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国资公司与普通的公司不同,其运营目的是为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它是为国家而服务。因此,国资公司资本投资不仅是国资监管的重要渠道,也是国有资本实现盈利增值的重要手段。目前,国资公司的资本投资市场前景广阔,本文将从其运用投资的具体路径进行详细分析。
关键词 国资公司 资本投资 运营 路径
一、国有投资公司的概念和特点
国有投资公司代表政府行使投资权利,但不是政府行政部门,它只是企业,它代表政府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增保值责任。国有投资公司的运营是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指示,为了实现国有资本的增长,或者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通过对公司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产业进行有针对性的投资来实现运营目标。
国有投资公司作为政府主导的企业,有其不同于一般企业公司的权利,主要包括:一是有资本经营权,包括买卖资产或买卖企业的权力。二是不仅有完整的经营权,而且应有与授权经营相联系的所有权。三是在资本的功能方面,既要有普通资产性资本功能,也要具备一定的金融资本功能,通过金融功能实现一些金融活动的职能。
二、国有投资公司的主要运营方式介绍
企业并购、重组上市和股权转让以及这三种方式的综合运用是国有投资公司开展资本经营的重要形式。
(一)企业并购
(1)横向专业化发展的规模化并购。横向专业化发展的规模化并购,指对那些与公司本身的经营业务一致或者产品一致的企业公司进行并购的行为。这种并购的好处很明显:一是因为业务相同或者相近,或者生产线相似,因此并购后能在最短时间内形成生产力,公司企业的对接比较容易。二是通过对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并购,有利于本公司扩大市场规模和市场影响力,提高企业竞争力。三是对其他地区同行业对手的并购,既可以实现企业占领市场的迅速增加,也能形成一种市场垄断。
(2)纵向一体化发展的产业化并购。纵向一体化发展的产业化并购,是指国有投资公司或其控股企业并购生产与销售阶段中互为购买者和销售者关系的企业。这种并购方式具备的优势主要有:一是化企业间的交易为企业内部的协调统筹活动,为企业节省大量的交易成本消耗。二是与原材料供应商和销售终端及客户的距离更近、对于市场价格的决定权更大。这种并购方式带来的缺点也很明显,由于向产业链两端的纵深过长,导致在固定资产和物流、中间渠道的投资也需要大幅增加,这种大量投资集中于单一产业链的行为会导致企业抗风险能力大减,容易受到市场波动的巨大影响。
(3)混合多元化发展的集团化并购。混合多元化发展的集团化并购,指的是对跟公司业务没有或者很少有联系往来的企业的并购。这种并购方式最大的好处在于通过扩大公司的业务面,提高了公司应对市场动荡带来的冲击和风险的能力,简单来说,即便某一行业不景气,依然还有其他行业可以为企业牟利成为增长点。
(二)重组上市
重组上市形式主要分为三种,即项目重组上市模式、并购重组上市模式和买壳重组上市模式。
(1)以项目重组模式上市。项目重组上市模式,是指国有投资公司将其投资的项目进行重组后上市。其优点在于:第一,操作比较简便,能够尽快把所投项目重组上市。第二,增量资本投入较少,比较容易实现上市目标;还有第三个优点是重组方式灵活多变,既可以是单一项目重组,也可以是多项目重组。这种重组模式是我国国有投资公司的主要重组上市模式之一。
(2)并购重组上市。这种重组上市方式指的是通过收购规模较大、实力较强、具备相当的发展潜力的企业来实现国有投资公司资产的增加,在并购该企业后将所有资产进行重组并改制为股份制公司,给予所收购公司一些股份,尽快让新成立的股份制有限公司上市进行融资。这种重组上市模式的主要优势在于时效性好,完成重组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实现;还有对企业可预期的效益回报和财务状况都是很理想的,所以可以形成一种良性循环的产业链。
(3)选择买壳为重组模式。买壳重组上市模式,是指国有投资公司或其控股企业通过购买已上市公司的股份,从而获得对该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再将自己的有关业务和优质资产注入该上市公司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间接上市。这种重组模式主要有这几个好处:借助对企业效益好的企业的并购实现上市渠道的直接拥有,完成了企业自身的上市目的;整个买壳重组的过程简单明了;并购后投资公司能够通过股市来取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三)股权转让
这种模式顾名思义就是国有投资公司将其控制的投资公司的部分或者全部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人。这种做法的目的是为了将存量资产盘活,结合自身情况和市场情况,利用市场做好投资收益。这种做法具有三个优势,分别是:通过股权转让将企业的部分或者全部存量资产盘活,有时候还能从这种转让中获益;将企业的资源集中起来向优势产业倾斜;能够更好地借助股市来完成资金引入,对企业扩大规模、渡过难关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国有投资公司必须以产权纽带关系为基础,认真对内部管理机制进行战略性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才能建立起战略管理型控股公司的母子公司关系。
(1)要成立一套规章制度来对资产的保障与监控。重点是要关注监督问题,对于附属的子公司要一切遵循公司的法律制度的要求来进行管理,改造和完善对法人的管控。投资公司直接派人担任全资子公司和控股的关联公司的董事长和监事主席等职位,同时项目经理也由投资公司派人担任,杜绝类似经营者不听管理者指挥的现象发生。通过公司治理,理顺产权关系,加强投资公司的内部监督管理,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分解并落实到子公司、控股公司。
(2)要成立财务审计制度。尝试成立集团公司的内部金融中心,把公司内部的闲置资金同一调度起来,统筹统支,这样不仅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也减轻的公司贷款压力,缩减了财务费用的支出,与此同时子公司的资金也纳进入了调度中心,确保了其资金的自由性,安全也得到保障。为了起到监管被投资公司的经营过程和管理活动目的,投资企业应该向被投资公司委派财务经理。加强制度创新,研究制定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保障资产运作和财务监管规范化、制度化。严格审计制度,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持续增长。
(3)高度重视人的因素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从用人机制的改革出发,运用多种手段不拘一格吸收人才为企业所用,并注重运用企业培训方式来提高人员能力素质,特别是职业经理人等高级别人才。坚持以内部培养发展为主,外部吸收引进为辅,重视人力资源建设,形成企业人才优势,并通过科学的用人机制将这种人才优势化为竞争力优势。
(4)必须加强对所有的上市公司的监督管理。我国的经济法律法规并不完善,目前来看有些方面存在着诸多阻碍企业公司发展的情况。表现最明显的就是一些规定条文的不明确导致解读人也就是地方政府对于上市公司的发展管控盲目随性。实际工作中,可以在上市公司中依法合规的派出产权代表及选择高管,将“战略规划、投资决策、财务管理、人员配置、资本运营”五个方面的职能统一集中在国有投资公司,以实行“五统一”来体现股东意志,达到管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