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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与禁止武力使用和威胁(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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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与禁止武力使用和威胁(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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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战争史,武力使用一直是人类社会解决争端的有效方法; 然而,战争的毁灭与破坏同样也是自古即受指责和唾弃。进入二十世纪,国际社会开始以制度和法律将战争和武力使用予以限制或非法化,但是这项立意崇高的国际法原则不断受到个别国家的挑战,使得这项规范成为最受争议和辩论的国际法议题之一。

战争( war )与武力使用( useofforce )不是同义字,战争系指较具规模的武装军事冲突,而武力使用则是较为广义的用语。国际法对于战争进行中交战国行为的规范称为「战争法」( jusinbello 或 lawsofwar ), 对于使用武力的禁止、许可、及限制的规范则为「武力使用之国际法」( jusad bellum 或 internationallawrelatingtotheuseofforce )。

战争法讨论的重点为战争或武装冲突发生时,交战各方所应该遵守的国际规定,其中包括战争法规、中立、和战犯处理等问题。规范武力使用的国际法系对战争或使用武力的禁止、许可、及限制,亦即对于国家或国际组织可否诉诸武力解决争端的相关规定。

本文将对国际法禁止武力使用与威胁的规范加以探讨,首先回顾战争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在国际法中的演变,其次讨论联合国宪章对于武力使用的禁止与例外规定,最后将讨论禁止武力使用的解释与法律效力问题。 壹、国际法规范战争的历史回顾

一、正义战争 正义战争( justwar )原本是一项基督教传统的自然法观念,亦即战争的进行必须是符合上帝的神圣旨意。由第四世纪的奥古斯丁( StAugustine )到十三世纪的艾奎纳( St.ThomasAquinas ),皆认为正义战争必须是处罚从事不法行为者,且必须有一个正当和正义的理由才能进行战争行为 <1> .维铎力亚( FranciscodeVitoria )将正义战争概念应用在讨论美洲印地安人主权问题上,他认为印地安人虽为「野蛮人」,但也应被视为人类社会中平等的一份子,他主张印地安人也能够成为「真正的主权国家和私有财产的拥有者」,因此,可以对印地安人进行战争的唯一理由是因为有「过失造成」( wrongreceived )之故<2> .被称为「国际法之父」的格劳秀斯( HugoGrotius )进一步有系统的讨论战争与和平法等问题,并尝试将宗教理由抽离于正义战争概念之外,他认为正义战争的进行必须是基于自卫、保护财产、惩罚不法等法律理由 <3> ;而且在进行战争前必须先有某种形式的宣示或通知,亦即宣战的必要性 <4> .随著实证法理论的发展,正义战争概念逐渐不被强调世俗化的主权国家君主所青睐,

八、十九世纪的绝对领土主权观念更是助长了统治者将战争视为外交政策工具,因此战争本身的合法性与限制已不是实证国际法的讨论重点,反而是基于国家同意而发展出来的战争法和中立法,成为战争进行中的国际规范。

二、国际联盟规范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了十九世纪的欧洲协调和军事竞赛,战争的毁灭使得人们又再次开始讨论战争本身的合法性问题,于是随著国际联盟( Leagueof Nations )的成立, 国际社会开始讨论如何建构一套制度,以减少国家利用战争解决争端的机会。但是国联的争端解决制度,并没有将战争或武力使用予以非法化,亦即并没有要求其会员国不得以战争或武力使用作为与他国交往的政策工具。

国联宪章建构一套限制国家从事战争行为的争端解决制度:首先,宪章第十二条规定会员国间发生重大不睦事件时,当事国应将该争端提交仲裁、 司法解决、或是交由国联理事会( Council )来处理。第二,宪章第十五条规定如果争议提交理事会讨论,理事会需以一致通过方式产生决议或建议,而如果有一方当事国接受理事会决议,则其他当事国不得诉诸战争行为;第十三条也对于仲裁和司法解决方式赋予同样义务。

第三,第十二条规定即使没有一方当事国愿意遵守仲裁、司法解决、或理事会决议,则任何一方也必须等到决议产生三个月后,才能诉诸战争行为。 国际联盟的争端解决制度虽是对于诉诸战争行为比较以往有重大限制,但是由于制度设计的缺陷而无法产生实际约束效果。

第一,第十五条明文陈述如果理事会无法以全票通过决议,会员国得以任何行动(包括战争和武力使用)维护其权利和正义。第二,所谓「三个月后」才能发动战争的冷却期,实际上是承认了国家有诉诸战争解决争端的权利。

第三,国际联盟制度仅是在限制「战争」的发生和进行,对于未达战争规模的武力冲突却是缺乏限制 <5> .

三、战争非法化 一九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各国签署了历史性的「关于废弃战争做为国家政策工具的一般条约」(简称巴黎非战公约或是凯洛-白理安公约 Kellogg-BriandPact),承诺在法律上禁止了以战争行为做为国家政策工具,从此战争非法化由纯道德诉求,转变为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条约原则。这个公约不仅将战争予以非法化,签约国更同意所有争端或冲突的解决都应以和平方式达成。

值得注意的是非战公约至今仍然有效,新国家例如巴贝多( Barbados )和斐济( Fuji )均曾宣示遵守该公约规定 <6> .艾润与贝克( Arend&Beck )认为非战公约有三项缺失:首先,公约仅是将「战争」非法化,但却没有讨论其他武力使用的限制;第二,公约并未明确指出「自卫」的法律地位,因此许多国家在加入批准此公约时,均提出了广泛的自卫性使用武力的保留条款;第三,公约废弃战争作为「国家政策工具」,但是却留给国家以其他藉口,如宗教、区域和平或意识型态的理由,作为逃避公约限制进行战争的解释 <7> .虽然随之而来的第二次世界大战证明了国际联盟制度和非战公约的失败,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们在国际法规范武力使用的发展上的地位和贡献,大战之后联合国宪章起草人就是基于二者的架构和缺失,设计出联合国的武力使用规范制度。且自非战公约起,国际社会和外交圈对于战争和武力使用的词汇产生重大改变,战争和武力使用受到道德上和言词上的完全谴责,而「国际文化」的改变则是实际国际社会规范和行为改变的前奏。

贰、禁止武力使用与威胁-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四项 二次大战之后,联合国的成立代表著国际社会再一次企图在普遍性的国际组织架构内,共同处理复杂的国际事务。只是在国际联盟的前车之监下,联合国企图以更全面的架构,规画国际规范和制度,以及设立执行机构等;希望能够让仍然是以强权权力平衡为主轴的国际关系,围绕著国际法规范架构运作。

因此,在处理战争和武力使用问题上,联合国宪章起草人设计出一套更为完善的规范和制度,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对于武力使用和威胁的禁止,这项规定明定于宪章第二条第四项,该条款是在联合国宪章第一章「宗旨与原则」之内,其内容为: 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武力使用或威胁,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 治独立 <8> .第二条第四项建立了对于武力使用的一般性禁止,更规定武力威胁( threat offorce )也同样是属于禁止范围内。因此,战争当然是非法的,更进一步,凡是有侵害其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的武力使用或武力威胁都一律被禁止。

第二条第四项对武力使用的禁止指出了自从二次大战结束以来,以联合国宪章为规范核心的国际秩序的主要特质,亦即维持国际和平与国际现存秩序的重要性。 联合国宪章虽然同样主张和推动其他价值,如自决权、人权、经济与社会发展、及公正的国际秩序,但是这些价值均不能以战争或武力来达成。

有监于战争所带来的毁灭与破坏,更严重的是人的伤亡,使得国际社会认知到战争或武力使用均不能作为解决争端或寻求正义的手段和方法。和平是最高的价值,因此国际社会的现有秩序和政策的改变或修正,均不得以诉诸战争或武力方式达成之 <9> .第二条第四项虽然是要求联合国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遵守武力非法化的规定, 但是这条规定已经获得国际习惯法( customaryinternationallaw ) 的地位,对于所有国家均有拘束力。

在尼加拉瓜案例中,国际法院确认「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四项对于武力使用的禁止具有国际习惯法的效力,这可由各国的宣示中均表示该条文不仅是一项习惯国际法,更是构成习惯国际法的基本核心原则获得确认」 <10> . 国际法院更进一步指出国际法委员会( InternationalLaw Commission )在进行条约法的成文化过程中,曾经表示第二条第四项不仅是一项国际习惯法,更具有「绝对法」( juscogens )的地位 <11> .这项宪章禁止武力使用与威胁的规定,在后来许多其他国际公约和联合国决议案获得了进一步的确认。其中重要的包括一九七0年联合国大会全体决议通过「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宣言中再一次强调了武力使用及武力威胁的禁止。

一九七四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对于「侵略的定义」决议案中,又再次确认第二条第四项相关规定的效力 <12> . 因此,侵略战争的武力使用是一项国际罪行,发动战争的国家需负国际责任,而有罪的个人也必须面对国际罪行责任,这可由纽伦堡审判、东京审判、以及最近设立的波士尼亚战犯法庭得到证实。 参、禁止武力使用与威胁之例外 - 合法武力使用规定 第二条第四项陈述了联合国体制对于武力使用与武力威胁的普遍性禁止,由于该条款已被认定为具有习惯国际法效力,因此武力使用与威胁的禁止也成为当今国际法的规范。

但是,联合国宪章同时也列出了数项对于第二条第四项的例外,亦即在这些例外情况下,武力的使用或威胁是合法允许的。这些例外条款包括:第五十一条的自卫条款、第七章的联合国集体安全制度、以及第十七章过渡安全办法。

其中过渡安全办法包括第一百零六条系指在安理会成立前(一九四三年至一九四五年期间),联合国会员国为维持国际和平所采取的联合行动;另外,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对于在第二次大战中的「敌国」而采取或授权执行的行动。在目前的国际关系中,第十七章的过渡安全办法因为时效因素而不具重要性 <13> .因此,我们可以归纳获得两项对于武力使用与威胁的例外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自卫规定以及第七章由安理会决定或建议的集体武力使用规定。

此外,部份国家(强权国家)曾主张除了这两项例外,以善意出发的武力使用应该不受第二条第四项的禁止,例如人道干涉、协助自决或民主发展等。不论是前述两项合法使用武力的规定或其他尚未受到认可的扩张解释,各自均有广泛的讨论和争议,以后将以专文深入分析,在此先分别简要陈述宪章架构中两项合法武力使用的规定。

一、自卫 对于第二条第四项最重要的例外条款是宪章第五十一条,明订自卫( self- defense )武力使用的合法性,其内容为: 联合国任何会员国受武力攻击时,在安全理事会采取必要办法,以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以前,本宪章不得认为禁止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之自然权利。会员国因行使此项自卫全而采取之办法,应立向安全理事会报告,此项办法于任何方面不得影响该会按照本宪章随时采取其所认为必要行动之权责,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 <14> .对于第五十一条自卫条款的解释有两派不同的观点,较为狭义的解释认为只有在武装攻击情况发生时,国家才能采取武力自卫行为;昆西莱特( QuincyWright)认为对于五十一条的解释必须忠于条文的字义,条文明确指出当国家「受武力攻击时」得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同时宪章第三十三条也要求国家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因此,武力自卫行为必须是反应于武装攻击,超越这个限制则不符合第五十一条条文的规定 <15> .另一种解释方式则是较为广义的分析宪章整体规定、国际法中自卫的历史发展以及宪章起草人对于保存自卫合法性的原意等,这派学者认为第五十一条自卫权利应不限于遭受到武装攻击之后才可行使。

他们认为第五十一条的解释应该并无限制对于在遭受武装攻击之前的自卫权利 <16> .对于第五十一条较为广义的解释牵引出另一项争议,亦即所谓「预期性自卫」 ( anticipatoryself-defense ,或译为「先人制人之自卫」),也就是国家在预期会立即遭受武装攻击前的自卫行为的合法性问题。以目前的军事科技和战争策略而言,双方第一波攻击的优劣可能就决定了战争的输赢,而且第一波攻击造成的毁坏可能是无可弥补的。

国际法院并没有对这个问题表示意见,但是在尼加拉瓜案中, Schwebel 法官在不同意见书中指出第五十一条并不限制自卫必须是在遭受武力攻击后行使 <17> ;因此对于第五十一条的广义解释认为预期性自卫应属合法的观点,是较为受到学者和实践的支持的 <18> .

二、联合国集体安全制度 联合国宪章第七章为「对于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及侵略行为之应付办法」,从第三十九条到第五十一条,其中除了第五十一条是前述赋予国家自卫权外,其余均是赋予安全理事会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联合国安理会应决定影响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事件,并可作成安理会认为合适的建议,或依第四十一条规定采取非军事的经济制裁行为等,或依第四十二条采取军事行动,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对联合国集体安全制度的制度性设计与规画可分为下列数点予以讨论:

(一)情势认定:第三十九条。依据条文规定联合国安理会有权断定「任何对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或侵略行为」是否存在,并可作成「建议」(recommendations )或「决定」( decide )依第四十一条及第四十二条规定之办法,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

因此,联合国安理会在面对影响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情势时,基于第三十九条可采取三项不同作法,一是对于会员国或当事国的建议,这项建议对于会员国的拘束力不具有第四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的强制性义务; 二是决定依据第四十一条采取非军事性的制裁行动;三是决定依据第四十二条采取 军事性行动。

(二)临时办法:第四十条。在安理会能够依据第三十九条作成建议或决定办法之前,为了避免情势的恶化,可以对当事国作成安理会所认为合适的「临时办法」 ( provisionalmeasures )。

这项临时办法的设计也可见于国际法院规约的第四十一条,该条文第一款规定「法院如认为情形有必要时,有权指示当事国应行遵守以保全彼此权利的临时办法」,法院在英伊石油公司案( Anglo-IranianOil Co.Case )、渔业管辖权案( FisheriesJurisdictionCases )、和核武试爆案( NuclearTestCases )中在决定法院有无管辖权之前, 均指示临时保护措施( InterimMeasures ) <19> .

(三)非军事行动:第四十一条。安理会在认定情势为影响国际和平与安全后,可依第四十一条决定采取武力之外的办法,这些办法可以包括局部或全部停止「经济关系、铁路、海运、航空、邮、电、无线电、及其他交通工具,以及外交关系的断绝」。

宪章起草人士希望能够以非军事行动吓止情势的发展,而这些非军是制裁手段中,经济制裁和武器禁运是最常被使用的方法。

(四)军事行动:第四十二条。条文赋予安理会得采取必要的陆海空军行动,包括「示威、封锁、及其他军事行动」。

第四十二条的军事行动并不必然与第四十一条的非军事行动有次序上的关系,因为第四十二条明文指出安理会「如认第四十一条所规定之办法为不足或已经证明为不足时」,得采取军事行动。但是,在能够依据第四十二条采取联合军事行动前,安理会必须先与各会员国协商成立「联合国编制部队」,否则也是难为无米之炊。

(五)联合国编制部队:第四十三条。为了执行第四十二条的军事行动,第四十三条规定会员国与安理会应签订「特别协定」( specialagreements ),供给为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时所必须的军队和协助。

因此,基于这些条约,当安理会决定依据第四十二条采取军事行动时,安理会可直接动员指挥这些军队,而不需要再获得会员国的同意。但是,除了在联合国刚成立的头两年,安理会曾尝试与会员国沟通如何签订此类特别协定,但因为美国与苏联彼此对于部队的数量和部署的争执,使得会商在一九四七年终止 <20> ,至今尚未有任何此类的协定产生。

近年来新任联合国秘书长盖里( Boutos-Ghali )主张设立「联合国永久部队」(PermanentUnitedNationsForce ),但目前也仅止于只听楼梯响阶段 <21> .换言之,因为缺乏联合国编制部队,目前联合国安理会尚无法依据第四十二条采取军事行动。

(六)军事参谋团:第四十七条。设立「军事参谋团」( MilitaryStaff Committee )协助安理会之「军事需要问题、 对于受该会所支配军队之使用及统率问题、对于军备之管制及可能之军缩问题」的处理或意见提供。

这个「军事参谋团」很早就成立了,但不想可知它并没有发挥任何功能,定期的会议只是「形式了事」( onlyasamatterofform ) <22> .

(七)会员国义务:第四十八条。安理会基于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所做的决定办法,亦即非军事行动或军事行动,对于会员国均有拘束力,全体会员国应以行动履行之。

这一点和国际联盟有很大的差异,国际联盟对于破坏和平国家的制裁决定只具有建议性。 联合国宪章第七章所赋与安理会的功能是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但是宪章给予安理会相当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冷战期间因为常任理事国之间的相互牵制,使得安理会功能受到质疑。

但是,冷战后强国协商的内容和架构,经常透过安理会机制来推动和实践。例如近来安理会决议不再仅限制于维持狭义的国际和平与安全,尤其是在波斯湾战争、索马力亚、海地、及波士尼亚案件中,人道救援、维护民主、及打击恐怖主义等均受到实践上的重视,这是一项值得持续观察的发展 <23> .肆、禁止武力使用与威胁之解释争议与法律效力 第二条第四项将武力使用非法化的规定,以「武力」替代传统的「战争」或「侵略」词句,因为对于战争或侵略的定义颇有争议,国家在认定或解释上,很容易绕过此类规定;此外,许多武装冲突并不一定具有战争的规模或特质,而侵略者的界定更是公说公有理,因此以武力使用或武力威胁则较不具有主观认定的问题存在。

第二条第四项的规定虽以受到国际法院的确认和国际社会的支持,但是它也同样引发了激烈的学术辩论和实际效力认定等问题。对于武力非法化的争议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由条文规定所产生的认定和解释问题,另一则是由实际拘束力所产生的法律效力问题。

一、条文解释争议 第二条第四项虽然避免了对于「战争」或「侵略」定义的解释,但是其条文本身仍然有许多模糊不清之处,然而经过数十年的辩论和案例澄清,国际法对于第二条第四项的本身条文规定渐渐呈现较为明确的图案。 首先, 对于「 force 」的认定系指武装冲突为主的武力使用或威胁,其他以经济或政治制裁的强制压力,一般认为并不是第二条第四项所明示禁止的。

在宪章起草期间,巴西代表曾提议将「经济办法」( economicmeasures )列入第二条第四项之中, 但遭其他国家拒绝 <24> .而一九七0年的「国家间友好与合作关系的国际法原则宣言」也可提供间接性的证据,该宣言将规范经济制裁事项放在「不干涉原则」的章节中,而并没有被放置在「武力使用原则」部份之中。 另外,在尼加拉瓜案中,国际法院裁定美国对于尼加拉瓜实行的经济制裁,并不构成对于不干涉原则的侵犯 <25> .但是经济制裁的实施也必须基于自卫、安理会授权、或其他国际条约授权下,才能被视为合法 <26> .第二,对于「武力威胁」( threatofforce )的界定依然有待澄清。

条文是否将武力威胁在法律地位上同等于武力使用?武力威胁如何认定?由于大多数的武力威胁可能很快的转变为武力使用,或是大事化小而消失,因此武力威胁的法律问题并未引起重视。此外,在冷战期间,吓阻性的武力威胁反而具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效用,例如古巴飞弹危机事件一例,因此国际社会对于武力威胁在实践上是采取较为容忍的态度 <27> .第三, 对于「领土完整」( territorialintegrity )和「政治独立」 ( politicalindependence )的认定,国际法院在哥弗海峡案( Corfu ChannelCase )中认为是「领土主权与法律权利」( territorialsovereignty andlegalrights )的同义词 <28> .但亦有学者主张如果国家使用武力的结果,并不影响到其他国家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则不受第二条第四项的限制,例如以武力救援海外侨民 <29> ,但是这种以军队进入其他国家领域从事救援活动,如果没有获得该国的同意或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则仍应属于不法的行为 <30> ; .

二、法律效力争议 美国著名国际法学者、前美国国际法学会季刊主编汤玛士法郎克( ThomasM. Franck )在一九七0年的一篇文章中,标题为「谁杀了第二条第四项?」(WhoKilledArticle2

(4)? ),意谓第二条第四项的法律效力已经失去了有意义的拘束力,因此国际社会需要重新建构规范国家使用武力的国际法规则 <31> .二十年后,法郎克在他探讨国际法拘束力的新书中,再一次的重述他的观点,他认为第二条第四项对国际社会中的国家行为不具有解释力 <32> .耶鲁法学派的著名学者李斯曼( MichaelReisman )也认为第二条第四项不具国际法效力,国家仍然经常单方面的付诸武力的强制手段以实践其价值观;他并且妙喻地指出第二条第四项就像一个未穿服饰的国王,缺乏应有的尊严和权威 <33> . Arend&Beck 也采同样观点,他们认为第二条第四项已死,因为这项规定已经不是具有权威性和拘束性的国际法原则 <34> .基于实证主义观点,他们认为国际法的法律效力建立在规范本身的权威性( authoritative )和管制性(controlling ),亦即国家必须视该规定为正当合法的法律(即 opiniojuris),以及该规定对国家实践具有拘束力 <35> .自从宪章制订以来,国家使用武力侵犯其他国家的领土主权和法律权利的案例层出不穷,从对他国内战的干涉(interventionincivilconflicts )、 保护侨民的干涉( interventionto protectnationals )、 人道干涉( humanitarianintervention )、对抗恐怖主义( respondingtoterrorism )等, 甚至到报复(reprisals )和纠正过去的不正义( correctionofpastinjustice ),因此权威性的国家实践(即国际法的制订过程)已经否决了第二条第四项的法律效力。 另一派学者则对第二条第四项的法律效力则抱持肯定的态度,虽然他们对于肯定的程度各有差异,但是第二条第四项对于禁止武力使用与武力威胁的规定,不仅是一项身为联合国宪章的条约规定,更是一项被国际法院认可的习惯国际法内容。

首先,路易士韩金( LouisHenkin )在反驳法蓝克观点的文章中指出「没有任何政府或官员准备宣称它(第二条第四项)已经死亡」 <36> ,换言之,国家从未明示反对第二条第四项的法律效力,因此该条款仍应具有权威性。 这派学者也认为第二条第四项仍然对国家行为具有拘束力。

虽然有个别案例的违反禁止武力使用规定,但是因为既然大多数国家未有以武力解决其与其他国家的纠纷,所以大多数国家在处理争端解决问题时,均遵守宪章第二条第三款的和平解决义务,因而间接证明第二条第四项禁止使用武力的拘束力 <37> .作者虽曾参与协助 Arend&Beck 著作的完成,但作者却对第二条第四项的法律效力持不同看法,简言之,作者认为第二条第四项尚未死亡,但是作者却也不愿追随另一派学者观点而认为第二条第四项依然是一项「好的法律」。对于第二条第四项法律效力的辩论,非仅是探讨条文内容的解释或国家实践的程度就可以获致满意答案的,而却是应放置在国际体系与国际法的各自特性与相互关系上来检视。

在权力分散的国际体系中,某些规范可能反映著多数参与者的价值观和对未来的期望,也就是它具有正当性与合法性国际法原则的法的要件;但是由于国际社会的特性,国家在个案执行上可能产生有差异的适用或解释,使得国家实践无法一致的为该项规范作进一步的背书。因此,对于国家实践的差异必须以个案政策产出过程的比较,来探讨国家的实践偏差是单纯的因为规范不具法的效力和拘束力而造成国家的任意不遵守,或是国家为了重大利益的考量,在个别案件中,以不同解释方式来合理化其行为的适法性。

如果国家实践不尽然符合规范要求,但却属于前述后者的情势,则难以从部份偏差实践而推论该规范不具国际法律效力。 宪章订立以来,国际上重大违反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亦即国家间主要的军事武力使用案例共计有十六件 <38> ,其中美国武力干涉或入侵他国五件(瓜地马拉、古巴猪逻湾事件、多明尼加、格瑞那达、巴拿马),共产苏联三件(匈牙利、捷克斯拉夫、阿富汗),加上英、法及以色列于一九五六年军事攻击埃及,所以美苏等强国于冷战期间的违法军事行为占所有案件的二分之一强;其他案例中,联合国安理会建议以集体武力使用方式解决的有二项,即韩战与波斯湾战争;而其他国家间战争行为或军事干涉事件,也多以自卫(或是预防性自卫)或内政事务为理由。

即使冷战时期美苏超强的武力干涉行为事件,每个案例也都有不同的法律解释,且均强调其军事行为不与第二条第四项相抵触或是属于第五十一条许可的范围。 因此,第二条第四项不仅是一项条约义务,亦即联合国会员国核准宪章时明示接受的规范,国家对这项禁止武力使用的规定更不断的以联合国决议案、国际组织公约、及个别国家的政策宣示等,来表达国家的态度与支持;国际法院更结论归纳其已是习惯国际法的一部份,所以第二条第四项的权威性应该是无庸置疑的,而由前述可知其拘束力也可推论为有效且广泛的。

结 论 第二条第四项尚未死亡!虽然尚未完全获得预期的地位与尊重,但是这一项人类战争历史演进中最为严格的自我要求与约束,以及未来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发展中最为重要的基石,已经被广为认定为一项习惯国际法原则。 国际间的相互依存使得国家和民族之间的差异日渐缩小,而且已经没有太多事情不需要国家间通力合作解决。

尽管冷战后各个国家民族所追求的价值和利益不尽相同,但是这些目标和价值的实现应该以武力以外的方法来达成。换言之,国家不仅不能将战争视为达成国家政策的工具,也不可以武力使用和威胁作为解决争端的方法。

宪章起草人深刻了解这些原则,所以他们设计了除了个别或集体的对抗侵略者外,禁止武力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这项原则经过半个世纪的争论和挑战后,将成为下一个世纪最重要的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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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法和依法治国(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18
内容论文摘要: 中央领导多次强调应加强对国际法的研究和学习、充分运用国际法,但是实践中对国际法在依法治国中作用的认识还是亟待加强;学习和运用国际法是依法治国不可或缺的内容;本文提出了在依法治国中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的几个......
我国《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履约工作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6-09-12
《禁止发展、生产及储存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和销毁此种武器公约》( Convention on theProhibition of the Development,Production andStockpiling of Bacteriological(Biological)and ToxinWeapons and on their Destruction,BWC)即......
论刑事禁止令的司法适用及执行
发布时间:2022-12-20
【摘 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颁布施行,刑事禁止令引起学界关注。对于这一全新的制度规定,文章以最新的刑法规定为依据,立足解决禁止令在适用及执行中的现实问题,旨在丰富我国刑法中的刑罚规定,促进我国刑......
WTO与国际法(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9-30
一、WTO是个三位一体的概念 从国际法上说,WTO本身包含着两种三位一体的因素。 首先,和用&ldquo;GATT&rdquo;(关贸总协定)的缩写来表示的意思一样,人们用WTO所表示的内容,从其功能上说,有三个:一个国际组织,一套世界贸易的法典,一种多边......
论国际法与依法治国(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06
内容论文摘要: 中央领导多次强调应加强对国际法的研究和学习、充分运用国际法,但是实践中对国际法在依法治国中作用的认识还是亟待加强;学习和运用国际法是依法治国不可或缺的内容;本文提出了在依法治国中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的几个......
谈禁止债权让与特约的效力
发布时间:2022-11-08
谈禁止债权让与特约的效力 谈禁止债权让与特约的效力 谈禁止债权让与特约的效力 科 关键词: 禁止债权让与特约;相对效力;约定无效主义;约定对抗主义 内容提要: 债权让与制度已为各国或地区法律广泛承认,但是债权毕竟不同......
国际磨擦与法律的作用(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03
一日益增多的国际法律之争 2001年7月3日,降落在海南岛陵水机场的美国EP-3侦察机被拆运出境,历时三个月的外交上的风波终于平息。现在,我们有可能、也有必要来对这次事件的意义进行更为冷静的思考和学术研究。首先要指出的是,通过信......
武力攻击民用航空器的国际法探讨
发布时间:2022-12-12
武力攻击民用航空器,是指主权国家对入侵其领空,特别是军事敏感地区上空,有间谍侦查活动嫌疑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实施武力,将其击落或击伤。然而近年来不断发生的国家武力攻击民用航空器的事件却不仅仅限于上述范围之内。并且国际法律制度以及各国对待武力攻击民用航空器的态度也随着全球范围内发生的重大事件而有所改变。但各国内部规定与国际法律制度并不统一,在对事件处理态度及方式上有所不同,因此应认真分析对民用航空器使用.........
论竞业禁止协议效力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3-03-02
摘要:竞业禁止协议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权、维护市场公平争的有效手段,但其也会对劳动者的人格权、劳动权、生存权与发展权造成限制。因此,在制定竞业禁止协议效力认定的相关法律和实践中认定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时应充分考虑用......
中国铝业再临“双反”威胁
发布时间:2015-08-11
曾深受&ldquo;双反&rdquo;之痛的中国铝行业似乎看到了一丝复苏的曙光。 但正是在这个时期,中国铝行业还面临外部压力。全球最大铝生产商俄罗斯铝业(下称俄铝)日前质疑中国铝出口存在低价倾销行为,警示澳大利亚政府针对中国大量向亚洲市场出......
智能应对威胁
发布时间:2022-08-21
在大多数安全厂商都在谈论下一代防火墙时,山石网科在自己的下一代防火墙产品名字前面加上了&ldquo;智能&rdquo;二字,称为&ldquo;智能下一代防火墙(iNGFW)&rdquo;。那么,相对于其他下一代防火墙,山石网科的&ldquo;智能&rdquo;体现在什么地方? 近日,山石网科......
简析禁止令制度在我国的适用与执行
发布时间:2023-07-15
在当前司法实践中,禁止令制度的适用与执行面临其&ldquo;形式意义大于实质意义&rdquo;的质疑。据笔者调查,以上海市为例,除徐汇、浦东法院等禁止令适用&ldquo;大户&rdquo;以外,几年来上海市多数区县适用禁止令的情况屈指可数,且多发生于刑修八刚出台之际......
美国强权与国际法(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前言 刚刚结束的伊拉克战争,是美国强权在国际关系中的一个极端体现,美英等联军在没有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支持的情况下,悍然出兵伊拉克,严重违反了不使用武力和不以武力相威胁的国际法原则,侵犯了国际法最基本的原则―――国家主权原则......
浅论“法治”与“法律权威”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17
[内容摘要] 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提到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的高度 ,党的十六大坚持了法治建设的方针路线。笔者认为,进行法治建设就必须对法治,尤其是当代意义上的法治的基本精神有所认识,同时,笔者认为,建设法治就必须树立......
论中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取向[1]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6
[摘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对我国国际私法立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重构和完善我国的国际私法立法,学者们提出了所谓&ldquo;趋同论&rdquo;和&ldquo;特色论&rdquo;等不同主张。这些主张的差异,一方面渊源于它们所受到的不同哲学社会思潮的影响,另......
全球环境和国际法转型(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21
论文摘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但是人类总是为了满足自己无休止的欲望而去肆意的掠夺资源和破坏环境,本文主要从可持续发展,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等方面入手,简略谈到了全球环境与国际法转型的有关问题。 论文关键词:共同但......
国际法与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分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18
摘要本文首先通过分析国际经济法与经济法主要学说的相似之处,总结出经济法律的目的与功能&mdash;&mdash;克服政府与市场的双重失灵;再通过借鉴国内经济法的&ldquo;三三理论&rdquo;的研究方法,归纳出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mdash;&mdash;国际经济调节关系。 关键词政......
论宪法的权威性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7
法不仅仅是&ldquo;法律制度&rdquo;,也不仅仅是&ldquo;依法办事&rdquo;。就其形式而言,法包括法律、法规、条例、判决等等;但就其精神实质而言,法却高于和先于法律规范,是国家机关制定和执行法律法规所必须遵循的规则。罗马法学家乌尔庇安(Domitus Ulpian......
国际贸易实务中FCR的使用和风险防范(1)
发布时间:2023-01-12
[摘 要]国际贸易实务操作惯例中,最常使用的国际货物运输单据是海运提单B/L(Bill of Lading),对船东或船代来说,海运提单也是最重要的国际货款的结算单据之一。近几年,出现了一种新型的货运单据FCR,并且用FCR代替信用证提单结算的......
研究我国商法竞业禁止规则的理论重构
发布时间:2022-12-09
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繁荣,我国企业并购等形式的营业转让已呈现出蓬勃发展之势。各类商事主体,出于谋求自身的未来良好发展之目的,譬如为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谋求跨行业的多元化经营,或者为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而完善产品或服务的上下游产业链条等,会积极实施各种形式的营业转让。通过营业转让行为,受让企业获得了营业权及相应的营业资产,从而可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规模经济,社会资源亦可籍此实现优化与合理.........
论在国际法视角之下构建国际和谐社会(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构建国际和谐社会,可以说是当代中国建立国内&ldquo;和谐社会&rdquo;思想在国际层面的自然延伸和扩展。国际法是构建和维护国际和谐社会的法律工具。国际法治是构建国际和谐社会的法律原则;民主与平等,保障人权与自由是国际法构建国际和......
浅议国际法的效力依据(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21
【摘 要】 &ldquo;国际法的效力根据&rdquo;(the basis of international law)是国际法学中的一个术语,指的是,国际法何以对国家及其他国际法主体有拘束力。它是国际法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要解决与它紧密相连的另一国际法基本理论问题,即国际......
奥运反恐与国际法(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07
「摘要」奥运反恐不仅是东道国各国际奥委会优先考虑的问题,也是国际社会根据国际法应进行合作的事情。在奥运反恐问题上需要东道国和其他国家进行合作,但是合作需要在尊重东道国主权以及遵守国际法的基础上来进行。东道国为反恐而采取的......
国际税收抵免与国际税收饶让_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在世界现代税收制度中,在国际税收方面,关于税收抵免和税收饶让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它对于解决重复课税和实行税收鼓励,促进国际经济和贸易的发展,都有着积极意义。 一、关于国际税收抵免问题 所谓国际税收抵免,就是本国的企业......
台湾问题与国际法(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17
一个时期以来,台湾独派力量一直在推动渐进式台湾公投和台独入宪。统独议题已成为岛内最大政治。一个重大问题凸现出来:台湾居民是否有权决定台湾的前途?台湾居民是否有权通过公投决定台湾主权归属? 无论从政治上还是在法律上,答案都......
对国际法与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分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01
论文摘要:本文首先通过分析国际经济法与经济法主要学说的相似之处,总结出经济法律的目的与功能&mdash;&mdash;克服政府与市场的双重失灵;再通过借鉴国内经济法的&ldquo;三三理论&rdquo;的研究方法,归纳出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mdash;&mdash;国际经济调节关系。 论文......
探究中国禁止法律规避制度的困境与重构
发布时间:2022-09-26
作为一种逃避法律适用的方法,法律规避首先在鲍富莱蒙王妃离婚案中被国际私法学者所注意。在实践中,与法律规避相对应,禁止法律规避制度作为国际私法的一项基本制度曾经在法国以及受法国影响的国家备受重视,但是1967年法国法院取消对外国法院适用法律的审查标志着禁止法律规避制度的衰落。我国关于法律规避立法的争议很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与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相左。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际法与国际条约的几个问题(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23
一、国际法的概念与当今的发展 (一)国际法的概念与特征 国际法(InternationalLaw ),原称&ldquo;万国法&rdquo;(LawofNations ),是指国家之间的法律,是国家在其相互交往中形成的,主要用来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
国际人权法视野下的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19
论文摘要:探讨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离不开对具体国际条约的具体分析。就国际人权法来说,由于国际人权条约的法理学基础是自然法学,国际法上的人权根本上是一种道德权利而非法定权利,因此,国际人权条约对缔约国的国内法不产生直接的......
国际法与国际条约的几个问题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7
一、国际法的概念与当今的发展 (一)国际法的概念与特征 国际法(InternationalLaw ),原称&ldquo;万国法&rdquo;(LawofNations ),是指国家之间的法律,是国家在其相互交往中形成的,主要用来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
国际法院的法律与程序(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天讲些什么呢,我想主要讲一下国际法院法律程序的某些方面。今天的内容包括两方面,第一、国际法院管辖权以及由管辖权引起的一些案例;第二、关于实体法对海洋划界问题做出的贡献。 首先,我先讲一下国际法院管辖权。管辖权包括两方面:......
法的历史类型与国际法(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05
[摘要] 本文从国际法的角度阐释了法的历史类型,并对中国法理学若干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 国际法;法理;法系 法的分类历来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西方法学家往往根据各国法的特点及其历史传统,把法分成若干法系,如英美法系......
古代也禁止“跨区域用盐”
发布时间:2023-05-12
在新郑市开餐馆的黄先生用了从郑州带回的食盐,被盐管局认定为&ldquo;跨区域用盐&rdquo;,没收部分食盐并处罚款200元。盐管局说,对盐进行区域性管理,是为了老百姓吃上放心盐。 很多人还是头一回听说&ldquo;跨区域用盐&rdquo;,觉得是这个新名词,涨了......
论中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取向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2
摘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对我国国际私法立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重构和完善我国的国际私法立法,学者们提出了所谓&ldquo;趋同论&rdquo;和&ldquo;特色论&rdquo;等不同主张。这些主张的差异,一方面渊源于它们所受到的不同哲学社会思潮的影响,另......
论国际信用证交易中准据法的确定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5
[内容摘要] 信用证交易的各方当事人通常处在不同国家,而不同国家关于信用证交易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存在差异。虽然信用证大都援用了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但该惯例只是一套业务操作规则,它并未包括关于法律选择适用的冲......
国际法与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28
传染性疾病在人类几千年的历史中曾经扮演了,而且极有可能在以后继续扮演重要的角色。翻开史书,我们可以读到曾经吞噬了中世纪欧洲近三分之一人口的黑死病,读到造成两千多万条人命的消亡的1818年全球性的流行感冒,读到艾滋病&mdash;&mdash;这个上......
国际经济法的性质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4
一、国际经济法理解的分歧 国际经济法是个新兴的法律部门,这个词的首先使用是二战之后。自国际经济法作为一个集合名词出现以来,对于它的性质及由此而包括的范围充满了分歧。主要的认识有两种,一是认为它们是原有法律体系之内一种新发......
WTO与律师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6
按照WTO《服务贸易总协定》关于律师法律服务的要求,我国政府的承诺是.对&ldquo;跨境提供&rdquo;和&ldquo;国外消费&rdquo;由于其不易被控制和很难有效管理,因而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方面皆无限制;对&ldquo;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 &rdquo;我国政府作了一定的限制。从目......
论我国国际私法的立法缺憾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在国际民事诉讼中,国际民事案件的处理以哪一个国家的法律作为准据法,是根据受诉法院的冲突规则选择的,而各国对同一问题有无规定或者规定的冲突规则有时又不相同,因此由不同国家的法院受理,就可能选择出不同国家的法律作准据法,最终......
浅论在国际法视角之下构建国际和谐社会(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构建国际和谐社会,可以说是当代中国建立国内&ldquo;和谐社会&rdquo;思想在国际层面的自然延伸和扩展。国际法是构建和维护国际和谐社会的法律工具。国际法治是构建国际和谐社会的法律原则;民主与平等,保障人权与自由是国际法构建国际和谐社......
西方法哲学思潮与国际私法理论流变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国际私法作为一门主要是解决法律冲突的部门法,其最早的理论基因孕育于古罗马人的万民法。在国际私法发展历史上,其理论和学说产生两次质变和飞跃,促使国际私法形成一个逻辑缜密、体系完整的部门法。公元14世纪发轫于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
依法治国中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的几个对策(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9
内容论文摘要: 中央领导多次强调应加强对国际法的研究和学习、充分运用国际法,但是实践中对国际法在依法治国中作用的认识还是亟待加强;学习和运用国际法是依法治国不可或缺的内容;本文提出了在依法治国中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的几个......
区域保险贸易对WTO保险贸易体系的威胁与挑战(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9
遵循WTO规则&ldquo;贸易全球化&rdquo;的原则,WTO保险贸易体系,为实现保险领域的完全自由化做出了重要的制度安排。然而,WTO成立后,保险多边贸易体系的进一步谈判进展缓慢。&ldquo;坎昆会议&rdquo;失败后、&ldquo;七月套案&rdquo;原定于2005年5月完成多哈谈判计划的搁......
关于国际法与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分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23
论文摘要:本文首先通过分析国际经济法与经济法主要学说的相似之处,总结出经济法律的目的与功能&mdash;&mdash;克服政府与市场的双重失灵;再通过借鉴国内经济法的&ldquo;三三理论&rdquo;的研究方法,归纳出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mdash;&mdash;国际经济调节关系。 论文......
国际法与国际条约的几个问题(3)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1
3 、条约在国内适用的方式 各国有关条约在国内适用的法律规定和作法不尽相同。一般来看,有以下三种比较典型的方式: (1 )转化式 有些国家为了使条约在国内适用,要求必须通过国内立法机关的立法行为将条约内容制定为国内法,......
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是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衡量一个法规或规章是否合法主要有四条标准:其一,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主要指《立法法》,但不限于《立法法》)授予的权限?其二,是否符合授权法和上位法的立法目的?其三,是否符合上位法就相关立法事项做出的规定?其四,......
国际法与国际条约的几个问题(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31
二、国际条约是当代国际法的最主要渊源 (一)国际法渊源从国际习惯向条约的演变 刚才我们提到当代国际法的主要发展动向之一是国际法的系统化和法典化,即国际法渊源的变化。什么是国际法的渊源呢?一般认为,国际法的渊源是指国际法规......
论中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取向[2]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06
[摘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对我国国际私法立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重构和完善我国的国际私法立法,学者们提出了所谓&ldquo;趋同论&rdquo;和&ldquo;特色论&rdquo;等不同主张。这些主张的差异,一方面渊源于它们所受到的不同哲学社会思潮的影响,另......
限制开发区与禁止开发区产业选择的SWOT探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10
摘 要:从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产业政策入手,重点研究两类区域的产业选择,认为解决上述两类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矛盾的出路在于发展环境产业。运用SWOT分析法以甘肃省为例分析了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发展环境产业的优势、......
现代国际法与康德的《永久和平论》之比较(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06
[内容摘要]:理性能够设计出普遍有效的法律制度的全部细节。所以在康德的《永久和平论》中,他主张,要走向永久和平,首先,每一个国家都要成为共和制,然后,由这些共和制再订立世界公民法,达成一个&quot;自由国家联盟&quot;。这条道路总体而言,......
我国禁止反悔原则适用条件新发展
发布时间:2022-10-23
摘 要 专利权作为一种垄断权,是对公共利益的一种划分,在专利权利侵权诉讼中等同原则的适用不当会使得专利权的范围模糊不清,行政机关对专利确权的公信力也就随之丧失。本文对比中美禁止反悔原则,择其优更新我国禁止反悔原则适用的......
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济法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6
【内容提要】经济全球化趋势对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21世纪国际经济法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将仍然是南北国家之间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的斗争,但在经济全球化时期,这种矛盾和斗争具有新的内涵和表现形式。中国的国际经济法......
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国际法(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ldquo;一个中国&rdquo;的原则是中国人民在捍卫自己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斗争中形成的。坚持这一原则是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根本基础和前提。&ldquo;一个中国&rdquo;的原则不仅具有不可动摇的事实基础......
美国行政法法官集中使用制度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17
【论文摘要】:行政法法官是美国行政法中颇具特色的制度,上世纪40年代,加州试验将部分行政法法官集中合署办公,由此掀开地方行政法法官集中使用制度的序幕。行政法法官集中使用制度的理论、地方实践、成功经验和推行行政法法官集中使用......
物权法律适用的历史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8
物权制度,在民法体系中素来占有重要位置,与债权制度并称为民法财产权中的两大支柱。相对于债权而言,物权有着浓重的&quot;土著色彩&quot;,特别是由于受地理环境、经济结构、社会制度乃至意识形态的影响,各国有关物权的法律制度,在内容上存在着......
论当代西方国际法的走向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2
内容提要本文在总结当代西方国际法的基础上,认为当代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是以&quot;二元论&quot;为基础的,国际法调整国家间关系的这个本质仍然没有变。当代西方国际法的三大主题是国际维和与武装冲突、发展与环境、民主与人权。显然,在民主与人......
论传染病的国际控制与国家的国际法义务(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2
论文摘要:19世纪中叶,传染病的国际性扩散迫使各国在传染病的控制上开始进行国际合作,并创建了传统的国际传染病控制体制。二战后,伴随着世界卫生组织的成立以及《国际卫生规则》的制定,现代传染病国际控制体制正式产生,并设定了国家......
浅谈我国竞业禁止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发布时间:2016-04-27
浅谈我国竞业禁止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人才流动日益频繁,因跳槽点燃的商业战火频发。竞业禁止作为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重要手段为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所采用。这一制度在保护用人单位利益的同时,由于有些用......
试论中国在亚丁湾行使普遍管辖权的国际法依据(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05
[摘 要]2008年间索马里海盗的活动更加猖獗。从而直接威胁到国际社会许多国家的海上利益。鉴此,联合国安理会前后两次在《联合国宪章》第七章的框架下专门通过决议,世界上包括美国、印度、欧盟、俄罗斯、中国等国家纷纷派遣海军前往亚丁......
全球化对国际法的影响_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全球化对当代国际社会具有重大的影响已是不争之事实。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两极对峙的冷战时代的结束,全球化浪潮汹涌而至,人类真正进入了全球共存与竞争的全球化时代,由此而出现了经济全球化、政治全球化、生态全球化、法律全......
论商法的国际性(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1
摘 要:商法作为一个古老的法律部门,在世界经济史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并且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在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的今天,商法与生俱来的国际性特征尤为明显。商法的国际性不仅在其发展历程中得到验证,更是由商法本身的特......
国际经济法的缘起及其效力(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7-22
【内容提要】国际经济法乃是随着国际市民社会的产生而逐步产生的,在古代社会和近代国际强权政治体制下都不可能产生真正意义上的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得以发轫的内在根源在于国际市民社会成员在通过相互经济合作与交流过程中为自身私人......
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法理学思考(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8-16
「内容提要」本文旨在从法理学的高度来探讨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以法律规范的和谐统一作为科学地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逻辑点,通过对法的调整机制和内在特质所具有的普遍性进行分析,提出了关于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的&ldquo;法律规范协调......
国际法环境与现代法律观念(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 要:法律观念是影响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我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后,国际法在我国国内各领域的作用日趋明显。以WTO为代表的国际法背景对人们传统法律观念影响深远,我们应当形成一种全面、科学的现代法律观念,以适应国家......
北极问题的国际法分析和思考(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01
[摘要] 全球变暖使北极在资源、交通、军事等方面的重要性不断凸显,这一地区的法律地位和相关制度却仍然存在很多不确定性,从而为有关国家争夺的加剧埋下了隐患。俄罗斯等国对于200 海里以外大陆架的主张充分表明了这一点。应尽快在联合......
“两国论”于国际法无据(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24
在台湾的李登辉公然冒天下之大不韪抛出&ldquo;两国论&rdquo;后,台湾的某些媒体以及某些追随&ldquo;台独&rdquo;主张的文人政客纷纷出面为&ldquo;两国论&rdquo;粉饰,称&ldquo;两国论&rdquo;是有充分的政治、历史及法律依据的,甚至有人撰文称&ldquo;两国论禁得起国际法的检验&rdquo;。然而,......
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中日之比较(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0
在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上,国际法学界存在两派理论,三种学说。所谓两派理论即&ldquo;一元论&rdquo;(Monism)和&ldquo;二元论&rdquo;(Dualism);所谓三种学说,即&ldquo;国内法优先说&rdquo;、&ldquo;国际法优先说&rdquo;和&ldquo;平行说&rdquo;。&ldquo;一元论&rdquo;认为国际法与国内法同属一个......
试论作为国际法渊源的国际习惯法(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05
一、前提:&ldquo;国际法渊源&rdquo;的概念 同许多含糊不清、令人生厌的概念一样,&ldquo;法律渊源&rdquo;(sources of law,fontes juris,Rechtsquellen)这一语词让许多国际法学家头痛不已。究其原因,乃在于这个用语的词义并非单一性的,而是如詹宁斯所......
几种新颖的人才使用方法人力资源管理论文(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3
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法假定员工是企业的私有财产,这种方法是有局限性的,在新世纪,企业管理人员应抛弃传统的思想方法,采用新的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措施,取得竞争优势。以下是几种新颖的人才使用方法。人才使用的委托制。有时,公司......
试析我国竞业禁止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发布时间:2022-12-20
论文对绝大多数的朋友们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为了让朋友们都能顺利的编写出所需的论文,论文频道小编专门编辑了&ldquo;试析我国竞业禁止制度的不足与完善&rdquo;,希望可以助朋友们一臂之力! 一、竞业禁止的含义及分类 (一)竞业禁止的含义竞业......
论专利许可使用费与反垄断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4
论文摘要:专利权是专利权人依法获得一种垄断性权利,具有独占性。他人在一定范围内使用该专利需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该专利许可使用费是一种垄断价格,但这并不受到反垄断规制的。但专利许可使用费须在合理的界限范围内行使,而不能滥用......
从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看WTO协议在我国的适用(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1
摘 要: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涉及到国际法的性质基本理论问题,同时又是国际法院和国内法院经常要面对的一个实际问题。我国正式成为WTO的成员后,条约的义务如何转化为我国国内法上的义务,我国司法机关能否直接执行WTO的规定,使这个问......
现代国际法与康德的《永久和平论》之比较/许轲(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14
现代国际法与康德的《永久和平论》之比较许轲[内容摘要]:理性能够设计出普遍有效的法律制度的全部细节。所以在康德的《永久和平论》中,他主张,要走向永久和平,首先,每一个国家都要成为共和制,然后,由这些共和制再订立世界公民法,......
国际私法性质的哲学分析_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7
国际私法的性质,即国际私法到底是国际法还是国内法(注:本文所指国际法是广义上的国际法,不是传统的国际公法,而是反映国家意志的协调、调整一切国际关系(不仅限于国家之间的政治、军事、外交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我国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理论与实践(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08
摘要:国际争端解决不好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甚至发生战争。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联合国的宗旨和国际法基本原则。我国一贯奉行和平外交政策,主张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并历来以和平方式处理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和历史遗留问题及其现实问题。我国......
论提单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中由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一张单据。它在远洋运输和国际贸易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是海商法学术界中争议最多的一个法律概念。围绕提单可能发生的纠纷主要涉及提单的债权关系、提单的物权关系以及提单法律行为的效......
浅论我国宪法权威树立的初探(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论文摘要:本文指出树立宪法权威,维护宪法根本法地位,对于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有着重要意义。但由于我国历史传统和现实的原因,导致公民宪法意识相对单薄。因此,树立宪法权威对于我们来说任重而道远. 【......
浅论个人是能否为国际法主体_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30
主要内容:二战结束后,国际环境日趋稳定。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随着各个主权国家的成立与确认,国际间的关于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往来越来越频繁。因此国际间的行为规则必然成为当前的、各个国际主体必然注意的问题。......
法律责任是行使权力的动力保障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08
无论是&ldquo;政绩工程&rdquo;还是&ldquo;劣质豆奶粉事件&rdquo;,其中的责任全然由党政机关和党政领导承担,从未有过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以下简称为权力机关)或其组成人员承担相关的责任。无论是权力机关自身主体的&ldquo;不作为&rdquo;,还是被监督客体的&ldquo;过错&rdquo;......
论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_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10
引言 政府间国际组织是国家间多边合作的法律形式,是广泛活跃于国际社会并有着重大影响的非国家行为体。从法律角度考察政府间国际组织(以下简称国际组织),最基本的问题是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问题,也就是国际组织在国际层面与国内层......
法治与执政党的政治权威法律法学研究论文(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法治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法的至上性,即作为人民意志的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但是,在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一个强有力的政党的政治权威又是必不可少的。江泽民在建党八十周年讲话中指出:&ldquo;在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发展中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