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正由城镇向农村稳步推进,以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障、最低生活保障三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框架已经形成。作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框架的支柱,农村低保制度保障着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是保障农村人口的基本生存权利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措施。
一、关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政策环境的研究
基于以上数据分析,学者们总结我国农村贫困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呈以下特点:
第一,农村贫困总量不断减少,减贫速度越来越缓。学者王雨林通过分析全国农村贫困情况相关的各项指标:农民人均纯收入、基尼系数、FGT指数、贫困人口、收入缺口后发现:我国农村居民的贫困率总体趋势在不断降低,但周期性明显。经济增长对贫困指标变动的贡献有一定周期性,而这个周期性是与中国经济波动的周期性相吻合的。
第三,随着农村贫困人口总量与减贫速度的不断下降,生存性贫困或绝对贫困人口越来越集中到环境极端恶劣地区和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力的家庭与个人。整个农村贫困人口分布呈点(14.8万个贫困村)、片(特殊贫困区)、线(沿边境地带)并存局面,农村贫困分布向区域性贫困与插花式贫困并存发展。
第四,农村贫困出现了由资源性贫困向资源性贫困与能力性贫困并存、由生存性贫困向生存性贫困与发展性贫困并重的发展趋势。贫困和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6.5年、6.8年)以及高中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分别为6.5%、5.6%),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国家统计局调查,2006)。农村贫困户、低收入户劳动力素质低,消费水平只限于满足基本生存需要,因此农村贫困家庭普遍缺乏生产自救能力。人力资本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与能力等成为影响农民收入的重要原因(杨团,2006)。这种情况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印度着名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关于贫困是贫困人口创造收入的能力和机会的贫困理论。
可以得出中国农村贫困治理模式应是经济发展、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的模式,这一模式已成为农村低保制度建设的政策环境,因此作为治理农村贫困的工具农村低保制度应具有能力扶持(增加农民收入)与最低保障(调节农民收入)双重功能。
二、关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模式的选择
在分析了农村低保制度执行的情况后,学者们根据不同标准对农村低保制度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模式进行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