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我国绿色金融经过几年的发展,已从探索期进入了过渡期,但目前仍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在介绍绿色金融内涵与特点的基础上,通过国内和国外绿色金融发展状况的对比,对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绿色金融;绿色信贷;碳市场;环境保护
一、绿色金融相关内容、内涵及特点概述
在环境问题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绿色金融成为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环境问题的持续关注使我对绿色金融产生了强烈的研究兴趣。绿色金融虽然在20世纪末期才被定义,但在此之前,已经有大量的绿色经济学理论,其中比较著名的包括马克思的绿色思想观、生态经济学理论、环境经济学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等。这些经济理论的存在为绿色金融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对于绿色金融的内涵,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如《美国传统词典》(第四版,2000年)中,将绿色金融称为“环境金融”或“可持续金融”其内涵为如何利用多样性的金融工具来保护生态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沈耕兴则将其定义为:环境情况评估被纳入融资业务审核流程,在融资行为中注重对环境的保护通过资金流向引导各种社会资源和生产要素向绿色低碳产业集中,从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和发展方式转变。而最为理论界认同的定义为:“绿色金融”指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在投融资决策中要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把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的回报、风险和成本都要融合进日常业务中,在金融经营活动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环境污染的治理,通过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引导,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与传统金融相比,绿色金融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它更强调人类社会的生存环境利益,它将对环境保护和对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作为计量其活动成效的标准之一,通过自身活动引导各经济主体注重自然生态平衡。它讲求金融活动与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的协调发展,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金融与传统金融中的政策性金融存在共同点,即它的实施需要由政府政策引导。传统金融业或以完成政策任务为职责,后者就是政策推动型金融。自然环境资源是公共物品,除非有政策规定,金融机构不会主动考虑贷款方的生产或服务是否具备生态效率。
二、国内外绿色金融发展情况对比
1、国际绿色金融实践
2、我国绿色金融实践
与西方国家一样,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也是从理论研究开始的,之后经过各项政策和法律的推动,逐步走向实战。
中国农业银行在碳市场方面也做出了许多努力,如制定《清洁发展机制顾问业务操作规程》,为防止国外金融中介机构率低价收购核证减排量(CERs),保护国内项目企业的利益,提高市场议价能力,开展CDM顾问服务。
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在推行绿色信贷方面做出了较大努力。中国建设银行早在2006年就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出台《大中型客户授信审批五项基本准则》政策拒绝向违反环保政策的客户授信。而在2007年,工商银行便将绿色信贷作为长期发展目标,退出两高一剩贷款50亿元。2008年初步建立客户环保信息,历经多年逐步完善绿色信贷分类标准和相关绿色政策,控制七大产能过剩领域的贷款。
除商业银行之外,碳交易所的发展也不容小觑。我国作为碳排放大国,从2005-2009年,中国的CDM市场份额按提供的减排量均超过50%,碳金融市场发展潜力巨大。2008年北京、上海、天津碳交易所相继成立,2010年深圳碳排放交易所成立,为我国CDM项目投融资,CER和VER的交易做出很大贡献。
与国外相比,我国绿色金融虽然起步不久,却发展迅速。但是,在表面的飞速发展中也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比如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发展不完善、政策体系及披露制度不健全、地方政府推动绿色金融执行力欠缺及金融工具缺乏创新等,这些问题给我国绿色金融的进一步发展造成很大阻碍。
三、我国绿色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体系不完善、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
绿色金融的发展离不开法制建设,目前我国相关的法规政策还比较零散且存在较大漏洞,没有形成完善体系,具体表现在:
(1)业内尚未形成一套统一的环境风险评估标准,各金融机构只能运用自身制定的标准对企业进行评估,这些标准大都存在漏洞,容易被高污染高消耗企业所利用,获取融资。
(2)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环保机构和金融机构间信息不对称。目前央行公布的《企业基本信用报告》中“环保信息”一项所涉及的企业较少,且地方环保部门往往在企业违反相关环境法规之后才能对其进行调查并公布相关信息,而金融机构需要在污染发生前就进行风险估测和管理,环保部门所提供的信息不具有时效性,会影响商业银行的授信业务及其风险管理。
(3)自愿减排市场的相关法规缺位。
(4)政府对绿色金融发展的激励引导机制不完善,导致部分绿色企业融资困难。
2、政府间及政府与企业间的利益冲突导致政策执行力不足
(1)政府之间:在保护环境,发展绿色金融方面,中央政府的态度积极明确,但地方政府态度却较为消极。因为中央政府站在全局的角度,着眼于国家的长远利益,而地方政府因为受政绩考核的限制,为了扩大就业,往往会对一些高污染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网开一面。
(2)政府与企业间: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市场能够对资本、劳动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而环境往往被视为外生变量,市场无法对其进行配置,完全依靠市场将会导致环境污染加剧,而政府正是要针对这种市场失灵进行政策引导和管理,这就将导致政府和企业产生矛盾,不利于绿色金融发展。
3、市场体系发展不健全
目前绿色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主要为商业银行,业务也集中与绿色信贷和CDM项目,而证券业、保险业的绿色证券、绿色保险业务发展比较迟缓,有关碳交易的衍生品种类也较少,直接市场较为空白。
4、商业银行仍未将发展绿色金融上升到战略地位,行动力不足
部分商业银行在表面上积极开展绿色信贷的同时,将大量资金投入境内或境外一些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项目中。如中国工商银行表示愿意向埃塞俄比亚的吉贝三级水电站项目投入4亿元,该项目直接影响当地几十万土著人民的生存。而中国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更是为澳大利亚的油砂开采融资四百多亿美元,油砂开采将破坏当地环境,且消耗大量水资源。
而国内很多高污染企业,如亚洲纸浆砍伐天然林建设单种林场项目、台资翔鹭集团厦门PX项目等仍受到国内大型银行的资金支持。
四、对策及建议
1、广泛宣传绿色金融理念,提升公众认知度
中央及地方的宣传部门、各新闻媒体,应加强绿色金融相关知识的普及和宣传。理论界应增加对绿色金融相关问题的研讨,提高社会各界对其重要性的认知度,加快绿色金融的发展。
2、健全政策体系,完善信息沟通机制,提高政府执行力
应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同时,结合中国的区域和产业特征,建立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政策体系。健全各项法律制度,如完善绿色信贷政策,建立绿色金融担保机制,减少企业担保问题,使企业融资不再因经营模式而受到影响。建立一套统一的风险评级标准,使商业银行在企业申请贷款时对其环境风险进行科学评测,减少对高污染企业的贷款,提高贷款利率,提高其污染成本,推动其进行污染治理。中央政府应加强对地方政府在绿色金融政策实施方面的执行情况的监管,如遇到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应对其进行严厉制裁。
3、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及工具,推动碳市场发展
(1) 增加绿色保险产品的发行。绿色保险即企业就自身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进行投保,当事故发生时,由保险公司赔偿造成的损失,恢复原来生态环境的费用。这样可以减轻企业和政府的治理成本,也能避免企业由于资金不足以恢复环境而导致生态破坏。
(2) 增加绿色证券产品的发行。将企业的环境状况纳入上市评估,对于环境状况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其进行上市融资,而对于绿色企业,为其上市融资提供优惠条件,支持其发展。还可以推出专门用于治理环境污染的优先股。这样可以对企业产生很大导向作用,推动企业发展环保项目。 (3) 推动新型绿色信贷产品开发,如在住房抵押贷款的申请人信息评估体系中纳入节能减排指标的结构化节能抵押品、对用于绿色项目的商用房提供优惠贷款的项目等。
(4) 创新碳基金产品。目前我国碳基金发展仍处于探索阶段,虽然已经出现中国绿色碳基金、国家低碳产业基金等,但它们均不能自主进行碳减排量的交易,只能属于准碳基金。因此建立真正的碳基金,推动中国节能减排事业和经济转型,具有必要性。
(5) 开发碳远期、碳期货、碳结构性产品等衍生绿色金融工具,建立碳保险制度,推动碳市场发展,努力争取中国在碳交易方面的议价能力和话语权。
4、建立政策性环保金融机构
作为环保性商业银行,英国环境投资银行经过一年的试水,在支持低碳项目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我国也应尽快建立自己的环保型银行。普通商业银行毕竟以盈利为目的,只靠其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发展绿色金融远远不够。因此,国家出资建立政策性环保银行,依靠政策引导和扶持其发展绿色金融,为低碳和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融资势在必行。政府可利用差额贴息等政策提高金融杠杆效应,使企业和金融机构都能收益。
5、加强绿色金融监管
目前我国的绿色金融监管还存在很大不足,常常发生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恶性事件不能被及时披露,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和金融机构之间信息脱节的情况。我们需要完善绿色金融监管制度和框架,明确各监管部门职责。一方面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另一方面也可以借鉴国内已经发展得比较成熟的证券监管和保险监管,注重与其他国家监管机构的协作,建立自律性组织,保障绿色金融参与主体的利益。
五、结论
环境问题日益成为各国政府最为重视的问题,特别是对于近年来饱受雾霾问题困扰的中国,国务院在十二五规划中将调整经济结构实现经济转型作为主要任务,足可见党和国家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因此绿色金融是今后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各金融机构应将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升到战略地位。目前我国在绿色金融方面虽然已经做了很多努力,但是许多业务还是流于表面,在监管方面存在很大漏洞,而且社会各界对绿色金融的认识还不深刻。我们应该结合国情一步步改善绿色金融发展情况,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