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农民工政治参与是我国政治建设的重点内容,其存在的问题也是国内学者近年来争相探讨的焦点。如何在当前既有条件以及未来可预期达到的条件下,解决或改善农民工政治参与问题及现状成为本研究的最终目标。
【关键词】农民工;政治参与;创新
政治参与是民主社会里普通公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政治生活,并直接或间接影响政治体系的构成、运行方式和规则以及公共政策的政治行为。农民工作为其中重要的公民群体,政治参与既是他们现实生活中维护自身利益的渠道,也是民主社会建设应有之义,党和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充分满足他们这一神圣不可侵犯之权利。
一、当前农民工政治参与现状
(一)政治参与信心不足,参与行为畏缩。农民工来自农村却长年累月工作在城市。一方面,城市已然成为他们的“第二故乡”,未来一段时间内必然有很大一部分农民工群体(主要指新生代农民工)最终留在城市安家落户,这种农民工“市民化”现象目前正在形成。但是,即便已经成为城市一员,不少刚刚获得“市民”资格的农民工仍然存在政治参与的顾虑,表现为不敢表达自己合法、合理的权益及要求,尤其是在个人利益遭受侵害时更不愿“冒险维权”。他们尚且如此,更不用说作为城市“过客”的农民工了,他们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遇到不公正待遇时往往忍气吞声,较少通过法律、政府、工会等渠道维权。
(二)政治参与认知偏颇,参与行为应付。唯物主义辩证法认为认识对实践具有能动的反作用,认识能够指导实践。在这里,政治参与认知主要包括农民工对政治的认知和对政治参与价值的认知两个层次。当前我国大部分农民工文化素质还不高,对民主的认识很肤浅,主要还保留着传统的观念,即认为“政治就是获得权力,象征着地位、金钱,‘民主’只是当政者的宣传口号。”村民在日常村内生活中对村领导毕恭毕敬,唯恐他们行使权力针对自己,对自己不利。这样的认知也导致在村内的各种集体事务中,村民扮演的参与角色往往只是被自己定位在配角的位置上,认为真正的主角是书记等村干部。而对长期生活在城市里的农民工和已经获得市民资格的农民工而言,固有的政治认知同样支配着他们的行为,不管所在城市有没有提供完善的参与渠道,他们仍认为自己的参与行为必定得不到预期的参与效果。
二、农民工政治参与问题原因分析
(一)城市与农村面向农民工的政治参与渠道对接不协调。农民工离开农村,因为工作、经济等条件制约,很多时候无法参与村内的民主事务。而农民工进入城市务工,又因为城乡二元体制的阻碍、相关制度推进的缓慢、人们观念一时难以转变等因素导致他们在城市同样无法参与政治事务。长期“政治参与边缘化”已经让农民工对政治参与向自己敞开方便之门失去信心和耐心。
(二)不完善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误导了农民工的政治认知。农民工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却工作在城市。我们不能忽视农村的民主政治环境在农民工后来的政治参与认知、动机、信心形成方面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这种影响甚至是终身的。农民因为经济、文化等原因很少离开家乡,即便是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介了解国内政治建设情况的人也不多,因此,他们对政治的认识、对权利和权力的了解以及对政治参与流程的熟悉很有限,甚至存在误解,他们普遍欠缺公民意识和主人翁意识、缺乏维权意识及正确的方法。
三、改善农民工政治参与现状的几点对策
“农民工”是城乡二元体制下特殊产物,要想彻底解决当前农民工政治参与存在的问题,破除制度的藩篱固然是治本之策,但根本问题的解决并非一蹴而就。面对现实困境,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以解决燃眉之急,很有必要。同时,这种治标的方式也是在为治本赢得充足的时间。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尝试:
(一)规范基层民主建设,给村两委换“新血”。基层民主建设须遵从公正、法治的基本原则。首先要保证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选举绝对的公开、公平,能充分反映村民的意愿,镇政府要始终坚守好自身作为指导、监督主体的立场。其次,新生代农民工逐渐成为外出务工者的主流,并且在村内也逐渐代表所在家庭对外发声。现实情况中,村干部普遍同父辈年龄相仿,他们观念较为保守、文化水平也不高,而且新生代农民工身上的叛逆精神让他们很难认同这些“当家人”。如此便产生了村内事务参与过程中年轻人不感兴趣、不屑参加的状况。所以,应该在我们的村两委中让80后、90后的青年人加入进来,并给予他们一定的实权,让他们代表自己所来自的群体发声,带动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热情的提高,激发他们踊跃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最后,政府也应加强监督,从加强政治监督、法律监督两方面来规范村内民主政治参与活动。
(二)农民工维权组织的创新和功能的完善。农民工的政治权益和政治诉求必须予以重视和倾听。现实条件下,我们应积极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即让代表农民工利益的组织来替他们维权。针对农民工身处城市和农村两个不同的政治语境,可以为他们分别构建两种对应的维权组织。
农村――成立村民代表常务大会,并赋予其实权。经村民全体会议投票选举,按一定比例产生本村代表常务大会成员,常务大会专门负责本村重大集体事项的讨论和最后决策,对村财政支出和收入、村务公开及干部行为等日常事务进行监督。城市――建立维权组织。当前国内不少城市已经建立起代表农民工利益的协会、团体,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效果还不明显,接下来的发展需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协力推进。这个过程要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独立的原则,确保维护的是农民工的权益,而不是相关部门、个人的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