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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法的统一(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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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法的统一(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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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法;交易规则;商法全球化 内容提要: 商法的统一重在交易规则的统一。统一有时间、空间的定位,时间上从历史的探求,定位于现代商法的统一;空间上鉴于现代市场是无边界的,商法全球统一是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但当今仍然是主权国家组成的世界,定位本国商法的统一显然是全球商法统一的基础。

统一有规则的统一和适用的统一,本文着重于分析市场交易规则的统一。统一有时间、空间的定位,时间上从历史的探求,定位于现代商法的统一;空间上鉴于现代市场是无边界的,商法全球统一是任何人都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但当今仍然是主权国家组成的世界,定位本国商法的统一显然是全球商法统一的基础。

一、商法统一的历史回顾 人类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分工,分工产生了市场交易,交易推进了以交易为目的的港口和城市的建立和发展。要让市场交易连续不断,反复地进行,就不可能没有交易所必须的市场交易秩序,这种“自发秩序起源于交易要遵循一定的规则”。

中世纪以前的商法就自然而然地问世了。这时的商法被人们称为商人法,即商人自己制定或编纂的交易规约或习惯规则,适用于商人的各种市场交易行为,由商人自己组织商事法庭和行使商事裁判权。

这时的商法没有人为设定的公法和私法等诸多限制世界统一市场交易规则的理论障碍,因此这时商法最显著的特征之一是它的世界通用性。当时商人们将玻璃从科隆销售到巴黎,热那亚的商人把东方的香料或摩洛哥的谷物销售到伦敦,我国的郑和把商品销售到国外,这些市场交易均是以世界范围作为市场的。

适应这种市场交易所产生的市场交易规则,如果说各国各地有差别的话,也是细节上的差别,虽然当时“每一个国家甚至可以说每一个城镇,都有它自己的一种商法,但所有这些商法的主要原则和最重要的规则都是一样的,或者说是趋于同一的。”商法在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古代商法,向世人表明:“它是世界通用的法律。

”(P416)而且世俗统治者还通过相互间的条约保证商法的统一性。这些条约规定外国商人在本国境内享有从事市场交易的自由,以及迅速裁决条约双方交易者之间的纠纷,“条约保证科隆公民享有不低于英格兰商人所获得的优惠待遇”(P418)。

把有关市场交易的条约、协定,作为商法的有机组成部分,没有后来人为地将统一市场划分为国际、国内两种市场,以及在此基础上提出的国际商法和国内商法的概念,从而从整体上维护了商法的统一性。 当然,古代商法的统一,是由交易习俗(行为模型),向交易习惯法(行为规范)演变中的统一,这种交易习惯法被人们称为旧的商人习惯法,尽管它在中世纪前始终保持着统一,但这种统一还是低层次上的统一。

中世纪以后两次世界大战之前时期的商法被称为近代商法。近代商法有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之分,大陆法系又有资本主义和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商法之分。

法国在中世纪分为许多由君主和主《商事条例》和1861年的为。度制教统治的领域,分别适用其有地方特点各种不同的法律了改变这种状况,他们开始了从事在一国范围内商法的统一工作。

有草案。1807年9月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的统一,然而由于拿破仑对民法典的特殊偏爱,从此开始了商法作为民法特别法的先例,野蛮地肢解了1673年的《海事条例》,在此基础上于1803年公布了《商法典》《海法典》。

制定《商法典》的本意在于实现法律统一的市场交易规则。法国以规范家庭关系加市场交易关系的立法模式,不仅对本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对以法国商法为样板的法国商法法系,以及接受所谓公法、私法划分理论的所有大陆法系,包括前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具有广泛的影响。

由于它抛弃了古代商法统一性的优秀传统,其所依据的理论是一个使他们自认为理性的、顽强地抵制商法统一的理论。一旦接受这种理论将使之丧失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品格,因为这种理论有很强的所谓“逻辑性”“、成套性”,作为个体将被扼杀其作为人的创新精神,自觉不自觉地产生一种抵制、抗拒新的思想、理论的“基因”,若不采取特殊措施,很难从这种理论的桎梏中获得自我解放。

作为法系,将使其成为很难顺应时代潮流的、僵化、封闭的体系。大陆法系凡是摆脱这种理论束缚的国家或组织,在商法的统一上就会出现新的气象。

英美法系被称为商法法系,是以商法为立国之本,没有民法的概念。其商法是以普通法和衡平法判例为基础,由成文法修订补充组成的商法体系,“在普通法上,公法与私法的区分不认为是重要的”。

(P25)由于没有公法、私法概念的束缚,使之较易对市场交易关系与家庭关系作出科学的界定,并且以习惯法与判例作为商法的表现形式,较易把市场交易新的实践纳入商法规则,使商法规则能开放地、动态地保持着统一。 当今的时代是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经济一体化的时代。

贸易自由化和市场全球化内在地要求市场交易规则的统一化。趋向世界统一的现代商法,是新的商人习惯法。

从中世纪商人习惯法到新的商人习惯法,历经了国际法——国内法——国际法的否定之否定。重新发现商法国际性的特征与价值,应当是世界上所有从事法学教研和实务工作者的共识,是商法统一立论的基点,而商法的统一对于世界上所有国家开展有成效的相互合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性和迫切性。

既然新的商人习惯法即现代商法是商法统一的象征,也是商法统一的具体形式和途径。我们有必要分析一下新旧商人习惯法的区别,同时也是对现代商法现代性的阐释。

首先,二者存在的基础和任务不同。旧商人习惯法是中世纪的产物,当时基本上是农业社会,人们过着自给自足的传统式的生活,这时商人习惯法是为了弥补国家法律的不完善。

新的商人习惯法则是建立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新经济时代,其主要任务在于“纠正某种程度上的欧洲民族主义倾向”,“这种民族主义倾向是‘法国的法典编纂和德国历史法理学的不幸后果’”。(P86) 其次,二者的性质不同。

旧的商人习惯法的国际性及其在中世纪始终保持统一的原因,是集市法的统一性、海事惯例的普遍性,处理商事纠纷的专门法院,以及公证人的各项活动;实际上是商人这个阶层普遍适用的习惯性做法。新的商人习惯法的国际性则是与国家主权的概念协调一致的,而国家主权的概念仍然是世界秩序的基础。

也就是说现代商法并不是国际法,其适用并不借助于超国家的权力实现,而是由各主权国家在其国内法中适用,但其渊源具有国际性。 再次,二者产生的方式不同。

旧的商人习惯法是在事先没有计划、不成体系、几乎是杂乱无章的情况下产生的。新的商人习惯法是由制法机构,经过精心制定的权威性文件中体现的规范、习惯性做法与惯例构成。

新的商人习惯法对旧的商人习惯法特别是对近代商法否定之否定后,向世人表明:商法是一个不断发展、开放的、具有无限生机和活力的统一系统,而不是一个自我封闭的、僵死的、陈旧的体系。无论什么样的“理论”侵蚀、解构、破坏商法的统一,只能是短命的。

商法从统一到不统一,再向高层次的统一,这是历史的规律,是任何一个人也阻挡不了的时代潮流。

二、商法统一的基础 第一,现代市场的统一性和开放性是商法统一的基础。任何一个法律部门都应当有自己赖以存在的基础。

这个存在基础应当是清晰的、具体的、现实的。商法的存在和统一的基础就是市场商法就是着力于市场的市场交易规则。

现代市场的统一性表现为各类市场在,有市场就需要有市场交易的规则从而降低市场效率。开放性表现为既要对国内开放不存在行政分割与封闭状态。

分割一是缩小市场的规模,国内地域间是一个整体,,二是限制资源的自由流动,,也要对国外开放,把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联系起来,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按国际市场提供的价格信号配置资源,决定资本流动的走向,达到合理地配置国内资源和利用国际资源。这种现代市场的统一性和开放性,是现代商法统一的必然要求。

第二,经济全球化掀起的新的商业革命,为商法的统一提供了动力。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发展,被人们概括为全球化。

全球化既是一种文化现象、政治现象,也是一种经济现象。经济全球化包括生产、金融和科技三方面的全球化。

企业是经济全球化的主导力量,技术的进步是经济全球化的物质基础,跨国界的计算机网络和信息高速公路的建立,使电视、电话、计算机连为一体,使整个世界变成了地球村,实现着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有效配置。跨国公司把生产的各个阶段广泛分布在世界各地,通过信息传递,把这些生产统一组织起来而不至于形成管理的失控,它不仅要求管理科学飞跃,也要求调整市场交易关系的商法实现飞跃。

在世界范围内的这场产业结构的调整,掀起了一场新的商业革命,新的商业革命强有力地推动着商法的统一。 第三,市场交易规则的可预测性、可计算性和透明度,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对商法统一的具体要求。

“法津制度是特殊的社会规则体系。”当今,世界适应新的商业革命。

正在实现由“权力导向型”向“规则导向型”的转化。权力导向很难摆脱“人治”,规则导向标志着市场交易主体的市场交易行为均具有明确的界限,而对相对的市场主体来说则具有合理的预见性,而这种可预测性、可计算性和透明度,则要求商法必须是统一的。

这种市场交易行为的“法治”要求,不仅是对“人治”的根本否定,也是新商业革命所创立的新的市场交易秩序。 第四,超越国家效力,是商法统一的哲学基础。

在经济全球化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中,同时要求国家权力的有效配置,适应经济全球化的物质基础的要求,必须建立相应的法律基础,这就要求将原来属于国家的部分权力让渡给国际立法机构,具有这一哲学基础,才有可能产生适应经济全球化的统一市场交易规则。 第五,WTO及其规则是商法统一的组织保证和法律依据。

WTO是规范世界经济运行,引导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世界贸易组织,它所提供的货物、服务贸易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消除投资措施领域的规则,对所有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被人们称为“国际贸易法典”。全世界有140多个国家参加的WTO的性质,表明它为商法的统一提供了极为有效的组织保证。

同时,WTO的规则也为商法的统一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诞生于1994年4月15日的《世界贸易组织马拉喀什协议》“包括第2条规定:在附件

1、

2、2中的各项协议及附属法律文件(以下简称“多边贸易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成员均具有约束力。”第5款分别规定:第16条第4款、“各成员方都应保证其法律,规章与行政程序符合附件各协议规定的义务”;“对本协定的任何规定不得作保留”。

WTO诸多具有世界经济宪法性的规定,为商法统一从“限制政府权力”等方面,从法律上提供了明确的、可操作性的规范依据。

三、商法统一的途径 统一的市场交易规则会强化人们法律上的可预见性和安全感。效率就是生命的时代观念,导向人们在市场交易中力争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在统一实体法和适用冲突法的选择中,人们毫不犹豫地选择协调和统一商法这种最佳的方式。

统一法律目的在于实现实质上和具体事项上的一致,即以制定新的法律取代或废除国内以前存在的法律;法律的协调则是使不同国家法律的基本原则接近,允许不受协调法支配的各国法律差异的存在,一般这些差异总是一些细节问题。协调对于一些即将实行一体化的、建立在不同传统或处于社会和社会发展不同阶段基础上的不同国家的国内法,可以发挥其最大优势。

法律的统一特别有利于一些已经接近统一的,如海上、航空和陆上运输以及货物、服务贸易、专利、商标、版权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市场交易法律的统一。 商法统一与协调的基本方法有三,即国际公约、统一法和统一规则。

采用国际公约、条约、协定等方式统一商法。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众多人士对商法统一认同的深化,国际制法机构在这方面有成效的工作,逐渐形成了“规范发起、草拟、修订、通过、生效等程序的相对成熟的”以国际公约的立法模式统一商法。

诸如《统一提单某些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联合国货物运输公约》、《联合国多式联运公约》、《船舶优先权和抵押权国际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的问世,有效地实现着商法在世界范围的统一。 统一法即示范法。

如果试图把相同的强制性规则纳入一些国家国内商法,适合于采取国际公约。公约提供的法律规范明确性、安全性的价值取向,一定程度上则会牺牲市场交易对法律规范灵活性与开放性的价值。

统一法供各国采纳时,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它鼓励采纳,但不强迫采纳。

统一法这种着眼于国际社会主体差异性,更多追求的是法律的示范力而非强制力,更为有效地实现着商法的统一。诸如《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电子商务示范法》等,凭借自身的说服力为越来越多的国家自愿采纳,是商法统一的最佳方式。

统一规则,即示范性的标准条件,只有被当事人将其纳入合同条款时,才具有拘束力,统一法与统一规则的不同点在于,前者着眼于国家制定的商法,如《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规范,以示范法被国内《合同法》采纳,国内《合同法》则成为统一商法的有机组成部分;后者着眼于市场交易当事人,只要当事人将示范性的标准条件纳入其所签定的合同条款时,其合同则置于商法规范的统一规范之下。 商法的统一充分体现了市场交易灵活、开放的要求,具有多样性的特点。

除此,商法统一还具有多层次性的特点,即一国内的统

一、地区性的统

一、全球性的统一。 首先,分析一国内的统一。

这方面具有典型意义的是美国。几十年来美国经历了从国内单个的统一法,发展成为规模宏大的综合性的现代商法典—《统一商法典》。

这种建立在实用主义法哲学基础上的统一商法,坚持“法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于经验”,认为只有流动的、弹性的或者有限程度确定性的法律制度,才能适应这种人类关系,否则社会就会受到束缚。这种理念使《统一商法典》必然成为示范法,它不强迫各州采纳,在实践中它又被全部各州采纳、颁行,充分说明法典对市场交易规范的科学性,充分说明法典本身就是各州法律在联邦体制内成功的统一。

人们对美国《统一商法典》的高度评价,不仅着眼于在统一一个国家内现代商法的示范作用,更着眼于它对推动商法在全球范围内统一的示范作用。大陆法系实行民、商法分立不能认为是商法的统一,实行民商法合一,又有形式与实质商法之分,也不能认为是商法在一国范围内的统一。

可喜的现象是大陆法系一些国家,如德国在市场交易领域也开始采取一些统一商法的步骤。他们从1991年以来已经将作为民法核心的买卖法从《德国民法典》中转移出来,不再适用《德国民法典》,而是采用《联合国统一买卖法》、《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从而将德国在市场交易领域的法律规范,开始融入了商法统一的时代大潮。

其次,分析地区性统一。最具代表性的是欧洲联盟在商法统一中采取的各项措施。

《罗马条约》明确规定:“在共同市场活动的必要限度内,使各国的立法趋于接近。”为此,上述商法统一与协调法律的各种方式,欧盟都在采用,并且还创造了他们自己统一商法的方式,如欧盟以指令下达给各成员国政府,然后通过各国法律在其各自管辖的领域内实施,达到协调各国商法的目的;除此还采取颁布条例的办法,条例不通过各国法律而对各成员国有直接的法律效力;目前,还正在商议制定欧盟宪法条约。

欧盟要实现建立共同市场的目标,在宪法条约统帅下必然首先要协调统一各成员国的商法,其领域包括商业代理、银行业务、保险、产品责任、合同、以及公司法等。他们认为联盟如果没有公司法结构趋于接近,共同市场的建立是不可能的。

并且在协调各国公司法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其主要内容有:越权行为学说的限制,公司注册后可被宣布无效的理由的限制,不上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明确划分,资本的增减,上市公司认购股本的最低要求,大、中、小公司的合并、接管、资产负债表的统一模式和其他公开账户等法律原则的接近,上市公司的结构、董事会和雇员参股问题,公司集团、集团账目,审计师的资格以及招股章程的内容、验收和分配等趋同步伐,明显加快。 再次,分析商法全球性统一。

商法在国家或地区通过国际公约、统一法、统一规则(示范法、示范性的标准条件)体现统一的市场交易规则“国际立法”,说明商法在全世界统一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但是,无论是商法在国家或地区范围内的统一由,一统是或,通过的统一,都还存在一些问题,甚至成为商法全球统一的障碍。

就商法在一国的于有不同法系,各国发展水平的差异,以及观念传统的不同,都会给商法统一在实际操作层面上设置障碍。商法地区性的统一可减少世界上商法制度的数量,但地区性统一某种程度上会干扰相同问题上实现商法全球统一的目标。

并且商法在采取国际公约、条约的历程中,不仅其规范发起、草拟、修订、通过、生效等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而且通过后往往也会出现一些国家对某些条款的保留,不少条约的生效国为数很少。因此,商法在全球的统一不仅要坚持多样性,既有国际公约、条约,也可采取商事惯例,并且主要应当采取商事惯例。

没有经过国际组织制定程序的商事惯例,称为商业习惯性做法;经过国际组织制定程序制定的、具有相当程度肯定性的惯例,才是现代商事惯例或国际商业惯例,具有成文性的特点,如上述的统一法、统一规则,如《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以及各行业协会制定的标准合同格式,如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推荐的金康租船合同、伦敦谷物贸易协会的合同格式等。而且商法在全球统一还必须坚持多层次性,采取地区与全球范围内的统一规则并存,逐步向世界范围内商法统一过渡,只有在全球范围内统一商法才能克服地区统一存在的诸多问题,因为现代商法——新的商人习惯法,虽然有公约、统一法(示范法)、统一规则(示范性标准条件),但其典型形式是统一法即示范法,在性质上属于“自由法”,自治法是在主权国家同意和许可的情况下才能在其管辖范围内适用,这是在世界由主权国家组成的条件下,实现商法全球统一的有效通道。

示范法不仅是全球商法统一的典型形式,在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统一商法,也是极为有效的形式。商法在全球统一本身并不是目的,目的在于提供避免产生妨碍现代市场交易中的法律纠纷的最为有效的手段。

当然如果能把分散在世界上各国和各地区的商法,编纂成为消除各种阻碍市场交易障碍、符合逻辑的整体的世界范围内普遍适用的跨国商法法典,将是商法全球统一最终实现的标志。

四、我国商法的统一 第一,我国统一商法的主要障碍之一是观念,认识、分析、解决问题还停留在工业社会之前。一个外国人在分析中国进入近代文明古国为何沉沦时说:在西方,科学技术的兴起与商业阶级的兴起相联系。

“但在中国,商业阶级从未获得欧洲商人所获得的那种权利”。[11]而时至今日,我们的文艺作品,仍在为巩固根深蒂固的“重农抑商”的观念,从艺术上塑造典型。

电视剧《天之云,地之雾》结尾里钟六一面对女市长的台词具有典型性:“我是商人,你是政客”。这里的“商人”是穷凶极恶的罪犯。

在经过农业经济、工业经济,面对新经济的今天,商人仍然是十恶不赦的罪犯的典型。中国的商业阶级何时能获得“欧洲商人所获得的那种权利”!令人可喜的是中央今年一号文件指出:“对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工商登记和收取有关税费”。

这一政策措施向世人表明,在一定范围赋予了农民.交易自由的权利。这一政策也表明要跳出“三农”的眼界解决“三农”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上改变影响我国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的耻于言商的旧观念,为在我国广大农村掀起商业革命提供了新思路。

当然要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几千年“重农抑商”的观念,最根本的措施是我国商法的统一,把交易自由上升为法律,使我国的商人从法律上获得商人的权利。 第三,商法的统一是从法制上实施“一国两制”的工程。

香港、澳门先后于1997年、1999年回归祖国,待台湾回归后,我国将存在四个法域。香港受英美法系的影响,只存在商法没有民法的概念;澳门回归时颁布了《澳门商法典》;台湾没有形式商法仅有实质商法;我国正在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各区域均有独立的立法权、司法权和终审权,在这种情况下我国要统一商法,只能从商法统一的多样性中选择具有典型性的统一法,即示范法。这方面美国统一各州市场交易规则的经验,非常值得我们借鉴。

美国《统一商法典》明确规定:本法的基本宗旨为“使各州调整商业交易的法律归于统一”,它的示范性集中表现为:“本法各条款的效力可以通过当事方的协议加以改变”,并且“使商业作法能够通过”“协议不断获得发展”。显然通过示范法科学地统一不同法域的市场交易规则,建立适应一国两制新的市场交易秩序,使不同法域的商人在市场交易中具有更多的可预见性、安全感,减少和避免市场交易的法律纠纷,让CEPA置于稳定的法律秩序中,促进相互之间的市场交易更加紧密,推进不同法域的经济繁荣,从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第二,商法的统一有利于维护我国国家主权。根据WTO关于“各成员国都应保证其法律,规章与行政程序符合”其规则的要求,我国正在废除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多达890多件。

这种通过废除和修改使自己国家的法规适应WTO的要求,是一种不如通过统一国内商法使之与国际市场交易规则衔接,更能维护国家主权的举措。对我国来说,商法统一虽然具有多层性,但一国商法的统一仍然是商法统一的基础,我国除了积极参与商法全球统一和地区统一的各项工作,在其中发挥我国应有的作用,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外,功夫应当下在本国商法统一的基础工作之上。

因为一部与国际规则衔接的本国统一商法,它体现了法律稳定性、神圣性的尊严,更有利于依据国内法积极主动地维护本国的主权和利益。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判决:“GATT不能凌驾于国内法之上”。

通过我国商法的统一,我国国内商法也应当给予我国法院能作出如上维护国家主权判决的法律支持。 第四,只有在我国实现商法统一,才能落实“完善市场交易法律制度”。

[12]市场经济的本质在于市场交易自由,为了保证商人能自愿让渡商品占有对方的商品,为了让商人的交易自由有效,为了让商人“不是去做不理性、愚蠢、错误之事的自由”,[13]都要承认某些限制和相应的控制,都必须要遵循一定的规则,最直接、最有效的规则,就是商法所提供的完整的市场交易的规则。因此,完善市场交易法律制度最基本、最重要的衡量标准,就是在我国是否制定了我国统一的商法。

第五,要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重点,要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作为立法基础,商法的统一定为其要义。作为商法统一的典型形式的示范法,要求准确地体现市场交易客观规律,对立法的科学性要求极为严格,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维护商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在市场交易领域内维护我国宪法关于人权的规定。

而这样的法律才能推动从追求立法数量和规模的立法赶超的“前立法时代”,向重视立法质量和效益的“后立法时代”的转变。 这样的立法只能产生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而不可能是几个“法学家”闭门造车的产物。

这样的商法,必然是为商人服务,导向商人的交易行为符合交易客观规律的良法。因此,在我国实现商法的统一,就是具体“坚持立法为民,以人为本”。

[14]因此,我们需要从商业革命的视角深入理解我国的改革开放,这样才能使我国经济从工业经济从容地跨入新经济。因为“新经济即知识经济最新的经济社会形态,虚拟经济是新的经济活动模式,网络经济是新的经济运行方式”。

[15]只有这种新经济才能真正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本文的结论是:商业革命有助于造就商法,商法也有助于造就商业革命”(P409)统一是商法“演变的永恒趋势”。

[16] 注释: 徐学鹿.什么是现代商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13. lbid·p·9 [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M].贺卫方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 [英]施米托夫.国际贸易法文选[M].赵秀文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 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376. 孙璐.WTO规则:国际经济领域的世界性宪法[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

(6). 徐学鹿.商法总论[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46. 曾涛.论示范法的理论基础及其在中国的运用[J].法商研究,2002,

(3). 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330. [德]罗伯特·霍恩.百年民法典[A].民商法纵论[C].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 [11]李世安.李约瑟对中国文明的早期认识[N].光明日报,2003204208. [12]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Z].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33. [13]柏林.自由四论[M].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6.263. [14]吴邦国.在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N].人民日报. [15]成思危.论新经济[N].科技日报,2004203225

(9). [16][法]勒内·罗迪埃尔.比较法概论[M].陈春龙译.北京:法律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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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2-17
精神,魂也。人之具精神乃人当立于世上之根基,物之具精神乃物可尽其效用之根本。国家有国家的精神,民族有民族的精神,精神实为一物别与它物而存于世间之依据。浩浩千年,洋洋万里,殆乎鲜有无精神的事物。法,当亦有其精神。何为法之精......
浅论商法的商业保护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28
摘 要:商业经营是具有高度风险性的事业,而商业经营的本质特征在于其营利性,欲规避高风险而达致营利性目标,除商人的良好经营外,法律制度设计亦当兼顾,故商法各部门均有相应的法律制度对此予以保障,如公司有限责任、破产制度&......
论民商法的演进性(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30
关键词: 民商法 演进性 内在制度规则 外在制度规则 内容提要: 相对于政府试图建构经济秩序规则的经济行政法、民商法是一种在历史长河中逐渐演进的秩序规则。尽管在民商法的发展历程中, 政府和立法者的意志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
论商法的信用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8-05
摘 要:信用在商法中具有基本原则的地位,依据有:商法的调整对象是信用原则的客观依据,商法的价值取向是信用原则的主观依据(商法的技术性特性决定了商法中的信用原则的性质。商法注重信用的外观、物化、制度化,是对公众的信用。信用......
浅论一人公司对传统公司法理论的挑战(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12
论文摘要:本文从历史及对世界各国一人公司的立法谈起,简要的阐述了一人公司在法理上对传统公司法理论所 构成的挑战,论述了当今社会确立一人公司法律地位的重要性,并对我国一人公司的立法提出若干意见。论文关键词:一人公司 传统公......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 本文采用历史考察与现实分析的方法,在研究商法独立的历史轨迹、商法独立后面临的危机和商法独立的客观现实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独立商法的内在本质和外部边界。并主张,在我国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商法既不应认为是......
商法法典化的反思(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内容提要:本文试图摆脱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的争论模式,以一种更为务实的态度,从商法法典化的认识论基础及历史传统、法德日商法典内容与体系变迁的实际以及商事关系的特点三个角度,系统阐述了商法不能法典化的理由;进而提出在民商法一......
简论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09
「关键词」税法 民商法 关系「正文」 税法作为外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一门重要的特殊的学科领域,表现出一定的综合性,它贯穿整个国家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了调整国家命脉的重要法律部门,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司法证明同一论(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9-28
关键词: 司法证明/刑事诉讼证明/同一认定/人事同一认定 内容提要: 同一是人类思维活动的基本范畴,同一认定是人类认识活动的基本方法,也是司法证明活动中认定案件事实的基本方法。传统的同一认定理论把同一认定局限在物证技术鉴定的范畴......
论《商标法》功能的回归(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 我国《商标法》将加强商标管理作为其首要的功能,因此而呈现了较为浓厚的“公权色彩”,这与商标权的私权属性明显不符,偏离了《商标法》应有的功能定位。在此次的《商标法》修改中,我们应淡化其“公权色彩”,突出商标权的私权性......
民法商法化刍议(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9-19
摘要:本文阐述了民法商法化的起源和定义,简要分析了民法商法化的具体表现,意义。并以民法商法化为切入口,分析了民法与商法的界限,对民法和商法的立法模式作了简要的探讨。关键词:民法商法化 民法 商法 一、民法商法化理论的提出及......
英国商法的定位(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9-30
一、英国对“商法”的定义 在英国,什么是商法,存在诸多说法和解释。除了已有的法律定义以外,许多在这方面著述的学者都给它按照自己的理解下了定义,其中有: “商法是一个无法严格定义的措辞,但是它通常包括,更多而言专门......
简论电子商务的商业方法专利(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一种新的专利权利勃然兴起 2000年3月,美国商界因为一件专利核准案而掀起一阵轩然大波。美国著名的“B to C”电子商务“领头羊”亚马逊网络公司(Amazon.com)取得了一项名为“加盟项目”(Affiliates program)的专利。(注:美国......
商法的独立地位(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商法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在冲破封建法制的束缚后应运而生的。它起到了调整传统意义的商事活动的作用,并对民法调整社会经济关系起到补充的作用,其对经济发展和立法发展的历史影响不容置疑。随着经济的发......
论协商性司法的理论基础(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30
摘 要:协商性司法是一种新的程序主义,它强调通过对话、协商、妥协实现纠纷的有效解决。在协商性司法中,正义被重新解释,即当事人所追求的是自己需要的正义,称之为“互利正义”或者“协商正义”。对话与妥协是协商性司法的基本作用机......
论“一人公司”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论文摘要:分析一个公司的概念、特征和分类。结合社会实际剖析一人公司与相关企业的区别。如: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一人、一人公司与国有企业的区别、一人公司与外商独资企业之间的相互关系;一人公司制度的优劣会给公司带来的经......
德国商法的改革(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9-21
一、德国商法概况 商法的兴起源于经济发展的需要。从19世纪初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资本主义上升阶段,是商法在体系上建立和完成时期。1871年德意志帝国建立后,开始了《德国商法典》的编篡。这部法典于1897年5月10日颁布,1900年1月1日......
商人精神与商法的变迁(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23
[摘 要]文章围绕着商法与商人精神的历史文化联系展开论述,商人自主自觉精神的发扬,推动整个商法体系处于演化的进程中,在这个过程中,商法呈现出独立化、法典化、国际化的特性。弘扬商人精神是时代的召唤,对于商法体系完善、市场经济......
论商号转让的法律规制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商号是商人用于表彰自己的标记,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起来的。商号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商人可将自己的商号转让给他人而获得经济利益,从而法律应对商号的转让进行具体严格的法律规制,否则将造成商号的混淆,不利于保......
浅论《商标法》功能的回归(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02
论文摘要: 我国《商标法》将加强商标管理作为其首要的功能,因此而呈现了较为浓厚的“公权色彩”,这与商标权的私权属性明显不符,偏离了《商标法》应有的功能定位。在此次的《商标法》修改中,我们应淡化其“公权色彩”,突出商标权的......
由商谈论谈法律的重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08
【摘 要】本文结合哈贝马斯独创性的交往理性和普遍语用学来论述语言的社会整合功能,在分析了人类对于社会交往中出现的异议的处理方式后引出哈贝马斯的商谈理论,同时也分析了法律自身具备的社会整合功能。在此基础上,论述将商谈的理论......
论现代商法的基本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8-04
摘 要:探讨了现代商法的基本原则的内涵及意义,指出商法的原则集中体现了商事立法的宗旨与价值追求,是传统商法实践的历史积淀与现代商法发展总体趋势的法律反映,可将之归纳为营利性原则与互惠性原则,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商法原则与民......
浅论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8-01
论文关键词 市民社会 民法 经济法 论文摘要 基于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问题的争论,本文以利益为视角分析两者的关系,从而说明民商法与经济法是互补关系,但也有区别,民法只是以个人权利保护为宗旨,侧重提高个体的经济效率,而经济法......
德国商法改革法(下)(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10
四、企业公示:通过商号或商业信函上的文字说明 1、以往商号法的滞后性 商号法是企业公示的组成部分。按这一标准来衡量,我们不得不承认,以往商号法的特征不情愿地带有某种悲喜交加的色彩:在商号的确立方面,立法者表现得过于谨小......
德国商法改革法(上)(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8-07
一、本文研究对象 1、商法典的改革 于1998年6月22日通过的、对商人法和商号法进行重新规定、 对商法和公司法的规定进行修改的法律(简称商法改革法—hrefg )将几十年前就开始争论的、而直到十几年前才开始着手进行的商法典的现代化......
论驰名商标的认定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29
内容提要:2009年4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修改了《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对驰名商标采取了被动认定方式。本文结合我国现行规定及相关国际条约,从认定方式、认定标准、认定机......
论知识产权(一)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知识产权的概念、历史发展及其法律保护的含义(注1) 蒋志培(注2) 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知识产权的称谓来源于18世纪的德国(注3),将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的主要是著名比利时法学家皮卡弟,这一......
商法通则立法探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09
摘要我国商事立法一直采用颁布单行法的模式。但实践表明,仅具有个别特征的单行法不足以适应调整商事关系的需要,还需要具有一般性调整特征的商事法,即“商法通则”。商法通则与其它单行法都是民法的特别法,但其在商事法领域具有一般法......
论交易信用的商法维护(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 要:诚信原则是商法维护交易信用的法理基础。商法维护交易信用的基本制度有市场准入和准出制度、公司治理制度、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定型化交易制度、商事账簿制度、公示制度、外观制度、忠实信赖规则、信用保证保险制度、严格责任制度......
法治文明与商人阶层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3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正处于一个由传统的非法治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转化的过程,而我们所建立的法治社会,应是一种追求政治民主、社会正义、保障人民权利的文明社会,其基本特征及价值在于它的公正性、正义性、合理性。因而,中国现阶段的......
论住宅商用法律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兼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第10条、第11条 关键词: 住宅商用/居住利益/利害关系业主/同意/审批登记 内容提要: 住宅商用现象与我国经济发展的状况具有密切联系,在维护广大业主居住利益的前提下,应当赋予部分业主利用住宅从事经......
“一国两制”原则下“两岸四地”的私法统一问题(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17
一、问题的提出 “一国两制”,是中国政府为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实现海峡两岸和平统一的一项基本国策,并已成功在香港和澳门付之实践。按照“一国两制”的原则,香港、澳门地区原有的法律除与基本法相抵触或经特区立法机关作出......
公民个体为本、统一宪政立国(上)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人类社会是否真有能力以自己的反思和选择去建立一个好政府,抑或注定只能把自己的政治命运交付给偶然性和暴力,这一重大问题的决定权似已悬于这个国家的人民,将由他们的行为和示范来说明。果如此,我们实有充分理由认为,我们现在所处的......
公民个体为本、统一宪政立国(下)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4
下篇:以"一党执政〃的不同形态向民主过渡 政治应当是现实主义的,政治应当是理想主义的:这两个原则如果形成互补就都是对的,如果它们各自分离就都是错的。 M. Bluntschli 一、人大直选:党政合一而非......
商法的困惑与思考(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16
商法的内容是朦胧的,商法的边界是模糊的。在中国二十年的法学史上,这样的情况的确少见:一方面我们在念叨着商法,但却不定商法为何物,一方面我们在呼喊着商法的理论和学说,但却说不清商法的概念和范围。面对着古老成熟的民法,商法的......
论我国商法的发展及影响 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13
论文摘要:几千年的我国法制史和法律思想史,是一部从排斥商法到逐步承认商法的历史。因此,改革开放商法被提出来以后,对我国来说商法是一个新的问题。我们该如何对待商法,商法的发展历程如何,它对我国的法制及商事行为具有什么样的影......
探讨商品房一房二卖的相关法律问题(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27
论文提要:商品房的一房二卖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与第一买受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于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以前又与第二买受人就同一商品房订立买卖合同的行为。一房二卖是由房屋本身的特定性及一物一权原则、买卖合同生效与房屋取得之......
商品房一房二卖的相关法律问题探讨(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提要:商品房的一房二卖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与第一买受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于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以前又与第二买受人就同一商品房订立买卖合同的行为。一房二卖是由房屋本身的特定性及一物一权原则、买卖合同生效与房屋取得之......
论知识产权(一) (4)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因此,笔者认为,在对知识产权本身和有关概念的研究中,应当注意:知识产权本身与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不同的,知识产权的客体与其客体依存的载体也相互区别。在把握知识产权的概念和其特点时不应将它们相混淆。 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是一......
论商标淡化的立法与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8
论文摘要:现阶段我们应立足本国国情,重新检视我国商标淡化立法,着眼于以下思路进一步完善我国商标淡化立法:明确统一商标淡化行为的性质;将商标淡化立法纳入《商标法》;科学界定商标淡化的法律概念;明确商标淡化的具体方式。 ......
论反商业贿赂的法律对策(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在中国,商业贿赂作为一种“潜规则”,长期游离于执法部门的视野之外,严重危害国家的政治肌体、经济肌体,已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试论我国商法的基本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23
[摘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西方实行市场经济已经有数百年历史,商品经济发达的原因之一是有着完备的商法。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商法才逐渐从民法和经济法中分立出来,不管是“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商法都与民法、经济法和行政法......
论商法对交易安全的维护(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23
论文摘要:商法以商事交易为其规范对象,所以,维护商事交易安全是商法的一大特征。各国商法对交易安全的维护主要表现为对商事交易采取公示主义、强制主义、外观主义、严格责任主义等基本制度。本文认为,我国商法对交易安全的维护虽然也......
论商法对交易安全的保护(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 要:现代商法日益重视对交易安全的保护。强制主义、公示主义、外观主义和严格责任主义是商法保护交易安全的基本要求。我国商事单行法体现了对交易安全保护的要求,但仍有许多不足,应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 关 键 词:交易安全;......
商法独立性初探(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06
商法立法史上,法国1807年商法典开创的“民商分立”模式与瑞士1912年民法典开创的“民商合一”模式都有不少国家在追随。瑞士民法典民商合一的模式,与法国和德国民法典民商分立的模式,都是历史的产物,并没有如何深刻的理论存在于其间。......
论知识产权(一) (3)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在大陆法系中,除德国最早出现知识产权的概念外,承袭了德国民法大部分内容的日本,在范围上及用语上均有与德国相近的地方(注29)。法国民法典虽然没有规定知识产权的概念,但它却是法国各种知识产权法的产生的依据,它还使知识产权与有形......
论商法的特征及基本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14
摘 要:根据古今中外商事立法规范,结合我国国情,较为系统地论述了我国商法的概念及四项特征;并在此基础上着重阐述了我国商法应遵循的六项基本原则。 论文关键词:商法;特征;基本原则 一、商法的概念和特征 汉语中“......
试论建立统一的安全保障义务(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27
内容提要:日常生活中处处都有危险,有的是社会发展必要的,有的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所必要的。对于这些危险所造成的损害,应当如何分配?这种损害结果往往是因为加害人怠于为一定行为所造成的。对于基于不作为的侵权行为,法律要苛以加害人......
论一般人格权的立法模式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2
论文关键词: 一般人格权;人格;立法模式 内容提要: 一般人格权的产生及其模式是与民法典尤其是人格权法的立法模式息息相关的,因此,受限于不同制度背景的一般人格权必然会表现出不同的优缺点。从我国民法典的大背景着眼,将一般人格......
浅论住宅商用法律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 住宅商用现象与我国经济发展的状况具有密切联系,在维护广大业主居住利益的前提下,应当赋予部分业主利用住宅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自由。准确界定和判断利害关系业主的范围,并通过合理方式征得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是减少和预防争议的有......
论商标法的目的与利益平衡(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关键词: 商标法目的/利益平衡/消费者利益/竞争者利益/商标专用权 内容提要: 商标法既要保护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也要保障社会公众涉及商标的利益,协调商标权人的私人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关系,特别是商标权人利益与消费者利益、商标......
论中国法治建设中的传统法律文化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9
论文摘要: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本土资源,中国法治建设必须充分利用传统法律文化的本土资源。在利用传统法律文化时应注意鉴别,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并应注意对传统法律文化的改造。论文关键词:法治建设、传统法律文化......
论商法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
发布时间:2023-07-06
【摘要】当今世界上,商法的立法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民商分立的立法模式,一种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在究竟是选择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立法模式的争论中,我国商法学界大多数学者形成一致的意见,不再要求单独制定商法典,而是主......
系统政治学对系统法学的启示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美国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在其《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一书中,运用系统思想,运用一般系统论和控制论的基本概念和原理,将政治生活、政治行为和政治现象视为具有系统意义的现象,进行系统分析。我们可以把他的政治学理论成为系统政治学理......
法律作为一种学问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壹、 法规范的国界性 今天所谓的法学,对所有华人社会而言,都没有太久远的传统,清末开始经由日本专家的协助移植欧陆法制时,日本殖民下的台湾也已自其本土引进同样源于法、德等欧陆国家的法制,从各种实体和程序的重要法典,各种法......
商法的基本原则新探(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24
【摘 要】商法原则是商事法律规范的出发点和归宿,准确地定位商法原则关系到商法体系与基本内容的确定。商法基本原则应该反映商事关系营利性的特征,应贯穿于全部商法规范,应体现各国商法的共性,适应商法国际化趋势。重新界定商法的基......
中国商法:成长的烦恼(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08
关键词: 中国商法 体系 商法通则 内容提要: 商法仍然是民法的特别法,但是并不因此取消其独立性。现代商法越来越具有商人法的性质,越来越注重商人的身份。因此,中国尽快制定具有统率意义的《商事通则》显得尤为必要。因为中国的商法......
论完善我国的商事法律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14
摘 要: 我国的商事法律制度显得分散、混乱,缺少一个起统领作用的灵魂和核心,存在诸多问题,应通过制定《商法通则》来予以完善。 论文关键词: 商法 商法通则 民商合一 我国商事法律制度是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的确立......
浅议商号的法律保护(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商号是商事主体在经营活动中为区别他人、彰显自己身份而设立的一种标志。我国目前商号的知识产权保护还比较薄弱,实践中常有商号纠纷频繁发生的状况,我国应该从管理体制层面借鉴商标申请所采取的全国统一审查制;立法层......
论民商法诚信原则之法理特征(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 要:诚即真心实意,信则本份无欺。作为市场经济灵魂,民事活动主旨,国家文明体现和社会进步标志的诚实信用原则,不仅是道德观念,而更重要的它是法律规制,其实质是道德准则的法律化,是立法者赋予司法者的自由裁量权。诚信原则在民......
论高科技时代民商法的创新(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27
摘 要: 高科技发展为人类生活展示了广阔而美好的前景,同时也对与人们生活休戚相关的民商法提出了全面的挑战,并使传统民商法律制度所无法解决的诸多新兴领域不断涌现,因此,民商法必须从价值体系、基本原则、基本范畴、基本制度等方面......
商法的基本原则探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8
论文摘要:本文在对国内学者关于商法基本原则有代表性的观点进行分析与反思的基础上,指出了其存在的理论缺陷,并尝试性地提出了作者关于商法基本原则的见解,即商法的基本原则应为规范、保障、促进营利。 论文关键词:商法;基本原......
试论反商业贿赂的法律对策(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 要】在中国,商业贿赂作为一种“潜规则”,长期游离于执法部门的视野之外,严重危害国家的政治肌体、经济肌体,已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试论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内容论文摘要:我国一直奉行的是商标注册原则,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问题一直是我国商标法的薄弱环节。新商标法增加了对未注册商标保护的规定,但尚不明确、系统。西方国家对未注册商标问题非常重视,或通过商标法进行保护,或通过竞争法、......
商法的现代化与商法教学方式改革(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29
论文摘要: 商法在我国的历史很短暂,也很不完善,所以,我国商法的创新与商法的现代化问题显得更加突出,更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本课题就着重对商法的现代化与高校商法教学的改革进行探讨。 论文关键词: 商法现代化;商法教学方式;......
人身损害赔偿规则的统一(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03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2月26日公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释〔2003〕20号)有利于改变目前人身损害赔偿规则极不统一的局面,在较大程度上实现人身损害赔偿规则(尤其是裁判规则)的统一,以保护......
商鞅“法治”思想评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6
商鞅是战国时期一位极力主张实行变法的著名法家代表人物、法家理论的主要奠基者。他在总结早期法家代表人物的法律思想和各诸侯国变法经验的基础上,对中国古代法家的法律思想作了全面的论述,为先秦法家思想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摘要]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达致司法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法院面临的新的时代性课题。本文以个案为基础,动态地分析了不同的案件审理思路及其相应的效果,以期对司法实践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
商标筹划/王瑜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02
注册商标的重要性,已经不需要阐述了,大部分企业都会申请一两个商标使用。经过检索本人发现现在已经有不少的企业在多个类别申请了多达几百个商标,还有的企业跃跃欲试想要申请驰名商标。以本人和企业打交道的经验,企业对商标如何申请、......
论商业贿赂及其治理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1
【论文摘要】 〔内容摘要〕 在中国,商业贿赂作为一种“潜规则”,长期游离于执法部门的视野之外,因而长期大行其道。它严重危害国家的政治肌体、经济肌体,如何有效治理商业贿赂受到社会各方广泛关注。本文通过分析商业贿赂及其危害,......
商标法之立法宗旨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关键词: 商标法/立法宗旨/商标专用权/消费者利益/有效竞争 内容提要: 商标法具有保护商标专用权的目的,具体体现为商标法中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原则和制度。保护商标专用权是商标立法的基础和核心。保护消费者利益也是商标立法中调整商标......
我国商法法律地位初探(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04
近些年,我国法学界学者对我国商法进行了较为热烈的讨论。然而,对商法的调整范围、体系和法律地位等问题却众说纷纭。较为主要的观点有两种:一种观点主张民商分立,认为商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第二种观点主张民商合一,认为商法属于......
电子商务立法三题(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电子商务法作为“网络法”或“网络空间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调整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以网络为交易平台的商务活动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应注意的是,计算机与网络只是给商务活动提供了一种新的媒体、手段和形式,不可能改变......
商标注册策略(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07
2、切勿直接表示产品的功能。直接用商标表明产品的功能,让消费者一目了然,这倒是好的宣传方式,为国人所喜欢使用。也许有人要说很有名的洗涤用品,用的是“立白”作为商标,它直接表示产品的功能不是获得了注册吗?获得了注册不代表就......
制定《商事通则》论纲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5
论文关键词: 《商事通则》/总体思路/体系结构 内容提要: 制定《商事通则》的总体思路是:《商事通则》只应调整那些传统民法难以或不便调整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关系;应以企业作为主要规范对象;只应将总纲性的法律规范,以及不宜以商......
论电子商务认证法律关系(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08
一、 电子商务认证是一种信用服务 认证机构并不向在线当事人出售任何有形商品,也不提供资金或劳动力资源。它所提供的服务成果,只是一种无形的信息,包括交易相对人的身份、公共密钥、信用状况等情报。虽然,这些信息无法直接以具体的......
商誉、商誉权及其法律保护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1
伴随着市场竞争愈益激烈,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越来越认识到商誉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与作用。现实生活中损害商誉的行为时有发生,我国现行法律对此类行为的规制不够明确、系统,如何用好用足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保护商品生产经营者的商誉权......
商务礼则商务礼仪论文(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9-08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国际商务舞台上,如能熟练而恰当地运用礼仪知识,就有可能对业务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下列准则应当熟知: 知己知彼,入乡随俗 由于不同民族的文化背景对礼仪有很大影响,因此在与国外商家做生意时,要尽可能多......
商事立法中商主体规则的演进(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内容论文摘要:商主体乃是社会关系网络的集结点,法律是商事交易关系的梳理器、调整器之一。由商法对于微观商事领域的直接作用,以及它对于宏观领域的间接作用,形成了一种完整和谐的商法秩序。国家立法对商主体的规制贯彻着时代精神。 ......
商务赠礼商务礼仪论文(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03
在有些国家,商务礼品与做客礼品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既包括礼品种类,又包括赠送场合。做客礼品是客人用以表达对主人设宴款待或留客住宿后的感激之情,它的感情色彩较浓,最能反映送礼人的个性和品位。而商务礼品所表达的是一种职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