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查字典论文网 >> 虚报注册资本罪几个法律问题探讨_法学理论论文(1)

虚报注册资本罪几个法律问题探讨_法学理论论文(1)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13-12-17 17:13:33
虚报注册资本罪几个法律问题探讨_法学理论论文(1)
时间:2013-12-17 17:13:33     小编:

内 容 摘 要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最基本也是最活跃的参与者是公司,众多公司表现决定了市场经济能否平稳、健康地发展,因此我国《公司法》及相关行政法规都对进入市场的主体的资格做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而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会严重扰乱了国家对公司的登记管理制度,破坏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

因此,我国刑法第158条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然而刑法的规定较为原则,给司法实践带来了不便。现就对进入市场的活动的主体在进行虚报注册资本时所构成的犯罪的罪名、犯罪构成及法律适用的几个疑难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论文关键词:公司 虚报注册资本罪 虚假出资 注册资本一 虚报注册资本罪市场经济需要活力,同时亦需要安全。公司作为市场的主体,国家应当对其进行干预,例如登记要件、严格限制最低资本额、限制转投资等。

国家对公司秩序的管理是通过相关的经济、行政法律、法规实现的。然而,现代经济的相互依赖性越来越强,一个公司的违规行为可能会给整个国家经济带来负面影响。

因此光凭经济、行政法去规范、调整是不够的,必须在刑事法律中加以体现。我国经济体制在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出现公司虚报注册资本行为,这些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一旦进入市场往往因为资信不足而孳生其他例如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犯罪,造成市场的不稳定。

只靠经济、行政法律、法规已不能有效地规范这种行为,因此我国在1993年12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首先对此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做出了规定。然而此时刑法中并没有规定此罪,造成实践中难以落实《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直到1995年2月28日《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出台才首次在我国的刑事法律中设置了虚报注册资本罪。1997年新刑法修订时又将此罪名吸收入刑法典中。

二 虚报注册资本罪的罪名及犯罪构成我国现行刑法中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单位或个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犯罪构成是:

(一) 犯罪的主体虚报注册资本罪是一种经济犯罪,而经济犯罪是一种行为人严重违反国家相关经济法规的行为。从我国《公司法》第27条第1款,第82条第2款,第94条的规定中我们不难发现我国法律规定应当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的主体包括股东代表、股东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董事会等。

这些主体区别于普通的自然人和单位,公司的登记成立与否与其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使本不能获得却获得了公司登记的行为人从中获得了不应获得的利益。

从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上看,上述自然人和单位都具有我国《公司法》赋予其的特定法律身份。这种法律身份要求其承担公司登记、变更、撤销的法律后果。

因此本罪的主体应为一种特殊主体而非普通主体。

(二) 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的行为人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在主观上应是故意,并且希望能够通过虚报的行为骗取公司登记管理部门的信任取得公司登记。这里的明知是指行为人在申请公司登记时需知道自己申请登记使用的是虚假的证明文件或采取了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

如代理人申请公司登记时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股东提供的证明文件是虚假的则不构成本罪。本罪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有两种:

1、骗取公司登记管理部门的信任是本罪的直接目的;

2、取得公司登记是结果目的。两种目的是手段目的与结果目的统一。本罪的行为人希望并积极的追求上述两种目的的实现而不论是否会给国家的经济秩序带来损害结果。

(三) 侵犯的客体我国刑法理论界对本罪侵犯的客体有着不同的认识。有的人认为虚报注册资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秩序的损害;有的人认为本罪在侵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秩序的同时还侵犯了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前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成熟,公司、企业的资信度不高。国家通过建立公司登记管理制度对公司、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国家通过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以及对公司注册资本真实性的审查,实现对公司设立资格的管理,排除不良公司,保护市场秩序。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逃避国家对公司登记的管理,实际剥夺了国家对公司主体资格的审查,破坏了国家对公司的登记管理制度。

后一种观点则认为注册资本是保证公司、企业能否正常运营;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实现的基石。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在逃脱了国家对公司登记的管理的同时,实质上损坏了公司的资信情况,使公司在市场中的承担风险能力下降从而给股东、债权人的利益带来危险。

现代市场经济竞争激烈,公司的自有资金是现代公司生命的血液。本罪行为人的行为使公司成立之初就缺乏足够的运营基金,这无形中增大了公司的股东、债权人实现利益的风险。

一旦公司经营资金周转不灵,就无法实现其应承担的义务。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行为人行为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它应当是某一犯罪侵犯的共性的、普遍的社会关系,其内涵、外延要能包括犯罪所侵害的全部社会关系。本罪直接侵犯的是国家对公司登记管理的制度,损害股东及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是派生于对国家公司登记管理制度的侵害。

行为人只有利用虚假证明文件取得公司登记之后才有可能增大公司股东及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风险。如果虚假注册的公司在日后的经营过程中通过成功的经营积累了雄厚的资本金弥补了其资本金的先天不足,虽然行为人的行为符合虚报注册资本罪的行为特征,但我们不仅不能认为它侵害了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还不宜使用刑法去调整这种现象,否则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是一种不经济的司法行为。

因此,我赞同前一种观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登记的管理制度。

(四) 犯罪的客观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它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它严重情节的行为。

1、行为针对的对象是公司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石。

我国法律对公司的注册资本规定了法定的最低限额。如我国《公司法》规定以生产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批发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技咨询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等。

由此可见,注册资本额的存在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因此,本罪客观行为的对象必须是注册资本。

2、行为人必须有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虚报注册资本是指行为人的实际出资额低于公司法定的最低出资限额,而谎报达到了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造成形式上达到了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实践中存在三种情况,即实际出资额低于法定的最低出资限额而虚报;没有实际的出资额而虚报达到了法定的最低出资限额;虚报实际出资额高于法定的最低出资额。前两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很好理解,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第三种情况。

即使虚报实际出资额高于法定的最低出资额,行为人出资已经达到了法定的最低出资额,若其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应认定为虚报注册资本罪。

3、行为的手段特征在于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是指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伪造的或不真实的证明文件用于公司登记。

而证明文件包括公司的章程、审批机关的批文、出资证明书、验资机构的验资证明等。采取其它欺诈手段是刑法上的一个兜底性的规定。

其本质属性在于虚构事实,隐瞒真实情况。

4、行为的后果和情节特征必须是骗取公司登记和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行为人通过欺骗手段骗取公司登记是本罪成立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仅有欺骗行为却被公司登记管理机关识破而未获得公司登记是不能成立此罪的。虚报注册资本罪的行为是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如何正确把握此罪既不放纵犯罪又不限制经济的发展,本罪的情节规定给出了答案。

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未达到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地步就不宜轻易使用刑法去调整。因此,虚报注册资本罪是一种情节犯罪。

三 虚报注册资本罪的司法认定目前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的问题比较严重,原因比较复杂,有个人行为,有单位行为,甚至有的还掺杂着政府行为。有些实际上没有资本的人,与验资机构、公司登记等部门的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骗取公司登记;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局部的、地方的短期利益,对谎报、夸大注册资本达数倍的,也责令公司登记主管部门不按公司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和程序,将其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处理这类案件中尚未积累并总结出一套成形的经验,需要进一步探索。从目前行政执法和司法实务中可能遇到的情况看,应当把握法律、政策精神,着重区分虚报注册资本罪与非罪以及与其他犯罪的界限,并针对构成本罪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以期达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目标。

(一) 概念及其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1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司登记管理制度。

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中极为重要的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占据极为重要的作用,为提高公司的公示性和安全性,我国建立了公司登记制度。公司未经登记不得设立。

我国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公司的登记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如登记程序、登记注册事项等。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注册资本就是登记注册事项的主要内容之一。

如果虚报登记注册资本,就违反了公司登记对注册资本的特别要求,数额巨大的就会给社会带来巨大损失,因此公司法第209条对此加以明确规定,并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注册资本。

所谓注册资本。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总额。

作为公司经营资本的一部分,注册资本是公司承担风险、偿还债务的一项基本保证。我同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都作了严格的限制。

公司法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同经营范围,分别作了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规定,对以生产经营为主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规定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对以商业零售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规定不得低于人民币30万元;对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规定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公司法还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行为人虚报注册资本,取得登记设立公司,极大危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对资本和债务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应予以刑法打击。2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且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1、本罪的行为方式是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这里的证明文件。

主要是指公司股东缴纳全部出资或出资认购法定股份后,由依法设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法定验资机构依法对申请公司登记的人的出资验资后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验资证明以及出资者所拥有的出资单据、银行帐户及有关产权转让的文件等。这些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能虚假,否则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谓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是指向公司登记主管部门提供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不真实的、伪造的或隐瞒了重要事实的证明文件。既可以是公司登记申请人伪造或篡改的,亦可以是与验资机构中的验资人员恶意串通,从而取得虚假的证明文件等。

但不论虚假证明文件来源如何,都不影响本罪成立。至于其他欺诈手段,则是指除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以外的虚报注册资本的手段,如使用虚假的股东姓名、虚构生产经营场所等。

但不论是使用虚假证明文件还是其他欺诈手段,都是为了虚报注册资本,并为虚报注册资本服务。如果与虚报注册资本无关,则不能构成本罪。

虚报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实际上没有资本而谎称具有或者虽有资本,但实有资本却少于所申报的资本。具体到本罪,则是行为人不具有登记公司时所应要求的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却说其有,如实交纳股本或出资额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却说已达到最低额;或者虽然达到了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是由于将出资中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作价高于其实际价格而产生实际资本与注册资本不符等。

2、行为人通过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了公司登记。行为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是申请公司登记的单位或个人在申请公司登记时针对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的。

如果实施上述行为不是为登记公司而对公司登记主管部门进行的,则不构成本罪。如利用虚假证明文件与他人签订经济合同,诈骗钱财,则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也应依他罪如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只有欺诈登记的行为,但即时被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发现,而没有取得公司登记,也不能构成犯罪,但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可依照有关行政法规予以处罚。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何谓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还有待于最高司法机关作出司法解释。

所谓后果严重,主要是指使用欺诈手段,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后,非法营利数额较大;严重损害公司登记机关的威信;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给国家、社会或公司利害关系人造成严重损害等情况。至于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除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之外的其他足以认定为构成犯罪的情节,如多次进行欺诈登记公司的;利用行贿方式进行欺诈登记的;出于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卑劣动机进行欺诈登记的等等情形。

3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即申请公司登记的人或单位。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公司登记的人”是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公司设立的人”是董事会,单位犯本罪的,同时也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4 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犯罪的目的就是为了欺骗公司登记机关,非法取得公司登记。

过失不构成本罪,对于确实不知道公司登记条件,或者因工作疏忽造成注册资本虚假的,不能构成本罪。

(二) 虚报注册罪的认定1 虚报注册资本罪与非罪界限

1、从行为的主体上区分。虚报注册资本罪的主体只能是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单位,即股东、股东代表、股东代理、董事会及成员等,非以上主体不构成犯罪。

2、从行为主观方面上区分。虚报注册资本罪的行为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过失行为不构成犯罪。

如果在申报过程中,因工作上的失误或验资机构的验资证明文件存在重大失误而造成公司的虚假设立,而这些证明文件又非申请者有意提供的,就不能以犯罪论处。

3、从行为对象上区分。构成本罪,必须针对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即必须是虚报注册资本。否则不构成犯罪。

4、从行为实施的手段上区分。行为人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是通过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欺诈手段来实现的,而这些欺骗手段均指向注册资本。

因此,如果行为人并未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欺骗手段而为的,就不构成犯罪。

5、虚报注册资本罪的定罪情节。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它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才以犯罪论处。

虚报注册资本是结果犯罪,即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登记手续,是构成犯罪的前提条件。否则,即使采取了欺骗手段,但未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不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同时,行为人虽然采取欺诈手段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虚报注册资本数额也巨大,但并未取得公司登记,也不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

对于“数额巨大”、“严重后果”和“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否同时具备才构成犯罪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虽然采取欺诈手段 ,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但公司成立后未从事经营活动或从事合法经营活动,无危害后果的,不按犯罪论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对于数额巨大、又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刑法条文所规定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三者是选择性要件,只要具备其一,即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我同意第二种观点,即具备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前提条件的同时,只要具备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其他严重情节中的一个情节的,就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并追究其责任。

2 虚报注册资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1、犯罪的主体不同。前罪的主体属于特殊主体,即申请公司登记的单位或个人。而后罪的主体则是一般主体,且不包括单位。

2、主观方面的内容不同。前罪的主观内容是欺骗公司登记机关,骗取公司登记。后罪则是具有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目的。

3、行为方式不同。前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后罪则表现为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司财产。

4、定罪的情节不同。前罪的定罪情节是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后罪的定罪情节只是数额较大。

5、侵犯的客体不同前罪侵犯的是公司登记的管理秩和诚实信用原则后罪侵犯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6、处罚标准不同。前罪的处罚是:个人犯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罪的处罚是: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 虚报注册资本罪与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界限

1、罪名构成形式不同。前罪是单一罪名;后罪是选择性罪名。

2、主体不同。前罪是申请公司登记的单位或个人;后罪的主体是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

3、客观行为方式不同。前罪是指行为人在申请公司登记时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后罪是行为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资。

4、行为发生的时间不同。前罪的行为只能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前;后罪的行为既可发生在公司在立之前,也可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后。

5、欺诈的对象不同。前罪的欺诈对象是公司登记管理部门;后罪的欺诈对象主要是本公司的其他股东、发起人、或认股人。

(三) 处 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四 虚报注册资本罪在实践中的几个问题

(一) 对于本罪中“公司”的理解本罪的犯罪目的是骗取公司登记,何为“公司”?公司是一种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企业是由多种法律形态组成的,公司是最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现代企业形态。

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形态只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两种;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所调整的对象也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本罪对应于我国公司制度中关于公司登记的法律责任,因本罪中的公司系指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两种公司形态。

实践中需要区分两种特殊的公司组织形式。一是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司。

这类公司参与国家的行政管理,不具有参与市场经营获取利润的特性。因此不属于本罪中的公司的范畴。

二是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转变经营机制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

它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它同其他公司一样平等的参与市场经济的竞争,并对经营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它的存在形式也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般公司的特质。它与普通公司的区别仅在于其所有权的归属。

因此它一样要被纳入国家对公司的管理中。公司制度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和影响。

从世界范围来看,世界各国现在越来越加强对公司的国家干预。但是,凡事有利即有弊,国家过分的干预公司经营,尤其是刑事法律的过分干预都会阻碍经济的发展。

这就要求我们在司法实践中正确把握,作到既不过分干预经济又不放纵经济犯罪。这正是我们探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意义所在。

(二) 本罪主体责任的承担法律认定问题本罪的主体系特殊主体,即申请公司登记成立的股东代表、股东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董事会。上述人均可成为本罪责任承担的主体。

但是亦需要视情况而决定谁应承担本罪的责任。公司的股东代表是被公司股东共同推选,代表他们进行公司登记成立的人。

他往往也是公司股东中的一员。对于公司股东代表对公司其他股东隐瞒真实情况,私自进行虚假注册的行为应当由其单独承担本罪的刑事责任,但如果是公司股东们一致要求其进行虚假注册则应当由公司全体股东承担而不宜单独由股东代表单独承担责任。

对于公司股东委托的代理人,首先他们符合民事法律中委托代理的有关规定,构成的是委托代理关系。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应由股东承担。

我们认为那些使用股东提供的虚假验资证明、出资证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具体经办的代理人不能认定其构成本罪而应追究提供虚假文件的股东的刑事责任。但是如果代理人与股东相互串通共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获取公司登记的则应认定为本罪的共犯。

(三)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我国刑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只有达到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现阶段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都没有对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情节有过具体规定,这就给司法实践带来困难。

何为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其他严重情节?三者要如何搭配才能构成此罪?这些问题在司法实践中都有不同的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具体规定了虚报注册资本罪的立案标准。

此标准规定:

1、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60%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30%以上的;

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

3、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②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或者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的。该司法解释对数额特别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做出了具体的量化规定,为本罪的司法实践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依据。

但是我国的公司制度现在依然处于一个完善、变革的过程中,到底公司登记成立需要多少注册资本金,虚报多少注册资本金构成犯罪都是处于一个探索的阶段。在此阶段中为便于实践中灵活掌握,各地司法机关处理此类问题的时候在适用该司法解释的同时应考虑当地的实际经济情况,以当地公司运营需要的实际资金量为衡量来确定何为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后果严重、情节严重。

现在的问题是对于如何搭配三种情节存在着较大的争议。有人认为虚报注册资本罪是结果犯,只要完成虚报行为取得公司登记就构成此罪,本罪情节的规定只是量刑时考虑的问题;有人认为本罪是情节犯罪,即不仅要具备犯罪构成的要件,还要具备数额特别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规定才能构成此罪。

我赞同第二种观点。虚报注册资本罪是一种经济犯罪。

普通的刑事犯罪破坏社会一般的道德和公众利益,对于其社会危害性较容易为人所认识。而经济犯罪往往产生于人们的经济活动中。

由于人们经济活动就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经济犯罪的表现也是给行为人带来较大的利益,其社会危害性很难为普通民众所理解。因此经济犯罪应当是一种情节犯罪将其社会危害性量化易于人们把握其社会危害性。

同理,虚报注册资本罪应当是一种情节犯罪,犯罪的情节应当是构成此罪的一个重要依据。然而,我国现实的情况是大量的公司在登记成立之时虚报注册资本,而被查处的却并不多。

有人建议应当降低本罪的犯罪构成门槛以加大刑法对此行为的抗制。不妥原因有二:

1、申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行为是公司成立的一种行为,它是一种典型的私法行为。我国之所以在刑法中规制此种行为是因为在我国存在大量的虚报注册资本行为。

而某些虚报注册资本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已远远超出了《公司法》及其他民事、行政法规调整的范畴,普通部门法无法对此种行为做出有效的规范,因而才在刑法中增加了对此种行为的救济手段。但刑法毕竟是一种公法,在经济领域过分的使用刑法则有可能抑制经济的发展。

事实上有的虚报注册资本成立的公司经营良好,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若对其进行刑法制裁不仅扼杀了其继续发展的可能,而且也是一种不经济,不效益的行为。一行为构成犯罪行为必须要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我国刑法之所以将虚报注册资本罪规定为一种情节犯罪,其立法意图就在于对此种行为的把握要有一个起码的衡量标准此种标准就是犯罪的标准,既不能扩大犯罪,又不能放纵犯罪。一味的降低此罪的犯罪构成是对立法意图的曲解,也是对现有司法资源的浪费。

2、刑法是整个法律体系中最高,也是最严厉的一种救济措施。它直接体现国家的意志,实行国家权利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个体进行严厉的惩罚。

据此,刑法应具有一定的确定性和选择性,它区别于调整社会关系的其他民事、经济法律。降低刑法的门槛会使刑法丧失其价值,也打乱了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层次。

将本罪情节中的数额特别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其他严重情节三者认定为或然关系扩大了本罪的适用范围。根据上文分析的两点理由,我们认为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只有达到数额巨大同时后果严重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情节的才能认定为虚报注册资本罪。

即三者中数额特别巨大,后果严重两者要同时具备,其他严重情节作为一个补充赋予司法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四) 虚报注册资本与虚假出资罪的区别我国刑法第159条规定了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而在现实生活中行为人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中往往伴随着虚假出资的行为。二者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只能在公司设立之前,而虚假出资行为既可以在公司设立之前,也可以在公司设立之后。

2、两种行为的主体不同。虚报注册资本行为的主体是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行为的主体是申请公司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3、两种行为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后者侵犯的则是公司的资本管理制度及公司的诚实信用的商业活动。

4、两者行为的手段不同。前者是以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的信任;后者则是违反公司法有关出资规定应当出资而未出资或者少出资,以虚假的出资证明欺骗其他的股东。 参考文献

1、张昊.虚报注册资本罪若干问题探讨.人民检察.2005.

1

2、赵秉志.中国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法律出版社200

5

3、刘家琛.刑法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人民法院出版社.200

4

4、李卫红.经济犯罪热点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

4

5、陈兴良.刑法新罪评释全书.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

3

6、屈万学等.公司登记管理手册.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2004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相关推荐 更多

论信用卡诈骗罪若干法律问题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 容 摘 要随着我国金融制度的发展,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型的金融支付工具。如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种信用卡,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已被普遍使用,当享受着信用卡带来的便利时候,信用卡已成为犯罪分子的重点攻击目标,极大地损害了信用卡的信......
挪用公款罪有关法律适用问题探析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挪用公款罪是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增设的罪名,1979年的刑法典未作规定。修订后的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将该罪纳入其中。《刑法》第384条规定:“国......
公司减少资本的若干法律问题(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5
公司在亏损的情况下减资可否向股东返还资本,学术界多持否定的观点。我认为,如果公司减资时仅有少量的亏损但同时净资产又很庞大,禁止向股东返还资本与减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功能背道而驰,不符合减资制度的立法本意。日本商法典及日本......
法律推理问题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1
本世纪初以来,法理学者尤其是美国的法理学者,主要从事法院审判案件的推理方式的批判性研究。在这种研究中,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理论。这些理论都在讨论司法判决过程中,常常模糊地被称之为“逻辑”的东西的实际或恰当的地位,其中大多数人......
完善产业政策法律制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我国法学界对产业政策法的研究起步较晚,其研究成果也较为薄弱,许多关于产业政策法的研究成果多反映在宏观调控法的有关内容中,而没有单独对产业政策法进行专门的探讨;还有的则把产业政策法作为独立的章节进行阐述,如杨紫垣教授主编的......
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几个问题的探讨
发布时间:2013-12-18
一、审计业务约定书 当前,审计业务约定书大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这样可以节省时间,有利于降低审计成本。一方面,可以促进 会计 师事务所合理经营,有助于改善服务质量及降低收费;另一方面,客户也不必耗费精力就审计条件讨价还价......
强迫交易罪中的几个问题(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刑法分则中并没有将牵连犯一概作为处断上的一罪,如,刑法第15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但是,......
强迫交易罪中的几个问题(3)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28
那么如何计算非法获利的数额呢?行为人在实施强迫交易行为过程中,通常表现为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迫对方以自己所定而对方不接受的价格出售商品或强迫他人出售其不愿出售的商品④。有人认为,非法获利数额就是强迫交易方最终所定的价格与......
挪用公款罪有关法律适用问题探析(4)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4
第二,它与相关的解释的内容不协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经济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
职务犯罪情报网络建设问题研究法律法学研究论文(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建立职务犯罪情报网络的必要性 建立职务犯罪情报网络之所以必要,实质在于新形势下职务犯罪侦查实践的客观需要。 首先,是转变侦查模式和适应侦查工作新形势的需要。在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史上,曾经出现过三种不同的侦查模式:......
关于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的几个问题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情节严重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特别是近年来暴力抗法事件频频发生,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衅。但现行法律规定在本罪的犯罪对象、犯罪主体、客观方面、追究程序和处断上均有不完善之处,制约了司法机关对这类犯罪的......
注册会计师规避法律责任问题的探讨
发布时间:2023-02-27
一、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因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特点及基本理论概念的理解误区 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主要包括监督、鉴证和评价等职能,具有合理保证和有限保证的职责。人们的主观意志模糊了业务性质,赋予注册会计师审计所有......
论我国人力资本出资的法律问题(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21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社会已经由资源型经济向知识型迈进。传统的物力已经不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的因素,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存力。这是人力资本不可避免的悄悄登上了历史舞台。正如世界知名的养老精算保险专家约翰•海丽指出:“10......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问题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15
注册会计师被称为经济警察,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保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意识,以下就是由小编为您提供的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问题研究。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
探讨健全我国劳动法制的几个问题(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7-23
论文摘要:本文从充实劳动法的基本内容,完善劳动法基本制度和统一劳动法制等方面来论述健全我国劳动法制问题。 论文关键词:劳动法 基本内容 基本制度 统一劳动法制 我国((劳动法))自1994年公布、1995年实施以来已有七布叼丰......
受贿罪认定问题探讨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1
论 文 摘 要本文结合实践,从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展开探讨。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规定了四种,其共同的本质特征就是“从事公务”;对“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和佛教协会工作人员”能否成为受贿罪的主体进行了论证,“离退休国家人员和佛教协会......
浅论资产证券化中权利质押的几个法律问题(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资产证券化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金融创新,发达国家已有一些卓有成效的实践。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手段,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已开始关注这一领域。本文试图从一个方面探索与资产证券化最为相关的担保制度中的权利质押问题,并着重对一般......
论计算机证据的几个问题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计算机证据也称为电子证据,是指在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以其记录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电磁记录物。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计算机证据将广泛应用于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领域,认真研究计算机证据的特点和规律,已成......
挪用公款罪认定中的几个问题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挪用公款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尽管我国现行刑法第384条对挪用公款罪作了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
金融犯罪法律适用问题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一、金融犯罪的概念 金融犯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破坏金融秩序,侵犯金融财产利益,依照刑法的规定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金融犯罪通常指《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四节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第五节的金融诈骗罪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国有资产信托的法律问题探究(5)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五)检查监督制度 笔者认为,在国有资产信托中,还应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检查监督制度,包括资产评估、产权登记、会计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税务监督等。资产评估作为一种市场中介行为,在国有资产信托中不应废弃,相反应该加强,以达到防......
国际法与国际条约的几个问题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7
一、国际法的概念与当今的发展 (一)国际法的概念与特征 国际法(InternationalLaw ),原称“万国法”(LawofNations ),是指国家之间的法律,是国家在其相互交往中形成的,主要用来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
关于宪法学涉及的几个理论问题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应把民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来认识1.民主是有阶级性的。在一个国家里,当一个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以后,无不将其争得的民主政治制度化,也就是说,有了政权,就有了这个阶级的民主。资产阶级占统治地位,掌握政权是资产阶级民主;工人阶......
试论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内容论文摘要:我国一直奉行的是商标注册原则,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问题一直是我国商标法的薄弱环节。新商标法增加了对未注册商标保护的规定,但尚不明确、系统。西方国家对未注册商标问题非常重视,或通过商标法进行保护,或通过竞争法、......
票据质押法律问题探讨(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01
随着商品经济的确立与发展,作为支付和信用工作,票据在日常社会经济生活中得到了广泛使用,并进而促进了商品经济进一步向前发展。票据质押作为《票据法》和《担保法》均明文规定的质押形式,无论在现实生活中,还是金融工作实践中,越来......
中国立法体制建构的几个问题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7-30
中国立法体制的建构,有点类似中国近年来流行的房屋改造与装修模式,即在原来比较窄小旧式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改装,以适应住户的需要,并向其理想中的模式靠近。中国现在的立法体制,基本上是在 1949 年以后根据多次修改的宪法以及中国的政......
商标注册策略(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07
2、切勿直接表示产品的功能。直接用商标表明产品的功能,让消费者一目了然,这倒是好的宣传方式,为国人所喜欢使用。也许有人要说很有名的洗涤用品,用的是“立白”作为商标,它直接表示产品的功能不是获得了注册吗?获得了注册不代表就......
论法理学中的法律信仰问题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7
摘 要 法律信仰是什么?通常认为,它是指基于主体通过对法律现象的感受而形成的内心对法律价值的认同,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尊重,是公众自觉的守法的升华。法律信仰是法理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热点问题,尤其是对于强调依......
民法中权利设定的几个基本问题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01
民法是关于权利的法律,理解民法的权利设定技术是理解整个民法的基础。本文拟就其中的几个基本问题作一阐述。 一、民法中的概念 民法对权利的设定是通过民法规范而成就的,而民法规范则又是由概念组成,对......
挪用公款罪认定中的几个问题(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30
三、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除此以外,其他任何自然人,包括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和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都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单独构成挪用公款罪。 所谓国家工作人员,根......
国际法与国际条约的几个问题(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31
二、国际条约是当代国际法的最主要渊源 (一)国际法渊源从国际习惯向条约的演变 刚才我们提到当代国际法的主要发展动向之一是国际法的系统化和法典化,即国际法渊源的变化。什么是国际法的渊源呢?一般认为,国际法的渊源是指国际法规......
浅析驰名商标的几个问题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8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加入WTO,驰名商标的保护变得越来越重要。本文探讨了有关驰名商标的概念、认定和保护的几个问题,并对完善我国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制度提出了建议。关键词—— 驰名商标 认定 保护 驰名商标是民族工业精华的集中体......
合同诈骗罪及其司法认定中的几个问题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键词]合同诈骗 犯罪构成特征 非法占有目的 罪数 共犯[摘 要] 合同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裂出来的新型经济犯罪,它在保留了普通诈骗罪的一些共性特征外,又表现出自身特有的个性。这种个性主要体现在其犯罪构成的特殊性。鉴于本罪认......
国际法与国际条约的几个问题(3)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1
3 、条约在国内适用的方式 各国有关条约在国内适用的法律规定和作法不尽相同。一般来看,有以下三种比较典型的方式: (1 )转化式 有些国家为了使条约在国内适用,要求必须通过国内立法机关的立法行为将条约内容制定为国内法,......
试析查禁**嫖娼存在的几个法律问题(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06
[提要]查禁**嫖娼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嫖娼活动并未得到有效的遏制。无可否认,查禁**嫖娼中存在着**嫖娼定义不够权威、证据使用不规范、处罚有失公正等问题,直接影响了查禁嫖娼的成效。 [关键词]查禁 **嫖娼 存在 问题......
法人行为能力问题探讨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 法人行为能力的具有与否完全是一个价值判断,而不是一个事实判断,所以与采取何种法人本质理论并无密切的关联。传统民法中确立行为能力这一概念是为了保护意思能力不健全的自然人的利益,所以,行为能力这一概念对于法人是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几个问题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应做为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无论从犯罪构成和犯罪动机以及立法本意是来讲这都是非常重要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中“个人”的含义从司法解释的角度理解指公款挪用人本人及其它自然人和其之外的私有公司和......
民事诉讼法修改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12
民事诉讼法的修改问题,最近几年已经成为诉讼法学界的一个热门话题。毫无疑问,这一话题的提出,既与中国近十几年来所进行的司法改革(包括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下同)所取得的成就与存在的问题相关,也与中国近十几来诉讼法学理论水平的提......
犯罪过失若干问题的探讨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0
内容提要:犯罪过失理论处于不断的研究和发展中,犯罪过失不再认为是纯粹的心理事实而是主客观两层面的结合的构造。注意义务和结果避免义务、犯罪过失的构造、以及违法性认识,在犯罪过失理论中是很重要的问题。注意义务不能包括结果避免......
国企改制中法律问题初探(5)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02
(二)要防止审计评估不实和暗箱操作近几年国有企业改制进展较快,但确实存在“自买自卖”、审计评估不实、低估贱卖、“暗箱操作”等问题。出现这些问题有认识上的原因,如轻视改制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亦有政策不系统配套的原因。要尽快完......
国企改制中法律问题初探(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还有一些地方为鼓励企业改制,将土地资产使用权低价转让,由改制后的企业无偿使用,或者仅收取少量土地使用费⑸,而改制企业有可能仅仅因为土地使用权的获得就收益巨大。或将本不进入改制资产的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名义上先剥离出来,实际上......
论物业管理中的法律问题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物业管理是近几年来我国大力培育,发展房地产市场过程中,住宅与非住宅房产商品化、服务化而出现的对居住、使用住宅小区、商厦的单位、居民提供公共性服务和特约服务的新行业。随着物业管理的出现,在牧业产权人、使用人与物业管......
ABS若干法律问题论析(4)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三、ABS其他环节的法律问题 除了真实出售的性质以外,ABS融资过程的各个环节还牵涉到其他许多法律问题。 确定证券化资产目标阶段,法律上的鉴别主要包括拟融资的项目资产的未来现金权益的权属问题,转让上的法律障碍问题等,特别要强调原......
ABS若干法律问题论析(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第三,信用增级,发行债券。根据信用评级理论,企业或机构发行的债券或通过它们信用担保的债券,自动具有该企业或机构的等级,所以原始权益人“真实出售”给SPV的资产起初的信用等级并不理想,即使在与SPV结合后,信用有所提高,仍需要改......
对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问题的探讨分析
发布时间:2016-09-09
1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及其现状 1.1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 从法律责任层面来看,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对于相关合同条款的审计、审计报告的出具、相关信息的披露等,要严格按照职业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行业标准。如果在实际从......
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几个问题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情节严重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特别是近年来暴力抗法事件频频发生,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衅。但现行法律规定在本罪的犯罪对象、犯罪主体、客观方面、追究程序和处断上均有不完善之处,制约了司法机关对这类犯罪的......
商业贿赂犯罪若干问题探讨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所谓商业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在商业活动中,一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对方所送财物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手续费的行为。我国现行......
犯罪过失若干问题的探讨(4)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7-11
在违法性认识及认识可能性中,还有一个对行为违法性还是对结果违法性的认识及认识可能性的问题。即行为无价值的考察,还是结果无价值的考虑。张明楷教授认为,在已经预见法益侵害结果的前提下,没有采取某种结果回避措施因而造成结果时,......
关于我国的法律移植问题浅探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7
法律移植(legal transplant),是比较法学中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在世界各国法律相互交叉融合的过程中,如何正确对待及研究法律移植,是我国法律能否与世界接轨的一个重要方面.关于法律移植,孟德斯鸠在他著作《论法的精神》中曾作过精......
单位犯罪中若干问题的探讨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单位犯罪主体的范围 我国刑法第30条列举的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这里,笔者想对立法上构成单位犯罪主体的有些方面进行探讨。 1、单位犯罪主体中的“国家机关”问题 我国刑法第30条规定的单位犯罪的主体......
中国宪法改革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发布时间:2022-09-26
[提要] 中国宪法应当从“改革宪法”向“宪政宪法”转变,作者以此为基点,结合20年来经验,讨论宪法改革面临的理论问题。首先,宪法之根本法则由以人本和自由为核心的价值法则、张扬人民主权的政治法则和体现程序理性的程序法则构成,蕴......
中国宪法改革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发布时间:2013-12-17
[34] 例如,中国党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便是一个宪法惯例。 [35] “所有中世纪宪政的一个根本缺陷,在于它不能实施任何处罚,除了对践踏其臣民权利的国王施与威胁或实行革命暴力”( Charles Howard McILwain , Constitutionalism :Anc......
中国资本市场改革法律问题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21
关键词: 资本市场改革;《公司法》;《证券法》;多层次资本市场 内容提要: 《公司法》和《证券法》两部在资本市场中具有基础性作用的法律的修改对我国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券法》中证券发行与交易制度的根本......
中国宪法改革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发布时间:2023-06-03
法是一种若有违反就必须依靠国家强制力通过一定程序予以追究和救济的社会规则。人有群,群有则,法律乃社会规则之一种。人类自有规则便有一个违反规则后怎么办的问题。规则之为规则在于具备拘束力,正是为了使某些规则不仅具备道义的约束......
中国宪法改革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发布时间:2022-10-22
我们在把宪法审查和宪法诉讼看作实施宪法的重要途径时,要谨慎对待所谓宪法的“司法化”问题,不宜简单地要求宪法进入普通法院,也不宜一味鼓励法官在判决时援引宪法,并以之为行宪的象征。对我国的法官来讲,判案时援引宪法是一件容易做......
犯罪过失若干问题的探讨(3)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19
犯罪过失的主观性和客观性也是紧密相关的关系,首先表现在这两种性质的机能的相互承接上。过失首先作为一种心理事实,在构成要件上,可以作为一种记述性的类型,即区别于故意而在构成要件上类型化了的心理事实,这是过失的主观面,也是注......
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9
一、绪 论 研究法学的方法和研究别种科学是一样的。先把那根本上的原理彻底悟会了,其他的枝叶问题就可不劳思索,迎刃而解。比方代数、几何、物理、化学都有确定的公式和定例;学者根据那种公式和定例就可解释各种变化无定的问......
信用卡诈骗罪若干问题探析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自从1985年中国银行在我国境内发行第一张信用卡以来,我国的信用卡方兴未艾,在信用卡的软件和硬件环境、发卡银行和发卡数量及交易金额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我国也在一步步迈向“塑料货币”的时代。作为一种非现金支付的交......
谈谈海岛立法的几个问题(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22
【正 文】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特别是沿海经济的快速发展,海岛受到无序开发、过度开发,海岛生态环境及海岛资源破坏严重,国家海洋权益和国防安全受到危害,涉海职能部门管理矛盾突出。因此,我国制定并尽快颁布实施海岛法势在必行。......
浅析法律中的事实问题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摘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其目的旨在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应该做到客观公正。但是随着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化,人们对“事实”的理解产生怀疑:我们用以审判的“事......
公司法修改若干问题探讨(3)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联方交易的存在是客观的、必然的,《公司法》只能以合理保证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不受侵害为原则。规范关联方交易的本质是要界定这种非完全市场交易的公正性。目前上市公司也仅仅是披露交易,而没有制定这类交易价格的制定原则及评判标......
侵占罪若干问题研究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7-22
内容论文摘要: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4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新刑法)第27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
公司法修改若干问题探讨(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2
从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角度出发,我们需要照顾现实,但更应着眼于未来。公司立法须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但不能靠强化职工代表的权益来规范公司的组织。建议《公司法》总则中保留一条(第15条)有关职工权益保护的条款,其他条款全部删除......
中国宪法改革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发布时间:2013-12-17
[19] 参见张友渔:《学习新宪法》,第5-6页。 [20]参见张志铭:《什么是宪政要求的宪法?》,《人民法院报》2009年12月16日。 [21]“故圣人之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
民事立法中的几个热点问题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民法是市场经济社会中一个重要的基础性法律部门,制定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系统编纂的现代民法典已成为当务之急。建立市场经济、竞争经济是制定民法典的社会环境基本要求。在民事立法中,还应科学合理解决好民法与商法的关系、物权......
在我国物权法上确立居住权的几个问题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04
一、各国法上的居住权以及我国确立居住权制度的意义 从罗马法以来,在一些国家的立法与实践中有居住权这一制度。我国制定物权法或民法典时,是否应当设立居住权,是一个需要斟酌的问题。我认为,可以考虑在我国物权法的用益物权部分设立......
关于修订《民事诉讼法》的几个基本问题[下]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三、《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立法体例应作哪些调整 要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进行全面修订,必然涉及到是否对其基本立法体例进行调整以及在多大范围内进行调整的问题。对于这一问题,我们认为总体上的思路应当是:除了应......
关于修订《民事诉讼法》的几个基本问题[上]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存在诸多缺陷,其已难以满足诉讼实践的客观需要,加之立法解释的严重萎缩、司法解释的不当扩张以及违法改革的持续泛滥,更使其在实践中几近名存实亡,因此必须尽快对其予以全面修订,且从理论准备、实务总结等......
谈谈资产核算与管理的几个问题(1)-成本管理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7-24
实行全面成本管理要求在产品开发、设计、制造、销售、服务、考核等多个环节,全面地实行管理和成本预测、决策及控制,使自己生产的产品在同类产品中质量好、成本低、价格合理,从而获得市场的认同,并占领市场,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最终实......
论承租房装潢纠纷在法律上的几个基本问题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承租房装潢纠纷在法律上的几个基本问题 论承租房装潢纠纷在法律上的几个基本问题 论承租房装潢纠纷在法律上的几个基本问题 对承租房进行装潢引起的纠纷日益增多,由法法律规定缺位,对此判决不......
论体罚学生现象中的法律问题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01
[内容提要]体罚学生是一种违法行为,侵犯了学生的健康权、身体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无可否认,体罚作为中国教育史上的一种现象,有着悠远的源流。在现代,由于应试原因,体罚学生可谓是花样翻新,程度更甚。虽然体罚这种现象已见怪不怪......
论职务犯罪若干问题浅析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0
论文论文摘要:职务与职务犯罪:1、职务的认定及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2、职务犯罪的含义。职务犯罪的立法演变:职务犯罪主要表现为官吏犯罪,在中国古代刑事法律思想中,历来就有治吏其于治民的观点。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就十分重视对......
法律与科技问题的法理学重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14
提要:目前中国关于法律与科技问题的法理学研究有所欠缺,因此,作者试图重构关于法律与科技的法理学问题和相关讨论。文章提出,法律与科技的关系,若作为法理学问题,应当对其中的根本性问题做出哲学思考。文章分别考察了科学和技术对法......
防卫过当罪过形式探讨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19
【摘 要】关于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国内外立法与理论上都有很大争议,但通说认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不可能包含直接故意。本文在研究直接故意和防卫过当之“防卫目的”的基础上,认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在不法侵害人对防卫人实施了连续侵害的......
关于网络犯罪的法律思考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1
论文摘要 随着计算机网络影响的逐步深入,网络犯罪逐渐成为一种常见的犯罪形式,本文从当今世界网络犯罪的现状,成因以及解决的对策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引起社会的关注,在立法司法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现有的网络管理制度,从而对网络......
在我国物权法上确立居住权的几个问题(3)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7-31
三、居住权的设立学者一般认为,居住权包括意定居住权和法定居住权两种。因此,关于它们的设立也应从这两个方面加以说明。1意定居住权全国人大制定公布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212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
商标国际注册若干问题探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9
[摘 要] 随着我国企业跨国经营战略的日益突出,对知识产权的跨国保护也日益重要。在企业获得国际竞争力的今天,利用商标开拓国际市场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如何遵循相关的国际条约并结合企业的现状和国际环境进行商标的国际注册,将是本......
法律作为一种学问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壹、 法规范的国界性 今天所谓的法学,对所有华人社会而言,都没有太久远的传统,清末开始经由日本专家的协助移植欧陆法制时,日本殖民下的台湾也已自其本土引进同样源于法、德等欧陆国家的法制,从各种实体和程序的重要法典,各种法......
关于修订《民事诉讼法》的几个基本问题[上](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26
内容提要: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存在诸多缺陷,其已难以满足诉讼实践的客观需要,加之立法解释的严重萎缩、司法解释的不当扩张以及违法改革的持续泛滥,更使其在实践中几近名存实亡,因此必须尽快对其予以全面修订,且从理论准备、实务......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若干法律问题探讨(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 要:在当前的金融危机中,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法律纠纷,急需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风险进行明确划分和适当分配。从法学的角度来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分为四类,其中最重要的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该产......
关于物权法几个问题的探讨
发布时间:2023-03-05
关于物权法几个问题的探讨 关于物权法几个问题的探讨 关于物权法几个问题的探讨 一、物和物权的概念 在传统民法中,财产分为有体财产和无体财产。有体财产称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无体财产即......
关于修订《民事诉讼法》的几个基本问题[下](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三、《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立法体例应作哪些调整 要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进行全面修订,必然涉及到是否对其基本立法体例进行调整以及在多大范围内进行调整的问题。对于这一问题,我们认为总体上的思路应当是:除了应当将少数程序从《......
行政适用法律错误若干问题探讨(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04
关键词: 行政法规范/行政案件事实/不当结合/法律责任 内容提要: 行政适用法律错误是瑕疵行政行为的一种,应当与行政违法行为、行政不当行为相并列。行政适用法律错误主要表现为行政法原则与行政法规则、行政单选规则与行政多选规则、行......
关于银行协助执行法律问题的探析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 银行协助执行是银行依法协助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对被执行人(含单位和个人)的存款进行查询、冻结或强制扣划的行为。银行协助执行行为的主体是银行和执法机关。银行协助执行的方式有三种,即协助查询、协助冻结、协助扣划。银......
法律方法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0
我们的社会需要法律人,所以,公民用税金保障法律人的生活,甚至多数情况下我们还希望为法律人提供比一般公务人员更周到和更全面的生活保障;何况,公民有时还在用自己最宝贵的生命和鲜血来捍卫法律人的独立与尊严。那么,法律人拿什么奉......
法律文化论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0
一、 法律的生命斯芬克斯之迷埋藏在人类及其所有的创造物之中。“人类选择了法律,便崇尚法律。”①可是法律的创制者们却发现他们的法律总是让他们失望,而善良的老百姓们却总是处在痛苦的高压中。在结束野心勃勃的战争之后,赢政开始自......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6-05-20
一、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规定 注册会计师被称为经济警察,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保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意识,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了注册会计师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注册会......
探讨学习中国司法制度课应注意的问题(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根据国家教委1984年底关于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教学指导性计划,法律业大在85级的第五学期开设了中国司法制度课。这是在各成人高校和普通高校法律专业都还没开这门课的情况下,由我校率先开设的。今年国家教委又把这门课作为对法律业大验收抽......
外资银行外汇贷款法律问题探析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深圳作为金融中心正大力引进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现有外资银行深圳分行或代表处40几家,今年新成立外资银行深圳分行2家,正在筹备设立分行的有4 家,其规模处于全国前列。如何更好地为外资银行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及合法......
探析企业文化建设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1
论文摘要:企业文化建设对于企业生存发展至关重要,一个企业能否健康发展和不断壮大,能否顺利度过可能的危机,与企业文化建设有着密切关系。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粘合剂,可以把员工紧紧地粘合、团结在一起,使他们目的明确、协调一致。 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