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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债权人代位权制度_法学理论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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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债权人代位权制度_法学理论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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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债具有对内效力,也具有对外效力,它对外效力即是债的保全。在现代民法中债的保全包括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

其中代位权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持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适用于债务人的财产应增加且能增加,但因债务人的懈怠未增加的情形。代位权发端于法国,首见于《拿破仑法典》。

我国在《合同法》中规定了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需要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的权利。它与代位追偿权、代理权、请求权都有不同。

债权人的代位权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有合法、确定的到期债务关系存在,并且该到期债权具有金钱给付内容,债务人已陷入迟延履行且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债权人即具有代位权。债权人的代位权行使后,对债权人本人、债务人及第三人(次债务人)会产生不同的法律效力。

在我国代位权的实现必须通过诉讼程序,由债权人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债务人在诉讼中可以作为第三人出现,认定代位权成立后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论文关键词:债的保全、代位权、构成要件、代位权诉讼债是一种特定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这种特性决定了债权是一种相对权,即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

这是债的对内效力。但在特定条件下,债权人因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会对第三人产生关系,这就是债的对外效力,即债的保全。

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债的保全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而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不当损害,确保债务得以清偿,责任得以承担。

它与债的担保制度及违约责任制度一起,共同构成了保护债权人债权的稳固的三角架。在现代民法上,债的保全表现为两种制度,一是债权人的代位权,一是债权人的撤销权。

其中代位权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持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适用于债务人的财产应增加且能增加,但因债务人的懈怠未增加的情形。本文仅就债权人的代位权谈谈自己的理解。

一、代位权的历史、概念和特征

(一)代位权的历史和概念代位权制度出现的较短。依通说,其发端于法国。

《拿破仑法典》第1166条规定:“但债权人得行使债务人的一切权利及诉讼,权利和诉讼权专属于债务人个人的,不在此限。”其后的《西班牙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日本民法典》及我国台湾的民法典中都设立了这项制度。

《日本民法典》将代位权规定为实体权利,规定:“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行使属于其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不在此限。

”“债权人于其债权期限未届至间,除非依裁判上的代位,不得行使前款权利。但保存行为,不在此限。

”在传统民法中,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依法享有的为保全其债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属于债务人权利的实体权利。当债务人怠于行使或者放弃属于自己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时,该债权人可依债权人代位权,以自己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我国《合同法》中对债权人代位权的规定有所不同,只规定对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可以行使代位权,对放弃到期债权的只能行使撤销权,而不是代位权。《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债权专属于债务人的除外。

”根据这一条的规定,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二)代位权的特征债权人代位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随债权的产生、转移和消灭而产生、转移和消灭。债权人代位权不能独立产生,也没有独立存在的可能,只能依附于合同债权以及其他债权而存在。

债权转移,其随同转移;债权消灭,其随同消灭。因此,债权人代位权不同于代位追偿权。

代位追偿权不随债权的产生而产生,只有在债权因保证人或其他连带债务人等履行了债务而消灭的时候,保证人及已负清偿债务责任的债务人才对原债务人或未负清偿债务责任的债务人产生代位追偿权。因此代位追偿权是主权利,二者性质不相同。

2、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这点不同于代理权。

代理权不是以自己名义行使权利。也不同于代位追偿权。

代位追偿权所指向的一般仍是原债务人或共同债务人之一,以及有过错的致害人,而不是债务人的债务人。

3、债权人代位权在内容上是为了保全债权,代债务人行使其权利,而不是扣押债务人的权利或就收取的财产有优先受偿权,因此属于实体法的权利,目的在于保全债务人的财产,增大债权的一般担保资力,具有为强制执行做准备的作用。在这点上也与代位追偿权不同。

代位追偿权目的在于填补因替其他债务人清偿债务而造成的损失。

4、债权人代位权不是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请求权,在履行期到来之前,债权人为保持债务人的财产也可以行使代位权。也不是纯粹的形成权,而是以行使他人权利为内容的管理权。

与代位追偿权也不同,代位追偿权是请求权。

二、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债权人代位权是随债权的产生而产生的,在《合同法解释》中依照《合同法》第73条对代位权的构成要件作了规定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有合法、确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由于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所以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前提和基础。

如果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就不可能产生债权人代行债务人的权利,代行权利人如果与被代行者没有债权债务关系,则代行权利人即没有代行的基础。在这里“合法”应是显而易见的合法,是不需经过严格的审查后确定的。

同时“合法”还应包括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的,否则债权人的代位权就没有行使的对象。

(二)、债务人有到期债权的存在且该到期债权具有金钱给付内容。债务人有到期债权存在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条件。

如果债务人对他人没有权利存在,或虽存在但未依法成立并生效,或其权利已行使,则都不存在行使代位权的问题。至于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发生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之前或之后,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没有影响。

如果债务人行使其对他人的权利时侵犯了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而不是代位权。从传统民法理论和各国民法实践角度,一般认为代位权的客体并非仅限于合同上的债权,还包括债务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诉权,如基于无因管理或不当得利而生之偿还或返还请求权、物权及物上请求权对重大误解等民事行为的变更权或解撤销权、合同解除权、违约或侵害财产损害请求权等等,但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从《合同法》的规定来看,基本采用了以上观点及做法。但《合同法解释》的第13条显然对此作了限制解释,将可以代位权的客体限定为“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

这种规定,将那些以非金钱给付为标的债权,如不作为债权或者以劳务为标的债权,排除在代位权的客体之外。这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减少诉讼的繁琐与麻烦,增加了代位权诉讼的可操作性,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

对于以非金钱给付为内容的债权,原则上债权人除因债务人的违约而请求损害赔偿外不得行使代位权。

(三)、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即债务人应行使并能行使而不行使其到期债权。

怠于行使表现为既不履行又不以诉讼方式或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它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或放纵。

少数债务人是故意让自己的债权灭失,抱着一种宁肯让与第三人也不让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心态,而部分债务人则是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还有一部分债务人是碍于与次债务人的业务或其他关系,不愿或没能采取诉讼或仲裁行为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这就势必导致债权人无法从债务人那里实现债权,直接影响债权人的利益。

在这里,是否“怠于行使”是从客观上予以判断,债务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在所不问,债权人是否曾经以其他方式催告债务人行使其权利与否,亦不过问。《合同法解释》的这种规定,为判断是否构成怠于行使确立了一种客观而明确的标准,有利于从根本上防止债务人及次债务人以种种借口否认怠于行使的事实,从而保证债权人权利的实现。

(四)、债务人已陷入迟延。附有条件的债权在条件成就之前不发生效力,就没有代位权成立的可能;已发生的债权,在债务人迟延履行之前,债权人的债权是否能得到满足不确定,代位权的行使也无现实的可能。

只有在债务人应履行债务而未按期履行,自身又无力清偿债务时,即发生履行迟延,债权人的债权就存在无法实现的危险,才有行使代位权的必要。在传统民法中,对于是否以债务人履行迟延作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各国立法规定不尽一致。

在《日本民法典》和我国台湾民法中有规定:如果是专为保全债务人权利的行为,其目的在于防止债务人权利的变更或消灭,如果有履行迟延的可能时,可在履行期届满前行使代位权。我国的《合同法》中没有明确规定。

但两相比较,以履行迟延作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有利于协调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关系。因为在债务人迟延履行之前,债权人的债权能否实现难以预料,如果在这时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则对于债权人的干预实属过分。

法律应当在二者之间达到平衡,其平衡点就是履行期。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债务人拥有活动自由,可以从容地行使权利,或筹措其他方法,以备届时清偿债权,此时债权人不得随意干涉债务人的活动,而履行期届至,经催告债务人仍不为履行,又怠于行使其权利,且无资力清偿其债务,致使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此时则不能再一味强调“债务人活动的自由”,而应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角度出发赋予债权人代位权,以保全其债权。

(五)、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保全债权的必要。代位权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为保全债权而行使的一种权利。

但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不妨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即对债权没有造成损害,债权人就没有行使代位权保全债权的必要。根据《合同法解释》第13条的规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是指“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因此,只有在债务人自身无能力清偿债务且又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使其作为债的一般担保的财产减少,债权人的债权面临不能实现的危险时,债权人才能行使代位权。

(六)、代位权的客体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从理论上讲,代位权的行使,有因法律特别规定或因代位权性质或债权性质而受限制而不得行使的情形。

即不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能行使代位权,在《合同法解释》中第12条明确指出:“……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这种不得行使代位权的权利具体来说包括:

(1)债务人的期待权。史尚宽先生认为:“得为债权人代位权之物体者,为债务人现有之权利。

”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可行使代位权的债权,必须是债务人现有的债权。债务人的期待权或取得权利的权能如对要约的承诺,均不能代位行使。

(2)债务人的专属权。债务人基于亲属关系、身份关系的债权,如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债务人以人格、精神利益为基础的权利,如因生命、健康、名誉、自由等受侵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以上权利不能代位行使。

(3)法律禁止扣押的权利。如劳动报酬、养老金、退休金、救济金、抚恤金等的请求权。

(4)禁止让与的权利。不得让与的权利大致有三种:依权利性质不得让与,以公益理由不得让与,以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让与。对前二者债权人不能代位行使,后者则不妨碍行使代位权。

三、债权人代位权的实现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除了不适于代位保全的以外都可以独立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当一个债权人已行使代位权时,其他债权人不得就同一权利再行使代位权。行使代位权时,债权人应以自己的名义,不能以债务人的名义来行使。

行使时债权人必须尽到善良管理人的义务,否则因违反该项义务而给债务人造成损害时,由债权人给以赔偿。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的客体是债务人现有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

对于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权人并无代位权。对此,《合同法》第73条第一款、《合同法解释》第11条第四项作了规定,《合同法解释》第12条又作了进一步明确,即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这些权利,往往是与债务人的人格权、身份权相关的债权,这些权利与债务人的生活密切相关,不可分离,故对这些债权不能由债权人代位行使。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以保全债权的必要范围为限。

在必要范围内可以同时或顺位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数个债权,对一项债权行使代位权已足以保全债权的,债权人不得再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其他权利。如果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的价值超过债权保全的范围时,应在必要限度内分割债务人的权利,以满足代位权的需要。

如果该权利为不可分割的,可以行使全部权利,将行使的结果归于债务人。对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不是毫无限制的。

行使时原则上不得处分债务人的权利,擅自处分的其行为无效。如果其处分的行为可以使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增加的,不在此限。

(二)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效力。债权人的代位权行使后,其效力及于债权人本人、债务人及第三人(次债务)。

1、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的范围,债权人也不得擅自处分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不得请求第三人向自己履行给付义务。

因为第三人对于债权人本无给付义务,债权人也没有受领清偿的权利。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受领代位权行使的效果时,虽然可以代位受领,但受领的财产利益不得专供自己债权的清偿,也不得自行抵销自己与债务人的债务。

如欲以所受领的财产利益清偿自己的债权,需经债务人同意;在有多数债权人的情形下,则只能依强制执行程序受偿。 我国《合同法》第73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同时因为这笔必要费用,对于所有的债权人而言是共益费用,所以由此而形成的债权应优先于其他债权而受清偿。

2、对债务人的效力。代位权行使后的民事效力,直接归于债务人。

在债权人着手行使代位权而且通知债务人时,债务人不得再为妨害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权利处分,即不得再为抛弃、免除,让与或其他足以使代位权失去效力的行为。如果债务人怠于受领第三人的履行,债权人可代位受领,但债权人不得以该受领物全部抵充清偿自已的债权或者优先受偿,而必须与其他债权人平等受偿。

同时,债权人代位受领后,债务人仍有权向债权人请求交付所受领的财产。

3、对第三人(次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无论是自己行使还是由债权人代位行使,对于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及其利益均无影响,因此,凡第三人具有的对抗债务人的一切抗辩,如诉讼时效届满、抵销、同时履行等等,均可以用以对抗债权人。

但此种抗辩仅以代位权行使之前所产生的为限。那么代位权行使以后或者行使通知债务人以后,第三人对于债务人才取得的抗辩权,能否以之对抗债权人呢?对此应区别不同情况对待:

(1)代位权行使后,第三人因债务人的处分行为而取得对债务人的抗辩权,不得以之对抗债权人,因为此时债务人已丧失了处分权;

(2)第三人因对债务人已清偿而取得的债务消灭抗辩权,可以以之对抗债权人。 第三人对于债权人的抗辩,则不得于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对抗债权人。

(三)、代位权诉讼债权人是否必须通过诉讼形式行使代位权,在国外法律中采用了两种形式。即直接行使的方式和通过诉讼的形式。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不允许在诉讼外行使;债权人通过行使代位权所获得的利益,只有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才能满足其债权。从另一个角度看,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弥补了强制执行及一般担保的不足,对债权不能获得补偿起了预防和补救作用。

承担民事责任基础的财产被不当处分,民事责任将无法执行。代位权制度补救了这一问题,当出现规定情况的时候,可以依照法律,对其不当处分的财产进行保全,以保证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

代位权的作用在于保全作为承担民事责任基础的财产,以为将来的执行作好准备。

1、代位权的诉讼请求。有人认为债权人可请求次债务人对自己直接履行,这更加符合诉讼经济原则和保全债权的目的,否则,债权人辛辛苦苦一场得来的财产仍然为债务人的财产,成为债务人对其所有债权人的的债权共同财产担保,这是非常不公平的。

但如果债权人因为代位诉讼而直接取得行使代位权的利益的话,就违背了债的相对性规则和债权的平等原则,也突破了债权的性质,将债权转化为一种物权。因此,债权人只能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判决次债务人向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能要求直接向自己履行

2、诉讼管辖。这在《合同法解释》中有明确规定。

第1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就确定了代位权诉讼只能由次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而不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合同是否约定有协议管辖的内容。

但依照法律规定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由专门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除外。即使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合同订有有效的仲裁条款,次债务人也不得以仲裁协议为由对债权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提出管辖异议。

3、在代位诉讼中债务人能否再行起诉笔者认为根据诉讼标的理论和一事不再理原则,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确定或者争议正在处理中,两诉当事人、诉讼标的都相同,法院应以重复起诉为由不予受理。如果允许两诉并存,将使次债务人因同一纠纷遭到两次诉讼,对次债务人是不公平的,假如次债务人两诉均败诉的话,还要承担两次诉讼费用,而债权人可以选择有利判决,相比之下更显不公,也与诉讼经济和防止矛盾裁判原则相矛盾。

另外,债务人的诉权已由债权人行使,债务人没有理由再行使诉权,尽管其诉权是直接诉权。债务人的诉权由债权人行使也是对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的惩罚。

但如果债务人自行在别的法院起诉,且次债务人也未进行抗辩,次债务人可以违背一事不再理否认后诉的效力,但对此造成损失(如诉讼费用等)应自行负担。但如果债务人就代位诉讼之外的债权另行起诉,由于法律并未规定这部分诉权也转移与债权人,那么,就不受一事不再理的限制,该部分诉权仍由债务人行使。

4、债务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合同法解释》第16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这决定了债务人在我国的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是第三人,但有无独立请求权则未加说明。

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是因为债务人毕竟不是代位权诉讼的当事人,考虑到保障诉权自由和尊重债权人的选择的需要以及与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保持一致的要求。债务人的加入有助于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

因为债务人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联结枢纽,对于查证两个法律关系的事实和代位权诉讼能否成立,均具有重要意义。在代位权诉讼成立的情形下,人民法院的裁决会直接影响到债务人与债权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5、债权人可否直接受偿问题依照传统民法的理论和有些国家的立法例,代位权诉讼的效力只能及于债务人与次债务人,而不能及于债权人,即代位权行使的效果直接归于债务人,而不能由债权人直接受领,即使在债务人怠于受领的情况下债权人虽可代为受领,但其受领后,债务人仍可请求债权人向其交付受领的财产,这一原则被称为代位权诉讼的“入库规则”。《合同法解释》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根据这一规定,债权人有权直接受领通过代位权诉讼取得的财产。我国的《合同法》中放弃了“入库规则”,主要是考虑到代位权制度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如果规定债权人不能直接受领通过代位权诉讼取得的财产,代位权诉讼取得的财产只能由债务人受领,会使得债权人丧失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积极性,债务人坐享其成,进而使代位权制度的设立失去意义。

同时,如果规定债权人不能直接受领代位权诉讼的财产,代位权诉讼取得的财产只能先归于债务人,债权人再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则会徒增当事人的讼累,浪费司法资源,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甚至还可能会产生人民法院对本诉和代位权诉讼作出不同判决的情形。既然作为原告的债权人已主张权利,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未主张权利,则保护已提起诉讼的债权人的利益并无不当,其他债权人不仅事前有权主张,事后仍可向其主张权利,况且债务人并未破产,代位权诉讼属于个案的普通诉讼,有别于破产程序,故并不存在对其他债权人不公平之虞。

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未主张,人民法院就难以保护。参考文献

1、史尚宽《债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2000年版

2、杨建华《民事诉讼法问题研析

(三)》,台湾三民书局1998年版

3、王利明、杨立新、郭明瑞《中国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4、王利明、崔建成远《合同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5、张广兴《债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6、戴修瓒《民法债编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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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未来我国民法典不应将物权请求权制度规定在物权法总则当中,而应采取德国民法典 的模式,即在“所有权”一章规定基于所有权产生的各类物权请求权,至于其他物权人 所享有的物权请求权,应依据该他物权之特点在相应的各章作出援引......
法的权利本位与义务本位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8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和社会取得进步后,我国的法学研究也越来越繁荣。但不管法学研究繁荣到何种程度,我们应该肯定,权利与义务始终是法学研究的两个主要范畴。在1988年6月全国首次法学基本范畴研讨会以来,许多学者围绕“法......
论民事强制执行新理念下债权人的作为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08
有人称执行难为“天下第一难”,1999年7月,中共中央11号文件转发《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报告》,2009年11 月,党的十六大报告又提出要“切实解决执行难”,近一段时间以来,法院系统大刀阔斧的进行了改......
债权人代位权与诉讼时效
发布时间:2022-12-20
债权人代位权与诉讼时效 债权人代位权与诉讼时效 债权人代位权与诉讼时效 (图略) 一、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能否发生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以保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为......
从君主主权、人民主权到公民权利_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摘要]:中世纪后期,民族国家逐渐兴起。主权作为民族国家的核心特征,它的发展经过了一个由主权在君、主权在民直至落实到保护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这样一个过程。实际上,君主主权下落为人民主权之后,"高调"的人民主权必须落实到对公......
论物上请求权制度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8
我国正在制定《物权法》,物上请求权制度作为物权保护的重要方式,是物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拟对物上请求权制度进行研究和分析,并提出对我国物权法中物上请求权制度的看法。一、物上请求权的性质与种类物上请求权,也称物权的请求权......
论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制度构造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制度构造 论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制度构造 论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制度构造 传统民法理论认为侵权法作为民法的组成部分,主要保护除合同债权以外的财产权、人身权(即所谓的“绝对权”......
新自然法学与人权理论(3)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二)多元文化主义的自然法与人权理论 自然法学者主张的来自人类自然本性的制度,从人类学的角度看,都是具有文化相对性的认识。实际上,自然本性的概念如同海神普洛透斯的床铺一样,是可以自由伸缩的。今天,在新自然法学中格外重视......
新自然法学与人权理论(5)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三、结语 哈佛大学的魏因勒卜(Lloyd L. Weinreb)教授指出:“尽管自然法是一个知识的问题,但归根结底它非常接近于信仰。总之,既然我们都认为它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那么权利的哲学属于自然法—这一原因也许值得我们注意。”[23......
民法中的水权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07
论文摘要: 我国水权制度的特点是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对水资源的所有权。其他自然人和法人行使对水资源的利用权,于是水资源所有权的主体具有行政主体和民事主体的双重属性,在地区间相邻用水关系中。各地方政府怍为民事主体在维护国家整体......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财产权变革(3)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0
说到这里,我先要亮出一个观点:企业不仅仅是法律上的主体,迄今为止我们就是把企业作为法律上的主体,作为一个不同于自然人的法人,或者是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合伙等等;但是要确立和保护财产权,就更要把企业作为法律上的客体,表现......
试论对被执行人债权的执行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4
内容简介: 现代民法中,债权被认为是一种具有经济价值的财产,可以成为资本的体现和交易的客体。在当今世界经济领域,债权的证券化己经成为一种发展趋势。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债权也越发显现出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而......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要件研究
发布时间:2022-12-29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要件研究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要件研究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要件研究 论文摘要: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是其适用的前提。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包括债之关系存在、债务人限于迟延、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权人有保全......
人权与国权的冲突与和谐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5
提要:人权是指每个人享有或应当享有的权利。国权是通过宪法确立的国家权力。两者在政治、法律和价值层面存在着种种的冲突。政治和法律层面的冲突侧重于权利本源性问题,价值层面的冲突涉及本体性问题。关于冲突的协调,笔者提出促成人权......
债的相对性原则与侵害债权制度之关系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14
【论文摘要】 债的相对性原则作为债法基本原则,是债权法与物权法之根本区别之所在。随着社会结构日益复杂化,确立了侵害债权制度,突破了债的相对性原则,但它适用范围极其有限,不足以动摇债的相对性原则的基础地位。 一、 债的......
论罪刑法定的人权价值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人权”是个敏感的字眼,但却是个不容回避的问题。世界各国在肯定人权的价值、主张保障人权方面,至少在公开场合并无异议,争执的焦点在于人权的标准。刑事法律及其学说具有较强的阶级性,然而,现代刑事法律及其学说的存在与发展却以人......
在债权形式主义的立法模式下,完善无权处分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本文从制度设计着手,论述如何在债权形式主义的立法模式下,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无权处分制度。建议以立法修改或司法解释等方式,使合同法第51条:1、与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相衔接2、赋予相对人催告权,善意相对人撤销权,加强对相对......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浅析_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01
摘要论文关键词:老年人 权益 保障法 浅析根据当前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立法实施情况,笔者试图从立法和实践两个方面细化老年人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和改革措施,,从而为整个老年人权益保护体系的构建提供建议。 《中华人民共......
文化自觉与人权保障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作者:刘海年 一个国家的人权保障状况与文化自觉程度直接相关。从文化角度切入,研讨东方文化与人权的关系,倡导文化自觉性对进一步加强人权保障事业十分有益。 “东方文化”是个很泛的概念,至少包括儒学文化、佛教文化、伊斯兰文化......
浅析第三人侵害债权的理论基础/王菁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建立一直以来是个有争议的问题。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其建立的必要性日益突出。但是,仍然面临着债的相对性原理等一系列的理论障碍。笔者将从这些障碍入手阐述该项制度建立的可能性。关键字:侵害债权 ......
我国公有权制度的物权法构建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摘 要 公有权即国家和集体所有权,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公有权的物权法构建是我国物权立法或民法典制定中的一个体制结构性难点。国家所有权物权法构建的基本问题,是由谁来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及其与国有财产占有或使用者之间的关系问......
论制宪权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20
一、制宪权序说制宪权作为一个历史范畴,它是随着近代西方立宪国家的建立而产生的一种法律现象,这种法律现象描述了一种适应社会正常发展所需要的基本宪政秩序。制宪权的确立彻底摧毁了神权、君权产生国家的神话,重塑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
论物权法定原则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物权法定原则是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产生和发展有其必要性和客观依据,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为了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必须予以必要的完善。 一、物权法定原则的历史发展及其含义 物权法定主义源于罗马法, 在《罗马法大全》中承认具有物权......
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5
[摘要]一人公司对公司法上保护债权人的理论和制度产生强大冲击。在公司的设立上,其打破了公司法上多数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设想;在公司的人格上,其造成传统公司法内多数股东之间相互制约的机制无法发挥,并导致公司的独......
我国释明权制度之规范与完善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法官释明权最早是在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中出现的概念,其概念一般归纳为:在当事人的声明和陈述不充分、不明确或不适当时,法官促使当事人作出适当的声明和陈述、以及促使当事人举证的职权 .释明权是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融合职权主义诉讼模式......
债权侵权行为法律问题探究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9
[摘要]:债权作为民事权利的一种,在现实生活中受到债的关系以外第三人的侵害是不可避免的。而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尚无明文规定侵害债权的内容,只是在《民法通则》总则与民事责任中做了一些象征性的规定,其在司法实践中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值......
试论作为宪法权利的人格权(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02
【论文摘要】 人格权“天生”就是一种宪法权利,且在宪法基本权利谱系中居于核心地位。人格权主要涵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及隐私权等权利类型,人身权与人格权应是并列而非包含关系。在私法领域人格权具有放射效应。我国人格权的相......
论物权法中的水权制度
发布时间:2023-03-29
论物权法中的水权制度 论物权法中的水权制度 论物权法中的水权制度 [摘 要]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为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我国必须加快建立和完......
配偶权初探(2)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7-10
2持否定意见的认为,夫妻间的忠实义务是道德问题,不能用法律手段来强制。“配偶权意味着夫妇双方拥有对方的性权利,这是十分荒诞的!如果结婚就意味着自己的性权利一次性地承诺给了配偶,那么还有没有婚内强奸呢?”“如果配偶权被立......
再论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10
「摘要」关于代位求偿的法律是海上保险中最为重要和复杂的理论之一,对这一理论的讨论和争议由来已久。本文结合实体法和程序法有关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具体规定,对代位求偿权的概念和性质,行使的条件和方式以及被保险人保全代位求偿权......
债权平等原则及其现代突破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 债权平等原则是体现民法上的平等原则和债之相对性原理的一项重要具体原则,为债权与物权区分说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但在现代民法上,由于债权物权化趋势、优先权制度的设立以及协调公平与效益的法律价值冲突等因素,债权平......
论慎用逮捕权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4
逮捕是刑事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与公民权利保障有着密切的关系。由于我国当前司法实践中关于逮捕强制措施的实施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等(包括被告人,下同)人身自由权利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如现行司法制度存在缺陷;司法人员执法理念陈旧......
罪犯婚姻权论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04
罪犯(这里专指监禁刑罪犯)的婚姻权是罪犯权益中一项非常特殊的权利,它曾经是一个长期被尘封的权利,也曾经是一个被刑罚理论界关于其有无长期争论不休的权利。虽然2009年5月19日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若干问题的意......
论私人财产权的宪法保障(7)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其实早在1850年法国的普鲁士宪法第9条中也只规定:“所有权不可侵犯”。而在1848年法国宪法的权利宣言第11条中也同样规定“一切财产权,均不可侵犯”。但是不言而喻,这些均不能视为现代意义上的不可侵犯条款。 众所周知,日本现行宪法......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中的几个问题
发布时间:2022-10-20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中的几个问题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中的几个问题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中的几个问题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确保其债权的受偿,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财产权利而危及债权时,得......
配偶权初探(3)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3确立配偶权不利于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既然配偶权的核心内容是夫妻互相享有与配偶进行性行为的权利,反之夫妻也互负有与配偶发生性关系的义务。那么夫妻之间是否又互享有拒绝与配偶发生性关系的权利呢?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每个......
论私人财产权的宪法保障(6)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此外,现行宪法中有关财产权保障的制约条款本身也具有繁重、零散和空泛的特点,在规范体系上与保障条款缺乏密切的关随着性和内在的整序性,从严格的意义上说,甚至不足以视为现代宪法中的制约条款。 第三,规范涵义的不确定性 在现代西方......
论基本权利的防御权功能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09
从立宪主义的精神来看,公民基本权利首先的作用在于对抗公权力,防止公民的生命、自由与财产受到公权力的侵犯,从而维护个人免受国家恣意干涉的空间。这种意义上的基本权利被称作“防御权”(Abwehrrecht【德】),基本权利的此种功能被......
论律师会见权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30
论文摘要我国《刑事诉讼法》自1996年3月17日修改、1997年1月1日实施后,律师提前介入刑事诉讼,这是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大修改,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也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里程碑,其意义深远,它不但体现了充分保......
关于产权的理论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17
当一种交易在市场中议定时,就发生了两束权利的交换。权利束常常附着在一种有形的物品或服务上,但是,正是权利的价值决定了所交换的物品的价值。提出权利束构成的形成与结合的问题比经济学家所共同探讨的问题更为重要。经济学家常常将产......
论人格权法与侵权责任法的关系(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0
一、绪言 尽管存在诸多非议,但近年来的势态发展仍然清晰地表明,未来的中国民法典将秉持2002年12月17日全国人大法工委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九编制”体例进行创设。继较早之前已经完成的《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
人权视野中的人格权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1
【论文摘要】人权是宪法和民法确认和保护人格权的共同价值基础,人格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法,民法的制定和发展自然会受到宪法的约束,但这种约束只能是间接的。宪法中有关人格尊严和......
论债权质权中第三债务人的保护
发布时间:2023-01-29
论债权质权中第三债务人的保护 论债权质权中第三债务人的保护 论债权质权中第三债务人的保护 摘 要:文章以债权质权性质的确定为前提,以债权质权中第三债务人的存在为基础,针对我国法理与立法......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8)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26
不能否认,中国在改善和保障人权方面,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但在中国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只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中国人权发展的历程,将肯定要比某些西方国家所花的时间少,其普遍和彻底程度,也......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10)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1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3卷,第324页。 [1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647-648页。 [20] 《列宁选集》第3卷,第712页。 [21] 参见【英】R. J. 文森特著,凌地、黄列、朱晓青译:《人权与国际关系》,知识出版社199......
发展权法理探析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5
作者:汪习根 发展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虽已逐步为国际社会所认同,但长期以来,西方某些国家设置重重障碍阻挠发展权在全球的实现,甚至否认发展权的人权性质和人权地位,致使发展权问题成为当代国际人权理论和实践中一个存在严重分歧和......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3)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7-21
马克思主义认为,资产阶级之所以在革命过程中提出人权要求并在革命以后把这种人权要求以法律的形式体现出来,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思想解放的需要。资产阶级为了把自己从封建等级制度的桎梏下解放出来,首先发起了以解放思......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6)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三)人权的阶级观 在国内法的实然领域,人权往往表现为法律所确认和保障的公民权利,国家的阶级性和法律的阶级性不可避免地通过公民权利体现出来。人权的阶级性使"资本在它认为必要的时候,就通过强制的法律来实现对自由工人的所有权......
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完善与银行债权保护(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 法律通过对多元利益主体进行法律规制实现利益均衡,进而促进社会生活的有序运转。基于利益均衡的思想,各国公司法不仅关注公司与股东、股东和董事、公司与雇员、公司和社会公众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且还强烈关注对公司......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4)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人权作为资产阶级革命的口号和资产阶级革命胜利成果的记载,在历史上是有其不容否认的进步意义的。但是,也不能不看到资产阶级人权本质的局限性。马克思主义对此做了深刻分析: (一)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人权就是特权。资产阶级革命的结......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9)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正因为人的解放是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起点和归宿,而在阶级社会中人的解放主要是被压迫人民和被压迫民族的解放,因此,民族的人权、国家的主权显得至关重要。在民族不独立,国家无主权的情况下,人民的人权是得不到真正实现的。但是,一旦......
我国代位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31
【摘 要】代位权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正式确立于法国。代位权制度是民法中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它是针对债务人消极地不行使权利而危及债权时,由法律赋予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以保持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的一种制度。本文从代位权中存在......
浅析沉默权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5
一、沉默权的概念及来源:沉默权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讯问官员的提问依法可以保持沉默或拒绝回答,不因此而受到追究,讯问官员则有义务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此项权利。简单地说,沉默权就是不回答问题的权利。又被称为反对自我......
债权受偿顺位省思-基于破产法的考量(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13
关键词: 债权受偿顺位 人身侵权之债 有财产担保债权 普通合同债权 破产 内容提要: 中国债权受偿顺位遵循“担保物权绝对优先”与“普通债权平等受偿”两大规则。但当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尤其是在发生大规模人身损害而遭遇破产的情况下,......
论物权法定原则(3)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0
3、全国人大法工委的物权法征求意见稿关于“物权法定主义”的规定是:第4条:物权的种类及其内容,由本法或者其它有关物权的法律规定。这一规定过于简单,而且不能传神地表达出物权法定的思想。对一些问题采取了回避的态度,很不明确。 四、......
我国释明权制度之规范与完善(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3)实体利益的改变必须释明。即当事人的声明或陈述不适当、不充分,致使依证据显示其应得到保护的实体利益不能实现的,法院必须进行释明。这里的“实体利益”不同于“实体权利”或“诉讼权利”,而是从诉讼经济的角度所作的表述,它只......
浅论“法治”与“法律权威”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17
[内容摘要] 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提到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的高度 ,党的十六大坚持了法治建设的方针路线。笔者认为,进行法治建设就必须对法治,尤其是当代意义上的法治的基本精神有所认识,同时,笔者认为,建设法治就必须树立......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从1993年12月29日颁布,1994年7月1日实施至今,对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及经济的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市场经济的要求比,仍有相当大的差距。面对中国加入WTO和世界......
论代位权与代位诉讼
发布时间:2023-05-13
论代位权与代位诉讼 论代位权与代位诉讼 论代位权与代位诉讼 摘要:在本文中,作者主要研究了代位权的性质、代位权与代位申请执行之间的关系、代位诉讼的诉讼标的、代位诉讼的当事人与代位诉讼既......
已决到期债权与代位权
发布时间:2023-03-13
已决到期债权与代位权 已决到期债权与代位权 已决到期债权与代位权 所谓已决到期债权,是指已经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机构生效的裁决书、调解书确认的,且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已......
国际人权法在线资源概述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国际人权法,国内教科书通常称之为人权的国际保护,即处理保护受国际保证的个人和团体的权利不受政府侵犯以及处理促进这些权利发展的法律。主要包括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自决权,防止歧视,惩治危害人类罪行,保护被......
论保险代位权的法理基础及其适用范围(上)(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关键词: 保险代位权/功能/性质/适用范围 内容提要: 保险代位权具有三项相互联系的本体性功能,分别是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赔付、避免损害赔偿责任人逃脱责任以及有利于保险人降低保险费和维系正常经营。关于保险代位权的性质,我国保险......
略论经济法的地位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在经济法地位问题的研究上,长期以来由于陷入传统部门划分理论的误区,一直没有突破性的进展。笔者期望对此问题做一些探讨。 一、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理论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
论环境使用权交易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在环境保护制度中,有一项被称之为“环境保护的刺激”的制度,这一制度开始时主要包括“污染者负担”、国家环境保护的财政补贴、低息或无息贷款、价格优惠、税收优惠等行政措施,到后来,逐步发展为市场化的经济手段的运用,如资源的有偿......
论保险代位权的法理基础及其适用范围(下)(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关键词: 保险代位权/功能/性质/适用范围 内容提要: 保险代位权具有三项相互联系的本体性功能,分别是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赔付、避免损害赔偿责任人逃脱责任以及有利于保险人降低保险费和维系正常经营。关于保险代位权的性质,我国保险......
论慎用逮捕权(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0
3、逮捕权滥用的后果第一,没有严格依法办案,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不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没有逮捕必要应当属于当事人的权利,而非司法机关的权力。“过去我们比较突出强调打击犯罪,仅仅把检察机关看做惩治犯罪......
利益平衡论: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论基础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关键词: 知识产权/利益平衡/信息分配 内容提要: 知识产权制度是一种分配权利与利益的平衡机制。在信息的生产、专有和使用之间达成平衡,是知识产权制度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利益平衡因而成为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论基础。它涉及到智力......
版权与言论自由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29
内容论文摘要:版权是版权人享有的一种垄断权,是私权。言论自由是一项宪法性权利,是公权。对两者的保护都是当代立宪精神的体现,传统版权法制度,也体现了版权与言论自由的协调和统一。但随着网络、信息科技的发展,版权人的这种垄断权......
罪犯婚姻权论(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1
2、罪犯婚姻权的差别性 罪犯婚姻权的存在,使得每一个罪犯都具有了婚姻的权利能力,每一个罪犯都可以有结婚的愿望或结婚的可能,但罪犯的结婚愿望能否实现,罪犯结婚的可能能不能转化为现实,既要受到罪犯自身条件的限制,也受到监狱管......
知情权的法理分析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本文属首次从法理学的角度对知情权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首先在考证知情权的辞源、理论渊源和法律渊源的基础上,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提出了知情权概念的新定义;然后,根据知情权的主体、内容和适用法律规范的性质不同,对知情权......
加强对债权人的保护与民事诉讼法(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内容提要]:信用危机使经济发展受阻,于是加强对债权人保护提上了议事日程。民法已对此做出了积极的行动,而民诉法作为程序的保障则未有大的进展。本文从建立债的保全程序、改善极端不利于债权人的证据制度、纠正执行中对债务人的过分偏......
宪法论文宪法权威论略
发布时间:2023-02-16
宪法论文:宪法权威论略 查字典范文网小编和大家分享了宪法论文:宪法权威论略,欢迎大家前来了解、查询。 一、宪法权威即宪法至上 宪法的权威性是指一国宪法在法律上和实践中都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1],或者说,宪法权威是就国家和社......
浅谈无权处分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反对解释,在权利人不予承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没有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无效;依体系解......
浅析沉默权(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7
三、建立有限沉默权制度(1) 随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缔结以及新加入公约的成员国不断增加,加快了沉默权在世界范围内的推广。国际条约也是我国法律的渊源之一,我国在加入公约时又未有任何的限制规定,因此,在我国刑事诉......
论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14
[摘要]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凡是科学技术发达的国家,都较早地建立和健全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已成为世界各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中,知识产权作为利益机制......
论我国物权法的共有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共有在某种程度上足以反映所有权制度的变迁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实在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从制度上对共有的含义,共有的两种类型以及这两种类型的基本内容进行了简单规定,在法律上初步确立了我国民法......
论环境侵权救济方式的法律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我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环境与资源单行法规中规定了排除危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几种方式。这些救济方式不仅规定了事后补救性质的损害赔偿(包括恢复原状),也规定了事前预防性质的侵害排除(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与消......
破产免责制度的现代理论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4
破产免责制度原本是英美破产法中一项债务人救济的政策性法律制度,现在已被广泛适用于商人、消费者和信用卡消费者的破产处理。战后的日本破产法从英美引进了破产免责制度,现在主要适用于对消费者特别是信用卡消费者破产的债务救济。中国......
略论强化刑事法治下的人权保障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4
和谐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是一个法纪严明而充满人情温馨,个人自由得到充分保障,人权受到高度尊重的社会。作为调整公权力与私权力最广泛的刑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在刑事法治中已经较多地关注了人......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5)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⒉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作为原告的资格加以限制。这是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纯粹是资合性质,有些小股东同时又是其他公司的大股东,其有可能借代表讼诉之机扰乱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损害公司的名誉,所以要对其作为原告的资格作出一......
国际人权法在线资源概述(5)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2
1明尼苏达大学人权图书馆(URL:http://www1.umn.edu/humanrts/)是一个非常有名的关于人权问题的专业图书馆。其包含的信息量非常大,分类细致,检索非常方便、迅速、准确(有非常强大的搜索引擎和布尔检索方式),并同时提供法文、俄文、......
国际人权法在线资源概述(6)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03
7.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有一个关于人权和人道主义事务研究的信息资源指南(URL:http://www.columbia.edu/cu/lweb/indiv/lehman/guides/human.html)。主要内容有:研究指南、索引和摘要、参考书目、背景材料、年度报告、人权组织、原始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