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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刑事庭审行为的法理思考_司法制度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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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刑事庭审行为的法理思考_司法制度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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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提要」 形式正义是司法的基本价值之一,法官在庭审中的行为对于体现形式正义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分析刑事庭审的历史类型和形式要素、行为要素的基础上,归纳了几类不规范庭审行为的成因和表现。

通过分析规范刑事庭审行为对体现形式正义的现实意义,总结了几点提高庭审行为规范程度的方法和途径。 引 言 在相当长的时期里,“重实体,轻程序”曾一直是我国司法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和经典行为模式。

随着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发展,保障人权、程序正义等符合法治精神与社会发展规律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以三大诉讼法为主要架构的诉讼体系的形成以及近年来的司法体制改革的实践,至少“实体与程序并重”已经成为了二者辩证关系的基本认知。严格意义上的诉讼活动即审判程序,是以法院作为法定裁判机关主导下进行的专门性司法活动,而其中的庭审即开庭审理,是整个诉讼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处于核心地位的程序性活动。

由于刑事诉讼本身对当事人权益影响的力度最大,国家强制力介入的程度最深,其庭审方式有着不同于其他诉讼的特殊性质。虽然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刑事庭审的基本程序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由于缺乏有操作性的具体规范指导,在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对刑事庭审程序的把握不尽相同,庭审的过程更是五花八门,其中程序虚置、效率低下、当事人权利空洞化的现象并不鲜见,有的甚至引发了公众对司法公正的负面评价。

本文试图在现有法律规范框架内,通过对此问题的探讨,引起司法工作人员深入的思考,更好的规范庭审行为,促进实现司法公正。

一、庭审的形式与刑事庭审的模式分析

(一)历史探源:刑事庭审的形式与类型流变 司法过程具有强烈的形式主义和程式化色彩,程序正义乃司法的核心价值。[①]历史上的第一次审判已经无从考证,但审判蜕变于人类早期社会与神权、祖先崇拜等有密切联系的祭祀活动,并早于成文法出现之前就已经产生的观点是学术界的普遍认同。

无论东西方,早期的审判活动都被赋予了相当浓厚的神秘主义色彩。刚刚脱离蒙昧状态的人类或许只是出于对不能认知和掌握的自然规律的敬畏,在一种无意识的状态下将裁判和决断的权利交予了所谓的“神”和“天”,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种行为逐渐演变成了精心的设计和主动选择。

如中国远古时期皋陶以独角兽断案[②];殷、周时期通过占卜决诉;在古埃及,半神半人的法老握有最高司法权;在古巴比伦,纠纷最初通过神判解决,后改为人判,但法庭仍设在神庙,祭司充任法官。[③] 致使人们作出这样的选择的原因不外是通过将裁判权威的神圣化,“对压迫者的神圣性的信仰来束缚被压迫阶级”,而使法律和审判获得正当性的基础。

由于统治者逐渐认识到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对于政权影响程度不同,刑事和民事诉讼在管辖和审判形式中得以区分。其中,西方奴隶制国家体现的更为彻底。

[④]例如,雅典中、后期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由不同的法院按照自己的管辖范围受理,并独立作出裁判。[⑤] 从奴隶制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之后,东西方审判方式呈现出泾渭分明的发展轨迹。

但由于刑事审判作为维护阶级统治的重要工具,有着不可替代的强制作用,所以东西方各国都基本形成了专门的、系统的、稳定的刑事庭审模式。一种比较成熟且符合历史和逻辑的类型区分法,将古代和近代缺乏民主和理性特征的刑事庭审结构类型划分为弹劾式与纠问式,而后者在封建时期的东方和欧洲大陆国家长期存在。

国家机关依职权主动追诉,经常性的刑讯,法定的证据制度,法官的非专业化等等,这些要素构成了纠问式庭审的主要特征。 在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之后,受诉讼合理主义思潮的影响,力图实现查明客观真实与程序正当化的统一,逐渐形成了比较协调于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念和法治发展的现代刑事庭审结构。

[⑥]审判独立,不诉不理,保障辩护权,公开审判,证据裁判和自由心证等制度的确立使刑事庭审结构更加趋于理性和完善。当然,由于历史传统、民族心理以及法治背景等因素的差异,现代各国刑事庭审的诉讼结构和诉讼方式也呈现出不同的类型,按照通说的观点,主要区分为以大陆法系为代表的法官职权主义(审问制)和以英美法系为代表的当事人主义(对抗制)。

不可否认,中国法制发展的历史虽然有着鲜明的特点和悠久的传统,但其对刑事庭审方式现代化的影响却微乎其微。“刑始于兵”、“礼源于祭祀”,祭祀产生了原始习俗的礼,氏族之间的战争则产生了最初的刑,[⑦]这充分反映了中国法律起源的独特途径。

“礼”,起源于原始社会祭神祈福的宗教仪式。进入阶级社会以后,作为宗教仪式的礼仪逐步发展为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性行为准则。

[⑧]囊括社会生活所有领域的“礼”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就是建立了一整套严密的行为规范,其中就包括关于司法审判的礼节仪式内容。《周礼·秋官》中有原被告双方到庭参加诉讼,交纳诉讼费和开庭审理方面的记载。

在“礼法结合”的深刻影响下,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庭审的方式具有一脉相承的特点,即行政与司法同权、民事刑事不分、起诉与审判结合、刑讯逼供、法官主导的纠问等等,始终没有大的改变。虽然在近代中国,清末修律和北洋政府及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照搬大陆法系国家刑事诉讼体制,并杂糅了英美法系国家当事人主义的某些要素建立过几种刑事庭审模式,但对新中国刑事庭审制度的确立几乎没有什么实质的影响。

(二)刑事庭审的形式要素和行为要素 从形式的角度看,庭审是在特定的司法场域(法庭)内[⑨]进行的仪式性活动,带有表演性和戏剧化的深刻烙印。程序的设计者用精心的设计和特定的安排,将审判活动予以公示,通过意识形态的形式化表达,传达出被高度压缩的社会和文化信息。

而所有传达出来的信息所蕴含的内核则是使国家审判权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公众的普遍尊重,使审判获得“正义”的基础。伯尔曼就认为,法庭仪式的目的在于增进一种宗教仪式般的崇高感和神圣感。

[⑩]借用舒国滢教授“司法的剧场化”理论引申一步,庭审就像是一部舞台剧,由法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证人、翻译人、鉴定人、法警等各类角色共同参与表演。在这里,剧场就是法庭,舞台就是审判区,观众席则是旁听席;演员是上述的所有诉讼参加人;道具是整个法庭的设施和法庭服饰;法官既是演员也是导演,他主导故事的发展方向,控制表演的进度和节奏,同时维持现场的秩序和纪律;剧本则是只规定了篇幅和段落顺序而内容需要演员们自由演绎的实验话剧。

在法庭的空间设置方面,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不尽相同,这主要体现在检察官和被告人的席位的设置上[12],但各国共同的一点是,法官肯定居于法庭的中央,并且法官席要高于其他席位。这里法官席位的设置所表达出来的文化心理信息应该是,在整个法庭中法官的地位是最高的,与控辩双方的等距离表明法官处于不偏不倚的中立地位。

不仅仅是法庭的设置,法官所使用的道具也蕴涵了公正和理性的含义。法袍、法椎、假发,这些“正义的行头”[13]所折射出的符号学意义与其他的形式要素有着异曲同工的作用。

法庭的摆设、法官的出场顺序、格式化的问讯方式等等都表明:现代司法程序是高度仪式化、戏剧化的。无论是关于法律程序仪式功用的何种解释传统,都认为程序、仪式赋予判决以合法性。

[14] 在这部舞台剧中有多方面的人物关系,正是由这些不同的人物之间的行为所演绎出的“戏剧冲突”推动了整个剧情的发展,从序幕到高潮直至尾声。控辩双方的矛盾是贯穿始终的主要矛盾,他们理所当然的成为全剧的主角。

但在所有的角色中,公诉人和被告人及辩护人并不是最最关键的角色,只有法官才是起决定性作用的人物,他的行为影响和制约其他人权利的行使,所以法官在庭审中的行为是刑事庭审中首要的行为要素。广义的庭审行为应该包括所有诉讼参加人在诉讼活动中的行为,而本文中专指法官在庭审过程中所有的语言和动作所构成的全部外部表现活动。

二、刑事庭审中不规范行为的表现及其成因分析 我国目前的刑事庭审方式有学者称之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混合式庭审方式。[15]在1997年以前,我国刑事审判的庭审模式是典型的职权主义模式,经过了新的刑事诉讼法的调整,对控辩双方及审判方的职能关系予以重新的配置,当事人主义的要素成为庭审阶段的重要特征。

但是受长期集权型体制的影响,“权力行使型”诉讼结构仍然是当前的刑事庭审模式主要的精神支柱。不能否认,新的庭审制度中某些技术性设置还不尽合理,存在庭前程序薄弱、作证制度很不健全以及技术性规则缺乏等[16]制度设计本身并不完备的问题是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但从事审判的司法人员的理念和意识尚未统一到新的刑事诉讼法立法精神上来,由思维惯性和职业习惯所产生的行为表现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原因。

由于法官在庭审中不规范的行为而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限制和制约了新的庭审方式的运行效应,既降低了制度本身的逻辑合理性的含有程度,也降低了公众对于程序公正性的信赖程度。如果按照形成的主观原因进行分类,可以将这些不规范的庭审行为分为司法理念陈旧导致的不规范行为、法律理解偏差导致的不规范行为、驾驭能力低下导致的不规范行为和缺乏职业素养导致的不规范行为。

(一)司法理念陈旧导致的不规范行为 我们经常会在庭审中见到这样的场面:有的法官对公诉人和颜悦色,对被告人却声色俱厉;有的法官任由公诉人发表长篇大论,却经常打断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辩解和辩护。社会学家加芬克尔曾认为刑事程序是“贬黜被告人人格的典礼”[17],在“有罪推定”的思维模式下,这样评价可谓一语中的。

在刑事诉讼法已经明确规定对被告人实行“无罪推定”原则的今天,当一名旁听的观众看到、听到法官声厉色荏的在训斥被告人的时候,还怎么能够使他相信这名法官是在公正和中立的立场上进行裁判。我们有时还会看到,庭审调查阶段法官就案件的事实对被告人不厌其烦的提问,而公诉人却在一旁无所事事;质证阶段辩护人对某一证据提出异议,法官不去询问公诉人对此的答复意见,而是自行驳斥辩护人。

培根曾说:“听证时的耐心和庄重是司法工作的基本功,一名多嘴的法官不啻是一副聒噪的铙钹。”[19]虽然新的刑事诉讼法保留了法官在审判中的调查职能,但过分行使这一职权并不利于树立法院的公正形象。

恶意纠问、角色错位乃是询问之大忌,追求司法真实切不可沦为询问淹没正常诉讼风险之借口。[18]在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的比较过程中,孰优孰劣的争论一直不绝于耳,至今也没有令人信服的结论。

应该说,采用哪一种诉讼制度实质上是价值选择的问题,是受一国法律文化传统影响的结果。全球性的民主化浪潮风起云涌,个人权利本位成为宪政国家普遍重视和认同的基本价值取向,很多实行职权主义的国家不约而同的借鉴和吸收了当事人主义的精髓,使当事人主义成为一种在诉讼结构的技术意义上具有支配地位的结构。

我国目前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走向是较多的吸收和借鉴了当事人主义,这一点在当事人举证和诉讼对抗方面体现得尤为明显。所以,不能够顺应这一趋势完成理念和角色转变的法官,他在庭审中的行为表现也同样不能得到公众的认可和积极的评价。

(二)法律理解偏差导致的不规范行为 我国目前的刑事庭审制度由于确立的时间不长,尚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各方面的规定还很不完善,尤其是司法解释等技术性实施细则所涵盖的范围尚不周延。即使是法律和司法解释作出了规定,但条文失于简略、粗糙,技术合理性不足的弱点也造成实际操作中的随意性较强。

因此,强调对法律的理解并不仅仅限于对具体法律条文的理解,还应该包括对立法宗旨、立法精神和立法背景以及对立法起指导作用的刑事政策的理解和把握等方面。比如,在很多案件中,被告人或辩护人当庭提出侦查人员在获取口供过程中有刑讯逼供或指供、诱供的行为,在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都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主审法官往往会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辩方提供相应的证据,只要举证不利,则该非法取证行为就不能认定。

试问,一名被羁押的被告人能够有什么方法去取得这样的证据?有什么样的能力去对抗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强大的公安机关?显然这是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举证责任问题的错误理解。法律理解的偏差根源在于法学理论功底的薄弱和法律思维方法的缺失,是法学素养尚显不足的结果。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对法律理解偏差导致的不规范行为极有可能会对实体的裁判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驾驭能力低下导致的不规范行为 一名好的法官就像是优秀的交响乐队指挥,他能够把法庭内各方面的关系整合协调,突出表现争议的焦点,把握合理的进度和流畅的节奏,使旁观者在听清案情的过程中不知不觉的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庭审的驾驭能力大多体现在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方面。

如果控辩一方就某一程序性问题当庭提出异议,而审判台上的法官一下子无所适从,不知如何处理,或者长时间的交头接耳、议论不止,那么人们怎能对这样的法官在正确的适用法律上产生信心呢?指挥之道在于合法、及时、恰当、清晰、果断,为诉辩者搭建公平高效的竞争平台,合理分配机会均等的攻防利益。[20]庭审驾驭能力的高低会严重影响庭审过程的流畅,从而也会间接影响法庭的神圣性和权威性。

就像足球场上一名优秀的裁判员并不需要通过频繁的出示红黄牌来树立自己的权威一样,真正成熟的法官他的沉稳和果断、冷静和严肃、气定神闲与不怒自威所展现出来的人格魅力远远要比用力敲击法槌使人印象深刻。

(四)缺乏职业素养导致的不规范行为 法官也是一项职业,履行好这项职业赋予的使命就需要具备相应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操守。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明确规定,法官必须遵守司法礼仪。

在人们的印象中,法官应该是高高在上、襟危正坐、举止端庄、不苟言笑的形象。可我们不得不遗憾的看到,有一些法官在庭审中的表现绝不是如此:坐姿散漫、打盹瞌睡、东张西望、举止轻佻,说话时语言粗俗、底气虚浮,时不时举杯喝水,手摇羽扇,甚至有的在法庭上打手机、发短信。

美国著名法官弗兰克法特曾经说,司法不仅在实质上必须公正,而且在“外观上的公正”也是需要的。[21]在庄严、肃穆的法庭中,法官已经不再是一个具体的自然人的概念,他代表着法律与国家的权力,他的一言一行都与“外观上的公正”休戚相关。

我们不能想象一个市井之徒掌握了审判权力会给法律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因此,身在法庭的法官必须唤起自身的角色意识,摒除日常生活状态下的行为习惯,绝不能让那些不规范的行为损害法律公正的形象。

三、规范刑事庭审行为的现实意义 庭审是一定的程序,是一种由法律明确规定了逻辑关系和阶段性内容的程序。无论在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庭审活动的每个阶段和每个阶段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是由诉讼法律规范所预先设定的,内容具有确定性和逻辑上的严谨性。

所有的案件都有与之相适应的特定程序,任何违反、规避、逾越、遗漏法定程序的行为势必引起公正性的负面评价,甚至导致裁判结果的无效。刑事庭审更应该体现程序的严格性,这是刑事诉讼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

土本武司认为:“刑事诉讼将‘查明真相’和‘程序正义’作为两大理念,不论过去与现在,东方与西方,都是如此。”[22]程序设置的本身代表着一种制度的确立,基于人类本性的社会心理和实际社会生活的需要,制度的设计者试图通过相应程序的设置以满足或者达到那些最基本的令人类普遍认同的社会公正的准则。

虽然公正和正义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但在相对稳定的历史阶段里,人们可以从相对理性化的诉讼程序推演本身获得对法律秩序公正性的认识和信心。如果把公正解释为公平和正义,那么正义就包括形式的正义和实质的正义。

[23] 由于司法过程是包含有法官个人价值判断的过程,法官是发挥着主观能动性的司法主体,对争议事实与法律适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自我价值判断和选择,在一般情况下,正规的程序本身就是对司法专断的有效抑制。司法的实质价值包容于其形式价值之中,并通过形式正义体现出来;没有最低限度的形式正义,司法的实质正义也就无从实现。

在庭审这个公开的仪式化活动中,所有的形式要素都是为人们能够“看见正义的实现”而服务的,这些因素与法官处置冲突的行为要素一起具有了一种形式上的正当性,进而引导人们认为采用正当形式所得到的处置结果在实质上也是正当的。正如英国的法官休厄特在《王国政府诉苏塞克斯法官,由麦卡锡起诉案》中的一句名言:“不仅要主持正义,而且要人们明确无误地、毫不怀疑地看到是在主持正义,这一点不仅是重要的,而且是极为重要的。

”[24]法官的庭审行为对于集中体现形式正义所要求达到的必要限度至关重要。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在旁观者眼中不再仅仅是个人意志的外在反应,而是国家法律代言者的行为,是审判权威的展现,会对当事人切身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甚至法官一个不经意的面部表情都可能引起当事人微妙的心理变化。

理想状态下的刑事庭审制度,其目标模式是充分兼顾任何具有合理性的刑事诉讼制度都确认和追求的基本价值:保障实体真实,遵守正当程序,实现诉讼效率。[25]在对三大基本价值的追求过程中,由于实体、程序和效率本身所具有的矛盾性,为了总体上实现更大的诉讼效益,势必引起三种价值的共同博弈。

博弈的结果不会是某一种价值的最大化实现,而是三者在不同程度上的价值谦抑,这种综合平衡的状态就是龙宗智教授所谓的“灰色模式”。[26]中国历来不缺乏对实体正义追求的传统,而对这种追求的热衷和偏执有时竟然以不惜牺牲人类的理性和良知为代价。

忽视了程序的正当性而一味追求所谓的“客观公正”,往往会导致丧失人性中更为宝贵和重要的价值。佘祥林案、杜培武案等等令人震惊的冤案中,我们或多或少的看到了法官在审判过程中不规范甚至是违法行为的影子。

强调形式的正义并不意味着放弃实质的正义,而是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已经偏离了正确的航向太长时间,需要花更大的气力才可能扭转回来,矫枉未必过正。 规范符合刑事诉讼法要求和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的刑事庭审行为,是目前刑事庭审制度改革中最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的途径之一。

德国著名的诉讼法学家赫尔曼通过中德刑事审判模式的比较认为,法官在审判中作为主要讯问机关行事属于19世纪纠问制的残余,虽然纠问制已通过将法官控诉人职能分开等方式予以改革,但由于保留了法官在审判中的调查职能,这种改革并不彻底。[27]但是,在我国目前的司法环境和法制条件下,我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去追求法官纯粹的被动地位,这并不符合我国特有的社会价值观念。

可以预见,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里,发现客观真实,实现实体公正仍然是我国刑事诉讼最基本的价值追求和指导思想;社会公众、老百姓最最关心的仍然还是法院是否定错罪、判错刑、杀错人。也正如赫尔曼所说:“审问式和抗辩式审判形式都可以具有不同的类型,中国如果采用抗辩式诉讼方式,可以在许多不同的抗辩制度中进行选择,包括在法官可以接受的各种角色中进行选择。

”[28] 在1997年刑事诉讼法建立的基本框架下,进一步追求具体行为模式的合理性和规范性,是庭审方式改革中最切实可行的方法。

四、规范刑事庭审行为的方法与路径 梅利曼说:“生活在普通法系国家的人们,对于法官是熟悉的。在我们看来,法官是有修养的伟人,甚至具有严父般的慈严。

普通法系中有许多伟大的名字属于法官。”[29]虽然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官所拥有的地位和权力远未达到梅利曼所说的英美法系国家的水平,但对于法官司法能力和职业理性的追求不应该仅仅停留在成为一名“司法工匠”的层面上。

规范刑事庭审行为需要法官个人在理论修养、业务能力、知识水平、道德情操、职业素质等诸多方面不断薰习和提高,需要长期专业化、职业化的培养和审判实践的磨练。为此,笔者从具体实践的层面归纳出以下几点方法和路径:

(一)树立三种理念

1、恪守中立的理念。法官中立是司法公正的基本保证,“纠纷解决者不应有支持或反对某一方的偏见”[30],唯有中立才能不偏不倚。

不要因为与检察机关有天然的“合作”的关系,就在庭审中不自觉的袒护或者干脆代替公诉人去完成指控。

2、无罪推定的理念。任何人未经审判都不能认定其有罪,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对被告人的审前认定对法院没有预定的约束力。

法官不应因庭审前的审查案卷就在脑海中形成了被告人有罪的先入为主的预判。树立无罪推定的理念,是刑事法官内心善良正义的基础。

3、控辩平等的理念。刑事庭审的结构是一种以法官为顶点的等腰三角形结构,虽然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公诉人在诉讼资源上远远超过被告人,处于强势的地位,但法官应该力求在形式上营造一种均衡的状态,保障辩方各项诉讼权利的行使,避免法官沦为公诉人的“帮工”。

(二)提高三种能力

1、提高倾听的能力。法官的倾听艺术是法官在开庭审理阶段的一项具有程序意义的技巧和能力,透明而无声地蕴含着一种潜在的权威和力量,反映了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审判风格、人格魅力和禀赋智慧。

[31]相对于不履行职责的一言不发,我们的法官更多的是对于调查职权的过渡行使。在长期职权主义的意识支配下,有些法官的角色错位严重影响了法官中立的形象,破坏了控辩双方的均势结构。

多问不如多听,以平静的心态去听,带着问题去听,在积极的思考过程中去听,使当事人和旁听人员感受到法官的专注、稳重和亲和。

2、提高应变的能力。法律之所以神圣,就在于它的庄重、严肃和力量。

法庭中一切必备的形式要素都是为了审判服务,也都必须通过法官的行为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临危不乱,遇事不慌,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是一名刑事法官应当具备的素质。

面对想尽一切办法维护自身利益的被告人,庭审过程中总能遇到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困难和问题,如何妥善的处理,既不违反程序,又不过分的影响诉讼效率,需要法官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审判经验,胸有成竹才能游刃有余。

3、提高质询的能力。强调多听并不代表不问,刑事诉讼法仍然赋予了法官调查的职能,运用好这一权力是当前条件下有效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手段。

询问(讯问)也是一门艺术,从某种意义上讲,认真的听是为了更好的问,在公诉人整体水平并不尽如人意的现实条件下,法官的质询更显得尤为重要。法官要惜言、慎言,在倾听的基础上有的放矢,不问则已,一问必然切中要害。

在语言上,要使用中立、规范和高度凝炼的法言法语,必要时可以用生活语言进行解释,但切忌使用俗语和俚语。在语气上,要保持中速、平和、温文尔雅,不能带有任何的倾向性。

(三)抓好三个方面的训练

1、熟练掌握程序法的训练。法官对于法条和司法解释中程序性的规定应该烂熟于心,尤其是对庭审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程序能形成一种程式化的条件反射,即便没有提审提纲也能够顺利指挥,绝不遗漏。

2、强化记忆和归纳的训练。平时机械记忆的训练和归纳的训练有助于法官对控辩双方的发言以及质证的意见在脑海中形成比较完整的轮廓,从中总结和归纳出争议的焦点和案情的疑点,这也是法官的基本功之一。

3、洞察当事人心理的训练。人的行为受思维的支配,分析被告人的犯罪心理以及对庭审时控辩双方的攻防心理,可以更好的发现真实。

巧妙运用逆向思维、跳跃式思维、发散性思维等方法洞察当事人的心理活动,对擦亮被灰尘蒙住的眼睛会有极大地帮助。 结 束 语 公平与正义,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司法公正不仅仅追求的是结果的公正,它需要形式与实质、程序与实体的完美统一,而其中最直观的感受正是从规范的庭审活动中开始的。司法的形式合理性蕴涵着特定的价值准则,追问形式本身价值的目的还是为了更好的激发起全社会重视权利、保护权利的意识。

规范刑事庭审行为,对在全社会树立法律的权威形象,培养公众对法律的信仰无疑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笔者相信,随着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不断深化和法官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我们的刑事法官在庭审中的表现一定会越来越得到人民群众的尊重。

注释: [①]周叶中、江国华:《法律理性中的司法和法官主导下的法治——佘祥林案的检讨与启示》,载《法学》2009年第8期,第69页。 [②] 《论衡·是应篇》: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

《异物志》:东北荒中有兽名“獬豸”,一角,性忠,见人斗则触不直者;闻人论,则咋不正者。 [③] 高鸿钧:《法律成长的精神向度》,载《外国法译评》2009年第4期,第434页。

[④] 虽然中国历来的法律传统是“刑民合一”,但更主要是体现在实体法方面,在审判中并非没有刑事和民事的区别。如周朝中央一级设立秋官司寇掌管刑事诉讼,地官司徒掌管民事诉讼。

[⑤] 龙宗智:《刑事庭审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76页。 [⑥]龙宗智:《刑事庭审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94页。

[⑦]薛梅卿主编:《新编中国法制史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页。 [⑧]李玉福:《论中国古代礼刑互动关系》,载《法学论坛》2009年第4期,第21页。

[⑨]虽然人类历史进程中不时出现“广场化”的民众审判,但这只针对于某些特定的审判,并不是一种常态。 [⑩][美]哈罗德·J·伯尔曼著,梁治平译:《法律与宗教》,三联书店1991年版。

第47页。 舒国滢:《司法的广场到司法的剧场化——一个符号学的视角》,载《政法论坛》1999年第3期。

[12]英美法系国家检察官与被告人及辩护律师的席位平行,并无高低之分;很多大陆法系国家的检察官坐在法官一侧。 [13]贺卫方:《正义的行头》,载《法边馀墨》,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54页。

[14]左卫民、谢鸿飞:《论法官的知识》,载《政治与法律》 第2009年第4期,第42页。 [15]龙宗智:《刑事庭审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20页。

[16]龙宗智、左卫民:《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新的刑事诉讼运行机制评述》,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1997年第1期。 [17][英]罗杰·科特威尔著,潘大松等译:《法律社会学导论》,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251页。

[18][英]培根:《培根随笔集》,北京燕山出版社2000年版,第216页。 [19]张海荣:《审判之艺术》,载《人民法院报》2009年3月17日。

[20]孙斌荣:《论司法的艺术——法官司法能力建设的最高境界追求》,载《司法能力建设与司法体制改革问题研究——司法能力建设与诉讼制度改革》(上),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版,第87页。 [21]龙宗智:《刑事庭审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5页。

[22][日]土本武司:《日本刑事诉讼法要义》,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15页。 [23]从诉讼的角度,也可以区分为程序的正义和实体的正义,虽然程序正义并不完全等同于形式正义。

形式正义的核心是在正义普遍实现的过程中所坚持的平等性。 [24][英]丹宁勋爵著,杨百揆等译:《法律的训诫》,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98页。

[25]龙宗智:《刑事庭审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33页。 [26]龙宗智:《刑事庭审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33页。

[27][德]赫尔曼:《中国刑事审判改革的模式——从德国角度的比较观察》,1994年北京刑事诉讼法学国际研讨会论文。 [28][德]赫尔曼:《中国刑事审判改革的模式——从德国角度的比较观察》,1994年北京刑事诉讼法学国际研讨会论文。

[29][美]约翰·亨利·梅利曼著,顾培东、禄正平译:《大陆法系》,西南政法大学法制教研室1983年印,第36页。 [30][美]戈尔丁著,齐海滨译:《法律哲学》,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240页。

[31]徐艳丽:《从倾听艺术谈庭审驾驭能力》,载《司法能力建设与司法体制改革问题研究——司法能力建设与诉讼制度改革》(上),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版,第1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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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和解制度设计的思考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8
[内容摘要] 刑事和解是指犯罪发生之后,仅由调停人使受害人与加害人直接交谈,共同协商解决刑事纠纷的活动。它是西方刑事司法的一个创举,其最主要的理论核心是恢复正义理论。在我国古代和近代也能找到它的历史渊源。它体现了公正、效率......
对我国刑事司法中量刑均衡的思考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2
[内容摘要]:在刑事司法活动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审判案件,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定刑事责任之后,就应当对构成犯罪的被告人科以刑罚。长期以来,我国司法机关一直比较注重定罪的准确性,而对量刑的准确性有所忽视,由此产生......
美国刑事诉讼一审程序_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8-28
众所周知,美国实行的是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这种模式的基本特点是对抗式,法官和陪审团作为案件的裁决者,不主动调查证据,传唤证人及对证人询问,而处于一种消极、超然的地位,负责听取控辩双方提出的证据和所作的陈述,控辩双方向法庭......
对现行司法赔偿制度的思考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现行司法赔偿制度的确立,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司法职权行为违法侵害时能够得到法律上的救济,促进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的民主和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不......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论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11
【论文关键词】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违完审查;可诉性;合法性 论文论文摘要:抽象行政行为是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重要行为之一。本文从界定抽象行政行为的内涵、特征为切入点,在阐述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现状的基础上,探讨我......
对我国缓刑制度的思考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缓刑,是对于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项刑罚制度。缓刑的特点是在判刑的同时宣告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保留执行的可能性。如果遵守一定条件,一定期限以后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违反一定条......
设立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司法救济金制度探讨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02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以下简称刑附民)诉讼制度的设置,旨在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合并审理,既保证刑事案件审理的紧凑与集中,又兼顾附带民事诉讼的简便与快捷,以避免人民法院分别裁判间的矛盾,提高诉讼的效率与效益。其设置并经司法实践证......
香港与外国刑事司法合作制度研究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8-07
目 次 一、前言 二、关于移交逃犯的制度 (一)概述 (二)可移交的罪行 (三)移交逃犯的基本原则 (四)移交逃犯的程序 三、关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制度 (一)概述 (二)提供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 ......
行政征用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讨(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13
【论文关键词】行政征用 公益目的 程序正义 司法审查 论文论文摘要:行政征用制度是各国出于发展社会公共事业的需要而设置的一种行政调控措施,是在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获取土地的主要方式。它涉及到法律调整、政府职能、公众权利等诸......
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的一般关系 根据反垄断法,不仅企业间固定价格、限制数量以及划分销售市场的行为是违法的,垄断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行为如微软公司的搭售行为是违法的,甚至企业谋求垄断的行为也被视为违法,如美国谢尔曼法第2......
困境与出路:司法审查制度在刑事诉讼中的缺位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8-05
「内容提要」司法审查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审前程序中的缺位造成我国刑事诉讼的重大结构性缺陷,基于对审前程序中侦控权力运行的制约、为被追诉者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以及与国际接轨的考虑,审前司法审查制度的构建应为我国刑事审前程序改革......
浅谈对侦查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8-06
【论文关键词】侦查行为 司法审查 司法令状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论文论文摘要:对侦查行为由法院统一进行司法审查,是现代民主国家的普遍做法。我国之所以未能建立这种司法审查制度,主要原因在于“侦查中心主义”的诉讼构造和检察机关法......
关于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思考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保护国内相关产业,我国于1994年颁布的对外贸易法第三十条规定了反倾销问题。根据这个原则性规定,1997年3月25日,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该条例填补了我国反倾销......
刑事司法解释效力范围探究(4)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01
其一,对其被解释、被批复的案件不能适用,其效用已经大减; 其二,本已滞后的司法解释还要"二度滞后"到该司法解释颁行后审理的案件才能适用,如此一来,该司法解释就不仅具有滞后性特征,而且具有双重滞后性特征了。那么,司法解释将......
试论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重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8-06
作者:易继松 张运平 戴俊华 【论文关键词】抽象行政行为 司法审查 制度重构 【论文摘要】以司法权监督行政权合法行使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我国人民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仅享有十分有限的司法审查权。这种状况严重限制了法院司法监督......
刑事审前协商程序的司法控制(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关键词: 司法控制/协商程序/审前阶段 内容提要: 协商性司法下,审前程序不再仅具有为审判程序作准备或程序分流的简单功能,更具有独立的实体处分和纠纷解决功能。由于协商程序中检方滥权现象的存在,英美法系国家的辩诉交易中出现了法官......
香港与外国刑事司法合作制度研究(23)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注 参见黄芳着:《国际犯罪国内立法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第199页。 注 参见黄芳着:《国际犯罪国内立法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第200页。 注 香港与新加坡、新西兰、英国、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
香港与外国刑事司法合作制度研究(26)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8-05
注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瑞士联邦委员会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第1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关于刑事事宜相互司法协助的协议》第8条。 注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
香港与外国刑事司法合作制度研究(30)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8-09
注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关于移交被判刑人的协议》第5条第3款第(d)项;《香港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移交被判刑人的协议》第7条第4款。 注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
香港与外国刑事司法合作制度研究(10)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02
(4)歧视性政策的限制。 香港与外国签订的刑事司法协助协议规定,有充分理由相信有关的协助要求将会引致某人基于其种族、性别、宗教、国籍或政治见解而蒙受不利,应拒绝予以协助。这一规定体现了保护人权的精神。 (5)刑事诉讼......
香港与外国刑事司法合作制度研究(27)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8-09
注 参见黄肇炯着:《国际刑法概论》,四川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45页。 注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泰王国政府关于移交罪犯及合作执行判刑的协议》第1条。 注 参见甘雨沛、高格着:《国际刑法学新体......
香港与外国刑事司法合作制度研究(15)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5
4.关于查处犯罪收益的协助 (1)追查及临时措施。 香港和外国的刑事司法协助协议规定:如果要求方提出要求,被要求方须致力查明是否有任何违反要求方法律的犯罪得益或犯罪工具存放于被要求方管辖区内,并须把调查结果通知......
香港与外国刑事司法合作制度研究(17)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8-07
综观香港和外国签订的移交被判刑人协议的内容,移交被判刑人的原则主要有: 1.相互尊重司法管辖权原则 司法管辖权属于国家主权的一部分,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对香港司法管辖权的尊重体现了对中国主权的尊重。主权是一个国......
香港与外国刑事司法合作制度研究(21)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1)关于刑事判决司法管辖权的保留:移交方保留复核其法院所定罪行及所判刑罚的司法管辖权。 (2)关于被判刑人应服刑期的确定:接收方执行刑罚时,除依照有关协议的规定修订有关刑罚外,须受由移交方所定刑罚的法律性质和刑期......
香港与外国刑事司法合作制度研究(25)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8-06
注 有协定将此表述为"将任何人移交",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大韩民国政府关于刑事事宜相互司法协助的协议》第1条第4款。 注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大韩民国政府关于刑事事宜相互司法协助的协议》......
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2)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9
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中限制竞争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生产要素。它要实现自身的价值,必须得与厂房、机器、劳动力、原材料等许多其他的生产要素相结合。因此,知识产权所有人往往通过知识产权转让的......
香港与外国刑事司法合作制度研究(13)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8-09
关于在被要求方管辖区内获取其它证据或证供,如果要求方就刑事案件的调查、检控或诉讼提出取证要求,被要求方须安排获取该等证据。为了取得证供或其它供词,要求方须列明拟提出的问题或拟询问的事项。如有需要,被要求方的主管机关可自发......
香港与外国刑事司法合作制度研究(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8-09
(二)可移交的罪行 关于确定可移交的罪行范围时,各国一般采取两种不同的标准。一种称为"质的标准"或曰 "列举式标准",即在移交逃犯法规或有关条约中罗列出可移交之罪的罪名;另一种标准称为"量的标准"或曰"淘汰式标准",即不列......
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3)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除了法院判例,美国关于知识产权的反托拉斯最新立法是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1995年共同发布的《关于知识产权许可的反托拉斯指南》。⑥该指南重申了美国司法部1988年指南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基本看法,即出于反托拉斯法的考虑,知识产权与......
香港与外国刑事司法合作制度研究(24)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8-08
注 参见香港与美国、新西兰、爱尔兰、法国、菲律宾、加拿大、韩国、英国、瑞士等国政府分别签订的刑事司法协助的协议第1条。 注 参见《香港政府与澳大利亚政府关于刑事司法互助协助的协议》第1条第(e)项;《香港政府与法兰西共......
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5)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21
在玛吉尔案件中,原告是在爱尔兰和北爱尔兰地区从事电视广播业务的RTE、ITV和BBC三家电视台,被告玛吉尔电视指南有限公司是爱尔兰的一家出版商。该案的主题是,如何处理成员国的著作权与欧共体条约第82条的冲突。案件的起因是,玛吉......
构建刑事司法和解制度对人权保障的作用_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0
人类社会的快速发展,以人为本的个体自由、幸福和安全需求的不断提高,给我们弥补公权力浓厚的刑事司法制度对人权保障的缺失,提供了条件与可能。对此,一个重要而有效的途径,就是构建刑事司法和解制度。刑事公法“不得被私人简约所变通......
民事再审制度重构的思考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现状 民事再审程序即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法对案件进行再审的程序。再审程序作为一种特殊的纠错和救济程序,是在一般救济手段即一审和二审程序终结之后......
一事不再理原则与我国刑事再审制度(7)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7、再审管辖应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并实行一审终审制。 世界各国对再审案件的管辖有不同的规定,法国规定再审案件由最高法院管辖,前苏联规定由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管辖,日本规定由原审法院管辖。我国刑事诉讼法则......
一事不再理原则与我国刑事再审制度(4)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17
我国刑事再审的理由包括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证据有暇疵及审判人员审理该案时有职务犯罪行为。这些理由只是规定了影响案件实体处理的理由,而没有把违反程序规定作为再审的理由。 我国刑事再审案件的程序适用是根据该案件在......
论中国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建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6
【论文关键词】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建构 论文论文摘要:在我国建构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已经具备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从宪法和行政讼法两个层面着手建构:在宪法层面上,应考虑将司法对行政的监督权写进宪法;......
构建我国刑事司法审查制度的障碍性因素论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21
【论文关键词】司法审查;和谐;侦查程序;诉讼结构 论文论文摘要:司法审查机制在现代西方法治国家已得到普遍确立。在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和司法制度下,构建针对刑事强制措施的刑事司法审查制度尚有很多现实的障碍性因素需要克服:法......
论刑事司法中的人权保护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04
[内容提要]:在人权的法律保障体系中,刑法由于其所保护利益的广泛性、重要性及其对违法制裁的特殊严厉性,因而对人权的全面保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可以说,人权保障是当代刑法的鲜明主题之一。“要切实通过司法活动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
对正当防卫制度的思考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 正当防卫作为法律制度在自古就有,但作为法律制度在刑法中地位的真正确立,是1791年的法国刑法典。现代意义上的正当防卫制度,是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所鼓吹的天赋人权论的产物。纵观古今中外,正当防卫制度经历了一个无限防卫、......
对现行司法赔偿制度的思考(1)
发布时间:2013-12-17
现行司法赔偿制度的确立,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司法职权行为违法侵害时能够得到法律上的救济,促进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的民主和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不......
阐述反腐败刑事司法制度改革论纲(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21
【论文关键词】反腐败 司法制度 改革 【论文摘要】反腐败刑事司法制度改革问题是近年倍受关注,为什么要进行改革、如何着手改革是问题的关键。当前我国已具备进行改革的三个因素:即腐败的严重性、政治决策层的反腐败意愿和决心、司法制......
3000字司法论文:刑事司法
发布时间:2023-06-27
论文最好能建立在平日比较注意探索的问题的基础上,写论文主要是反映学生对问题的思考,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3000字司法论文。 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简称两法衔接)机制是指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之间寻求建立的旨在避免行政执法过程......
律师文化之思考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按《辞海》的解释,“文化”有三重含义:“1、广义指人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物质、精神的生产能力和创造的物质、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指精神生产能力和精神产品,包括一切社会意识形态。2、泛指一般知识。3、中国古代封建王朝所施......
9000字司法论文刑事司法
发布时间:2023-03-05
古典文学中常见论文这个词,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为论文。以下就是由编为您提供的9000字司法论文。 网络改变着人们的生活,针对著作权的网络犯罪也产生了很多新的变化和新的特点,......
刑事司法报道的有效规制
发布时间:2022-10-19
一、社会舆论背后的推手刑事司法报道 什么是舆论?笔者认为要想给舆论下一个公认的定义还是有难度的,因为国内外学者对舆论定义的表述己经多达七八十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交流问题研究委员会编写的报告《多种声音,一个世界》认为......
对法院管理社区矫正的思考_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6
[摘要]:在一些国家,社区矫正的管理是由法院系统来承担,我国也出现了由法院监督管理缓刑、假释人员的探索,这说明由法院管理社区矫正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因此,分析法院对社区矫正管理的优势,探索设立由法院管理的模式,对于完......
“刘涌案”拷问刑事司法(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8-07
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10月8日作出(2003)刑监字第155号再审决定,以原二审判决对刘涌的判决不当为由,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了该案。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12月18日至22日在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
试论刑事诉讼中的质证制度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2
质证,是指在庭审过程中由控辩双方对诉讼证据采取说明、反驳以及交叉询问等形式进行质询,以确认其证明力大小的诉讼活动。关于质证,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7条有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
陪审制度纵横论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8-08
陪审制度是我国法学界研究较少的问题之一。然而,陪审制度在司法系统中的运转机制和存在价值以及我国陪审制度的改革思路,都是很值得人们思考和探讨的问题。一、西方陪审制度的沿革(一)古希腊和古罗马:西方陪审制度的芽床古希腊和古罗......
关于中国物权法制度设计的思考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11
一、 物权法立法的简单回顾 (一) 物权概念从否定到肯定的历史 (二) 现有物权法草案的概况 (三) 学界围绕物权法立法的研究和争论 二、 现有各草案的基本内容及其差异 (一) 各草案的基本内容 (二) 草案之间基......
论刑事被害人的司法救济制度
发布时间:2015-07-27
一、刑事被害人救济概念及现状 刑事被害人救济,是指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犯罪分子实施的侵害性的犯罪行为而受到损害的民事权益进行补救的司法活动。对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并不意味着其是国家代替犯罪人承担民事责任,也不是基......
我国引入沉默制度的思考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8
[摘要]:沉默权制度是西方国家诸多国家刑事诉讼程序中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保障人类尊严不受侵犯的法律手段之一,是刑事司法公正的标准之一。在我国法学界,关于“沉默权”问题一直存在着较大分歧。 [关键词]:......
“警民联调”工作的法律思考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7-19
一直以来,公安基层派出所每天要应付大量的非警务纠纷,此已经成为困扰基层工作的一大难题。据有关数据显示,在南方城市,特别是在深圳,基层派出所每天接报的警情,约60%为非警务的纠纷,公安机关要耗费大量的警力去调解,一定程度上影......
试析法国商法对会计行为的规范(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29
论文摘要:法国商法规范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是大陆法系“法典式会计”的代表,有许多成功之处。分析《法国商法典》、《商事公司法》、《公司重整与公司清算法》中关于会计行为的规范,将为我国建立与完善会计法律制度及财务诚信机制提供一......
浅析虐童行为的刑法规制
发布时间:2023-06-06
【摘 要】一段时间以来,虐童事件频频曝光,关于虐童行为如何处罚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同时虐童行为应如何从刑法角度加以规制,成为刑法学界关注的焦点。虐童是严重伤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依照现有罪名定罪,难以凸显该行为的社......
刑事司法中的人权保障研究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8-09
[摘 要]以“人权入宪”为标志,我国的人权保护事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其中刑事司法中的人权保障是我国人权保护事业的重头戏和综合工程,其人权保障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我国整个人权保障事业的成败,意义重大。然而,在现阶段我国......
论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的建立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7
【论文摘要】 建立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来有效保障刑事被害人权益,一直是社会所关注的焦点。本文就我国目前的现状提出问题,并对建立刑事被害人补偿的现实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制度的内容构件提出设想,希望能够对我国在此制度的构建和立法......
试论刑事诉讼中的质证制度(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9
三、质证制度在不同诉讼环境中的作用 在不同的诉讼环境,质证制度所能够发挥的作用是不尽相同的。在传统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下,负责审判的法官对于证据的调查、审核拥有较大的职权,不仅调查证据的顺序、范围、方法,全由法院全权决定......
对交通肇事后指使逃逸行为的司法适用辨析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在第5条第2款中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
试析我国确立行政行为合理性司法审查制度的困难(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12
论文关键词:行政行为 司法审查 行政合理 论文摘要:我国正处于建设法治社会与法治政府的关键时期,而在我国确立行政行为合理性司法审查制度对我们建设法治社会及法治政府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但是,要在我国确立这样一种制度并非易事,作......
陪审制度纵横论 (9)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9
3.人民陪审员的选任问题。根据我国的陪审制度,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实际上包括两层含义:其一是各级人民法院“候选名单”中人民陪审员的选任问题;其二是具体案件中人民陪审员的选任问题。前者可以称为陪审员的一般选任;后者可以称为陪审......
论析建立我国刑侦阶段司法审查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关键词】侦查模式 侦查权刑事 司法审查 【论文摘要】在我国,由于刑事侦查组织体系和模式的缺陷,使刑事侦查阶段面临着侦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侵犯人权的危险。建立我国刑侦阶段司法审查制度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之......
关于中国物权法制度设计的思考(12)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四)社会成本角度的考察 赋予不动产登记以公信力的基础是公示制度的完善,换言之,登记生效与登记对抗之间对登记制度的完善程度,特别是对负责登记的行政官员的权限以及与权限相符合的知识业务水平的要求理应有所不同。 关于这一......
进一步完善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22
【论文关键词】抽象行政行为 法制监督 行政复议 司法审查 【论文内容摘要】长期vA’来,由于对抽象行政行为存在不同认识,也由于我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一直将部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之外,因而也未形成对抽......
关于创新我国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26
论文论文摘要: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目前仅在我国行政诉讼中的一定范围内存在。应通过修改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对行政机关提供的、除宪法和基本法律以外的、任何用来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律文......
关于中国物权法制度设计的思考(6)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二)物权与物的定义 物权与物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顾名思义是以权利的特质为主要界定对像,而后者则是以物本身为界定对像。放在一处虽然并无更大的不妥,但概念之间的不同首先应该澄清,其次是在科技高度和飞速发展的今天应该如......
人民法院管理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_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4
论文关键词: 司法体制/法院管理制度 内容提要: 司法不公或司法腐败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现行法院管理体制存在的三个弊端:司法权地方化、法院内部管理行政化和法官的非职业化。司法体制的改革必须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整体设计,通过修改......
死刑存废的法律思考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8-07
一、死刑的概念及其发展死刑,也称生命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一种刑罚,同时又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故被称为极刑。死刑是一种古老的人类社会应用最久的刑罚方法,它的存在远远早于自由刑和财产刑,其起源可以追溯至原始社会的血族复......
陪审制度纵横论 (5)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然后,法官用问卷的方式审查这些人是否具备担任本案陪审员的基本资格。问卷中的问题一般包括是否年满21岁,是否在本地居住,是否有重罪前科,是否懂English/" class=kk>英语,是否身体健康,以及与本案有关的一些具体问题。法官要根据候......
关于中国物权法制度设计的思考(17)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9
[19] 参见:孙宪忠著《德国当代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7版,第79页;李开国著《民法基本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1997版,第267页;王利明著《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版,88-90页。 [20] 引自:[日]星野英一著《民法概论》第12页......
关于中国物权法制度设计的思考(4)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二)草案之间基本内容的主要差异 第一,在整体体例上,学者起草的两个草案之间有所不同。社科院草案以总则为第一章,以下根据物权的具体内容,同样以分章的形式做小分类顺延排序,并没有在总则以外再做诸如,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
关于中国物权法制度设计的思考(16)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日本民法典第176条(物权的设定及移转的意思主义)规定:"物权的设定及移转,仅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发生效力。"同法第177条(不动产物权的对抗要件)规定:"关于不动产物权的取得丧失及变更,非依登记法所定进行登记,不得以之对抗第三......
美国规制诱惑侦查的法理评介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9
摘 要 诱惑侦查,是刑事诉讼中一种特殊的侦查手段,其不当适用可能导致侦查陷阱。在美国判例法上,从对侦查陷阱的宽容态度到“陷阱之法理”再到“正当程序抗辩”,围绕诱惑侦查的合法性问题,演绎了规制侦查权的艰难历程,折射出侦查程序......
完善我国法官选任制度的若干思考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8-09
目 录导 言第一章、 我国法官选任制度现实困境的分析一、 法官缺乏独立性。二、法官的任职条件过低。三、法院没有独立的进人权,同时招考方式不够科学。四、对法官的管理,采用行政化管理模式,忽视了法官自身的特有要求,并且法院内部的......
关于中国物权法制度设计的思考(11)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大陆法系中几种有代表性的不动产物权变动制度模式,虽然相互之间各具不同的特色,甚至在有些制度之间形成鲜明的对立,但在制度的制定乃至理论的选择上都是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以最适合自己国家的经济、社会乃至交易习惯为最基本的取舍标......
关于中国物权法制度设计的思考(13)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2
从这个角度看,人大法工委草案中最新一稿--委员长会议审议稿能在不动产物权变动制度中大量引进物权对抗要件的制度设计,无疑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根据人大法工委最新草案的制度设计理念,结合笔者近年来的研究现将一些不尽成熟的想法陈......
关于中国物权法制度设计的思考(9)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第二,物权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和交易安全的保护。我国台湾著名民法学者王泽鉴先生指出:"采取物权法定主义的主要理由系鉴于物权与社会经济具有密切关系,任意创设物权种类,对所有权设种种的限制和负担,影响物的利用。依法律......
人民陪审制度的理性之辨_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人民陪审制作为一种在世界范围内存在了九个世纪之久的文明制度,以司法民主的理想形式和自由保护神的形象,在讴歌和赞美中从英国传播至其他欧洲大陆国家,并被世界上许多国家所效仿。我国自清末西学东渐之际,初次在立法上引进了陪审制,......
对完善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思考法律法学研究论文(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21
内容提要: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也叫再审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该程序强调无论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上,只要有错误即应通过再审制度加以纠正,贯彻了我们国家有错必纠、有错必改、事实求是、司法公正的司法理念。该项制度......
对民事法律行为本质的重新思考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07
[摘要] 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是理论上的一个失误,它导致了民法学理论的冲突和认识的混乱,也违背了逻辑规则。应该对民事法律行为概念重新认识。合法性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特征、必备要素和成立要件,只能把......
论审前羁押司法审查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4
【论文关键词】审前羁押 司法审查 比较 借鉴 完善 论文论文摘要:羁押关涉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世界各国都时逮捕之后的审前羁押予以严格规制,主要体现为设置了时审前羁押的司法审查制度。独立、公正的审前羁押主体、司法审查的正当程序......
论司法审查制度的传播(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06
[论文关键词]司法审查制度;宪政;传播 [论文摘要]司法审查制度以其所体现的独特价值,现已成为宪政制度涉及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并被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吸收利用。而在历史上,司法审查制度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经历了两股浪潮,一股出......
规范司法行为旨在心中有敬
发布时间:2023-03-14
当前,司法不规范行为已成为司法公信力的严重阻碍,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力和满意度均因司法不规范行为而降低。笔者认为专项整治只是手段,要想实现规范司法行为的目的,必须使全体司法工作人员实现心中有敬,对党敬仰、对民敬爱......
生态安全刑法规制的制度构建与规范
发布时间:2016-01-08
摘 要:刑法安全体系的构建经历了由一元化到四维化的发展过程。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安全保护既是确保公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需要,又是实现社会秩序稳定和国民经济繁荣的必然要求。严格意义上的生态安全应当由自然生态安全和......
完善我国法官选任制度的若干思考(15)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8-07
为隆法官地位、优法官待遇,迅速形成法官职业群体,提高法官内心的认同感、荣耀感,增强群体自身的约束能力,应当对现行的法院内部机构设置作出变革。具体为逐步淡化审判庭功能、模糊现有审判庭间的工作区分,最终取消现有审判庭的设置,......
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的现状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8
[摘要]证人出庭作证是现代庭审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基本措施。但是 ,目前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作证的情况却令人堪忧,绝大多数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已成为困扰执法工作的一大因素,对刑事诉讼的危害性颇大。因此,......
美国规制诱惑侦查的法理评介(3)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4
果然,在1978年的托戈(Twigg)制造毒品案[16]中,第三巡回法院首次采纳了正当程序抗辩。这起案件是由侦查人员与友人托戈交往时,共谋制造毒品,之后又由侦查机关提供制造器材、原料和场所,当托戈与该侦查人员共同提炼出6磅毒品后,受到......
完善我国法官选任制度的若干思考(20)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2
41、于明,《英国的法官制度》,载《人民司法》1998年第11期;42、宋建潮、耿景仪、熊选国,《德国、法国司法制度之比较》,载《人民司法》2000年第3期;43、董华,《日本国的法官制度》,载《人民司法》1999年第7期;44、上海法院赴以色......
完善我国法官选任制度的若干思考(2)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8-07
一、法官缺乏独立性按照我国《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以及三大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该项规定确立了我国诉讼中的“司法独立”原则,但是该原则是以法院为基础的;......
完善我国法官选任制度的若干思考(3)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8-09
从本质上讲,在法院无论是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还是普通审判员或者是代理行使审判员职责的助理审判员;一旦按规定程序取得某一案件承办权,其由法律赋予的审判权应当是平等的。同一法院的法官之间可能因资历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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