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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方式关于的回顾和反思(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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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方式关于的回顾和反思(1)论文
时间:2013-12-18 10:34:56     小编:

一、引言 法既是一个应然命题,也是一个实然命题,既要考虑应然向实然的过渡、实然向应然的回转,也要考虑规范与事实、理性与经验之间的统合与合理论证。不同论者对于法学理论体系及方法的认知是不同的,如自然法学派与实证法学派之间的争论就体现了这一点。

行政法学作为法学一个重要的部门法学亦存在类似的状况。也就是说从事研究时既需要我们关注如何将经由理论之高度抽象化、形式化的行政法规范转化为社会现实;同时又要关注如何从社会实践抽象或完善行政法学理论的课题。

遗憾的是学界对此问题很少予以关注,而这恰恰正是深入推进行政法学理论建构与行政法制建设亟需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对此,一方面可加强行政法规范解释理论的研究,通过法律方法的运用促动学科的研究层次与水准,切实推进法制建设。

另一个层面就是要对传统的行政法学方法论进行反思与批判,重构新的方法论。从学术史的视角来看,一门学科是否成熟与其方法论的完善与否有着直接的关联,方法论涉及到研究主体思考问题的角度选择,研究对象范围的确定,研究途径的比较选择,研究手段的筛选和运用,研究目的的限定等,在某种程度上其决定了一门学科能够研究什么和不能够研究什么,决定了学科的视野与深度。

“方法论是理论对自身的自觉审视,是学科对本身进行的情况、思考方式、所利用的认识手段之反省,而我国行政法学却缺少对方法论的关注。”“方法论上的局限也影响了我国行政法学的深层探究,以致囿于陈说,鲜有创新,因而研究方法上的推陈出新就显得至为重要。

我国行政法学应寻求方法论上的创新,从多维的视角通过多元化的方法探讨行政法问题,如此,方会有行政法学百花齐放格局的形成,才会有真正繁荣兴盛的行政法学。”由此可见,这一问题系属行政法学科中较为宏大的课题,需要学界大家予以关注,笔者以有限之水平、褊狭之视角,尽力为之,但仍存瑕疵,尚请学人宽容并加以共同讨论。

二、方法论与法学方法论 根据学者们的考察,“方法”源于希腊语言,意味着在给定的前提条件下,人们为达到一个目的而采用的行动、手段或方式。“方法”提供了“方法论”的体系基础,而“方法论”则重在说明方法在何种程度上具有恰当性,从而为人们思维提供相应的科学基础。

“方法论是以方法为实践基础,通过理论抽象而获得的有关方法知识体系的说明。” 方法论(Methodology)的必要性在于为人们进行理论研究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可以活跃研究主体的思维,是一种科学赢得其学科地位的重要力量。

“在正路上行走的跛子会越过那跑在错路上的快腿。不但如此,一个人在错路上跑时,愈是活跃,愈是迅捷,就迷失得愈远。

”方法论对于学科的创新性也是十分重要的,“对学术而言,方法上纯净固然是不可或缺的要求,但是所有研究的本质恐怕是发现新方法(它需要研究者的创意),而不是单纯适用通常的方法。”方法论的创新往往会推动学科的深层递进与发展。

各种学问的“研究”,都须以方法论为其基础,法学研究更是如此。事实证明,方法论的研究不仅是促成法学研究科学化、规范化的动力,也是消解法学教条主义的良方,促动了实然与应然、价值与规范的流转往返。

从学科发展的视角来看,法学方法论是在法学研究进入到一定阶段之后,“学科对本身进行的情况、思考方式、所利用的认识手段之反省”。“反省”也即“内省”,其体现了对法学研究的基本立场、研究步骤、分析框架、具体手段的审视,同时也表明了“方法论”与“方法”的分野:任何学术研究活动都离不开一定的方式和手段,学者们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某种具体的方法;而从方法论的高度予以研究,显然使学者们超越了技术性的局限,从而达到了理论上的建构,所以“法学方法论则主要是指关于法学研究(或开展和进行法学研究的)方法的理论”。

“法学方法论系以一套先设的假定为准据,确定基本的研究立场,从事法学理论之建构,进而以之探讨、诠释、批判法之存在与衍化现象、法之科学技术及法之实践功能等之研究态度之科学也。”由于方法论在中国是一个较新颖的术语,所以有必要加以进一步辨析。

第一,其与研究某一学科的方法或著简称为研究方法是否存在区别?对于法学的研究方法,一般的法理学教材中均设有专节予以介绍,如阶级分析的方法、规范分析的方法等等,在行政法学教材中也会涉及到,称为“行政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系统分析方法、比较方法、案例分析方法以及经济分析方法等。在列举这些方法的基础上,许多学者将研究方法的总和视同为方法论,就是说方法论不过是代替方法的一个比较动听的同义语而已。

这不仅仅是法学的做法,其他学科也是如此。[11]笔者认为这种“总和”并不应是简单地罗列,而应是具有一定体系的理论与意识,如国外学者认为政治学方法论是指政治学研究的“过程和假设有关的知识和技术体系”。

[12]它的主要内容至少应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分析途径,又称“理论”(theory),指的是研究政治现象所遵循的通则,即选择研究问题、研究资料和研究角度的准则,它为法学研究提供一定的分析框架和理论模式;二是研究技术,是指收集并分析有关法律现象的材料所使用的特殊手段,诸如调查研究、内容分析和统计学等。由于中国法学理论发展时间较短,积累不深,所以就目前的状况来看,方法论有时只能针对具体方法而言,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方法论应涵盖分析途径与技术两个层面,且以前者为重。

[13] 第二,其与法律方法是否存在区别?对于这个问题,有学者进行了详尽的考察,认为应当区分法学方法与法律方法。法学方法,即法学研究方法,其关注的核心是何谓正确之法这一法哲学的第一个基本命题,有关法学方法的学说便是法学方法论。

而法律方法是应用法律的方法,其中狭义上的法律方法的内容为法律解释,广义上的法律方法则包括法律推理方法等。[14]我个人比较赞同这样的区分,法学方法论与具体的、技术性的研究方法截然不同,后者只需在规则、技术的层次上解决如何进行法学研究和如何制定、适用法律的问题,只是法律方法。

而前者必然含有“价值判断”的内容,也就是说,法学方法论是一种主体意识非常明确的法学研究方法和法律适用方法的体系建构。例如,自然法学派采用“价值分析”的立场,以公平、正义等“应然”观念来解构、批判法律制度,从而使“法律应当是怎样的?”成为一种立论的根本与分析的基点。

同样,规范法学与社会法学则以实证的态度,分别从规范的角度与社会的角度来证成法律的存在原理。为此有学者建议将法律方法改称为法律技术,以区分二者。

[15]在行政法学界也有将方法问题分为行政法学方法和行政法制方法的做法。[16] 当前,中国法学研究往往较多地把方法论看作是单一抽象的概念或与方法混同,很少对分析路径进行研究。

不过,近年来对方法论的研究开始偏重于法解释学的论述,这是可喜的一步,但如前所述,其远远不够。

三、行政法学方法论 行政法在形式上缺乏统一的行政法典,且行政法规范又多散见于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之中,而同时行政法学作为独立的学科发育甚晚,所以对行政法学的研究而言,方法论是极为重要的。[17]

(一)传统方法论(行政行为形式论) 行政法学产生于19世纪,也是所有法学门类中发展较晚的一门学科,这与行政法学研究的内容及外部环境不无关系。法国最先开始以法学的角度来研究行政法律,但由于研究多沿袭行政学的方法,[18]以行政组织特别是不同行政部门的任务和活动为出发点,附带总结和阐述了大量的、具有代表性的法律规定。

实际上这里研究的是特别行政法或称行政法各论,其后的德国也是如此。[19]不过这种情况,自奥特。

玛雅(Otto Mayer)出版的《德国行政法》后发生了改变,“完成了从‘国家学’向‘法学’方式研究的转变,从而使他无愧于德国行政法之父的美誉。”[20]“不描写个别的行政管理分支(如税法、营业法、公路法等),而是从繁杂的凭经验(尤其法院和其他机关的判例和实践)而总结出来的现象中分析法的一般范畴。

这样‘法学方法’(diejuritische Methode)开始进入了行政法学。这一点尤其表现在分析行政法共同原理的总论中。

”[21]“法学方法”的目的不仅在于收集和评价法律材料,而且要构建一般性概念、深入的观点、普遍适用的行政法结构,从而将纷杂不一的行政法学原理,有系统的“总则化”。这种做法不仅为德国行政法学指引了一个明确的发展方向,而且影响了欧陆日本等多国。

[22] 也正是由于这种法学方法的引入,导致早期的行政法学十分热衷于条文的注释。无论是在法国还是德国都是如此的做法,以注释为能事,着眼于形式逻辑概念的构造本身来研究行政法的基本问题。

[23]如在德国,依奥特。玛雅[24]建立的行政法学,行政法总论研究的课题仅止于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进而形成了大陆法系行政法学的基本框架,即“法律保留-行政处分-行政救济”。

在此基础上,学科的研究重点也仅在于法律释义(对裁量、不确定法律概念等专门术语的讨论也以实定法律条文的适用为重心),强调法律适用的安定性,未及纷繁的行政实践,未及政策形成的领域(这种现象是以概念法学之方法研究行政法学的主要体现)。其二,尽管力图强调法学特征,但行政法学与行政学仍难分界域。

早期行政法学将研究重点放在行政主体及其权限等问题上,故在内容多与行政学重叠,甚至连美国行政法学早期人物古德诺(F. J. Goodnow)编写的行政法学读本,也是以行政组织为主的。[25]第三,明显带有的民法学痕迹。

如行政行为与民事上的法律行为之间的传承关系为众人皆知,其他如公用征收、公所有权等概念术语也源自于民法学。[26]其四,以行政法总论为研究核心。

当时,学者们的研究重点一般都着力于行政法学的总论之上。“从此,行政法学寻找到与普通法学的相通点,因而同甘共苦”。

[27]传统方法论对于行政法总论的关注,目的并不在于毫无遗漏地针对行政法各个领域详加规范,仅在于提出一个法治国家的基本架构:[28]亦即法律保留、依法行政、独立审判、国家赔偿与补偿,以及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加入的议题,如行政程序、信息公开以及电子政府法案等。总之,传统行政法学在形成一项制度或者进行学术建构的时候,总是以高度抽象的语言来展开讨论(使行政处分形式化),很少言及具体行政实践,[29]确切地讲很少照顾到行政法各论的进一步发展。

[30]基于上述特点,大陆法系国家一般将传统方法论称为行政行为形式论。 之所以呈现以上几个特点,原因在于:一方面是由于受到无法律便无行政的形式法治主义的影响,在行政法学理论体系设计中将行政活动中各种行为,予以型式化、类型化、抽象化,进而从实定法的角度划定该行为之容许性与界限。

另一方面由于强调行政行为的适法性特征,因而行政法学明显呈现概念法学、形式法学的倾向,强调法律形式与司法控制,忽视行政形成过程的相关因素。拉班德(Lanband)曾讲“关于现行实定法规,与为其价值判断对象之事实,有完全认识理解之必要;然除此之外,法律学即尽于纯粹论理的思维过程”,更谓“一切历史的政治的以及哲学的考察,与具体的法律事实之解释学,全无关系。

”[31]麦克尔(A. Merkl)、凯尔森(H. Kelsen)沿着这一路径,向前迈进,行政法学领域中,概念日渐成熟。这对于一个学科的形成与发展是具有极其重要意义的。

与其他相关学科相比,如行政学与行政法学二者同样关心行政,但相比之下,行政法学在概念构造、逻辑推演方面要精密得多、严谨得多。 虽然传统方法论对于形成行政法学的独立性,对于实践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行政机关可以之作为指导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可对应每一种行政行为受理审查),但时代发展,尤其是行政法各论问题的解决对传统方法论提出了挑战。

学者分析认为传统行政法学以行政处分为特征,缺乏形成之视点,“重心在于由侵害行政发展而成之行政处分概念以作为公权力之表示方式,其焦点则集中于合法性与个人权利保护。行政之观念乃由其执行功能确定,即依逻辑上涵摄之法律适用,学理因此主要之方向为‘正确决定’。

”[32]至于行政的形成功能则很少考量。行政处分只是决定过程的终点,而非过程本身,但现代行政出现了行政私法、给付行政、契约行政等方式,使得传统的行政行为形式论显然已不足以适应现代行政现象。

“传统的行政法很容易带有只是解释现存的行政法规和判例这种倾向,这几乎成了行政法解释学。而对作为行政法规和判例前提的社会现实不够关心。

”[33]社会生活当中产生的新问题,如关于BOT或政府采购合同性质的探讨总是无法得出确切的答案,或许最为妥当的答案在于发挥行政法各论的功能,这也就为行政法学方法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二)现代行政的发展 现代行政是能动的行政,积极的行政,是否行使、怎样行使、以及何时行使行政权,原则上以行政责任作出判断,这有利于行政机构运用统一的政策解决行政过程中需适用统一政策解决的问题,防止政策的不统一和不连贯。也就是说行政已不仅仅是法执行机关,而且还要参与公共政策的形成。

结果导致现代行政不再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或行政许可单一形式展开,其同时还包括行政指导、行政计划、行政契约、行政私法等新的方式与制度。显然,传统方法论将各种行为形式切割开来进行局部性考察,难以适应现实的需要。

“在从前的行政法学中,曾经着眼于将各种各样的行为形式切割开来论述其法性质。即所谓局部性考察。

但是,在现实的行政中,单独使用一种行为形式的情形极少,通常是多个行为形式结合起来使用,或者作为多个行为形式的连续而进行的。不将这样的宏观过程置于视野,就不能将行政法现象作为整体来把握,并且也不能正确认识个别的行为形式的法效果。

”[34]而同时,行政法律关系中仅局限于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认识也发生了变化,有时还涉及到许多利害关系人,如核电站许可的情况下的附近公民等,行政法律关系的面向呈现多维性。 现代行政专业性、技术性越来越强。

现代行政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警察、税收、财政行政,而广泛涉及社会保障、环境保护、资金助成、能源规制等领域,大量的行政案件主要依靠的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来解决的问题。这种多年的业务经验与谙熟的法律适用技巧是应当受到其他机关尊重的,所以连一向以司法审查为权重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也不得不讲道:“正当谢弗林[35]本身所显示的法律文本的模糊性经常是政策问题而非法律问题……当国会通过授权或在法律结构内留有解释性的空间(an interpretive gap)时,其就将政策制定(policymaking)的权力授予了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政策决定的审查程度是要受到限制的”。

[36] 现代行政合目的性的特点更为突出。司法和行政虽然都起到了将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具体化的作用,然而,行政适用法律固然要受到法的支配,惟其解释、适用法律时,除了必须合法之外,尚须考虑其所追求的目的,即行政的合目的性。

此种追求导致在与社会现实的联系方面,行政远比司法要紧密得多。这也使得人们开始更加关注行政的整个运作过程,开始广泛涉及行政法各论,出现了公共企业法、公共设施法、社会保障行政法、资金助成行政法、开发行政法、都市行政法、文化教育行政法、环境保护行政法等。

如在德国自1970年代开始,对行政程序、行政任务私营化、给付行政中的法律关系、沟通协调与放松规制等内容的关注,极大地促进了行政法总论的改革与发展。当然,这种研究仍有不足,如虽引入行政契约,但同样是取向法律行为形式而非行为之实质内容。

传统方法论仅研究局部而不考量整体,仅研究单一行为而非复数行为,仅研究法效果而不关注行政过程,呈现出静态而非动态性。相反现代行政则要求方法论要关注整体、复数行为、行政过程。

在一个民主、多元与现代的社会中,行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也要求我们要进一步更新方法论。

(三)新的方法论的探索 20世纪以来,随着法理论的不断变化,价值论法学、批判法学、社会法学等纷纷出现,逐渐汇合成一股价值开放的法学方法论的研究热潮,从而使得行政法学进入到了新的境界。以日本为例,自1960年代以来,行政法学方法论受到行政法学界广泛关注,出现了“私法特别法论”(渡边洋三)、“行政特有法论”(今村成和)、“市民公法论或行为规范论”(高柳信一)、“特殊法论”(兼子仁)、“行政过程论”(盐野宏与远藤博也)、“行政领域论”(室井力)、“公法和行政私法论”(成田赖明)等等新的行政法学方法论,[37]可谓行政法学方法议论的战国时期。

至1990年代至今,出现了与行政学融合、法社会学接近的理论,更有提倡立法政策论或法务政策论的。[38]以下择其要介绍日本的行政过程论、德国的行政法律关系论以及美国的政府规制理论。

1.行政过程论[39] 由于行政国家的发展,传统行政法学的研究方法,被认为不但有碍于对行政法现象的考察,并且无法适应实际需要。于是学者们开始逐渐重视行政过程的研究,提倡“行政过程论”。

首位界定“行政过程”概念的是日本的圆部逸夫,“如自作为行政国家特征之现代国家现实功能观察,不得不承认行政担负大部分之政策决定与政策执行功能。如将此种行政功能自行为连锁观点予以理解掌握时,即可名之为行政过程。

……简言之,所谓行政过程,系指于宪法下,行政权为达成其行政目的,所得利用之法令上、惯例上一切手段所构成之一连串手续上之连锁。”远藤博也则认为行政过程为调整行政法上的各种利害关系提供了场所。

盐野宏则认为行政过程是实现具体权利义务的实践过程。尽管学者的主张在表述上各有千秋,但在强调行政实态把握的重要性,主张“必须对行政活动作动态考察”方面,针对行政行为形式论的局限而进行理论扩展,则是共通的。

行政过程论主要的特点在于:

(1)针对行政手段复杂多样的现象,不拘泥于“依法行政”的形式,而按照现实,积极肯定行政过程的独特性,正视现代行政的积极责任,这正是做学问目的之所在。

(2)肯定行政的自由领域,并不排除其受法的拘束性,将行政过程从非正式的秘密状态引到正式的公开状态,允许各种利益团体参与行政过程,即为法拘束的重要体现。

(3)传统的法律解释论严格划分法律解释与立法政策,视法律的政策评价为禁忌,要求解释忠于实定法。这种现象与现实是不相适应的,行政过程论认为应将法律的政策性评价纳入到行政法学中去。

2.行政法律关系论[40] 这一方法论是由德国学者所提起的,其产生背景也是基于现代行政利益复杂与多元化以及大量复杂的未型式化行政行为出现等课题。依据学者研究整理,行政法律关系论形成的原因主要有:

(1)战后法治国家思想高涨,强调国家与公民之间关系的权利义务关系性质与对待性质;

(2)行政处分以外之行为形式,即行政契约、行政计划,以及未型式化行政作用逐渐增加,导致行政活动呈现多样化形态;

(3)随着给付行政的发展,许多行政活动无法以行政处分等行政作用,一次、局部处理的继续性法律关系来展开;

(4)涉及第三利害关系人的行政作用增加,导致多面或多角行政法律关系不断涌现。据此,许多学者主张将法关系论定位为以行政处分核心之传统行政法学之反命题,认为:“行政处分不过系发展中关系之一个快照,亦即以行政处分形成、变更或消灭法律关系;然自实证法观点言,此一法律关系较诸行政处分更为重要。

盖其(行政处分)最终排除以行政处分以外方法所形成、变更或消灭之众多法律关系。就此而言,法律关系较诸行政处分,明显系一种更为包括的制度。

如果说确有一个概念、一个制度,值得占有行政法之核心地位的话,这就是法律关系。”德国主倡这一理论的学者Norbert Achterberg认为所谓法律关系,系指“依法规范所形成之二个或数个主体间之关系”,主张依法律关系,将各个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依据法规范加以形成,进而在法律关系的框架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行政法律关系论主要的意义在于:

(1)行政法律关系论以规范命题与法现象为媒介,以表述规范构造与社会现象构造的概念,所以在法解释方法论上使用法律关系概念,将可明确使法体系对社会现象开放。

(2)行政法律关系论关注各种法律关系,有助于从整体角度研究与考察单数或复数的行政行为。不过,总的来讲,目前德国多数学者仍以传统行政行为形式论为行政法学核心内容,行政法律关系论仅以修正或补充传统行政法学之不足而存在,尚未达到与传统行政行为形式理论相提并论的地位。

3.政府规制理论[41] 自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起,政府规制改革在美国展开,行政法学者把目光转向了这片新的视野,他们跳出仅对政府规制程序以及司法审查进行研究的传统框架,力图从行政法学的角度开始研究政府规制的实质,标志着“新的行政法学”方法论的开始。[42]美国行政法学界借鉴经济学与政治学的方法,开始建立起一种新的话语,“他们不仅仅站在传统研究法律形式、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的角度,同时,更结合运用经济的、政治的和社会的方法。

与经济、政治学家涉足法律领域不同,他们对政府的基本运行更为精通,因为无疑他们曾是法律程序(也就是政治程序)的专家。所以,他们能够对以前很少涉及的政府运行的具体领域,比如环境、公共安全、社会福利进行入木三分的政策分析,从中寻求和回答有关‘美好社会’与‘美好政府’这样宏观而广泛的问题。

”[43]这样一种新的方法论(尽管在美国没有人这样称呼),标志着美国的行政法学者们正在致力于揭示传统行政法学遗忘的一角,开始将程序性问题与实体性问题结合起来考虑,探索政治的与政策的形成过程,发现政策争议、政治影响、决定公共政策的法律限制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44] 现代行政国家的兴起与发展,导致行政机关开始积极参与公共政策的形成。

行政已不仅仅是法律的“传送带”,[45]而且亦成为在法律的框架下可以充分行使裁量权和选择公共政策的部门,这也使得形式主义的法治开始向实质主义的法治转向。相应于此,在行政法学的研究中,学者们也逐渐拓展了自己的视角,开始对行政过程中的实体性因素予以描述、分析和判断,对公共政策的形成和实施过程予以关注。

总的来讲,这些方法论改变了以往以注解概念为主的静态研究方法,而更加着重于法在社会秩序中的形成、发展、构造及效果分析等动态的观察,并由此产生了动态研究方法。而行政法因多是政策的法制化,且变动不居,这也使居于行政法学核心地位的“解释论”走向了与“立法论”并重的局面。

行政法学分析路径呈现出双向性的特点,既关注局部也观察整体,既关注效果也观察过程。而就具体技术而言,经济学、社会学等方法都较好地融入到了行政法学的研究之中,显示出行政法学的开放性。

当然我们也要警惕把行政法学带向无边际、无所不包的学科的危险境地。这是德国学者福尔斯托霍夫的告诫,[46]借助政治学、行政学、政策科学的方法研究法律,目的在于使狭义的政治广义法律化,而广义的法律则应超越狭义的政治。

否则这种政策定向或政治化的法学理论会由于统治者政策的改变而随时可能丧失其解释力,其所遗留下来的只是一些没有解释的问题或带有特定时代官方话语印记的空洞术语,人们很难在其中寻求真正有价值的学术贡献,反而可能发现其对抽象的法学理论所带来的“词的暴力”现象或造成法学之学术品格的损害。[47]

四、中国行政法学方法论的探索 国外新的方法论的探索是对纯粹法学、实证主义法学极端化的反动,但在中国长期处于缺乏形式和逻辑分析,与政治伦理价值相混淆的另一极端,这对于处于转型中的社会的法律变革与法学研究是极为不利的,由此我们不仅需要概念法或形式法上下功夫,[48]使之真正成为一个有着自身概念体系、内在逻辑结构的学科;而同时亦应注重实质主义法治的实现,引介其他学科的优秀成果。这对于行政法学的方法论便提出的较高的要求。

(一)民国时期 中国“对行政法学的研究,大约是从清末戊戌变法开始”,[49]其后经过白鹏飞等人大量译介(主要针对日本行政法学,192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白鹏飞《行政法总论》,也是大量参考他的日本老师美浓部达吉的著作写成的),逐步形成了行政法学自身的学科体系。这一时期的学者们对于行政法学方法论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形成了一些颇有见地的论点。

[50]如范扬曾言:“行政法学为法学之一分科,当以就法律的现象及以法学的方法组织而成立者,较为合于理想。著者于方法论一端,不敢谓有深造,但平时亦颇注意,尤其近时发达之纯粹法学学说,觉其颇有可采之处。

惟为便利读者了解起见,关于法制原理,不得不加说明,立法上未完备之处,亦不得不略抒所见,所以完全采取此种见地,亦觉以为未可。但行政法学与行政学或政策学,究有分际,彼此不容侵袭;应属行政学详细讨论之点,则著者不得不认为非法学的问题,而勉力避之矣。

”[51]主张排除行政学或政策学对行政法学的干扰,确定行政法学研究之适当对象;从纯粹法学立场考察现行的法律制度,而不过多地以超验的价值判断来评论法律。赵琛则从“编纂注释法律”和“法理解释”区别的角度说明行政法学的方法论问题。

“兹举学者间研究方法二则,以供研究之用。第一‘尽集现行法令,编纂而解释之,’然有左之缺点:1.行政法变更无常,必欲得一研究之归结点,恐杳渺无尽期。

2.泥守此法,徒成为器械的作用。3.行政法令,随机应变,无论有如何精密之规定,终不能尽法理上之理论。

第二‘当依抽象的论定行政之形式,不以现行法令之编纂为目的。’此说似较完善,亦有左之缺点:1.理论上巧于分析,事实上恐不无疏漏之虞。

2.有养成偏重法理解释,轻视现行制度之弊。依吾人理想,以定研究方法,非合两说兼而有之不可;但法学之目的,以养成法理的观念为主,集合法令,乃其从焉者,是以近世学者,每多采用第二方法也。

”[52]可见他们的观点与传统的行政行为形式论基本上是相契合的,进而利用其“确立了行政法学基本范畴、基本原理,内容涉及行政法学诸领域,并以三民主义、五权分立理念为指导,创设了本土化之中国行政法学体系,可谓开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之先河。”[53]此种景象,对于行政法学在中国的启蒙是极其重要的。

只可惜这一切被革命的冲动所代替,历史曾给予我们机会,但我们却没有抓住。

(二)新中国(以下均简称为中国)时期 1950年代,中国在建设和研究行政法方面基本是抄袭苏联模式,但没过多久,由于受到“法律虚无主义”和“阶级斗争为纲”的影响,同其他部门法一样,行政法和行政法学受到了冷落。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的行政法与行政法学得到了迅速发展。

1983年,出版的新中国第一部行政法学教材《行政法概要》,对促进中国行政法学的教学研究、建立行政法教义学、普及和发展行政法学有着重要的意义。此后,中国行政法学进入发展阶段。

这里由于篇幅关系,不再描述成绩,仅对于20余年间行政法学方法论上的不足作一分析。 可以讲,短短的20多年间,中国行政法学不仅完成了思想启蒙工作,而且在制度建构与学术研究方面均取得了较大的成就。

传统方法论在中国的影响与渗透是有的,但并不能说是相当成功的。“在这一过程中,行政法学是作为借鉴国外经验,推动改革,促进立法的理论而产生起来的,或者说是围绕着体制改革而展开的。

因此,行政法学者从一开始就是以改革者而不是保守主义者和法典注释者的面貌出现的,行政法学从一开始就是以立法论而不是以解释论的形式出现的,注释理论或规范分析,发展和流行于《行政诉讼法》颁行以后。”[54]起初,中国宪政建设刚刚起步,行政法现象尚未充分显露,而行政法学研究却早已起步,但就研究的分析途径而言,政治宣示性的现象极为明显,[55]有学者称之为“政法法学”。

[56]但之后的立法论,则与国外的立法论是有很大差异的,仅仅是法条层面的比较法研究,属于较低层次的立法论。很少有从实证的角度,例如历史的、社会的、经济的方法进行立法研究,更不用说对有关制度设计本身的方法论的关注了,[57]造成的结果是“往往有意无意地将行政法制度与其生长环境隔裂开来,或者将其放在真空中分析,或者将其放在自己的价值构造中评介”。

[58]体现为为立法建言时忽视政策选择,立法往往凭空产生;忽视民意,缺乏科学性;体现在进行法学研究时,抽象地谈论法条,为现行立法作注解,[59]缺乏应有的批判精神。正如国外学者所言,中国学者甚至根本就没有意识到立法论与解释论的区别。

[60]随着学科的不断发展与研究的深入,虽试图摆脱政治学等相关学科的附庸角色,但粗线条的立法政策往往使行政法学流变为简单的行政法条注释学,方法论仅停留于以分析法解法条的方式研究行政法的表面层次,没有深入到行政法的背后,去寻找支撑行政法学深层次或哲学层面的东西;[61]停留于静态制度研究的层次上,力图对其基本概念架构和内容进行探讨,而很少涵摄其实际施行情形方面的探求,忽视实定法与法执行之间的距离,致使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相脱节。从而对于实践当中提出的许多重大疑难问题,如行政主体理论、行政公产问题[62]等未能拿出令人满意的答案。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局面,一方面是因为法制建设的时间较短,学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立法建议和法规评论方面,而法解释方面的研究也仅处于起步阶段,对于传统的行政法学方法论尚未加以充分吸收与继承。以当前中国行政法教科书体系为例,其大体包括以下章节:[63]绪论、行政法主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行政赔偿。

绪论包括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行政法的法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及行政法与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行政法主体包括了行政机关、其他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行政相对人及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行政行为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及行政程序。该书还列举了300个关键词。

虽试图以行政行为形式论展开行政法学的研究,但许多基本的概念(如行政行为、行政立法等)仍存争议,内在逻辑与规则体系尚未完全形成,导致行政法学并不足以自我完结和自我复制。另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的发展给行政法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种只重视行政是否依法律,而不问法律内容的形式主义法治观念面临行政国家或者福利国家时陷入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困境,使得传统方法论局限性日益明显。

前现代、现代甚至是后现代的课题都涌现至行政法学者的面前,[64]一时间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慌乱。如面对当前世界以放松规制为主流的政府改革实践,中国的行政法学者不仅要关注本应规制而未规制的领域(如经济性规制),还要对本不应规制的领域进行规制缓和或不规制(如社会性规制),更要研究规制工具(如利率制定、准入许可、排污权交易、信息披露制度等)的合理配置。

如何寻求规制的“黄金分割点”,传统的方法论显然难以作出合理的回应。固守传统可能的结果甚至是失去传统中的精华,因此这也就要求学者们对于行政法学方法论的关注要从自发逐渐转向自觉。

总体而言,中国行政法学界对方法论的自觉性研究并不多,但也不能说没有。如有学者将中国行政法学研究方法类型化为实证行政法学与价值侧重行政法学。

认为在中国行政法学产生和发展的初始阶段,后者占主导地位,最突出的反映在20世纪50年代和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此后,前者占据了统治地位。

[65]此外,前多年的“行政法学理论基础”的探讨过程中,亦可看出一些端倪。[66]无论是“管理论”、“控权论”还是“平衡论”,都从一个侧面表明了论者的研究切入点,不过遗憾的是学者们仅是抽象地演绎各种理论模式而不是由点递进、深入研究。

而在具体的研究方法上,则主要以规范分析和注释法学的方法为主,比较方法、哲学方法、经济分析方法、行为科学方法、社会学分析方法等较少涉及。总之,当前中国由于行政法制建设及行政法学起步较晚,尚未形成积淀深厚的行政法学方法论体系。

(三)问题与反思 受传统方法论的影响,在行政法学研究中出现了过于偏重行政行为,较少注意政策制订的现象。虽然目前中国行政法学著作中亦讨论行政计划(尤其是计划裁量问题)或行政部门制定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裁量权,[67]但其终究集中于法律保留原则与行政程序是否被遵守,就裁量之合理性(主要是指合法性、合宪性)、背后之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与不足或因此而带来的负面因素等较少着墨。

方法上的自足,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学科的发展。“行政法学充满公共性从而包含动态性与政经整体之思考。

”[68]或许有时与其勉强探讨某种行为究竟归属于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行为,不如直接检讨其作为一种政策手段在该领域之合法性与合宪性。再如对于行政立法以及行政法律的研究,有政策或甚至政治之内涵,其制定的考量因素、制定过程、涉及内容以及背后各种因素的分析,接近于行政学公共政策之制订的讨论。

这表明了两门学科的共通性。但长期以来,出于两门学科学者的自觉的界分(基于学科分工)或警惕行政法学流变为行政学(相反亦成立),这一方面以及许多的议题,行政法学未及研究。

此说是否长期以往严重束缚行政法的发展,不无疑问。其他方面,诸如行政法各论研究的薄弱,[69]给付行政、计划行政、人事行政、财务行政以及其他的部门行政法的进一步研究,都需要我们从方法论方面进行创新。

此外,如何从单一的继承外国行政法学中解放出来,发展本土化的理论也需要我们从方法论方面进行创新。 这种情况下,出于对国外方法论的借鉴以及适应现代行政法发展的需要,学者们并未满足现状,并未放弃自省、反思与批判的任务,对行政法学方法论仍然进行了不少的省察。

尤其是近些年来,这样的探索较多。如有学者提出的“行政法政策学”就颇值得关注,[70]论者在分析现代行政特点的基础之上,指出“从行政法政策学的角度对政策形成过程中行政的作用、行政法的特殊性质、现代国家的利益反映机制、舆论监督的作用以及如何把握人民的意思表示等问题进行探讨,以揭示现代行政法学研究必须重视价值和利益多元化、复杂化的方法论。

”不过这种方法论会不会因为未能正确把握政策抉择而重新走向所谓的“政法法学”,会不会仅仅只是在为国家的政策作诠释,会不会又使有些人以官方法律家自居,收敛起理论批判的锋芒,将全部的注意力和学术兴趣置于对官方现行政策及意图的说明和诠释,力图将政治与政策学术化、知识化,都不无疑问。此外有学者提出的“功能视角中的行政法”,认为行政法学研究“不能仅仅以演绎的方式或从制度内在的角度去关注法律制度,从功能的方面进行考察则不失为一个很有益的研究方法”。

[71]但过于强调功能或者系统的反思性,是否因此而使行政法学丧失自己的学术规范、缺乏独立性呢?在中国行政法学未成为严格的社会科学之前,是否需要方法上的“开放”呢?政府规制理论目前也有学者在研究,但行政法学者能否真正介入到某一个行政领域之中,满足规制实践的种种需求,仍不无疑问。“在当代美国行政法学家中,布雷耶大法官专长风险和能源规制,皮尔斯教授专长电力和天然气市场规制,夏皮罗教授以职业安全和卫生规制见长,几乎每个行政法学者都有着自己的‘独门暗器’。

”[72]中国行政法学者能否练成及怎样练成这种“独门暗器”呢?等等。这些问题,都是现代行政法学方法论面临与亟需解决的课题。

五、结论 适值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周年华诞,本文就行政法学方法论问题作了一个初步的探讨。当然由于水平有限,不足之处亦是较多,尚请学界批评。

而同时,自己对此问题的研究方法亦存有缺憾,如未能以实证的方法进行数据或案例分析,尚须在今后的研究中加以注意。不过作为总结,我想说明以下几点: 1.在中国,立法和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传统是将伦理和政治价值观过多地混杂于法律的具体内容,不大注意分清“是”与“应当”、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区别,因而往往把“是”推论为“应当”,或者用“应当”或传统价值观来推导“是”,即成为立法的主导原则与法学研究的主要方法,因而出现与现实相脱节、难以适应社会发展之需的现象。

[73]而同时,人们缺少严谨精确深入地分析、阐述、根据乃至形式化的抽象思维的习惯,往往是原则性地表述总体印象,或者从政治纲领、标语演绎出一套法学理论和原理。在接受传统方法论方面,中国的行政法学虽经20余年的长足发展,但仍有缺乏形式和逻辑分析、与政治伦理相混淆的情形,这对正处于转型时期的法律变革的确不利。

正因如此,我们仍有必要借鉴传统方法论中的合理因素。 2.方法论中不应单纯以法律保留、构成要件明确性原则、授权明确性原则等为主要视点,应以立法-行政过程或者关系为检讨对象,[74]有时还应回归到宪法层面去思考争论的问题。

在行政立法方面需要有政策考量之内涵,需要结合各行政部门实践,仔细研究,而非简单地将法律照抄为行政规则。在行政行为法方面,应注重对新的行政行为类型进行建构与省察。

是否传统的类型于个案中是绝对排斥的,非制式的行政行为如何合理规制等等,都应纳入到研究范畴。在行政与司法之关系探讨方面,也不能仅局限于个别类型是否可诉,而应加上政策考量之内涵,进而深入探讨尊重与审查的界限。

而在建构新的方法论的时候,应当注意到方法论的开放性、综合性及协调性等特点。 3.所谓行政法各论是指“各种个别之行政法律之赖以建立所需之法现象、制度与支配之原理所形成理论或学说。

”[75]学界行政法学教科书多以总论为主,而在德国其以行政法为名者,论述范围大皆及于各论,仅以行政法总论或一般行政法为名者,则不论及各论,而另以行政法各论或个别行政法加以研究。中国目前行政法学教材多以行政法、行政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为名称,大部分仅涵盖总论部分,不够严谨,值得进一步规范。

[76]相较而言,行政法各论具有政策辩论的意涵,但囿于方法论的不足,学生或者实务界总是企图将各论的问题套用在总论的各种既有命题之中,造成了许多的困难。在今后的研究中,应通过细致入微的实地调查和定量分析,关注真实世界的行政法问题,逐步拓展以问题意识为导向的部门行政法研究。

同时,在难以全面涉及行政法各论的情况下,要求我们要适当地扩张总论的研究领域,如对给付行政的关注,对行政公产的关注,对部门行政领域的行政程序与统一行政程序法典关系的关注等,从而实现总论与各论的互动。 日本著名法学家我妻荣曾言:“不伴随探究实现应有理想的法律学是盲目的,不伴随实际探究法律中心的法律学是空虚的,不伴随法律构成的法律学是无力的。

”[77]愿以此语与行政法学的研习者共勉。 注释: 应松年主编:《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51页。

参见[德]阿·迈纳著,王路译:《方法论导论》,北京: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6页。 胡玉鸿著:《法学方法论导论》,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97页。

[英]培根著,许宝湀译:《新工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33页。 转引自[德]卡尔·拉伦茨著,陈爱娥译:《法学方法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22页。

[德]卡尔·拉伦茨著,陈爱娥译《法学方法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19页。 文正邦著:《当代法哲学研究与探索》,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53页。

杨奕华著:《法学方法论研究范畴之商榷》,载杨建华教授七秩诞辰祝寿论文集编辑委员会编辑:《法制现代化之回顾与前瞻——杨建华教授七秩诞辰祝寿论文集》,台北:台湾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版,第153页。 参见皮纯协主编:《行政法学》,北京:群众出版社2000年版,第19-20页;张剑寒著:《行政法学之传统研究方法》,载刁荣华编:《现代行政法基本论》,台北:台湾汉林出版社1985年版,第1页以下;林纪东著:《行政法》,台北:台湾三民书局1985年版,第126-140页。

参见孙国华主编:《法理学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2-27页;葛洪义主编:《法理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8页以下;沈宗灵主编:《法理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4页以下。 [11]如政治学,参见童国栋著:《试析政法学方法论研究的几个原则》,载《探索》1997年第1期。

[12]参见[美]杰克·普拉诺著,胡杰译:《政治学分析辞典》,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85页。 [13]参见涂怀莹著:《行政法专题研究》,台北: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3-6页。

不过该学者则将方法论分为三个层次,第

二、三层次分别为研究路径与技术,第一层次则应属于认识论的内容。 [14]参见郑永流著:《法学方法抑或法律方法?》,载郑永流主编:《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

(六),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4页以下。不过,二者在功能上又有所重合,“形成新法律的法律方法在功能上也可以称为法学方法……”,第30页。

如有论者就认为宪法学方法与宪法方法并无实质区别,参见郑贤君著《宪法学为何需要方法论的自觉?——兼议宪法学方法论是什么》,载《浙江学刊》2005年第2期。 [15]参见胡玉鸿著:《方法、技术与法学方法论》,载《法学论坛》2003年第1期。

亦可参见林来梵、郑磊著:《法律学方法论辩说》,载《法学》2011年第2期。 [16]参见毕洪海著:《转型中的行政法学》,载罗豪才主编:《行政法论丛》

(七),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372页。 [17]参见[日]铃木义男等著,陈汝德等译:《行政法学方法论之变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4页。

[18]如法国较早的行政法学教科书,由热朗多男爵于1829-1830年连续出版的5册《法国行政纲要》,即为一例。参见皮纯协主编:《行政法学》,北京:群众出版社2000年版,第6页。

[19]参见陈新民著:《中国行政法学原理》,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2页;[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著,高家伟译:《行政法学总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8-19页。

[20] [德]平特纳著,朱林译:《德国普通行政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页。 [21] [德]何意志著:《德国现代行政法学的奠基人奥托。

迈耶与行政法学的发展》(代中文序),载[德]奥托。迈耶著,刘飞译:《德国行政法》,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2页。

该书原文由德国von Duncker & Humblot出版社于1895年发行第一版,1924年发行第3版,其后复于1969年再次印刷。 [22]有关德国行政法学的发展,可参见陈新民著:《德国行政法的先驱者-德国19世纪行政法学的发展》,载陈新民著:《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上),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15页以下。

[23]参见王珉灿主编:《行政法概要》,北京: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第23页;张剑寒著:《行政法学之传统研究方法》,载刁荣华主编:《行政现代法基本论》,台北:台湾汉林出版社1985年版,第5页。 [24]其曾师从拉班德(Lanband),协助其进行学术研究,接受了拉班德的法实证主义思想,力图使行政法学理论化、数学化。

此后的麦克尔(A. Merkl)、凯尔森(H. Kelsen)等人继承了这一思想,视“法律仅为实定的所立与之规范”,将行政法学研究范围,局限于实定法,凡社会学的、伦理的、政治的等考察,均排除不用,“它之所以称为‘纯粹’法理论,是因为它旨在集中认识法律本身,并从这种认识中清除一切不属于被恰当地确定为法律认知对象的东西。这就是说,纯粹理论旨在将法律科学从所有外在因素中解脱出来。

这是基本的方法论原则。”从而创立了纯粹法学或规范法学的行政法学。

[25] See F. J. Goodnow, The Principles of Administrative Law of the United States, Gaunt, 1999. [26]参见[德]奥托·迈耶著,刘飞译:《德国行政法》,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27] [德]平特纳著,朱林译:《德国普通行政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页。

[28]参见翁岳生编:《行政法2000》(上),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07-108页;[德]拉德布鲁赫著,米健译:《法学导论》,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132页;何勤华著:《西方法学史》,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72-274页。 [29]“有价值的单个研究是很多的,但行政法学也必须通过对其整体内容的系统研究和总结形成其特有的法律观念,以同这些原有的法律部门等同起来。

”见[德]奥托。迈耶著,刘飞译:《德国行政法》,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22页。

[30]不过也有例外,如在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立法之时,便有如何纳入各论及如何确保各论之自由形成的讨论。而中国目前的行政程序立法讨论过程中,鲜有人讨论这一问题,这也正是受了传统方法论的影响。

[31]转引自[日]铃木义男等著,陈汝德等译:《行政法学方法论之变迁》,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61页。 [32]陈春生著:《行政法之学理与体系

(一)――行政行为形式论》,台北:台湾三民书局1996年版,第10页。 [33] [日]和田英夫著,倪健民译:《现代行政法》,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3年版,第17页。

[34] [日]盐野宏著,杨建顺译:《行政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37页。 [35] Chevron U.S.A v. Natur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 Inc.467 U.S.837 (1984)。

关于该案的中文译名,有称“谢弗朗”的,也有称“切弗林”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由此案确立了著名的谢弗林尊重原则,主张对行政机关的合理解释予以尊重。

[36] Pauly v. Bethenergy Mines, Inc., 111 S. Ct. 2534(1991)。 [37]关于这些方法论的中文简介可参见杨建顺著:《日本行政法通论》,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第111-128页。

[38]参见蔡秀卿著:《现代国家与行政法》,台北:台湾学林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3年版,第9页。 [39]参见杨建顺著:《日本行政法通论》,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第121-123页。

[40]参见赖恒盈著:《行政法律关系论之研究——行政法学方法论评析》,台北:台湾元照出版公司2003年版,第92-131页;张锟盛著:《行政法学另一种典范之期待:法律关系理论》,《月旦法学杂志》2005年6月。 [41] See Steven P. Croley, Theories of Regulation: Incorporating the Administrative Process, Columbia Law Review, Vol. 98 No. 1, January 1998. [42]当代美国行政法学从仅仅关注行政程序,走向了程序与实体问题并重、联邦与州级行政并重的局面。

这种新视角对行政法及行政法学的发展起到了推动的作用,值得中国行政法学借鉴。See Joseph P. Tomain & Sidney A. Shapiro, Analyzing Government Regulation, 49 Admin. L. Rev. 377, 380(1997); also see Stephen Breyer, Regulation and Its Reform,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2. See William F. Fox, Jr., Understanding Administrative Law, 4th ed., Lexis Publishing, 2000, pp.1-2; Arthur E. Bonfield, State Law in the Teaching of Administrative Law: A Critical Analysis of the Status Quo, 61 Tex. L. Rev., 95(1982); See Arthur Earl Bonfield & Michael Asimow, State and Federal Administrative Law, West Publishing Co., 1989. [43]董炯著:《行政管制研究》,载《行政法学研究》1998年第4期。

[44]参见朱新力、宋华琳等著:《现代行政法学与政府规制》,载http://www.jcrb.com/zyw/n548/ca355579.htm,2005年5月20日访问。 [45] See R. Stewart, The Reform of American Administrative Law, (1975)88 Harvard Law Review 1667, p1667; J. L. Mashaw, Due Process in the Administrative State,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5, pp.16-24. [46]参见蔡志方著:《行政法之概念、对象及范围》,载台湾行政法学会主编:《行政法争议问题研究》(上),台北: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版,第27-28页。

[47]行政法学将会“自我降格为政策阐释学和推行政治权威主义的合法工具”,见包万超著:《作为严格社会科学的行政法学》(上),载《法制日报》1999年12月19日。 [48]就连日本法学界,依然认为没有完成近代化的课题,所以有必要避免企图“克服和超越近代”的盲动,而主张“继续拘泥”于“西方近代”的论断。

此观点值得中国学界认真省思。参见林来梵著:《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62页。

[49]参见王珉灿主编:《行政法概要》,北京: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第25页。 [50]参见沈岿著:《1949年以前行政法学研究梗概》,载北大法律信息网,2011年12月8日访问。

[51]范扬著:《行政法总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序言。 [52]赵琛著:《行政法总论》,上海:上海法学编译社1931年版,第8-9页。

[53]杨海坤主编:《跨入21世纪的中国行政法学》,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2000年版,第617-618页。 [54]叶必丰著:《世纪之交的中国法学二十世纪中国行政法学的回顾与定位》,载《法学评论》1998年第4期。

[55]“中国行政法学重建于80年代初,20余年来,基本是以‘规范性研究为中心’。”见金自宁著:《直面行政法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反思“以规范性研究为中心”的中国行政法学》,载罗豪才主编:《行政法论丛》

(六),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99页。 [56]参见何海波著:《中国当代行政法学研究范式的变迁:问题、方法与知识》(未刊稿,作者提供),2005年7月15日晚阅读。

[57]参见解亘著:《法政策学――有关制度设计的学问》,载《环球法律评论》2005年第2期。 [58]宋功德著《行政法的均衡之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01页。

[59]关于“注释”与“解释”的区别,可参见段匡著:《日本的民法解释学》,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9-20页。 [60]参见[日]铃木贤著:《中国的立法论与日本的解释论――为什么日本民法典可以沿用百多年之久》,载渠涛主编:《中日民商法研究》(第2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538-539页。

[61]参见皮纯协等著:《1999年行政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载《法学家》2000年第1期。 [62]如最近的圆明园事件,不仅是环境法保护的问题,也是个行政法学研究内容扩展的问题。

如何保护国有资产,如何更好地运营,均成问题。再如公立图书馆的运营,亦值得深入探讨。

是否需要引入公物法的概念,是否需要对公产进行分类研究(如可分为资源性公产、经营性公产、行政性公产、公益性公产),均应从行政法学的角度予以回应。 [63]参见姜明安主编:《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第二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64]关于现代性与后现代性问题,可参见杨建顺著:《宪政与法治行政的课题——宪法与行政法学领域的“现代性”问题研究》,载《人大法律评论》2001年第1辑。 [65]参见关保英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6-10页。

另外可参见古力、余军著:《行政法律责任的规范分析――兼论行政法学研究方法》,载《中国法学》2011年第5期;彭春凝著:《论行政法的方法论渊源》,载《河北法学》第23卷第4期(2005年4月);胡泓著:《行政法学研究的创新——对2000-2003年行政法学研究的评析与期望》,载《江西社会科学》2011年第5期。另外还可参见前引金自宁及包万超的文章。

[66]相关讨论,尤其是平衡论的论文可参见罗豪才主编的《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和罗豪才等著《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第二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67]如最近几年发生的南京行政立法不作为案、包头空难后的索赔案等都牵涉到行政立法的裁量问题,笔者认为在讨论中应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结合起来考虑。

[68]翁岳生编:《行政法2000》(上),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89页。 [69]对行政法各论的研究,亦即先从实定法出发再讨论政策或甚至管理与政治,并未受到应有的照顾。

目前出版的行政法各论教材,质量并不是很高,如对公安行政法的研究,基本上行政法学教材各章节前加“公安”两字,虽概念明确,但未及公安行政之具体内容。可参见杨玉海、张盛国主编:《公安行政法教程》,北京:群众出版社2001年版。

[70]参见杨建顺著:《公共利益辨析与行政法政策学》,载《浙江学刊》2005年第1期。 [71]朱芒著:《功能视角中的行政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自序。

[72]朱新力、宋华琳等著:《现代行政法学与政府规制》. [73]关于这一点可以参见林来梵教授对中国宪法学研究现状的分析。参见林来梵著:《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74] See William F. Fox, Jr., Understanding Administrative Law, 4th ed., Lexis Publishing, 2000, chapter 2. [75]蔡志方著:《行政法之概念、对象及范围》,载台湾行政法学会主编:《行政法争议问题研究》(上),台北: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版,第22页。 [76]目前中国称行政法学总论的书并不多见,可参见应松年、朱维究主编:《行政法总论》,北京:工人出版社1985年版;张世信主编:《行政法学总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彭贵才主编:《行政法学总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77] [日]我妻荣著:《关于私法方法论的考察》,载《法学协会杂志》1926年44卷10号,转引自段匡著:《日本的民法解释学》,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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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的回望与反思(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 综观我国司法改革的总体进程,经过30年的改革实践,虽然司法改革的制度化成果与理想的法治状态还相去甚远,但是这场司法改革所起的作用是不容低估的。可以说,这是一场以实现司法法治化为起点而带动的社会整体法治化运动。不论......
关于我国反垄断立法的思考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4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一个最基本的特征,而市场经济的正常有效运作,又必须有一个良好的竞争秩序和竞争法制环境为前提。自我国政府全面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竞争法制建设问题就一直为各界所关注,随着我国立法机关不断加快建设较为......
行政法治理念的反思与重构(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30
Reflection and Reconstruction of the Idea of Administrative Rule-of-law 【论文摘要】行政法治理念是“使公共行政服从良善规则治理”事业的先导和指引,源自西方的行政法治理念在中国化的过程中,也须因时、因地、因势作出相应调整。......
析行政法的平衡关于(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 要」 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权力手段的淡化、行政救济制度的出现等方面论述了平衡论是现代行政法的精义,并阐明了以平衡论指导行政法的重大意义及如何正确、全面看待平衡论。 「关键词」 平衡论;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救济制......
关于行政诉讼协调制度的思考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我国《行政诉讼法》自颁布实施以来,虽然在保障公民权利、促进行政管理法治化、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推动宪政和法治建设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我国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由于该制度自身的局限,在实践当中也暴露出了......
行政法理论基础回眸(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的中国学者,在行政法学复兴未久、行政法知识还相当薄弱的时候,面对国外行政法学理论,就有意识地建构一种属于中国自己的行政法理论基础。这一努力滋生了为人民服务论、人民政府论、平衡论、公共权力论......
关于行政诉讼协调制度的调查思考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6
我国《行政诉讼法》自颁布实施以来,虽然在保障公民权利、促进行政管理法治化、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推动宪政和法治建设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我国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由于该制度自身的局限,在实践当中也暴露出了......
关于行政的发展与行政法的转型(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24
论文关键词:国家行政 社会公共行政 发展 行政法 转型 论文摘要:随着公共行政改革的深入和社会公行政的兴起,传统行政法在调整范围、调整主体及研究方法等诸多方面面临巨大的压力。目前,行政法在方法论、调整范围及方式、公共法律......
关于市场经济与行政法的新思考(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04
去年10月,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今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人宪法。建立市场经济已成我国的基本国策,这不可避免地要对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行政法)产生影响。市场经济......
关于行政法对社会关系调整“度”的思考(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1
一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法的基本范畴之一,它决定着行政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特别属性,因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有着不同的调整对象;同时.行政法调整对象的确定,能决定着行政法的范围,尤其重要的是,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也是研究行政法主......
关于行政权的宪法规制(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13
内容提要:近代以来,对行政权的控制一直是各国行政法治建设的主线。文章跳出学科限制,透过宪政的宏观视角,试图在行政权的规控理念和规控模式的研究上有新的突破。 论文关键词:行政权,宪法,规制 国家权力存在的事实本身就是一个......
实证和规范,行政法学的抉择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很多法学家都曾对行政法学的基础问题进行过详尽的分析,并提出或进一步发展了多种学说和命题,如公共利益论、管理论、控权论、平衡论。一般来说,总是将行政法“是什么”的实证理论,当作一个附属技术性问题来看待。如何看待行政法学的实......
关于行政立法“根据”的次序问题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12
本文所说的行政立法“根据”,指宪法和组织法(指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下同)所规定的,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国务院各部、委制定规章可以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还有国务院的决......
海外当代中国政治研究的威权主义范式:回顾与反思
发布时间:2023-04-07
自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威权主义逐渐取代极权主义、多元主义,成为海外当代中国政治研究中广为使用的思想资源和颇有影响的理论范式。关于极权主义和多元主义范式在中国政治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学界已有诸多研究和分析,然而,对海外当代中国政治研究威权主义范式的成果,学界缺乏必要的梳理,对运用威权主义范式分析当代中国政治存在的问题,迄今为止学界仍缺乏必要的理论检讨和反思。本文的任务是对海外当代中国政治研究威.........
关于物权行为理论的法学方法论思考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物权行为是物权法理论的瓶颈,自其产生之日起围绕它的论战便经久不息,或支持或反对,理论上攻守激烈。本文通过对物权行为理论进行宏观性、整体性的思考,试从法学方法论的角度,探讨物权行为理论在法律形式理性主义分析、审视......
关于改革我国行政立法程序制度的思考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建立统一的行政立法程序标准。目前,我国行政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虽多但基本上可以通过建立统一的程序标准得到解决。因此,建议全国人大制定行政法规(含规章)制定程序法,统一行政立法的程序模式。这不仅有助于规范行政机关的立法活......
关于行政法的特点的简述(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15
由于对行政概念理解的不同,导致对行政法概念、对象和范围理解土的不同,学术界出现众多学说①。尽管在概念界定的表述上有所不同,但是,对于行政法是由关于行政组织、行政行为、行政监督和行政争讼与救济等各种各样的众多法规范和原则汇......
中国的“三农”问题:回顾与反思
发布时间:2013-12-17
" [摘要]本文认为中国的“三农”问题是国家工业化进程中城乡经济社会变革不同步造成的结构偏差问题,具体表现为城乡差别、农业人口过多、城乡居民收入重新拉大、贫富分化趋势加剧。分析了历史背景、人地比例关系和农民的局限性对“三农”......
对我国行政垄断的反思(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01
【论文关键词】垄断 行政垄断 反垄断 论文论文摘要:行政垄断在我国主要表现为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不仅阻碍我国经济的发展,也与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不相适应。为了有效抑制行政垄断,立法时应考虑对行政权进行有效规制,充分运用......
关于行政法的控权功能论述(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关键词]行政法 控权 功能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对行政法的概念、传统行政法的基本构成以及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理的论述,阐明了行政法的控权功能及平衡目标。 关于行政法的概念,中外理论工作者对此有多种定义,普遍的定义方法有:......
关于司法鉴定人负责制的反思(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04
【论文关键词】司法鉴定人 法律责任 制度 反思 论文论文摘要:现行的司法鉴定人负责制,无论从司法鉴定程序、社会传统理念、司法鉴定文书出具方式、司法鉴定人的责任能力和执业保障制度、现行相关法律和规章等各方面,都是行不通的......
论行政法的方法论渊源(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关键词:行政法 纯粹法学 方法论 论文摘要:在回顾以凯尔森为首创的纯粹法学的基础上,主要论及其成为行政法的方法论渊源,从五个方面延伸:一、经验的实质的方法;二、准立法者;三、法位阶说;四、法化;五、法律关系等,进而提出纯粹......
简述PBL 教学模式在医学心理学教学中的回顾与反思
发布时间:2022-11-02
医学心理学是研究心理因素在人的健康和疾病相互转化过程中的规律的科学,随着医学模式从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医学心理学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同时其也是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必考科目之一,这充分体现了医学心理学在医学教育中的重要性。目前医学心理学采用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模式,且讲授、板书和多媒体应用等都以教师为主体。而以学生为主导,让学生积极主动思考,培养解决问题能力则是医学院校医.........
关于行政法上私权的梳理(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10
[论文关键词]行政法 私权 类型 [论文摘要]行政法同宪法、刑法等法律一样,被公认为公法。这样的研究思路是片面的,而且也与当今行政法私权发展的能动态势不相吻合。实际上,行政法并非是纯粹的公法,准确地说,它是带有私权文化色彩......
关于市场规制法与行政法的关系论述(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05
论文关键词:实体法 程序法 市场规制法 行政法 论文摘要:市场规制法是实体法和具体行政程序法的结合,市场规制法以公法为主,兼有公私法融合的特点,其私权救济部分通过民事诉讼实施,其刑事制裁部分除独立性的散在立法外已归入刑法典,......
医生利用处方权收取回扣行为的法律思考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30
论文摘要:近年来,医疗腐败导致的药价虚高现象日益严重,而作为医疗腐败现象之一的医生利用处方权收取回扣的行为虽然有不少被查处,在刑法的适用上却引发了很大争议,本文从司法界争议的内容切入,继而对“公务”、“处方权”的性质进行......
关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养成教育研究的回顾与反思
发布时间:2013-12-18
" 论文摘要: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方法,回顾了养成教育研究自改革开放以来经历的肇始阶段、问题导向阶段、理论纵深发展阶段。从养成教育的定义,研究的学术独立性,成果的形式、数量和质量等方面对养成教育展开反思。 论文关键词:养成......
会计理论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方法论视角(1)
发布时间:2023-01-10
[提要]本文从科学研究方法论角度,对会计理论研究历史作了简要的回顾与展望。首次将会计理论研究的百年历史划分为20世纪初至70年代前、70年代至80年代中期以及80年代中期迄今三个阶段,并分别总结了其相应的方法和方法论特征。本文认为......
宪法学为何需要方式关于 自觉?(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30
内容论文摘要:宪法学方法论是学科独立、实践需求及宪法学任务的内在构成,须与政治学等学科相分离,还原其法学品性。宪法学方法是一种法学方法,重点在于以宪法关系分析宪法事实。宪法学方法与宪法方法并无实质区别,分别侧重学术研究与......
浅析我国成人高等教育政策的回顾与反思
发布时间:2023-03-07
" 论文关键词: 成人高等教育政策 历史回顾 反思 论文摘 要: 建国以来,伴随着成人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我国的成人高等教育在地位、目标、内容和类型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本文在回顾成人高等教育政策的基......
1998和1999年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06
《法学家》1999年第1期刊登了关怀教授撰写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劳动法学的发展》(注:关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劳动法学的发展”,载于《法学家》1999年第1期。)总结了1978年以来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的发展历程,本文对......
海事司法体制的回顾与评价(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06
海事司法体制是国家统一司法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以海事法院对海事侵权纠纷、海商合同纠纷等案件依法审理和判决的诉讼活动为主要特色。随着加入WTO后海事审判重要作用的日渐凸显,回顾和客观评价海事司法体制已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一......
公众参和和行政法治(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15
内容提要:公众参与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道,构成中国现代民主的基本模式。在行政法治领域,公众参与对于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防止滥权和腐败,对于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侵权和歧视,对于推进公民自治,培育公民社......
关于小学数学教材改革研究的回顾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3-12-19
" 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数学教材(人教版)分五年制和六年制两种。从1993年到现在,这套教材在全国大面积 试用已经接近一个周期了。为了探讨我国面向21世纪的数学课程,本文想就这套教材在研究、编写和试用中的 一些情况,谈一些个人的认......
论行政法律关系第三人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7
“平衡论”这一行政法基本观念的提出,从辩证的角度把握住了行政权与公民权这一对行政法的最基本矛盾,使法学界开始重视对公民权利的研究。本文以此为背景,提出行政法律关系第三人(为行文方便,以下简称行政第三人)的概念,并探讨对行......
关于当前地方政府行政观念的革新(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关键词】地方政府 行政观念 革新行政政策 论文论文摘要:我国地方各级政府机构改革的顺利推进,除了坚定地推进制度变革和创新外,尤其要注重行政观念的革新,培养支撑行政政策的文化和心理土壤。行政观念革新是地方行政改革的重......
WTO和行政法适应(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 要:WTO作为世界性的贸易组织,要求各成员方的法律法规必须与其规定和义务相适应。我国在加入WTO之后,也应当对与WTO规定和义务相抵触的国内法作相应的修改,以适应WTO的基本要求。具体到行政法方面,要在法律平等、法制统一、司法审......
中外合作企业外商先行回收投资的立法反思(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26
摘要 我国当前的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对外商先行回收投资的规定存在若干重大缺陷,如对中外合作经营的期限未作限制、现行先行回收投资的立法不能防止外商逃避债务、在“认缴制”下允许外商“先行回收投资”达不到利用外资的目标、外商先......
行政法之比例原则初关于(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09
[摘要]比例原则是许多国家行政法上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学界通说认为,比例原则包含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狭义比例原则三个子原则。行政法中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行使除了有法律依据这一前提外,行政主体还必须选择对人民侵害最小的......
行政垄断不应由《反垄断法》调整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以后,行政垄断已代替过去的政府无度干预而成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大公害。刚刚起步的中国市场经济不仅屡遭各类不法经营者形形色色行为的侵扰,而且饱受了来自行政部门形式多样的行政垄断之苦。尽管我国的......
广告法律制度的回顾与展望(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15
【摘 要】广告法律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规范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因素之一的广告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简单回顾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广告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并在指出了现行《广告法》不......
关于违法行政行为之争讼撤销的几个问题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按照依法行政原则的要求,对于行政主体实施的违法行政行为,必须通过适当方式将其撤销,使其丧失法律效力。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撤销主要有两种方式,即职权撤销和争讼撤销。争讼撤销是指按照争讼程序撤销违法行政行为的法律责任实现方式。启......
关于行政法基本理论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2-10-29
一、基础理论研究现状 从上个世纪以来尤其是近半个世纪各个国家在宪法中以及各国的行政法学者们在其立法及著作中对行政法基础理论以及行政法制概念争论不休,很难达成共识。由于历史沿袭以及立法司法方面的差异,各个国家行政法学界对......
我国成本管理改革的回顾和展望(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深化成本管理改革也日益成为一个突出而又迫切的问题。优胜劣汰是竞争的基本法则,企业要生存、求发展,就必须若练内功,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成本,以低于竞争对手的成本进行生产经营,......
我国地方文献研究的回顾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3-03-15
我国地方文献研究的回顾与思考 我国地方文献研究的回顾与思考 地方文献论文 更新:2006-4-8 阅读: 我国地方文献研究的回顾与思考 建国四十年来(1949一198......
韩国国际私法的回顾与展望(下)(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四、 大法院判例的发展 法律实务 中,在由属人法支配的家事案件领域很早就开始适用涉外私法,但大法院中出现的首个从国际私法角度考察涉外事件的案例却是关于涉外离婚国际管辖权的1975年7月22日74ME22判决。 该判决认为,就外国人之......
关于财政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
发布时间:2022-12-03
" [关键词]财富源泉;福利;市场机制;非市场机制;牛顿方法 在1950年以前,财政学科通常被命名为“财政学(PublicFinance)”;之后,学者们更喜欢用“公共部门经济学(PublicSectorEconomics)”的名称;也有学者采用“政府经济学”......
韩国国际私法的回顾与展望(上)(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一、 韩国国际私法的起点 哈佛大学法学院的Harper教授在论及 国际私法中的识别问题 时,曾将其喻为“包含有天使也不敢探索的领域的巨大课题”。 作为选择涉外事件应适用法律的准据法选择规则,在涉外事件不多的时代,国际私法通常 被......
关于我国咨询顾问行业的全方位思考
发布时间:2014-01-07
咨询顾问行业的兴起是市场 经济 发展 的必然产物。种种迹象表明,世纪之初,我国咨询顾问行业将进入发展的黄金 时代 。在此期间,不同类型的公司将会通过激烈的市场竞争,进行市场资源的划分和从业人力资源的重新整合。其中必将有一......
论行政法律关系第三人(2)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一)通过行政程序对行政第三人权利进行保护。迟至行政诉讼程序才开始关注行政第三人权利的保护问题,未免失之过晚。譬如:我国防洪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护堤护岸林木,不得任意砍伐。采伐护堤护岸林木的,须经河道、湖泊管理机构同意后,......
论行政法与宪法关系(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行政法与宪法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尤其在运用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益方面甚为突出。一方面,宪法是行政法的基础,行政法是宪法的具体化,行政法的发展离不开离不开宪法原则、宪法理念的指引,宪法的实施、......
我馆地方文献工作的回顾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2-12-16
我馆地方文献工作的回顾与思考 我馆地方文献工作的回顾与思考 地方文献论文 更新:2006-4-8 阅读: 我馆地方文献工作的回顾与思考 山东省图书馆是具有悠久历......
充分展开教学过程,做实“回顾与反思”
发布时间:2015-09-14
摘 要:新课标小学数学教材对应用题教学提出了“三步一体”的模式。这其中,应用题的检验,不能采用逆推的方法,应另辟思路。可以通过求分率、求和差、估算或者一题多解的方法进行检验,也就是要求我们真正把“回顾与反思”做实,唯有......
行政观念更新与行政法范式的转变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26
一、国家行政和行政法的基本范式“学术的历史乃是现象的概念化与概念的规范化、思维模式的培育与变革、方法论的探索与创新的历史。”(P226)将现象概念化并形成包含特定价值和方法在内的理论框架,通过比较不同理论框架解决面临问题的效果......
关于行政复议制度改革的思考(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2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1999年10月1日施行至今,已走过整整10个春秋。作为行政法领域一部重要的法律,《行政复议法》的颁布施行,促进了行政复议制度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进程,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维护社会......
行政垄断不应由《反垄断法》调整(2)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3
二、传统反垄断法在规制行政垄断上的缺陷通行的反垄断法调整的因经济垄断行为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和因行政垄断行为而发生的社会关系不是同一类社会关系,所以,行政垄断不应由反垄断法来调整。一个部门法尤其是一部法典或专门法律文件调整的......
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行政争议是因行政而起的,那么,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随着改革的深入,行政争议数量在我国日益增多。特别是群体性行政争议较为突出,占行政争议的比例增大;涉及城市建设、资源环境、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
关于违法行政行为之争讼撤销的几个问题(2)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25
二、争讼撤销申请事项争讼撤销不仅有申请人资格的限制,而且有事项范围的限制。争讼撤销事项就是指哪些行政行为可以通过争讼撤销途径予以撤销,哪些行政行为不能通过这种途径撤销。在不同的国家,争讼撤销事项范围的大小不尽相同。就一国......
浅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关系(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关键词】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相对人权益保护 论文论文摘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违法或不当,致使权益受损时,如何保护公民权益,构建和谐社会,成为目前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行政行为的争议可以通过两条......
关于中国古代小说与戏曲关系研究的回顾与思考(1)
发布时间:2023-02-26
内容提要:文章在概述前辈时贤对中国古代小说与戏曲关系研究的基础上,认为目前对于此论题的研究总体上还处于缺乏系统性、开创性的状态,许多问题的论述或语焉不详,或简单比附。要突破这种状态,就要改变目前只关注二者成熟形态的比较研......
关于行政法的定义与特点探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11
论文关键词:行政法 定义 特点 论文摘要:行政法是国家重要的部门法之一,它在法律体系中占有仅次于宪法的重要地位。特别是在施行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行政的进程中,加强对行政法的理i伽研究更是具有特殊的意义。本丈达又分析行政法的定义......
关于建立行政诉讼协调制度的构想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基于“司法不能干预行政”的理论,我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但近十余年的行政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通过协调促使当事人“合意和解”后导致原告撤诉的案件一直居高不下,其做法在一些地方被广为推崇。由于协调......
经济法和行政法之界限(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 要:对经济法与行政法之间的界限,很多文章都曾有论述,但都显得比较抽象。本文以土地管理法为例,从两法调整的社会活动领域、宗旨、所依据的科学原理、追求的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三个方面作了论述,更具体地指出了两法的区分界限及对......
论世界华文文学史料学的回顾与展望(1)
发布时间:2013-12-18
一 在台港和海外,已有一些先行者着手从事世界华文文学史料学的建设工作。如新加坡 文学史家方修于20世纪50年代末期,利用莱佛士博物馆捐赠的一批战前报纸合订本,编 写了三卷本的《马华新文学史稿》。并在这些资料的基础上,编辑出版了......
关于中国入世与涉外行政法的看法(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31
一、入世后涉外行政法的对等原则之贯彻 国民待遇原则不仅是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基本原则,而且也是现时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因此,全面贯彻国民待遇原则,实施差别待遇特别是歧视性待遇应当有正当性理由的支持,是对入世后中国涉外行政......
2002年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07
一、研究概况 江泽民在16大报告中指出:“完善诉讼程序,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可以说,力求在现行民事诉讼法的框架内,不断完善民事诉讼程序,强化程序公正的兑现程度,以最大限度地确保民事实体法在市场经......
关于我国高等学校性质的行政法解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30
论文关键词:高等学校 行政法分析 论文摘要:从民法上来讲,高等学校是事业法人,而在行政法上,我国的公立高等学校是行政主体,政府与其的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在高等学校内部,其与教师、学生的关系是一种公权力关......
中国现行死刑政策的评价及其反思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死刑政策是死刑立法和死刑司法的“灵魂”和“统帅”,对死刑的适用起着至关重要的导向作用。本文以死刑立法的演变为主线,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立法和司法、国内和国际等几个方面对我国现行的死刑政策进行了较为详细和系......
关于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关系的研究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5
自中央银行诞生以来,便面临着如何处理与政府的关系问题。本文论述和研究了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发展演变、赞成派与反对派的争辩、衡量独立性的标准、独立性现象的实证分析、国外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四种典型模式,分析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关于......
关于国内图书馆学领域MOOC研究的回顾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3-01-07
关键词:MOOC;图书馆;理论成果;展望 摘要:MOOC成为国内教育界及相关业界最热门的研究话题,也引起图书馆界的广泛关注。文章通过梳理国内图书馆学领域关于MOOC的学术论文,厘清了当前的研究主题及存在的问题,以期为未来的相关研究......
北京市市政公用行业PPP实践回顾和展望
发布时间:2022-07-23
一、北京市市政公用事业投融资项目基本情况 北京市的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经过了多年的实践和探索,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多种方式,引入外资、民营等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初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局面。......
概念法学和政府管制背景下的新行政法(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02
【论文摘要】:站在中国行政法学百年发展的历史图景之上进行反思和总结,应该善待概念行政法学的方法论和知识论。外接管制的新行政法强调横向地研究“事务”而不是理论,它有自己新的价值范畴和问题域。但是,政府管制之下的新行政法只有......
关于涉及建设用地的有关法律问题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建设用地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因专业性强且散见于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条文之中,为行政机关的宏观管理和依法行政带来不便。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纠纷会大量出现。因此,通俗而又系统地分析涉及建设用地的有关法律......
关于国际反倾销法改革(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20
论文摘要:日本积极主张对国际反倾销法进行改革,要求澄清和改进国际反倾销规则,并提出了若干具体建议,日本对国际反倾销法改革的主张对我国参与国际反倾销立法与具体的反倾销实践都具有借鉴与启示作用。我国应该在国际反倾销谈判中,与......
汤山中毒事件的行政法思考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4
作为一名关注食品和药品法达七年之久,并且曾在南京生活学习七年之久,对这座古城的一草一木都有着浓郁眷恋之情的学生,当通过网络读到汤山中毒事件的新闻,看到新浪论坛上连篇累牍的评论,在《21世纪环球报道》上看到中毒者家属那绝望的......
公共行政的管理主义――反思与批判(1)-行政管理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28
〔内容摘要〕 公共行政的管理主义是20世纪70年代后在特定背景下发展起来并产生广泛影响的政府治理理论以及运动。它为政府管理与改革以及公共行政研究提供了不同的视野。管理主义存在着许多值得反思与批判的缺陷:基本价值的偏颇;对市场......
法律效力的法哲学反思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31
【内容提要】文章认为对法律效力的概念的理解应从通常所及的形式外延深入到其实质内涵和根据,指出我们不能停留在实证主义法学派所认为的法律效力来自国家权力的表面现象上,论述了法律效力的实质根源在于人民权利的不可侵犯性等。 【......
以公共权利关于浅析行政法立法和实施现实的冲突(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 要:文章以公共权利论观点,通过对我国地方在行政法实施当中具体案例的分析,阐述行政法立法与行政法执法当中的矛盾,提出应当严格遵从执法结果与立法精神一致的观点。 论文关键词:行政法;立法;执法;政府管理;公共权利 行......
行政法基本理关于研究之我见(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10
近年来我国行政法学界开始关注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问题并形成了一些主张和观点*1。尽管这些主张和观点尚需继续论证,但目前的学术争鸣,对于学界而言仍可谓是一件幸事。它毕竟说明了行政法学界开始将研究的视角转向研究行政法学中的深层次......
论宪法对行政法的影响和制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22
【论文关键词】宪法 行政法 影响 制约 论文论文摘要:作为现代法制在公法领域的表现物,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最为密切,宪法对行政法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笔者认为其主要表现为对行政法控权思想、行政法基本原则以及行政立法的影响......
中国西部大开发的历史回顾及思考(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16
“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提出,预示着21世纪初我国将把开发的重点放在西部地区。其实,中国西部地区在历史上曾有其兴盛辉煌的一页,西部地区的发展兴衰历程值得人们回顾和思考。 中国西部地区开发的历史进程 中国西部地区在历史上曾经有过......
关于企业分部财务报告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7
分部报告向信息使用者提供以经营分部和地区分部为主体的分散财务信息,IAS14《分部报告》(1997)认为,分部信息可以帮助信息使用者:(1)更好地了解企业过去的经营业绩;(2)更好地评价企业的风险和报酬;(3)对整个企业作出更合理的......
行政诉讼协调启动模式及调审关系模式探讨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1
一、民事诉讼和解制度对行政诉讼协调和解制度建立的借鉴 我国民事诉讼程序中,并没有协调和解制度。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第211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
关于香港和澳门行政法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展望(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9-30
【论文关键词】行政法 香港 澳门 比较研究 论文论文摘要:由干历史的原因,香港和澳门行政法分别具有普通法系行政法和大陆法系行政法的特点,本文全面比较了两地行政法概念的差异,两地行政法在加强行政管理功能和监督行政功能方面......
对依法治教有关法律问题的思考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当今世界竞争激烈,各国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教育的竞争。发展教育是振兴中华的必由之路,科教兴国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必须依法治教,必须有法可依。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亟待完善,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的进程,确......
对我国宪法监督模式的反思(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 宪法监督是宪政的一项基本原则,由此,预期的宪法最高权威成为可以看得见的最高权威。2000年的《立法法》和2007年1月1日实施的《监督法》标志着宪法监督模式的初步制度化、程序化,是中国宪政发展的一大进步,但这种模式面临的深......
论现代行政过程中的行政法律关系(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27
【论文摘要】 从分析法学的视角看待,行政权是由羁束权(权力与义务)和裁量权(权力与特权)组合而成的复合型法律概念。由此展开的行政法律关系,远比权力——权利的传统行政法律关系定位要精确。其中,裁量权的运作,尤其是现代行政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