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二战结束后的70年间,犹太人社会与以色列国家坚持赔款原则,分期分批兑现德国赔款;大力抢救大屠杀证物、完善大屠杀档案;在全球范围内推广大屠杀教育,以设立纪念日等方式保存历史记忆,使之成为一种培养文化认知与教育认知的国际性话语,也对德国的反省与悔悟形成了极大的外部推力。
关键词 大屠杀,犹太人,德国赔款,大屠杀教育
1933―1945年间,纳粹德国屠杀了600万犹太人,掠夺了总价值为140亿美元的犹太人资产,①这场被称作“大屠杀”(Holocaust)的空前浩劫从此载入了人类史册。战后初期“大屠杀的内疚”蔓延于整个世界,无论是施暴者、旁观者还是幸存者都乐意选择沉默,但道义与良知的力量很快战胜了怯懦与悲戚,“无言沉默”终于被打破,经过一系列的分歧与争执,大多数德国人逐渐认识到奥斯维辛同样是德国的遗产,只有直面战争罪责、建构健康的历史意识,才能推动“正常化”“民主化”诉求在德国的回归。如今大屠杀已经成为一种跨越民族、宗教,超越时间与空间的全球性话语,成为当代世界“揭示社会弊端、监督人权状况、检测文化宽容的一块试金石,也是文化认知和教育认知的核心因素”。②
回顾过往70年的历史,不难看出,犹太社会在追究战争罪责、搜集大屠杀证物、开展大屠杀教育、推进大屠杀记忆等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直接推动了大屠杀的国际认知,不仅强化了犹太民族的灾难意识与集体认同,而且对德国的战争反省形成了极大的外部推力,也对当今世界建构民族记忆、强化灾难教育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第二次世界大战尚未结束之时,一些犹太领袖就已经意识到犹太人应该向德国提出索赔要求。1941年的巴尔的摩会议、1943年的伦敦会议,犹太组织都积极与盟国政府讨论德国赔偿的必要性。③随着战局的不断扭转,盟军的胜利已指日可待,这时犹太领袖开始构思对德索赔的具体方案。1943年,慕尼黑犹太办公室(The Agency Office in Munich)主任乔治・兰道尔(George Landauer)提出犹太办事处的政治目标应该聚焦于代表犹太民族来向德国提出集体索赔,此后,兰道尔终其一生都在为犹太人的索赔事业而奋斗。与乔治的观点遥相呼应,西格弗里德・摩西(Siegfried Moses)于1944年提出以“道义标尺”为基础来向德国提出集体赔偿,这一概念对犹太人的对德索赔具有革命性意义,因为“战争赔偿”(Reparations)通常是战胜国要求战败国支付具有惩罚性、强制性的赔款,而当时犹太人并无国家,这种由犹太民族向德国索取集体赔偿既不适用于国际法,也无先例可循,但摩西提出的“道义标尺”却为犹太民族对德索赔奠定了现实基础。摩西还提议:
为了更好地应对战后对德索赔,巴勒斯坦犹太代办处应该首倡联合,将主要的世界犹太组织和从德国及其他国家移民到巴勒斯坦地区的犹太人组建为能够代表犹太民族采取索赔行动的机构。①
与此同时,弗里茨・吉利斯(Fritz Gillis)和诺普夫(H. Knopf)提议对于那些无法确定所有权的犹太资产,绝不应该由德国人继承“享用”,而应集体交予世界犹太人组织,用以资助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同年,世界犹太人大会犹太事务研究所所长(Head of the Institute of Jewish Affairs of the World Jewish Congress)尼希米・罗宾逊(Nehemiah Robinson)倡导创建一个能被赋予特殊权力、获得国际承认的“犹太复兴机构”(Jewish Agency for Reconstruction)来代表犹太民族进行索赔,并呼吁纳粹不仅要向犹太个人归还其被掠夺走的资产并进行补偿,还正式提出纳粹要向犹太民族进行集体赔偿。②在此背景下,世界犹太人大会(The World Jewish Congress)于1944年11月在美国大西洋城召开了一次“战时紧急会议”,世界各地的主要犹太组织都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宗旨即为要求德国归还犹太资产、向犹太幸存者支付强制性赔偿金、对犹太民族进行集体赔偿,③该会议成为犹太历史上第一次世界性的商讨集体索赔会议。
因为犹太民族才是这些无主财产的真正继承者,这些财产需要转交给犹太民族的代表,用于复兴犹太物质、精神和文化生活。④
除了犹太办事处积极参与对德赔款和补偿问题外,许多散居世界的犹太组织也在与盟国政府打交道时将此问题提上日程:美国犹太人会议(American Jewish Conference)、美国犹太人委员会(American Jewish Committee)、世界犹太人大会、美犹联合分配委员会(American Jewish Joint Distribution Committee)等都对盟国施压,认为:
大屠杀幸存者有权要求德国归还其财产,有权对其丧失的自由、健康、经济机会以及被摧毁的日常生活等无法量化的损失获得赔偿。⑤
纳粹以德国人民的名义犯下了难以启齿的罪行,因此德国人民要将道德和物质赔偿视为自己应尽的义务。联邦政府将务必抓紧通过赔偿法案,并使其得以公正实施。⑥
阿登纳的这一声明成为联邦德国、以色列和世界犹太组织公开接触的转折点。①
向遭受纳粹迫害的犹太受害者争取救济、赔偿和安置资金,帮助重建曾遭纳粹摧毁的犹太社区及机构;为纳粹受害者遭受的人身伤害及被纳粹没收的财产争取赔偿金。②
以色列国和联邦德国签订的《卢森堡条约》在国际关系史上具有独一性。该条约兼具物质和道德意义,但是迄今为止,其政治价值和道德价值远远超过具体的经济意义。……我们通过成功迫使德国承认其所应当承担的大屠杀责任,并为以色列国和财产遭受掠夺与毁坏的犹太民族支付赔偿,从而不仅为本民族更为全人类争取到了一项尤为珍贵的政治成就。④
大卫・本―古里安在给戈德曼的信中也兴奋地表示:
数百年来,犹太民族――这个饱受压迫与掠夺的民族――第一次从压迫者和掠夺者手中夺回了一些被掳走的财产,第一次因为自己遭受的物质损失获得了集体赔偿。⑤
戈德曼在回忆签约情景时也难掩心中的激动:
《卢森堡条约》的签订堪称我的政治生涯中最激动人心、最为成功的篇章。要求一个国家对另一个缺乏独立主权地位、无组织的民族承担道德责任,并作出大规模赔偿,这一事件前所未有,我们开创了一桩国际法的先例。⑥
当犹太世界的集体索赔目标达成后,便开启了延续至今的索赔历程。1953年1月,索赔联合会又成立“犹太人对奥(奥地利)索赔委员会”(Committee for Jewish Claims on Austria),要求奥地利政府向大屠杀受害者个人提供赔偿;同年6月,索赔联合会支持奥斯维辛劳工上诉德国法本公司(I.G. Farben),要求其对奴隶劳工进行赔偿并最终获胜,该裁决为其他德国公司的赔偿铺平了道路。此后,索赔联合会先后与克虏伯公司(The Friedrich Krupp Company)、德律风根电力公司(AEG-Telefunken)、西门子公司(Siemens)、诺贝尔火药公司(Dynamit Nobel)、莱茵金属公司(The Rheinmetall Company)、奔驰汽车公司(Daimler-Benz)等六大德国公司签署了赔偿协议,促使其对被奴役的犹太劳工进行赔偿。1990年两德统一后,索赔联合会与新成立的德国政府谈判,要求其通过立法归还前民主德国收归国有的犹太财产,并使犹太财产所有者及其后裔享有索赔权利,无主财产则由索赔联合会继承,用于资助社会福利机构;1996年,索赔联合会向三大瑞士银行提出集体诉讼,指控其:
在知晓的情况下,封存并隐瞒大屠杀受害者财产,同谋、协助第三帝国非法掠夺奴隶劳工的财产。⑦
在瑞士边境遭遣返或被拒绝入境的犹太难民每人获得3625美元赔款,允许入境但遭拘禁或受虐待犹太难民每人获得725美元赔款。①
由于遭受各种迫害,他们在青年时丧失了受教育机会,这也间接导致其与许多经济机遇失之交臂;年老时,他们又比同龄人遭遇了更多身体问题。②
(一)保存大屠杀档案
早在大屠杀发生时,犹太人就开始注重搜集并保存大屠杀证据。纳粹占领区的犹太人冒着生命危险记录并保存相关史实,秘密的、有组织的犹太档案馆得以建立,最为著名的是“林格尔布卢姆档案馆”(Ringelblum Archive),它是由著名犹太学者伊曼纽尔・林格尔布卢姆博士(Dr. Emanuel Ringelblum)在华沙隔都中秘密创建的,旨在记录纳粹占领期间华沙隔都及其周围犹太人的真实生活:
这些档案文件不仅有男女老少的证言,也有正统派、自由思考者的记录;既有哲学家的思考,也有普通犹太人的日常琐事,所有这些都反映了华沙隔都中犹太社会的多样性与活力。⑤
除了关注犹太隔都内的社会生活外,档案馆成员冒险潜入波兰其他地区搜集证据、记录战时波兰状况。当大屠杀的消息传入隔都后,他们转而将工作重心聚焦于搜集驱逐、灭绝犹太人的证据与文件,其目标是:
所有发生的事情都必须得以记录,任何一件事实都不能被遗漏。当时机来临――它一定会到来――要让世界看到并知晓谋杀者的所作所为(Let the World Read and Know)。①
1943年成立于法国的“当代犹太人档案中心”(Center for the Documentation of Contemporary Jewry)在搜集与保护大屠杀档案资料上也做出了卓越贡献。该中心由来自法国不同犹太社区的军事领导人组建,他们在搜集大屠杀证据的同时,还积极保护巴黎档案馆等地的重要资料免遭维希政府及纳粹占领军的破坏。在他们的努力下,纳粹德国驻法使馆、德国指挥部、维希政府以及盖世太保实施的许多反犹政策的珍贵文件得以保全。战争结束后,该中心将这些档案分类整理,并创办自己的出版社,不仅出版了一系列大屠杀著作,还创办了全球第一本大屠杀期刊《犹太世界》(Le Monde Juif)。②
大屠杀证物搜集活动不仅仅是欧洲大陆上犹太幸存者心中的首要历史任务,同时也是以色列犹太人关注的焦点。二战刚结束,一些华沙隔都战士就提议:
挽救大屠杀期间的证据与档案,并将其送往以色列地,同时开始搜集仍然暂居波兰的大屠杀幸存者证言。④
1953年,以色列国会通过纪念法令《亚德・瓦谢姆法》(Law of Remembrance of Shoah and Heroism-Yad Vashem),⑥正式宣告建立大屠杀纪念馆。⑦根据《亚德瓦谢姆法》第二条规定:
(大屠杀纪念馆致力于)搜集、核对并公布大屠杀证据,向犹太民众呈现大屠杀过程中产生的英雄主义。①
因而,该纪念馆自成立之初,便致力于通过搜集及保护大屠杀证物。为了使证物搜集与档案管理更具专业性,大屠杀纪念馆特意与“以色列历史协会”(Israeli Historical Society)签订合作协议,为后者提供经费用于“搜集、整理、分类大屠杀档案,并将其影印后交付出版”。②1955年4月19日,大屠杀纪念馆首先开启了搜集亡于纳粹铁蹄下的犹太遇难者姓名的宏大工程――“纪念页”(“Memorial Page”)工程,该工程旨在为数以百万计的、无葬身之所的犹太殉道者记录姓名及生平,使这一记忆成为永恒,并授予他们以色列“纪念公民”称号。
除了记录遇难者姓名外,一项旨在整理被摧毁犹太社区信息的“社区检索”工程(“Index of Communities”)也在运行之中,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当时犹太人在如何定义犹太社区上发生争执,一些人建议该工程仅检索人数超过100人以上的犹太社区,但这一提议遭到了普遍反对,泽拉克・沃哈弗提(Zerach Warhaftig)义正词严地指出:“即使这个地方仅有一名犹太人,该地区也当包含于检索之列。”③在谈及搜集大屠杀证据这一卷帙浩繁的历史重任上,沃哈弗提指出: 建立大屠杀档案馆的设想,是犹太纪念工程的核心要素。……这些档案将为我们及后代在以色列构建大屠杀史夯实基础。④
此后,大屠杀纪念馆开始招聘越来越多的档案学家、史学家、文献保护专家来参与大屠杀文献保护行动。1979年,专业性的“保护与修复文献研究室”在馆内建立,该研究室负责监督并指导所有档案保存活动,按照档案文献的破损程度及历史重要性对其进行相应修复后,将其装入合适的保护装置中并归还到温控存储区,以便为后人更完善地保存这些珍贵文献。
(二)追责施暴者
战争结束后,犹太社会以各种形式追究纳粹分子的战争罪行。“纽伦堡审判远远没有对犹太民族遭遇的浩劫进行充分、独立以及特别的回应。”①因为,随着冷战拉开帷幕,“去纳粹化”和审判战犯便不再居于盟国的主要考虑之列。对此,犹太社会十分不满,便展开了延续至今的“世纪追捕”。
与此同时,以色列政府及其情报机构“摩萨德”的一系列追捕行动也引起国际社会关注,但也由此产生了许多争议。1954年以色列首先颁布了《无限期追诉纳粹战犯法》(Invalids of the War against the Nazis Law)。此后几十年,摩萨德在全球各地对纳粹战犯展开万里缉凶。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杰作”便是对前纳粹高官、有着“犹太大屠杀设计师”之称的艾希曼进行的抓捕与审判。1960年,摩萨德得到艾希曼藏身于阿根廷的密报后,立即策划一场震惊世人的跨境追捕。1961年长达8个多月的“艾希曼审判”在以色列进行,一百余名大屠杀幸存者出庭作证,这场堪称传奇“教科书”式的追捕与审判被称之为犹太民族的一次精神洗礼。但摩萨德以绑架方式带走艾希曼引起阿根廷方面的不满,而且以汉娜・阿伦特等为代表的一些人士在审判期间对艾希曼是否应该仅由以色列法院来审判表达了异议。
除了惩治纳粹战犯,二战刚结束后不久,一些仍居住在盟军“难民安置营”中的犹太幸存者便开始呼吁对大屠杀中的犹太帮凶进行审判。以色列建国后,成千上万的幸存者开始自下而上地采取行动,对以色列司法机关进行施压,要求对大屠杀中的犹太“囚犯长”(Kapos)以及“犹太委员会”(Judenrat)成员进行追责。以摩迪凯・纽洛克(Mordechai Nurock)为代表的一些以色列国会议员也大力支持这一请愿,并推动了1950年8月1日以色列《纳粹与纳粹合作者惩治法》(The Law for Bringing the Nazis and Their Helpers to Justice)的出台。
该法案出台后,整个50年代,共有三十余名犹太人遭到逮捕,其中对以色列社会触动最大、影响也最深远的即为1954―1958年的“卡斯特纳审判”(The Kastner Trial)。卡斯特纳本是大屠杀期间匈牙利犹太复国主义运动营救委员会的副主席,但其被指控为“纳粹同谋罪”,对50多万名匈牙利犹太人在大屠杀中的丧生负有直接责任。该审判在犹太社会引发了长期痛苦的思考,那就是如何看待犹太人、犹太复国主义者甚至伊休夫领导层在二战期间对大屠杀做出的反应,在随后十几年间该问题从法律层面的讨论演变为以色列政治与民众的大辩论。③ (三)感恩“义人”
建国初期的以色列教育系统不存在大屠杀的内容,当时的主导话语是:强调犹太英雄主义、反抗意识,将大屠杀视为耻辱。大屠杀幸存者雅科夫・希尔哈弗(Yakov Shilhav)于1958年愤怒表示:
在以色列社会,犹太人的最大灾难正在逐步被遗忘。我们感受到了忽视……这种忽视既有蓄意的,也有官方原因――它来自于直接的实际原因,同时也是以色列复兴与建设热情之下产生的无意识的结果。④
1961年的“艾希曼审判”,第一次将大屠杀话语置于以色列社会的镁光灯下。这场被称为“犹太民族的纽伦堡审判”的轰动事件,对犹太青少年的影响尤为深刻,“打破了(他们)先前对欧洲犹太人和大屠杀幸存者的固有偏见及嘲讽看法”。⑤当大批幸存者作为大屠杀的最后见证人出庭“艾希曼审判”并向世人道出梦魇般的经历时,以色列人乃至整个犹太社会终于开始聆听幸存者证言,并产生了休戚与共的同情感,幸存者的角色与社会地位也开始悄然改变:
我们先前只是将幸存者视为无数次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但现在他们从一群“无名氏”转变为一个坚强的群体,他们那远非常人能够想象的坚韧性格、形象以及恐怖经历使他们成为我们这一鲜活民族永不可磨灭的一部分。⑥
1963年以色列教育部专门设立了公共委员会作为其制定大屠杀教育内容的咨询机构:
开始在(以色列)中小学开设大屠杀和犹太抵抗活动的选修课程,两本新编大屠杀课本也应运而生,另有一项以大屠杀为主题的非正式教育项目也在以色列学校开展起来。⑦
1973年以后,以色列高等学校大屠杀教育课程越来越常态化,并设置“大屠杀研究奖学金”。1977年贝京政府上台后,推动了大屠杀教育的深入化,大屠杀教育的课程由选修变为必修。除此之外,以色列教育部也开始提升大屠杀内容在非正规教育中的地位,组织编写《大屠杀中的犹太活力》(Jewish Vitality in the Shoah)一书作为大屠杀非正规教育的活动手册。⑧
80年代以后,保存大屠杀记忆已经成为以色列社会的共识,大屠杀教育进一步深入化、系统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大屠杀课程设置不断丰富。整个80年代,以色列共公布了20种大屠杀教育课程,到90年代,大屠杀教育课程更增加至50种之多。①以色列教育部不仅要求小学、初中教育要开设大屠杀课程,甚至下达要将该话题引入学前教育的指令。
第二,大屠杀教育方式的多样性。伴随着大屠杀教育愈发深入化、系统化,其教育方式也不断推陈出新,教学工具、教学活动与技能更加先进,不仅注重利用传统教学方式讲授大屠杀课程,而且开始实施“幸存者进课堂”活动,让学生面对面地聆听幸存者经历,使其能够更加直观地认知大屠杀,并对幸存者的悲惨遭遇以及战后调适生活的经历产生强烈的心理共鸣。此外,组织学生参观大屠杀纪念馆、大屠杀遗址以及战前欧洲犹太社团旧址等实地考察活动,也成为一种普遍且高效的教育方式。
第三,大屠杀讨论的广泛性。自80年代后,一系列颇具影响力的大屠杀戏剧、电影、小说及学术著作相继推出,聚焦于探讨大屠杀及其对以色列国民认同的影响。公共媒体与学术层面的大屠杀讨论也进入蓬勃开展阶段,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呼吁组织专家进行团队合作,通过互通档案文献与研究方法来全面系统编著大屠杀著作。②
进入新世纪后,以色列的大屠杀教育更具多样化,以色列政府及其教育部门倾注大量资金与精力推广大屠杀教育,大屠杀似乎成了以色列的“全民宗教”。正如以色列教育文体委员会主席泽布伦・奥列夫(Zvulun Orlev)于2009年所说:
教育委员会认为大屠杀教育对所有受教育学生而言都具有至关重要性,无论其是犹太人还是阿拉伯人;这种重要性是全方位的,既包括以色列国作为犹太民主国家之存在的国家层面,更包括人文与博爱层面。③
犹太社会推进大屠杀国际认知的另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开展大屠杀记忆并在国际范围内加以拓展。大屠杀记忆在走向国际化的过程中,经历了一个过程,首先是犹太社会内部开展对于大屠杀的全民记忆,设立了大屠杀纪念日、大屠杀纪念馆等;随后经过一些学者(例如埃利・威塞尔)的推动,到20世纪90年代,欧美世界纷纷成立各种大屠杀纪念馆及研究机构;进入新世纪,联合国参与到大屠杀的记忆中,设立国际性的大屠杀纪念日,号召与“否认大屠杀”的行为做斗争,以及制定大屠杀与联合国的宣传方案等。在犹太社会的积极推动下,如今大屠杀已成为全人类的记忆遗产。 1944年5月雅各・博姆(Jacob Bohm)倡导“将华沙隔都纪念日设立为犹太民族的神圣节日和死难同胞的周年纪念日”,④并建议为该纪念日制定特殊的哀悼仪式。到1945年9月前,有关纪念欧洲犹太人的提议已有30份之多。⑤
20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是大屠杀话语走向国际化的重要阶段。劳尔・希尔伯格(Raul Hilberg)、汉娜・阿伦特(Hanna Arendt)以及布鲁诺・贝塔汉姆(Bruno Bettelheim)探讨大屠杀的著作甚至在学术界造成了“多米诺骨牌效应”,促使学术界对大屠杀的研究开始愈发细致化;摩西・夏米尔(Moshe Shamir)、本―锡安・托木尔(Ben-Zion Tomer)等人的戏剧也增进了人们对大屠杀问题的认知;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大屠杀幸存者埃利・威塞尔(Elie Wiesel)的《夜》(Night)、大屠杀纪录片《浩劫》(Shoah)以及斯皮尔伯格执导的《辛德勒的名单》(Schindler's List)等一系列文学、影视作品极大地推动了公众对大屠杀问题的认知。①
纳粹德国对犹太人的屠杀从本质上说是对文明基础的否定。纳粹大屠杀史无前例的特征使之永远具有全球意义。……在人类社会仍然面临有计划的屠杀、种族灭绝、种族主义、反犹主义以及排外行径的情况下,国际社会必须承担与这些邪恶行径作斗争的神圣职责。……我们对受害者遭受的苦难表示同情,从他们的斗争中得到启示。我们的承诺必须是:不忘所有死去的受害者、尊重所有尚存的幸存者、重申人类对互相理解和公正的共同追求。②
联合国在抵制各种否认大屠杀的言行、推广大屠杀教育与纪念活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培育以追求和平与正义为宗旨的全球伦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把多次大屠杀文献列入“世界记忆遗产”,它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3)《安妮・弗兰克日记》,2008年由荷兰政府提交,2009年被列入世界记忆遗产名录;
(4)华沙犹太隔都档案局(伊曼纽尔・林格尔布卢姆档案馆),由波兰政府1999年提交,同年被列入世界记忆遗产名录。
重申大屠杀造成三分之一犹太人和难以计数的其他少数民族成员被杀害,将永远警示所有人防范仇恨、歧视、种族主义和偏见的危险。③
大屠杀这一绝无仅有的悲剧不容改写,只要人类记忆继续存在,就必须牢记这一令人耻辱和可怕的悲剧。
用潘基文秘书长的话来说:
所有家庭都应永远不再遭受大屠杀期间发生的这类邪恶行为。只有共同努力,我们才能防止种族灭绝行为并结束有罪不罚现象。通过教育后代,让他们铭记这一段可怕的历史,我们可以帮助维护全世界人民的人类尊严。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