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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间互联合同关键性条款的商订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14-01-07 14:59:25
电信网间互联合同关键性条款的商订
时间:2014-01-07 14:59:25     小编:

内容 提要:本文就网间互联合同中若干关键性条款的商订作了积极地探讨,其目的是为电信运营商在签订网间互联合同时进行 参考 和综合调控,维护电信网间互联合同的正义,确保电信网间互联合同的全面履行,切实维护电信运营商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保护电信用户的通信权益。

根据我国电信网间互联的有关立法,电信网间互联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签订合同的依据、互联工程进度时间表、互通的业务、互联技术方案(包括互联点的设置、互联点两侧的设备设置、拨号方式、路由组织、中继容量,以及信令、计费、同步、传输质量等)、与互联有关的 网络 功能及通信设施的提供、与互联相关的设备配置、互联费用的分摊、互联后的网络管理(包括互联双方维护范围、网间通信质量相互通报制度、网间通信障碍处理制度、网间通信重大障碍报告制度、网间通信应急方案等)、网间结算、违约责任等。

下面就网间互联合同中若干关键性条款的商订作如下说明:

(一) 关于网间互联的原则

互联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合同任何一方必须在遵守国家有关电信 法律 、法规和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有关管理互联规定和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向合同另一方及时、合理地提供所需的网间互联服务。在国家规定的互联范围内,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拒绝对方提出的互联要求。

合同双方应按照技术可行、 经济 合理、公平公正、相互配合、诚实信用和维护电信用户利益的原则实现网间互联。互联方案应有利于合同双方业务的开展和满足电信用户的需求,方便合同双方的网络管理,同时要便于合同双方的网间结算,并保证双方网间通信质量的安全可靠,且符合国家标准。 互联双方还应根据有关互联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在互联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的互联时限,并在约定的互联时限内完成互联工作。

目前 , 中国 电信立法对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互联行为实行比较严格的规制。主要表现在:

1、 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必须在经济合理、技术可行、不 影响 通信网络中的任何一点上,与其他电信业务的经营者实现互联。

2、 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必须制定、公布具体的互联实施办法。

3、 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必须根据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互联要求,及时配置、改造、扩容其网络。

4、 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必须向其他电信业务的经营者提供与互联有关的网络设备功能、机房、管道等信息。

5、 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必须保证通信质量不低于其网内同类业务的通信质量。

6、 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应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必须无附加条件地及时向其用户提供各种电信业务服务(含特种业务和智能业务等)。

以上六项中的

5、6项同样适用于非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①

(二)关于互联业务的范围

互联合同双方在实现互联后,原则上一方所有的电信用户和国际、港澳台来访到一方的电信用户均能与另一方所有的电信用户相互通信。在起草互联业务的范围条款时,最好采用列举加综合的方式。例如,“甲方所有的电信用户,包括但不限于……和国际、港澳台来访到甲方的电信用户能够与乙方所有的电信用户,包括但不限于…..,进行相互通信。”

如果遇有互联合同一方电信网与第三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电信网须经过合同另一方电信网实现互联时,合同一方应将其与第三方电信业务经营者所签合同中有关转接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向合同另一方提供。

(三)关于互联技术方案的确定

互联技术方案是网间互联合同的重要标条款,包括互联点的设置、互联点两侧的设备设置、拨号方式、路由组织、中继容量,以及信令、计费、同步、传输质量等。

1、 互联点的设置。

互联点(Point of Interconnection,“POI”)是指两个电信网网间直接相联时的物理接口点。互联合同一方的电话网与互联合同另一方的电话网之间是通过互联点相联接的。

根据我国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的有关规定,非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电信网与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电信网网间互联时,互联点应当设置在互联传输线路的一端,即远离非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侧的设备的一端(例如,当互联传输线路为光缆时,互联点设置在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光配线架外侧)。如果两个非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电信网网间直接互联时,互联点的具体位置由双方协商确定。

关于互联点的数量应当根据互联合同双方业务 发展 以及网间通信安全的需要协商确定。但是,在一个本地网内,合同双方电信网网间互联应当至少有两个以上(含两个)互联点。当一个本地网内的互联点超过一个时,互联点两侧的关口局可以交叉使用。互联合同中对关口局的概念和作用应进行明确约定,即:关口局指靠近互联点两侧用于疏通网间业务的电话交换机,该交换机具有网内汇接功能。在一个本地网范围内,合同一方关口局可以与合同另一方关口局互联;一方IP电话网关可以直接与另一方关口局互联,也可以通过本方的关口局与另一方的关口局互联。

2、拨号方式、接续路由及网间号码传递。

本条应重点约定的内容有:本地电话的呼叫与接续、国内长途电话的呼叫与接续、国际电话的呼叫与接续、IP电话的呼叫与接续、紧急特服台呼叫与服务台直联、转接呼叫、呼叫前转、网间主叫号码传递的实现以及信令和同步方式等。 关于转接呼叫应当明确:A方电话网转接B 方与第三方电信运营商之间的本地电话呼叫时,B方电话用户做主叫,B方在主叫所在地将呼叫经互联点送入A方电话网,A方负责完成转接接续;B方电话用户做被叫,A方在被叫归属地将呼叫送入B方电话网等。

“呼叫前转”是指用户A呼叫用户B、当用户B将呼叫前转至用户C(包括特服业务)时,网间路由接续相当于用户B重新发起了一次到用户C的呼叫。互联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相应网间路由接续原则对呼叫前转进行接续。有关信令点编码,互联合同应约定双方网间均应采用全国统一的24位信令点编码等。

(四)关于互联费用的分摊

二00三年十月信息产业部重新制定了《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结算及中继费用分摊办法》(信部电<2003>454号,下称《新办法》),取代了二00一年的《电信网间通话费结算办法》。有关互联合同双方网间互联中继电路的费用分摊应按照《新办法》执行。

1、 关于互联点两侧的电信设备(含各自网内的电信设备)的建设、扩容改造费用(含信令方式、局数据修改、软件版本升级等费用)应由互联合同双方各自承担。

2、 关于互联点两侧的电信设备的配套设施(含机房、空调、电源、测试仪器、计费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的费用也应由互联合同双方各自承担。

3、 在同一本地网范围内,对于合同双方各种电话网间互联传输线路,当采用共建方式时,互联传输线路及管道的费用原则上由合同双方各自承担一半;根据各自产权各自负责的原则,维护费用由合同双方下属公司根据产权的具体归属情况商定。

以上费用主要是物理联接费,是一次性投入的,不须重复投资。

(五)关于互联费用的结算

《新办法》以附件的形式公布了《电信网间互联结算表》。《新办法》规定,电信网间互联合同应按照《新办法》的附件(《电信网间互联结算表》)确定合同双方的互联结算。

1、 关于结算时间单位。

在本地范围内,固定用户通过网间互联点过网呼叫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网内挂设的业务台,或移动用户呼叫固定用户,以及通过网间互联点过往呼叫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网内挂设的业务台,每次通话的结算时间长以分钟为单位,不足一分钟按一分钟 计算 。

国内长途电话呼叫、国际及港澳台电话呼叫、IP电话呼叫,每次通话的结算时间长以6秒钟为单位,不足6秒钟按6秒钟计算。

2、 关于结算周期与结算地点

结算周期一般为每月进行一次网间通话结算,以通话结束时间为准,如规定:结算周期从上月xx日0时0分0秒(含)至本月xx日24时0分0秒(不含)。关于结算地点应为互联点所在本地网。

3、 关于呼叫前转时的结算

当用户A呼叫用户B、用户B将呼叫前转至用户C时,相当于两次呼叫。第一次呼叫为用户A到用户B的呼叫,第二次呼叫为用户B到用户C的呼叫。若其中的任何一次呼叫接续经过合同双方网间互联点,则合同双方均应按照互联合同相关的结算条款分别进行结算。

4、 关于中途入网的结算

网间国内呼叫若在既非主叫所在地又非被叫归属地进入对方电话网,在本次呼叫所经互联点所在地,应由将该呼叫送入对方电话网的一方按在主叫所在地进入对方电话网的结算价向对方付费。

网间国际去话呼叫若在既非主叫所在地又非对方国际局所在地进入对方电话网,在本次呼叫所经互联点所在地,应由将该呼叫送入对方电话网的一方按在主叫所在地进入对方电话网的结算价向对方付费。

网间国际、港澳台来话若在既非国际局所在地又非被叫归属地进入对方电话网,在本次呼叫所经互联点所在地,应由将该呼叫送入对方电话网的一方按在国际局所在地进入对方电话网的结算价向对方付费。

5、 关于网间结算的技术保障

互联合同双方应在互联合同中明确约定各类话务的路由组织原则,清晰地规定互联中继分群或合群设置,并保证主、被叫号码的正确传送。上述技术条件未经合同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互联一方不得更改。互联合同还应对互联双方在互联点两侧的交换机,以及双方各自网内的设备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作出明确约定。

由于国家的网间互联结算政策在合同签订后会出现调整的情况,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如果遇有国家网间互联结算政策调整,双方应按调整后的网间互联结算政策执行,不在另行签订或变更合同。

(六)关于互联后的 网络 管理

互联后的网络管理涉及到互联合同签订后的实际履行 问题 ,是互联合同中的核心条款,要给予足够的重视。互联后的网络管理包括的主要 内容 有:互联双方工作机构的确立与职责、互联双方维护范围、网间通信质量、相互通报制度、网间通信障碍处理制度、网间通信重大障碍报告制度、网间通信应急方案等。

1、关于互联双方的工作机构

合同双方及合同双方下属公司应分别设立互联工作机构负责网间互联工作。互联工作机构应当建立正常的工作联系制度,以保证双方工作渠道的畅通。

(1)省级公司互联互通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

a. 贯彻执行国家及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有关互联工作的各项法规、规章;贯彻执行省通信行政主管部门及上级公司对互联工作的各项要求,指导市公司的网间互联及结算工作。

b. 向省通信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汇报本省互联工作情况。

c. 与合同另一方的电信运营 企业 共同制定互联工作联系流程,并经常进行交流。

d. 组织进行本省互联合同的谈判,签约、修订,并监督检查互联合同的执行情况。

e. 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处理本省互联争议及网间通信故障,事后及时 总结 经验。组织制定防范措施,指导本省互联工作。

f. 组织进行本省互联方面的 法律 、技术、管理培训及经验交流,不断提高人员的技术及管理水平。

g. 负责互联方面的法律法规、管理规定、技术规范、互联合同、结算资料等档案管理、归档和保密工作,做到正确、清晰、完整。

h. 负责本省互联报表上报工作。

i. 其他与互联相关工作的归口管理。

(2)地市分公司互联互通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

a. 认真履行省公司与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所签订的互联互通及结算合同。在省公司的指导下,协助省公司完成与其他电信运营企业进行的与本市有关的互联、接入等技术方案的制定与执行,并协助解决结算过程中发现的相关技术问题。

b. 负责互联方面的法律法规、管理规定、技术规范、互联协议、结算资料等档案的管理、归档和保密工作,做到正确、清晰、完整。

c. 负责本分公司互联报表的上报工作。

d. 其他与互联相关工作的归口管理。

2、关于网间通信质量及通报制度

网间互接中最突出的问题,是“通而不畅”。特别是IP长途电话网长期处在通而不畅的状态,网间接通率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双方在互联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有的地方的接通率竟然在5%以下。因此,互联合同中的网间通信质量是非主导的电信经营者极为关注的焦点问题。尽管我国《电信条例》规定,“网间互联的通信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向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网间互联,服务质量不得低于本网内的同类业务及向其子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提供的同类业务质量。”然而,在执行过程中非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很难将本网内互联的同类业务的通信质量与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向其子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提供的同类业务的通信质量相对比。 为了确保网间通信质量,合同双方应当明确划分网间运行维护责任,定期协同 分析 网间通信质量,建立网间通信质量的定期检查制度和相互通报制度。对网间业务封堵、网间通信中断、网间通信障碍或网间通信严重不畅等通信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提出建议并采取措施;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致使网间通信不畅。一般情况,双方网间呼损应不大于1%,各中继群平均每线忙时话务量应不大于0.7Erl。若网间互联中继平均每线忙时话务量达到上述极限指标时,合同双方应协商增加网间互联中继的容量。如果互联合同一方因网内发生扩容改造、路由组织、中继电路、信令方式、局数据、软件版本等的调整,可能 影响 到合同另一方网的用户通信时,应当至少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通报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另一方用户的通信不受影响。

合同双方还应按照信息产业部《关于定期监督检查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的通知》的要求,定期就互联点数量、总话务量、每线话务量、应答占用比以及溢出比向通信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3、关于网间通信障碍处理制度。

合同双方及合同双方下属公司间应建立网间通信障碍处理制度,发现网间通信中断或通信不畅的一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互联的另一方,互联的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后,有义务在规定的时限内确认障碍并答复对方;合同双方有责任相互配合,在处理本网同类障碍的时限内,共同处理网间通信障碍,合同中最好约定网间通信障碍的处理时限。根据《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的要求,互联合同的另一方在接到合同一方的网间通信中断或通信不畅的通知后,处理障碍的时限应该与处理本网同类障碍的时限相同。障碍处理完毕后,合同双方应对故障原因、故障修复情况进行确认。为了明确责任和处理故障程序的透明,双方最好共同制定“网间通信故障处理流程”,并将其作为互联合同的附件,以便在合同履行中共同遵守。

(七)关于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也称违反合同的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互联合同一旦生效,即在双方电信业务的经营者之间发生法律拘束力,双方应按照互联合同的约定全面、严格地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互联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均应承但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是民事责任的重要内容。民事责任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违法行为而依法应承但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但的民事法律责任。②

网间互联互通中的民事责任可以由法律、法规和规章直接规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决定。在双方签订的互联合同中,当事方在明确了互联工程进度时间表、互通的业务、互联技术方案,与互联有关的设备配置、互联费用的分摊、互联后的网络管理以及网间结算等实体和程序性内容之后,必须明确约定违反互联合同的责任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对于互联合同中的当事方来讲,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互联合同的直接法律后果就是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规定,互联一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互联合同所应承担违约责任主要包括:继续履行和赔偿损失。互联合同与一般的民事合同不同,违约一方对互联合同的继续履行是依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不论违约方是否愿意,其继续履行互联合同的义务是强制的。

违反互联合同的违约方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主要有:

a. 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拒绝向非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与互联有关的网络功能的信息,以及与互联有关的管道(孔)、杆路、线缆引入口及槽道、光缆(纤)、带宽、电路等通信设施使用信息的;

b. 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对非主导的电信网网间互联、互联传输线路必须经由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通道、杆路、线缆引入口及槽道等通信设施时,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不予配合提供使用,或附加任何不合理条件的;

c. 电信业务的经营者无故拖延互联时间的;

d. 电信业务的经营者违反信息产业部制定的相关网间互联要求规范和技术规定的;

e. 电信业务的经营者不按互联协议规定的结算周期进行网间结算,无故拖延向对方结算费用的;

f. 主导的电信经营者未与对方协商单方面变更互联点的;

g. 当网间通信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电信经营者对网间路由组织、中继电路、信令方式、局数据、软件版本的调整不予配合的;

h. 当互联一方发现网间通信障碍时,通知对方

处理通信障碍,对方不予配合的。

按照《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的规定,有以上情形给其他的电信经营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不可抗力例外),应予以 经济 赔偿。笔者认为,从公平和等价交换原则来看,当互联一方不履行互联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者履行互联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给对方造成损失或者引发对方电信用户索赔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这个损失应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即可得利益的损失。这里的“可得利益”的损失指违约行为的发生导致受害人丧失了合同如期履行下所能得到的预期利益。例如,由于互联后的合同一方的IP电话网间接通率(应答试呼比)低于20%,以及用户有明显感知的时延、断话、杂音等情况,致使合同一方的IP电话业务量明显下降,收入减少。这种损失虽然不是实际的财产损失,但它是可以得到的利益损失,即如果没有合同另一方的违约(网间通信严重不畅)的发生,合同一方完全能够获得预期的财产利益。

实践中,互联双方在签订互联合同时,都回避对违约责任的约定,这是极不正常的。事实上,违约责任制度是作为保障互联合同全面履行的一种重要措施,在互联合同中应居于一个十分重要的地位,互联当事方一定要给予高度的重视。③在这方面电信行政主管部门应有所作为,督促合同当事人签订完善的违约责任条款。

(八)关于合同的备案与争议的解决

互联合同双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合同发至各自的下属分支机构实施和执行;与此同时应向电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国家确立互联合同备案制度的目的不是干预合同当事人的私法自治,而是通过对互联合同的备案,加强对互联互通的管理,保障国家有关互联互通规则和政策的贯彻落实。

根据《电信网间互联争议处理办法》的规定,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之间及其与专用电信网单位之间因互联技术方案、与互联有关的网络功能及通信设施的提供、互联时限、电信业务的提供、网间通信质量以及与互联有关的费用等而产生的争议,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由电信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决定;当事人对电信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按照以上规定,互联双方因履行互联合同发生争议在协商未果时,只能申请电信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协调不成时,由电信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决定;当事人对电信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才可以提起司法审查。实践中,在互联争议当事人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行政审查并作出政决定后,当事人很少就电信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决定提起司法审查。

笔者认为,因网间互联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如适用《电信网间互联争议处理办法》的处理程序,有悖于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限制了合同当事人的诉权。诉权,与审判权相对应,是当事人在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时,请求法院进行审判以强制实现其民事权益的权利。程序意义诉权是当事人请求法院开始诉讼程序的权利,包括起诉权、反诉权、上诉权和申请再审权;实体意义诉权是当事人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强制实现其民事权益的权利。④因此,在网间互联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如通过协商或申请协调未果时,权益受到侵犯的一方互联当事人可直接行使诉权,寻求司法救济。

注释:

① 陈代云 《电信网络的经济学分析与规制》P268,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② 郭明瑞 《民事责任论》P10, 中国 社会 科学 出版社

③ 王春晖 《电信网间互联法律责任 研究 》,《通信企业管理》2003第7期

④ 罗豪才 孙琬锺《与时俱进的中国法学》P391,中国法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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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进军互联网 电视进军互联网 电视进军互联网 电视进军互联网 一、前言 1998年5月,在联合国新闻委员会上正式提出了互联网已成为继报刊、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大媒体。互联网以它惊人的发展速度,对传统......
广电的互联网+新路
发布时间:2023-03-03
P10-11【综述】 广电运营商:再不转型就老了 P12-13【看点】 NGB:双改与承载 迫在眉睫 广电云:迈向全流程化服务 广电CDN:&ldquo;联邦模式&rdquo;获追捧 互联网化:对OTT从堵到疏 2015年广电行业十大趋势 烽火助力广电拥抱FT......
从“+互联网”到“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3-05-17
作为信息技术成果的互联网,就如第一次科技革命时的蒸汽机和第二次科技革命时的电力一样,对人类的生活、生产和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中央提出&ldquo;制定‘互联网+’行动&rdquo;计划,之后,关于&ldquo;互联网+&rdquo;的新观点、新探讨层出不穷......
商业银行同业业务互联网金融平台转型
发布时间:2023-07-23
2014年以来,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同业业务监管政策,对同业业务进行定位和规范。2016年年初票据案件频发,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合规性监管要求日趋严格,同业业务趋向集中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监管“堵邪门、开正门”,以监管套利为出发点的“伪创新”模式难以持续,规范化创新难度加大。当前商业银行面临严峻的资本补充压力,据银监会商业银行主要监管指标情况表(法人),2016年一季度,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75%.........
媒体融合在互联网时代的公共空间延伸
发布时间:2015-09-09
摘要:步入21世纪,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在计算机信息技术的推动下,传播媒介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从报纸、广播、电视,到新兴的博客、微博、微信等,技术的发展让我们感受到了媒体所带来的不同层面的可能性,包括传播速度、传播......
“互联网+纺织”商机无限
发布时间:2019-11-11
近段时间,互联网成为了当下经济的一大热点。“互联网+”堪称最热的关键词,互联网的劲风正在席卷各个传统行业。哪里的“互联网+”最有潜力,就看看这个行业是否最传统。纺织行业一直是我国的传统行业,在我国是一个劳动密集程度高和对外依存度较大的产业。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纺织品服装生产和出口国,中国纺织行业自身经过多年的发展,竞争优势十分明显,具备世界上最完整的产业链,最高的加工配套水平,众多发达的产业集群地应.........
开发商如何做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3-03-25
“互联网+”为何含义?其本意是指各行业借助互联网技术、意识,实现产业优化配置,打造产业新的增长点。但是由于互联网技术的门槛对于许多地产商来说实在是巨大的跨界,想来仅仅是“互联网+”这个名词就足以整晕多数地产商们的大脑。去年初,受万科等大企业高调宣传影响,整个地产行业瞬间觉得转型已经迫在眉捷,而转型大的方向,就是从过去单一的土地开发模式,转向持有运营。这对于多年习惯了“买地――卖房”模式的大多数开发.........
对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法律分析
发布时间:2023-01-02
一、案例 (一)案情概述 (二)诉讼双方主张 原告主张:金伟杰公司向原告支付迟延办证违约金(每日按购房款795868元的万分之五计,从2011年8月9日起计至曾某实际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之日止)。 被告主张:金伟杰公司抗辩......
论责任保险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扩张
发布时间:2023-04-18
摘要:随着仲裁制度的发展,仲裁条款的扩张问题成为了理论界争议的焦点,否定论者从仲裁的民间性、保密性以及书面性等方面对仲裁条款向第三人扩张予以了批驳,肯定论者则从第三人受益原则等一般理论及追求仲裁效益等方面予以了积极肯......
有关“互联网+”的探讨
发布时间:2023-06-27
【摘要】&ldquo;互联网+&rdquo;是通过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传统制造业结合,促进传统互联和移动互联与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的融合,用互联思维来整合传统资源,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实现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 ......
深化军民融合 打赢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民战争
发布时间:2023-07-02
摘 要:新形势下要打赢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民战争,首先必须明确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要求下进行。人民战争依旧是保证我们取得战争胜利的不变战略选择。互联网+条件下信息化战争的军民兼容性为人民战争的创新发展创造了新的战略空间,这......
联想新IT:助力运营商“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3-07-19
名称:联想新IT 解决方案 提供商:联想集团 类别:IT支撑 推荐指数:★★★★★ 联想,依靠全面的云计算服务能力和全价值链产品,一直致力于成为ICT行业领先的IT基础架构专家,为运营商提供按需定制的个性化服务和端到端的云......
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电商的发展分析
发布时间:2023-06-16
一、引言在当今中国,农业依旧作为我国的第一产业,其发展关乎着整个国家的运作。据2016年中国统计年鉴记载,农村人口数占总数的43.9%,其生活质量高低与否对国家经济的发展极为重要。然而在大部分地区的乡镇,农作依旧以家庭为单位,以人工劳动为工作形式,机械化普及率不高,生产效率低;总体缺乏技术性指导,收获产品利用率不足,农民最终得到的利润微乎其微。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李克强总理.........
移动互联网时代电商营销模式分析
发布时间:2023-02-22
【摘 要】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移动互联网的快速普及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为手机媒体的蓬勃发展创造了条件。移动互联网市场更多的利用人们的零碎时间,具有灵活多变、花样繁多等特点,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在这个背景下,电商纷纷......
电气工程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前景
发布时间:2019-06-26
摘要:本文以当下电气工程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趋势为依据,分析电气工程与互联网融合的发展前景,包括低频转变为高频信息传播模式,有利于实现电气设备开关的智能化,促进专业化技术人员的发展,从机床PLC的电气自动化控制、立体仓库的PLC电气控制、发电企业分散管理系统等方面深入说明并探讨电气工程与互联网融合的应用方式,旨在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关键词:电气工程;互联网;发展前景;有效应用1电气工程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探究能源互联网的信息通信技术及可靠性
发布时间:2023-02-10
随着社会能源消费方式的转变,原有模式已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利用可再生能源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能源供给的紧张局面,但完成新技术与既有能源系统的有机融合仍存在诸多问题,使得当前能源体系面临新一轮变革。与此同时,人们的生产生活在互联网技术驱动下不断发生转变,在国家互联网+战略推动下,通过互联网理念和信息技术实现传统行业提升已成为各行业发展的共识。基于此,各国纷纷提出了自己的互联网驱动工业技术进步发展策略,通.........
从0到1 互联网的时间简史
发布时间:2022-10-04
说起来上个世纪至今最伟大的发明, 互联网当之无愧。 晚饭之前,我靠在阳台的栏杆上,蹭着邻居家的Wifi信号浏览微信朋友圈里的一则新闻。纽约的Matt丢了部苹果手机。一年以后,这部手机&ldquo;流转&rdquo;到了中国梅州的一个小伙子手里,他......
关于农信社融入互联网金融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6-08-31
互联网金融汇集小额资金、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模式与农信社普惠金融有着异曲同工之处,但有着农信社无可比拟的优势。一是互联网金融在筹集农村小额闲散资金方面有优势;二是互联网金融可以通过线上线下协同发力,通过大数据分析和实地走......
合同违约金条款的适用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6
[文章摘要]:违约金条款是合同的重要条款,是担保合同全面履行、补偿守约方的损失、惩罚违约方违约行为的重要措施。因为违约金是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尊重合同当事人的意志、体现私权自治的法治原则;同时因为违约金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剖析特许经营限制竞争的合同法条款
发布时间:2023-04-22
一、特许经营限制竞争条款的内涵 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简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简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
智能电网信息和通信技术关键问题探讨
发布时间:2023-04-02
【摘 要】在时代的发展中,电网的智能化逐渐成为了当前的国际趋势,而智能电网最为关键的技术便是信息和通信技术。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的进程中,对智能电网信息以及通信技术进行研究与分析,不仅带动我国电网事业的发展,并且在一定......
浅析工业互联网推动工厂网络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发布时间:2022-11-14
1 工业制造领域的网络发展现状 当前,工业生产过程的控制已经实现了从模拟信号到数字信号的飞跃,以微处理器为核心的智能生产控制系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伴随着生产过程控制的自动化和数字化,数字通信网络已经延伸到工业控制领域。随......
“互联网+商贸”的现实与未来
发布时间:2022-10-02
2013年底我国已经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网络零售市场,近年来网络销售额复合增长率超过100%。无可否认,我们已经进入了&ldquo;要么电子商务,要么无商可务&rdquo;的时代。互联网正如电和水一般,逐渐走出行业的范畴,而是成为标准配置渗透到国......
存款合同的法律性质探究
发布时间:2015-07-24
【摘要】虽然伴随存款业务的发展创新,存款人与银行之间的关系日益复杂而丰富。但存款合同作为联系存款人和银行之间的基础性合同,其法律性质也应该是稳定的。存款人有权利依存款合同要求银行返还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银行负有义务妥善......
互联网造车 造互联网车
发布时间:2023-02-05
谷歌自动驾驶汽车以电动机为驱动单元,车顶的监控设备会收集各类信息,并在车内进行运算,生成行车指令。没有方向盘、挡把和油门踏板,只有一个触控屏幕,让你告诉它要去哪儿。 有关数据显示,俄罗斯、中国、西欧、北美等国家和地区......
享康商城的互联网世界观
发布时间:2017-09-07
享康商城,一家重度垂直的大健康O2O移动电商。从2015年6月25日内测上线,截至本文发稿,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享康商城通过颠覆性创新的移动互联网思维和做法,仅在内测阶段,就疯狂获取了超过100万个有效用户,且日活跃人数达到了35万,远超行业20%日活率的平均水平。在互联网领域,2个月完成100万用户,是什么样的概念呢?达到第一个“百万用户”,社交平台推特Twitter用了24个月,图片视觉分享网.........
推“互联网+云直播+电商”的模式青果云管家助力农村电商
发布时间:2019-12-10
网购瓜果蔬菜、禽蛋肉类,已是人们习以为常的事了。然而,许多消费者仍对产品缺乏信任、犹豫购买。同时,许多农户、农企也常常急于找不到好的方法展示产品,让消费者信服。由网易和中国电信联合打造的青果云管家率先独立创新推出“互联网+云直播+电商”的模式,为农户、农企提供全天直播、全民可看、全程放心的新型零售方式。青果“看着”长大的农产品更有市场竞争力随着“互联网+农业”全面普及展开,农业产品电商平台越来越注.........
“互联网+”与公关未来
发布时间:2023-02-15
&ldquo;互联网+&rdquo;这一概念借助国家领导人的大力推广,迅速蹿红,在被广泛传播的同时,还逐渐应用到了许许多多的行业。尤其是众多的传统企业和行业更是急于转型,渴望借助互联网的技术优势创新和发展自己。 从字面意思看,&ldquo;互联网+&rdquo;指的......
互联网保险合规问题
发布时间:2015-08-12
互联网行业的迅速发展,对金融业造成了巨大地冲击,传统的金融业也都逐渐参与进这场蓄势待发的金融革命中。保险业自然也不例外,目前有很多的保险公司也已经建设了多元化的网销保险渠道,在公司官网或淘宝等其他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销......
垂直电商,互联网公司要败给传统企业
发布时间:2015-08-10
互联网公司不要再洋洋得意地自我感觉良好了,危险正在新的一年里慢慢逼近。 没错,我的观点是,在未来的移动互联网时代,尤其是垂直电商行业,互联网公司要败给传统企业。 这里所说的传统企业,并不是一直封闭的纯传统企业,而是......
信用证交易独立于基础合同的仲裁条款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案例:A公司与B公司以传真方式在四川成都签订买卖合同,约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还约定因双方而引起的所有争议应交由第三国商业仲裁委员会依商业仲裁条款而最终裁决。嗣后,A公司向甲银行申请开立以B公司为受益人,乙银行为议付行的信用......
基于SWOT的“互联网+小额贷款”发展探究
发布时间:2023-02-09
[摘要]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对农信社产生了巨大冲击。本文采用SWOT分析法,对当前农信社的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现状从优势、劣势、机遇、挑战四个方面进行了探讨,对农信社如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如何转变观念、顺应时代发展提出了几点......
浅析“互联网+”条件下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发布时间:2023-07-04
随着网络的发展,互联网+逐渐成为热门话题。无论购物、看电影还是学习,都与网络息息相关,而微信和微博等社交软件更是遍布各个手机和电脑之中,无形中将世界各地的人和事联系成一个整体。然而互联网在给我们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也成了舆论的发源地,扩散的速度比其他媒介快,一些与事实不符的虚假新闻和信息也借助网络的平台飞快地传播,造成了不容小视的影响。那么我们该如何应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呢?一、互联网+条件下我国.........
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的延伸对我们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3-04-25
一、互联网概念 1946 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冯诺依曼教授等几名研究人员研发出了世界上第一台电子计算机-- 埃尼阿克(ENIAC)。计算机经历了从第一代电子管计算机到第二代晶体管计算机,从第三代集成电路计算机到第四代大规模集成电路计......
法国合同法上的滥用权利条款(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22
随着&ldquo;保护消费者利益&rdquo;运动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要保护消费者利益就必须设法使其免受滥用权利条款(注:有些著作中译为&ldquo;违法条款&rdquo;。-译者注)(clause abusive)的侵害。人们为此曾经构想出种种不同的措施,如建立针对滥用权利条款......
互联网+会计教学模式信息化融合研究
发布时间:2023-05-31
[摘要]分析“互联网+”背景下传统高职会计教学模式与现代会计人才培养目标存在的差距,从优化课程体系、运用信息化教学软件、建设在线开放课程、完善信息化考核评价体系等方面进行研究,并以一门会计专业课程为例具体说明教学实践活动,为培养高质量会计人才提供理论和实践参考。[关键词]互联网+;信息化教学;会计信息化1研究背景1.1“互联网+会计”背景“互联网+会计”是基于电算化会计、电子商务、互联网技术的现代.........
互联网新型劳动关系验证性研究
发布时间:2023-04-30
本篇文章目录导航:【题目】滴滴出行企业劳动关系问题探析【第一章】平台型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研究绪论【2.1-2.2】劳动关系的内涵与本质【2.3-2.4】新型劳动关系的相关研究【第三章】研究设计与资料收集分析【第四章】网络平台企业的新型劳动关系探索性研究【第五章】【第六章】互联网平台新型劳动关系的管理建议【结论/参考文献】网络平台员工劳动关系管控探究结论与参考文献第5章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新型劳动关系验证.........
“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3-06-07
2015年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国家要制定&ldquo;互联网+&rdquo;战略。 总理的工作报告对&ldquo;互联网+&rdquo;战略描述得相对简单,这让小米创始人雷军感到不够解渴,他用手机逐......
互联网电视误入歧途
发布时间:2023-04-26
自乐视推出互联网电视以来,越来越多企业涉足这一领域,既有互联网公司,也有传统彩电企业旗下的子品牌,谁都想成为风口上的猪。然而,互联网电视并不容易征服 今年的小米粉丝节上,小米电视售出3.86万台,让人为之一振。但在业内人士......
互联网时代下的电信市场营销策略创新
发布时间:2022-12-09
【文章摘要】 当前中国电信从两个维度开展&quot;划分小核算单元&quot;工作,一是经营单元维度,主要指划小经营主体,激励经营单元自觉自愿地加快发展和管迎提升,实现&quot;自驱动解决&quot;恕不想干&quot;的动力问题:二是管理单元维度,即投资、运维等经营......
浅谈互联网信息时代与电信业服务能力的提升
发布时间:2023-07-13
互联网改变了人类的生产、工作、生活甚至思维方式,同时也给电信业的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电信业是国家的基础产业,联系着千家万户。电信业在渠道服务、账务服务、产品服务和售后服务等离广大消费者的诉求还有距离,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浅析互联网条件下舆论监督的特征
发布时间:2022-11-29
摘 要 在当今社会,网络信息逐步成为人们日常交往中可提供便利的生活工具。公众通过互联网工具发表评论时事政治热情空前高涨,这对世界各国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同时也通过各种方式提供平台有效的把网络工具融入到民众真正的生活中。......
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的辨析
发布时间:2023-06-12
前言 随着国际贸易的迅猛发展,国际货物买卖中当事人所面临的风险也随即增强。所以,在合同不履行后的免责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合同缔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使自己的利益得到实现,另一方面就是规避风险和减少损失。......
电气工程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方式分析
发布时间:2023-01-16
摘要:电气工程在人们日常生活与生产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和互联网进行融合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电气工程设计的质量,可以全面的排查系统故障,使故障检测工作流程更加的简便。文章首先分析了电气工程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然后简单论述了电气工程和互联网融合的发展前景,以期为今后的相关研究提供相应的借鉴。关键词:互联网;电气工程;融合;发展引言电气工程在社会体制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综合.........
FIDIC DBO合同条件索赔及争议处理条款分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01
内容提要 FIDIC于2008年出版的DBO合同条件的索赔和争议处理条款延续了FIDIC 99版&ldquo;索赔一争议评判委员会一友好解决一仲裁&rdquo;的体系,但对于业主和承包商间索赔程序的对等性,争议解决条款中各阶段的程序衔接,以及如何进一步预防争议的产......
移动互联网时代电商营销模式分析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09
近年来,智能手机逐渐普及,移动互联网市场发展潜力巨大,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日益成熟,基于手机平台开发出的各种手机软件极大地扩展了手机的功能, 以下就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电商营销模式分析。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民众很少有整块......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新修订的几大要点
发布时间:2016-03-23
2015年,互联网+成为了热门热点话题,推进力度也非常大。互联网+,尤其在经济转型阶段成为非常重要的路径。 据统计,目前中国约有400万网站,其中有90% 以上都是从事网络出版的,也就是说,以前信息内容都是经过传统出版社、报纸杂......
物联网的关键技术及计算机物联网的应用解析
发布时间:2022-10-06
1.物联网相关概念1.1物联网的含义物联网是高科技快速进步的新成果,也是信息时代的代表。物联网是借助互联网把不同的资源都联系在一起。我们可以发现,物联网是以互联网为基础,它是互联网功能升级的结果,功能创新是主要因素。往深处研究,物联网是借助互联网等技术,使用一些方法把传感装置、控制装置以及设备等以一种新方式连接在一起,为人们搭建了物和人连接的平台,形成信息向着智能化发展以及远距离控制,但要求物联网.........
互联网+时代的汽车公关
发布时间:2015-09-08
编者按:汽车公关连续三年领跑公关业务的第一板块,其中是否有一定规律可循?与此同时,汽车公关在新媒体传播、行政管理不断更新的背景下,又面临着怎样的机遇和挑战?其传播方式又将出现怎样的转型?这将是嘉宾在本期沙龙&ldquo;互联网+时......
物联网与物流信息技术之间的关系研究
发布时间:2015-08-07
摘要:在现代的技术发展中,物流信息技术已经得到了关注,并且在各个环节中也实现了信息技术的应用,同时它也成为了信息化发展的一个方向。文章根据物流的相应特点和功能,将物流信息技术分成了6个技术或系统,分别是条码技术、EDL技......
互联网上链接的合法性研究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0
互联网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信息共享,而实现信息共享的最重要手段就是链接,这种无边无际的链接就构成了&ldquo;万维网&rdquo;(world wide web)。链接引出的法律问题已具有普遍性,研究链接的法律问题已迫在眉睫。大体上,因链接涉及的法律问题可分......
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地理教学中的合理应用
发布时间:2017-06-14
互联网课堂教学有着传统教学不具备的优势。一是开放性,互联网课堂教学更加开放,拓展了学习的时空界限,人类的智慧会更便捷、更全面的实现共享。二是包容性,互联网课堂教学更加包容,兴趣课堂更加突出,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爱好。三是精准性,实施大数据精准教学,点对点知道每个学生处于什么状态,还可以全程数据记录,跟踪分析反馈,优化结果。经过几年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1.有效提高了学业质量。互联网课堂教学最大限.........
关于“互联网 + 机场”商业新模式的探索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3-03-25
摘要:近年来,顾客需求随着航空业旅客和货物数量不断增长而愈发多样,这给航空行业就如何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与运营能力带来了一个全新的挑战。与此同时,新兴的电子商务为航空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例如网络售票、网......
谈互联网企业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
发布时间:2022-09-18
摘要:自证券化产品发行后,我国资产证券化的业务迅速发展,近几年更是涨幅惊人,如今,互联网企业也开始实施资产证券化。本文通过借助分析京东白条应收账款的案例,来研究资产证券化在互联网企业中的具体应用。同时,本文也希望为即将实行应收账款证券化的企业提供一些建议和帮助。关键词:互联网;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引言世界上最早的资产证券化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政府支持下,银行发行了住房抵押贷款来支持证券,.........
天弘基金:互联网金融的不同之路
发布时间:2015-09-11
不过,天弘在业内的创新并非第一次。国内首只发起式基金、首只养老基金、首只A/B分开募集的分级债基,再到首家实现公募全员持股的基金公司,这家公司似乎正致力于&ldquo;做基金里最有互联网精神,做互联网里最懂基金投资&rdquo;的跨界者。跨界者......
试论签订合同的风险防
发布时间:2022-08-17
一、合同风险 (一)合同风险 合同也称契约,是行为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目的以语言或文字明确相互权力义务关系且自愿约定、共同遵守的协议。[1]其依法成立即具法律效力。 合同法上,广义的合同风险是指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中引起的各种......
互联网通信中FTTH 的实践分析
发布时间:2023-07-13
基于宽带业务普及范围的不断扩大,以及宽带业务模式的逐渐增多,都对网络接入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当前常用的网路接入技术在高峰时段很难满足实际需求,契合度较低。如何利用更加科学、先进的网络接入技术,拓宽宽带业务范围、提高宽带服务质量,是当前互联网通信领域的研究热点,而FTTH的出现及应用,对加快互联网通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FTTH技术概述FTTH的中文名称为光纤到户,具体含义直接将光纤接入到.........
众筹服务合同主体间法律关系的性质
发布时间:2023-04-10
众筹,是大众筹资的简称,其历史可追溯至18世纪的欧洲。当时的音乐家包括贝多芬、莫扎特在创作曲目之前,都是通过寻找订购者,通过订购者提供创作用的费用,完成作品之时,以所创作的作品或者获得参与作品首次公演的资格作为回报。现代......
互联网+把电影变为服务
发布时间:2015-09-11
乐视影业发行的《小时代》是中国互联网+影视产业的一个拐点。 近日,乐视影业CEO张昭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乐视影业要做互联网电影公司,&ldquo;互联网+影视产业&rdquo;,是中国电影行业百年不遇的战略机遇。......
互联网思维的本质:差异性
发布时间:2023-04-25
《商务馆学汉语字典》APP种种贴心的设计,都充分考虑到互联网思维的本质、差异性,即针对不同的用户,提供能充分满足他们需求的服务功能,这是趋势,也是方向。 随着中国经济地位的提升和综合国力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加入到学......
“互联网+”时代涉农电子商务网络营销发展策略浅析
发布时间:2017-06-19
互联网+由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以互联网为平台的各种新生行业纷纷涌现出来,例如涉农电子商务。涉农电子商务不仅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加速农产品流通,还为我国农村社会的转型升级提供了机遇,对我国政府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大意义。而网络营销作为涉农电子商务的重要内容,更是直接决定着涉农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互联网+时代涉农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的内涵互联网+指随着计算机技术.........
互联网+模式下的旅游景区电子商务研究分析
发布时间:2022-11-21
1、互联网+模式下的旅游景区营销必要性 1.1 满足个性化需求与信息多样化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经济进入新常态阶段,旅游景区消费也进入一个新阶段。传统的旅游消费方式在发生变化,消费者日益受到互联网的影响。个性化消费、定制化......
解析“互联网+”战略下我国农业电商发展对策
发布时间:2017-06-15
在传统农业发展模式中存在一种对立的矛盾,即农产品的价格过高会损害城市消费者的利益,但农产品的价格过低又会损害农民的利益,并导致农民放弃种植农产品。实现这两者的平衡,核心在于减少中间环节的成本。我国过去尝试过使用多种方法来平衡两者的利益,但均未取得良好效果。互联网+的出现有利于改变这种状况,它可以将闲散的社会资源集中化,为农业发展创造更良好的环境。一、互联网+战略下我国农业电商的发展意义第一,促进农.........
“互联网+”新经济下电子商务物流发展新趋势
发布时间:2023-08-04
互联网+新经济下电子商务物流发展新趋势 1 引言 目前,电子商务已经深入到了人们生活的每一个方面,从整体上看,电子商务可以将企业的工作流程简化,使企业的经营成本降低。但是企业若想获得较为明显的成本优势,在严峻的市场中占据......
移动互联时代下的场景电商
发布时间:2019-11-04
中国电商委执行秘书长、罗辑思维联合创始人吴声:基于消费者消费过程中信息的对称性,难道我们还认为这只是简单的重度垂直和细分切入吗?不,它正在定义新的场景。我们正处在互联网时代的变革时期,以产品为中心,以商品为中心,以物为中心的时代正在被快速迭代。在这个变革的环境之下,人不仅仅是最大的变量,更重要的是其本身已然成为这个时代连接的核心。所以我们要忘掉商品,忘掉产品。产品是什么?我们会发现产品本身就已经变.........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5-08-07
[提要] 21世纪的今天,互联网技术正不断向金融领域渗透,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的发展。我国银行相继推出了网上银行业务,这是互联网与金融业务融合的初始阶段,随之而来的就是互联网金融业务种类的不断丰富以及扩展。那么,商......
互联网时代十堰山区农产品电商发展研究
发布时间:2023-05-09
摘要: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本文结合十堰山区特色农产品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并通过褚橙营销经验分析,构建十堰山区农产品营销体系与电商平台建设,以期促进十堰山区脱贫致富,通过发挥地区优势实现农民增产又增收目标;同时也为当地“精准扶贫”提供可持续化的解决方案,为地区经济长期发展提供建议。关键词:十堰山区;褚橙;农产品电商中图分类号:F127;F713.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8153(2017.........
让互联网金融回归理性
发布时间:2015-09-11
如何在公平公正基础上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科学合理的监管和引导,既保证其创新发展又能防止其野蛮和任性所带来的市场风险,是考量当局者智慧与胆识的一件事件。 2015年1月18日,深圳前海微众银行(WeBank)开始试营业。 位于深圳市南......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5-08-21
摘 要:互联网金融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提高了服务效率,对商业银行运营模式和市场格局产生影响。本文介绍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特点,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希望能够为商业银行今后的发展提供借鉴。 关......
基于互联网的产业融合研究
发布时间:2023-03-22
[摘要]网络信息技术深刻影响着社会环境和企业发展,推进了我国传统媒体、金融业、制造业等产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但在基于互联网的产业融合中,存在着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而带来的监管问题、整合与管理问题,以及盲目跟风所导致的忽略实质只重形式等问题。鉴于此,应加强政府引领和监管,注重资源的实质整合,避免盲目跟风,在“互联网+”的热潮中保持必要的冷静和理智,以保障基于互联网的产业融合健康发展。[关键词]互联网.........
借力“互联网+” 实现资源整合
发布时间:2023-02-27
抢占&ldquo;中国制造2025&rdquo;制高点 《支点》:长江中游城市群获批后,企业如何借势发展?企业有哪些方面的部署与规划? 在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下,中国中部将会成为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和重要支柱之一。除此之外,中国政府明确指......
“互联网+”开启行业融合蓝海
发布时间:2023-02-18
在今年两会上,国家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制定&ldquo;互联网+&rdquo;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ldquo;互联网+&rdquo;随即成为关注和讨论的热......
论投资合同保底条款效力认定的判断标准
发布时间:2015-07-27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新的投资形式不断出现,投资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为了自身的利益,会设计各类不同的条款,保底条款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种。它规定了投资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投资时,无论投资是否获利,投资方都不会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