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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立法与民生_经济法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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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立法与民生_经济法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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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艰巨突围的旅程 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相比,《物权法》有着一波三折的立法进程。历经七审后提交2009年全国人大审议的《物权法(草案)》,也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不同利益阶层在具体利益上的不同诉求。

在中国,目前还有许多人并不十分清楚物权这个概念。其实从法理上讲物权包括财产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以普通人的朴素理解,就是民间的财产权。

说白了就是自己现有的动产、不动产能否以法律的形式得到认可并受到保护,因此,《物权法》就是一部关系到每一个人切身利益的“民法典”。 从1986年4月,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通过的一项民法通则中专门有一节——“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规定了物权,诞生了物权法的雏形开始,物权法——这部保障13亿百姓切身利益、现共有5编247条的法律制度,历经“5年培育,10年起草,5年修改”,前后长达20年,才终于修得正果。

究其原因是,当今中国正处于深化改革、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各阶层日趋复杂的利益博弈、转轨过程中难以协调的体制性矛盾、现实国情与理想法治的差异、部门利益的纠缠乃至传统意识形态的桎梏等等,都使立法不时遭遇各种掣肘,常常面临艰难的抉择,因而大大增加了立法难度,延缓了立法进程。 在草案全文向公众公布征求意见时,反馈回来的上万条意见显示,许多公民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

“一个人一天当中,几乎每时每刻都在跟物权打交道,说《物权法》是跟老百姓关系最密切的一部法律,一点儿都不夸张,其审议次数之多,不敢说‘绝后’,至少是空前的。”资深政经研究员陆建明先生如此评说这部“怎么强调都不过分的民生法律”。

要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物权法》是最基本的法律之一,因为各种交易中最基本的交易是物权交易。《物权法》的作用就是定纷止争。

处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还没有走出权治社会的阴影,商业与市场又正在发育,这样,就形成了“权力市场化”和“市场权力化”的格局。这种格局的具体表征是权力部门与强势利益集团及精英群体结盟,结盟体主导的改革必然是畸形的改革,也必然与“共享式改革”南辕北辙。

一段时间以来,国有资产正以各种形式大量流失。 就在多数国人还没搞明白什么叫MBO的时候,由官产学组成的“精英铁三角”,已经通过MBO(管理层收购)将全国的中小型国有企业尽数收入囊中。

经过8年的股份制改造,到1996年,除了100多个特大型国有企业留着继续赚取垄断利润外,全国几十万个国有企业和上百万个集体企业组成的数万亿元的大蛋糕,在经济上已经瓜分完毕,剩下来的就是一个法律手续问题,即如何在法律上变更企业性质,把国有企业变成公开合法的私人公司。 据国家统计局2009年底资料,鲁能集团公司是一家集团化发展、多元化经营的大型资源型企业。

以电源、矿产、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房地产、工程建设等为核心业务,以总资产738.05亿元傲居山东省企业第一名。然而,经过1年多辗转腾挪,庞大的企业王国已悄然易主,由“国有”改为“私有”。

私人企业“北京首大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国源联合有限公司”,仅以人民币30多亿元,获得鲁能集团91%股份,可新公司董事会部分成员仍为原集团核心人物董事长高洪德、总裁徐鹏等高管人员。 虽然,在实现“蛹化蝶”的全部过程中,不少黑手都在玩抢劫国有资产的游戏。

但是,鲁能却玩得太大玩得太急了,如此天文数字的惊天一案,凸显了国有资产体制的弊端。由于国有企业多数股权结构和变动都不为外人所知,因此在改制的背景下,股权转让行为很容易被少数当权者操控,将国有资产揣进个人腰包。

侵吞如此天文数字的国有资产,居然还不屑对当地国资委打个招呼,到案发为止,专门管理国有资产的山东省国资委居然毫不知情,而山东省工商局则直接为其保驾护航,禁止人们查询鲁能集团任何资料。要知道,2009年全国中央财政教育支出也就是349.85亿元,2009年中央政府解决全国孩子上学问题就40亿元,几双黑手一次性就拿走了全国两年多的中央教育经费,吞掉了全国孩子18年的义务教育经费。

而738亿对中国海军意味着什么?如果按照每艘30亿的建造费用,则意味着24艘国产航空母舰被击沉。 国资保卫战已经到了最关键时刻,草案三审稿专门增加条款,规定企业主管人员以无偿转让或低价出售、低价折股等手段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企业主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和集体企业严重亏损、倒闭的,将依照不同情况,追究企业相关主管人员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在草案全文向公众公布征求意见时,反馈回来的上万条意见显示,许多公民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根据各方意见,草案五审稿在加大国有资产保护方面作了进一步修改,并增加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

五审时,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又提出,现实生活中,通过企业并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严重,应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草案六审稿据此又对有关条款作出修改,将通过“合并分立”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情形纳入处罚范围。

以此,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防止不法之徒侵吞国有资产。 对广大民众的财产保护而言,物权法不仅关系到其基本财产,而且关系到其生存权,关系到公民的人格尊严和自由。

有人会问:为什么新中国成立这么长时间没有《物权法》?难道以前我们国家和老百姓没有财产吗?陆建明解释,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基本的经济体制是计划经济,社会主要的财产是国家财产或者集体财产,这些财产都是接受国家计划支配的,是不能按照市场规则也就是按照民法物权法的规则来支配和流通的,因此当时这些财产是由行政法这样的法律来规范的。当时老百姓也有一些财产,但主要是锅碗瓢盆这样的生活资料,而且基本上也没有什么流通的必要,这些少得可怜的民间财产主要由《婚姻法》、《继承法》这样的法律来予以规范就足够了。

所以那个时候还没有制定《物权法》的紧迫性。但现在我国财产占有的情形完全不一样。

2009年6月,据国土资源部门测算,全国约有33万亿元的国有资产中,土地资产即达25万亿元之巨,而民间资产总量也与其不相上下。 如此庞大的资产,显然必须按照市场规则规范,也就是必须按照民法性质的物权法来规范,出台物权法也因此变得刻不容缓。

对广大人民群众所享有的私有房产权而言,一旦遭受侵害,就可能影响生存。某些地方官员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进行非法拆迁并且不给予合理补偿,这就使得一些公民的利益受到侵害。

在这种情况下,强调平等保护,实际上有利于维护穷人的利益。比如,那场沸沸扬扬、牵动了诸多国人关注的重庆市九龙坡区鹤兴路片区17号房屋的“孤岛图景”,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幅容忍被拆户、敬畏法律和一种法治进步的图景。

这种久拖未决拆迁户,如果在以前,恐怕早就被不择手段的开发商,用无坚不摧的推土机强拆了。而现在,即使只剩下一个“未拆户”,开发商也不敢采取非法手段强制拆迁,政府也不敢强制拆毁一个公民的合法住所,只能容忍孤岛的存在,最终于2009年4月2日,依据法律程序与其以双方和解顺利解决。

这个令人欣慰的结果,以及房主2年半拒不搬迁的坚持、开发商难能可贵的耐心、众多群众倾注热情的关注,无不从一个角度呈现了刚通过的《物权法》产生的时代背景:私人物产的价值观念其实早在人们心中根植。 所以,对广大民众的财产保护而言,物权法不仅关系到其基本财产,而且关系到其生存权。

另一方面,财产权关系到公民的人格尊严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首先要平等对待和保障私人财产所有权。

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正是为了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根据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也需要对公民的财产权实行平等的保护。自然人无论贫富、强弱,其财产都应该受到平等对待。

平等保护就是要保护每一个公民的财产,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尤其是,这种财产不仅仅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动产和不动产,还包括9亿农民所享有的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

除了基本经济制度、国有资产保护这些宏大的主题,一些涉及百姓根本利益的民生课题,也是《物权法》的重点所在。比如,曾经被疏忽的小区车位归属问题,在该法第6章第74条有了明确说法。

更为典型的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抵押”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否转让”,自初审起,这两项涉及亿万农民权益的议题就争议不断,有人主张应彻底放开,以利农民融资致富,亦有人担忧,农民一旦失去最后的生活保障,将酿成无居无业的社会悲剧。由于意见分歧巨大,草案在历次审议中几经反复,而五审稿最终采纳的是有条件放开的方案,即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发包方同意,并且不得改变承包地的用途。

而农村宅基地只能转让给同村内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的农户。这种历经斟酌、谨慎从事的抉择,折射的正是关怀农民根本利益的良苦用心,也是践行宪法理念、弘扬宪法精神的一座里程碑。

法治化的进程应当是在人的法律意识指导下将良法付诸实践的活动过程,在现代民主制度下,立法机关已不仅仅是一个表决机关,更应该是一个沟通民意、整合民意的机关。如何使已形成的不同利益群体和谐相处,恰恰是通过立法所应该达到的目的。

留美归来的上海建桥学院社会学博士、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教授陈纳说:《物权法》曲折漫长的立法旅程,只是当今中国立法的一个缩影。历史上,政治和法律制度的建立与社会现实之间存在差距是一个常见的现象。

当年,北美大陆殖民者为了反抗英国的专制暴政而奋起革命,在1776年7月4日通过的《独立宣言》中,“人人生而平等”作为美国的建国思想被提出。但与此同时,包括华盛顿和杰弗逊在内的革命领袖、立宪先贤以及相当多的南方殖民者却奴役大量黑奴,并且在宪法中对奴隶制予以认可和保护。

直到1862年9月22日,南北战争的战时总统林肯签署了《解放黑奴宣言》,继而,国会通过《美国宪法第13条修正案》,才从法律上废除了奴隶制。 然而,此后整整100年里,获得了“法理自由”的美国黑人,在这个以“平等”为建国和立法理念的国度里,饱受了高度制度化的政治压迫和全方位的歧视性待遇。

直至1964年《民权法》的通过,才为美国黑人从法律上提供了作为“平等公民”的基本权利的保证。然而,即使在今天,种族问题仍然是美国社会的最大问题之一。

法治化的进程应当是在人的法律意识指导下将良法付诸实践的活动过程,法律意识的高低直接影响其进程。在现阶段的法制文化进程中,虽然人们的法律意识较过去有所增强,但仍然是极其淡薄的,它已成为制约中国法制化进程的“瓶颈”问题。

在现代民主制度下,立法机关已不仅仅是一个表决机关,更应该是一个沟通民意、整合民意的机关。如何使已形成的不同利益群体和谐相处,而不是草率从事,使这些矛盾和冲突更加表面化和激化,恰恰是通过立法所应该达到的目的。

随着社会改革的深入,法制和人民生活的关系日益密切。无论立法还是司法,都不再仅仅为立法者和法官所独享,法律也不再仅仅是法学家关在书斋中的东西,它们正在成为与人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务。

物权法的审议过程,破解了富于中国特色的立法难题,使全社会都体味到了中国式的立法智慧。这种扎根于本土的立法经验,对于我国立法实践而言,无疑有着宝贵的启示价值。

在新时期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如何看待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的异端问题,如何看待法律、法典的与时俱进问题,笔者采访了从该法起草到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前后7次审议,都参与其中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克希先生,他说:近年来,许多法律、尤其是一些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法律在起草、审议时,往往引发持续不断、激烈对抗的立法争议。以往那种连续审议、顺利出台的“惯例”已不多见,许多法律案不仅经历多次审议,而且每次审议往往相隔良久,甚至陷入长时间“搁浅”的僵局。

这种反复审议、一再“搁浅”的景象,既验证了冲突日趋激烈、立法日益艰难的现实,也反映了立法机关谨慎决策、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务实态度。事实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每一次审议,都是回应社会争议、谋求各方共识、平衡不同诉求的过程,正是通过一个个反复斟酌的决断,一次次不断深入的审议,推动法律草案不断走向完善。

尤其是那些打通立法“瓶颈”、解决最后难题的攻坚式审议,更是体现了立法者的勇气和智慧。在物权法、企业破产法的审议过程中,都曾破解了富于中国特色的立法难题,使全社会都体味到了中国式的立法智慧。

而这种扎根于本土的立法经验,对于我国立法实践而言,无疑有着宝贵的启示价值。 立法实践的点滴迹象,使我们有理由判断,肇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的中国现代法制建设,已经发生了深刻的转型。

与20多年前“有法比没法好”、强调立法速度的立法初创期相比,中国立法已经进入了深度构建现代法制、立法质量至上的立法成熟期。按照既定的立法目标,我国将在2010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不断深化的政治、经济等体制改革,也在呼唤着立法的及时跟进。

此种情形下,许多长期空缺、严重滞后的法律案纷纷提上制订或修订日程,而其内含的重重矛盾和巨大分歧,则对立法机关提出了严峻挑战。另一方面,这些“难立之法”往往是一些重要的、基本的法律,如果能攻克立法难关、创造立法良策,将对法制建设进程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物权法》的通过,标志着中国距民法典仅剩“一步之遥”。但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构建保障财产权利的法律体系,才刚刚开始。

注定了它虽然取得诸多重大突破,还不可能尽善尽美。 但这是一个希望与考验并存的立法时代。

因此,立法的艰难曲折并不令人生畏,更需要关注的是,应当如何保障民主、公平的立法博弈,应当如何实现公平、正义的立法价值……也只有解决了这些深层次的立法难题,我们的立法才能被全社会普遍接受,并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所以说,2009年的春天,是一个温暖的春天。

作为夯实最令人瞩目的焦点基石《物权法》出台为标志,我们的国家和民族,走进了一个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充满希望的春天。■ 一场“违宪”和“姓资姓社”的争论 《物权法》自初审以来,始终是社会热议的焦点。

随着立法审议的逐次深入和社会讨论的全面展开,大到立法方向是否违宪,小到小区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物的采光通风权、住宅用地满70年后自动续期、宅基地使用权等等,始终陷在一片争议旋涡之中。 其间,还有一个最大的原因,就是要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予以平等保护,这究竟有无“违宪”?民间与法学界就此展开一场针锋相对的争论。

也正因此,《物权法》并未应验民间一度流传的说法,在2009年或2009年全国人代会上通过。 在这场争论中,诸多经济学家、学者积极参与,其中包括思想理论界头面人物如吴敬琏、陈奎元、周瑞金、刘国光等,到非主流学者左大培、何新、扬帆等。

众多网民,也纷纷赤膊上阵,各方立场、观点针锋相对,极具思想性、现实性与观赏性。对阵双方从会场上打到报刊上,最后打到网络上,一时间,硝烟滚滚,令观者惊心动魄。

(一) 2009年7月,《物权法(草案)》在社会上公布并广泛征求意见,为普通人提供了直接参与立法过程的机会。8月12日,互联网上出现了一封题为“致吴邦国委员长并转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开信》”,据称此信后来递交到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手中。

公开信的执笔者、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巩献田指出,《物权法(草案)》是一部违背了宪法,背离了社会主义方向,是开历史倒车的草案。 他的依据是:物权法草案废除了宪法和民法通则中调整财产关系的最核心条款“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偏重于保护私人财产,实质上妄图用“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精神和原则取而代之,危害了社会主义的公共利益,这是违宪的行为。

《草案》在形式上是平等保护全国每个公民的物权,核心和重点却是在保护极少数人的物权。 他说,物权法有一个性质,只要你实际占有的财富别人提不出相反的证据,这些财富就会得到一视同仁的保护。

那么对一些靠非法手段取得第一桶金的私营企业主的财产也进行合法保护,岂不是赦免了他们的“原罪”? ——对于广大劳动者和全国人民来说,公有制和国家财产是他们每个人的物权的最重要的和最根本的基础保障和物质体现。没有国家和集体物权,每个公民的物权就没有实现的可能。

目前,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人民的物权受到了严重侵害,而那些靠侵吞国有资产而富起来的人却拥有了可观的私人财产,对他们的私人财产同样进行法律保护,岂不是助长国有资产继续流失? ——《草案》所体现的基本精神和反映出的根本倾向,必将进一步加速私有化进程,促使两极分化,造成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情况下讲平等,就是要把乞丐的要饭棍和少数人的汽车、机器平等保护,要把普通居民的住房、危旧房和那些高级别墅一样保护,这样形成的,不是劳动的平等,而是资本的平等,这与资本主义社会有什么区别? 此信犹如一声炸雷,引起极大回响。在其任教的北大法学院的网上论坛,同学们“灌水”热情持续高涨。

跟帖无数,一度位列北大未名BBS的十大热门话题。有学生说,巩献田不仅自己“很是出了一回风头,领着北大法学院又跑到了法学界的风口浪尖上”。

(二) 面对巩献田及“力挺”其主张的数千名离、退休干部和军队系统军官的“违宪”和“姓资姓社”的诘问,以及其他泛政治化的“指控”,参与《草案》起草的学者回答:草案不仅没有违宪,相反它是在宪法基本原则指导下制定的,对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取得的成果进行确认,并适应和引导进一步的改革开放,完全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和历史潮流的。草案完全符合宪法精神和改革开放的要求,物权法必须前进,不能倒退。

草案起草组组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原校长、著名民商法学专家江平说,《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要对所有合法财产,不管是国家、集体还是个人的财产,都要进行平等的、“一体化”的保护。基于这样一个指导思想,在《物权法》中没有写进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条文,一是对于国有财产的保护,《宪法》已经做了明确规定,《物权法》只是一个部门法,没有必要去重复《宪法》的规定;二是考虑到,如果把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单独写进《物权法》的话,就有可能引起误解——我们在国家、集体与公民财产之间划了一个等级,国家财产第一位,集体财产第二位,公民个人财产最末位,保护就不平等了,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使得一些国家机关打着国家、集体利益的招牌,任意地非法地侵犯公民个人财产权。

这就涉及农村土地征用问题、农民承包权、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等等,这些重大问题如果不通过《物权法》的规定来加以保护的话,那么我们改革开放的成果是无法巩固的。 物权法只是一个部门法,它是民法分则的一编和部分内容而已,不是集民法大成。

它调整的也只是财产的分配问题。像贫富分化、国有资产流失等等这类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重大经济问题乃至刑事问题并不能由它来规范。

民法只能调整民事部分,其他问题应该由民法之外的法律如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去调整、规范。这是不能混为一谈的。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也撰文称,在物权法的种种争论中,不少人会想当然地以为,只要是国有财产,就是属于人民大众的,就是需要用最大的力量加以保护的。反之,只要是私有财产,就是属于那些有产阶层自己的,就不能像对待国有财产那样严格保护。

殊不知,过去近百年来的实践表明,所谓国有财产,乃是谁也不知道产权属于谁的财产,乃是权势阶层可以巧取豪夺的财产,而且往往是经营得最糟糕的财产。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私有财产得到严格保护的环境下,正由于每个人都可以放心大胆地致富发财,有恒产者有恒心,于是整个社会财富不断增长,就业机会不断增多,所有的人都越来越走向富足。

这也是为什么在那些私有财产得到严格保护的社会里,中产阶级的范围不断扩大,国力不断强盛的原因。 违宪派与合宪派各执一词,唇枪舌剑。

那时,“物权法”一词高频率地见诸媒体,在互联网的“Google”里键入:物权法,最高时能搜出380万项符合条件的查询结果。最令人震惊的是,2009年11月21日,在北京三味书屋召开一个研讨会上,险些出现肢体冲突。

经济学家左大培不顾主持人的劝阻,频频打断发言者的谈话,批评其他与会人员的观点。一个以“理性、建设性”著称的经济类媒体记者突然站起来,叫左大培“滚出去”,会场中立刻有人附和,会场险些变成武斗场……(周军 浩清 许新宇) 物权法与普通民事纠纷 《物权法》的颁布,为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提供了民事法律依据,同时也为不久的将来我国民法典的问世打下了坚实基础,其意义重大、深远。

但本文的视角是在微观层面,选取几类百姓日常生活中已经出现或者可能出现的民事纠纷,结合《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加以分析运用,以飨读者。这些问题,在《民法通则》中未有规定或规定甚少,之所以称“普通民事纠纷”是为了与司法实践中主要发生于单位之间的“经济纠纷”以示区别。

“一房二卖”与预告登记 一物一权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即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不能并存两个以上的所有权。现实生活中,有的房地产开发商由于工作失误、利益驱使或者其他原因将一套住宅先后售于两位业主,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未经登记,而后买者办理了登记手续,结果房屋是交付给后买者,由此引发纠纷诉至法院。

后法院判决:房屋产权归后买者所有,房产商赔偿先买者相应的经济损失。以上事例,虽然先买者可以得到一些经济方面的补偿,但心理、精神方面的缺憾无法弥补,全家人精心挑选地段、房型、楼层的新房子最终无法得到。

什么原因呢?因为房屋所有权是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的享有和变动的公示方法均为登记,即是说在静止状态,你是否享有某住房的所有权是看房屋产权凭证上登记的内容;在流动状态,你签订了买房合同,新房的所有权归不归你,要看是否办理登记,如未登记你还不是物权人,你只是房产商的债权人。在法理上,物权是支配权,物权人可以支配标的物(如房屋等物);而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而不能支配标的物。

如上所述,在房产商违约的情况下,先买者有权请求房产商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成为新房的主人,而后买者因为已办理登记手续,从而成为该房的物权人(所有权人)。 《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该法条已明确地告诉我们,业主购买商品房的“期房”,与房产商签订预售合同时,可以申请预告登记,从而使自己成为物权人,以此避免“一房二卖”并有效地保护自己的物权利。

“物业纠纷”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此处的物业纠纷,是指住宅小区的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管理内容、服务项目、服务态度及管理水准等方面产生的纠纷。现实生活中,业主与物业公司发生矛盾纠纷的现象已不乏鲜见,如果这种矛盾无法调和,就只能换物业公司了。

上海曾经发生某小区业主将原物业公司解聘,聘请了新的物业公司,而原物业公司不愿撤退,于是发生了新旧物业公司在小区大铁门内外对峙、无法换班的极端事件。业主有无权利更换物业公司、参与小区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等这些问题在《物权法》中可以找到明确答案。

《物权法》第76条规定,业主有权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物权法》第74条还指出,“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上述法条表明:业主不仅有权参与小区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而且有权在物业公司不称职时,共同决定更换物业公司。特别要指出,《物权法》将占有业主共有道路和其他场地的停车位明确规定为业主共有,合理地维护了全体业主的物权利益。

业主对物业管理拥有的权利来源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这是我国的民事立法中首次确认这一权利。在欧洲大陆法国家和地区,民法中称其为“住宅所有权”、“楼层所有权”、“区分所有权”等。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种复合型的物权,《物权法》第70条指出:“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据此可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三种权利构成的:①业主对建筑物的专有部分(套内面积)享有所有权;②业主对建筑物的共有部分(走道、绿化设施等)享有共有权;③业主对共有部分的物业享有共同管理权。

前两种权利在《民法通则》中已确认,第三种权利是《物权法》第一次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立法承认,为业主充分行使房屋所有权、正确处理业主个体与整体以及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提供了准确的法律依据。

“追缴赃物”与善意取得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了善意取得法律制度。善意取得,是指动产或不动产由无权处分的占有人转让给善意(不知情)第三人时,第三人一般可依法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人不得请求第三人返还而只能要求转让人赔偿损失。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①让与人无转让财产的权利;②以合理的价格转让;③受让人受让财产时是善意;④转让人对财产处于合法的占有状态;⑤不动产转让经过登记,动产转让已交付给受让人。于此受让人从无处分权人处受让财产符合上述条件,即取得该财产所有权,原所有人无权追回,但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例如:甲将从朋友乙处借来的字画卖与丙,丙不知情付了款并得到该字画,丙即取得该字画的所有权,甲无权向丙追讨字画,而只能向乙请求赔偿损失。 现实生活中有人从他人处受让了物品,后被告知是赃物,由公安、检察部门收缴而去。

受让人对此感觉很冤屈,他在购买该物时并不知情,主观上是善意,而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款,为什么不能得到该物的所有权?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主要的原因是不符合善意取得的第四项要件,转让人在交易时对转让物不处于合法的占有状态(盗窃、受贿是违法行为)。但是,应当指出:根据《物权法》的立法精神,如果受让人是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遗失物返还”与拾得人权利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上述内容是《物权法》对遗失物拾得如何处理所做出的规定,《民法通则》中我们也能见到相类似的条款。

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物权法》于维护遗失物拾得人权利方面又增添了新的内容。该法第112条第2款指出:“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这一规定,为解决新类型的民事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曾有媒体报道,某女青年丢失了一条心爱的小狗,四处寻找无着,结果食寝不安,工作无心。

后登广告曰:找到小狗并送还者,一定重赏!事后有人将狗找到,但在“重赏”的数目上双方意见不一,纠纷最后闹到派出所去解决。遗失物拾得人可以获得报酬权,甚至在规定时间内失主不认领,拾得人可以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这在西方的德国、意大利,日本等国的民法上均有明文规定。

《物权法》没有全盘移植大陆法国家的该项制度,而是根据社会主义国家的具体国情,在维护遗失物拾得人权利方面作出适当的安排,于情于法均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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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用益物权的内容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17
摘 要: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内容,用益物权作为以所有权为基础而产生的物权,其内容亦包括这四项内容。本文认为,用益物权的占有权能通常体现为直接占有,在特殊情况下也表现为间接占有;用益物权的使用权能包括生活性......
知识产权立法体例与民法典编纂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09
[内容提要] 近代民法典的结构是在罗马法体系基础上的改造,知识产权立法与近代民法典未能发生历史 的机缘;现代民法典编纂运动尝试接纳知识产权制度,但至今尚无成功的立法例。当代知识产权法是一个综 合性、开放式且最具创新活力的法律规范......
浅议我国物权法中的物权变动规则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5
论文摘要:我国物权法的立法已经进入了一个关键的时期,而物权变动始终是物权法立法中一个重要的问题。物权变动包括动产物权的变动和不动产物权的变动,本文将通过对我国物权理论以及立法现状的研究,探讨我国物权法立法中物权变动规则的......
从立法论看物权行为与中国民法
发布时间:2013-12-19
从立法论看物权行为与中国民法 从立法论看物权行为与中国民法 从立法论看物权行为与中国民法 摘要: 奉行物权行为制度有利有弊,不采用物权行为理论同样如此。笔者尊从实用主义,不 赞同我国民法......
论环境物权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04
物权法是与环境资源的经济价值与生态价值和其它非经济价值直接相关的规范体系。但是,传统物权法并未将环境资源的生态价值和其它非经济价值融入其概念以及制度之中,这样才导致了环境问题的产生。在当代,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环境资源的可......
论《民法通则》与《物权法(草案)》的合宪性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关键词: 实质意义/物权法(草案)/民法通则/合宪性/物权保护 内容提要: 通过对“违宪风波”的学术观察,笔者对“公开信”的影响和关于《物权法(草案)》合宪性不同观点进行了评价,认为“违宪风波”本身具有积极意义,当前学界对......
论民族经济立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民族经济立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民族经济立法各环节的根本性准则。它是民族经济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表现,反映着立法者价值取向和法律意识以及受民族社会经济条件制约的程度。一、 民族经济立法的含义从语源看,立法在古典文献......
我国土地所有权制度对民法典中物权立法的影响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03
论文关键词: 土地所有权/物权/民法典 内容提要: 土地公有制与私法理念的差异使我国的物权立法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国家土地所有权集民事主体与行政主体为一身,便于政府对土地利用行为进行积极的干预以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但也可能......
后“物权法草案”时代的争议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关键词: 物权法 违宪 改革 实践 规范 经过十余年风风雨雨,《物权法》草案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上以绝对多数获得通过(得票率至少为95%)。这是一种胜利?如果是,是一种什么样的胜利?在我看来,这如同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一样,基本......
浅论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8-01
论文关键词 市民社会 民法 经济法 论文摘要 基于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问题的争论,本文以利益为视角分析两者的关系,从而说明民商法与经济法是互补关系,但也有区别,民法只是以个人权利保护为宗旨,侧重提高个体的经济效率,而经济法......
物权立法中七个疑难问题之我见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我国未来物权法,对于不动产登记簿的开放对象应当有所限制,但对于开放内容不应有所限制;物权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不应当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建立取得时效制度,并应区分一般动产、准不动产、未登记不动产而规定不同的成立条件;在......
透析《物权法》第5条关于物权法定原则的规定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7
内容提要:与债权法中的契约自由原则相对,物权法实行物权法定,此为大陆法系国家物权法基本原则之一。我国《物权法》第5条亦规定了该项原则。盖凡法律之原则,皆具高度抽象性及概括性,故为适用则有必要对其具体事项加以细化。本文对物......
经济法论文2500字:物权保护
发布时间:2023-02-07
能力与知识的关系,相信大家都很清楚。知识不是能力,但却是获得能力的前提与基础。而要将知识转化为能力,需要个体的社会实践。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经济法论文2500字。 一、物权保护机制概述 (一)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是权......
公证与经济发展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5
论文关键词:公证 经济发展 现状 对策 内容论文摘要:新中国的公证制度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进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公证是预防和解决民事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是保护国......
环境立法经济手段的运用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7-21
湖北 武汉大学法学院 陈 静内容提要:本文主要是根据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之协调发展原则以及利益与责任公平原则,以及我们现在运用的局限,提出引进市场机制理论,并据此而讨论适用于他国实践的一些环境保护的经济手段。论文关键词:协调发......
浅论经济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01
论文摘要: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调控经济活动中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是调整市民社会关系的法,是调整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与民法之间不仅存......
研究经济法与民法相关问题(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10
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 王玉玺 摘要:在转轨时期,新制度经济学最近在我国越来越受到重视,其理论越来越多地运用于在我们的制度构建中。新制度经济学同样对于包括经济司法在内的法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试图通过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些基......
经济法与经济法制初探(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关键词]经济法经济转型经济法制 经济法在经济生活急剧变化的今天,代写论文由于受到经济变化的影响,经济立法变动较快,法律规范与经济政策之间的界限不甚明显,较之传统稳健的具有大陆法色彩的其他成文法,显得较为灵活和多变,并且在......
论我国民事抗诉权的立法缺陷与对策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论文摘要: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民事抗诉权的规定过于原则,也缺乏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存在着许多重大缺陷。笔者在对立法缺陷一一进行剖析后,提出了自己关于完善我国民事抗诉权的思考与对策,希望对我国的现代化法治建设能有所裨益。......
小议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20
论文摘要: 基于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问题的争论,本文以利益为视角分析两者的关系,从而说明民商法与经济法是互补关系,但也有区别,民法只是以个人权利保护为宗旨,侧重提高个体的经济效率,而经济法是以保护社会整体利益为重心的,是......
试论物权的变动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8
(一)物权的概念表述 在论述物权的变动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学界对于物权概念的理解。 王泽鉴先生认为,“物权既然是对物直接支配的权利,当然得享受其利益,并具排他的绝对效力”,“法律将特定物归属于某权利主体,由其直接支......
现代经济法产生的民商法基础(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7
【内容提要】本文以民商法发展的历史进程为出发点,阐明了现代经济法产生的必然性,分析了法律的价值分析和制度变迁两者的互补性。本文认为,现代经济法的产生以民商法的高度繁荣为前提,同时以对民商法的补充为己任。 【关 键 词】......
论一般人格权的立法模式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2
论文关键词: 一般人格权;人格;立法模式 内容提要: 一般人格权的产生及其模式是与民法典尤其是人格权法的立法模式息息相关的,因此,受限于不同制度背景的一般人格权必然会表现出不同的优缺点。从我国民法典的大背景着眼,将一般人格......
再论物权法难产背后的有关问题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物权法迟迟难以出台,实际上并不是在法律层面存在障碍,而是其在重大制度的设计上均涉及到宪政问题。尤其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到底能否私有化是其中一个重大争议点。作者从我国集体土地制度的历史渊源及其与现行宪政体制的关系出......
隐私权的经济分析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隐私本质上是私人信息,隐私权是个人控制其私人信息的权利。无论隐私是否涉及到个人名誉,从对隐私的成本——收益分析来看,在权利的初始配置的意义上,都应当将控制私人信息的权利配置给信息生产者而形成隐私权。隐私权不能仅......
关于知识产权的民法定位分析与立法建议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4
继中国加入WTO之后,中国民法典的制定已正式提上日程,这是学术界梦寐以求的一件盛事。作为WTO的大三支柱之一,知识产权在现今国际和国内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我们要制定中国民法典,其中一个重要议题就是如何解决知识产权在民法中......
试述商法与民法、经济法的联系与区别(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06
民法、商法、经济法的相互关系,是近年来倍受法学界关注的一个问题。民商合一亦或民商分立的相左意见频仍,而关于民商法和经济法的共性和个性的争论,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民法、商法和经济法作为规制市场交易和经济运行的互补互动的......
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交付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2
论文摘要:一般认为,我国法上的物权变动原则上采债权形式主义,例外采意思主义加公示对抗主义。在意思主义模式下,不动产物权何时变动,存在认定上的困难;而在债权形式主义下,登记成立与权利的真正变动之间又有很大的真空期。在不动产......
中国法的体系、问题与立法改进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损害赔偿是民法中最基本、最核心的问题之一,民法典关于损害赔偿规范的设计和构成,可以反映出起草者对于损害赔偿的认识程度,可以作为评价民法典优劣的一个尺度。法典化本身是大陆法系的特色之一,中国民法法典化的进程,也应当遵循大陆......
试论民商法与经济法之合作前景(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04
论文摘要:民商法和经济法是市场经济的两大基本法,二者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笔者认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二者在调整范围、调整方法等方面都有着广阔的合作前景,促进二者的合作,必将大大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论文关......
从民商法到经济法:市场经济伦理与法律的演进(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关键词: 市场经济;伦理;公平竞争;社会责任;法律 内容提要: 古典经济学的“自利”假设为市场经济奠定了人性基础,也为市场经济伦理观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在自由市场经济阶段,公平竞争伦理是市场经济伦理观的核心,对自由市场经济伦理......
记名提单物权属性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 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记名提单作为物权凭证,通过各项物权功能的发挥维系着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的稳定并促成相关商业价值的实现。本文分析论证了记名提单作为物权凭证的权利内涵及其物权属性的具体表现;最后从司法实践角度,考察了世界主要航运国家......
透视唐代经济民事法律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1
论文关键词: 唐代/经济民事法律/意义 内容提要: 在源于西方的现代法学和传统中国的法律之间可以作谨慎、互动的学术冒险,这不止是情势使然,也是基于不同法律文化的社会功能和人类本质要求的相同和相近。沿着现代法学的视线,我们透见......
共同侵权行为及其责任的侵权责任法立法抉择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共同侵权行为及其连带责任作出了新的规定,其中主要涉及到的是共同侵权行为本质特征究竟是主观说还是客观说问题,以及连带责任应当遵循何种规则的问题。这些规......
知识产权熵论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10
论文摘要:熵理论的发展和应用变革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熵表征序,知识产权制度鼓励着信息负熵的创造。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信息负熵产品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其对象就是创造性信息负熵产品。应通过熵思维模式对传统知识产权法......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体例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9
《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对于强化对劳动者的保护、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立法中,既要对传统劳动关系的建立、履行、变更、消灭的过程进行规制,也要对新型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进行法律调整。 一、《劳动合同法》的调整......
我国物权立法不应采纳物权行为理论(3)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30
综上,我们发现,物权行为无因性的诸多“应有功能 ”与其“实有功能”之间产生了极大的分离,其“应有功能”绝大部分已被善意取得制度和公示公信制度所抽空,而残余部分也超出了交易安全保护的合理范围,甚至有鼓励不诚实交易的倾向,因......
论用益物权的效力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08
内容摘要 用益物权的效力是用益物权的基本问题之一,目前理论上还缺乏深入的研究。本文从物权效力的一般理论入手,认为物权效力应包括物权效力、排他效力、优先效力、物权请求权效力,并在此基础上,具体分析了这四种效力在用益物权中的......
论担保物权的竞合与实现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7-21
在各国的民法制度当中,物权制度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均赋以完善、详尽的各种物权法律。而在我国,目前虽然仍没有一部完整的民法典、《物权法》也只是在起草当中,因此,在我国理论界关于物权制度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确。在这样的情况之下......
物权的配置与效率原则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07
提要: 效率是法律追求的价值目标之一,也是配置物权所应达到的一个目的。在物权的成立要件、变动模式、效力范围、救济方式,物权的形式,物权客体的界定,物权的让与性,程序与实体的协调等方面,效率原则都要发挥作用。 关键词: 效率 物权......
论物上请求权制度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8
我国正在制定《物权法》,物上请求权制度作为物权保护的重要方式,是物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拟对物上请求权制度进行研究和分析,并提出对我国物权法中物上请求权制度的看法。一、物上请求权的性质与种类物上请求权,也称物权的请求权......
土地保护立法:土地权、发展权与环境权的衡平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摘要] 在土地法制领域,现实的人们给予了土地权属制度以更大更多的热情,这是应该的。从法的角度,权利问题是讨论其他问题的前提与归属。但本文拟从资源环境保护的角度,给予土地保护的法理以更多的关注。其间自然涉及了土地权属与......
循环经济立法研究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随着世界范围内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的加剧,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在逐步加强,纷纷探索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新的经济模式。20世纪90年代之后,发展循环经济成为国际社会的趋势。 一、循环经济的内涵 有关循环经济的概念,观点众多,......
清代民族经济法述论(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12
有清一代的法制,既是中国整个封建时代法制的集大成者和总结者,也是中国近现代法制的开启者和传承者。与前朝法制资料失散、匮缺之状况相比,清代法制资料浩瀚如海,“史料详备,脉络清晰,是研究中国少数民族法制史的圭臬” 清代民族经......
试论债权人的代位权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5
「内容摘要」《合同法》及解释(一)规定了我国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这是我国合同担保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以保全债权为其基本的价值取向,对促进我国企业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债权人的代位权......
经济自由与经济法的法理及其例证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论文摘要: 经济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内容包括财产权和经济活动自由。经济法是规范国家干预市场行为的重要部门法,国家尊重和保障经济自由应当成为经济法的基本精神。竞争自由权是经济自由的合理推定,反垄断法在保护竞争自由权方面......
我国公有权制度的物权法构建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摘 要 公有权即国家和集体所有权,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公有权的物权法构建是我国物权立法或民法典制定中的一个体制结构性难点。国家所有权物权法构建的基本问题,是由谁来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及其与国有财产占有或使用者之间的关系问......
论民族经济利益的相对独立性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2
论文摘要:民族经济利益是为民族的生存和发展所不可缺少的各种经济资源、经济条件和经济机会的总和,它具有相对独立性。这种相对独立性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从主体、历史和现实看,民族经济利益具有客观性;另一方面,民族经济利益的客......
试论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0
内容提要:2009年1月9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使《证券法》给定的部分股东民事权利有得以维护的基础,但股民的权利仍然未得到实质性的司法保障,有鉴于此,笔者从证券民事赔偿制......
《侵权责任法》的解释论与立法论(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民事立法中的一件大事。对于立法者来说,这标志着民法典编纂的阶段性立法任务的完成;对于执法者来说,它意味着今后的任务将是对法律条文的正确理解和适用;对于学术界来说,它意味着什么呢?张新宝教授明......
经济法与现代行政管理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0
〔摘要〕本文在分析经济法的使命和现代国家的职能的基础上,较为系统地阐述了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的意义、目标、原则、基本内容和可操作性等问题,进而揭示了经济法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密切关系。 〔关键词〕经济法 现代行政管理 ......
冷静而理性地看待物权法中的争议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7-11
[摘 要]物权法是民法的核心内容,如何正确评价物权法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和其他法律一样,物权法的作用同样具有有限性,它无法解决诸如社会分配不公等问题。物权法对国有财产和私人......
侵权法发展的新趋向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12
论文关键词: 救助义务/立法和学说的变迁/借鉴 内容提要: 本文针对风险增大的现代社会中人们道德冷漠的现状,阐述了引进救助义务的现实需要,并从侵权责任认定中有关作为义务的立法和学说的变迁说明了救助义务的价值,最后在此基础上提......
“物权法之争”与宪法解释_宪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06
论文关键词: 宪法解释/原则/冲突/物权法 内容提要: 文章以物权法草案的违宪之争为例,专门梳理了关于宪法解释的基本的理论预设、宪法解释的权力边界特别是对政治性争论的应有态度和对宪法条文冲突的解决方法。结合我国的宪法解释实践......
论民事侵权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侵权行为概述(一)侵权行为的概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之规定,是指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法律特别规定应当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其......
物权行为理论的批判与矫正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03
[内容提要]:萨维尼的物权行为理论关于绝对权和相对权的区分是正确的,但他提出的“物权行为”这一概念则是逻辑错误的产物,由此导致了物权行为理论的倾斜。正是因为萨维尼的物权行为理论中科学和错误的成分并存,才导致了物权行为理论争......
生物安全的立法分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26
关键词: 生物技术;生物安全;风险社会;反身性;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供给 内容提要: 科学技术是理性的产物,是知识的表现,是文化的成果,它打着正面的、文化的、文明的、理性的、合理的等各种正当的旗号去行使它的权力,所以科学技术对......
民主立法与公众参与(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29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基本上是遵循以下理论逻辑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因此,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矢志不渝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略论物权债权化与债权物权化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与革新引发了传统物权和债权理论的新变化,物权与债权逐渐出现了各种形式的转换与融合,显著表现为物权债权化和债权物权化两种趋势。本文试图在研究该趋势的基础上,分析其形成的原因,以此来重新审视传统物......
论行贿罪的独立性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09
传统的观点认为行贿罪与受贿罪是对向犯的一种,即只要有受贿罪,必然有行贿罪的发生;反过来,只要有行为构成行贿罪,就必然有受贿罪的存在,刑法理论上把这种对合性关系定义为“对向犯”,属于必要共同犯罪的一种。行贿人与受贿人各自实......
债权侵权行为法律问题探究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9
[摘要]:债权作为民事权利的一种,在现实生活中受到债的关系以外第三人的侵害是不可避免的。而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尚无明文规定侵害债权的内容,只是在《民法通则》总则与民事责任中做了一些象征性的规定,其在司法实践中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值......
民事立案中法官行使释明权方法之研究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31
在现代诉讼法学理论上,释明权的定义较为广泛,它是指在诉讼前或诉讼中,法院以适当方式告知有权启动诉讼程序的当事人或诉讼当事人,进行适当的声明或者在其声明不明确、不完整、不适当时告知其为适当声明,这种释明,从法院的职权角度来......
谈谈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建设的一些问题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问题的提出: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化浪潮汹涌而至,人类真正进入了共存与竞争的全球化时代。世贸组织等国际多边经济组织及WTO下的一系列协议在国际经济社会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给世界各国企业发展和法律体系带来了前所未有......
论未来我国民法典中物权请求权制度的定位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未来我国民法典不应将物权请求权制度规定在物权法总则当中,而应采取德国民法典 的模式,即在“所有权”一章规定基于所有权产生的各类物权请求权,至于其他物权人 所享有的物权请求权,应依据该他物权之特点在相应的各章作出援引......
水工程与水权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水工程涉及多种民事权利类型,水权只是其中一类。水工程的所有权或者用益权自身 不包含、不产生水权,水工程用益权与水权各为独立的权利,所谓水利工程供水水权概 念易生误会,应弃之不用。水工程所有权原则上归投资者享有,......
论市场经济与立宪主义的实现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07
〔内容提要〕市场经济不仅是一场全面的制度实践,而且是一系列价值和观念的载体,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无疑需要制度和价值理念的双重支持,立宪主义无论其内容还是形式恰恰与此契合。市场经济与立宪主义的和谐发展是我国现代化追求的目标。......
物权法立法争议
发布时间:2013-12-19
物权法立法争议 物权法立法争议 物权法立法争议 物权法立法中,有一些涉及意识形态或者大的技术性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这些问题也需要特别的勇气(这一点正是目前法学界和立法部门最缺乏的......
所有权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所有权(ownership)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一种制度。一个民族如果不知所有权为何物,或在其制度安排中仅给予所有权以次要地位,而且如果它认为,“我的和你的”(meum and tuum)只不过意味着“当下你我所持有的”,这个民族生活就生活在一个......
论人格权的民法保护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人格权是民事权利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与民事主体的人身须臾不可分离。人格权存在的基本价值,乃是实现和维护法律主体基于人身而生的基本利益。为了实现人格,法律要求尊重个人的尊严与价值,促进个人自主性人格的释放,实现个人的身体......
浅议船舶留置权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3
摘 要:我国民法上对留置权的规定较为详细,但在船舶留置权方面,由于《海商法》自身的特殊性,使其与民法上的留置权存在一定差异。本文就船舶留置权在救助方的行使、留置权的取得以及光船租赁下的船舶留置权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自己的观......
从网络购物看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 网络购物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风靡时下。但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的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害,并得不到救济。2009年3月15日“3.15消费者保护日”的到来之前,本文就网络购物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和建议提出了一些个人之看法,对消费者保......
财产权的分割简论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03
论文论文摘要:本文在介绍财产权分割的相关理论之后主张,广义上被归类为财产权的诸多权利形态——所谓他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都可以被看作是对标准的财产权——所有权的偏离和分割,被看作是为了取得和扩大财产权而采取的不同......
中国的民事立法与民法法典化(9)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10
我国民法典基本上应参照德国民法典体系,借鉴其他国家民法典中的长处,反映我国的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民法典的第一编应为总则。民事主体部分除自然人、法人外,应反映合伙发展的现实,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合伙的民事主体地位作出简要的规定......
宪法秩序下的经济法法权结构探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20
论文关键词: 宪法秩序/经济法法权/经济自由权/政府经济权力 内容提要: 经济秩序、经济宪法是经济法法理构建的理论基础,对经济生活的有效规制和调控并使之法律化,是其内在的逻辑基础。经济法的核心内容和主要任务就是防止国家调制权......
民商法与经济法关系论纲
发布时间:2023-04-10
民商法与经济法关系论纲 民商法与经济法关系论纲 民商法与经济法关系论纲 内容提要】鉴于民商法与经济法关系研究框架过于简单的教训,设计出从基本理论和具体制度两个层次分析民商法与经济法关系的研究框架很有......
中国的民事立法与民法法典化(6)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08
三、制定民法典的思路 (一)关于制定民法典的速度的思考 我国制定民法典的速度是快了,还是慢了,现在应当快点还是慢点好?快与慢是相比较而言。世界各国民法法典化的进程有快有慢。1756年巴伐利亚民法典是最早的一部民法典,这......
建立我国反垄断法之我见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本文从分析我国急需建立反垄断法入手,探讨了我国反垄断法的现状,并从反垄断法的实现机制角度来阐述我国反垄断法原告诉权的建立的建议,以更好的发挥反垄断法对各种垄断行为的规制。 [关键词]反垄断法 实现机制 原告 诉权 利......
论我国物权法中设立居住权的必要性(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从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典对居住权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居住权设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离婚后暂无居所的夫或妻一方、老年人、以保姆为代表的一类群体的居住问题,这种传统的居住权被有些学者称为社会性的居住权。除此之外,随着社......
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1
论文摘要:该文从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出发,针对现行教材的不足,通过对学者已有观点的总结,提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以此完善经济法体系,有助于经济法的理论研究,并为制定《经济法纲要》指出了立法方向。论文关键词:经济法;......
循环经济与立法研究-综合新能源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2
【论文摘要】本文认为,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不仅是一种倡导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也是一种新的经济增长方式。与以往的发展模式相比,循环经济重估了自然资源的价值,关注不同生态伦理的整合与提升,深化了对生态阈值的......
德国和英国的破产立法(三)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08
告别德国之后,我们来到了英国伦敦。考察团拜访了均富会计师事务所、高乐有限公司、KIRKLAND&ELLIS律师事务所等破产专业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英国新破产法于1986年颁布,此后经过一系列修订。为使商事重整更易获得成功,新法还引入了美国......
中国-经济增长与政治改革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4
经济增长是经济学家的研究对象,而政治改革则通常属于政治学家的研究范围。然而,在象中国这样的转型中国家里,经济增长却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命题,它涉及到与政治改革相关的制度变革;同样,政治改革也不是一个简单的政治学课题,它的推......
论市场经济与立宪主义的实现 (4)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其次,立宪主义的实现,必须以公民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的觉醒为前提条件。在以义务本位和计划经济为显著特征的政治经济体制里,纵有立宪之名也无宪政之实,立宪主义是无法真正实现甚至无法立足的。其原因关键在于缺乏制宪和行宪的心理和......
民诉法修订的指导思想与立法框架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7
修订民事诉讼法的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即立法所应当遵循的基本理念或者基本原则。正确、科学的立法指导思想是构建先进民事诉讼法的前提要件。 (一)反映现代民事诉讼的理念 现行法的根本性缺陷在于其未反映现代民事诉讼的......
我国司法变更权的立法与反思(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8-18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对于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原则上人民法院不能代替行政机关作出决定。但是,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合法但明显不适当的,即行政处罚决定显失公正但又不宜撤销的......
试论民法的商法化及其与经济法的关系(1)
发布时间:2023-02-23
本文从商法、民法与经济法各自的产生、发展出发,探讨现代社会中民法的商法化和社会本位化,将其与经济法作一比较,试图论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调整模式的基本构成。 法律部门的划分,主要是“属于法学范畴的学理探讨,它与客观条件之......
我国民事立法需要“物权行为理论”
发布时间:2013-12-19
我国民事立法需要“物权行为理论” 我国民事立法需要“物权行为理论” 我国民事立法需要“物权行为理论” [摘 要] 随着物权法制定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深入进行,关于“我国民法理论中是否存在物权行......
信息与知识产权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24
一、 关于“信息” 信息科学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虽仍属年轻学科,但已形成诸多共识和定论,并日渐渗透到包括法学在内的其它研究领域。因此,在法学研究中借鉴、运用信息科学的原理时,就不能完全不顾及信息科学中已经实践检......
网络搜索引擎与帮助侵权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关键词: 网络搜索引擎 帮助侵权 最近帮助侵权这一概念在法律界和网络界两个方面引起了普遍重视。特别是不久前发生的唱片公司诉百度mp3搜索案,唱片公司称百度音乐搜索技术为客户提供非法音乐下载链接,帮助客户实施侵权行为,要求......
发展与挫折[1]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14
持续数年的政治动乱虽已于70年代初逐步平息,但内战暴露出的地区性分歧和种族间的分裂依然存在,各部族并未能真正协调彼此间的利益冲突。这就使在这种貌合神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尼日利亚新政府不能制定和贯彻强有力的国家目标和社会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