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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警察卧底侦查立法之研究(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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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警察卧底侦查立法之研究(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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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德国警察的卧底侦查曾经长期缺乏法律的规制。1992年德国刑事诉讼法修正后, 才使该国警察的卧底侦查真正走上了依靠成文法规制的轨道。

但从总体上看, 德国在目前的卧底侦查立法方面仍较为简约, 因此也存在不少疏漏之处而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对其研究有利于我国在卧底侦查的立法与实践中予以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 德国警察; 卧底侦查; 立法研究 近年来, 我国在有关卧底侦查或者诱惑侦查的研究中, 不少学者对德国的卧底侦查立法有所论及, 但大都只局限于法律条文的简单介绍, 且陷入了大唱“赞美诗”的片面主义的泥淖, 对其存在的缺陷则无人论及, 更没有关注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这极易导致人们对德国卧底侦查立法的盲目崇拜, 还有可能对我国将来的卧底侦查立法造成误导。有鉴于此, 笔者试图通过对德国的卧底侦查立法分析研究, 在力纠学界目前对德国卧底侦查立法所存在的片面认识的同时, 也为我国在卧底侦查方面的立法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一、德国警察卧底侦查产生的背景略考 据有关的史料考证, 德国警察的卧底侦查最早可追溯至1809年。当时, 德国模仿法国秘密警察的设置模式, 在内政部警政署下设立安全局, 派员从事地下情报的收集活动。

但当时德国卧底警察的工作主要还是以“政治侦防”为主, 其目的在于收集政治情报, 以打击危害德国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1851年, 德国柏林市警察局局长将原来的安全局改制为犯罪调查部, 并将卧底侦查的活动范围由原来的以政治侦防为主, 拓展到犯罪侦查领域。

在此后的一百多年里, 德国警察的卧底侦查虽然在犯罪侦查领域时有运用, 但由于当时的犯罪态势较为缓和, 使卧底侦查的运用频率较低, 在打击犯罪与人权保障方面也较少发生正面冲突。故而, 虽然德国警察的卧底侦查工作曾经长期以来缺乏法律的明文规制, 但这种无法可依的状况并没有引起德国国民的关注。

然而, 这种状况在20世纪60年代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 当时联邦德国的犯罪状况显示出恶化的态势, 及至20 世纪80 年代, 联邦德国的刑事犯罪更是呈急剧增长之势。

截至东西两德统一的1990年, 原西德的犯罪案件总数增加了两倍多, 在过去的10年时间里, 警方记录在案的刑事犯罪, 每年有六百万件左右(不含交通肇事犯罪) , 1995年, 警方犯罪统计中记载的刑事犯罪案件共约六百七十万件。每10万居民中发现的犯罪案件总数(犯罪率) 为8179 /10 万(1994年为8038 /10万) 件。

据统计, 每年的交通肇事犯罪占法院所作判决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强。也就是说, 如果加上交通肇事犯罪, 每年被警方知晓的犯罪总数(明案总数) 全德将在九百万件左右。

在犯罪态势总体恶化的情况下, 几种主要的刑事犯罪更显突出, 这主要表现在: 盗窃案件继续增长; 有组织犯罪引起德国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毒品犯罪继续增加; 外国人犯罪急剧增加; 暴力犯罪呈增长趋势; 记录在案的重新犯罪居高不下[ 1 ]。面对一浪高过一浪的犯罪浪潮, 德国警方颇感运用传统手段打击犯罪时的力不从心, 尤其是有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的迅猛增长给德国的政治、经济等方面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对于上述犯罪活动, 因其犯罪结构严密, 组织网络隐蔽, 犯罪人的作案方式和技术多变, 侦查机关如果仅利用传统的侦查手段, 难以深入掌握真正的犯罪动向, 更难以查清犯罪集团的内幕和幕后的首脑人物, 亦无从收集犯罪证据。这在某些犯罪中尤为突出, 如德国警方在面对重大金融犯罪、色情行业、贿赂、贪污、军火、毒品买卖案件时, 因为没有直接的被害人, 且这些案件的犯罪过程相当隐蔽, 不易为外人所察知, 警方获得举报的机会很小, 在侦查这些犯罪时, 若警方依然如侦查一般犯罪那样“坐堂等案”, 被动地等候线报, 就可能查缉无门, 甚至无案可破。

以毒品案件为例, 德国犯罪研究的学者Kaiser指出, 在德国的一般犯罪统计资料上, 至少有90%以上的案件是经由“人民之告发”而被警方所查知的, 由此可见民众告发对于犯罪侦查之重要性。但在另一方面, 资料中也显示, 关于毒品案件仅有4%的比例是经由民众之告发而得知[ 2 ]6。

这些实证研究资料表明, 一方面意味着在大部分的犯罪案件侦查活动中, 警方处于被动的侦查角色, 接受民众的举报; 另一方面也表明, 某些犯罪的侦破不能仅仅被动地依赖民众的举报, 更需要侦查机构本身的积极作为。在此背景下, 为克服传统侦查手段之被动性的缺陷, 德国警方开始寻求犯罪侦查方法上的突破, 在继续沿用公开侦查方法的同时, 更多地依赖于秘密侦查方法,卧底侦查便是其中的重要一种。

实践证明, 卧底侦查不仅可以克服传统侦查手段被动性的缺陷, 而且由于警察具有犯罪侦查的专业技能, 加之又熟悉法律的规定和界限, 若派遣他们打入犯罪组织内部, 与犯罪组织进行零距离的接触, 往往可以切实地掌握犯罪情报, 洞悉犯罪组织的指挥运作, 挖出组织犯罪的幕后人物, 以及掌握发动破案、查缉犯罪分子行动的最佳时机。卧底侦查的这些优点使得它既具有传统侦查手段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同时也有效克服了同样是以主动性为主要特征的特情侦查的局限性。

二、德国警察卧底侦查的立法沿革 德国警察的卧底侦查始于1809年, 但在以后漫长的历史岁月的变迁中, 该国警察的卧底侦查虽然没有任何法律规制, 但并不意味着德国警察的卧底侦查活动就没有任何依据。历史地看, 德国在其现行刑事诉讼法中增修卧底侦查的条款之前, 该国对卧底侦查的规制主要依靠警察部门的内部规范。

此外,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以及联邦宪法法院的判例对规制德国警察的卧底侦查活动也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一) 通过警察部门的内部规范对卧底侦查加以规制 通过警察部门的内部规范对卧底侦查加以规制在德国有着久远的历史。早在1851年, 德国柏林市警察局局长将原来的安全局改制为犯罪调查部时, 有关规制卧底侦查的内部规范就已经出现。

当时犯罪调查部的“工作执行手册”就已经规定,警方的监控与卧底侦查, 在对抗都市型犯罪上相当重要; 另外该手册还对卧底侦查活动执行方法与技巧做了相当详细的说明。不过, 这时警察部门有关规制卧底侦查的内部规范总体上还比较简单, 尤其在卧底的程序要件、卧底人员的选派、卧底警察的权限以及卧底警察的保护等相关配套措施方面均缺乏相应规定。

由于卧底侦查的运用日益频繁, 上述“工作执行手册”很显然过于简单, 难以适应现实的需要。几经变迁, 德国颁布了《德国刑事追诉上各邦法务部与内政部运用线民与卧底警察共同纲领》, 该纲领第三条规定, 运用线民及卧底者, 系经联邦最高法院以及联邦宪法法院与高等法院认定为刑事追诉上之合法手段。

不过, 该纲领并不是针对卧底侦查活动给予的法定授权, 而仅仅是德国检、警机构实施卧底侦查的内部规范。从该纲领的规定可以看出, 当时德国的司法实务界仅仅认为卧底侦查是一种侦查手段, 在不违反法治国原则的前提下, 可以参照遵循而已。

但对法院并无拘束力,侦查人员在进行卧底侦查活动中, 仍应谨守法治国之界限, 否则, 就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非法侦查。当德国刑事诉讼法增修卧底侦查条款以后, 该纲领也随之作了部分修正, 其名称也更改为《德国刑事追诉上各邦法务部与内政部运用线民与卧底警察共同准则》。

该准则指出, 犯罪现象的质变, 尤其是有组织犯罪, 促使犯罪抗制措施必须做相应的调整。犯罪抗制措施的调整, 除运用线民与卧底者外, 还包括卧底警察与其他非公开侦查警察的运用。

具体来说, 其内容主要包括[ 3 ] : 派遣卧底警察, 应依《刑事诉讼法》第110条a至第110条e之规定; 卧底警察不得实施犯罪行为; 因合理处置而侵害法益, 基于推测的同意之法理, 得阻却违法; 卧底的同意, 由检察长决定, 或由检察长特别指定的检察官决定; 卧底时, 如出现实体法或程序法上的问题, 警方应告知检察官; 卧底警察不能依《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的规定(警察主动侦查义务及报告义务) , 免受刑事追诉; 检察官制作与警方的谈话记录, 与卧底警察的合作经过以及所做的相关决定, 机密的讨论资料应妥善保管; 检察官依《刑事诉讼法》第110条d所做的决定, 与警方协议后为之; 有权决定侦查活动的检察官, 得要卧底侦查的警察向其表露真实身份, 卧底警察的真实身份应注意保密。

(二)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以及联邦宪法法院的判例对卧底侦查的导向 在过去, 对于德国警察的卧底侦查尽管一直未有成文法加以规制, 但德国联邦最高法院以及联邦宪法法院均曾对卧底侦查表示支持, 其理由主要是认为: 侦查机构为了对抗特别危险之犯罪, 在谨守法治国界限的情况下, 应当可以派遣卧底侦查人员。可见, 在德国对卧底侦查立法前, 虽然无法律明文规定, 但在谨守法治国原则下, 运用卧底侦查手段并不违宪。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以及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对卧底侦查的见解, 一方面表明在发现真实与人权保障的权衡下, 卧底侦查活动有其必要性,而面对特别危险之犯罪, 卧底侦查活动具有正当性; 另一方面, 从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见解中, 也可推知在无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 卧底侦查活动只能以“任意侦查”的方式进行, 而不能有任何侵犯、限制基本人权的行为, 若以进行卧底侦查为名, 行强制处分之实, 则有违法治国原则, 是不能被接受的。

(三) 在现行刑事诉讼法中增修卧底侦查条款 1992年7月15日, 德国议会立法通过, 并于同年9月22日生效施行的《反有组织犯罪法》标志着德国警察的卧底侦查无法可依局面的彻底结束。在《反有组织犯罪法》中, 德国通过“包裹立法”技术, 在《德国刑事诉讼法》第110 条之后, 增加了第110条a至e等五个法律条文, 由此成为德国卧底侦查的成文法依据。

从此, 也使德国警察的卧底侦查走上了依靠成文法规制的轨道。

三、德国警察卧底侦查的程序性规定

(一) 卧底侦查的涵义 根据《德国刑事诉讼法》第110 条a第二款的规定, 卧底侦查可作如下界定: 系指服警察勤务的公务员, 以经过更改的化名(即所谓的传奇身份) 潜入犯罪集团内部埋伏下来, 于一定时间内侦查犯罪活动的一种秘密侦查方式。卧底侦查员可依化名参与法律交易活动。

(二) 卧底侦查的发动根据 《德国刑事诉讼法》第110 条a第一款的规定, 关于卧底侦查员的派遣, 只有在下列两种情况下才能获得法律的许可: 其一, 法定的特定重大犯罪。主要包括四类:即非法毒品交易或武器交易, 伪造货币或有价证券; 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营利性或习惯性犯罪; 帮派分子或以其他方式实施的有组织犯罪。

其二, 存在再犯罪的危险。如有特定事实, 认定存在再犯罪的危险, 为破获该犯罪, 可以派遣卧底侦查员。

(三) 卧底侦查之最后手段性 卧底侦查必须在最不得已的情形下才能采用。因此, 根据《德国刑事诉讼法》第110 条a第一款规定, 德国立法上限于下列两种情形才能派遣卧底警察: 一是在采用其他侦查方式无效果或有重大困难时; 二是其他侦查措施可能无效果时, 但限于犯罪行为有特殊重要性, 否则应于其他侦查方式无效果后, 才能派遣卧底警察。

(四) 卧底侦查的审批机关 根据《德国刑事诉讼法》第110 条b 第

一、二款的规定, 卧底侦查的审批权一般情况下由检察官以书面形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但在情况紧迫, 不能及时得到检察官同意时, 可以先行派遣卧底警察, 若检察官在三日内未予追认的, 应终止卧底侦查。如果派遣卧底警察是针对特定嫌疑人或者为侦查特定嫌疑人, 卧底警察必须进入非公众可以出入的住宅的情况时, 进行卧底侦查必须获得法官批准, 但情况紧迫时可以获得检察官的同意后实施, 若检察官未能及时决定的, 可以先行派遣卧底警察。

法官于三日内未予追认的, 应即终止卧底侦查。

(五) 卧底侦查员身份之保密 根据《德国刑事诉讼法》第110条b第三款的规定, 卧底侦查终结后, 得对卧底侦查员之身份加以保密。授权卧底侦查的检察官或法官, 可以要求卧底侦查员公开其身份。

如果卧底侦查员公开其身份将危及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体或自由之安全, 或者可能危及继续卧底侦查工作时, 根据有关规定, 可以保守卧底侦查员的身份秘密。

(六) 进入住宅之规定 根据《德国刑事诉讼法》第110条c、d的规定, 卧底侦查人员可以使用化名, 在权利人同意的情形下进入住宅。但卧底侦查人员不得以使用化名之外的其他欺骗手段, 获取权利人的同意而进入住宅。

卧底侦查人员进入非公众可以出入的住宅, 如果对于侦查目的、公共安全、人员之生命或身体安全、卧底侦查员的继续侦查不存在危险时, 应将侦查行动告知住宅所有权人。

(七) 卧底侦查资料之保存 根据《德国刑事诉讼法》第110 条d第二款的规定, 派遣卧底侦查员的决定文件或其他文件,由检察官保存。如果对于侦查目的、公共安全、人员之生命或身体安全、卧底侦查员的继续侦查不存在危险时, 才可以撤除档案的保存, 并可以将它们纳入案卷。

(八) 获取材料的运用 根据《德国刑事诉讼法》第110条e的规定,派遣卧底侦查员所获之材料, 如有情况显示为破获第110条a第一款所列举的犯罪时, 允许在本案中用作证据。如果要在另案中使用卧底侦查所获得的相关文件情报资料, 必须经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对于侦查目的、公共安全、人员之生命或身体安全、卧底侦查员的继续侦查不存在危险, 并在撤除档案的保存以后, 方能为另案所用。

四、对德国警察卧底侦查立法的评价 时至今日, 德国的卧底侦查虽然在该国的刑事诉讼法中已经有明文规定, 但相对于其他有关国家或者地区的卧底侦查立法来说较为简约, 一共只有五个条文。这就决定了德国卧底侦查立法虽然解决了无法可依的局面, 但却免不了存在着不少疏漏之处, 主要有:

(一) 以“再犯危险”作为派遣卧底侦查人员的理由, 逾越了法治国的界限, 潜伏了滥用卧底侦查的巨大危险 根据《德国刑事诉讼法》第110 条a第一款的规定, 除了对于法定的重大犯罪可以实施卧底侦查以外, 如有特定事实, 认为有再犯罪之危险, 基于破获犯罪的目的, 也可以派遣卧底侦查员。从立法渊源来看, 以“再犯危险”作为派遣卧底侦查人员的理由, 如同德国过去的预防性羁押的规定一样, 均具有很浓厚的预防色彩。

从正当程序的视角加以审视, 对没有既存之犯罪嫌疑, 或者在没有犯罪计划、犯罪活动的情况下, 仅仅为了防止所谓的“再犯危险”, 侦查机关就可以实施严厉的卧底侦查手段, 势必会对公民个人隐私权造成深度侵扰,这有悖于德国的法治国原则。依据费尔巴哈的犯罪预防理论, 即使检、警机关发现了存在“再犯危险”的人, 也应该通过定期查访、保护管束、心理辅导等方式加以预防, 而不能动辄就使用对公民个人有着极大侵扰性的卧底侦查手段。

退一步讲,即使有“再犯危险”的人再度实施了犯罪, 也必须在符合《德国刑事诉讼法》第110条a第一款之情形时, 亦即有充分事实根据而为侦破重大犯罪, 才能派遣卧底警察。仅凭再犯危险, 即可以派遣卧底侦查人员, 适用条件似乎过于宽松, 潜伏了滥用卧底侦查的巨大危险。

此外, 根据《德国刑事诉讼法》第110 条a第一款之规定, “再犯危险”并未限于“重大犯罪之再犯危险”, 这容易使得执法人员认为即使是对于存在“一般犯罪之再犯危险”的情况下, 也可以派遣卧底侦查员, 如此一来就会大大扩展卧底侦查的适用范围, 势必造成严重违反法治国原则的后果。

(二) 由检察官负责行使卧底侦查的审批权,违背了“法官保留”原则 根据《德国刑事诉讼法》第110条b第一款之规定, 派遣卧底侦查员原则上由检察官负责行使审批权, 只有在某些法定的特定情形下, 须经法官之同意才能派遣卧底侦查员。由此看来, 德国卧底侦查的审批权主要控制在检察官手里, 尽管法官也享有有限的审批权, 但实际上却往往会被警察或者检察官以各种理由而架空。

从立法的理念来看, 德国是极力推崇“法官保留”原则的国家, 凡是涉及强制处分, 必须由中立的司法机关(即法官) 依据书面资料, 审核其必要性、正当性、比例性, 依法定程序核发令状。这在德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广泛的体现, 例如《德国刑事诉讼法》第98 条第一款扣押之令状、第100条b通讯监听之令状、第105条第一款搜索之令状、第111 条第二款设立检查站之命令、第111条a第一款暂时剥夺驾驶许可之命令, 均规定由法官签发或者决定。

但是, 为什么又将卧底侦查的审批权交给检察官来行使呢? 究其原因, 这与德国在传统理论上将卧底侦查视为“任意侦查”不无关系。而实质上, 该观点本身有着巨大的缺陷。

因为卧底侦查的实施, 虽然未必会对犯罪嫌疑人施加即时的物理强制力, 但卧底警察的许多侦查行为, 诸如对犯罪嫌疑人隐私的刺探(类似于监听) 、证据的收集(接近搜索) , 很显然是属于限制基本人权的强制侦查手段。因此, 从人权保障的角度出发, 不宜将卧底侦查视为“任意侦查”手段, 否则就会使卧底侦查规避法治国原则的拘束,也最终会使“法官保留”的原则在无形之中遭到破坏。

事实上, 将卧底侦查视为“任意侦查”的传统观点在德国一直就遭致多方质疑。不少人主张卧底侦查应划归“强制侦查”手段的范畴之列。

例如, 德国辩护人协会就认为, 只有法官才可以同意派遣卧底警察, 而检察官的授权与宪法法治国原则是有所抵触的[ 2 ]29。因此, 德国辩护人协会认为在未经法官同意下所进行的卧底侦查, 所收集的证据系违法取得, 无证据能力。

当然, 在德国刑事诉讼法修正之前后, 德国辩护人协会的主张充其量也就是立法建议而已, 要得到德国立法机构的承认还有一段较长的路要走。

(三) 卧底侦查档案的保存由检察官单方决定, 架空了法院的事后监督权 根据《德国刑事诉讼法》第110 条d第二款的规定, 派遣卧底侦查员的决定文件或其他文件,由检察官保存。只有对于侦查目的、公共安全、人员之生命或身体安全、卧底侦查员的继续侦查不存在危险时, 始得撤除档案之保存。

故派遣卧底警察之文件的保存权限, 系由检察官单方决定, 除非检察官认为可撤除其保存, 否则法院无权调取文件审查派遣卧底警察的合法性, 此规定也存在明显的不妥当之处。 卧底侦查档案在侦查中由检察官自己保存, 似无不当之处, 但到了审判阶段, 如果检察官没有撤除文件保存, 法院就不得调阅卧底侦查的文件, 这样就架空了法院的事后监督权, 对于犯罪嫌疑人而言是显失公平的。

举例来说, 若犯罪嫌疑人提出程序抗辩, 认为卧底侦查的发动并不合法, 不具有正当性与必要性, 或未依法申请的话, 如果法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抗辩有正当理由, 欲调取卧底侦查的文件进行审查, 此时检察官却以“对于侦查目的、公共安全、人员之生命或身体安全、卧底侦查员的继续侦查存在危险”等为由加以拒绝, 法院则无法调阅。至于调取文件是否果真会对卧底警察产生危险, 只能由检察官单方决定, 法官无法查知。

故德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卧底侦查档案的保存由检察官单方决定的规定, 实为制度设计上的一个很大的疏漏, 它使法院无法对派遣卧底侦查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架空了法院的事后监督权。

(四) 阻却违法事由缺乏相应的规定, 可能导致卧底警察的无所适从 从德国卧底侦查实务来看, 卧底警察的任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获知犯罪计划或正在实施之犯罪活动; 了解犯罪组织架构及犯罪人层级结构; 揭露犯罪组织的活动范围及其活动方式; 找寻犯罪证据, 尤其是犯罪组织首脑之犯罪证据; 了解毒品交易之方式与范围; 找寻毒品来源; 提供警方最佳行动时机之情报等等[ 2 ]7 - 9。为了完成这些任务,就必须取得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集团的信任, 这样卧底警察就不可避免地要实施某些犯罪行为, 如伪造文件、证照; 运输毒品; 假冒赃物、毒品、军火之买家; 假冒赃物、毒品、军火之中介者等等。

对于卧底警察实施的这些犯罪行为, 究竟构不构成阻却违法事由, 在德国的刑事诉讼法中, 没有任何相关之规定。究其原因, 有人认为这是德国立法机构有意省略的结果, 其目的既有出于人权保障的考量,也有回避立法困境的嫌疑。

因为, 如果要通过立法使卧底警察的犯罪合法化, 让卧底警察以“合法犯罪”之方式, 去侦查他人之“不法犯罪”, 必然会与现行的犯罪构成理论及其相关规定产生矛盾和冲突。另外, 在正当性上也颇令人质疑: 为何同样的犯罪, 由卧底警察来实施属于合法行为, 非卧底警察实施则属犯罪。

因此, 卧底警察犯罪之阻却违法在立法上处于骑虎难下的二难境地。 不过, 依笔者之见, 在这个问题上由于卧底警察主观上并无犯罪意图, 整个犯罪计划处于检察官或司法警察官的掌握和控制之下, 因此, 卧底警察所实施的犯罪受到了严密的监督而不可能发生实质意义上的法益侵害, 故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的该当性, 也即不具有违法性(阻却违法事由) 。

当然,如果卧底警察被要求实施重大犯罪行为, 例如杀人、抢劫、强奸等, 如果无法拒绝, 卧底警察应该终止其卧底行动, 不能为取得犯罪组织的信任而实施这些重大犯罪行为。然而, 如此解释依然只是学理层面上的, 在德国刑事诉讼法中依然找不到任何阻却违法事由的相应规定, 其后果是导致卧底警察的无所适从, 使其不知道哪些行为可以实施, 而哪些行为的实施则可能使自己掉进犯罪的陷阱和漩涡, 面临国家的刑事惩罚。

如此一来, 卧底侦查的实效必将大打折扣。

(五) 过于注重卧底侦查员身份保密的重要性, 可能会对庭审的公正性造成影响 德国卧底侦查立法比较注重卧底侦查员身份保密的重要性, 这主要体现在该国《刑事诉讼法》第110条b第三款的规定: 在下列情形下, 得依第96条之规定, 隐蔽卧底警察之身份, 一是卧底侦查员公开身份, 会对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体或自由之安全构成危险; 二是卧底侦查员公开身份, 可能危及继续卧底侦查工作的。 对于上述规定, 客观上看, 从有效保护卧底侦查员本人或他人生命、身体或自由之安全的角度出发对其身份实施保密有合理性的一面。

因为即使卧底侦查结束以后, 若不对卧底警察之身份保密, 那么卧底警察的私人生活、其近亲属, 仍有可能成为犯罪嫌疑人及其同伙危害、报复的对象。因此, 为了保护卧底警察本人及其近亲属生命、身体或自由之安全, 自然应立法对卧底警察身份予以保密。

但问题是若因为“继续开展卧底侦查工作之需要”也要求保密卧底警察的身份就欠缺正当性了, 因为这里所谓的“继续开展卧底侦查工作之需要”, 既有可能是针对本案继续开展卧底侦查工作(如对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漏网之鱼) , 也有可能是针对其他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 还有可能是检察官想利用该名卧底警察的经验, 再令其进行其他案件的卧底侦查工作。此时, 检察官考量的重点已经是与本案被告无涉的“他案侦查利益”, 而非“本案被告诉讼权益”。

这样做, 其后果既牺牲了本案犯罪嫌疑人与卧底警察对质、诘问的权利, 也使得辩护人因为对卧底警察的身份不明而无法从品格证据的角度来进行辩护, 导致在诉讼中处于劣势, 有违平等武装的原则。因此, 仅以有继续卧底侦查之需要为由, 而对卧底警察之真实身份加以保密, 应该是不具有正当性的。

五、结 语 在我国当前的卧底侦查或诱惑侦查理论研究中, 存在着一论及德国的卧底侦查就溢美之词无以复加的倾向, 动辄宣扬该国是世界上卧底侦查法制最完备的国家, 程序规定十分周密。但从上述研究不难看出, 德国警察的卧底侦查虽然实现了有法可依, 但依然存在不少缺陷, 这些缺陷既有立法技术上的原因, 也有出于对职权主义刑事诉讼模式的现实依赖与承继。

因此, 认清德国卧底侦查立法的缺陷, 有利于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认识, 这对于推进我国卧底侦查法治化的进程是大有裨益的。当前, 由于我国犯罪态势的整体恶化, 导致卧底侦查在打击毒品犯罪、有组织犯罪、恐怖主义犯罪、非法武器交易等案件中运用的频率较高, 但由于没有任何法律对卧底侦查加以规制, 实践中也出了不少问题。

如卧底警察诱人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 卧底警察的权限缺乏明确的法律界限, 导致执行中的无所适从; 卧底侦查所获证据不能得到合理运用, 影响了检控犯罪的力度; 卧底警察的身份时有暴露, 导致其本人及近亲属的生命、健康和自由面临严重危险; 卧底警察利用其特殊身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以谋取私利的事件时常见诸媒体, 等等。诸如此类, 不一而足。

究其原因, 乃是我国的卧底侦查缺乏起码的法律规制。因此笔者以为, 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的唯一出路是在我国尽快实现卧底侦查的法治化。

在这方面, 德国警察的卧底侦查立法对于我们而言无疑是一笔十分宝贵而又值得学习和借鉴的优秀法制文明成果。不过, 在借鉴德国的卧底侦查立法时,既要取其优点, 更要注意克服其缺陷, 唯如此, 我国的卧底侦查立法才可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注释: ① 举例来说, 假设警察机关本来是针对“特定犯罪嫌疑人”而申请派遣卧底警察的, 但为规避法官审批, 警察机关只需将卧底侦查的对象改为“犯罪组织”, 即可由检察官负责行使该卧底侦查的审批权, 从而架空了法官的审批权。 参考文献: [ 1 ] 徐久生1德语国家的犯罪学研究[M ] 1北京: 中国法制出版社, 1999: 101 – 120 [ 2 ] 林东茂1卧底警察的法律问题[ J ] 1 刑事法杂志,1996, 40

(4) [ 3 ] 傅美惠1卧底侦查之刑事法与公法问题研究[M ] 1台北: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2001: 208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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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5
【论文关键词】强制侦查 司法审查 司法救济 论文论文摘要:强制侦查是打击犯罪的有力手段,但实施不当会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有必要建立司法审查制度以有效减少这种可能的侵害。司法审查制度的构建必须考虑其可行性,既要从审查......
立法 司法审查 奥地利和美国宪法 比较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8-09
内容简介: 奥地利法学家凯尔森的名字是和他首创的“纯粹法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但他同时又当之无愧地被誉为“奥地利宪政之父”。奥地利——乃至于后来整个西欧——的宪政模式,基本上是按照他的理论构想发展起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说,......
破产犯罪之立法研究(4)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4
由于立法上的重大缺陷,我国现行法律对破产犯罪的打击是相当有限的。与其形成巨大反差的是: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企业破产的现象日渐增多,破产犯罪也呈亦演亦热之势:有的破产企业低价出售财产,将财产分给职工个人,向个别债权人......
国际强行法之理论考察(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强行法已逐步成为维护世界秩序的一种法律准则。但强行法的概念最初却来自于国内法,当今各国国内法上的强行法规则仍不胜枚举,而关于国际强行法的理论则存在着不同学说,这些学说中的合理成分后来为强行......
我国技术侦查的立法缺陷及完善
发布时间:2023-08-06
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日益发展,技术侦查凭借其高科技性、隐蔽性、客观性等优势,越来越为各国所重视,被广泛运用于犯罪侦查。新刑诉法的实施,为技术侦查的适用提供了刑事诉讼法上的法律依据,解除了侦查机关适用技术侦查措施于法......
浅谈对侦查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8-06
【论文关键词】侦查行为 司法审查 司法令状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论文论文摘要:对侦查行为由法院统一进行司法审查,是现代民主国家的普遍做法。我国之所以未能建立这种司法审查制度,主要原因在于“侦查中心主义”的诉讼构造和检察机关法......
侦查构造基本问题探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18
内容提要:本文对侦查构造的基本含义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对侦查构造的两种基本类型即审问式侦查构造与对抗式侦查构造进行了比较研究。同时,对我国侦查构造的特点和缺陷进行了反思,进而提出了重塑我国侦查构造的构想。论文关键词:诉讼构......
公司设立无效之诉比较法考察(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5
关键词: 公司设立无效;设立无效之诉;比较分析 内容提要: 公司设立会有三种前途,设立成功,即公司成立;设立不能,即公司未能成立;设立无效,即公司虽成立,但事后将被宣告撤销。无疑,从制度本身而论,规定公司设立无效制度是各国......
警察违法暴力原因分析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2
内容论文摘要:警察违法暴力是具有警察身份的人实施的违法暴力行为,包括刑讯逼供等职务暴力也包括其他非职务暴力,警察违法暴力根源于警察权的天然暴力性。人们对警察的畏惧与对抗,传统文化的熏陶是警察违法暴力产生的社会心理因素。而......
美国规制诱惑侦查的法理评介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9
摘 要 诱惑侦查,是刑事诉讼中一种特殊的侦查手段,其不当适用可能导致侦查陷阱。在美国判例法上,从对侦查陷阱的宽容态度到“陷阱之法理”再到“正当程序抗辩”,围绕诱惑侦查的合法性问题,演绎了规制侦查权的艰难历程,折射出侦查程序......
英国的司法审查之诉(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内容提要: 司法审查虽然只是英国公民权利救济体系中的一部分,但却是日益重要和专门化的司法救济手段。作为普通法国家,英国司法审查之诉在审判组织及管辖、司法审查范围、司法审查理由、当事人、证据、审理程序、救济方式及裁判种类等方......
司法警察职权的比较考察研究
发布时间:2023-01-14
一、域外司法警察职权的概况 在美国,司法警察隶属司法行政部门,接受任务指派到法院负责审判过程的值勤工作,主要担负押解、值庭、执行死刑、保护联邦法官及证人以及相关人员、追捕逃犯、处理罪犯财产。美国司法警察隶属于司法行政......
卧底机器人
发布时间:2023-08-05
浩杰最近迷上了网络试用,他正要看“变形金刚”可否免费试用,突然,被一则广告迷住了:高仿生机器人,免费试用。再看店主名字,这不是楼上的阿明哥吗?“亲,这个机器阿姨尤其适合你噢,试试吧。”阿明哥诱惑浩杰,“只要输入家庭情......
美国规制诱惑侦查的法理评介(2)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二尽管以“索勒斯——谢尔曼准则”为代表的主观标准说占据了美国司法界“陷阱之法理”的主导地位,但在学术界却引发了主观标准说与客观标准说的争鸣。前者以犯罪嫌疑人有无犯罪倾向为依据,后者以诱导行为本身性质为判断标准,孰是孰非,......
英国“适当法理论”之研究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13
内容提要 “适当法理论”是英国学者创立的一种冲突法学说。它发端于合同法理论,而后扩展到侵权行为及其他领域。其宗旨是以“适当”为原则来确定准据法,以期公正地处理涉外民事案件,合理地裁判当事人各方面之权利和义务。它提出的“当......
论我国刑事侦查的公正与效率目标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公正与效率是刑事诉讼的两大价值目标。“公正乃是刑事司法的灵魂”,是刑事诉讼的核心价值[i]。与此同时,效率也是刑事诉讼的重要价值,“公正在法律中第二种涵义是指效率。” [ii]追求公正与效率,是我国司法改革的目标。刑事侦查工作作......
宪法审查的中立立场(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在桑斯坦教授看来,美国宪法审查制度正偏颇地运行着:一者,保守地将现状看成中立、公正的基线,任何对现状的背离都被看作是派系私见;二者,企图令宪法意义的确证只能求诸于最高法院的决定。这背离了法院乃审议民主之精致系......
美国规制诱惑侦查的法理评介(3)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4
果然,在1978年的托戈(Twigg)制造毒品案[16]中,第三巡回法院首次采纳了正当程序抗辩。这起案件是由侦查人员与友人托戈交往时,共谋制造毒品,之后又由侦查机关提供制造器材、原料和场所,当托戈与该侦查人员共同提炼出6磅毒品后,受到......
中国侦查制度探究
发布时间:2023-08-06
18年前,呼和浩特市一命案的报案者、年仅18岁的呼格吉勒图屈打成招,在案发第62天被执行枪决。后该案真凶浮现。原审法院终于2014年12月15日判决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再往前数年或十数年,还有同样因真凶浮现而获昭雪的赵作海案、佘祥林......
中国电子商务立法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构建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立法原则和核心内容 (一)中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立法原则 由于电子商务立法调整的是新型的市场交易方式,因此需要有与以往法律不同的新的立法指导原则。这些原则覆盖整部法律,目的是使法律具有一定的伸缩......
司法论文3500字:人民警察
发布时间:2022-08-24
论文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以学生所学专业课的内容为主,不应脱离专业范围,要有一定的综合性,以下就是由编辑老师为您提供的司法论文3500字。 本文结合监狱监区工作实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在新时期如何使青年民警进一......
关于侦查权司法控制问题的论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04
【论文关键词】侦查权性质 令状制度 司法审查制度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论文论文摘要:侦查权是一种具有行政权和司法权双重特征的特殊的国家权力。目前我国的侦查权司法控制严重欠缺,为了构建合理的侦查权司法控制体系,可以从确立令状制......
人民警察非工作时间履行职责之思考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 《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但是对于“职责范围”、“紧急情况”、“履行职责”的标准界定,法律中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以致在实践中产生了许多模糊的认识。这些标准......
论我国刑事侦查的公正与效率目标(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22
二、公正与效率在刑事侦查中的体现与要求公正和效率作为刑事诉讼的两大基本价值目标,在刑事侦查中有其具体体现和要求。下面分别加以论述:(一)刑事侦查中的公正目标刑事侦查中的公正是指在侦查活动中要体现公平、平等、正义的法律精神......
新刑诉法实施后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对侦查工作的影响分析
发布时间:2022-09-30
对于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在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在庭审工作中警察属于特殊的证人,警察在出庭作证的时候与我国刑事诉讼的内在价值是比较符合的,对于保证程序公开、规范侦查活动、对案件事实真......
浅谈方言在侦查中的运用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于诚群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几千年来相对封闭落后的流通、交往,使得各个不同的地域形成了带有当地特点的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方言,就是其中最显著、最直接的一个标志性特点。《现代汉语词典》对方言的解释是:一种语言中跟标准语有......
论检察机关的侦查权与法律监督权的关系
发布时间:2015-07-27
一、我国检察权的配置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享有的检察权主要由以下三种权能构成: (一)侦查权即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对犯罪行为依法进行侦查的权力。 (二)公诉权即审查犯罪事实和证据,对构成犯罪的行为提请审判机......
德国和英国的破产立法(三)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08
告别德国之后,我们来到了英国伦敦。考察团拜访了均富会计师事务所、高乐有限公司、KIRKLAND&ELLIS律师事务所等破产专业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英国新破产法于1986年颁布,此后经过一系列修订。为使商事重整更易获得成功,新法还引入了美国......
浅谈秘密侦查立法的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3-01-15
摘要:秘密侦查在司法的历史进程中早已不是新鲜事物,它作为一种打击犯罪的有效手段,被广泛地运用于严重的、复杂的、难度大的案件中。然而,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在现代社会需要保持平衡,秘密侦查不可避免地会对公民的隐私权以及其他......
国际商法独立性之刍议(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09
论文摘要:长期以来,国际商法被包容在国际经济法论文" target="_blank">经济法或者国际私法学的学科体系中,是对国际商法自身属性认识不够,判断失误所致。在事实上,由于新科技革命的发展,国际贸易的迅速增加和世界经济一体化格局的形......
德国警察的算计与不算计
发布时间:2015-08-21
德国是个拥有8200余万人口的联邦制国家,全国警察共有24.4万人,警务属各州内部事务,因此德国警察分为联邦和州两类,分别由联邦内政部和16个州内政部管理。 说起来难以置信,德国作为世界第四经济大国,警务经费却是锱铢必较,70%......
关于我国侦查案卷制度的探讨(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8-06
摘 要 案卷制作上的全面性、规范性、封闭性,案卷移送上的全程性,案卷使用上的官方性、依赖性、决定性共同构成了我国侦查案卷制度的主要特征。现行侦查案卷制度迎合了我国刑事诉讼传统价值理念和结构模式的需要,导致控辩对抗严重失衡、......
谈我国民商检察监督立法的法典化(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8-09
摘要:出于回应商事审判蓬勃发展对司法公正的迫切需求,传统民事检察监督要在与行政检察监督分离的基础上作“民商检察监督”的大体系构造。“民商检察监督”是横跨民诉法及宪法的交叉学科话题,为适应司法监督工作规范化的需要,极有必要......
职务犯罪侦查初查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3-04-05
摘 要 职务犯罪不同于一般的刑事案件,所以侦查机制和初查机制也有自身的特别之处。本文从职务犯罪侦查初查权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入手,对完善措施展开分析论述,以供参考。 关键词 职务犯罪 侦查机制 初查机制 作者简介:田征华,......
检察机关“初查制度”探究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初查制度,是检察机关制定的在自行侦查案件的立案前都必需进行初查,确认有犯罪事实后再立案的一种办案制度。初查,过去也称预查,是近十几年检察立案的必经程序。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司法实践中,为了确定管辖分工或举报材料的某些内容(......
亟待法治建构的警察裁量权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8-09
在现代社会之中,警察权与公民权之间的冲突与调和始终是立法者、实践者、公民和社会媒体普遍关注的基本问题。本案就是一例,在这里,警察查辑淫秽物品的权力与公民的隐私权和私生活不受侵犯之间发生了激烈的碰撞。由于警察权具有其他公共......
论我国警察权的宪法制约与监督机制的构建(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8-09
【论文关键词】警察权 宪法制约 宪法监督 【论文摘要】对警察权的制约和监督,我国在制度上设立的监督方式虽然比较完备,但具有实效的监督方式少,尤其是制约和监督机制的宪法设计尚有一定的缺陷。本文以宪法的视角从三个方面探讨了......
国外外资并购立法模式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09
关键词: 国外/外资并购/立法模式/经验 内容提要: 在我国宏观政策鼓励外资并购的大背景下,借鉴国外在外资并购立法及实践方面的经验,结合我国历史与现实情况,清理、修改、完善我国外资并购立法,使外资并购走上法制化轨道是我国的当务......
浅谈我国民商检察监督立法的法典化(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12
论文摘要: 出于回应商事审判蓬勃发展对司法公正的迫切需求,传统民事检察监督要在与行政检察监督分离的基础上作“民商检察监督”的大体系构造。“民商检察监督”是横跨民诉法及宪法的交叉学科话题,为适应司法监督工作规范化的需要,极......
略谈我国民商检察监督立法的法典化(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04
[内容提要] 出于回应商事审判蓬勃发展对司法公正的迫切需求,传统民事检察监督要在与行政检察监督分离的基础上作“民商检察监督”的大体系构造。“民商检察监督”是横跨民诉法及宪法的交叉学科话题,为适应司法监督工作规范化的需要,极......
检察机关“初查制度”探究(3)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8-09
第二,采用初查制度会影响侦查工作的正常进行。司法实践中,由于初查缺乏法定的调查手段,对侦查工作直接产生了不理影响。一是,在调查中遇有反侦查活动时,往往束手无策,致使案件因查不透而出现“夹生”,待立案后已无法纠正,这是一些......
浅论美国宪法之违宪审查制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8-05
论文关键词:美国 违宪审查制 起源;特征 功效 论文摘要:违宪审查制是美国对宪政理论的独特贡献?是美国宪法中一项极为重要的原则。它起源于美国独立运动领袖的自然法观念和分权思想?具有既基于宪法和“三权分立”而产生又受限于二者的基......
基层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12
【内容提要】基层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检察事业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历史和实践的原因,长期以来,基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的开展相对滞后于其他检察工作。努力解决司法警察工作中存在的问......
刑事侦查效益与相关概念辨析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0
刘 欣“效益”!本是一个经济学术语:人们给它的基本含义是以最少的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消耗取得同样多的效果,或用同样的资源消耗取得较大的效果。随着社会的发展, “效益”—词逐渐同法律相结合,特别是法律经济学的产生和......
论我国的侦查讯问制度
发布时间:2023-07-23
侦查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环节,侦查讯问是侦查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获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可以还原事实真相。但是,在侦查讯问的过程中,存在着刑讯逼供等违法侦查讯问行为的存在,这是对犯罪嫌疑人人权的侵犯,也会导致冤假错案的产生......
民事立案中法官行使释明权方法之研究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8-07
在现代诉讼法学理论上,释明权的定义较为广泛,它是指在诉讼前或诉讼中,法院以适当方式告知有权启动诉讼程序的当事人或诉讼当事人,进行适当的声明或者在其声明不明确、不完整、不适当时告知其为适当声明,这种释明,从法院的职权角度来......
警察执法的宪法维度探究
发布时间:2023-08-06
引言 宪法,作为一国的根本大法,在当下中国法治和国家治理的话语中,已是一个相当重要的主题。而警察执法,是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及服务民众的基本手段,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和社会之现实必然,是通过警察执法活动来体现与落实宪法的精......
论技术侦查的法律规制
发布时间:2022-11-13
当今世界科技发展速度迅猛,在推动着人类文明进程的同时也给犯罪活动的猖獗留下了隐患。借助各种先进的科学技术犯罪活动日益呈现出智能化、隐秘化的特征,给案件侦破带来极大困扰。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针对智能化犯罪的层出不穷,传......
德国土壤环境保护立法研究
发布时间:2023-08-05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深入发展及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我国土壤环境问题层出不穷,土壤污染情况日趋严重。我国目前尚未对土壤环境保护进行单独立法规制,而现行关于土壤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韩国民法典修定之比较研究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7-27
法律现代化是时下里在中国,抑或所有发展中国家都很流行的研究主题。然而法律现代化的目标究竟是什么却始终令人感到模糊不清。韩国民法典的修订是韩国民商法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一环,总体上说,两者的发展趋势是一致的,但就其进展的速度......
浅论《劳动合同法》立法之辩(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8-05
论文摘要:《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产生如此大的争议,除了劳动合同法本身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外,企业掌握的话语权和淡薄的社会责任感,法律受众的法律意识差别大,以及法律理想与现实的矛盾都是重要的原因。 论文关键词:劳动关系;话语权;......
建立我国反垄断法之我见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本文从分析我国急需建立反垄断法入手,探讨了我国反垄断法的现状,并从反垄断法的实现机制角度来阐述我国反垄断法原告诉权的建立的建议,以更好的发挥反垄断法对各种垄断行为的规制。 [关键词]反垄断法 实现机制 原告 诉权 利......
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之研究:方法与立场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 《规则?秩序?无知——关于哈耶克自由主义的研究》一书,最近由北京三联书店出版,这是邓正来先生潜心研究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的结晶。邓先生是著名的哈耶克政治哲学和法哲学著述的中文译者,他翻译出版了哈耶克相关领域的主要著......
论侦查学教学方法探讨
发布时间:2023-08-05
" [论文摘要]文章阐述了侦查学的学科特点,即科学性、实践性等,指出侦查学教学所面临的各种挑战,最后讨论了侦查学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例如案例讨论、实践教学等。 [论文关键词]侦查学 挑战 教学方法 侦查学是人类在长期侦查实......
志愿服务立法研究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29
论文摘要:志愿服务有其存在和发展的内在价值,由于我国缺乏必要的立法保障,在社会运行中存在很多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对志愿服务进行统一立法的时机已经成熟。本文通过对志愿服务的基本特征、社会现状、立法原则和立法建议几个方面对我国......
浅论法官之公正法律法学研究论文(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8-05
一、司法公正的含义公正是司法的第一属性。没有公正,司法便失去存在的价值。现代意义的公正有两层含义:一是公平,二是正义。公平,要求法院在司法活动中不偏不倚,保持中立,保证诉讼各方平等地行使权利。正义,要求司法活动追求科学和......
入出国许可问题之研究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壹、序言 贰、入出国许可之概念 一、许可之意义 二、入出国许可与人口移动 参、入出国许可之审查 一、入出国许可之机关 二、入出国许可之审查基准 三、入出国许可程序之制约 肆、特殊问题之研究 一、控制下交付制度之入出国许可问题 二、......
立法的效力问题研究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立法法》颁布后,法的位阶问题在“法律”的层面上有了基本的定位,但在学术层面上,关于“法的位阶”等概念的定义还存在很大的争议。这样不但不能理论上达到自圆其说,对实践也不能作出很好的解说,比如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的位阶问题......
格式合同价值之研究法律法学研究论文(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26
【论文关键词】:格式合同 格式条款 预先拟订 价值 规范 格式合同的产生和发展是20世纪合同法发展的主要标志之一,19世纪中期以来,伴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社会经济出现了迅速腾飞,特别是消费领域和公用事业更是一日千里。于是作为日常......
构建我国刑事司法审查制度的宏观考察(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2
[论文关键词]刑事司法审查 刑事司法审查制度 刑事程序 [论文摘要]制度构建的进路选择、现实障碍的化解、前提性制度的预置是构建我国刑事司法审查制度时需要面对的基本课题。在制度构建的进路选择上应坚持渐进与嬗变、系统变法与局......
补充侦查制度新探(1)-行政管理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21
摘要:补充侦查作为一项侦查制度,看似细小,却直接导致了一系列使制度被虚置、人权被侵犯的 问题 ,这些问题的产生有着深刻的实际和 理论 背景,因此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在 分析 这些实际和理论背景的基础上对支撑补充侦查制度的理论作......
论垄断:立足于对法院的考察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2
垄断是与竞争相对的一种状态。欧文·费雪曾把垄断简单定义为“竞争的缺乏”(Irving Fisher,1923)。在大多数古典经济学家的眼里,垄断从来就不是一个好的字眼,特别是亚当·斯密,对垄断的批判简直到了恨之入骨的地步。在他看来,垄断......
论财政税收法研究中的宪法之维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11
宪法与财政结合而成的财政宪法更是逐渐成为当代宪法及财政法学研究之潮流取向。(p110~111)在财政法、税法领域,无论是发达国家学者还是我国台湾地区学者,都立足于宪法,站在宪政的高度,对各种现行财政立法进行检讨点评。从方法论角......
德国环境刑法中污染概念的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05
环境刑法已经成为欧洲各国刑法发展最快的部分,在某种意义上似乎已经走过了头,因为学术界倾向于环境应当按照其本来的样子加以保护而毋须顾及人类生活的需要及其质量。这一观念也同样深刻地影响了德国环境刑法中法益的概念、范围以及在此......
关于德国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08
论文论文摘要:德国从社会福利的意义上去诠释社会保障法,其社会保障法的建立正是为了完善对基本法中对社会福利政策实施的保障。作为世界上最早制定社会保障法的国家,德国在20世纪初已建立了当时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德国社会保障法......
我国推行判例法可行性之研究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判例法主要在英美等普通法国家施行。具体方式是由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建立“范例”或“法律原则”,在将来出现类似的案件就可以用同样的原则加以处理,这种通过判决建立起来的“范例”即是“判例”。由于判例可以作为将来处理同类案件的依据......
论我国税收犯罪刑事立法之重构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8
从整体上看,我国新刑法典规定的税收犯罪,其规范是全面的、细致的,其设置种类和分布也比较合理,与国际上惩治税收犯罪的规范逐渐趋于一致。新刑法典还注重了刑法的经济功能,对许多税收违法行为,都划定一定的数额标准来量定。在具体法......
法史学论文检察机关“初查制度”探究
发布时间:2023-08-07
法史学论文:检察机关初查制度探究怎么写呢,请看查字典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 初查制度,是检察机关制定的在自行侦查案件的立案前都必需进行初查,确认有犯罪事实后再立案的一种办案制度。初查,过去也称预查,是近十几年检察......
简论警察教育法学的研究范围与学科地位
发布时间:2023-03-11
" 论文摘要:警察教育法学作为警察学科群中的一门应用分支学科,具有其独特的研究任务与研究范围。对警察教育法学进行深入研究,一方面可以加强对警察教育法制实践的指导,另一方面还可以丰富与完善警察学的学科体系。 论文关键词:......
法史学论文:检察机关“初查制度”探究
发布时间:2014-01-10
1、首页2、初查制度的危害性 【摘要】法史学论文:检察机关“初查制度”探究怎么写呢,请看查字典论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 初查制度,是检察机关制定的在自行侦查案件的立案前都必需进行初查,确......
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效力之比较研究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欺诈,是一种故意违,法行为,它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和其它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各国合同法的规定不尽一致,我国立法采用的是无效主义原则,而不少学者主张可撤销主义,因此,对因欺诈而......
社会保障立法问题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7-22
一、社会保障立法现状的基本评价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从1984年开始,随着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推行, 社会保险立法工作也紧跟其围绕展开。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法规是1986年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暂行规定》,该法规确立了劳......
提高环境立法质量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以下简称环境立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至2003年底,我国解决主要环境问题已经基本上做到有法可依。 在解决环境问题基本上有法可依的形势下,如何提高......
法史学论文:检察机关初查制度探究
发布时间:2023-08-09
刑事立案,是指将犯罪或者可能为犯罪的事件列为刑事诉讼内容的诉讼活动。立案的对象应当是犯罪事件或可能存在犯罪的事件。这是一篇检察机关初查制度探究,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初查制度,是检察机关制定的在自行侦查案件的立案前都必......
德国团体诉讼的历史考察(下)(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8-09
三、团体诉讼在20世纪的发展Ⅱ:通过《一般商业条款法》的发展 (一)一般商业条款的兴起及其带来的法律问题 所谓一般商业条款,是指企业在商业活动中针对不确定买家事先拟定并且反复使用的合同条款。就其产生和兴起的历史背景而言,一般......
职务犯罪侦查中强制措施的立法完善
发布时间:2023-07-23
一、引言 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社会上的经济利益诱惑越来越大,很多人借助职务之便对钱财进行窃取,这种行为也就称之为职务犯罪。在我国当前转型社会中,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是非常具有基础性和迫切性的,而在......
循环经济立法研究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随着世界范围内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的加剧,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在逐步加强,纷纷探索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新的经济模式。20世纪90年代之后,发展循环经济成为国际社会的趋势。 一、循环经济的内涵 有关循环经济的概念,观点众多,......
中外警检关系比较及我国警检模式之构想(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8-07
摘 要 文章通过对相关国家刑事诉讼警检关系的分别介绍,比较各国刑事诉讼中警检关系的可取之处,检视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关系的现状和利弊,结合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出对完善我国刑事诉讼警检关系的建议和设想。 关......
试论我国的侦查监督制度
发布时间:2022-11-06
一、侦查监督制度的概述 (一)侦查监督的涵义 关于侦查监督的定义,理论界有两种观点,一种是“侦查权控制说”,一种是“司法监督说”。“侦查控制说”认为侦查监督是指基于控制犯罪及保障人权的需要,由拥有独立司法监督权的司法......
论中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取向[1]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6
[摘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对我国国际私法立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重构和完善我国的国际私法立法,学者们提出了所谓“趋同论”和“特色论”等不同主张。这些主张的差异,一方面渊源于它们所受到的不同哲学社会思潮的影响,另......
关于中国外资立法之现状和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12
【论文摘要】本文根据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即将加入WTO的现实情况,梳理了我国外资立法的进程,分析了现行外资法中存在的缺陷,研究了国民待遇原则对于完善我国外资立法的意义,并在借鉴外国外资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
美、德、日实施宪法公共利益条款之比较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公共利益问题是各国宪法普遍关注的问题。早在200多年前,美国就将“公共使用”条款写入宪法修正案,德国、日本也分别在各自的宪法中规定了“公共福利”和“公共福祉”等内容。宪政理论与实践证明,公共利益条款的实施并非......
关于国内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制度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27
[论文摘要]设立国内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制度有其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国内仲裁裁决司法审查的范围应包括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以是否违背公平、公正和当事人意思自治为标准;国内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应参照适用特别程序,仲裁庭应为“法定证人......
德国团体诉讼的历史考察(上)(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8-07
在各国关于“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的讨论中,团体诉讼经常作为一种制度样本而被屡屡提起。不过,对于欧陆之外的法学家而言,真正理解这一制度却并不容易。单单关注法条显然不够,德国学者关于现行法的法解释学和法政策学论著,也不能提供......
德国商法改革法(下)(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10
四、企业公示:通过商号或商业信函上的文字说明 1、以往商号法的滞后性 商号法是企业公示的组成部分。按这一标准来衡量,我们不得不承认,以往商号法的特征不情愿地带有某种悲喜交加的色彩:在商号的确立方面,立法者表现得过于谨小......
试谈宪法基本权利对德国国际私法之影响(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关键词】基本权利;国际私法立法;公共秩序保留;德国法 论文论文摘要:宪法基本权利对立法者和司法者有直接的约束力,故而可以影响国际私法的立法和实践。在国际私法立法中,连结点的选择要符合宪法基本权利的要求。在适用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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