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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城市设计中的绿色规划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15-08-05 11:13:20
浅谈城市设计中的绿色规划
时间:2015-08-05 11:13:20     小编:

摘 要: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出现了普遍的城市粗放型扩张。随着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规模日益扩大,城市的规划和管理问题逐渐凸显。城市设计中的绿色规划是在保护自然资源的基础上,建设适宜人居的生态型城市。绿色规划的重点在于以自然为中心、创新为魂、保护为本,不是简单的绿化能够代替的。

关键字:绿色建筑;交通;古城保护

中图分类号:TS958 文献标识码: A

近几年,我国频繁的城市环境问题和越来越机械化的生活,使我们越来越深刻的认识到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等问题刻不容缓。城市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绿色规划则着重强调能源的再生、人文环境的保护、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在实现经济目标的同时,将环保、节能发挥到城市规划的各项建设中去。

1.用绿色的建筑改善人的生活环境

1.1 绿色建筑定义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绿色建筑的室内布局十分合理,尽量减少使用合成材料,充分利用阳光,节省能源,为居住者创造一种接近自然的感觉。

绿色建筑设计理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节能能源:充分利用太阳能,采用节能的建筑围护结构,减少采暖和空调的使用。根据自然通风的原理设置风冷系统,使建筑能够有效地利用夏季的主导风向。建筑采用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的平面形式及总体布局。节约资源:在建筑设计、建造和建筑材料的选择中,均考虑资源的合理使用和处置。要减少资源的使用,力求使资源可再生利用。节约水资源,包括绿化的节约用水回归自然:绿色建筑外部要强调与周边环境相融合,和谐一致、动静互补,做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1.3 绿色建筑着手方向

1.3.1严格控制建筑产业规模,限制从业人员数量。粗放型增长模式的集中表现为各地争上建筑项目、建设过程中采用人海战术,一旦国家限制建设规模,将形成“僧多粥少”的局面,导致机械化程度降低,劳动力水平低下。

1.3.3在城市规划、勘察设计中贯穿“绿色建筑”的思路。家庭住宅和城镇建设必须保留在建或改建的余地,从采光、通风、排水等方面控制对环境的破坏。

1.3.4精心施工,降低资源消耗,在建筑生产过程中,应采用节能降耗措施,防止过多地消耗土地资源、水资源、电力资源等。

2.建设绿色城市交通提倡健康出行

2.1绿色交通概念

绿色交通是一个全新的理念,它与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可持续性发展概念一脉相承。它强调的是城市交通的“绿色性”,即减轻交通拥挤,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社会公平,合理利用资源。其本质是建立维持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交通体系,以满足人们的交通需求,以最少的社会成本实现最大的交通效率。绿色交通能使人们得到安全、便利、快速和平稳舒适的运输功能,能使环保和城市的景观协调能够满足大气污染轻、噪音小、与有限的城市自然环境承载力协调的要求;使城市中人畅其行,物畅其流,减少城市交通中的交叉干扰和拥堵现象,同时交通设施建设与大自然和城市景观以及人文氛围协调,甚至能够达到车、城、山、水 融为一体的现代化交通的境界。

2.2城市绿色交通建议

2.2.1 城市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相结合

城市交通规划首先应当从城市布局方面来解决城市交通的可持续问题,寻求高可达性、低交通需求的土地利用――交通系统发展模式。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发展规划,特别要重视交通模式和土地使用模式的相互配合。在城市规划中以步行、公共交通为导向,在改造城市不合理结构布局的同时划分步行专用通道和公交专用线、预留轨道线、合理设置公交换乘枢纽为城市步行、公交的发展创造最佳条件。

2.2.2优化城市交通结构,优先发展公交系统

随着小汽车在我国的迅速普及以及城市交通问题的日益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仅仅依靠小汽车来完成城市交通任务是不可行的。而公共交通系统有效地利用了城市道路空间,有效率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能有效地抑制小汽车数量的增长。因此在进行城市交通规划的时候,应当着力提高公共交通系统在城市交通结构中的比重。在近期必须加快规划和建设公交专用道路网络,使公共交通优先落到实处。

目前,我国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存在着基础设施不足、结构单

一、效率低下、服务水平差等问题。要确立公共交通在发展“绿色” 交通中的主导地位,建立大运量、低污染、低能耗、快捷的公共交通运输体系,还应给予公共交通更多的政策倾斜与扶持,改革公共交通经营体制,激发公共交通的活力,增加公共交通的科技含量,开发智能型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公共交通的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注重换乘系统建设。

2.2.3 确保交通工具的环保性能,引导人们选用绿色交通工具

研制并推广使用小排量、轻型化和环保型能源的新车种,公共交通大量使用清洁能源为动力的轨道交通。此外,对机车进行严格的维护、保养和修理,确保机车良好的状态。发展高新技术的有轨、无轨电车,发挥电车的无污染、噪音小、节能、运营费用低的优势,进一步提高其舒适性和适应能力,以提高其竞争力,提倡步行和自行车的使用。实现城市的“生态交通” ,需要广大市民的参与。为此,必须采取一些有力的措施,引导市民选择绿色交通工具。这不仅需要政府大力开发绿色交通技术,建立公交优先网络系统,还需要通过提高公共交通的舒适性,在财政上抑制购置私人汽车及摩托车,鼓励和诱导城市居民放弃私人机动车,选用绿色交通工具。 3城市建设注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3.1历史文化的重要性

历史文化是长时间沉淀产生的,是一个地区传统特色的积累与表现,它既带有某一历史阶段的时代烙印,又融合了多个历史阶段的修正与积累,具有丰富、珍贵的科学文化价值和教育美学价值。城市历史遗留下的建筑空间环境,是一种特殊的文化载体,它们凝固与浓缩了当时的文化,并以物质的形态进行展示,是城市传统与特色的继承.从不同时期的建筑空间环境的变化可以找寻到城市历史演变的轨迹,从而了解一个城市的发展变化。

3.2中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存在的问题

由于各种原因,当下城市发展和城市保护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开发性破坏较为严重

许多城市在现代化的名义下进行着剧烈的改造,一批批古老街巷和古朴民居被拆除,大规模的高楼大厦取代了一些古街老巷,特别是一些历史文化名城把一些具有历史韵味的街道一部分或全部的拆除,使古城区的一些古街道大力兴建的现代化高楼,也使得一些文物单位被高层建筑物包围而失去了原有的文化生态环境,破坏了古城的历史格局和原有的空间尺度。

(二)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保护力度不够

我国的文化古城保护立法体系采用国家立法与地方立法相结合方式,国家制定全国性保护法律及其法规性文件,地方在立法权限范围内制定地方性法规、法规性文件。与英、法、日等国家的法律制度相比,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法律制度要相对滞后,主要是与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相对应的全国性法律、法规不完善。

(三)古城建设认知存在偏差

更令人担忧的是,有些官员认为古城本就是为商业而建。这样出自官方的想法给古镇的保护,尤其是非物质文化的保护造成了很大阻碍和不利影响。

3.3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基本原则

推进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使尽可能多的历史风貌得到保护,不但需要转变过去点状保护的观念,树立区域保护的意识,而且要确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历史街区整体保护的原则:像鄂州这样重要的历史文化名城,必须坚持街区整体保护的原则,将街区整体保护与个体文物保护相结合。因为只有个体保护,没有整体保护,就留不下历史文化名城的特有风貌。整体保护包括保留城市的基本轮廓、格局和街道、胡同系统。

第二,坚持历史风貌保护优先的原则。在鄂州旧城范围内,开发建设应以不破坏原有的历史风貌、文物古迹为前提。城市的发展战略、总体布局以及城市道路改造、商业中心建设等各项详细规划都要体现这一原则.应将其做为城市发展的先决条件加以确定。

第三,坚持文物原地保护的原则。文物保护单位不仅本身具有历史文化的价值,它还是原有城市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历史文化体系的标志物。离开了原有的空间.它的文化价值将大大降低因此不论是新建建筑还是道路.在规划设计上都应尽可能绕开文物,个别实在绕不开的.只可在原地做短距离的整体移动,不可做长距离的搬迁。

第四,确立保留历史标志物的原则。对于旧城区的改造,应摈弃简单的“剃光头”式的改造办法,在不得不拆除的旧街区内,应规定老建筑的最低保留数量,保证在原地留下少量标志性的历史建筑.这些建筑不仅包括文物保护单位,还应包括保存较好的非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和其他标志性物体,如庙、碑刻、水井等,以保持历史文化景观的地域延续性

第五,实行保护与开发利用结合的原则。在旧城区内,不论是文物保护单位还是历史文化保护区,都是鄂州城市具有生命力的组成部分。他们的保护应与使用相结合,尽可能加以开发利用,通过利用实现保护。

4.结语

综上所述,绿色规划的精髓就是可持续发展,因为对于城市规划设计本身也要保证其能够“与时俱进”的特性,就要将其作为一种倡导性规划,通过政府鼓励、企业操作、百姓参与,把绿色规划理念推广到全社会。绿色规划不一定就是高造价、高技术,关键是在于我们对自然的保护、理解与利用。正确认识绿色规划,树立全民性的绿色思维,是倡导绿色规划的最理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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