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领导同志进村入户走访,听到有人欢呼“父母官来了”,立即纠正道:“这个官应当是带人字旁的,叫作‘父母倌’,就是专门为老百姓跑腿办事的。”话一落地,顿时赢来一片掌声。
“父母官”与“父母倌”,虽然只差一个人字旁,但意蕴却大不同。“父母官”者,视民为子,高高在上,不是做“堂倌”,而是当“老爷”。“父母倌”者,则视百姓为衣食父母,愿做人民“孝子”,甘为群众“当差”。
“父母官”应为“父母倌”!视人民群众为“父母”,时时处处以人民利益为重的“为倌者”,才能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如此,乃民之幸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