用,扩大适用于一般犯人。1889年布鲁塞尔国......
山区经济开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12
摘 要:偏远山区是中国贫困的“重灾区”。山区受亚自然经济状态的困扰很难摆脱世代贫困的怪圈。克服偏远山区亚自然经济弱点的法宝既不是救济,也不是放弃,而是加大市场的引入力度以获取参与大市场分工的好处。因此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引......
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宪法解读(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09
【论文关键词】和谐社会 构建 宪法解读 论文论文摘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对我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本文认为在“......
试析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问题及对策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9
作为我国刑罚执行理念的一次重大变革,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国一些大中城市正如火如荼地开展着。社区矫正所体现出来的发动社会力量来矫正改造罪犯的特点及在矫正过程中蕴涵的人文精神使其成为我国刑罚执行工作的一大亮点,成为构建社会主......
大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发布时间:2022-08-29
摘要:社会实践教育对大学生个人发展具有积极影响,能完善学生人格发展,提升大学生专业素质。但现阶段,我国大部分高校社会实践教育中,未曾完善教育机制,难以对学生进行专业的社会实践教育,不利于大学生未来发展。针对此种教育现状,高校应完善大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我国社会发展不断培养优秀人才。在完善过程中应建立思想政治理论社会实践机制,培养大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素养,并优化社会实践运行机制.........
山区移民安置社区管理建设研究
发布时间:2022-11-17
[摘要]自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实施以来,秦巴山区各地积极贯彻落实精准扶贫政策,移民社区建设数量和规模都在不断增加,移民社区入住率不断提高。随着移民社区规模的扩大和入住率的不断增加,对移民社区的建设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分析移民安置社区现存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建议,以促进移民安置社区创新管理模式,实现社区建设质的飞跃。[关键词]移民安置;社区管理:.........
论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立法完善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9
有效地打击和遏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是我国长期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由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成因是多层次的,包含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历史和法律等诸多方面,可以说是一个完整的综合系统。要遏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
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律助推器”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司法调解概述 (一)司法调解概念辨析 司法调解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在我国,司法机关通常是指法院、检察院,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参与司法活动的公安机关,以及负有监管职责的监狱。因此,广义的司法调解指司法机关对有关民事纠......
加强和完善绩效审计法规体系的设想建议
发布时间:2022-11-05
加强和完善绩效审计法规体系的设想建议 绩效审计法规体系是指现行的绩效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依据一定的标准、原则、功能、层次所组成的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规范性文件系统。绩效审计法规是绩效审计的核......
完善质量管理 构建和谐药检
发布时间:2022-11-10
2013年,荆门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抓学习、抓作风、抓环境,促跨越”主题实践活动;按照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和本所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认真分解落......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制度构建与完善
发布时间:2015-08-07
摘 要 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发展,我国司法警察制度在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队伍建设和后勤保障等实现长足发展,但是,实践运行中仍有诸多问题亟待改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核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司......
立法学体系的构成(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05
研究立法问题的著述日渐增多,立法学作为法学体系的成员之一已成事实,这是中国法学和法制在近年间所获得的一大成就。我以为在这个新学科刚才崛起之际,就注意研究如何使它尽可能科学地发展,殊为必要。而研究它的体系构成,正是保障它得......
商品社会文化体系构建
发布时间:2014-01-17
前言: 既然人的现实社会活动和政治策略密切相连,那么正确掌握并完善政治策略就是我们每一个个人不可推却的权力和义务;既然异化社会发展进入商品时代阶段,那么我们只有充分结合商品社会的特征,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摆脱被异己力量驱使的......
试论东北区域资本市场的体系构建(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3
【摘 要】东北区域资本市场的构建是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一部分,也是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构建的重要内容。在国家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振兴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战略的历史机遇中,率先构建以大连、沈阳为核心的东北金融区,对这......
跨境众筹法制体系构建研究
发布时间:2022-10-16
一、跨境众筹法制建设的指导理念跨境众筹法律机制建设的指导理念应当采取预防主义,主要源于互联网技术自身的发展特征,尤其是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与社会思维惯性之间的矛盾以及立法滞后性的天然缺陷,它们极易导致互联网产业发展过程中法律矫正机制失灵。笔者认为,恰恰是包括众筹在内的互联网产业自身的缺陷反而为预防式的跨境众筹法律机制建设提供了现实基础。(一)实践先行但立法滞后的互联网产业规律技术本体的发展与更新有偶.........
上海市电子废物回收处置体系的构建(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10
[捅要]本文界定了电子废物的概念与范畴,实地调研了上海市电子废物的回收渠道及流向,分析了上海市电子废物的来源及特征。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上海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在上海率先建立以有偿收购为主的多主体、多渠道、开放式回......
完善我国政府采购法的构想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20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自2009年1月1日实施,该法的颁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对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信心和高度重视,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但还存在问题,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完......
依法公正审计 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发布时间:2022-11-21
“和谐”是一个综合概念,其核心是指百姓的满意程度。它既包含了稳定、协调,又包含了 社会 发展 的动力和平衡机制。和谐社会是一个物质文明、 政治 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有机统一,是尊重人民诉求、执法廉洁公正、社会安定团结、人与 自......
西部区域公共财政体系设计和构建策略
发布时间:2013-12-17
" 内容提要:由于各种原因,当前西部地区的公共财政体系还很不健全。建立区际和谐均衡的公共财政体系,是今后国家和地方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和公共财政体系正常运行的保证条件。本文通过都西部地方公共财政现状的分析,提出了“均衡转移,补......
企业财务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发布时间:2023-02-10
【摘要】随着国内企业不断发展,财务管理在企业当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它的组成包括财务动力机制、运行机制以及制约机制,并且拥有组织资金运作、进行财务关系协调以及实现一些财务目标的重要作用。要想让企业财务管理运作更加稳定,让财务管理的作用有效的发挥出来,就要建立一个合理完善的财务机制。本文对企业财务机制的构建与完善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论述。【关键词】企业;财务机制;构建与完善一、前言伴随全球化经济的来临,.........
浅论玩忽职守罪主体的缺陷与完善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20
刑法的修改,对原刑法的玩忽职守罪进行了分解细化,注意了对犯本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打击,但忽视了对除此以外的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及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的惩处,而被忽视的这一部份正是发案率最高,所占案件比重最大,社会危害性最重,迫切......
论企业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发布时间:2022-07-24
企业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对一个企业的经营与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需要企业员工具有比较高的工作能力,如果我们缺乏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就不能根据员工的真正实力分配任务,不利于企业承包工程的发展。因此,企业必须构建与完善企业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关键词】企业;人力资源;绩效考核;构建;完善企业进行绩效考核,不管是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还是人员资源的管理都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企业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的构.........
社区矫正中的角色定位和功能分析
发布时间:2023-07-03
1、首页2、社工在社区矫正中的功能 广大朋友们,关于“社区矫正中的角色定位和功能分析”是由查字典论文网论文频道小编特别编辑整理的,相信对需要各式各样的论文朋友有一定的帮助! 一、引言 随着社会......
基于过程的政府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构建研究
发布时间:2015-08-13
摘 要:政府机构的主要特点是依法履行国家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在以过程为基础的政府机构质量管理体系中,应针对每项过程分析工作要求和工作依据,然后制定过程管理文件,对具体过程进行管理。这些过程管理文件应符合工作依据文件的要......
建立和完善税源监控体系
发布时间:2013-12-17
建立和完善税源监控体系 建立和完善税源监控体系 建立和完善税源监控体系 刘忠华 一、当前税源失控的表现形式和原因分析 目前,税源所依存的经济基础和社会环境无时不在发生变化,税源的流动性和可变性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