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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情势变更原则辩护(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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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情势变更原则辩护(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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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的《人民法院案例选》中,曾经出现过两起情势变更原则的判例。其中关于"武汉市煤气公司诉重庆检测仪表厂"一案 多为学者所引用,本文拟从第二起判例探究情势变更原则存在之必然性。

该案系"长春市对外经济贸易公司诉长春市朝阳房地产开发公司购销房屋因情势变更而引起价款纠纷案。" 案情论文摘要: 1992年6月15日,原告长春市对外经济贸易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被告长春市朝阳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购销合同一份,该合同约定:房地产公司将其所建的长春大街与近埠街路口西侧的15号楼,自西端从69米起至90米止一至六层的楼房,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售给外贸公司,售价每平方米1900元,总售价399万元。

外贸公司于合同订立后7日起预付房款的40%,即160万元;1992年9月下旬付30%,即120万元;余款119万元,待工程交工验收后结清。房屋交付使用期为1992年末;双方按国家规定的质量规范进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合同签订后,外贸公司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但在施工期间,由于市场建材价格大幅度上涨,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与中国建设银行分行分别于1992年8月、11月联合下发了《关于1992年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及价差调整的通用通知》两个文件。

文件规定,从1992年1月1日起,建筑工程结算以原合同所定直接费用的50-70%计取上涨价差。于是房地产公司报经长春市房屋开发管理办公室审核,将原定房价每平方米1900元,调整至每平方米2480元,其中计划利润每平方米140.11元。

据此房地产公司通知外贸公司于1992年12月15日前结清余款,并追加房屋调价款99万元。外贸公司不同意上调房价,遂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购房协议,完全符合现行的法律和政策,因此,该协议应确认为有效之诉。被告不按规定向原告交付房屋,而强令原告按照被告单方提高的购房款结算,实属违约行为,应负违约责任。

二审法院认为:建材大幅度涨价,从而使房屋成本提高,这对当事人来说,无疑是一种无法防止的外因,根据《经济合同法》第27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由于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经济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房地产公司是在作为合同基础的客观情况下发生了非当初所能预见的根本性变化如按原合同履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而提出对原协议价格的变更请求,应当允许。

一、案例评析 笔者以为本案中二审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因为本案中发生的情况符合情势变更的基本要件。

首先,合同订立的基础发生了显著变化,即建材价格的大幅度上涨。其次,该种变化发生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完毕前的这段时间内。

再次,该种变化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预见的,并且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如果被告能够预见这种变化,显然不会就合同与被告达成协议。

并且,建材价格的上调也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最后,如果仍然按原合同履行,会造成显失公平的后果。

所以二审运用情势变更原则进行判案,是正确的。 情势变更原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已获确认。

在上述"武汉市煤气公司诉重庆检测仪表厂"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武汉市煤气公司诉重庆检测仪表厂煤气表装配线技术转让合同购销煤气表散件合同纠纷一案适用法律问题的函》(1992年3月6日,重函[1992]27号中指出:"就本案购销煤气表散件合同而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无法预见和防止的情势变更,即生产煤气表散件的主要原材料铝锭价格,由签订合同时国家订价为每吨4400元至4600元,上调到每吨16000元,铅外壳的售价也相应由每套23.085元上调到41元,如要求重庆检测厂仍按原合同约定的价格供给煤气表散件,显失公平。对于双方由此而产生的纠纷,你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27条第1款第4项之规定,根据本案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公平合理的解决。

" 除此外,上海全国经济审判工序座谈会纪要和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座谈会纪要也都对情势变更原则予以认可。 然而,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围绕情势变更原则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最后结果是删除了合同法草案中关于该原则的规定。

尽管《合同法》对于情势变更原则的态度已成定局,但分析反对将该原则订立于《合同法》中的理由,却发现很难以理服人。

二、反对规定情势变更原则之理由及对该理之驳斥 在对情势变更原则进行讨论过程中,形成了两种意见:一是主张在合同法中规定情势变更原则,一是反对在合同法中规定该原则。须予以注意的是,这两种规定均不否认情势变更原则在司法实践中有适用的机会,后者只是认为在合同法中规定情势变更原则,时机尚未成熟,并提出:"让情势变更原则通过司法解释或特别规定而具有对具体案件适用的机会,也许会发生更为主动积极的效果。

" 在制定合同法的过程中,反对在合同法中规定情势变更制度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一)由于经济生活相对稳定,无重大的通货膨胀或价格调整,能够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情形是极少的。 情势变更原则得受青睐确实始于发生剧烈动荡的年代:德国于一战后率先对该原则加以适用,从而引起了各国的注意。

此后,社会的动荡总能引起法学界对情势变更的重视。那么,是否随着正常局势的恢复,该原则的重要性就会丧失掉呢?英国当代著名法学家施米托夫(clive M. Schmitthoff)的回答是:"但到了50年代,局势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人们意识到:,正常局势,将一去不复返。

" 其实,即使是在"正常"的年代里,也有可能产生当事人无法预见的变化,例如,约定不遵守就须支付违约金的《明码标价条例》被联邦宪法法院宣告无效,从而引起行为基础环境发生变化。 由于人的理性有限,不可能对未来发生的变化一一预见,所以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机会没有也不可能完全丧失。

既然不能在实践中彻底否认适用该原则的可能性。法官在司法实践中适用该原则时,就会出现于法无据的情形。

这一点对于不承认司法判例作为法律渊源的我国极为重要。而在合同法出台前,《经济合同法》中对此作有规定,所以在前述两个案例中避免了无法可依的尴尬。

(二)科学地划定情势变更界限较为困难,尤其是与商业风险的划分,更难以掌握,有可能使有的当事人规避正常的商业风险。同时,有可能导致法官滥用这项权力。

这一点是对情势变更原则最有力的批评。确实,情势变更原则的范围如何划定极难把握。

由于发生于未来的情势变更本身的不可预见性,决定了无法对适用该原则的情形于立法上一一列举;而做一概括的规定,又极易授予法官极大的自由裁量权。实际情况是,只要允许情势变更原则在司法中适用,就不可避免地会遇到界限划定问题,而与在不在合同法中明文规定该原则无必然联系。

对于此一问题,不妨参照国外立法或国际条约的规定,将情势变更原则的最低要件于法律上规定出来,其他细节由法官根据具体案件确定。 法官滥用权力的现象,在允许情势变更原则发挥作用的情况下,终究是不可避免的。

如果不于立法上规定该原则的基本要件而又允许法官适用该原则,反而会授予法官更大的自由裁量权,对滥用权力不仅不会起到遏制的作用,都会推波助澜,因为在此情况下,连一个约束法官的最基本的框架都不存在了。

(三)认为不可抗力可以涵盖情势变更,因此没有必要在不可抗力之外再规定情势变更,否则易引起理论上的混乱。 不可否认,不可抗力制度与情势变更原则在某些方面有一致之处。

例如,两者均要求某种情况的发生,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和发生时无法防止,而且双方均无过错。但其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二者的法律后果不同。不可抗力会导致合同的解除,因为此时,合同已经无法履行了;而情事变更后,合同并非无法履行,如前述两个案例。

但是按原合同履行会给当事人一方造成极大的负担,显失公平。所以在发生情事变更后,第一次法律效力应是变更合同,可以采用增减给付、替代履行等方式,只有在变更合同和依然不能消除显失公平的后果时,方可解除合同。

并且,不可抗力是法定免责事由,不履行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而在发生情事变更时,由法院来认定,并且其目的在于恢复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情事变更的后果应当风险共担。显然,尽管情事变更和不可抗力有某些一致的地方,却不能用不可抗力制度来代替情势变更原则。

(四)如果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以经济生活的激烈动荡为背景,则一个合同的强行变更将对其他合同关系产生影响,可能引起合同的"连锁变更",即某一合同变更而遭受损失的债务人又成为另一应予变更的合同的债权人,这就说,对经济领域某一部门的不平衡进行调整,有可能引起其它部门的连锁反应,以至于引发经济领域普遍的不平衡,从而使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受到威胁。 问题在于,如果以经济生活的激烈动荡为背景,即使法律中没有规定情事变更原则,也无法保护经济秩序的稳定。

然而此时,却连追求公平的机会也失去了。其实,考察一下情事变更原则的历史发展,就会发现"连锁变更"不过是杞人忧天。

可以德国为例,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率先确立了情事变更原则,后来又经过1923年的货币崩溃,第二次世界大战,直到最近的两德统一 ,都为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提供了机会,用激烈动荡来形容这一系列事件毫不为过,但却并没有发生所谓的"连锁反应",反而使情事变更原则的理论根据--交易基础学说成为法学理论中随时可供适用的一个部分。 另外,如果将情势变更原则的确立寄希望于司法解释,就不得不面对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司法解释究竟可以在什么条件下进行。

如果法律对于情势变更原则根本不曾提及,而在司法解释中却出现了该原则,这种活动的性质究竟是解释还是已经染指立法。区分立法还是解释最根本的一点就在于,立法是纯粹的创制法律,而解释必须有根据,即是对文本的解释。

显而易见,无中生有不能归为解释,只能定义为立法。根据我国宪法规定,立法权归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因此,我们不能对司法解释抱有太多的幻想,否则,就不仅仅是法官滥用权力的问题了,甚至可能导致整个法院系统司法权向立法领域的扩张。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难以彻底抛弃情势变更原则的情况下,还是在立法中对其作出明文规定较为妥当。

三、情势变更原则存在之必然性 在学理上,关于情势变更原则的理论基础有多种学说,其中较为重要的有:约款说,法律行为基础说,法律制度说,诚信原则说等。 不管学说上如何定论,一个无可辩驳的事实是该原则已在多国实证法中确定下来,其中较为典型的立法有: 《意大利民法典》第1467条第1款:"在持续履行或者定期履行或者延期履行的契约中,如果当事人一方的给付因发生特别的和不可预见的事件而变成了过重的负担,应当履行给付的当事人一方得根据第1458条规定的效力请求解除契约。

" 1928年颁布的《南斯拉夫债务关系法》第133条规定:"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合同已显然不再符合当事人愿望,按照一般人的看法认为在变化了的情况下维持合同效力是不公平的,可以解除或变更合同。" 特别立法式的典型代表是德国以及中国台湾。

德国在一战后颁布《法官协助契约法》以解决非常时期债务履行中出现的困难。后又颁布《法官契约协助法》,亦规定了情势变更的问题,但是德国在民法典中未增设一般性规定,在德国合同法改革的草案中,对于情势变更原则有所涉及。

中国台湾在《民事诉讼法》中对于情势变更原则做了一般规定,该法第397条:"法律行为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导致情势变更,非当时所能预料而依原有效果显失公平时,法院应公平裁量,作出增减给付或变更原有效果的判决。" 在英美法系国家,与情势变更原则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是"合同落空学说",该学说通过一系列判例得以确定,其中包括著名的"加冕典礼案"。

情势变更原则存在之必然性何在?下面从法理学、哲学及经济学的角度分别考察。 首先,从法理学来看,法律的精神在于实现公平正义。

对这一终极目标的追求,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在人们之间的交往很简单的早期社会,由契约自由而衍生的"契约必须严守"的信条可以保证实现形式上的公平正义。

由于契约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地位相差不是太悬殊,没有必要过多地考虑完全的契约自由中所蕴含的隐患。因而此时在民法领域中,意思自治的重要性发挥的淋漓尽致。

到了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由于社会交往的形式逐渐多样化、复杂化,在某些情况下,形式的公平正义与实现公平正义不相一致而相分离。契约一方当事人明显地处于弱者地位,如果完全贯彻契约自由原则,就会导致当事人之间的明显不公平,法律之追求开始倾向于实质的公平正义。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价值位阶极高的"帝王条款"于民法中颇受重视。这种趋势于合同法领域中之表现,就是"情势变更原则"的确立。

非因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而使合同之履行对于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此时,如果严守契约,虽符合契约自由之要求,必会产生当事人一方不当得利,而另一方无过失受损的不公平结果。情势变更原则弥补了契约自由的不足之处。

另外,意思自治的一个基本内涵就是自己责任,也即当事人仅对因自己的过失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而在情势变更,根本没有当事人过错之存在,如果将该变更产生的不利后果完全由无过错之当事人一方承担,显然不合意思自治之基本要求。

可见,情势变更原则之确立是于法理上追求实质正义的结果之一。 其次,从哲学上来考察情势变更原则。

情势变更原则的哲学基础是"有限理性"论。有限理性最基本的含义就是:人类个体之理性于社会生活中受到多方限制,所以"寻求满意"比"追求最优"更为可取。

有限理性论在社会事务中的一个表现就是在对付相互冲突的目标所代表的多重价值问题方面,我们的社会制度不具备简洁而奇妙的解决办法。具体到民法领域,自由和正义是两种不同的价值,自由崇尚对个体的尊重,正义侧重于整体的平衡。

在大多数情况下,对自由的追求有助于正义的实现。但是不加限制的自由会带来非正义的结果。

社会无法找到一个永恒的最佳的"双赢"办法去调合二者之间的不一致,只能寻找出令大多数人满意的措施。在二十世纪以前的社会中,追求自由会令大多数人满意;而进入二十世纪后,由于契约双方当事人地位之日益悬殊,漠视实质正义已经不再适应社会的发展。

从而国家权力渐渐于私法领域中活跃,通过干预契约自由而保护实质正义。在合同法领域中的表现,就是确立情势变更原则而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权。

另外,考察情势变更原则本身的含义,也不难发现有限理性的痕迹。各国关于情势变更原则的一个基本构成要件就是情事变更之不可预见性。

法律行为的主体在订立合同时,很人完全预料到未来发生的变化,这是人之常情。如果在情势发生了不可预料的变更,却又不能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无疑于要求当事人对未来发生的一切都考虑到,以免不测。

这显然会过分增加当事人的负担,不但不符合有限理性论的内涵,也会阻碍合同的订立。所以就应该承认情势变更对合同产生的影响,并确立情势变更原则。

最后,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情势变更原则存在的必然性。 每一项法律制度,都是在综合各种价值取舍的过程中建立的。

于经济学上,确立一种制度实现的价值,大于摒弃该制度实现的价值,就应当对该制度予以确立。情势变更原则符合经济学的这一要求,这一点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来考察。

从宏观上说,情势变更原则的确立是为了尽可能地实现实质正义。而法律精神之所在,正是实质正义,有一点须予以注意,情势变更原则的确立,不会破坏整个民法的基石--意思自治,从而也不会威胁到契约自由的存在。

情势变更原则之适用,只在于"契约必须严守"会显失公平的特殊场合,并且规定有严格的条件。所以情势变更原则之确立,在实现了法律正义价值的同时,并不会对自由价值造成过多的冲击,不如说对契约自由有一个补充作用更为恰当。

然而,从反面看,如果因为贯彻"契约必须严守"的信条而摒弃情势变更原则的存在,那么在某些特殊场合,就会失去正义的价值,而仅仅获得了自由,从而造成对合同当事人一方之极度不公平。据此,比较建立情势变更原则和摒弃之两种作法,显然,前者在契约自由的大框架下,只是进行了一个修正性而非本质性的变化,这种变化是为追求实质正义,却并没有毁损契约自由;而后者拒绝该原则的适用,虽然贯彻了契约自由,然而却丧失了接近实质正义的机会。

可以看出,无论是对于法律,还是对于整个社会来说,确立情势变更原则所带来的利益远远大于摒弃该原则所带来的利益。 从微观上讲,情事变更原则之目的在于消除因情势变更而给合同之当事人带来的不平衡;所以其一个基本要求就是,改变契约折效果给一方当事人带来的利益要大于严守原契约给另一方当事人带来的利益;同时,给一方当事人带来的损害(或曰不利益)要小于严守契约给另一方当事人所带来的损害。

如果不是这样,就会在当事人造成新的不公平,这显然与情势变更之本意相悖。由此可以看出,采用情势变更原则对于单个合同来说,也符合经济学的要求。

综上,可知无论从法理学、哲学及经济学都能找到情势变更原则存在的必然性。

四、关于情势变更原则之几点建议: 情势变更原则应当于法律中有明文规定,这一点前已论述。但对于该原则之适用,须慎之又慎,方能保证不使其越界。

1.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出适用该原则之最低要求。此点可以参考国外与国际上有关情势变更原则的规定,概括起来应当包括如下几方面:

(1)有情势变更之发生。此点由主张适用该原则之一方举证,或由法院凭借司法认知权认知。

(2)该情势变更发生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完毕前。不在此时间限度内之情势变更,不应求助于该原则。

(3)该情势变更之发生具有不可预见性,且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如果可以预见,就证明了当事人主观上有过失,自不应适用该原则。

(4)情势之变更导致了显失公平的后果。对于此条之判断,须由法院综合合同的性质,目的及风格习惯、所处环境等与合同有关的因素来判断。

2.在情势变更发生后,须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当事人请求适用该原则,法院方可考虑,而不得主动对该原则加以适用。这一点与意思自治之要求相一致。

3.如果法律对一问题有特殊规定,须先适用该特殊规定,即使此一问题符合情势变更原则的全部要件。例如,在《合同法》中对于不安抗辩权作了专门规定,假使后履行义务一方因不可预见之原因,有无法履行之虞时,先履行义务一方得根据该条规定直接请求对原合同予以变更(要求后履行义务一方提供担保)或解除,而不得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综上,笔者对情势变更原则的态度是,在立法上应当确立该原则,在司法上应当严格适用该原则,既可以避免无法可依之困境,又能尽量控制法官之自由裁量权,在保证合同自由的大前提下,尽可能实现实质正义。 注释:1 参见《人民法院案例选》一九九三年第四辑(总第6辑),人民法院出版社,第110-116页。

2 参见《人民法院案例选》一九九三年第二辑(总第4辑),人民法院出版社,第127-131页。3 两个纪要均认为:"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作为合同基础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非当事人所能预见的根本性变化,以致按原合同履行显失公平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按情势变更原则变更或者解除。

"4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立法资料选》,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编著,法律出版社,1999年3月第1版,第164页。5 参见《国际贸易法文选》,(英)施米托夫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288页。

6 《科隆州高等法院,竞争法与实践》1984年,第433页。7 如《联邦最高法院民事裁判集》,第120卷,第10页;《联邦最高法院,经济法杂志》1993年,第955页;《新法学周报》1994年,第2688页;1996年第990页;1977年第320页。

8 《德国民法总论》(德)迪特尔·梅迪库斯著,绍健东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11月第1版,第649页。9 参见《司法解释论》,董皞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16页。

10 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四辑,法律出版社,第486-489页。11 《意大利民法典》,费安玲、丁玫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6月第1版。

12 梁慧星《从近代民法到现代民法》,载《民商法论丛》第七卷,法律出版社,第228-254页。13 参考《现代决策理论的基石》,(美)赫伯特·西蒙著,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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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学术界非常重视“为诗辩护”这个诗学命题,新世纪专著论文解读本命题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为诗辩护”命题的起源论;二是“为诗辩护”的发展论,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亚里士多德、锡德尼和雪莱;三是对西方“为诗辩护......
行政法中的合理原则和比例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10
论文摘要:行政裁量权的不断扩张和对行政裁量权控制的不断加强,构成了现代行政法发展的一个重要脉络。合理原则和比例原则就是两大法系各自发展起来的、实现对行政裁量权的有效控制的基本原则,它们使行政法从形式法治走向了实质法治。 ......
胡适为林可胜辩护
发布时间:2023-03-22
胡适与协和医学院关系极深。胡适出席了协和医学院成立典礼,并是最早董事之一。林可胜来到协和,两人也有很多交往。 抗战爆发后,胡适被国民政府派往美国,先是从事公共外交,后正式接替王正廷出任驻美大使。林可胜在七七卢沟桥事变......
试论法定公证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20
[论文关键词]法定公证 公证法 立法模式 [论文摘要]法定公证原则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某些重大复杂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必须经过公证证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在法定公证的范围、法定公证的效力模式及立法模......
试论宪法基本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关键词】宪法基本原则 价值性原则 辅助性原则 【论文摘要】本文围绕宪法保障人权、限制政府权力这一功能,由此产生宪法的价值取向正当性问题和实现宪法的辅助生工具手段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宪法的基本原则。 原则,是可......
论商法的信用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8-05
摘 要:信用在商法中具有基本原则的地位,依据有:商法的调整对象是信用原则的客观依据,商法的价值取向是信用原则的主观依据(商法的技术性特性决定了商法中的信用原则的性质。商法注重信用的外观、物化、制度化,是对公众的信用。信用......
权责发生制原则与谨慎性原则基本理论论文(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8-30
权责发生制原则和谨慎性原则以其对企业经营活动和企业最终经营成果的重大影响力,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始终处于核心地位。特定环境使两个同时成立又相互矛盾的原则在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中同时发挥作用,国有商业银行应切实注意和解决好这对矛......
政府审计基本原则标准的辩证思考(1)
发布时间:2023-04-15
摘 要: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点,结合审计理论与实践,对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审计基本原则和标准,从六个方面进行了较深刻的阐述。 l、切实做到审计程序法与实体法并重,着眼目前程序法应优先于实体法,内化互动,促进审计行为法制......
谈尊敬人权成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18
论文摘要: 在联合国的宪章和序言及相关的条款中尊重人权虽有多处提起,但未成为宪章基本原则的范围,同时国际社会对人权的理解存有争议,尊重人权一直未被认可为国际社会公认的基本原则。但随着国际法的变迁以及人权事业的不断演进,尊......
论工商变更登记的性质(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26
【论文摘要】行政行为的性质实质性地影响到了行政案件审理的一系列过程,是行政审判不可回避的前提问题。行政审判实务中,对于工商变更登记的性质存在着激烈的争论和重大的分歧,主要有准法律行为性质的行政行为和行政许可行为两种观点。......
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之选择(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法律与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律制定要遵循经济规律。经济分析法学为法学研究提供了一种特殊的研究方法。高层建筑物与构筑物是现代城市的一大特点,高空抛物侵权行为也随之而来。有侵权就有救济。然而,在救济中采取何种归责原......
程序的力量-试论程序性辩护(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本文从程序性辩护的概念和意义入手,分析我国的现状,最后提出完善的对策。 关键词:程序性辩护 意义 现状 完善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享有的最重要和最基本的诉讼权利,保证辩护权的充分、有效行使是现......
试论情事变更在我国的适用
发布时间:2013-12-19
试论情事变更在我国的适用 试论情事变更在我国的适用 试论情事变更在我国的适用 摘要:情事变更原则一直被视为对“契约严守”的相对突破,在德国表现为“法律行为基础制度”,法国表现为“不预见......
论权利失效原则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要旨是要求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负载了“社会本位”权利观的价值,在民法上成为一般条款。基于法律基本原则的不确定性(模糊性)......
劳动法基本原则新论(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02
内容论文摘要:我国劳动法典对劳动法基本原则并未加以规定,实为缺憾。我国法学界对这一问题一直存有较大争议。对劳动法基本原则的考察,不能以孤立的眼光,应该从基本原则的概念下手,进而讨论其功能和特征,以作为确立基本原则的标准,......
船旗国法原则述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06
各国的海事法以其特有的法律制度促进了世界范围内的海上运输和经济贸易的发展。然而, 由于各国海事法律规定不尽相同, 海事法律关系又具有涉外性, 因此, 围绕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 常常会发生许多法律冲突,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
论民事调解原则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15
内容提要:调解原则是我国民事审判工作中一个被广泛适用的准则,调解原则以其灵活、便捷、高效以及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审判实践中散发着独有的魅力,在当今大力提倡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旋律中,调解原则更是被充分使用和高度重视。本文仅仅就民......
论合同自由原则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12
引 言历史跨入到21世纪,中国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步伐将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面对经济全球化席卷世界的浪潮,中国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新世纪伊始,中国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加入WTO,为中国走近世界、了解世界、融入世......
行政法的比例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10
摘 要 比例原则被学者们誉为公法领域的“帝王条款”,并被视为人权保障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它的实质在于规制国家正确行使权力以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权。本文以一个案例作为出发点,对比例原则的内涵,地位,作用进行探讨,旨在为行政执法......
试论环境保护优先原则
发布时间:2023-06-28
摘 要 新环保法规定了五项原则,环境保护优先原则排列第一。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坚持环境保护优先是落实这一国策的必然选择;确定环境保护优先,是国家与社会在生态资源、环境压力倒逼背景下处理资源环境与社会关系路径选择的......
WTO透明度原则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2
【论文摘要】 透明度原则在国际、地区以及国内法律体系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在GATT/WTO体制中,该原则已与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相提并论。GATT第10条的规定是对透明度原则的明确表述;WTO的若干协定也在透明度方面为缔约方创......
小议见义勇为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摘要] 见义勇为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即见义勇为责任原则,是独立于民法三大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之外的归责原则,其目的是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中,有时很难分清见义勇为责任与无因管理责任,笔者认为通过对见义勇为给......
论合同解释的原则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 合同通常以语言文字为载体,难免产生歧义。在应然意义上,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外观上符合成立条件的合同往往隐含着争议。合同解释即裁判者(法官、仲裁员)运用法律思维、遵循一定的原......
试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28
在行政执法中,不少执法人员往往只重视具体法律规范的适用,而较为忽视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正确理解和适用,其结果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导致了行政执法上的不适当和偏差,影响了行政管理目的的真正实现。因此,研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论现代商法的基本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8-04
摘 要:探讨了现代商法的基本原则的内涵及意义,指出商法的原则集中体现了商事立法的宗旨与价值追求,是传统商法实践的历史积淀与现代商法发展总体趋势的法律反映,可将之归纳为营利性原则与互惠性原则,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商法原则与民......
论诚信原则与劳动关系(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08
摘 要: 提出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原则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如何在劳动关系运行中实现诚信原则进行了探讨 关键字: 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诚信原则 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
论税法中公平纳税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10
关键词: 纳税人;税收;公平纳税原则 内容提要: 收作为一种无对价公负担的性质决定了其必须在国民之间公平分配,公平纳税是一项宪法性原则。公平纳税原则主要体现为所得税法中的量能课税;在税收立法中,它要求累进税率应符合实质公平......
试论无罪推定原则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 在现代社会,无罪推定原则作为一项在国际公约中具有普遍意义的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已被相当多的国家确立为一项宪法性原则,并逐步演变成为现代民主法治社会的理论基石。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在一定......
论物权法定原则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物权法定原则是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产生和发展有其必要性和客观依据,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为了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必须予以必要的完善。 一、物权法定原则的历史发展及其含义 物权法定主义源于罗马法, 在《罗马法大全》中承认具有物权......
论保险利益原则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10
论文摘要保险利益是保险法的核心要素不仅涉及到保险金额,更决定保险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除终止及保险人补偿义务的履行,我国《保险法》弟12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试论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
发布时间:2023-01-05
试论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 试论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 试论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 所谓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设立、移转、变更与消灭。按照一般的理论,物权变动的意思需公示。我国《民法通则》第72条第2款......
论金融法律原则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1
【内容摘要】金融法在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作为金融法指导思想及观念基础的金融法基本原则更有着积极的作用。金融法的基本原则,指在一定金融法律体系中作为金融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重要的法律原理和......
商法的基本原则探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8
论文摘要:本文在对国内学者关于商法基本原则有代表性的观点进行分析与反思的基础上,指出了其存在的理论缺陷,并尝试性地提出了作者关于商法基本原则的见解,即商法的基本原则应为规范、保障、促进营利。 论文关键词:商法;基本原......
研究宪法原则的特征(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1
论文摘要:宪法原则是宪法思想和宪法价值在宪法实现过程中的集中体现,由于各国的宪法制度和宪法思想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对宪法原则的理论的研究出现了不同观念。而宪法原则的特征就是从相对静态和刚性的角度观察宪法原则,从而来指导宪法......
商法的基本原则新探(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24
【摘 要】商法原则是商事法律规范的出发点和归宿,准确地定位商法原则关系到商法体系与基本内容的确定。商法基本原则应该反映商事关系营利性的特征,应贯穿于全部商法规范,应体现各国商法的共性,适应商法国际化趋势。重新界定商法的基......
论文物保护科学研究的内容与原则
发布时间:2022-11-20
[摘 要]文物归属于不可再生文化遗产,是人类回顾历史的最好客观基础,为了将文物长久的保存,社会各界都越来越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所以,文物保护科学也随之受到重视,文物保护科学是一类文理交织的综合性技术科学,主要内容有明确文物......
析自由心证原则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3
自由心证原则在外国法文献中往往被称为自由心证主义。自由心证原则是公法上的强行规范,不许当事人、公诉人合意变更或排除适用,也不许法官随意排除适用。自由心证原则的主要内涵是,法律不预先设定机械的规则来指示或约束法官,而由法官......
试论我国商法的基本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23
[摘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西方实行市场经济已经有数百年历史,商品经济发达的原因之一是有着完备的商法。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商法才逐渐从民法和经济法中分立出来,不管是“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商法都与民法、经济法和行政法......
新准则要点解析-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1)
发布时间:2013-12-17
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与1998年6月25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原准则相比有一定变化,为了更好的理解新准则的实质,同时......
论我国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10
「内容提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这说明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是我国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一个基本原则。该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又规定,对......
论对外贸易中保护幼稚产业的原则和措施选择(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12
进口关税的保护功能弱化已成为必然趋势。在这一趋势下,后起的发展中国家如何保护幼稚产业是个值得研究的课题。保护幼稚产业是后起国家对外贸易政策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也是一项难以操作的事业,操作失误不仅会使投入得不到产出,而且......
试论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关键词】信用证;欺诈;独立抽象性;欺诈例外原则 论文论文摘要:信用证是目前国际贸易中一种普遍的支付方式,独立抽象性原则是信用证的基本原则。从商业交易的一般原则来判断,固守独立抽象原则是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的,因此有......
也论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发布时间:2013-12-19
也论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也论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也论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关于我国民法中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主要存在三种理论学说:一元论,即认为过错责任原则在归责原则中处于唯一和绝对的地......
浅析文物保护的原则及理念
发布时间:2023-07-23
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所以遗存着大量的历史文化的产物,这些历史文化遗产的存在,见证着人类发展的里程,同时也承载和延续着我国优秀的文化。对于文物保护工作来讲,古物、文物和文化遗产,这些保护对象名词的变化所体现出来的只......
再论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与善意取得制度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09
「摘 要」 在保护交易安全上,物权行为的无因性原则与善意取得制度已成为学者们争议的焦点之一。通过对“优越论”观点的冷静分析发现,这两者制度在不同的物权变动模式中有着不同的价值定位。在采取物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下,物权行......
浅论政府管理创新的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7-24
论文摘要:市场机制不能自发产生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也不能自发地坚持为大多数人谋福利。因此,管理创新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以提高政府效能为核心,保持社会稳定,建立符合服务型政府的管理体制和行为方式,不断提升政府管理能力和执政......
中部五省应有更大的作为(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9
近年来,我国区域经济正在呈现出新的格局。东部地区势头强劲,西部大开发紧锣密鼓;今年国家又作出了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重大决策,东北地区初现生机。东西南北都得到了国家区域政策的有力支持,中部五省已在客观上成为“政策低谷” ......
论商法的特征及基本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14
摘 要:根据古今中外商事立法规范,结合我国国情,较为系统地论述了我国商法的概念及四项特征;并在此基础上着重阐述了我国商法应遵循的六项基本原则。 论文关键词:商法;特征;基本原则 一、商法的概念和特征 汉语中“......
论物权法定原则(3)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0
3、全国人大法工委的物权法征求意见稿关于“物权法定主义”的规定是:第4条:物权的种类及其内容,由本法或者其它有关物权的法律规定。这一规定过于简单,而且不能传神地表达出物权法定的思想。对一些问题采取了回避的态度,很不明确。 四、......
浅论合同自由原则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合同自由原则体现了公民在经济上享有的自由权利,新《合同法》把这一原则确定为《合同法》的原则是我国合同立法的重要飞跃.因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离不开公民权利观念的觉悟。同时, 面对经济全球化......
客观真实原则之再认识(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07
关键词: 客观真实原则/法律真实/证据真实原则 内容提要: 我国三大诉讼法都规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所坚持的首要原则。但随着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发展和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以事实为根据”,即......
论翻译的原则_英语教学论文,论翻译的原则
发布时间:2023-05-15
" 关键词: 信守内容意旨;遵从译语习惯;切合语体语域 Abstract: Transmigration, an abstract whole at large, is too good to be practical and such concrete subwholes under “good translation” as fidelity to the source-lang......
重新解释侵权行为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 本文将借助法哲学一些思维模式,利用英美侵权行为法的一些成功经验,重新解释侵权行为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文章共分五个部分,侵权法的归责原则与侵权法的原则,公平归责原则在归责原则体系中的地位,公平的法律含义,公平责......
关于互相尊重主权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22
[摘要]互相尊重主权原则不仅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际法原则中最重要的一项,无论是传统的国家主权理论,还是全球化冲击下的主权观念,互相尊重主权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是各国和平共处的措施和保证;尤其在世界各国相互......
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1
论文摘要:该文从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出发,针对现行教材的不足,通过对学者已有观点的总结,提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以此完善经济法体系,有助于经济法的理论研究,并为制定《经济法纲要》指出了立法方向。论文关键词:经济法;......
试论一事不再罚原则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7
行政处罚是国家特定行政机关依法惩戒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个人、组织的一种行政行为,属行政制裁范畴。行政处罚作为一种法律制裁,是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政相对人的一种惩戒、教育手段。目的是使相对人今后不再重犯同一违法行为。 (一......
论现代宪法的地方自治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13
【论文摘要】从二十世纪40年代开始,越来越多的国家将地方自治确认为宪法的基本原则。在文本结构上,宪法的地方自治条款通常包含总纲或基本原则部分的确认条款、地方自治制度章的重复确认条款和地方自治制度的基本设置条款。宪法对地方自......
论医疗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发布时间:2023-03-04
摘 要 医患关系与人的生命健康权息息相关,是在医方和患者及其家属之间所形成一种性命相托的依赖关系。这种关系的良性运转,需要在一个稳定、合理的法律环境与制度基础之上。《侵权责任法》颁布已有接近六年之久,随着医学技术的日益......
论无过错责任原则(4)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9、因饲养的动物引起的侵权行为。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
论环境法中的风险预防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风险预防原则是环境法中用以预防具有科学不确定性的环境风险,保护人类和环境的重要原则,其产生以来在许多国际环境公约中得以运用,同时也被许多国家作为一项法律原则加以采纳。为防范日益严重的环境风险,我国应适时在国内立法中......
浅论经济法责任的归责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8
论文摘要:经济法责任的归责原则在经济法责任制度中处于核心地位,其任务是解决因违反经济关系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以通过规则来补偿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为逻辑起点,确立由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
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02
归责原则是明确违约责任的基础,明确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对指导审判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的基本观点是,严格责任原则应当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但这并不能否定过错责任原则,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原则上应当适用严格责任原......
物权法定原则浅析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摘要)物权是物质资料所有制和财物占有、支配关系的法律表现。物权法定原则又称物权法定主义,是指物权只能依据法律而设定,禁止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也不得随意变更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和公示方法。物权法定被视为物权法的首要......
谈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18
论文摘要:我国刑法第四条明文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容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就是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是:(1)任何人犯罪,都应当受到刑法的追究;任何不得享有超......
析《美国统一商法典》的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19
《统一商法典》的示范效应,集中体现在法典所遵循的专项原则。是法典的灵魂。这些原则主要有:灵活性原则,现代化原则,惯例、协议优位原则等。以下分别加以叙述。 第一,灵活性原则。这一原则集中体现在第1—102条(1 )开宗明义的规......
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国际法(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一个中国”的原则是中国人民在捍卫自己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斗争中形成的。坚持这一原则是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根本基础和前提。“一个中国”的原则不仅具有不可动摇的事实基础......
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探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关键词】民商法 诚实信用 法律 【论文摘要】民商法是市场经济中调整平等主体间交换关系的最为重要的法律,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商法的主要原则,统率着民商法的所有条款。因此,诚实信用原则,应成为法律界研究的重要课题。 ......
浅谈结构设计的基本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04
[摘 要]結構設計的目的、結構設計的四項基本原則。[關鍵字]剛柔相濟、多道防線、抓大放小、打通關節、建築結構。 結構的設計的目的是使建築物安全和能夠適應使用的要求。結構設計還要遵循結構設計的主要要求是結構安全可靠(節省資金也是......
宪法平等规范的“原则”性质(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内容提要」 为把握宪法平等规范的动态意义,文章从适用方式的角度界定“原则”,借此指出宪法平等规范自身并非一个原则,作为原则的乃是“相同情况相同对待”与“不同情况不同对待”这两个平等规范的子项。宪法平等规范的确切含义由这......
行政法之比例原则初关于(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09
[摘要]比例原则是许多国家行政法上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学界通说认为,比例原则包含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狭义比例原则三个子原则。行政法中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行使除了有法律依据这一前提外,行政主体还必须选择对人民侵害最小的......
企业成本管理原则与方法(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02
提要: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 求得生存与可持续性发展,必须根据环境 的变化,不断创新成本管理模式,取得长 期竞争优势,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论文关键词:成本管理;管理措施;现实途径 企业成本的高低,不仅同企业自身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