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而具有性别,性别属于我们每一个人,并且多数情况下只有一种。当一个人呱呱坠地时,第一个公开的以及被多数人所关心的第一个个人信息通常就是性别。《社会学》中有一段相当生动的描述“婴儿时期,性别角色社会化的主导机制就是区别对待模式。事实上,当一个孩子出生时,父母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是男孩还是女孩?’当亲戚朋友重复这个问题时,一连串的相关问题就产生了,他长大了是当牙医、农民还是矿工呢?他聪明吗?她能照顾好自己吗?她漂亮吗?此时,社会交往和社会期望就开始影响一个新生儿了。”性别角色的社会化从新生儿的性别被告知时就已经悄无声息的走进他们的生命。
中国和美国具有较大的历史文化差异,但是在以男权为主导的国际环境中,各国的性别偏见大体上都具有一致性。结合中国的现实情况来看,虽然性别角色的社会化是伴随着孩子的出生开始的,但是关于性别角色的期望却是在未出生时就有很强烈的体现。正如《社会学》中描述的情境,一个孩子出生时,他的父母及亲朋好友向护士询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是男孩还是女孩”。成人对于新生儿的性别的刻板印象暂且放到以后再详细讨论。通过对现实生活长期的观察和体验,发觉中国传统家庭早在孩子出生前就对他们的性别有明显的期待,在大多数情况下,成人的心中已经有了初始的性别分层。据已有调查显示,成人对男婴的期待明显高于女婴。
虽然这种流传下来的男嗣偏好经过历史长河的清洗,到了现代已经淡化许多,但是依旧阴魂不散。原先我一直认为它存在于农村地区,但是随着成长中的体验和感受,观察到了在市区也存在着已经借尸还魂的男嗣偏好,当然,也许这种观念从未离开。
针对男嗣偏好残存的心理,笔者曾经做过一次简易的非结构式访谈,访谈对象包含了几种不同家庭背景、成长环境和生活环境中的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人,大致总结出来一下这几类型的理由。
一、绵延子嗣,姓氏传承
在传统宗族观念比较强的地方,非常重视家族的姓氏和血脉的传承,家中男性成员的子女可以继承本家族的姓氏,而女性成员的子女却跟随丈夫家族姓氏,即子承父姓。据了解,在很多农村地区家中无子被视为“断子绝孙”,即使家中有很多女儿也被称作没有后代。而在城市,虽然这种现象不明显,但是在交谈中发现,他们认为生了儿子就叫做“有了接父亲户口本的人”,尽管很多已婚女性户口没有迁到丈夫家,很多已婚男性的户口在女方家,男性仍被视为户口继承者。
二、男娶女嫁,女到男家
古文记载,嫁女之家,三日不熄烛,思相离也。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大多数婚配模式依旧沿用了男娶女嫁,居住方式保持从夫居。据悉,很多没有男孩的农村家庭被长期“合理化”地歧视,家庭成员受欺负也是家常便饭,即使家里有几个社会地位高的优秀女儿。当地人认为,家庭中的女性成员再多也没有意义,最终也要嫁为人妇,成为夫家的家庭成员。而男性成员结婚意味着家里添丁,即养儿防老,尽管很多老人和女儿生活。谈到这里不得不提及一个现象,就是有不少家庭父母对待女儿的子女的态度。虽然很多人期盼自己的隔代人是男孩,但是对女儿的孩子却采取无所谓的态度,总结分析得出,很多人将女儿的孩子自动视为夫家的人,和自己的家族没有关系,即便是期望自己有个外孙子,也是为了让女儿在夫家“母凭子贵”。
三、女孩让家长多担心
这一点似乎区别于前两个理由,看上去像是为了女孩个人着想。很多现实表明,女性在很多活动空间上受到男性没有的限制,最典型的是走夜路。女性被视为弱势群体,而且一直摆脱不掉的一个主原因就是,女性在诸多方面容易遭受侵犯,人们最担心的则是性侵犯。人们甚至忽略掉侵犯,而直接强调性。性侵犯的可怕之处在于,它是唯一一种被侵犯者得不到同情反而受到歧视和羞辱的侵犯,被侵犯者被大家视为比侵犯者更加不堪的人,甚至被认为隔离。所以生了女儿的家长比有男孩的家长多了一层担忧。我曾看到一位母亲对身怀六甲的女儿说:“如果你生了女孩我一定帮助你抚养,因为我知道保护女孩,他们家(夫家)不会在意。”
四、生理周期,生育之痛
很多家长都说女孩子麻烦事多,访谈对象中有几位已婚而且刚刚成为母亲的女青年,她们好像历尽沧桑,庄严凝重的说到:“看起来一定要生男孩,女孩以后会生育,又危险又痛苦,作为父母会无限担惊受怕。”这个理由因为由大部分生理因素构成,暂且提出来,单独做讨论。
笔者针对这几类现象和理由浅谈一下个人的感受,姓氏传承和“出嫁女”问题是传统男权中心文化的遗毒,这些不是女性生理性别决定的,不是女性天生的缺陷,而是社会性别建构的,是社会赋予男性的资源多于女性,男权制度的既得利益者为了保护自身的地位、声望和资源,将社会文化建构的“第二性”的弱势地位,以及“他者”被赋予的不公平待遇,歪曲成女性先天的生理缺陷,内化给人们,形成恶性循环,从而形成以性别不平等为实质的相对稳固的循环系统。至于女性比男性更容易遭受侵犯,是由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因素共同决定的。生理因素包括:平均肌肉瞬间的爆发力,平均身高体重以及平均体能等,这些方面女性弱于男性,通常处于不利地位。然而人们将性侵犯看得比其他侵犯都严重,这里由大量的社会性别因素所决定,一方面,社会文化往往将女性建构成被动、无害、柔弱、安静的淑女,试想一下在雨巷里丁香花一样的姑娘面前突然出现一个露阴狂,那个纯洁柔弱的姑娘很难立刻以张牙舞爪形象和狂徒作斗争,很有可能吓得花容失色晕倒在地。所以,女性被侵犯的概率高于男性。另一方面,双重道德标准约束着女性,是的受暴者不仅得不到正义的伸张,反而比施暴者更容易被指责。
单独把女性生育之苦提出来分析,是因为它更多是由生理性别决定的,生育功能是女性天生区别于男性的生理功能,这种独特的身体结构和功能是女性短期无法摆脱,男性也无从替代的。当然,男性不用承担生育之痛,也无法感受孕育过程的神奇。针对这一顾虑,笔者认为,即使生育时的阵痛是女性无法摆脱的宿命,也不应该以各种理由拒绝她们,哪怕是爱的理由。如果她们生理上已经决定将受到其他性别不具备的痛苦,那么成人如若再抵制或者不十分欢迎她们出生,可能会给她们造成人格上的不认同,相当于给她们加倍的痛苦。当然生育只是一种选择,正如结婚或单身,异性恋或非异性恋一样,不该受到外界强制或者以各种理由干涉,这一点属于另一个话题,在这里就不加以讨论了。
男嗣偏好和重男轻女属于社会性别偏见的一种,笔者之所以非常重视,是因为笔者认为这是在人们尚未出生时,以及将来所处的初级生活圈无法逃避的现象,是众多性别偏见以及其他偏见的初始阶段,而且其带来的社会化由于太早,而经常被误解成生理性别的天然影响,从而在“润物细无声”中进行性别偏见与分层。笔者认为在此方面应多加以反思和解构,从而使自己从不是很科学的先入为主的观念解脱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