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质量控制体系的探索
质量是生存之本,低质量的审计服务换回的可能是会计师事务所消失的惨重代价,高质量的审计可能最终赢得市场,才能使会计信息更具可靠性和真实性,对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致性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才能降低资产所有者与经营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代理成本。 关于审计质量的概念,学术界有很多不同的观点。 Dengelo把审计质量定义为会计师发现客户的会计系统存在违规的现象,并且报告这些现象的联合概率,并提出会计师发现客户会计系统存在违规的可能性取决于会计师的技术能力,而报告违规现象的可能性取决于其独立性。 张龙平(1994)提出表现为审计人员的质量(符合性和可靠性)其核心是审计工作在多大程度上增加了会计报表的可信性。 冯均科认为:审计质量是指依据专业性和和社会性的标准所确定的审计工作以及其产品(报告)的优势程度。其中专业性的标准是独立审计准则,社会性的标准主要是指社会公众,尤其是审计报告提出的一般要求。审计产品是针对审计报告,其评价的标准是按社会公允标准评判。 总的来说,审计质量包括两个方面: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报告的质量。从审计活动目的性质来看,审计产品比审计工作更重要,因其侧重于执业的结果的内容。 由于事务所的审计业务千差万别,除了对事务所的总体需要进行质量评价以外,还需要对单个业务和项目来实施。即使注册会计师发表了无保留意见,并不表明被审单位的会计报表不存在错弊。 对审计报告可靠性很难提出一个恰当的科学的评价指标,可以尝试性地实行以下一个指标:某项审计会计报告可靠性=(1—已审会计报表扭曲的程度)*100% 对于“已审计报表被扭曲的程度”可以按下公式:测算已审会计报表被扭曲程度=(未查出错弊全额/审计查证余额*1%)*100% “审计查证金额*1%”,可以计算出在常规条件下被审会计报表发生信息的临界值。已审计报表被扭曲的程度可能有三种结果: (1) 大于100%,表明已审会计报表仍然是失实的。如果注册会计师发表了无保意见,则相关的审计报表缺乏可靠性。 (2) 小于100%,表明已审会计报表并未失实的。如果注册会计师发表了无保意见,则相关的审计报表是可靠的。 (3) 等于100%,这是一个极偶然的情况,它表明已审会计报表仍然是真实的[同上] 考虑到仍有一些错弊未被检查出来,上述比例超过去时100%的可能性较大,两个数据的取得进行计算的基础: (2) 未查出错弊金额,它特指由政府监管部门对注册会计师发表无保留意见的会计报表进行检查后查出的错误金额。 这项指标尤其适用于对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评价,如果是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可以在“审计查证金额”之中扣除保留项目所涉及的交易金额进行计算。显然,这项指标不适用否定意见和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 对审计报告的控制是审计质量的重要指标,关键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 形式规范化的控制 在许多会计师事务所,自从实施独立审计准则以来,审计报告形式规范已几乎不存在什么原因,格式化的审计报告范例,给注册会计师提供了写审计报告的方便,自行其是写审计报告必然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在“自利”的价值判断模式下,审计报告规范化得以实现。形式上的规范控制主要是对审计报告要素的控制。 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需要,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前增加说明段。 如果要检查审计报告的要素是否齐全,可以依据上述,六大要素给以判断。事实上,缺少一个或者几个要素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如果没有“标题”,审计报告的使用者不知审计报告属于何种审计报告可能被其他单位冒用;如缺少“范围段”,审计报告的使用者可能对审计意见发生误解。因而,审计报告的要素,缺一不可。 二、 结构标准化的控制 在整个审计报告中,主体内容包括三大部分,即“引言段”、“范围段”和“意见段”。 1、 引言段的限定 2002年修订后的《审计报告》准则要求审计报告的引言段中包括四项内容:已审计报告的名称、反映的日期或涵盖的期间;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一旦审计报告范围整齐划一的强制要求,注册会计师就可以编制出外界认为比较专业化的审计报告。 从审计报告质量控制角度看,会计师事务所在签发审计报告时,可以以“引言段”四项内容为标准,判断注册会计师编制审计报告内容的规范性。 2、 范围段的限定 2002年修订后的《审计报告》准则要求审计报告的范围段包括三项工作:一是注册会计师按照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二是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三是指明审计工作为注册会计师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基础。 3、 意见段的限定。 2002年修订后的《审计报告》准则要求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中应说明两项内容: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会计师事务所在控制审计质量时,可以对注册会计师所编制的审计报告“意见书”中是否对上述三点表述看法进行查验,如果缺少任何一项,则可以将该审计报告视为不合格。
三、结论准确性的控制 在《审计报告》具http://wWW.LWLm.cOM体准则中,明确规定了我国注册会计师可以出具四种形式的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以上四种审计意见,表现了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不同认可程度。审计委托人最关心的审计信息就是审计意见;这决定了对审计报告质量的控制,所以审计报告质量控制的重点就是对审计意见质量的控制。 不同审计意见之间的界限有时难以很好地把握,尤其是比较接近的两种意见,将它们区分开来是有难度的。而这正是控制审计报告质量时必须认真把握的重点。1、 无保留意见与保留意见的准确划定
注册会计师无保留意见与保留意见予以确定,在控制审计意见时,应注意两种倾向:一是将发表“无保留意见”改为“保留意见”,以求避免审计风险;二是将应发表的“保留意见”改为“无保留意见”,迎合审计委托人“购买审计意见”的心理,争取审计聘约的延续。对前者,应复核审计意见中的“说明段”是否达到了应“保留”的程度;对后者,应复核审计工作底稿中发现问题的重要程度及调整结果,审计范围限定的大小以及不符合一贯性原则要求的会计处理方法的重要性等方面,以判断是否发表“无保留意见”。 2、 保留意见与否定意见的准确划定 对于保留意见与否定意见而言,它们都在审计报告中加“说明段”陈述理由,因而表现形式上看,它们比较接近,但从意见的内在含义上讲,两者的内容近于相反。保留意见是建立在“被审单位会计报表的反映就其整体而言是公允地反映的”情况下,但否定意见是建立在“否定会计报表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下。即保留意见总体上认同被审单位的会计报表,但否定意见则总体上否定了被审单位的会计报表。 会计师事务所在对“保留意见”与“否定意见”复核时应注意,有无将两种意见错误认定的情况,尤其是将否定意见改为保留意见的情况可以参考的标准是,如果会计报表上仅个别项目的错达到“重要”,可发表保留意见;如多数项目的错达到“重要”,可发表否定意见。 3、 否定意见与无法表示意见的准确划定 否定意见与无法表示意见的界限比较明确。依据《审计报告》准则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由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至无法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与否定意见相比,注册会计师缺少支持审计判断的必要的证据材料,无法对会计报表表示审计意见,两者的界限比较明确。 在“保留意见”中也涉及到“审计范围受到重要的局部限制,无法获得应有的审计证据”等问题,但“局部限制”应仅于会计报表中的个别项目的个别门类,而不应是大部分项目,或者缺乏系统的会计资料等,否则,应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对于会计师事务而言,无法表示意见应是十分慎重的行为;对注册会计师提供的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宜由多位经验丰富的未参与此项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复议决定以防止出具审计意见发生偏差。 总之,我们在审计报告阶段,要加强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着重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1、抓住根本点,提高审计复核的有效性。现在的问题是如何使复核更有效,从严格控制审计报告质量的角度来看,一是严格执行三级复核程序;二是每个审计报告都必须进行复核。三是加强审计复核力量,除了必要的数量保证外,更应注意提高复核人员的综合素质。 2、完善审批制度,既由集体进行判断又要保证审计组的相对独立性。 3、健全报告质量检查和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增强审计人员的质量风险意识。 4、加强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