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查字典论文网 >> 论我国建立宪法监督专门机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1)论文

论我国建立宪法监督专门机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1)论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13-12-18 09:34:30
论我国建立宪法监督专门机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1)论文
时间:2013-12-18 09:34:30     小编:

论文摘要:在我国建立宪法监督专门机构,既是对域外宪法与宪政进行考察的启示,亦是对中国宪法与宪政进行多维剖析的结论,其具体设想主要包括:在我国宪法中对宪法的监督保障作专章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设宪法委员会,独立行使宪法监督权,它只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受其监督,不受其它任何行政、检察、审判机关以及政党、社会团体的干预;宪法委员会的地位、性质、职权、产生、组成、监督宪法的方式、程序等,都应有专门规定。 论文关键词:宪法监督 宪法监督专门机构 宪法委员会 宪法监督,是指为实施宪法而进行监督的制度和活动的总称,它包括对违宪的审查和处理,对宪法的解释,以及对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批准和备案等制度。

宪法监督是宪法能够得到确实有效地贯彻实施的主要保障,在民主宪政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因而探讨我国建立宪法监督专门机构以保障宪法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重要的实践问题。

一、宪法监督专门机构的域外考察 近代违宪审查制度起源于美国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在此之前,1799年法国宪法确定的“护法元老院”拥有撤消违宪的法律、法令的权力,可以说这是西方国家最早的一个司法审查机构,但由于这个机构无论是对本国还是外国影响都不大,所以并不认为是违宪审查的典型代表。

美国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明确宣布:“违宪的法律不是法律”;“阐明法律的意义是法院的职责”。从此,开创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整个十九世纪审查国会法律的先河。

美国的违宪审查,即司法审查对欧美和世界其他一些国家产生了很大影响。1931年,西班牙共和国建立“宪法保障法院”,其主要职权是监督宪法实施。

二次世界大战后,又有五十多个国家建立了由法院进行的司法审查制度,有二十多个国家设立宪法法院,审理违宪案件。 纵观违宪审查制度的起源及其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历程,我们不难得出以下结论:第一,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监督制度是以违宪审查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其目的是维护资产阶级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制约和平衡。

西方国家的违宪审查又主要由掌握权力相对微弱的司法机关即法院来行使,本身就体现了权力制约、平衡原则,因此西方国家的违宪审查制度一般又称为司法审查制度。这种司法审查制度又可分为普通法院审查制度与宪法法院审查制度,后者又可称为专门机关审查制度。

第二,资本主义国家违宪审查的主要形式有三种:一是“抽象的原则审查”,或叫“预防性审查”。这种审查由宪法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某项法律、法令进行预防性的原则审查,确定其是否符合宪法。

如法国宪法第6l条规定:“各个组织法在公布前,议会两院的规章在施行前,都必须提交宪法委员会,宪法委员会应就其是否符合宪法作出裁决”;这一法条同时还规定:“为了同样的目的,各个法律在公布前,可以由共和国总统、总理、国民议会议长、参议院长、六十名国民议会议员或者六十名参议员提交宪法委员会”。二是通过审理具体案件对有关法律、法令进行审查,并在判决书上宣布有关法律法令是否符合宪法。

如美国、意大利都是这样。三是宪法控诉,即任何公民都可以根据宪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利或其他权利受到侵犯为理由,对某一项法律法令向宪法法院提起控诉。

这种控诉是德国宪法法院所独有的一种审查方式。控诉的提出不一定基于具体案件的发生,也不一定涉及本人利益,只要认为某一项法律侵犯了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就可以提出。

第三,资产阶级的违宪审查制度大多在本国宪法中有明文规定。如法国宪法第七章专设一章规定了“宪法委员会”的产生、组成、职权、地位;德国宪法第九章用相当大的比重规定了联邦宪法法院的组成、权限;意大利宪法中则专列“宪法的保障”作为一章;其他如日本、奥地利、卢森堡、加拿大、希腊、瑞典、西班牙等国家的宪法也有明文规定。

由此可见,宪法监督极受重视。 社会主义国家同样也有宪法监督制度,1918年的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宪法规定,由国家权力机关——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行使宪法监督权。

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大多采用权力机关或专门机关监督的制度。

二、我国建立宪法监督专门机构的必要性 中国制定宪法的历史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反对阶级压迫,争取民主自由的历史。自1908年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成文的钦定宪法性文件诞生以来,中国已有近百年的制宪历史,其间出现了近二十部宪法或宪法性文件,但我国的宪法监督机构并不是随宪法的产生而同时存在的。

第一部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中没有关于宪法监督的内容。1911年颁布的《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第十六条虽然规定“皇室大典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但此项规定过于简单。未能真正起到约束作用。

辛亥革命胜利后,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其第五十四条对此宪法性文件的效力作了规定:“中华民国之宪法,由国会制定;宪法未实施前,本约法之效力与宪法相等”。然而此规定过于简单,不可能使之得到确实执行。

1913年中华民国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又称《天坛宪草》,虽然未发生效力,但这部宪草在第十一章规定了“宪法修正及解释”,明确规定“国会得为修正宪法之发议”,“宪法有疑义时,由宪法会议解释之”,“宪法会议由国会议员组织之”等一系列规定,从而在中国制宪史上第一次将宪法监督中的宪法解释部分写进宪法内容。因而有着重大意义,但因未付诸实施,同样使宪法监督胎死腹中。

1923年的《中华民国宪法》对宪法监督有了进一步的规定,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法律与宪法抵触者无效”,还规定了宪法修改、解释制度,但仍未对违宪审查作出明文规定。后来,1936年的《五五宪草》与1946年的《中华民国宪法》虽规定了司法院的解释宪法权和违宪审查权,但并未明文规定负责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

同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几个宪法性文件也未对此作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制定了四部正式宪法,即1954年、1975年、1798年和.1982年宪法。

这四部宪法关于宪法监督的规定各不相同:1954年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有权“撤消国务院的同宪法、法律、法令相抵触的决议和命令”;1795年宪法只规定了全国人大有权修改、解释宪法,并未规定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利;1798年宪法规定了全国人大有权“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只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1982年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有“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的权力,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则有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的权力和“撤消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的权力。 回顾中国制宪史,在宪法监督方面我们不难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宪法监督制度在宪法内容中没有应有的地位。

无论是北洋军阀统冶时期和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宪法,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制定的四部宪法,关于宪法监督的规定往往只用很少条文一带而过,有的宪法甚至根本未涉及这一内容,所以根本不可能象意大利宪法那样专设“宪法的保障”一章,这样导致宪法实施不可能得到应有的重视。第二,宪法 监督没有专门的机构。

n在新中国成立前,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天坛宪草》规定的“由宪法会议解释之”;另一种是国民党统治时期《中华民国宪法》规定的“由司法院解释之”,所确定的机关不是专门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新中国成立后,除1975年宪法外,都规定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这就以根本法形式确认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其常设机关的监督宪法实施权。

通过对宪法监督制度的历史回顾和对中国制宪史的分析,笔者认为,我国应在宪法中规定,设立专门机构监督宪法实施。其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

设立宪法监督专门机构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宪法的最高地位和效力。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地位和法律效力,如果不对其实施予以必要的监督,必然不能保障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实现。

同时宪法还是其它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其它任何法律必须依据宪法而制定,不能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抵触的部分或全部无效。我国现行宪法在序言中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这就从广义上赋予一切机关、团体、组织和公民有“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但是,要真正使宪法得到有效地贯彻实施,保证宪法的最高地位和效力。

发挥宪法的最大作用,就必须有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宪法实施,因为广大人民、一切机关、社团组织,不可能以监督宪法作为专门职责。 第二。

设立宪法监督专门机构有利于保障我国的民主政治制度和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宪法还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它国家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政治制度,全面反映了我国的国家本质,代表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提出了国家权力的来源,宪法对此加以具体规定,就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但只有宪法得到确实有效地实施,这种民主政治制度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才能得到保障。

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立专门机构来监督宪法实施是十分必要的。 第三,建立宪法监督专门机构有利于加强国家橡力的相互制约和监督。

资产阶级宪法中违宪审查制度产生的最初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体现和保障“分权和制衡”的原则。许多西方学者认为,司法机关或立法机关审查违宪正是这些原则的体现和保障。

我国是实行“议行合一”制度的国家,没有必要使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相互分权和制衡,但是对于资产阶级国家权力中的制约、监督机制则可以借鉴,因为我国的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都必须向权力机关负责,并受权力机关的监督。权力机关对于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监督是宪法赋予的权力,同时宪法的规定也是监督的基本依据。

如果通过权力机关设立监督宪法实施的专门机关,无疑更有利于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对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权力予以必要的制约与监督。 第四,建立宪法监督专门机构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自由不受侵犯。

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是宪法的重要任务。.为了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国家机关不能以任何理由侵犯由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和自由,不能随意限制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保障公民的人权是宪法的主要职责之一。法国1789年宪法的序言《人权宣言》指出:凡权利无保障的地方,都没有宪法。

对于经历了文革十年内乱之苦的中国人民来说,这一点更为重要。由此可见建立宪法监督专门机构的必要性。

第五,建立宪法监督专门机构是历史上正反经验教训和宪政实践的必然要求。我国建国以来通过的四部正式宪法,除了1975年宪法以外,对宪法的监督实施都作了规定,都规定由最高权力机关或其常设机关来实施这一权力。

但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这一权力并未真正得到有效实施。其主要原因有:一是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机关,行使一切国家权力,事务繁杂,特别是其常设机关每两个月左右开一次会,组成成员大多都是兼职委员,显然不利于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难以制止不断发生的违宪现象。

二是我国宪法和法律对宪法监督包括违宪审查、宪法解释、对法律法规合宪性审查缺少应有的程序上的规定,因而一旦违宪现象发生,权力机关却不知用何种程序予以监督、审查和处理。三是宪法监督往往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影响,特别是执政党的某些个别领导没有法律意识和护宪、守宪意识,习惯于以权代法,阻碍了宪法监督的正常进行。

由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只有真正设立宪法监督专门机关才能使这项权力有效行使。 第六,设立宪法监督专门机关是民主宪政发展的趋势。

监督宪法实施的主管机关,目前已出现了专门化的趋势,全世界已有南斯拉夫、法国、意大利、德国、埃及、智利、捷克斯洛伐克等三十多个国家设立了专门机关主管监督宪法实施工作,其中既有资本主义国家,又有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大多都有宪法监督的专门机关。我国设立监督宪法实施专门机关,既符合我国民主宪政实践的要求,又符合世界民主宪政发展的趋势。

综上所述,建立宪法监督专门机构势在必行。

三、我国建立宪法监督专门机构的可行性 笔者关于建立宪法监督专门机构的设想是:在我国宪法中对宪法的监督保障作专章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设宪法委员会,独立行使宪法监督权,它只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受其监督,不受其它任何行政、检察、审判机关以及政党、社会团体的干预;宪法委员会的地位、性质、职权、产生、组成、监督宪法的方式程序等,都应有专门规定。 第一,关于宪法委员会的性质问题。

笔者认为,宪法委员会的性质应该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中专门设立的负责监督保障宪法实施的机关。它既不是司法机关、也不是行政机关,也不同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它以监督保障宪法实施作为自己的唯一职责。

有的学者主张,我国的监督保障宪法实施权应由人民法院行使,理由是有利于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行政机关之间权力的制约、监督,可以避免行政机关对审判工作的过多干扰和保证监督行政行为的合宪性。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有可取之处,但不符合我国国情,不能在我国适用,其原因有以下三点:一是与我国“议行合一”的制度相矛盾。

我国审判机关必须向权力机关即立法机关负责,如果让审判机关监督宪法实施,包括违宪审查的权力,必然导致审判机关制约权力机关,从而影响立法权的正确统一行使。二是与我国政治生活实践不相符合。

在我国,法院行使审判权,只服从法律。如果法院拥有监督宪法实施权,一般采用两种方式:事前审查和事后审查。

然而无论哪一种方式都不符合其本身的需要。若采用事前审查,必将导致法院的主要职权由行使审判权转为行使宪法监督权;如果象西方国家那样采用事后审查或附带性审查,又不能适应我国民主宪政实践的需要。

三是所有的违宪争议都提到宪法法院,这意味着我国要建立具有相当规模的宪法法院体系,这显然不实际。因此由人民法院行使监督宪法实施权不可取,但仍有可借鉴之处。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对一定范围的法律在是否合宪方面有疑问时,可以提交宪法委员会由其裁决。 第二,关于宪法委员会的地位问题。

笔者认为,既然宪法 委员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特设机构,那么其地位必高于国家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同时也不受常设机关即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制约,宪法委员会行使宪法赋予全国人大的“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对除全国人大以外的一切国家机关、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公民的行为是否合宪予以监督,因此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包括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的行为都要受其监督。有的学者曾提出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一个专门委员会——宪法委员会来负责监督宪法的实施。

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有可以借鉴之处,但也有不可避免的弊病。其一,不利于对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进行有效的监督。

根据法律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般两个月开一次,一年中只开

六、七次会。每一届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的次数有限,但是每一次全体会议要讨论、审议、决定的议案、决议、法律又很多,事务繁杂,即使有专门的宪法委员会,也不可能对其进行有效监督。

其二,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内部设立专门机构往往会染上常委会自身的弊端,即对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限于听几次报告,通过几项决议,并不能真正保障宪法实施的监督,同时,由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大多数委员并非专职化,其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因此对宪法的监督往往流于形式,缺少权威,对宪法的解释有时会违背立法原意,影响宪法的有效实施。

其三,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宪法委员会监督宪法实施,不利于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但是也不可避免有时会出现违宪行为,而把宪法委员会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一个从属的专门委员会,必然不利于对常设机关的行为予以监督.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一年只举行一次全体会议,会议上议程又极多,对常设机关的监督只是听听工作报告而已,这种形式不利于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

而设立宪法委员会作为全国人大的特设机关则可解决这一矛盾。 第三,关于宪法委员会的权限问题。

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到,宪法委员会作为全国人大的特设机关以行使“监督宪法实施”为唯一的职权。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解释宪法。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规定具有原则性和概括性的特点,因此在宪政实践中,宪法解释占有重要的地位。我国宪法一向把“解释宪法”的权力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样有时会导致一方面宪法解释的工作开展太少,另一方面有时宪法解释与立法原意不尽相符。

而把解释宪法的权力赋予全国人大的特设机关——宪法委员会则是恰当的,这样会使解释宪法权得到充分有效的行使,同时又有较高的权威性。所以,国家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以及全国人大常设机关或一定数量的公民、政党团体,可以就宪法某一条文的含义及适用时的疑义提请宪法委员会作出专门的解释,这种解释具有法律效力,同时每次应向下届人大会议报请备案。

二是违宪审查权。宪法委员会有权审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法规、国务院通过的行政法规、国家主席发布的命令、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对其是否合宪予以裁决。

一般来说,宪法委员会并非对每一部法律、法规以及每个国家机关的所有行为是否合宪都予以裁决,而是有宪法明确规定的限定范围。三是接受有关宪法实施中的控诉,并对此进行裁决。

一般来说,国家机关在依法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往往会与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发生一定的关于法律理解的冲突和纠纷。当这种冲突、纠纷直接涉及对宪法及其实施的具体理解时,当事者双方应可以直接向宪法委员会控诉,宪法委员会认为依法可以受理时,应受理并作出裁决。

四是其它的与宪法实施紧密相联、应由宪法委员会实施的权力。如监督各国家机关领导人的选举,审查各国家机关的权限争议等。

第四,关于宪法委员会的组织问题。宪法委员会作为全国人大的特设机关,其产生和组织应由全国人大专门通过法律予以规定。

按笔者的设想,以下几个方面应予以注意:一是宪法委员会应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担任宪法委员会的委员一般应有必要的条件,如年满三十五周岁以上,必须从高等政法院系毕业,有丰富的阅历、经验,长期从事法律教学研究、法庭审判或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而且必须德高望重、公正无私等,只有这样,宪法委员会行使职权才能具有权威性。

二是关于任期。以六到十二年为宜,不宜与全国人大每届改选相重合。

三是关于宪法委员会人数。以二十到三十人为宜,另外还可以有四至五个在全国各地的巡视小组,监督地方区域内的宪法实施情况,保证宪法确实得到贯彻实施。

第五,关于宪法委员会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既然宪法委员会以“监督宪法实施”为专门职权,那么其行使职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不宜干扰其它国家机关由宪法规定的固有职权。如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制定权、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权、人民法院的审判权,只有当这些机关行使职权与宪法相矛盾,以及对宪法的条文理解有争议时,才提请宪法委员会予以裁决。

在一般情况下,宪法委员会不应提前介入其它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活动,除非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主动介入。二是关于对其它国家机关的行为以及国家主要领导人的行为是否合宪的监督。

应由法律明确规定,不宜过多的干预,否则不仅增加宪法委员会监督的负担,而且不能保证宪法监督的权威性,还干扰了其它国家机关的权力行使。三是关于与司法机关的关系与区别。

宪法委员会不是司法机关.没有审判权和审判监督权,因此它不能干扰、限制最高司法机关的最高审判权和最高法律监督权。最高人民法院终审的案件,除明显直接涉及对宪法的适用、理解问题,且由最高人民法院提请裁决的案件外,宪法委员会不应介入。

四是关于宪法委员会接受宪法控诉问题。也应由法律作明确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宪法委员会是我国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为了保障宪法实施而设立的专门机关,它的设立不仅不会违背我国的国体、政体,而且会大大促进我国政权的加强和完善。只有宪法切实得到有效实施,国体才会巩固,政体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才会得到保障,公民的民主自由权利才能不受非法侵犯,最终使宪法的目的得到实现。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相关推荐 更多

论我国同性结合合法化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发布时间:2023-07-21
结合一词在我国指人或事物间发生密切联系,或指结为夫妻。同性结合,即广义的同性婚姻,就是同一性别的双方当事人自愿以长期共同生活为目的,持续公开共同生活的家庭形式。尽管目前为比仍有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没有对同性结合予以立......
构建我国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必要性(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9-08
【摘 要】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的审理只能适用普通程序,而未确立简易程序,根据我国行政诉讼的趋势,这种现状已经不能适应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构建,从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保护相对人的诉权、缓解案件增多和司......
构建我国遗产税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探析
发布时间:2023-07-11
美国著名的政治家、发明家本杰明富兰克林曾经说过:世界上只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一是死亡,二是税收。所以,有人认为有一件事比死亡和税收更不幸,那就是遗产税一个死亡与税收结合的产物。近代意义上的遗产税制度源于16世纪末期的荷兰......
论我国物权法中设立居住权的必要性(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从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典对居住权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居住权设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离婚后暂无居所的夫或妻一方、老年人、以保姆为代表的一类群体的居住问题,这种传统的居住权被有些学者称为社会性的居住权。除此之外,随着社......
浅析中国法院进行违宪审查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发布时间:2023-06-25
一、引言 宪法是根本大法,对于这一点,在世界范围内几乎无人质疑。虽然中国宪法文本中存在一些纲领性条款,但这并不能否认宪法是法的事实,否则对于那些包括基本权利条款在内的非纲领性条款就无法得到解释。研究任何一部宪法都必须考......
浅析我国的宪法监督体制(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02
〔论文关键词〕:违宪监督;司法监督 ; 复合监督 【论文摘要】:多年来,法学界对此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并对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基本框架提出了各种设想和见解。我们既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同时又要坚持改革与开放的观点,吸取和借鉴其他国......
探析构建我国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必要性(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的审理只能适用普通程序,而未确立简易程序,根据我国行政诉讼的趋势,这种现状已经不能适应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构建,从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保护相对人的诉权、缓解案件增多和司......
谈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基本义务的必要性(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24
论文摘要:宪法义务是实现宪法权利的保障。宪法中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具有保障公民权利、保障国家生存和发展的作用.也有利于普通法确立义务的内容范围和界限。在宪法中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是必要的。 论文关键词:宪法 公民基本义......
论宪法司法化的必要性
发布时间:2023-02-02
宪法司法化这一概念最早在美国产生,一般认为1803年美国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开创了宪法司法化先河。我国“宪法司法化”这一概念则由王磊博士提出,但至今停留在学术研究上。对于宪法司法化的概念,我国至今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概念,通常......
论环境权宪法保护之必要性(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16
论文摘要:环境权是人作为人所应该享有的一种舒适生存的自然环境的基本人权,将环境权纳入宪法的保护范围实为必要,理由为:将环境权纳入宪法保护是人权发展的本质要求;将环境权纳入宪法保护是宪法权利义务发展的客观要求;将环境权纳入宪......
论宪法监督司法化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10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除两个国家外(英国和新西兰)都有成文宪法,而实行司法审查体制的国家,明确规定的有40多个,间接规定的有20多个;由宪法法院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也有37个1,这均表明了宪法监督在世界范围内呈现司法化的趋势。......
我国实施整合审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发布时间:2023-02-10
近年来,整合审计在我国已经开始应用了,我国政府已经大力注重内部控制审计的实施,从而推进了整合审计的实施。然而也带来了新的机遇,这就意味着,我国的上市公司必须对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双重审计,增加了企业的审计成本。在这......
论我国建立优先权制度的必要性
发布时间:2023-03-06
论我国建立优先权制度的必要性 论我国建立优先权制度的必要性 论我国建立优先权制度的必要性 [摘 要]优先权制度作为古罗马法上的一项古老制度,法国和德国在立法上对其分别采取了不同的态度。本文......
论宪法监督司法化(5)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23
最后,我们还需要揭示一下这种转移价值发生的内在机理。如果将政治家与法官们相比较一下,不难看出,政治家们从事政治活动需要保持高度的政治热情,甚至需要充分展示其政治野心和才能,以吸引和组织公众对他们的支持。他们在这样做的时候......
论宪法监督司法化(10)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不过,应当指出,由于司法本身内在相关的缺陷,人们在获得诉讼的便利之时,也需要付出时间、金钱,乃至不公正判决的代价。这种代价在宪法监督司法化方面同样不可避免。说到这里,又使我们想到一个古老的话题,即在所有的人造制度中,都不......
论我国确立有限合伙制度的必要性(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01
有限合伙制度源于英美法系,它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灵活高效的作用。为了使我国在发展高新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领域适用有限合伙制度,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服务。有必要对有限合伙进行探讨,本......
论宪法监督司法化(16)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08
但是,正如我们在探讨宪法监督司法化发展前景所说的那样,西方宪治发达国家对“司法审查、宪法法院和宪政院的研究尤其持久和精细”,我们可以借鉴、移植、吸收它们的有益的经验、理论和其他成果,并在理论上需要更新观念、锐意进取,以迎......
论宪法监督司法化(11)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2
而其他一些国家,由于始终将宪法视为一种治国的“工具”,想用时就用一下,不想用时就弃置一边,这种对宪法的随意态度非常不利于确立宪法的极大权威和效力;再加上不断地、刻意地去增强政治权威,甚至政治领袖人物的政治感召力,又进一步......
论宪法监督司法化(12)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9
从上文阐述的实际发展态势来看,无论是司法审查、宪法法院以及宪政院都呈现上升的发展态势,特别是当今司法审查和宪法法院以及法国宪政院不断上升的发展势头,本身就足以表明宪法监督司法化将在未来的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宪政和宪......
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7
宪法监督是随着宪法的产生、实施而出现的,迄今已有两三百年的历史。综观宪法监督发展的历史,呈现出监督机构专门化、监督制度完善化的发展趋势。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根本法的地位,它是诸法中最具权威性的法典,也是国家政治经济社......
对我国宪法监督模式的反思(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 宪法监督是宪政的一项基本原则,由此,预期的宪法最高权威成为可以看得见的最高权威。2000年的《立法法》和2007年1月1日实施的《监督法》标志着宪法监督模式的初步制度化、程序化,是中国宪政发展的一大进步,但这种模式面临的深......
浅析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基本义务的必要性(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15
【论文关键词】宪法 公民基本义务 公民权利 国家权力 论文论文摘要:宪法义务是实现宪法权利的保障。宪法中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具有保障公民权利、保障国家生存和发展的作用.也有利于普通法确立义务的内容范围和界限。在宪法中规......
论宪法监督司法化(4)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6
需要指出的是,宪法监督司法化的功利价值并非仅局限在这两个方面,应当还多一些,例如下一节将讨论的“转移价值”,从节约社会成本或增进社会收益的角度上看,也可以认为是一种功利价值的体现。此外,我们还应该注意到,功利价值并非是宪......
论宪法监督是依宪治国的关键(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14
论文摘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但宪法同民法、刑法等一样,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威性规范.更加需要建立与完善监督制度。我们应积极采取措施.使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使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沿着宪政轨道健康发......
试论环境权宪法保护之必要性(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27
【论文关键词】环境权 基本人权 宪法保护 论文论文摘要:环境权是人作为人所应该享有的一种舒适生存的自然环境的基本人权,将环境权纳入宪法的保护范围实为必要,理由为:将环境权纳入宪法保护是人权发展的本质要求;将环境权纳入宪法保......
宪法监督与民主的关系刍议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08
【内容提要】宪法监督是保证宪法实现的措施,但在实施宪法监督特别是由代表机关以外的机关来行使宪法监督权的过程中出现了所谓“反多数难题”,引出了宪法监督与民主的争论。实际上通过分析我们得出宪法监督并不违反民主的实质和精神。 ......
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健全和完善(2)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诚然,欧圳的专门机构监督模式是建立在西方资产阶级的分权理论与价值观基础之上,维护的是资本主义的宪政秩序。但就其具体内容和形式而言,也具有与我国的政治体制和文化传统相兼容的一面,可以为我们所借鉴。专门机构监督模式体现的理念......
论我国确立沉默权制度之可行性(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15
[摘要]随着我国公民法律素质的不断提高和媒体转播技术的日新月异,沉默权已经开始为许多平民百姓所津津乐道。然而对沉默权是否引入我国的司法体系,学者们有着不同的见解。本文将分析沉默权在我国实施的可行性。 [关键词]沉默权制度 可......
试论我国劳动教养立法完善的必要性(3)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27
二、劳动教养制度立法完善的重要意义 1、劳动教养制度立法完善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依法治国的需要 劳动教养制度是我国法律制度组成部分之一,其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能否取得胜利的关键之一。劳动教养制......
试论我国劳动教养立法完善的必要性(2)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三)劳动教养制度和我国参加的国际人权公约相冲突 我国已加入联合国主持制定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我国现行劳动教养制度与这项公约有很大冲突,特别是在限制人身自由方面。《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第一项规定......
论我国公民环境权入宪的必要性
发布时间:2023-05-31
摘 要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环境权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国际上将环境问题列为世界第三大问题,而作为一项新型基本权利的公民环境权,也无疑应该在宪法文本中予以明确的规定。本文从公民环境权基本属性的角度来论证我国公民环境......
论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的监督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行政立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由于行政立法主体的多层次性和立法内容的广泛多样性,因而,在实际生活中出现了行政机关所立之法相互矛盾、相互重叠的现象,甚至出现了行政机......
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论要(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23
内容提要:行政执法是行政法制的最主要环节之一。目前在行政执法中存在一系列突出的问题和矛盾,严重制约着经济与社会的健康发展,不利于法治目标的实现。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甚多,最根本的在于对执法环节中行政权力的行使缺乏深刻认识和......
建立宪法诉讼制度构想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15
八二年宪法较以前三部宪法规定了更为详细的宪法保障实施制度,这是勿庸置疑的。然而,新宪法实施八周年以来,违宪事件绝非罕见。宪法的保障机制不仅要有一系列社会的、组织的和法律的设施来维护宪法的最高性和根本大法的地位,更重要和更......
论地方公债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地方公债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论地方公债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论地方公债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在债券市场比较发达的西方国家,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是司空见怪的事,如美国的州和日本的府甚至县都能以自己的名......
制定检察监督法必要性研究
发布时间:2017-02-10
[摘 要]作为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行使维护公平正义、强化检法律监督的职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对公正司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检察机关的监督权与宪法的规定和社会的现实需要存在差距。检察监督......
论法人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发布时间:2023-05-04
摘 要:在对否定法人精神损害赔偿的观点进行反驳的基础上,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个角度,对法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进行论证。认为现代的精神损害早已突破了精神痛苦这一客观评判标准,并且从立法技术化的角度也存在赋予法人精神损害赔偿......
简析中国宪法监督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07
【论文关键词】宪法监督制度 违宪审查制度 宪法诉讼制度 论文论文摘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法治国家法律体系的核心。宪法监督是随着宪法的产生与实施而出现的,对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具有重要作用。从回眸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建立......
论我国专利权滥用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发布时间:2015-08-11
摘要:在当今科技信息发达的环境下,专利已成为企业在竞争市场中的王牌。但在某种情形下,专利权所具有的独占性却成为专利权人不正当竞争的有效手段――专利权滥用。专利权滥用越过了合法的界限,破坏了市场经济稳定的秩序,严重损害......
论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可行性
发布时间:2023-03-28
摘 要 个人破产制度是破产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建立市场经济的国家而言具有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对个人破产制度的定义的分析及其在破产法中的位置的划分,论述了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希望对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的......
论宪政的德性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6
[英 文 名]On the Morality of Constitutionalism [摘 要]宪政必须建立在一定的道德之上,对人的不完善性假定是宪政的伦理预设。同时,宪政本身必须具备一定的内在道德,具体包括十项准则,即存在宪法,确立人民主权原则,实行代议制民主......
浅谈我国抽象行政行为监督现状与司法审查制度构建(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22
【论文关键词】抽象行政行为 司法审查 制度构建 论文论文摘要:目前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监督体制不能从根本上控制行政权。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有其独特优势,平衡了相关各方关系,西方国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构建司法审查抽......
浅析我国政府审计体制改革必要性与可行性
发布时间:2023-01-15
浅析我国政府审计体制改革必要性与可行性 在我国夏商西周时期,审计有了萌芽,开始了最早的具有审计性质的监督活动。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经济的日新月异,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转向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随之,......
论宪法的权威性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7
法不仅仅是“法律制度”,也不仅仅是“依法办事”。就其形式而言,法包括法律、法规、条例、判决等等;但就其精神实质而言,法却高于和先于法律规范,是国家机关制定和执行法律法规所必须遵循的规则。罗马法学家乌尔庇安(Domitus Ulpian......
宪法的程序性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4
一、引言 对于众多的法律人而言,宪法作为实体法是一个不言而喻的事实,各国宪法中诸多的关于实体权利、义务等规定似也从实证的角度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当我们如果问起,宪法可以作为程序法吗?大多数人或许会表现出一种愕然——宪法怎......
浅谈宪法监督是依宪治国的关键(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01
【论文关键词】宪法监督 关键 缺漏 建议 【论文内容提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但宪法同民法、刑法等一样,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威性规范.更加需要建立与完善监督制度。我们应积极采取措施.使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使国......
精神赡养诉讼的可能性和必要性(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3
[内容提要]: 精神赡养,从其形式上划分,有作为形式的精神赡养和不作为形式的精神赡养;从其内容上划分,有物化的精神赡养和情感的精神赡养;从其性质上划分,有法律层面的精神赡养和道德层面的精神赡养。因而,精神赡养具有可诉性。而......
构建珠三角财富管理中心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发布时间:2023-04-15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的经济发展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其经济发展速度及金融创新程度取得了巨大成就,在中国乃至全世界范围内都属罕见,特别是近年来财富的急剧增长和快速聚集为广东发展财富管理业务提供了有利契机。在这一经济背景下,......
谈我国构建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公共政策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 要:公益诉讼是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诉讼,当公众的公共利益遭受不法侵害时,无利害关系人是否可以通过合法的诉讼程序要求保护,这在我国目前的诉讼体制中无法得到圆满的解决。世界各国都有公益诉讼保护制度,相比之下,我国法律对公......
我国推行判例法可行性之研究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判例法主要在英美等普通法国家施行。具体方式是由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建立“范例”或“法律原则”,在将来出现类似的案件就可以用同样的原则加以处理,这种通过判决建立起来的“范例”即是“判例”。由于判例可以作为将来处理同类案件的依据......
论程序相对独立的庭前调解建立之必要性(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庭前调解是指案件立案后至开庭审理前,根据当事人自愿、合法原则,由庭前调解人员召集、组织、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停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行为。从这个概念可以看出,只要是在开庭前进行调解都可以算庭前调解,过去庭前调解基本上均是案件......
宪法监督司法化中的司法理性与司法谦抑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在宪法监督司法化讨论中,如果我们不涉及司法机关自身的一些最基本的方面,显然是一大缺失。在宪法监督的理论设计中显然是让司法机关在宪法监督司法化的理论和实践中充当重要角色。当然,从绝对的意义上来说,在国家的政治体制中,并非只......
浅论我国宪法委员会的构建(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关键词】宪法监督体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委员会 论文论文摘要:如何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是宪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建立宪法监督体制是保障宪法确立的国家制度和根本任务实......
谈我国民商检察监督立法的法典化(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9-25
摘要:出于回应商事审判蓬勃发展对司法公正的迫切需求,传统民事检察监督要在与行政检察监督分离的基础上作“民商检察监督”的大体系构造。“民商检察监督”是横跨民诉法及宪法的交叉学科话题,为适应司法监督工作规范化的需要,极有必要......
论中国轻罪制度建构的必要性
发布时间:2019-12-23
摘要: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将原来就被视为轻微犯罪的那部分劳动教养热萦尚谭接纳,同时将与其同等强度的其他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一并纳入刑法并建立轻罪制度,是完善刑事法律制度体系、使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合理衔接、与人权保障国际公约和多数国家刑法普遍立法例接轨、打击预防腐败犯罪建设清廉社会,以及发挥刑法导引作用提升道德水准、应对风险社会的现实需要。从我国社会现实出发,建构轻罪法律制度十分必要。关键词:轻罪.........
论宪政的德性(6)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30
参考文献:〔1〕郭道晖.法的时代精神〔M〕.长沙:湖南出版社,1997.〔2〕黄稻.社会主义法治意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张文显、信春鹰.民主+宪政=理想的政制〔J〕.比较法研究,1990(1).〔4〕(美)斯蒂芬·C·埃......
论宪政的德性(4)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1
(6)政府有限路易斯·亨金认为,宪政“意味着一种有限政府,即政府只享有人民同意授予它的权力并只为了人民同意的目的,而这一切又受制于法治”〔24〕(11页)。这里的政府主要指行政机关。政府有限要求:第一,政府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
论我国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31
论文论文摘要: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公民权利意识和宪法观念的增强,建立宪法诉讼制度的问题目益引起人们的关注。本文对宪法诉讼的概念进行理论上的梳理和澄清,并在借鉴国外宪法诉讼制度的基础......
试论我国宪法的“亲民性”走向(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论文摘要:我国现行宪法(1982年宪法)公布实施后,全国人大曾先后四次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对其进行了局部的修改和补充,充分体现了修宪为民的思想,全面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愿望.使宪法与百姓更“亲近”。真正成为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宪法监专模式差异性的成因令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关键词】宪法监督模式 理论基础 法律传统 历史际遇 司法体制 论文论文摘要:人们通常将宪法监督模式在总体上划分为四种典型的类型,即立法机关监督型、司法机关监督型、宪法委员会监督型和宪法法院监督型。不同的国家之所以......
论宪政的平衡性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30
英 文 名] On Balancing Doctrine of Constitutionalism[摘 要] 宪政事实上是一种由宪法架构的平衡机制及其所达成的平衡状态,其核心理念是实现权利与权力的平衡。宪政平衡论对事实和价值作了区分并立足于对客观事实的描述,它具有实践精......
论宪政的德性(3)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3)实行代议民主制就人民主权的实现而言,似乎直接民主是最真实、最纯粹和最高级的民主。因为在那里,人们可以直接统治自己,不须假手中介或代表,每个公民都平等地拥有国家主权的一部分,对于管理国家的事务享有同等的发言权。但卢梭......
浅论建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可行性(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 要: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对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监督作用,该制度的建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我国,受传统的诉权理论限制,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救济有很多的不足之处。本文对环境公益诉讼做出明确界定,分析我国建立环境行政公益......
农村合作金融立法必要性研究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22
近几年来,虽然我国的金融立法已经有了较快的发展,《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继制定。但是有关农村合作金融的专门性法律仍然没有制定出台,致使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无章可循,从而导致其市场定位不当,功能异......
宪法监督司法化中的司法理性与司法谦抑(2)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同样,以往我们对司法审查制度的传统理解,至少有一点——包括笔者在内——似乎是有共识的,即认为在最早实行司法审查制度的美国,在其宪法文本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一制度。美国之所以有了这一制度,并在后来的世界范围内的立宪政体中具有......
宪法监督司法化中的司法理性与司法谦抑(4)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10
该案所立下的“隔离但平等”的判例及其对宪法修正案第14条的解释,在美国至少可以称之为最臭名昭著的宪法判例和宪法关于平等权的理论之一了;而且其影响在美国迁延半个多世纪之久。本应当成为时代先锋并期望对宪法的规定及其原则加以护卫......
构建污点证人刑事豁免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
发布时间:2016-09-23
污点证人豁免制度发源于英国,在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基础上产生,该制度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发展成为刑事诉讼中的重要制度。 一、污点证人概念 污点证人豁免,根据美国《布莱克法律词典》的规定,是指证人提供案件的关键性证据,......
刍论我国建立社会责任会计的必然性(1)
发布时间:2023-02-26
社会责任会计在社会上出现已有30多年的历史,但在我国至今尚未建立。笔者通过走访几十个企业,从掌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第一手材料中,深感我国企业建立社会责任会计已刻不容缓。本文从本世纪末世界上出现的企业新概念和我国可持续发展战......
宪法监督司法化中的司法理性与司法谦抑(7)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话说回来,法院以及法官对其他两个政府分支所表现出来的谦抑和敬意,从宏观背景上看,就是这样的政治文化和政治体制的大环境和大气候下的产物,应当归属于广义上的政治妥协和政治合作的范畴。从政治学的立场上看,已是值得赞许的政治进步......
宪法监督司法化中的司法理性与司法谦抑(8)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积极主义和司法消极主义,从长期的历史来看,似乎总在交替进行。当社会需要向前发展的关键时期,最高法院往往采取司法积极主义的姿态,对社会的发展助以强大的推力;而在社会平稳发展时期,最高法院又往往采取司法......
宪法与行政法良性互动关系之思考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3
按照当代自由主义思想大师哈耶克的说法,宪法“旨在分配权威,限制政府权力”,而行政法指“调整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为的规则,决定社会资源的配置方式”,两者的核心作用都在于“对政府手中的任意权力加以限制,以免公民个人及其财产......
论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机制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07
提要:抽象行政行为是当今各国政府进行行政管理的一项最重要的手段。长期以来,由于对抽象行政行为存在不同认识,也由于我国行政诉讼法和复议法一直将部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之外,我国远未建立起对抽象行政行为监督的......
宪法监督司法化中的司法理性与司法谦抑(5)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5
接下来我们想演绎的第二个问题是:上述美国司法审查制度之所以在历史上长期存在重大的失误和瑕疵,而且这种失误和瑕疵有时竟迁延大半个世纪之久,这是否说明该项制度本身就存在内在相关的性质上的缺陷?显而易见的是,司法制度本身性质和......
浅析我国行政法制监督的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29
[摘要]完善行政法制监督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内容。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行政法制监督的现状及其问题,提出了完善行政法制监督的相关思路对策。 [关键词]行政法制 监督 问题 完善 行政法制监督是指监督主体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
浅谈我国民商检察监督立法的法典化(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12
论文摘要: 出于回应商事审判蓬勃发展对司法公正的迫切需求,传统民事检察监督要在与行政检察监督分离的基础上作“民商检察监督”的大体系构造。“民商检察监督”是横跨民诉法及宪法的交叉学科话题,为适应司法监督工作规范化的需要,极......
试论我国现行宪法文本的重要缺失(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18
[论文关键词]:行宪法 缺失 [论文摘要]:我国现行宪法经过四次修改已经具有明显的宪政价值取向,但是还存在诸多缺失。具体表现在:宪法政治性、政策性、纲领性规定过多;现行宪法的人权宣示和保障缺位;现行宪法对国家权力行使范围的限......
浅谈我国构建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公共政策论文
发布时间:2022-07-24
摘 要公益诉讼是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诉讼,当公众的公共利益遭受不法侵害时,无利害关系人是否可以通过合法的诉讼程序要求保护,这在我国目前的诉讼体制中无法得到圆满的解决。世界各国都有公益诉讼保护制度,相比之下,我国法律对公益......
论宪政的平衡性(4)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平衡是宪政平衡性的根本实现形式。它具体包括如下内容:(1)权利与权力的平衡。权利与权力平衡的方式包括:一是通过宪法或基本法规定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限制权力行使的范围,实现权利与权力的最低程度的平衡。所......
试关于宪法监督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04
内容论文摘要:现代国家宪法监督制度是保障宪法秩序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保证监督宪法很好地执行,维护正常的统治秩序。1、由国家司法机关主管的宪法监督制度。是由司法机关作为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威机关。受理宪法诉讼,进行违宪审查......
略谈我国民商检察监督立法的法典化(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04
[内容提要] 出于回应商事审判蓬勃发展对司法公正的迫切需求,传统民事检察监督要在与行政检察监督分离的基础上作“民商检察监督”的大体系构造。“民商检察监督”是横跨民诉法及宪法的交叉学科话题,为适应司法监督工作规范化的需要,极......
探讨绿色会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摘要:实施绿色会计是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现代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本文从绿色会计的特点出发,探讨了企业实行绿色会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针对我国企业的现实提出了实施绿色会计应注意的关键问题。 关键词:......
论宪政的平衡性(2)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4
在哲学上,所谓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规定性,它反映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必然性,它是事物最重要的、稳定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特性。因此,本质意味着,第一,本质是决定事物为该事物而非其他事物的根本标志。第二,本质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特性......
再论宪政的平衡性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英 文 名 On Balancing Doctrine of Constitutionalism [摘 要] 宪政的各组成部分或者构成宪政的各方在运作过程中依据既定的制度设置和程序规则在对峙、制约的基础上呈现出的相对稳定、共存的状态即宪政的平衡性。“对抗性权力”是英国......
德国宪法解释方法与比较解释的可能性(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09
内容提要: 宪法学的核心任务是对宪法文本进行解释,因此,解释方法尤为重要。本文以德国《基本法》的意见自由条款的解释为例,归纳、分析德国宪法解释方法,并在此基础上,考察我国宪法解释吸收、借鉴外国宪法解释的可能性。 严格意义......
论宪政的平衡性(5)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关于权力与责任的平衡。实行间接民主是现代宪政的基本制度形式。现代宪政之所以未选择直接民主,是因为“它不仅面临规模难题,而且蕴含着暴政倾向”〔34〕(3页)。而间接民主意味着,“由人民的代表而不是全体人民自己亲自参加政治权力......
关于我国现阶段宪法监督状况及改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11
【论文关键词】宪政 宪法监督 依法治国 法治 论文论文摘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建设和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我国以法治国进程中,如何加强宪法监督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加......
基层普查常设机构建立的必要性探讨
发布时间:2016-08-22
对各种工作所进行的普查,主要就是准确把握各种被调查事务的基本情况,进行合理的分析从而能够更好的综合运用。基层普查常设机构的建立主要是对工业、农业、人口、三产以及基本单位进行全面性、周期性、阶段性地普查,这也是由中国实行......
浅析我国森林资源立法体系重构之必要性
发布时间:2016-12-26
一、保护与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必要性 有赖于森林资源客观存在着的稀缺性,加之构建绿色低碳型社会进程的日益推进,森林资源在国家发展和社会建设中越来越凸显其生态意义,加强对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已愈加重要。 ( 一) 我国森林......
论宪法的自主性发展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引言 笔者曾断言:我国宪法“已有的发展多半不是来自宪法本身及宪法实践,而是来自政治及其他法律发展后的推动作用。”我国近代以来的现代化都是通过政府自上而下推动的,一开始就带有直接的功利性。其中,法律特别是宪法更是被当作推动......
论我国政策性银行向开发性金融机构转型的立法完善
发布时间:2022-12-08
开发性金融机构是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深化和发展,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以市场业绩为支柱,通过融资贯彻国家政策,实现政府的发展目标。简单地说就是既开展政策性金融业务,又开展商业性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开发性金融机构是政策性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