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查字典论文网 >> 我国民事立法需要“物权行为理论”

我国民事立法需要“物权行为理论”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13-12-19 14:45:45
我国民事立法需要“物权行为理论”
时间:2013-12-19 14:45:45     小编:
我国民事立法需要“物权行为理论” 我国民事立法需要“物权行为理论” 我国民事立法需要“物权行为理论”

[摘 要] 随着物权法制定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深入进行,关于“我国民法理论中是否存在物权行为”,尤其是对“一部分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是否应予以肯定问题的讨论愈加激烈。笔者通过学习,从我国民事立法体系,尤其是未来民法典体系的构建需要,社会经济生活实践需要的角度,以及以经济分析的角度和社会整体“公平和正义”维护的角度,得出以下认识:在国际交往日益频繁的今天,尤其是在我国已经加入WTO的大背景下,在制定物权法时,肯定“物权行为理论”,尤其是其在一定条件下的“无因性原则”的适用,不仅对保障我国未来的民法典体系的严密性和逻辑性,以及维护善意第三人的正当权益,保障交易安全等方面有很大的价值,绝不是简单的一个“善意取得制度”所能替代的,它是维护社会“更高层次正义”的体现,而且在降低交易成本,维护交易安全,促进我国顺利地进行国际贸易往来等方面都有巨大的现实价值。因此,我认为,我国民事立法,特别是“物权法”和未来民法典的制定,需要“物权行为理论”的支撑。

[关键词]物权行为理论 独立性 形式主义原则 无因性

一 .“物权行为理论”的起源

“物权行为理论”一般认为起源于《学说汇纂》体系关于民事权利制度的研究以及格老秀斯等人提出并发展了的意思表示理论。意思表示理论把私法上效果的根源确定为当事人自己的意思表示,这一点为民事权利的变动找到了科学的根据。该理论是近现代民法最杰出的成就之一。德国历史法学派的创始人,著名的罗马法学家萨维尼提以当事人之间关于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确定物权变动效果的理论。这是一个全新的关于物权变动的理论,即抽象原则理论,也有人叫做处分行为理论。中国学者则称为物权行为理论。

德国民法典完全采纳了萨维尼的理论,第873条等规定的“合意”就是萨维尼所说的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的物权变动的独立意思表示。在法学理论上,德国法首先承认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的区分,然后确定物权行为就是处分行为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处分行为的最高形式。

现代德国法学家一般把物权行为理论概括为三个原则:区分原则,指将物权的变动和债权的变动作为两个法律事实处理的原则;形式主义原则,指物权变动的独立的意思必须依据能够客观认定的方式加以确定的原则;抽象性原则,中国学者称作无因性原则,指物权变动不受其原因行为效力制约的原则。

二 .“物权行为”理论的内涵

作为物权变动原因的“物权行为”,其内涵主要有:

㈠区分原则(独立性)

单纯的意思表示不会发生物权的变动,还需要有物权合意及证明这种合意存在的交付或登记等公式行为存在。引起物权变动的债权行为称为原因行为,物权变动的行为成为结果行为,即物权行为。只有原因行为,不必然产生物权变动的结果。孙宪忠教授在其《论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结果的区分原则》中论述到“其基本要求有二:

在未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情况下,不能否定有效成立的合同的效力。因为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合同,违约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依不同情形,买受人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强制实践履行,或办理登记或判决其支付损害赔偿金;

不能认为已经生效的合同均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

譬如,一个物主将其所有物先后卖给两个买主。在第一个买卖契约签订后,可能由于另有高价买主而毁约,签订另一份买卖契约。根据“物权行为”理论,在卖主与第二个买主完成物权登记后,所有权转移给第二个买主,卖主对第一个买主只承担违约责任。

㈡形式主义原则

㈢无因性原则(又称抽象性原则)

萨维尼强调,物权契约在其效力上,应与原因行为是否有效的问题相分离,使其“无因化”。例如,买卖契约履行中,买卖双方已订立了有关物权转移的“物权合意”并已公示,则买卖契约即使因违反法律强制或禁止性规定,或违反公序良俗,或因理解错误或受欺诈,胁迫而被撤销时,根据无因性原理,债权契约无效,物权契约继续有效,标的物的受让人仍享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出卖人能够以不当得利请求返还标的物,而不能基于物权请求权要求返还标的物。它与“形式主义原则”相辅相成,对于保障交易安全发挥着巨大作用,但它同时也是我国理论界批评“物权行为理论”的矛头集中所在。后文将对其做具体分析。

三 .物权变动的立法选择

从萨维尼明确提出“物权行为”理论至今,世界各国对物权变动中是否存在“物权行为”,有着不同的态度,因此存在着不同的立法例。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1、采意思主义的立法例

在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否认物权行为存在的国家,认为物权的变动是债权契约的效果,在债权契约之外,不认为有直接引起物权变动的其他契约的存在,而交付和登记不过是对抗第三人的要件而已,对当事人之间的效力没有任何影响;

2、采形式主义的立法例

在以《德国民法典》为代表,肯定物权行为存在的国家,认为债权契约仅发生以物权发生、变更、消灭为目的的债权和债务,而物权变动的效力的发生,直接以登记或交付为条件,即在债权契约之外,还存在一个以直接发生物权变动为目的的物权契约;

3、采折衷主义的立法例

它以《瑞士民法典》和《奥地利民法典》为代表,其做法介于意思主义与形式主义之间,对物权行为持折衷主义立场。比如,在瑞士民法中,不动产物权变动效力的产生必须具备三个要件:

要有法律上的原因(包括转移不动产所有权的契约和设立不动产他物权的契约);

要有不动产所有人的登记承诺;

要有国家主管机关根据不动产所有人承诺所做的登记。

可见,瑞士民法既没有把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单纯系于主体的债权行为,也没有把不动产单纯系于主体的物权行为,而是把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根据看作一个有原因行为(债权行为),登记承诺(物权行为),登记相结合的法律事实构成……采意思主义立法例在实践中容易发生重复物权的现象。因为在物权转让时,受让人与转让人之间仅凭意思表示即生效力,受让人取得物权。但在与第三人的关系上,没有进行登记或交付,让与人仍保有其权利,第三人仍有效地受让其权利。这种重复物权的现象,是法律关系过分繁杂,会在实践中产生很多困难。故我国理论界几乎都对此立法例持否定态度。[1]

折衷主义与以《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形式主义立法例相比较,一个明显的区别就在于,《德国民法典》中规定的登记依据是双方关于权利变动的协议,即物权合意。仅规定向登记机关表示“物权合意”时,须提示符合形式要求的债权行为的证书。而折衷主义登记的依据是所有人的承诺,且在立法上规定,无法律原因或依无拘束力的法律行为而完成的登记为不正当,得请求更正。两者之间的本质差别就在于,前者不对物权变动发挥的作用,而只对物权变动之后发挥权利证明的作用。而以《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后者则将登记的法律效力渗透到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之中,使其对物权变动发挥决定性作用。

但是,我国2003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第二编(物权编)中第6条规定“物权的设立 、变更 、转让和消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动产应当登记,动产应当交付。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权利人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动产的占有人是该动产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据的除外。”第16条规定“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有错误的,有权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将该异议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可见,我国“物权法草案”对物权行为是否独立存在的态度仍与瑞士的折衷主义类似,即规定物权的变动是基于债权契约的合法有效存在而发生,要求法定方式(以登记或交付为主)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我国目前立法上尚不承认物权的独立性和无因性,认为物权变动是债权变动的必然结果。

然而,折衷主义立法例的一个严重缺陷就是,其登记的依据是所有人的承诺,且对于无法律原因或依无拘束里的法律行为而完成的登记可能是不正当的。那么,在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提出异议,请求变更之前进行的交易行为就存在瑕疵,就有被变更或撤销的危险。也就是说这种情形下,登记的内容无法真正达到公示公信的效果,而且因误信登记而发生物权变动行为造成的损失由谁来赔偿又是一个问题。虽然我国2003年公布的“物权法草案”中,第23条规定“因登记机构的过错,导致不动产登记簿错误记载,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这样的规定显然会加重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负担。如果对每一个登记事项都要一一审查,必然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增加社会的管理成本,是不经济的,也未必能达到比承认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更好的社会效果。

相比之下,我认为,承认物权行为,采形式主义立法例要比采折衷主义立法例更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长远发展。

四。我国民事立法,特别是未来民法典需要肯定“物权行为”

㈠我国民法理论中需要“物权行为理论”,不应予以否定

正如台湾学者苏永钦所言,“当民法决定藉法律行为这样高度抽象的概念而非买卖、租赁这样中度抽象却与生活中的交易概念较为贴切的概念,来落实私法自治的理念,又决定把相对的,请求性质的债券,与绝对的,支配性质的物权区隔时,生活中的一笔交易可能在法律关系上要拆为数个行为,就已经无可避免了。在这一体系下的买卖,既只就财产权与金钱互负转移的义务有合意,而非对支配权转移本身有合意,则买卖只能创造买受人的物权移转债权,和出卖人的金钱移转债权,而不能创造物权移转的效力,可以说是逻辑的结果。”[2] 如果否认物权行为的存在,那么民法典的理论体系和逻辑将会受到挑战: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是法律行为理论的两大支柱。如果否定了物权行为,法律行为也就没有了抽象出来,在总则中规定的必要,则债的概念也就去了存在的意义。孙宪忠教授在其《物权行为理论的起源及其意义》也曾表示“(物权行为理论)的承认,导致了法律行为规则成为民法典总则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导致了民法典总则成为民法立法的必要组成部分。如果不承认物权行为理论,法律行为理论就无法建立;如果法律行为理论无法建立,则民法总则理论也无法建立”。就象2003年,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民法典论坛”第一场中,当江平教授提出取消债的概念的主张时,梁慧星教授虽然表示反对,却没能拿出充分的理由来。其原因就在于,梁教授否认“物权行为”理论。否定了物权行为,也就相当于否定了制定法律行为制度的必要性,那么债的概念及其制度的制定也就无从谈起了。可见,如果抛弃“物权行为”理论,将会影响我国未来民法典的体系的严密性和逻辑性,容易造成理解和表述上的混乱。而且,从我国1999年3月15日颁布的《合同法》第51条确立的“无权处分”制度来看,如果不承认物权行为的存在,将无权处分解释为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则“该制度与善意取得,不当得利,权利担保瑕疵等制度的矛盾就无法调和,容易导致民法体系的混乱”[3] 而承认“物权行为”,则有利于我国在民事立法体系上的配套和协调,发挥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权法在规范民事主体行为是的最大效用。可见,只要我国还承认民事法律行为理论的存在,还有物权和债权的划分,“物权行为理论”就有存在和继续为我们所研究的必要,而不应该予以否定。

同时,作为“物权行为”理论重要组成部分的“形式主义”原则为“公示公信原则”提供法理基础。它把物权的优先性与当事人物权意思表示相结合,从而实现了意思自治的私法原则与物权特性的有机结合,最终合理地解释了物权为什么必须公示后方可取得对抗任意第三人的效力的问题。如果没有物权行为理论的支撑,公示公信原则就会像空中楼阁,没有基础,很容易导致理论研究上的逻辑混乱,也会给司法实践工作造成困难。

因此,为了未来民法典体系上的严密和其颁布后的可操作性,我认为,我国民法理论中需要“物权行为理论”,不应否定。

㈡ 现实生活中,存在且需要“物权行为”

“物权行为”曾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被著名的德国学者(Heek)批判为“有悖于国民的朴素感情的”“不经济的”立法;冯基尔克以买手套为例,抨击“物权行为”理论是“对实际生活的凌辱”。我国学者也有不少持此观点。有的人说,“物权行为”是法学家的空想或杜撰。“可是在现实生活中,”物权行为“真真切切地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谢怀栻先生曾把他它们归结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我们称之为纯粹的物权行为。它就是单纯的一个以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行为,如抛弃所有权的行为;

第二种情况,有些物权行为,在它的发生,变动,消灭上与其他的法律行为(主要是债权行为)有联系。如留置权的发生要以一个债权债务关系为前提;

第三种情况,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并存于一个大的交易行为中,如买卖交易为中。

前两种情形下,物权行为理论的价值尚不能凸显出来,但是当第三种情况发生时,比如,在订立合同与转移标的物和价金时,有时会相隔很长时间,这就显出了物权行为理论的价值:

商品经济发展到现在高度发达和繁荣的市场经济阶段,商品的交易过程中通常依赖信用,以促进商品的流通和贸易的进行。尤其在很多国际贸易中,往往是在签订合同时,产品尚未生产出来,这样很容易出现“一物二卖”甚至“一物多卖”的情形。如果肯定“物权行为”,承认其独立性和无因性,就能有效地解决现实交易生活中出现的此类问题,达到“定分止争”的社会效果,从而有效地保护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的安全,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从而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4]从经济分析法学的角度看,肯定“物权行为”理论,尤其是承认其独立性和无因性,不仅有利于使稀缺的物质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需求并降低司法成本,而且对于刚刚加入WTO不久的我国,对外开展国际贸易也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具体表现为:

⑴ 可以使法律关系明晰,有助于法律的适用。依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债权关系与物权关系完全分离,如买卖而言,可以分为三个独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是债权行为(买卖契约),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物权行为,三是转移价金所有权的物权行为。这三个行为完全分开,概念清楚,关系明确,每个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容易判断,有助于法律的适用。它主要在订立合同与转移标的物价金的过程中发挥明显的作用;

⑵ 物权行为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保障交易安全的作用。譬如,在买卖关系上,标的物交付后,如果买卖契约未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如果不承认物权行为无因性的立法,不发生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买受人再转让给第三人时,即属于无权处分。基于“任何人都不能将大于自己的权利让与他人”的原则,第三人即使为善意,也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反之,如果在立法上承认物权行为的无因性原则,则第三人就能够依法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从而有利于保障交易安全;

⑶ 有利于减少举证困难。依据物权行为理论,动产物权的转移以交付为要件,不动产的物权转移以登记为要件。因为这种交付或登记具有公信力,如《德国民法典》第891条关于法律上推定的规定,在土地登记簿册中为某人登记一项权利时,应推定此人享有某项权利;在登记簿册中享有某一项权利时,应推定此项权利不复存在。这样证明物权变动就比较容易,可以减少当事人举证困难,降低诉讼成本,同时也减少了法官的工作量,有利于使有限的司法资源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但是,作为“物权行为理论”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无因性”原则,却是我国理论界抨击“物权行为理论”的焦点所在。很多学者认为,它严重损害了出卖人的利益,违背交易中的公平、正义原则,出卖人因此由所有人变成债务人,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处于不利地位:

① 如果买受人已经将标的物转卖,第三人即使属于恶意,也不能取回所有权。出卖人不能对该第三人行使任何权利,他只能向买受人返还转卖所得价金;

② 如果买受人已在标的物上设定担保物权,因担保物权法律效力上优于债权,出卖人不能请求返还标的物,只能向买受人请求赔偿;

③ 如果买受人的其他债权人人对该标的物为强制执行,则出卖人不能依法提出异议之诉;

④ 如买受人陷于破产,出卖人不能依所有权行使别除权从破产财产中取回标的物,他只能同其他债权人一起,按照债权额比例受清偿;

⑤ 如果非因买受人的过失导致标的物毁损或灭失,买受人可以免责。

可是,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出卖人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对价,而非返还原物。而且从经济分析法学的角度来看,正如R.A.波斯纳所说,“效率决定与支付的意愿,而确定支付意愿的唯一途径是经由实际的观察自愿性的交易。依照自愿性交易的资源移动,可以合理地认为此移动将提高效率,如果双方不预期交易会带给他们更富有,则此交易将不可能发生;此表示资源的移动对所有者更具价值。”[5] 可见,不承认物权行为的无因性,将所有权仍归出卖人所有,并不能有效地满足出卖人的愿望,也不利于稀缺的资源向更有效益的方向流动。因此,从整体社会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也应该肯定“物权行为理论”的存在价值,更应该承认物权行为的“无因性”。而且,现实生活中,出卖人较第三人而言,在交易中往往处于优势地位,将必要的注意义务交给出卖人,远比交给不知情的第三人所消耗的交易成本要低。可见,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承认“无因性原则”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商品流通。

况且,现在的“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有相对化的趋势。即以种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相关推荐 更多

从解释论看物权行为与中国民法
发布时间:2013-12-19
从解释论看物权行为与中国民法 从解释论看物权行为与中国民法 从解释论看物权行为与中国民法 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物权行为的无因性是德国民法的特有理论,中国的许多学者认为,我国现行法确立了物......
论在我国民事立法上确立遗失物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
发布时间:2023-03-23
论在我国民事立法上确立遗失物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 论在我国民事立法上确立遗失物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 论在我国民事立法上确立遗失物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 在日常生活及社会活动过程中,丢失物品的现......
论我国物权法中设立居住权的必要性(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从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典对居住权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居住权设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离婚后暂无居所的夫或妻一方、老年人、以保姆为代表的一类群体的居住问题,这种传统的居住权被有些学者称为社会性的居住权。除此之外,随着社......
浅析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新分类-兼论与物权行为理论的关系
发布时间:2022-12-05
[论文关健词〕负担行为 处分行为 物权行为理论 [论文摘要〕我国现行立法和司法解释混淆了物权和债权法律性质的区别,把合同生效等同于合同履行,混淆了物权变动和债权变动在法律根据方面的区别,不利于公平合理地保护买受人和第三人的......
论我国民事抗诉权的立法缺陷与对策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论文摘要: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民事抗诉权的规定过于原则,也缺乏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存在着许多重大缺陷。笔者在对立法缺陷一一进行剖析后,提出了自己关于完善我国民事抗诉权的思考与对策,希望对我国的现代化法治建设能有所裨益。......
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内容提要]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与生效要件的规定实质上反映了私权和公权之间的关系,或曰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
人格权法的发展与我国的民事立法
发布时间:2013-12-19
人格权法的发展与我国的民事立法 人格权法的发展与我国的民事立法 人格权法的发展与我国的民事立法 今天我想就人格权法的发展趋势以及对我国民事立法的影响,谈几点看法。 第一个问题,人格权法......
破解物权行为理论的谜题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萨维尼认识了相对权与绝对权之间的本质差异并把它作为研究物权变动的出发点,这是物权行为理论的闪光点,但是萨维尼所提出的“物权行为”这一概念则是逻辑错误的产物。物权行为理论清晰地认识了相对权与绝对权、绝对法律关系和......
我国物权变动理论的立法选择(三)
发布时间:2023-05-01
我国物权变动理论的立法选择(三) 我国物权变动理论的立法选择(三) 我国物权变动理论的立法选择(三) 三、登记和交付与物权行为的关系 此处登记和交付与物权行为的关系是指特定情形下物权......
我国物权变动理论的立法选择(一)
发布时间:2023-01-28
我国物权变动理论的立法选择(一) 我国物权变动理论的立法选择(一) 我国物权变动理论的立法选择(一) 一、引论 1.买卖契约有效成立时,a屋及b车之所有权即行移转。即买卖标的所有权仅依......
我国物权变动理论的立法选择(四)
发布时间:2013-12-19
我国物权变动理论的立法选择(四) 我国物权变动理论的立法选择(四) 我国物权变动理论的立法选择(四) 有人肯定反对说,对抗要件在一些国家已存在上百年了,该制度不也照样运转吗?这的确是事......
我国物权变动理论的立法选择(二)
发布时间:2013-12-19
我国物权变动理论的立法选择(二) 我国物权变动理论的立法选择(二) 我国物权变动理论的立法选择(二) 本文之所以把物权行为理解为仅指物的合意而不包括登记或交付在内,主要是因为当把登......
论我国物权法立法中的所有权体系
发布时间:2023-07-24
论我国物权法立法中的所有权体系 论我国物权法立法中的所有权体系 论我国物权法立法中的所有权体系 [摘 要]物权立法中,作为物权核心权利的所有权,其体系如何构建,学者们之间,以及与立法机关......
物权行为理论的批判与矫正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03
[内容提要]:萨维尼的物权行为理论关于绝对权和相对权的区分是正确的,但他提出的“物权行为”这一概念则是逻辑错误的产物,由此导致了物权行为理论的倾斜。正是因为萨维尼的物权行为理论中科学和错误的成分并存,才导致了物权行为理论争......
浅谈我国应承认物权行为理论(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关键词】物权行为 债权行为 处分行为 负担行为 论文论文摘要:物权行为理论肇始于德国法儒萨维尼对法律行为理论的再发展,是一项存在较多争议的法律制度。在我国,随着制定民法典进程的加决,对此问题的研究也更加的深入,并对......
民事法律行为解释的立法问题
发布时间:2013-12-19
民事法律行为解释的立法问题 民事法律行为解释的立法问题 民事法律行为解释的立法问题 「内容摘要」民事法律行为的解释包括合同的解释、遗嘱的解释等,其差异性大于共通性,制定民法典时统一地规......
我国土地所有权制度对民法典中物权立法的影响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03
论文关键词: 土地所有权/物权/民法典 内容提要: 土地公有制与私法理念的差异使我国的物权立法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国家土地所有权集民事主体与行政主体为一身,便于政府对土地利用行为进行积极的干预以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但也可能......
我国物权立法应设立优先权制度
发布时间:2013-12-19
我国物权立法应设立优先权制度 我国物权立法应设立优先权制度 我国物权立法应设立优先权制度 一、优先权制度概观 (一)优先权的概念与特征 优先权是指特定债权人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享有的就......
论我国物权立法思想的错位
发布时间:2023-03-24
论我国物权立法思想的错位 论我国物权立法思想的错位 论我国物权立法思想的错位 [摘 要]物权法作为私法之重要部分,应以权利为本位,张扬个人自治。为此传统物权立法思想以所有权为中心,以用益......
关于我国应当采用物权行为理论(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物权行为理论自德国民法学创设以来,一直颇受争议。本文试图从物权行为理论的理论内容、实践意义来论证说明物权行为理论不可替代的价值,并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论述我国应当采纳物权行为理论。 【论文关键词】物权行为;......
试论我国物权立法中用益物权体系的建构
发布时间:2022-10-30
试论我国物权立法中用益物权体系的建构 试论我国物权立法中用益物权体系的建构 试论我国物权立法中用益物权体系的建构 [摘 要]物权是市场经济运作的基础,是社会生产得以进行的前提。物权对社会......
论民事强制执行新理念下债权人的作为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08
有人称执行难为“天下第一难”,1999年7月,中共中央11号文件转发《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报告》,2009年11 月,党的十六大报告又提出要“切实解决执行难”,近一段时间以来,法院系统大刀阔斧的进行了改......
物权行为理论初谈
发布时间:2013-12-19
物权行为理论初谈 物权行为理论初谈 物权行为理论初谈 关于物权行为的肯认与否,学术界多有争论,认为物权行为符合法理和值得坚持的一方以谢怀栻老先生和孙宪忠博士为代表,他们的主要观点罗列如......
我国物权立法应继续坚持物权法定原则
发布时间:2022-10-23
我国物权立法应继续坚持物权法定原则 我国物权立法应继续坚持物权法定原则 我国物权立法应继续坚持物权法定原则 [摘 要]关于物权法定原则,似乎是一直以来都没有太大争议的议题,查了相关的资料......
物权行为理论初探
发布时间:2022-11-07
物权行为理论初探 物权行为理论初探 物权行为理论初探 [摘 要]对于物权行为的概念,因研究侧重点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见解,学界主要有四种学说。随之是物权行为的渊源问题学者间也有不同看法。通过......
物权行为理论探析
发布时间:2023-04-18
物权行为理论探析 物权行为理论探析 物权行为理论探析 「内容提要」本文从物权行为的概念入手,分析物权行为的本质是法律行为在物权法上的效果。进而分析物权行为的公示制度其实就是法律行为构成......
民事立案中法官行使释明权方法之研究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31
在现代诉讼法学理论上,释明权的定义较为广泛,它是指在诉讼前或诉讼中,法院以适当方式告知有权启动诉讼程序的当事人或诉讼当事人,进行适当的声明或者在其声明不明确、不完整、不适当时告知其为适当声明,这种释明,从法院的职权角度来......
试论我国特殊侵权民事责任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08
[摘要]: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运用,经济生活条件,生活方式的改变,新的损害不断涌现,而且一些损害后果极其严重,如果拘泥于侵权行为的一般规定,适用于侵权行为的赔偿原则,受害人就会得不到赔偿,影响社会的安定。于是出......
物权行为独立性的合理性分析
发布时间:2023-03-17
物权行为独立性的合理性分析 物权行为独立性的合理性分析 物权行为独立性的合理性分析 [摘 要]物权行为是以物权的设定、移转、变更或消灭为目的的行为,也即以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为要素而......
过失为故意侵权提供必要条件行为的民事责任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0
侵权的形态是丰富而复杂的,同时由于我国侵权行为法还没有制定,因此对于侵权形态的类型化、法律责任的承担、侵权的法律适用等方面还有很多模糊的法律问题有待探讨。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
试论物权行为
发布时间:2013-12-19
试论物权行为 试论物权行为 试论物权行为 [摘 要]根据物权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中的规定分析,我国将采取区分原则的物权变动立法模式。笔者认为,这种立法模式是对实践经验的总结,具有进步意义,......
我国物权法中居住权制度的设立
发布时间:2013-12-19
我国物权法中居住权制度的设立 我国物权法中居住权制度的设立 我国物权法中居住权制度的设立 [摘 要]从罗马法以来,在一些国家的立法与实践中就有居住权这一制度。而我国现行的法律中,是用所有权......
物权行为理论再认识
发布时间:2013-12-19
物权行为理论再认识 物权行为理论再认识 物权行为理论再认识 摘要:物权行为理论是我国民事立法尤其是物权法制订中的核心问题 .在对物权行为理论评价时既不能全面否定也不能全面肯定;我们在制订......
关于物权行为理论的法学方法论思考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物权行为是物权法理论的瓶颈,自其产生之日起围绕它的论战便经久不息,或支持或反对,理论上攻守激烈。本文通过对物权行为理论进行宏观性、整体性的思考,试从法学方法论的角度,探讨物权行为理论在法律形式理性主义分析、审视......
物权立法与民生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物权法》艰巨突围的旅程 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相比,《物权法》有着一波三折的立法进程。历经七审后提交2009年全国人大审议的《物权法(草案)》,也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不同利益阶层在具体利益上的不同诉求。 在中国,目前还有许多......
再论我国物权行为理论体系的科学构建(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键词: 物权行为;分离原则;抽象原则;形式主义原则;物权变动 内容提要: 物权行为理论是物权法律制度,乃至整个民法制度当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理论。科学地构建我国物权行为理论体系是解决我国物权法理论中诸多疑虑与困惑的关键所......
在我国物权法上确立居住权的几个问题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04
一、各国法上的居住权以及我国确立居住权制度的意义 从罗马法以来,在一些国家的立法与实践中有居住权这一制度。我国制定物权法或民法典时,是否应当设立居住权,是一个需要斟酌的问题。我认为,可以考虑在我国物权法的用益物权部分设立......
我国公有权制度的物权法构建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摘 要 公有权即国家和集体所有权,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公有权的物权法构建是我国物权立法或民法典制定中的一个体制结构性难点。国家所有权物权法构建的基本问题,是由谁来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及其与国有财产占有或使用者之间的关系问......
论述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3-07-13
[摘要]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实体法上的概念,民事行为能力则是民事诉讼法上的概念,二者分别描述了不同法律状态下的法律主体资格。通常情况下,二者是一致的,但在特定情况下,二者又相互区别并出现相当程度的区别。从民事程序法的独立......
物权制度的理论基础——物权行为理论初探
发布时间:2013-12-19
物权制度的理论基础——物权行为理论初探 物权制度的理论基础——物权行为理论初探 物权制度的理论基础——物权行为理论初探 内容摘要: 物权行为理论是物权制度的理论基础,本文从物权行为的主要内容为出发点......
我国民用航空非法干扰行为的立法完善分析
发布时间:2023-03-17
随着我国民用航空事业的不断发展,非法干扰行为问题逐渐凸显,非法干扰事件逐年增多,不仅直接影响到民用航空运输的正常运转,而且劫机、炸机等严重非法干扰行为的存在严重危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公共安全形成巨大的威胁。但现阶......
物权立法中七个疑难问题之我见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我国未来物权法,对于不动产登记簿的开放对象应当有所限制,但对于开放内容不应有所限制;物权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不应当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建立取得时效制度,并应区分一般动产、准不动产、未登记不动产而规定不同的成立条件;在......
在我国物权法上确立居住权的几个问题(3)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7-31
三、居住权的设立学者一般认为,居住权包括意定居住权和法定居住权两种。因此,关于它们的设立也应从这两个方面加以说明。1意定居住权全国人大制定公布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212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
论占有的性质及我国物权法的立法选择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占有的性质及我国物权法的立法选择 论占有的性质及我国物权法的立法选择 论占有的性质及我国物权法的立法选择 [摘 要]占有制度是物权法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现代的社会,法律对物的保护已逐步由......
论私法自治与民事法律行为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31
[内容摘要] 私法自治是私法的最高原则。私法得以自治的基础在于其具有内在的民事法律行为调整机制。正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在调整机制,保障了私法得以自治。未来民法典应以私法自治为基础建立民事法律行为制度。 [关键词]私法自治 民事法......
民事自助行为合法性论纲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24
[内容摘要]:一般来说,当权利人的民事权益受到他人侵害而不能协商一致时,总要寻求一些救济途径加以解决,而进入司法程序是最终的救济方式,我们通常称之为公力救济。但在特殊情况下,即使通过公力救济途径仍缓不济急时,法律就应当赋予......
论我国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行使
发布时间:2016-07-15
自由裁量权,指酌情做出决定的权力,并且这种决定在当时情况下应是正义、公正、正确、公平和合理的。本文是一篇我国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行使,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详细内容吧~ 一、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内涵界定及其本质 何谓法官自由......
民法物权理论研讨
发布时间:2013-12-19
民法物权理论研讨 民法物权理论研讨 民法物权理论研讨 更多内容源自 幼 儿 传统民法物权理论只把物权客体局限于“存在于人体以外”的物,从而只调整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等)之间的财产关系。而对于投入到物质生产领域的......
对物权行为理论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3-12-19
对物权行为理论的思考 对物权行为理论的思考 对物权行为理论的思考 [引语]物权行为于十九世纪诞生之日起就一直争议不断,或肯定其有高度的理论抽象性或把它作为“学说对生活的凌辱”的深奥理论来......
论未来我国民法典中物权请求权制度的定位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未来我国民法典不应将物权请求权制度规定在物权法总则当中,而应采取德国民法典 的模式,即在“所有权”一章规定基于所有权产生的各类物权请求权,至于其他物权人 所享有的物权请求权,应依据该他物权之特点在相应的各章作出援引......
动物权视野下的我国动物保护立法
发布时间:2023-06-24
动物权视野下的我国动物保护立法 摘 要:本文通过分析“动物权”的定义及特点,正确认识我国动物保护立法现状,探索我国动物保护立法条件,对我国动物保护立法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动物权;动物保护立法 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
论我国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的构建
发布时间:2023-06-14
论我国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的构建 论我国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的构建 论我国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的构建 [内容摘要] 商誉是一种无形财产,商誉权属于知识产权法律范畴。我国当前法律对商誉权的规定几......
论我国物权请求权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选择
发布时间:2023-02-12
论我国物权请求权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选择 论我国物权请求权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选择 论我国物权请求权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选择 「摘 要」关于物权请求权是否应适用诉讼时效之问题,我国学者存在争......
对我国物权立法的若干新思考
发布时间:2013-12-19
对我国物权立法的若干新思考 对我国物权立法的若干新思考 对我国物权立法的若干新思考 我国现阶段正在进行的物权法的制定,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重大事件。这是自清季修律标志中国正式走上大陆......
浅议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
发布时间:2023-07-03
摘 要 我国是多民族的国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现行的基本国策,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是我国立法实践的一个重要内容。本文认为从理论上研究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基本问题,对指导我国立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民族 自治地方 立......
关于我国物权法设立典权制度的质疑
发布时间:2022-10-22
关于我国物权法设立典权制度的质疑 关于我国物权法设立典权制度的质疑 关于我国物权法设立典权制度的质疑 [摘 要]典权制度是中国所特有的经济法律制度,其产生与中国过去特定的经济形态相适应。在......
物权逻辑形态与物权立法的逻辑定位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2
【内容提要】在《物权法草案》广征民意之际,本文试图从一独特视角——物权逻辑表达作者对未来物权法的期盼之情。本文共分三部分,首先全面阐述了物权理论中的主体、政体、行为等五种逻辑形态,以此做为理论支撑点,较为全面的分析了我国......
对民法物权理论研讨
发布时间:2013-12-19
对民法物权理论研讨 对民法物权理论研讨 对民法物权理论研讨 传统民法物权理论只把物权客体局限于“存在于人体以外”的物,从而只调整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等)之间的财产关系。而对于投入到物质生产领域的天然属于自己身......
论德国民法中的人格与人格权-兼论我国民法典的应然立场
发布时间:2023-02-17
关键词: 人格/人格权/权利能力 内容提要: 德国民法对人与人格权的处理方式是与其人格理论立场的坚持密不可分的。德国民法中的人被缩限为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权利能力则成为了“人为人”的实证法表达,从而实现了对人格的某个方面功能的......
物权行为理论的若干思考
发布时间:2013-12-19
物权行为理论的若干思考 物权行为理论的若干思考 物权行为理论的若干思考 摘要: 物权行为理论对中国物权法的制定意义重大,因为物权变动是物权法的基础问题,它对物权法的整体结构、体系和理论......
物权行为理论与不当得利
发布时间:2023-02-13
物权行为理论与不当得利 物权行为理论与不当得利 物权行为理论与不当得利 [摘 要]物权行为理论将出卖人的所有权请求权转化为不当得利请求权,无可争议地损害了出卖人利益,牺牲交易公正。同时,......
在民事诉讼法中设立行为保全制度初探(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02
【内容提要】本文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论述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设立行为保全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并借鉴国外及台湾地区在这方面的立法,进一步提出在我国设立该制度的立法建议。【关 键 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海事强制令/行为保全 从......
论我国物权法的共有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共有在某种程度上足以反映所有权制度的变迁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实在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从制度上对共有的含义,共有的两种类型以及这两种类型的基本内容进行了简单规定,在法律上初步确立了我国民法......
我国民法典应建立新的民事责任体系
发布时间:2023-02-12
我国民法典应建立新的民事责任体系 我国民法典应建立新的民事责任体系 我国民法典应建立新的民事责任体系 一、民事责任的立法例及其发展--责任与债从融合到分离 《罗马法原论》(下册),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页629。) ......
论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从价值判断角度
发布时间:2022-12-21
论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从价值判断角度 论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从价值判断角度 论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从价值判断角度 摘 要:是否应承认物权行为理论是我国制定物权法、民法不能回避的问题。本......
现代物权法的发展趋势及其对我国物权立法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3-12-19
现代物权法的发展趋势及其对我国物权立法的启示 现代物权法的发展趋势及其对我国物权立法的启示 现代物权法的发展趋势及其对我国物权立法的启示 [摘要]现代物权法的发展趋势可以概括为物权法编......
中国的民事立法与民法法典化
发布时间:2023-02-01
中国的民事立法与民法法典化 中国的民事立法与民法法典化 中国的民事立法与民法法典化 〔编者按〕 我国是否应实行民法法典化,制定民法典?如需要制定民法典,其调整对象是什么,与相关的法律部......
从交强险看我国行政立法权的控制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7
我国关于交强险的立法经过了一个漫长而复杂的阶段。笔者试图从对交强险立法经过的分析,指出我国现阶段行政立法权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弊病,并提出可能的解决之道。 2009年5月1日,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开始实施。......
浅论我国民事有限再审制度的立法完善
发布时间:2023-05-07
浅论我国民事有限再审制度的立法完善 浅论我国民事有限再审制度的立法完善 浅论我国民事有限再审制度的立法完善 内容提要:再审程序是指法院对生效裁判因出现法定事由再次予以审理的特殊救济程序......
刍议优先权制度在我国物权法中的废立
发布时间:2013-12-19
刍议优先权制度在我国物权法中的废立 刍议优先权制度在我国物权法中的废立 刍议优先权制度在我国物权法中的废立 [摘 要]在物权法的制定过程中,优先权制度是一个为广大学者忽略的重要的制度。本文......
我国刑事诉讼设立沉默权规则的必要性
发布时间:2013-12-19
我国刑事诉讼设立沉默权规则的必要性 我国刑事诉讼设立沉默权规则的必要性 我国刑事诉讼设立沉默权规则的必要性 论 文 摘 要 沉默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对司法人员的讯问保持沉默,不证明......
在我国物权法上确立居住权的几个问题
发布时间:2023-07-25
在我国物权法上确立居住权的几个问题 在我国物权法上确立居住权的几个问题 在我国物权法上确立居住权的几个问题 一、各国法上的居住权以及我国确立居住权制度的意义 从罗马法以来,在一些国家的......
论民事侵权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侵权行为概述(一)侵权行为的概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之规定,是指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法律特别规定应当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其......
我国用益物权体系的研究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02
【内容提要】用益物权在传统物权法中主要是关于不动产(土地及其定着物)的他物权,对于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就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其发展趋势、体现现有的法律概念和法律规定、反映我国优良文化传统、借......
论我国民事强制执行中申请人的权利保护
发布时间:2015-08-20
【摘 要】民事强制执行制度的发展是给予对申请人权利保障是一项制度体现,在人权的保障方面有着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日益密切,在利益关系问题的处理上不可避免的会相应的产生一些矛盾,这些矛......
试论物权行为理论的几个问题
发布时间:2023-03-17
论文摘要:物权行为以其独立性和无因性为支柱。无因性的存在。使物权行为理论的价值受到挑战。而物权行为无因性的相对化则是物权行为理论合理化的必然选择。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与善意取得制度没有绝对的优劣之分,在对第三人的保护上,应......
法国民法上的“表见行为”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3
对于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故意实施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的后果,法国民法作了一系列规定,其对表见行为的规定即是一种。本文作介绍,以为我国民法的完善提供借鉴。 一、表见行为的种类 法国民法上的表见行为(la simulation),是指当......
论物权自助行为-物权自我保护与实现之维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键词: 自助行为;请求权;救济;类型化 内容提要: 物权自助是物权自我救济的方式之一,来自于物权保护的“自生自发秩序”之中。物权自助行为符合法的正义和效率价值的基本理念,制度化是确保物权自助正当性的前提。传统民法理论将民事......
如何理解民事行为的无因性问题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笔者近年来出版了一本《民法哲学论稿》(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版),发表了一些民法学论文,字数不多,问题不少,有观点上的,表述上的,也有排校上的,心中一直不安。笔者所在的华东政法学院,准备汇编出版教研室成员已发表的......
试论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立法完善
发布时间:2022-12-14
试论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立法完善 试论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立法完善 试论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立法完善 不动产物权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形式,也是各国物权立法的重要内容。由于不动产登记制......
物权行为若干问题探讨(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08
2 从意思表示看,作为原因行为的债权合同是当事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意思表示之合意,物权行为是当事人设立、变更、消灭物权关系的意思表示之合意。一般情况下,先有债权行为,后有物权行为,在某些情况下,二者可以竞合,但并非等同也......
关于我国无效民事行为转换的机制
发布时间:2023-06-22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规范根据一定的标准对于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进行判断后所得出的否定性的结论。即民事行为由于不具备生效条件而使得当事人企图设立的法律关系最终没有发生。我国无效民事行为理论仍存在漏洞健议构建无效民事行为......
为民间野生人物立传的叙事探索
发布时间:2022-09-14
如果以2005年在《花城》第6期上公开发表中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力》和《棺材匠》为艺术的开端,那么朱山坡正式的小说创作生涯已经有十年了。在这十年里,朱山坡凭借其一系列令人讶异的小说作品,如长篇小说《懦夫传》、中篇小说《跟范......
论民商法价值取向的差异及其对我国民事立法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3-03-18
论民商法价值取向的差异及其对我国民事立法的影响 论民商法价值取向的差异及其对我国民事立法的影响 论民商法价值取向的差异及其对我国民事立法的影响 [摘 要] 作者认为民法和商法作为调整市场......
试论我国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体系之合理构建
发布时间:2023-07-08
试论我国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体系之合理构建 试论我国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体系之合理构建 试论我国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体系之合理构建 内容摘要:关于我国侵权行为法应该采用何种归责原则体系,学界......
浅论物权行为理论对债法制度的影响(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关键词】物权行为 债权行为 论文论文摘要:在我国物权法的酝酿过程中,物权行为理论一直是学者争论的焦点,从络绎不绝的批评之声到平心静气的接纳,时物权行为的肯定也占据了一席之地.如今,中国物权法已经出台,其中对物权行为......
论我国建立优先权制度的必要性
发布时间:2023-03-06
论我国建立优先权制度的必要性 论我国建立优先权制度的必要性 论我国建立优先权制度的必要性 [摘 要]优先权制度作为古罗马法上的一项古老制度,法国和德国在立法上对其分别采取了不同的态度。本文......
论物权法的发展与我国物权法体系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3-01-09
论物权法的发展与我国物权法体系的完善 论物权法的发展与我国物权法体系的完善 论物权法的发展与我国物权法体系的完善 本文简单回顾了物权法的由来以及其形成和发展的概况 ,从理论上对现代物权......
行政垄断不应以“滥用行政权”为成立要件(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 要】行政垄断不应当以滥用行政权为前提要件,这不仅是行政垄断本身的特征所至,也是我国行政垄断规制理念乃到法治理念需要转变的问题。 【论文关键词】行政垄断 界定 滥用行政权 《反垄断法》以专章规定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
穿行于民法行政法之间——行政立法的民事制约问题
发布时间:2013-12-19
穿行于民法行政法之间——行政立法的民事制约问题 穿行于民法行政法之间——行政立法的民事制约问题 穿行于民法行政法之间——行政立法的民事制约问题 内容提要:行政立法的民事制约命题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