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连续12 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三农”职责,“三农”问题的重点在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内容之一,金融发展能够有效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结构,为实现农村的反贫困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同时,农村经济、农业发展、农民及涉农组织等的发展对农村地区金融资金需求的急速增加也对农村金融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是实施金融发展措施中备受关注的一个问题。
无论是经济增长决定金融发展,金融发展再反过来影响经济增长,还是金融发展决定了经济的增长,不可否认的是农村金融发展在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一直强调金融扶贫的重要性并致力于解决农村反贫困问题,虽然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动力不足,农村经济发展受到传统经济体制的约束,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农村资金缺乏,使得农村反贫困进程仍然是一个艰难而缓慢的过程。从现有资料来看,截至2014年底,全国已组建村镇银行1233家,但全国仍有超过半数的县没有村镇银行。由于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开设网点成本高,而农村地区居住密度低,金融业务量不够,农村金融机构长期需要依靠自有资本进行运转,导致大中型银行投资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不高,纷纷撤点农村。从农民这一方面来看,金融机构进入门槛高,贫困农民缺乏抵押物和担保人,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取投资资金;而且农村居民金融知识欠缺,随着农民工的增加,很多农村居民选择外出创业和就业,导致资金外流,很少在农村地区涉足通过金融领域进行融投资。自从20 世纪 70 年代麦金农和肖提出金融发展理论以来,国内外学者就一直致力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
总体上看,金融是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越来越大,但是对于不同的经济结构、不同的政治环境和不同的区域条件,这二者的关系都存在着差异,因此要因时因地而异,寻找一个地区的最优金融发展途径,最大限度的发挥金融减贫效应。如何发挥农村金融在反贫困方面的积极作用、构建和谐的农资关系以及实现农村金融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和农村贫困减少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一直都是国内外学者所研究的热点问题。
二、文献综述
在对于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研究中,主要存在两种观点:金融水平的提高能够减少贫困问题的产生;农村金融的发展对经济增长存在着消极的影响。从现有经济理论和研究来看,绝大多数学者支持前一种观点。对于二者关系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 20 世纪 60 年代,以Glodsmith(1969)为代表。他通过研究随着时间推移金融结构的变化评估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得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这一结论。此研究的不足主要体现在选取了35个不同国家的数据,而不同国家数据的统计口径不同,可能对实证造成一定的影响。Buegess 和 Pande(2003)运用印度农村地区1977~1990年的银行数据,研究农村金融机构个数与反贫困之间的直接关系,研究结果表明:农村地区每增加设立1%的金融机构,将减少0.34%的农村贫困发生率。知名学者林毅夫和孙希芳等(2009)通过总结最新理论和实证结果,提出“最优金融结构”这一说法,他们认为在不同的阶段和不同的政治经济体制下,银行和股市的地位可能在某个时间阶段上达到最优比例,同时指出政治因素可能导致最优金融结构偏离其预期。
傅昌銮在林毅夫提出的“最优金融结构”基础上,使用20xx~20xx 年浙江省县域农村的面板数据,通过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型,发现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为主的金融结构对县域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更大。田银华和李晟运用20xx~20xx年中国省际面板数据研究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能够增加农村信贷资金投放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也指出了农村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存在区域差异。但是,他在进行大量实证研究之后并没有给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与以上文献结论相反,Arestis 和 Cance(r20xx)从金融自由化的角度出发,认为在欠发达国家农村金融的准入门槛较高,因此缺乏抵押物和担保人的贫困农村居民没有办法获得所对应的金融服务,在金融自由化下,农村资金转向低效率部门,从而造成低收入者收入的进一步减少。
季凯文在研究农村金融深化这一问题上,发现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的提高没有必然的Ganger因果关系。从国内外的研究来看,由于西方国家的金融体系不同于我国传统经济与现代经济并存的二元经济结构,因此西方经济研究学者主要研究农村金融市场供求关系、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与管理及运营机制的研究。国内学者对农村金融与反贫困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同时,由于不同的学者对于不同的国家研究所选取的时间空间数据的差异,得出的结果也不尽相同。通过以上对国内外学者的文献研究可以发现,如果把对于农村金融发展与反贫困问题的研究主体解构为三个部分,分别为市场、金融机构经营管理部分及金融机构自身,那么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前两者,而对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水平研究相对较少。本文以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水平与反贫困的关系为出发点,正视现有文献研究的不足之处。
综上所述,本文有以下创新点:
(一)从研究方法来看,使用主成分分析法与传统的最小二乘法相结合进行回归分析,使用不到 43%的变量表示了约 95%的信息。实证分析与经济理论相对应,印证了农村金融发展对反贫困问题的促进作用。
(二)从研究对象来看,将农村金融水平作为解释变量,是对农村金融发展结构、效率和规模的综合体现,同时用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作为被解释变量反映农村贫困程度,较好的拟合了课题研究需要。
(三)从研究动机来看,大部分文献主要研究经济发展理论和分析国外先进经验,而未提出与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相适应的建议和可行性方案,本文最后则分别从宏观与微观层面对农村金融与反贫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三、结论与建议由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我国农村金融发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影响还不是十分显著;城乡发展不平等和资源不合理的利用仍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政府要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扶持力度,同时给予相应的约束措施。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程度在逐步加深,金融机构的竞争也日益激烈。而对于发展时间较短,发展动力欠佳的农村金融机构,在这一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若不加以补救措施,可能会被金融市场所淘汰。因此,政府需要奖罚并行,通过对金融机构进行评级,一方面对于运行良好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专项票据和专项借款资金对农村金融机构进行资金支持,帮助其解决不良贷款,进行全新的体制改革;另一方面对于运行效率低下、缺乏经营动力和体制落后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对其进行处理,亦可宣布其倒闭。
(二)农村经济自身的发展是反贫困的核心,因此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是促进农村金融与反贫困良性互动关系的关键。政府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监督农村地区相关机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而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