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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评析和完善_刑法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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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评析和完善_刑法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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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一个科学性很强且特征十分明显的罪名,其刑罚的设置是基本合理的,但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本文试着从我国《刑法》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现状入手,结合当前学界对此问题的争议,辩证地分析了我国关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的合理之处和不足所在。

主张在保留现行立法合理规定的同时,针对现行立法的不足,从立法和制度两个方面予以弥补和完善,以期对我国惩治贪污、打击腐败有所帮助。 引 言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和法治进程的逐步推进,反腐败问题日益引起国人关注,有关严惩腐败的呼声也日趋高涨。

为顺应民意、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的要求、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1997年修订《刑法》时,在第395条规定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并将其纳入反贪污贿赂罪一章。 全国人大以立法的高度规定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体现了国家严惩贪污、打击腐败的决心,客观上也对贪污腐败犯罪起到了一定的遏制和预防作用。

但司法实践中,由于立法的过于粗疏和过于概括,司法机关在适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时困难重重,突出表现为在司法实践中极少适用,甚至还从来没有单独适用过。由于同样的原因,许多学者主张或废除此罪,或以它罪代之,或并入它罪。

学界有关此罪存废的争议很多,但对现行立法能够辩证分析和看待,既肯定其合理之处,又不忽视其不足所在的观点却几乎没有。笔者在此提出了辩证地分析的观点。

因为辩证地分析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对于指导理论学习和司法实践有重大作用。任何单方面主张“肯定说”或“废除说”的观点都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有必要对现行立法用辩证地方法重新作出评析,以便保留其合理之处,完善其不足所在。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现状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概念 《刑法》第395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根据上述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经责令说明来源,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行为①。该罪名是随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逐步完善、适应现代反贪污贿赂犯罪的要求,在借鉴外国立法经验基础上,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而设立的。

198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首次规定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该罪名填补了我国刑法立法罪名上的一项空白,在司法实践领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1997年,修订后的新《刑法》吸收了《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对此罪名的规定,将其列入贪污贿赂罪一章。

(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相关规定 除了《刑法》中关于该罪的规定,涉及本罪的还包括有关的一些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和党的政策。

1、刑事立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首次规定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997年修订《刑法》时,将本罪纳入刑法典,列为第395条第一款;199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了《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2、行政相关立法及规定。1999年国务院发布了《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规定》,标志着金融监管机制开始初步建立。

此外,金融机构大额、可疑资金报告制度也已初步形成,包括如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3、党的政策及相关规定。199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县(处)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初步建立了财产申报制度,对申报的主体、内容、时间、程序、责任作出了相应规定。

2000年中纪委发布了《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六项规定》,决定实行“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报告制度”,2001年首先在省(部)级领导干部中实行这项制度。

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现状的评析 在深入分析现行立法之前,让我们先看看学界对此问题的争议。

(一)学界的争议

1、有关罪名的确定的争议 本罪究竟应适用何种罪名,主要有以下争议:

(1)非法所得罪

(2)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3)拥有不能说明之财产罪

(4)隐瞒巨额财产罪

(5)拒不说明财产真实来源罪

(6)拥有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罪

(7)非法得利罪

(8)非法持有来源不明的财产罪

(9)巨额财产来源非法罪

(10)事实推定罪

(11)拥有无法解释的财产罪

(12)拒不申报、虚假申报财产罪。现行“两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明确采用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但学界的争议和分歧依然存在。

2、本罪设置正当性的争议 有关正当性的争论,总体来看分为肯定论和否定论两种。 肯定论认为,经过司法机关调查,无法查清国家工作人员的巨额财产来源,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如不在立法上加以规定,不仅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制裁,而且客观上还会推动他人实施经济犯罪。

肯定论同时认为,创设本罪加强了《刑法》与隐蔽性犯罪作斗争的功能,体现了有罪必罚的原则,对于惩治以权谋私、贪污腐化,保证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具有巨大作用①。 否定论认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设立体现了有罪推定,非法性的概率高于合法性就确定为犯罪,这种盖然性立法体现了立法者相当功利的价值取向②。

笔者认为,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立法者的初衷我们不能忽视,非法获取巨额财产是具有可罚性的。我们不能忽视公职人员利用国家权力谋取私利,损害公职人员职务的廉洁性,降低公众对其产生的公信力,惩罚显得必要。

所以笔者认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设置是正当的。

3、有关犯罪客体方面的争议 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本罪的主体不愿说明非法财产来源的目的,实质上是自我包庇,妄图逃避法律的制裁,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属于渎职方面的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3)本罪中来源不明的财产,不论源于哪一方面,均为财产关系,客体应为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4)本罪是复合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既属于职务犯罪,又属于经济犯罪,根据刑法理论,本罪应为复合客体。

4、有关犯罪客观方面的争议 学界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

(1)持有说。认为该罪的客观方面是拥有超过合法且来源不明的财产①。

(2)不作为说。认为该罪是对拒不说明财产来源的不作为行为的惩处。行为人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是该罪的可罚性前提,特定机关责令行为人说明财产来源由此产生行为人的不作为义务。

(3)复合行为说。认为该罪的实行行为是持有行为和不作为的结合。

(4)超常规行为说②。认为该罪的行为状态包括持有、作为、不作为三种状态。

持有,即行为人拥有明显超出合法收入的巨额财产的行为;作为,是指行为人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的巨额财产的行为;不作为,是行为人不能说明所拥有或支出的巨额财产的合法来源。只有当持有和不作为两种状态并存,或作为和不作为两种状态并存时,才具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犯罪要件。

超常规行为说具有一定的科学性,笔者赞同此种观点。

5、有关犯罪主观方面的争议 学界的观点主要有:

(1)认为本罪的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并且是直接故意。

(2)表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巨额财产为非法所得,有义务说明,而且能够说明其来源,但为了掩饰、隐瞒其实际来源,逃避法律责任,拒不说明来源③。

(3)认为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均可构成,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犯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④。笔者认为此种观点较为合理。

6、有关法定刑的争议 主要有三种观点:

(1)主张大幅度提高法定刑,认为现行法定刑远达不到惩治犯罪的需要,应当参照贪污罪量刑处罚。

(2)主张完全废除现有法定刑设置,重新设置罪名和刑罚。

(3)主张保留现有法定刑,增加设置财产刑即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一部或全部。笔者亦赞同此种观点。

7、有关举证责任是否倒置的争议 较多观点认为,本罪的设立违背了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原则。认为本罪颠倒了控辩双方的举证责任,将本应由公诉机关承担的刑事诉讼举证责任转移由犯罪嫌疑人来承担。

但是笔者和少数论者认为,本罪的举证责任并没有倒置。认为本罪的设立的确减轻了公诉机关的证明责任,但并没有改变证明规则,即由公诉机关举证而不是举证责任倒置。

“责令说明来源”并不是要被告人举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来源的合法,而是要求被告人说明财产的真实来源,由司法机关查证核实,并不要求被告人对“说明”的真实性负责①。因而,刑法条款中用的是“说明”而不是“证明”,证明责任最后还是由司法机关承担。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我国巨额财产源不明罪的犯罪构成应为:

(1)本罪的客体是复合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的客观方面具有超常规性,其行为状态包括持有、作为、不作为三种状态。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4)本罪的客观方面是故意,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均可构成。

(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上的合理之处 结合以上争论,笔者认为我国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设置是正当的,举证责任分配是常规的,有必要保留巨额财产源不明罪之罪名,同时应当维持现行《刑法》对本罪设定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规定。

1、保留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罪名,符合刑法科学性的要求,符合刑罚的发展趋势。 第一,刑罚轻缓化是世界刑法的发展方向。

世界上除新加坡等少数国家将国家工作人员来源不明的财产纳入贪污论处外,绝大多数国家刑法并无此类规定。刑罚轻缓化符合刑法科学性的要求及刑罚发展趋势,因而有必要予以保留并继续发挥其作用。

第二,依靠“重刑”遏制贪污受贿,是本末倒置,“重刑”并不是万能的。我国是少数几个在经济领域犯罪适用死刑的国家,改革开放的几十年来,刑罚一直呈加重趋势,而贪污贿赂类犯罪也一直呈上升趋势。

主张废除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纳入贪污罪处罚体现了学界一种“重刑主义”的倾向。 第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司法实践的尴尬处境反映了现行的反腐机制存在着问题。

与其说学界和群众是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非议,倒不如说是对整个反腐机制的责难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仅仅是反腐机制的一个内容,反腐败问题不是一个法条所能够解决的,不能因此而否认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存在的必要。

第四,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关于“不能说明”的规定,最大限度地兼顾了刑法的正义性要求,显示出科学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一种推定的犯罪。

当“本人不能说明来源合法”时,法律就推定其所得为非法,成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这是对担任国家职务而享有法定特权的公职人员特别规定的一种义务,实现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法理要求。

2、保留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设置 笔者认为,最高刑为五年有期徒刑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合适的,并不是过低。 一种犯罪应当配之怎样的法定刑,所遵循的原则就是罪刑相适应原则。

罪刑相适应的理论基础主要有两种学说,一是报应主义,一是功利主义。报应主义认为,刑罚是对犯罪的一种回报,因此,犯罪对社会所造成的损害应当成为刑罚的尺度。

功利主义分为规范功利主义和行为功利主义,二者都强调对犯罪的社会预防,规范功利主义注重刑罚的一般预防效果,行为功利主义注重刑罚的个别预防效果。报应主义和功利主义都有合理性的一面,只强调某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显然有失偏颇。

我国刑法中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即在犯罪与刑罚之间增加了刑事责任的因素,作为连接犯罪与刑罚的中介。虽然学界对刑事责任的认识不同,但对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内容理解是基本一致的,即不仅包含了报应,而且也包含了功利;既要坚持罪刑相当,又要注意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坚持刑罚个别化。

应受惩罚的是行为,而惩罚的是行为人①。所以,一个被犯罪化的行为所受到的刑罚,应当与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相适应。

按此原则,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应当如何设置呢?从本罪的犯罪构成上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一种推定的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是建立在盖然性基础之上的,本身就包含了冤枉无辜的可能。“不能说明来源合法”究竟是合法财产,还是非法财产,二者权衡,立法者选择了后者,这体现了立法者相当功利的价值取向。

在立法领域,公平应当是首要的价值选择,我们不能牺牲某一个无辜者的自由,来换取社会的秩序,特别是在大力倡导保护公民个人人权的时代,刑事法的第一要义是保护人权,然后才是制止犯罪,刑法首先是权利法,其次才是犯罪法②。据此,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行为在犯罪化时,已经包含了立法者对此行为的相当严厉的态度,在选择法定刑时,理应以较低的法定刑予以平衡和补救。

因此,确定最高刑为五年有期徒刑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来说是合适的,也是合理的,理应保持不变。

(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上的不足所在 结合当前的相关立法和学界对此问题的争论,笔者认为现行立法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1、宏观方面

(1)现行立法过于分散,缺乏统一。有关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有刑法典、司法解释、行政法规、规章、政策等多种形式。

(2)从总体上看,法律效力不高,许多规定尚停留在政策和制度层面,还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

(3)现行立法规定整体不协调,各个规定之间不能相互衔接,没有形成一个系统。

2、微观方面

(1)犯罪主体与财产申报主体范围不一致。我国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犯罪主体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依法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

财产申报主体限于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负责人。因而,财产申报主体范围明显小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犯罪主体的范围,二者的严重脱节,不利于刑事责任的追究和认定。

(2)犯罪行为对象和申报财产的范围过于狭窄,给规避财产留有余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要求的“财产、支出和收入”仅指行为人的财产、支出和收入,不包括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支出和收入,同时对于行为人的债务的增减状况、拥有的知识产权、财产期权没有考察。

申报财产的范围仅限于个人的部分收入,而非全部收入,更非申报主体整个家庭财产状况。上述规定范围的不周全,给规避财产留下了余地。

(3)“说明”的规定过于粗糙,有其不合理之处。首先,“可以说明”的法律适用的必然性较低。

其次对“说明”的程度的要求较低,没有给出“令人满意的”、“合理的”限定。由于立法的缺陷,造成了司法实践中具体操作标准的混乱。

(4)本罪缺乏附加刑的规定。现行立法仅规定对财产差额部分予以追缴,而没有规定附加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也容易轻纵犯罪分子,不利于实现刑法的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相结合的原则。

三、完善我国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对策

(一)立法完善

1、统一现行立法,尽快将已成熟的规章、制度和政策上升为法律,完善现行立法,使之形成一个完整统一的体系,提高法律适用的频率和效率,以利于打击贪污腐败犯罪。

2、增加财产附加刑的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既属于职务犯罪,又属于经济犯罪。

在刑法理论上,这类犯罪首先侵害的是国家公职人员队伍的廉洁性和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以及公共财产所有权。从行为人主观上而言,其追逐的是非法的财产利益。

如若行为人认为在经济利益上不合算,就有可能收敛甚至放弃犯罪。因此设置刑罚时,应当设置适用财产刑罚,以便更好地发挥本罪刑罚的威慑力和惩罚功能。

3、加强犯罪嫌疑人在说明财产来源时的举证责任。应当将刑法第395条第一款中“可以责令说明”修正为“应当责令说明”,以增强法条适用的必然性。

同时,还应加强“说明”的程度,即“说明”是否圆满。作为特殊主体,国家工作人员有义务说明其财产来源。

国外一些国家和地区都不以犯罪嫌疑人对财产来源做出说明或解释为限,而是要求做出满意解释。如香港、新加坡均要求做出圆满解释。

而我国现行法律仅要求“说明”就行,所以实践中几乎很少有犯罪嫌疑人不能“说明”的情况。如果现行法律能进一步对于“说明”加以限制,要求犯罪嫌疑人做出“满意的说明”或者“提供证据说明”,那么有意逃避法律的贪污贿赂分子就不那么容易逃脱。

(二)制度建设 针对当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立法上的诸多不足和在司法实践上的尴尬处境,除了应当从立法上加以完善以外,更应从制度上加大建设的步伐,使之从多方面对贪污腐败现象加以遏制,从而更好地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从制度上主要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建设:

1、建立和完善公务人员个人财产申报制度。财产申报制度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前置制度。

建立和完善国家公务人员的财产申报制度,使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状况始终处于国家的有效的监督之下,防止当出现巨额财产时才发现其来源难以查明的失控状态,同时扩大财产申报的主体和范围,使之与现行立法相一致。最后,应加强审计机关和监察机关对各级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情况的审查和监督,以推进现行的财产申报制度的实施和完善。

2、建立和完善金融监管机制。以我国实行个人存款实名制为标志,金融监管机制开始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给予了及时、全面的监控。

这有利于抑制腐败,更有利于国家财政、税收的征管。但是,目前的金融监管机制作用十分有限,各大银行之间信息沟通渠道不畅,交流信息不完整,同一姓名可以在不同的银行甚至同一银行的不同营业点开立多个帐户,使得腐败分子还有可乘之机。

3、坚持党的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策略①。实践中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追究大部分源自群众的举报、纪委的查处和媒体的揭发。

因此,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应当从党、国家和群众三方面加以监控,广开举报渠道,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纪委作用,多层次地打击腐败。

4、改革现行反腐机制,着力提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刑罚实现率,变 “附带罪名”为首选罪名②,以遏制此类犯罪的迅增势头。司法实践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成为事实上的“附带罪名”,除了法律条文本身存在问题之外,更主要地是由于执法、司法状况整体不够好,相关配套制度不完整或有制度而不执行,法定反贪污贿赂犯罪专门机关职能发挥不够好。

因此,有必要改革现行反腐机制,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律适用提供良好的配套体制和法治环境。 结 语 目前,在我国尚未建立真正法律意义的财产申报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前提下,现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无论从立法的宏观方面,还是立法的微观方面,都有许多未能克服的缺陷,这也是本罪在司法实践中处于尴尬处境和学界争论不止的原因。

在解决这一问题之前,我们一定要辩证分析现行立法的合理之处和不足所在,既不能全盘否定,也不能固步自封。要在保留现行立法合理规定的同时,针对现行立法的不足,从立法和制度两个方面予以弥补和完善。

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是严峻的,反腐败工作必将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性的综合工程。相信随着现行立法的不断完善和相关制度的不断建设,我们一定能够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最后胜利! 【注释】 一、论文类 1. 钱舫: 《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载《政法论坛》, 2001年第6期. 2. 时延安: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理分析》, 载《法学》, 2009年第3期. 3. 孟波、陈超远: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及制度完善》, 载《兰州大学学报》, 2009年第6期. 4. 侯国云: 《有关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几个问题》, 载《政法论坛》, 2009年第1期. 5. 佚名: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分析》, 载中国考试学习网, 2009年11月1日. 6. 刘安平: 《浅议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之存废》, 载《东方法眼》, 2009年2月5日. 7. 古月: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及制度的完善》, 载古月论文网, 2009年11月21日. 8. 武彬: 《试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 载法律图书馆, 2009年1月9日.

二、著作类 1. 张明楷著: 《刑法学》(下), 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第916页. 2. 高铭暄、马克昌著: 《刑法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第642-643页. 3. 陈兴良著: 《职务犯罪认定实务全书》, 中国方正出版社1996年版, 第694页. 4. 储槐植著: 《刑事一体化与关系刑法论》,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第415页. 5. 肖常伦著: 《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集《廉政建设与刑法功能》, 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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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缓刑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21
缓刑,是附有一定条件,暂缓执行刑罚或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通常适用于判处短期剥夺自由的犯罪。最初采用缓刑的是1870年北美波士顿的缓刑法。该法规定只适用于少年犯罪,后为马萨诸塞州采用,扩大适用于一般犯人。1889年布鲁塞尔国......
浅谈建立和完善我国行政法上的财产权制度和理论(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实质上就是行政体制以及整个政治体制的改革。这并不是指人们通常所认为的那样,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才有了对行政体制改革的迫切要求,而是指以往的经济体制以行政命令为特征,经济体制同时就是行政体制的一部分,改革......
破产犯罪之立法研究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定,在市场竞争优胜劣汰规律的作用下,破产必将成为我国经济运行中的必然现象。综观世界各国破产制度的概况,可以发现破产过程中极易产生破产犯罪,而且破产犯罪具有极大的危害性,正如德国有关人士所讲"即......
谈盗窃犯罪的立法完善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完善盗窃犯罪立法形式或体例盗窃犯罪是我国最多的一种犯罪,一般要占整个刑事犯罪的40%至50%,有的高达70%至80%,而且盗窃犯罪又是一种最为复杂的犯罪,从犯罪形态上看,它涉及到普通盗窃、加重盗窃、共同盗窃和盗窃未遂等;从盗窃对......
商业受贿罪量刑立法的不足与矫正论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1
一般认为,商业受贿罪是指发生于经济交往中的贿赂犯罪与普通贿赂犯罪有重大区别,其实这种认识并不符合我国一罪名的立法特点与受贿罪群构罪要件相互交叉的状况。从行贿的角度看行为是发生于经济往来中,属商业受贿,而从受贿的视角出发则......
受贿罪法定刑的理性评价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28
对受贿犯罪法定刑的规定反映了立法机关对该类犯罪危害性质和危害程度的认识,经过1997年以来的司法实践检验其法定刑设置是否科学合理,能否完善协调,需要一个理性的评价。 一、对受贿罪设置死刑的评价 受贿犯罪是法定犯,非自然犯......
论我国贪污罪的死刑废除及刑罚完善
发布时间:2023-07-26
摘要:《刑法修正案(八)》和《刑法修正案(九)》先后废除了13个和9个死刑罪名,连续两次修正案都对死刑适用问题作出修改,然而针对非暴力的贪污罪却依旧保留了其死刑刑罚,这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从《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罪保留死刑的反思入手,分析贪污罪死刑保留的弊端,并阐述贪污罪死刑废除的必要性,最后对我国贪污罪死刑制度的完善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关键词:死刑贪污罪刑罚完善在逐步废除死刑过程中,先行废除.........
破产犯罪之立法研究(4)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4
由于立法上的重大缺陷,我国现行法律对破产犯罪的打击是相当有限的。与其形成巨大反差的是: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企业破产的现象日渐增多,破产犯罪也呈亦演亦热之势:有的破产企业低价出售财产,将财产分给职工个人,向个别债权人......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1
在人类社会过去的很长一段历史里,从某种意义上讲,酷刑是合法的。因为17世纪以前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法典都有种种酷刑的规定。特别是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一方面,严刑峻法是统治阶级重要的统治工具,刑讯逼供是正当合法的审判方式,墨(......
“罪 名” 研 究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31
刑法分则是规定何种行为为犯罪,应该处以何种刑罚以及处多少刑量的体系。它是刑法总则的具体化,是对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行为符合分则条文的规定,必然是犯罪,行为人就应当负刑事责任,接受刑罚的惩罚。一条关于罪的规定的经典分则......
美国的巨额贸易逆差分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19
巨额贸易逆差这一数十年来困扰美国政府的棘手问题,是美国外贸政策的首要课题和决策依据,也成为了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和国际贸易摩擦的主要原因。时至今日,这一现象不仅没有缓解反而又有进一步急剧扩大之势。2001年逆差额已达......
试论贪污罪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1
[内容摘要] 根据刑法第382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论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完善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6
国外社区矫正的实践证明,社区矫正不仅有利于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良性循环,而且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减轻国家的行刑成本。从监禁刑向非监禁刑的发展,是当今世界刑罚执行制度的改革趋势,不少发达国家普遍......
浅析我国刑法中的单位受贿罪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10
内容提要: 单位受贿罪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三种受贿罪之一。刑法在第387条两款明文规定了本罪,作为受贿犯罪的一种,理应倍受关注,然而刑法学界对本罪鲜有论及。本文回顾了单位受贿罪的立法过程,从分析刑法条文入手,界定了本罪的概念,......
偷税罪新论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自我国著名电影演员刘晓庆涉嫌偷税犯罪后,一时间国人对偷税罪颇为关注。新闻媒体对与偷税罪相关的法律知识报道亦不少,但有不少误解、误传,本文拟从偷税罪在新中国的立法回顾起,对偷税罪的概念、构成、罪与非罪及处罚等,结合我......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11)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引自赵永琛编:《国际刑法约章选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71-372页。 引自赵永琛编:《国际刑法约章选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74-375页。 参见王光贤:《“酷刑”定义解析》,载《国家......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10)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8
1、酷刑罪必须是故意实施 例如《禁止酷刑公约》第1条中规定,酷刑是“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构成酷刑罪主观要件的故意,主要是指对公约中规定的危害行为的认识和对该行为实施终了的追求,而不......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3)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2
第二种观点也认为酷刑的概念有广义狭义之分。但认为狭义概念指《禁止酷刑公约》第1条所含酷刑定义。广义的酷刑适用于或者说毋宁适用于“其他残忍的、不人道的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所含有的酷刑概念。[12] 第三种观点是直接以......
论死刑罪名与死刑限制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1
死刑罪名的立法最为直接地反映着一个国家的死刑现状。我国79刑法共用15个条文设置了28种死刑罪名。其中,反革命罪章中的死刑罪名高达15种,占了1/2还强,死刑罪名仅仅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贪污......
计算机犯罪浅析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2
论文摘要:随着计算机应用的日益普及,计算机犯罪也日益猖獗,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也越来越严重。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97《刑法》首次对计算机犯罪作了规定。文中笔者对计算机犯罪的概念进行了探讨,分析了计算机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对刑法......
浅析刑法条文中涉及的暴力犯罪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0
论文摘要:本文认为,暴力犯罪是指行为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非法侵犯他人人身或财产的犯罪行为。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刑法中26个明确涉及暴力犯罪的条文进行了总体分析,并根据其对于暴力手段的依赖程度将其分为两大类:必要的暴力犯......
试论抢夺罪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4
论文摘要抢夺罪是我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本文从抢夺罪的概念和特征谈起,对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抢夺罪与盗窃罪的区别,略作探讨学习。本文主要通过对抢夺罪的特征,即抢夺罪......
经济犯罪刑罚体系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3-01-01
刑罚的适用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市场经济的特征是以利益最大化为导向,以自由竞争为手段,从而刺激整个社会的向前发展。因此市场主体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去,必须被要求不断地变革创新,变革创新即意味着对传统模式的变更,甚......
论网络犯罪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 前言互联网被定义为商务、政府和个人计算机在世界范围的电子通讯网络。二十世纪末,网络时代即将来临的预言已经满城风雨。现在,人类已经进入了二十一世纪,真正迈进了网络时代的门槛。互联网最初是作为美国科学家相互通讯的方式而......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5)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5
(2)自由权。自由权是又一重要人权。但人类的自由却不时地受到国际犯罪行为的威胁。国际社会为遏制和惩罚此类行为做出了相当的努力。如《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1970)、《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非法行为的公约》(1971)......
浅谈我国环境犯罪刑事立法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2-09-26
人类生活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是每一个人的共同责任,在全球气候变暖不断加剧的今天,保护环境不再是一个口号,而切切实实地被贯彻到人们的生活中。每一个社会体系都会有符合这个社会发展的管理办法,这个办法对整个社会具有非常好的约束力,这也是为什么在提倡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要建设一套与之相匹配的刑法的原因。作为我国最严厉的法律,《刑法》将规范每一种环境污染犯罪的判定以及相关的处罚。虽然我国先后出台了《刑法修正案.........
试析腐败犯罪的资格刑完善研究
发布时间:2022-10-02
“试析腐败犯罪的资格刑完善研究”怎么写呢,请看查字典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 试析腐败犯罪的资格刑完善研究 腐败犯罪侵害了社会公众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公正性的信任,而这种信任本身则来源于社会公众这一国家公权力的赋予......
谈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立法与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而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其规定却不甚完善,本文拟从考察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现状和不足,提出今后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约定财产制 法定财产制 公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论商业贿赂法律责任形态的完善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摘要]:商业贿赂是经济法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之一,是当前重点打击的对象。经济法注重社会利益的保护,并采取了一系列具有经济法本法责任特点的制裁手段为其保驾护航。当前,偏重刑事制裁的现实突显了我国商业贿赂法律责任形态的缺......
浅析刑法条文中涉及的暴力犯罪(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第二、三种观点很相似。两者的主要观点值得肯定,但均有不足之处。前者认为侵犯财产的方式只限于“非法占有”,这就遗漏了非法损毁、扣压、使用等侵害行为。后者将暴力犯罪定性为“极端攻击性行为”,有欠准确。原因在于:“极端”在质和......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6)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31
关于酷刑罪侵犯的对象,有学者认为,酷刑的对象是已经作了某种行为或涉嫌到某种行为的人,其侵犯的客体是受法律保护的个人的人身、尊严、人格等关系。[33]也有学者认为,酷刑的对象主要是上述人员,但是不限于此。1949年通过的日内瓦四公......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7)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7
(三)主体特征 关于酷刑罪的主体特征争议较大,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酷刑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职权的其他人员(即国家公务员),这些人员主要是刑事司法系统的工作人员,但是并不......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24
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有效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1984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以下简称《禁止酷刑公约》)。该公约第1条明确规定了“酷......
不断完善的中国商标法制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8
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并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对原《商标法》进行了修改,并于2001年......
浅析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及其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15
摘要: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姻家庭立法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本文就我国现行婚姻法的夫妻财产制度作了理论上的探讨,分析了婚姻法立法的成功与不足,提出了完善夫妻财产制的立法思考,以为我国在民法法典化过程中作为婚姻家庭法的夫妻财产关......
关于和谐社会构建中刑事政策的理性思考与完善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1
[关键词] 和谐社会 刑事政策 系统分析 理性思考 人文 德治 民主 法治[内容摘要] 刑事政策学应从刑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研究理论出发,准确把握刑事政策的涵义与特点,为国家提供适合国情、体现时代精神的科学合理的刑事政策。传......
论死刑罪名与死刑限制(14)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5
9.军人违反职责罪中,保留2种死刑罪名即投降罪和军人叛逃罪,废止其它犯罪的死刑设置。如上所述,在我国刑法中,存置上述22种死刑罪名,其余各罪均不设置死刑。我们认为,这样的设置既体现了严格限制死刑的政策,又减少了立法上的死刑罪......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13)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2
[46] 参见王光贤:《“酷刑”定义解析》,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 [47] 参见M.C.Bassiouni,“Commentary on the Draft Convention for the Prevention and Suppression of Torture of the International Assoc......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1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26] 参见张智辉著:《国际刑法通论》(增补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92页。 [27] 参见黄芳著:《国际犯罪国内立法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第69页。 [28] 参见储槐植著:《刑事一体化与关系刑法论》......
论死刑罪名与死刑限制(11)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05
其二,关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死刑设置问题,我国亦有学者列举出了应当予以废止的一些理由:首先,犯罪分子实施盗掘古文化遗址或古墓葬,无非是为了获得文物,对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规定死刑,其刑罚标准显然不统一。其次,......
关于完善渎职罪的立法思考(8)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12
(三)增设新罪名。根据实际需要,渎职罪中应增加如下新罪名: 1、挪用公款罪,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规定时间未还的行为。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方......
无罪推定的涵义与刑事诉讼法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2-12-14
摘 要 无罪推定原则是各国依法治国发展史上认可度较高的诉讼原则,我国刑事诉讼法近年来较好地吸纳和采用了无罪推定原则思想,但由于国内政治背景以及语境的独特性,国内刑事司法中没有真正贯彻和实施无罪推定原则,尚没能将其在刑事......
国家犯罪的犯罪形态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0
犯罪形态作为刑法学中一个基础理论问题,往往与故意犯罪联系在一起的。犯罪行为的行使是一个过程的综合结果,但是,并所有犯罪行为都能顺利完成犯罪行为的全部过程,也不是所有的犯罪都能实现预先设定的犯罪目的。有的犯罪行为停留在为犯......
论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02
「内容提要」我国刑法的通说将“经单位集体讨论或单位负责人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作为单位犯罪的核心要件。但是,这种理解具有难以划清单位代表或机关成员的犯罪和单位自身犯罪之间的界限、扩大或缩小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不符合......
关于完善渎职罪的立法思考(3)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根据上面的介绍和分析可以看出,对职务犯罪的分类无论依据什么标准,大体都与犯罪构成有一定关系,因此,将犯罪构成作为职务犯罪分类的标准较为恰当。笔者认为,职务犯罪分类的科学性决定渎职罪归类的科学性,从完善刑法中渎职罪规定的实......
论死刑罪名与死刑限制(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7
其一,从我国现行的死刑政策而言,如前所述,尽管79刑法以后的补充刑事立法对其所奉行的“严格限制死刑”的刑事政策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调整,甚至表现出对死刑有所强化的崇尚死刑和死刑扩大化的倾向,97刑法对死刑罪名的设置也未完全体现出......
网络诈骗犯罪浅析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 依托于网络的发展,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生活正经历一场史无前例的变革,而形形色色的 网络犯罪给这场变革提出了全方位,不容忽视的挑战。本文仅仅针对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犯罪的新特 征,种类,犯罪构成,未完成形态及危害结......
偷税罪新论(3)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2)在帐簿中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所谓“多列支出”指行为人在帐簿上记入超过实际支出的款额;“不列或少列收入”,是行为人将所得收入不入帐簿或只将少量收入记入帐簿。(3)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指行为人出于偷税的目......
论网络犯罪(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12
237件展示淫秽物品等 154件 147件 7件儿童**与儿童色情 121件 9件 112件诈欺 53件 23件 30件侵犯名誉 30件 12件 18件违反著作权法 29件 21件 8件其他 97件 35件 62件非法侵......
“罪 名” 研 究(3)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28
这种结构按照动词(谓语)和宾语的个数不同,还可以分成若干小类。(1)、单谓语单宾语结构: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走私假币罪等等;(2)、单谓语多宾语结构:劫持船只、汽车罪、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伪造公司......
女性犯罪原因浅析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7
曾有犯罪统计表明,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个事实是,大多数犯罪是由男性实施的,犯罪被称为一种“男性的工作”。 但现在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在内从上个世纪中期开始女性犯罪率就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并且其上升的速度和幅度都超过了男性犯罪率......
保险诈骗犯罪探析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随着保险业的迅速发展,保险欺诈事件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保险人和广大保户的合法权益,也阻碍了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保险诈骗具有主体多元化、隐蔽性较强、犯罪黑数高、社会危害性大的特点。防范保险欺诈的关键在于社会舆论正......
浅析过失共同犯罪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14
论文摘要:刑法理论界一直对共同过失能否成立共同犯罪存在着较大的争议,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司法实践中问题的不断出现,使得我们对传统的共同犯罪理论有了新的认识。本文主要从完善过失共同犯罪立法的必要性、过失共同犯罪的成立条......
构建和完善社区矫正机构设置体系研究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4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和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
论死刑罪名与死刑限制(5)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4
至于武装叛乱、暴乱罪,如何适用死刑,我们认为,可有两种方案予以选择:其一,刑法中直接取消其死刑的设置,即无论这种犯罪造成什么样的危害结果,只要它没有另行故意杀人的行为,对其就不动用死刑。如果行为人在实施该种犯罪的过程中又......
论挪用资金罪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一、挪用资金罪的犯罪......
“罪 名” 研 究(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中规定了410余个具体罪名。我们平时所说的某人犯了什么罪,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的。种罪名是介于类罪名和具体罪名之间的一种罪名。新刑法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罪下面有设了......
基于当代中国环境犯罪刑法立法及其完善的分析
发布时间:2015-08-05
摘 要 目前,我国国民经济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今天,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越来越多的环境破环行为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不但要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从思想和行为上保护环境,还应该要不断建......
论超期羁押罪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 超期羁押是刑事司法实践三大顽症之首,时至今日仍有一些超期羁押尚未得到根本纠正,应当对超期羁押的性质和内容进行反思。根据当前司法解释对超期羁押可以按照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罪进行处理,但由于上述罪名的立案标准比......
犯罪既遂新论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08
【论文摘要】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
罪刑法定和刑法解释关系辨析
发布时间:2023-01-10
【摘 要】在十八大会议当中,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又进行了细致的阐释。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也日趋强烈。而公平正义也正是我国刑法的基本要求和价值追求。文章基于这样的写作背景,从刑法解释和罪刑法定关系入手,对他们之间......
受贿罪的立法完善
发布时间:2023-02-22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将受贿罪的罪状规制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根据这一罪状,除索贿外,我国的受贿罪的构成包括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
医疗事故罪的实体认定及证明责任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1
【论文摘要】 从判例及实质的解释论的角度看,曾取得医师职业资格或具有医学专业知识而在法定医疗单位从事医疗活动的,都不是非法行医罪的主体。非法行医罪行为人对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或者造成就诊人死亡的结果只能是过失,造成这种......
论我国公民私有财产权宪法保护制度的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03
论文关键词:私有财产权 宪法 国外宪法 宪法保护 论文摘要:在阐述国外宪法有关私有财产权保护制度的基拙上,指出我国宪法因体制等方面的原因致使公共财产的优势地位过分强烈,私有财产权的基本权利地位及人权属性等没有得到彰显,存在......
建议设立财产刑追诉人的求刑制度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1
一、关于财产刑的求刑权。 关于求刑权目前存在着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求刑权仅指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是指检察机关在出庭指控被告人行为构成犯罪的同时,就被告人应判处之刑罚向人民法院提出较为具体的请求意见的权利。求刑权的......
罪刑法定原则在中国的命运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7
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1979年颁布的刑法进行了修改补充,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并取消了类推制度。本文拟就罪刑法定原则的产生与发展及其在中国的实践等问题作粗浅探讨。......
试论贪污罪的主体和对象的认定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目 录试论贪污罪的主体和对象的认定一、贪污罪的主体问题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定问题2、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问题3、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的认定问题二、贪污罪的对象问题 1、......
论未来我国民法典中应如何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未来我国民法典中应如何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 论未来我国民法典中应如何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 论未来我国民法典中应如何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 一、引言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显然与走资本主义道......
略论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不足和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引子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成为相当普遍的一种社会关系,劳动争议案件也越来越多,单是福建省2002年度法院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即达3784件,比上年上升69.07%,并且已持续多年大幅度上升。① “劳动争......
浅论内幕交易罪的若干问题及立法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实践中,内幕交易行为屡见不鲜。对于内幕交易行为的刑法规制,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及争议,有待立法进一步的完善。本文主要探讨了三个问题:通过合法手段获取证券内幕信息的人员是否应纳入内幕交易罪的......
间谍罪若干问题研析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09
摘 要:间谍罪作为危害国家安全的一种重罪,刑法学界的研究状况甚为薄弱。本文即立足于刑法规定,并紧密结合司法实践,对间谍罪的本质属性、客观表现、罪过形式、罪数形态、犯罪形态及其死刑适用等几个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受贿罪之我见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提要]受贿罪客体历来是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一个非常有争议的问题。笔者通过对国内外各种受贿罪客体理论的分析,指出受贿罪的客体既不是复合客体也不是选择性客体,应具有单一性。受贿罪的客体是直接客体,而不是一般客体或同类客体......
对罪刑法定司法化认识的误区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4
罪刑法定,是指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这种行为处以何种刑罚,都必须预先由法律明文加以规定的原则。这一原则是法治在刑法领域中的体现。1810年,《法国刑法典》在其第4条中明确规定:“不论违警罪、轻罪或重罪,均不得以实施犯罪前未规定的......
从罪刑法定的贯彻到刑法司法解释的运用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6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内涵与价值定位 罪刑法定作为刑法的一项原则,并不是同刑法一起产生的,而是在刑法发展到一定的历史阶段,作为罪刑擅断的对立物,在自由、民主、安全的呼喊声中问世的。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就已有了罪刑法定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