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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 键 词】民办高校 筹资 金融危机
【论文内容摘要】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宏观背景下我国民办高校势必面临严峻的挑战。本文以我国民办高校筹资为研究对象,剖析民办高校一直以来在筹资方面的困境,分析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民办高校筹资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民办高校筹资变革提出若干合理性对策和建议。
目前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民办高校发展的“瓶颈”,民办教育作为理性的“生活世界”作为公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一个更坚实合理的经济支撑。依据教育的外部规律,教育的发展受经济、政治、文化、科学的制约,这次世界性金融危机已经波及到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必然也影响到中国高等教育的各个方面。在此宏观背景下,我国民办高校筹资即面临挑战也获得新的发展机遇。本文对金融危机背景下民办高筹资问题进行一定的思考。
一、我国民办高校经费来源现状及困境
(一)相关法规制度欠缺
民办高校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健全,民办高校的办学行为缺乏规范,民办高校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证,立法的滞后与空缺增加了高校投资者的担心与顾虑,影响社会各界举办民办高校的积极性,制约民办高校办学条件的改善和资金的再投入。
(二)筹资渠道单一以学费为主
从总体来看,经费来源渠道很单一,主要依赖收取学费和向银行贷款。2007年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课题组对我国排名的前10所民办高校的规模和收入的调查,它充分说明了学费占学校每年收入的绝对比例,经过多年的发展仍然有80%以上的民办高校80%以上的办学经费来自于学费收入,其余不足部分仍依赖银行或个人贷款。“高学费”是目前导致我国民办高校生源减少、生源质量下降和社会声誉较低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银行贷款审批非常严格,贷款额度小
银行贷款要注重信贷风险,它往往需要贷款者提供担保等条件。而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民办高校很难提供相应的担保。当《物权法》规定学校、医院等公益性机构的资产不能用于抵押的时候,因此在银行贷款方面,大多只能靠信用贷款,但信用贷款额度通常都比较低,无法满足民办高校对资金的需求。
(四)所获捐赠微乎其微
总体上看,现阶段民办高校接受的捐赠就数量而言是非常有限的,形式上也以实物为主,所获捐赠根本无法与国内公办名校相提并论。其外部原因在于我国社会捐赠事业总体发展水平较低,缺少适合社会捐赠发展的宏观政策环境。内部原因在于民办高校利用捐赠的意识薄弱,很少有学校设立专门管理捐款的机构,现阶段民办高校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不高不容易吸取长期优质捐赠。
二、金融危机背景下民办高校筹资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金融危机背景下民办高校筹资面临的挑战
1.更难以获得国家的财政性支助。金融危机的来袭,国家经济下滑,教育经费必然受到影响。虽然按照DB.约翰斯通的成本分摊的原理,国家应该加大对民办高校的财政支持力度,但由于整体经济的发展局势,国家很难通过财政性拨款来资助民办教育的发展。
(二)金融危机背景下民办高校筹资面临的机遇
1.利于海外资金注入民办高校。金融危机的背景下,美国社会投资总量会减少,在这种情况下,更容易将投资转向消费相对刚性,属于社会和民众必需品的教育、健康、能源、环保等行业。中国具有巨大的民办教育市场,由于民办教育发展不完善,起点较低,缺乏优质教育资源,但高端教育愈来愈市场化,这都为国外资金注入我国民办教育市场带来了机遇。中国教育行业还处于产业化初期,进入资本市场的为数不多,上市的更少。所以,风险投资公司对教育培训的预期很大。
2.利于获取银行贷款。国际金融危机蔓延之际,经济政策倾向刺激投资,央行下调利率,刺激消费,这为民办高校提供了绝佳的筹资机会。目前作为多数民办高校首要办学经费来源的学费增长的空间已不大,投资环境变暖,贷款放行,使民办高校的办学经费也较之以前有了更多的保障。这一放宽贷款的政策,是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民办高等教育受益最直接的一项措施。 "
三、关于民办高校筹资的几点建议
金融危机冲击下,各级财政收入不足,支出增加,必将导致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更为紧张。因此,严格控制公办高校的招生计划,适度扩大民办高校办学规模,是减轻财政压力的有效办法。扩大民办高等教育的消费功能,不需政府任何投入,就能拉动内需。在此金融危机爆发之时,政府应加大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的力度,例如出台鼓励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明确税收、合理回报及教育产权等久悬未决的核心问题。
(一)完善筹资制度,优化筹资环境
为畅通民办高校筹资渠道,确保民办高校财政权益,国家应完善筹资制度,制定相关法律,将民办高等教育纳入高等教育的总体规划,作为一种新的办学模式进行鼓励,而不是充当“拾漏补缺”的角色,使民办高校的发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1.完善法律法规,使民办教育有法可依。修改《教育法》中关于“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条款,从法律上承认我国存在的“少数是捐资办学、多数是投资办学”的现状,给投资办学一个合理的法律地位。[3]适时的对《民办教育促进法》中的“合理回报”条款进一步修改,对“合理回报”作出更为具体的解释;政府应重新确定民办学校的法人类型,突破民办学校不能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传统观念和政策障碍。[4]从而促使“合理回报”的政策可以切实落实。修订和完善信贷担保法等法规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向民办高校提供多种方式贷款。
2.完善管理制度,分类区别管理。把民办高校区分成非营利性高校即从事偏重于研究和通识教育的学校和营利性高校即主要提供诸如职业教育、语言培训和资格认证培训等项目的学校。对营利性高校和非营利性高校施行分类管理,并承认营利性教育的合法性。明确界定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教育机构的产权关系。制定针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不同税收政策和捐赠政策。非营利性私立学校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和获得捐赠,而营利性私立学校应像企业一样按照税收规定依法纳税并不可以获得捐赠。
3.完善监管制度,净化办学环境。建立对民办高校的监督、评估制度,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市场,避免一些民办高通过乱收费牟取暴利,影响民办高校声誉,捣乱民办高等教育市场,影响民办高校生源等等。对非法办学要坚决取缔,绝不手软。
4.完善税收制度,扩大高校的筹资渠道。加大对受教育者的优惠力度;消除教育相关法律中关于税收方面的冲突,鼓励个人捐赠;增设新税种扩大高校的筹资渠道用于高等教育;大力扶持老少边穷地区的民办教育,给予更加优惠的教育税收政策。
5.完善会计制度,适应民办教育发展现状。介于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民间对教育的投入多为投资性质,希望从中获得一定的回报,因此应该在时机成熟,对民办高校分成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区别管理的基础上,结合教育行业的特点,借鉴企业会计制度的基本原理,适时推出民办教育营利性教育组织的会计制度。
(二)多元化筹资,拓宽筹资渠道
1.鼓励银行介入民办高校的发展。教育信贷的对象是教育行业,发展前景仍旧看好,收入也比较稳定,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民办高校可以给商业银行带来稳定的存款来源,因此在金融危机期间银行支持民办高校的发展是风险系数更小的投资行为。
2.积极组织社会捐助。民办高校应培养捐赠意识积极拓宽社会捐资这条渠道,最大限度地吸收社会和个人捐赠。一是成立校友会,建立稳健忠实的捐赠主体。二是成立专门的筹资机构,负责社会捐资话动。三是提高自身社会声誉增加获得捐赠的资本。[5]同时可以借鉴国际经验推行将“获得捐赠能力”纳入民办高校评价指标体系的办法,促使捐赠工作规范化,捐赠形式多样化,充分调动捐赠者和受益者双方的积极性,推动民办教育捐赠健康发展。
3.充分利用海外资源,拓宽资金渠道。教育是风险较小、收益比较稳定的投资领域,海外融资渠道是我国具有一定规模的民办高校的理想选择。河南郑州的升达大学,由河南籍台胞王光亚创办,现已发展成为培养本科大学生为主,多种层次多种形式的办学体系。[6]金融危机时期,更多的海外投资者把目光定位到风险较小,收益比较稳定,人民需求刚性的教育领域。据了解,近两年新东方等6家海外教育上市公司已融得5亿美元,巨人等10家教育机构已从国外机构融得3亿多美元。民办教育应该抓住这个时机充份利用海外资源促进自身的发展。
(三)民办高校加强自身管理建设,积累筹资资本
金融危机来袭,经济萧条,各种资产价格有所回落,建设成本降低,正是民办高校大力补足教学资源、充实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的大好机会。拓宽筹资渠道,完善筹资制度是民办高校抓住机遇,抵御金融风暴的必要举措。同时,要关注国家经济形势,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招生和在校学生保持的政策。为未来民办高校发展夯实基础,最终实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2][7]周孟奎.金融危机带来民办教育发展契机[N].中国教育报,2009,1.
[3]陈华亭.中国教育筹资问题研究[M].北京: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227.
[4]长剑波.民办高校可持续发展研究长沙[M].北京:国防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
[5]冉云芳.民办高校筹资中的社会捐赠问题[J].教育发展研究,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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