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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诉讼审查标准重新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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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诉讼审查标准重新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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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行政诉讼审查标准的确立

我国行政诉讼制度起步相对较晚,开启由法院对公权力行为进行审查进程的当属1982年的《民事诉讼法(试行)》,该法第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本法。这为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提供了诉讼程序依据,即如果行政争议允许进入诉讼,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审理程序判断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但直到1989年,全国人大出台《行政诉讼法》,才首次以立法的方式确立合法性审查原则。该原则在行政诉讼的初创时期,为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避免了法官和行政机关一道审原告现象的发生,绝不亚于马伯里诉麦迪逊之于美国司法审查的意义。但随着行政诉讼制度的不断发展,合法性审查原则开始束缚现实行政审判工作的展开,因为依据该原则的规定,司法机关只能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无法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可是现实中行政机关通过颁布规范性文件的方式侵害公民权利的情况时有发生。该原则规定,司法机关只能审理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不能涉及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领域,但随着行政任务的多元化和专业化,行政机关运用行政裁量权或者以合同的方式处理行政事务的情况逐渐增多,一旦产生纠纷,单独审查此类行为的合法性问题,明显已经无法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司法实践的现实困境,呼唤行政诉讼制度的重新构建。为此,全国人大于2014年11月颁布《行政诉讼法》修正案,最高院也于2015年4月颁布《行政诉讼法》的新司法解释,从新生效的规定来看,立法目的和诉讼类型的内容变化极大,但是对于审理对象和审查标准问题,立法上并没有得到相应更新。

现实行政审判中,法院通常将行政机关所做出的超出行政裁量权范围的行为,视为违法行政行为;而将涉及行政裁量权合理运用的明显不当和滥用职权问题,作为合法性审查原则的例外,同时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内。但是囿于合法性审查原则,法院极少运用明显不当和滥用职权这两个条文。反观域外各国,面对行政裁量权不断扩张且合法性审查标准已经无法有效地控制裁量权的新情况,逐渐出现了一种新的控制标准,用以防止行政裁量权的滥用,这就是合理性标准。西方各国的审查标准经历了一个从形式主义到实质主义演进的过程,探究我国行政诉讼审查标准的推进规律,也不可避免地要面对这样一种趋势,即突破单一的合法性审查标准,并逐渐步入合理性、合约性等领域。面对不同的诉讼类型,从不同的立法目的出发,法院审查行政诉讼的程度有着明显的不同。笔者主张运用一定的标准将不同性质的行政诉讼进行分类,并探讨不同行政诉讼类型的不同审查标准,以及各个审查标准之间的关联性,以便构建一套完整的行政诉讼审查标准体系。

二、我国审查标准的现实困境

我国《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合法性审查原则,在诉讼制度构建之初,对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解决行政纠纷,曾发挥着非常积极的作用。但随着行政任务的不断变化,原来的审查标准逐渐无法适用新的司法实践和理论探讨的需要。就目前而言,我国的行政诉讼审查标准存在着如下几个问题:

(一)审查标准僵化

从现行行政诉讼体制上看,我国的行政诉讼有着非常宽泛且严格的审查标准,它既要求行政行为的证据充分,又要求法律法规的适用正确,还需要不违反法定程序。这意味着,法院在事实问题上,要进行全面审查判断;在适用法律问题上,也要做出自己的合理判断。在这一过程中,如果仅仅要求法官从合法性审查的层面把握行政案件,而排除合理性审查标准,难免显得过于苛求。而不区分行政诉讼类型,并企图将所有行政诉讼都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的做法,明显缺乏科学性,且与实际行政审判格格不入。因为不同诉讼类型中所体现的保护公民主观权利和维护客观法律秩序的侧重点不同。而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现行规定,在行政行为的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上适用同一审查标准,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这不仅会使不同国家权力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还会阻碍各国家权力的高效运行。此外,面对裁量行政行为的扩张和行政协议行为的兴起,单纯审查这两类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已经难以全面地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面对此困境,现行《行政诉讼法》确立了滥用职权与明显不当这两个有别于传统形式的审查标准,遗憾的是目前尚无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对这两个标准做明确的界定,以致它们往往因为过于抽象,而被束之高阁。而《行政诉讼法》第6条对审查对象的限定,更使得法院难以突破合法性审查的原则。

(二)法条本身的矛盾

1.滥用职权

有关滥用职权的内涵问题,不管是学界还是实务界中,都存在着宽泛的理解,以至于它与其他审查理由在适用对象上经常出现交叉。但无论怎样理解该概念,都离不开对滥用和职权两个词的把握。审查行政机关是否滥用权力,总要从该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授予该权力的目的是否正当、合理考虑相关因素和排除不相关因素方面去考量。而在此之前,该行政行为势必已经经过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职权来源是否合法的审查。即合法性审查是法院审查行政行为的第一步,包括职权是否合法、行政主体是否适格等问题;一旦满足上述条件,法院就要深入审查该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授权目的、是否违反平等性原则等,此时传统的合法性审查标准已经无法满足案件审理的需要,一种有别于单一的合法性审查的标准就应运而生。当然,由于我国不承认法官造法,现实行政审判中,法官只能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做出涵盖在合法性原则之下的合理性审查。

以王丽萍与中牟县交通局的行政赔偿纠纷案为例,在该案的判决书中,法院指明司法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时,不仅要审查事实、法律和程序问题,还要审查行政裁量权运用的合理性问题,倘若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形,则可能构成滥用职权,涉诉行政行为也可能因此而被法院认定为违法。法官们在审判工作中所总结出来的经验,与学者们所主张的在合法性原则之外另行构筑合理性原则的观点明显不同,那么到底哪一种做法更有利于促进行政审判工作的发展,就有待我们进一步加以论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滥用职权与超越职权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超越职权意味着行政行为本身已经超出了法律授权的范围,这里只存在一个明显违法的问题,法院运用合法性审查标准就能解决此类案件纠纷。

2.明显不当

为了与《行政复议法》第28条有关撤销违法行政行为理由的规定相互衔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在第70条的撤销判决理由中,新添加了一项规定,即明显不当。并且将原法条中有关变更判决的适用理由,从显失公正修改为明显不当。如此修改的原因在于,公正一词是不确定法律概念,审查行政行为是否显示公正,会打破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基础,进而走进合理性审查的领域。但是,是否所有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都可以涵盖在合法性审查原则中?有学者就认为,明显不合理是行政诉讼中合法性与合理性问题的分水岭,即弱于明显不合理时,可认定为合理性问题;等于或强于明显不合理时,可认定为合法性问题。因此,明显不当在现行行政诉讼体制下应当属于违法的范畴,而非不当的范畴。这种理解路径,明显与行政审判中法官们在合法性审查层面下把握合理性问题的思路相同。但实际上,明显不当与传统意义上的不合法并不同,它涉及到了行政行为本身是否合理的问题,只不过该种合理性已经达到了相当明显的程度,以至于它和违法的行政行为一样能造成严重的不利后果。那么,应该将明显不当放置在合法性审查原则的范畴中,还是在合理性审查原则的体系下理解,需要我们进一步加以探究。

(三)公私合营的冲击

随着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进,国家权力不再由中央所垄断。在中央给地方下放权力的过程中,部分权力也开始被社会所吸纳。大量之前由政府掌控不好的事务纷纷转向市场和社会,市场开始自发调节、非政府组织也开始承担部分职责。一系列社会变革推动着公私合营方式的流行,即政府在没有足够的精力处理过于专业化和多元化的行政任务时,开始通过公法合同的方式,把其中的非核心行政任务委托给私人组织;这些私人组织则通过履行公法合同的方式,获得相应的利润。公私合营的兴起,随之而来的是行政机关和私人组织之间的行政协议纠纷的增多。2015年颁布的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就首次将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征收补偿协议、征用补偿协议和其他行政协议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中。这些行政协议与传统的单方性行政行为存在着巨大的区别,因为行政协议在强调公共利益的同时,还强调协议本身的合意性。那么当行政协议产生争议时,单独运用合法性审查原则或者合理性审查原则,似乎都无法满足行政相对人希望行政主体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赔偿损失的诉求。行政协议的兴起要求法院运用一种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审查标准,来解决诉讼双方的纠纷。

三、我国行政诉讼审查标准的反思

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行政诉讼法》,2015年4月最高院通过了《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从新生效的法律及其司法解释来看,有关立法目的和诉讼类型的规定变化极大,但审理对象问题却没有做相应的修改。由于立法目的、诉讼类型、审理对象与审查标准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从这三个角度出发,探究我国行政诉讼审查标准的理想样态,能为我国行政诉讼审查标准体系的建构提供明确的方向。

(一)立法目的变更

《行政诉讼法》第一章第一条就开宗明义地将行政诉讼的目的确立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和解决行政争议三个方面。可以毫无疑问地说,这三个立法目的决定着我国行政诉讼审查标准的走向,而审查标准的科学确立与否又决定着立法目的能否得到真正的实现。

1.保护公民权利

行政诉讼的最主要功能是保护权利,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等立法目的虽然在立法上能与保护权利相提并论,但在功能上,把它当作是行政诉讼的反射效果或许更为妥当。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无限地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进而将所有涉及公民权利救济的问题都纳入行政诉讼的框架内。行政诉讼始终旨在保护主观权利,它不涉及对反射性利益的保护,因为反射性利益虽然有权利的外表,但却是国家机关为了公共利益的作为或者不作为,该作为或者不作为可能有利于个人,但法制并无扩大个人权利领域的意图。为了更全面地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在立法上不断扩大,该种趋势下公民基本权利自然能通过寻求司法救济的方式得到更好的保护,但是我们必须警惕盲目扩张的行为,不能将一些不属于或者不适宜纳入主观权利的利益牵扯进来。同时我们应当知道,尽管逐渐出现了法人和其他组织之类的拟制人概念,但行政诉讼还是以保护公民的主观权利为首要。既然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应作为行政诉讼立法的首要目的,那么《行政诉讼法》通过受案范围将反射性利益排除之后,法院就不应该受限于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规定。为了实现保护公民权利的立法目的,在部分诉讼类型的需求下,法院应该加强自己的审查力度,并逐步引入其他审查标准。

2.监督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制度保障的主要是个人的权利领域,但它同样也保障国家通过国家机关实现法律的利益。就这层意义而言,行政诉讼是国家制度保障法制的最后一环[6]。一方面,虽然司法权的中立属性决定了它只能以事后监督的方式启动自己的权力,但司法权作为国家权力的一种,必然会发挥维护客观法律秩序的作用;另一方面,现代国家都确立了司法权和行政权相互分离的权力制衡体系,行政诉讼作为司法审查制度,从制约行政权的角度上讲,必然也会起到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作用。1989年制定的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就凸显了维护行政客观法秩序的功能,由于其立法目的是在注重客观法律秩序模式背景下制定出来的,该法自然以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主要宗旨。客观法秩序模式构建下的行政诉讼,在扩大受案范围和原告起诉资格方面发挥着主观权利模式所达不到的作用;但是这种模式下的行政诉讼过分强调行政行为客观的合法性,保障公民的主观权利则成为了附带功能。单独强调行政诉讼监督行政行为的立法目的,进而确立合法性审查标准,明显跟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作为行政诉讼的首要目的相互冲突。倘若行政诉讼已经突破单一的客观法秩序模式,并已经确立了保护公民权利的立法目的,那么在行政诉讼审查标准的问题上,合法性审查就不可能成为唯一的标准,重新构建一套新的审查标准体系就得到了理论支撑。

3.解决行政争议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中,首次将解决行政争议作为立法目的。立法目的的变更,意味着诉讼结构要做相应的调整。在行政诉讼审查标准上,倘若还坚持单一的合法性审查原则,在很多诉讼中,根本无法实现这一新的立法目的。如公私合营兴起后,行政协议争议随之增多,化解行政争议的立法目的就要求确立一种全新的审查标准。而现实行政争议中,表面上看起来是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之间的纠纷,实质上往往可能是因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民事权益而引起的,行政争议与民事纠纷存在着相互交织的现象。在此类案件中,倘若法院只审查涉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而不解决行政争议所附带的民事纠纷,明显无法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为了更好地贯彻解决行政争议这一立法目的,除了突破原本的合法性审查标准之外,更需要考虑在不同类型的行政诉讼中,确定不同的审查标准,以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

(二)诉讼类型多元化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在取消维持判决的同时,增加了给付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判决。在受案范围的问题上,则增加规定了法院有权审查行政协议和附带审查规范性的文件。根据诉判相统一原则,我国目前立法上所承认的行政诉讼类型包括了撤销诉讼、变更诉讼、履行诉讼、确认诉讼、有限的规范审查诉讼和行政协议诉讼。而运用一定的分类标准,又可以将这些诉讼类型进一步加以归纳。如绝大多数民诉学者就主张以当事人诉讼请求内容为划分依据,将民事诉讼中诉的种类划分为确认之诉、变更之诉(形成之诉)、给付之诉,这种分类标准充分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但鉴于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其不仅要保护当事人的主观权利,还要维护客观法律秩序。本文赞同以诉讼目的为行政诉讼类型的分类标准,并进一步将所有的诉讼类型划分为:形成之诉、给付之诉、确认之诉。而鉴于行政协议诉讼本身的特殊性,本文将单独予以讨论。

1.形成之诉

形成之诉的目的在于直接形成权利,亦即创立、变更或者撤销一种法律关系;与给付之诉和确认之诉相反,形成之诉期待的是,判决的效力直接产生。我国《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撤销判决及变更判决,就能对涉诉的行政行为效力产生直接的影响,其对应的撤销诉讼和变更诉讼应当纳入形成之诉的范畴内。

(1)撤销诉讼。行政主体所做出的行政行为,一旦出现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其中之一情形的,行政相对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诉讼。法院再运用一定的标准对该诉讼进行审查,一旦查明原告的诉讼请求成立,法院就会撤销原告所诉的行政行为,该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也会随之消失。按照我国立法传统,行政诉讼类型是从行政诉讼判决种类倒推出来的,笔者并不赞成这种做法。因为这种因果倒置的方式,忽略了行政诉讼类型与行政诉讼判决之间的区别。判决类型是从法院判决的角度出发,强调诉讼结果;而诉讼类型则是从当事人诉讼请求出发,强调诉讼过程,两者针对的对象并不相同。但为了适应诉判相对应原则和我国《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六种做出撤销判决事由的现实,我们可以进一步地将所有的撤销诉讼按照合法性审查的强弱程度分为: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类型的撤销诉讼、超越职权类型的撤销诉讼和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类型的撤销诉讼,并进一步讨论这三类撤销诉讼中的不同审查标准。

(2)变更诉讼。从现有的法律规定中,我们能发现我国变更诉讼类型,基本上都涉及到了行政机关的裁量权问题。但是行政裁量权进入司法审查范围时,可能涉及合法性或者合理性两种不同的问题,仅适用合法性标准进行审查,并无法实际地化解行政争议,那么我们就有必要再详加探讨变更诉讼的审查标准。而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74条的规定,部分行政行为涉及明显不当或者款额确认的问题,法院可以做出变更判决。即在当事人未提起变更诉讼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依职权直接变更某一法律关系。其实这一做法有待商榷,因为倘若当事人并无变更法律关系的诉讼目的,且该种变更既对当事人的权利无所增益,又对保障公共利益没有意义,此时法院依职权做出变更判决,就有滥用司法裁量权的嫌疑。此外,详加探究之后,我们很容易就能发现变更之诉的审查标准明显严于确认之诉,倘若在确认之诉中引用变更之诉的审查标准,再做出变更判决,这明显是对当事人的一种变相苛责。

2.给付之诉

通过给付之诉,原告希望法院判决被告实施某种给付。给付可以是一种积极的作为,也可以是一种停止作为。我国《行政诉讼法》第72条所规定的履行职责判决、第73条所规定的履行给付义务判决,就是非常明显的法院要求被告实施的给付,因此其所对应的课予义务诉讼和一般给付诉讼可以纳入广义上的给付之诉当中。

(1)课予义务诉讼。课予义务诉讼是原告诉请司法机关就行政机关的拒绝行为、停止作出行为,判决其作出特定的、具体的行政诉讼类型。它具体又可分为对行政机关拒绝作出某行政行为的(否定性)决定提起的否定决定之诉;对行政机关不作为提起的不作为之诉;和要求法院判决行政机关根据法院的法律观点对原告作出答复的答复之诉。课予义务诉讼中,原告必须证明自己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直接原因在于,行政机关怠于不作为或者无作为。换言之,原告必须要有相应的诉权,即必须拥有公法上的权利,从而排除意在维护公众利益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众诉讼。因为课予义务诉讼旨在保障公民对国家的公法给付请求权(仅限于行政行为),并积极地督促行政机关履行其法定作为义务,实现现代给付行政国家的目的。此类诉讼的重点是维护当事人的主观权利,这与撤销诉讼存在着明显的不同,法院不能简单地运用合法性审查标准,作出撤销并辅以责令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判决方式结束案件,否则在当事人的诉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时,会出现当事人不服新作出的行政行为,并再一次提起诉讼的情形。此外还要明确,法条当中的不履行法定职责是指不履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职责,原则上约定职责、后续义务等不属于该判决适用情形,应当作为行政协议争议解决[。即在审查课予义务诉讼和行政协议诉讼时,针对是否履行法定职责的问题,需要注意两者的区别,并运用不同的审查标准加以判断。

(2)一般给付诉讼。一般给付诉讼是原告诉请司法机关判决被告作出行政行为之外给付的诉讼,如金钱给付、非财产的行政给付。我国台湾地区学者认为,要说明公法上一般给付诉讼的意涵,可用减法方式,亦即是在广义的给付诉讼范围内,排除课予义务诉讼的适用范围,剩下的就是一般给付诉讼的范围。狭义的公法上给付诉讼,仅只是要求判令被告机关为作为、容忍或不作为,并不包括课予义务之诉,不能要求判令行政机关作出原告所要求的行政处分。在行政法理论上,给付存在两种情形,一是积极的作为诉讼,二是消极的不作为诉讼。前者包括请求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社会保险待遇等;后者是指原告要求被诉行政机关停止侵害行为,即要求行政机关不作为。由于一般给付诉讼产生是与现代大陆法系国家盛行的福利行政、给付行政等观念紧密联系的,它显然与课予义务诉讼一样旨在维护公民的主观权利。那么,简单地运用撤销诉讼一体主义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合法性审查标准,来判断被告是否负有给付义务,就值得商榷。

3.确认之诉

确认诉讼起着一种特殊的作用,在具体案件中,它或者具有拒绝性的特征,或者希望通过澄清一种有争议的法律关系,获得一种改良的地位。前者可称之为消极的确认之诉,后者可称之为积极的确认之诉。我国《行政诉讼法》第74条规定的确认违法判决和第75条规定的确认无效判决,就属于澄清有争议的法律关系的判决,其所对应的诉讼属于积极的确认之诉。《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的一并提起规范性文件审查,当事人就意在拒绝适用该规范性文件,因而属于具有拒绝性特征的消极的确认之诉。

(1)积极的确认之诉。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确认违法判决只出现在达不到撤销判决或者履行判决标准的情况下;确认无效判决则出现在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而行政行为本身存在着重大且明显违法的情况下。因而,当事人本来就能够通过撤销诉讼或者履行诉讼实现自己的诉求时,不需要通过寻求程度较低的确认诉讼方式维权。确认违法判决是法院依职权做出的,而确认无效判决则是来源于原告的诉讼请求。可见,确认之诉的全部功能在于填补漏洞,即当原本就不存在一个形成之诉可以撤销时,可通过确认之诉的方式寻求国家以另外一种手段加以补救,如通过确认之诉后的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此外,从不同类型的确认之诉的性质上看,确认无效诉讼显然比一般的确认之诉和消极的确认之诉更加接近撤销之诉,因为确认无效诉讼的法律关系仅仅存在于围绕行政行为之效力的争议中。

(2)消极的确认之诉。一并提起的规范审查诉讼是《行政诉讼法》新增加的内容,遗憾的是法条本身并没有提出明确的审查标准。笔者曾在借鉴日德法三国规章审查经验的前提下,提出法院应当就是否违反法律保留原则、违反上位法规定、内容显失公正、制定程序严重违法、存在其他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五个方面进行审查。虽然笔者主张审查标准包括内容是否显失公正,但是显失公正本身是借鉴于法国规定中的情势变更,而情势变更所产生的情形又被法国纳入了违法的范畴。质言之,规范审查诉讼意在维护客观法律秩序,因此是否应当引入合理性审查该种诉讼,仍需要进一步的论证。

4.行政协议诉讼

根据行政法一般原则,如果法律没有相反规定,行政机关原则上有权以合同的方式活动。这种运用合同的方式执行行政事务的行为,在我国被称为行政协议行为。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2条列举了两种行政协议,最高院司法解释又进一步将行政协议分为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征收补偿协议、征用补偿协议和其他行政协议。根据国际惯例及有关政策规定,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的典型方式主要有BOT特许权协议和公产独占使用的特许协议。其中BOT特许权协议是指政府同私营部门之间订立的合同;公产独占使用的特许协议是供公众直接共同使用公产,通过协议的方式由个别人例外地设定独占使用,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国家征收征用土地、房屋等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明显的行政补偿。其他行政协议则包括公共工程协议、各种专业管理协议等。应对这种借助合同的方式实现行政职能的行政行为,简单地运用传统意义上的合法性审查原则,明显无法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为此,最高院在2015年4月所颁布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审查行政机关是否依法依约履行行政协议时,可以适用不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规范。众所周知,民事法律规范注重协议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性问题,那么审查通过协议方式约定的权利义务问题,与审查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职权职责问题明显不同,因此我们有必要探索新的审查标准。此外,从《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我们能发现行政协议判决的内容既包括确认协议有效、解除协议、确认协议无效,也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补偿等,那么涉及行政协议的诉讼中就有可能部分或全部包含形成诉讼、给付诉讼或者确认诉讼的内容。可见,我国行政法律体系下的行政协议诉讼是一种不同于撤销诉讼、给付诉讼和确认诉讼的新型诉讼类型,就其审查标准问题,我们应当单独予以讨论。

(三)审理对象歧义

一般来说,行政案件的审理对象是人民法院审查行政案件所指向的客体,亦即行政诉讼标的。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一个完整的诉必然包括诉讼当事人这一主观要素,和诉讼标的这一客观要素。我国现行立法规定,人民法院审查行政诉讼案件时,仅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可见,我国法定的行政诉讼标的,是指行政行为的适法性。立法机关在大幅度修订《行政诉讼法》立法目的和诉讼类型的背景下,扩大了相应的受案范围,但并未对行政诉讼审查对象加以直接的更正。这体现立法者仍然只重在强调行政诉讼的客观法律秩序功能,这一立法方式并不能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的主观权利,也无法实现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考虑一种应然状态下的审查对象内容。有关行政诉讼的审查对象问题,代表性学说主要有以下几种。

1.行政行为说

该学说首先从传统的行政诉讼的目的角度出发,认为我国未修订之前的《行政诉讼法》立法目的在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可见,行政行为既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主要方式,也是行政机关运用手中权力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施加影响的主要方式。而要实现这两大目的,就必须对行政行为实行司法监督。该学说还认为,抽象行政行为有其他的监督方式,司法机关也还不具备审查抽象行政行为的条件,因此我国民主和法制的现状决定了行政诉讼只以行政行为为审理对象。现行《行政诉讼法》第6条的规定,也为他们的主张提供了牢不可破的法律依据。但是,从上文的分析中我们知道,《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已经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并且适宜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为最主要的立法目的,那么行政诉讼标的就应当发生相应的变动。并且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已经确认附带审查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方式,随着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规范审查诉讼类型的范围也必将得到进一步的扩展。因此在现行法律规定下,简单地将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理解为行政行为,明显有失偏颇。

2.行政行为合法性说

该学说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对象即行政诉讼的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争议的、请求人民法院裁判的实体法律关系,在行政诉讼中具体是指原告和被告所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或者适当性问题。该学说将实体法律关系和诉讼争议内容作为审查对象,比起单一的行政行为说,其审查内容明显更有利于在不同诉讼类型中运用不同的审查标准。例如,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原告或者第三人的不同诉讼请求,归纳为不同的法律关系,并运用一定的标准对争议对象的合法性或者适当性问题进行审查。然而该学说在丰富行政诉讼审查标准的同时,本身也存在着和行政行为说一样的弊端。倘若运用该学说的相关观点,法院在审查争议对象时,只能在判清行政行为合法性问题的前提下,对原告或者第三人的诉讼请求做出相应的回应。可见,该种审理对象下的行政诉讼过分强调客观法律秩序功能,也无法实现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主观权利的立法目的。

3.权利主张说

该学说认为,不能将诉讼标的视为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法律关系。诉讼标的应该是原告依据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向法院提起的认为行政行为违法且已损害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主张,因此行政诉讼标的应该包括行政行为的违法性和原告的权利主张两个方面的要素。本文支持这种观点,因为行政诉讼立法目的决定了行政诉讼审查对象,原告的权利主张和行政行为的违法性两个基本的要素恰好体现了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这两大立法目的。同时,为了更好地实现解决行政争议这另一立法目的,笔者认为,对于形成之诉、给付之诉、确认之诉这三大类型的诉讼,法院应当更加重视原告的权利主张,或者说至少不能因为监督行政行为的需要,而忽视当事人的主观权利。当然,对于日后可能确立的客观诉讼类型,就属于这种学说的例外情况。

四、结语

在新一轮司法改革和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全面推行的背景下,反思我国行政诉讼审查标准的应然状态,有着极大的实践意义。首先,充分地融入不同的审查标准并使其形成体系,将有利于更好地落实《行政诉讼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立法目的;其次,通过精密的行政诉讼审查标准体系,可以震慑行政机关更加谨慎地运用手中的权力,从而倒逼行政机关规范自身行使行政权的方式;再次,宽严相济地运用不同的审查标准,能更好地理顺公民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促进公民权与行政权在行政诉讼结构中的平衡;最后,科学的行政诉讼审查标准体系,有利于提高法院审理行政诉讼的效率,并促使司法工作人员办出更有质量的行政案件。因而未来,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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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对我国行政诉讼法的挑战(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29
论文摘要:现实中屡屡发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公共环境利益的情况,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建立在我国有着必要性和紧迫性。但目前立法规定却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要求格格不入,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在原告资格、受案范围、诉讼费用和奖励机制......
美国337调查双重诉讼浅析
发布时间:2023-02-18
摘要:ITC和地区法院对案件的审理程序仍存在一些差异,会对国外被告造成不利。337调查中的双重诉讼违反了TRIPS协议相关规定。337调查与联邦法院诉讼之程序规则在性质、管辖权、审理期限、审理机关、当事人权利、立案标准、救济措施、......
我国行政诉讼法受案排除范围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6-04-28
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存在着诸多的缺陷和不足,本文从行政诉讼法的受案的否定范围即,通过对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行政指导这些被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排除的行为的再思考,说明将其纳入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浅谈诉讼标的的识别标准
发布时间:2016-11-24
一、诉诉,是指当事人根据自己对法律的立即,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向法院提出的解决民事争议,保护其实体法上的权利的请求。简而言之,诉是司法解决纠纷的请求或者司法保护的请求。学界关于诉的要素存在二要素说和三要素说,二要素说认......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调解制度之检讨与重构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20
诉讼调解,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和协调下,自愿平等协商,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行政诉讼调解,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行政机关与相对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和协调下,以行政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进行协商,形......
中国电影审查标准和删改标准
发布时间:2013-12-17
中国电影审查标准和删改标准 中国电影审查标准和删改标准 电影艺术论文 更新:2006-5-15 阅读: 中国电影审查标准和删改标准 【摘 要 题】相关链接【 正 文】中国电影审查标准按照电影检查条例,我们的影......
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重新鉴定
发布时间:2022-10-20
【摘要】重新鉴定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鉴定救济途径,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发现以及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方面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就我国目前立法而言,无论是刑事诉讼法还是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对于重新鉴定的相关规定比较少,同时其......
对我国民事诉讼中原告资格的反思
发布时间:2015-08-06
摘 要 由于我国传统上原告资格的“直接利害关系”认定标准的滞后和与司法实践的不相适应性,最终使得公益诉讼等新型诉讼的合法性受到质疑。本文通过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代表性国家关于民事诉讼原告资格制度的分析和借鉴,认为需要......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重新解读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21
〔摘 要〕《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的受案范围包括了具体行政行为和其他行政案件,因而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等同于具体行政行为是对法律规定的错误解读。《国家赔偿法》中规定的行政赔偿范围包含了非具体行政行为,是对行政诉讼范围中其他......
关于行政诉讼协调制度的调查思考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6
我国《行政诉讼法》自颁布实施以来,虽然在保障公民权利、促进行政管理法治化、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推动宪政和法治建设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我国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由于该制度自身的局限,在实践当中也暴露出了......
论诉讼时效的审查
发布时间:2022-12-14
论诉讼时效的审查 论诉讼时效的审查 论诉讼时效的审查 【内容摘要】 诉讼时效是我国民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科学、合理的适用导向不仅能鞭策权利人及时行使给付请求权,又能做到对私权的切实保护。本文从诉讼时效的审查方......
我国新行政诉讼法检察监督制度之初探
发布时间:2023-03-16
关键词:新行政诉讼法;检查监督 一、我国行政诉讼中检察监督的现状 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制度是指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干预行政诉讼,依照法律对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检察监督的活动。它是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实施法律监督......
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行政法上两个基本的救济制度和纠纷解决机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如何探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本文主要从我国现阶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关系......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探析
发布时间:2023-04-11
摘 要 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在整个刑事诉讼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主要的内涵是当事人在行使自己的主权时,不论是控方还是辩方的律师在行使自身代理权时,都离不开证明标准。本文在对两大法系刑事诉讼证明标准进行比较的基础上,结合......
我国反垄断法下集中经营者审查标准评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06
内容提要:自2008年《反垄断法》的正式实施,我国基于保护市场竞争为目的的企业并购审查法律体系逐步的建立起来。根据《反垄断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反垄断机构在实施经营者集中审查时实施“基本标准”与“补充标准”双模式申报制度......
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比较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有权利(力)必有救济”、“有侵害必有保护”。现代行政法治要求对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所造成的侵害必须予以法律上的补救,这就是行政救济。行政救济是对行政权力侵犯公民权利所造成的损害给予补救的法律制度总称,即行政救济是对行政......
美国民事诉讼中的反诉、交叉诉讼与引入诉讼介评
发布时间:2013-12-19
美国民事诉讼中的反诉、交叉诉讼与引入诉讼介评 美国民事诉讼中的反诉、交叉诉讼与引入诉讼介评 美国民事诉讼中的反诉、交叉诉讼与引入诉讼介评 内容提要:反诉、交叉诉讼和引入诉讼是美国民事诉......
探究从公共性行政诉讼到行政公益诉讼
发布时间:2016-12-27
一、我国公共性行政诉讼的勃兴 (一) 为何公共 从历史视角看,中国大陆自1996 年首例公共性诉讼案诉诸法院至今,就公民个体而言,几乎未见严格规范意义上的公益诉讼,即非利害关系人基于公共利益提起的客观之诉。实务上所谓的公益诉讼......
我国民事诉讼上诉审制度之检讨与重构(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上诉审是对下级法院已做裁判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上诉),由上级法院再行审理的制度。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它所做出的生效裁判具有神圣的权威。这种权威的基础一方面在于法律的强制性,另一方面在于裁判自身的公正性——这种公......
关于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思考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保护国内相关产业,我国于1994年颁布的对外贸易法第三十条规定了反倾销问题。根据这个原则性规定,1997年3月25日,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该条例填补了我国反倾销......
行政诉讼中选择性执法的审查问题的完善建议
发布时间:2023-02-14
1TerrillA.Parker,EqualProtectionasaDefensetoSelectiveLawEnforcementbyPoliceOfficials,14J.Pub.L.(1965),p.223.2JosephH.Tieger,PoliceDiscretionandDiscriminatoryEnforcement,1971(4)DukeL.J.(1971),p.721.3Da.........
论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制度的反思与重构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2
—兼谈法院裁判方法论问题论文摘要:本文通过阐述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层理论,结合实践,阐明了现代证明责任概念的本质,指出了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区别;在分析了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制度的错误与缺憾之后,从裁判方法论的角度出发......
行政诉讼中判断是否构成“明显不当”的标准规定探讨
发布时间:2022-10-09
[1]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161.[2]胡建淼.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2010:449.注释1郑小芬、车芳芳与沁阳市公安局、董迎春、董玲治安处罚案,(2015)焦行终字第00069号.范文一:行政诉讼法论文(教授热荐6篇)范文二:行政诉讼保障的路径分析及优化策略范文三:探讨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的定位及运行范文四:行政诉讼中判断是否构成明显不当的标.........
略论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
发布时间:2023-06-22
略论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 略论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 略论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 内容提要:本文探讨了民事诉讼中证明标准与证明要求的区别,认为我国民事诉讼法过去所实行的证明标准存在诸多弊端......
我国行政诉讼功能之实证浅论(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关键词】行政诉讼;诉讼功能;立法目的 论文论文摘要:我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通过对《中国法律年鉴》1989年至2011年行政审判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发现,我国行政诉讼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维护行政与救济权利的......
浅析我国引入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可行性
发布时间:2022-12-08
任何规则与制度,都是为一定直接的目的,或是一个价值追求而设立的,近现代法律制度亦是如此。多元的价值观影响着行政诉讼,但最重要的影响是公平和效率如何能够有机统一。我国的行政诉讼程序作为保障行政实体法实现正义的重要制度,应......
浅谈审查起诉中讯问制度的反思与重构(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关键词:审查起诉;讯问制度;重构 论文摘要:审查起诉阶段是刑事诉讼中十分重要的阶段,也是在社会上引起争议较多的阶段。如何规范与完善审查起诉中的讯问制度,从而建立更合理、科学的讯问制度,是当前法学界广泛探讨的热点。在文中......
对我国行政垄断的反思
发布时间:2023-06-30
" 论文关键词:垄断 行政垄断 反垄断 论文摘要:行政垄断在我国主要表现为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不仅阻碍我国经济的发展,也与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不相适应。为了有效抑制行政垄断,立法时应考虑对行政权进行有效规制,充分运用行......
浅析我国刑事诉讼补充侦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7-02-15
一、补充侦查制度的概述 补充侦查在刑诉法中并没有明确具体的概念,根据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补充侦查的一些规定,可以将其概念界定为: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要求,在原有的刑事案件侦查工作......
小额诉讼的反思于少帅
发布时间:2015-08-18
【摘 要】小额诉讼的目的在于提高诉讼效率、减轻法院负担,通过程序的简化使更多的社会民众获得法律服务。但是,由于在价值上的缺失以及对为了追求效率而对当时程序权利和程序公正的保障力度的“有意”忽视,小额诉讼制度也受到了诸多......
浅谈中国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新路向
发布时间:2016-07-15
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时,往往要考虑是否要接受行政机关对法律的理解与解释。这里是一篇中国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新路向,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中国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新路向,亟需通过行政诉讼制度的变革,......
浅析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2-10-26
【摘要】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民事诉讼证明的核心问题,证明标准直接决定着案件事实的认定。无论理论中还是实践中,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分析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现行规定,发现其存在的问题,然后着重阐述完善证明标......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交叉案件审理问题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18
[论文提要]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的诉讼,民事诉讼则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二者是两......
基于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探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互动关系
发布时间:2023-04-23
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扩大了受案范围,使将更多的行政行为纳入法院的监督和审查之下,更多的行政争议交由法院解决,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便是对公民权利的保障。行政复议,是我国行政立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是行政机关对下级或者政府对所属的行政机关做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一种监督和纠错行为。在我国行政法的规定里,复议机关一般是上级机关.........
谈我国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设置(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自1989年《行政诉讼法》颁布以来,我国行政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人们依法行政意识普遍得到提高。然而,当前行政诉讼效率相对低下,相当一部分行政案件久拖不决,极大地影响着行政诉讼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在行政诉讼......
我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审查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3-01-28
摘 要 自从十八届四中全会议题为依法治国后,合法性视为新一时期改革的代名词,在中央下发的文件当中,重大行政决策的字眼也是屡见不鲜,因此,本文从法治视角出发,研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及其审查制度,在决策层面上剖析依法行政......
我国行政赔偿标准的范围问题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8
行政赔偿标准,是指行政机关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程度范围,是最终确定国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量的指标所应遵守的准则。《国家赔偿法》颁布之初,人们对这部法律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称它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
浅析我国行政诉讼和解制度之建立(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4
摘 要:《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行政诉讼不适用和解,但近年来主张构建我国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实践中也存在着大量的案外和解。在这一背景下,从概念出发,结合我国行政诉讼的立法现状和司法实践,从必要性角度对构建行政诉......
探析我国行政诉讼和解制度之建立(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行政诉讼不适用和解,但近年来主张构建我国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实践中也存在着大量的案外和解。在这一背景下,从概念出发,结合我国行政诉讼的立法现状和司法实践,从必要性角度对构建行政......
试论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14
内容提要:在我国现行的诉讼制度中,调解最常用于民事诉讼,并且是民事审判的一大原则,而在公法诉讼中却被限制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除了赔偿诉讼之外,不适用调解,而赔偿诉讼也只是选择性的“可以”......
WTO环境下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研究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8
ABSTRACTThe study of reviewable administrative actions, or the scope of judicial review of administrative ac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has long time been the disputes and debates of scholars as well as la......
我国政府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构建
发布时间:2023-04-21
摘要:政府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是有效考评被审计单位职责履行情况的综合指标。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 科学 合理性,对客观公正地评价政府绩效,防范审计风险有重要意义。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现处于起步阶段,面对政府绩效审计的复杂性,科学......
浅析环境公益诉讼背景下我国传统原告适格规则的反思与重构
发布时间:2023-03-28
在我国时下进行的《环境保护法》修改过程中,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成为各方争论的焦点。草案二审稿将环境维权的公益诉讼主体确定为中华环保联合会一家,引发公益界、公益律师和法律学者的强烈不满,有舆论甚至质疑中华环保联合会垄断了环境......
重构中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探讨
发布时间:2013-12-19
重构中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探讨 重构中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探讨 重构中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探讨 一、审级制度与民事诉讼理念 审级制度的产生与设定是与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密切相联的。民事诉讼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私......
浅析我国《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立法衔接与完善
发布时间:2023-02-16
一、《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属性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复议权的机关申请,由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进行审查......
法国行政诉讼中的原告(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12
法国行政诉讼程序是为了实现多项同为基本但可能相互矛盾的原则间恰到好处的平衡而建立起来的。篇幅所限,我在此仅想提及其中的三项,因为原告资格制度直接源于其中。 第一项是自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法国行政判例较早就确立了这项......
我国税务行政诉讼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建议
发布时间:2023-06-25
我国税务行政诉讼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建议 我国税务行政诉讼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建议 我国税务行政诉讼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建议 一、我国当前税务行政诉讼案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税收是国家财......
台湾地区行政诉讼标的理论述评(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01
【论文摘要】行政诉讼标的作为行政审判的对象,是行政诉讼程序运作中的核心问题。台湾地区理论及实务界对该问题关注较早,各种观点纷呈林立,学术研究已初具规模。本文旨在梳理台湾地区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及实务观点,并进行简要评述,希望......
简述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构建思考
发布时间:2016-04-11
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编辑整理的简述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构建思考,供您参考,我们会持续更新,请留意,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查字典范文网查看。 论文摘要 行政机关滥用职权或怠于履行职责有时候危害是社会公益。依照现行的行诉法相关规定,......
论行政诉讼级别管辖
发布时间:2015-08-11
摘要:行政诉讼级别管辖制度是行政诉讼法中极为重要的制度,对于当事人的诉权及权利保护的实现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而观看我国的行政诉讼级别管辖制度可知,我国法院在很多方面都受制于行政机关的干预,从而导致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
论行政诉讼与法治国家(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15
行政诉讼通常是法治国家保护公民免受强大国家机器压迫而建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同时又是法治国家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本文试图就行政诉讼与法治国家的关系,以及如何加强和完善我国行政诉讼法展开讨论,以期为行政诉讼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对我国新审计准则有效执行的若干思考
发布时间:2023-02-14
作者:许庆刚 丘纯妹 陶之灵 【摘要】新审计准则能否有效执行受到注册 会计 师行业内外因素的诸多影响。本文仅从外部影响因素的角度出发,提出新审计准则有效执行的若干建议,以期更有效地发挥注册会计......
环境侵权诉讼证明标准初探(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在中国现行单一的“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下,环境侵权诉讼面临着受害人利益难以得到保护、诉讼成本高、错判率高的巨大难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重新确定合理的证明标准。我国应在无过错责任基础上,通过设立多元证明标准体系、......
我国行政审批与行政许可关系的重新梳理与规范
发布时间:2023-08-04
摘 要 一直以来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之间的关联性都是学术界比较有争议的话题,而国家《行政许可法》倾向于将其从立法的角度上统一起来,以无差别的统一概念去理解。但是,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两者却又被分离出来,使得我国《行政许可......
构建我国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必要性(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9-08
【摘 要】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的审理只能适用普通程序,而未确立简易程序,根据我国行政诉讼的趋势,这种现状已经不能适应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构建,从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保护相对人的诉权、缓解案件增多和司......
对美国最新反舞弊审计准则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2-11-21
最新准则的简要介绍 2002年7月25日美国通过的《公司改革法案》(Sarbanes-Oxley Act),使传统的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模式被打破,代之以政府监督下的独立监管为主的模式,即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监督下的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
浅谈新《行政诉讼法》对水行政复议工作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3-07-24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新法)正式实施已有一年。新法针对“立案难”、“审理难”和“执行难”等问题,强化了对行政相对人合法诉权的保障,严格了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司法审查标准,加大了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制约。黄委本级作为本流域的行政复议机构,也承担着行政诉讼的应诉职能。研究新《行政诉讼法》修改对复议的影响,可以未雨绸缪,更好地应对发生的水行政诉讼案件。1新法实施后出现的新变化1.1行.........
我国构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和对策
发布时间:2022-07-31
[摘要]行政公益诉讼在西方国家已发展的相当成熟。但我国现行诉讼法对此存在一定的不足与局限性,因而造成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缺失,致使某些违法行政行为侵害公共利益的现象不能通过法律途径得到救济。据此,我们应该认识构建行政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并提出相应对策,以加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步伐。[关键词]公益诉讼;必要性;对策一、行政公益诉讼之基本理论(一)行政公益诉讼概念及特征1.行政公益诉讼.........
浅析新《行政诉讼法》解决行政争议之立法目的
发布时间:2023-06-26
一、《行政诉讼法》立法目的的选择: 解决行政争议写入法条 ( 一) 解决行政争议写入《行政诉讼法》的原因分析 立法目的是立法者制定法律想要达到的目标,是由立法者对制度的认识程度和客观的现实需要两方面决定的。也就是说立法目的的......
行政诉讼第三人与民事诉讼第三人之比较
发布时间:2023-04-15
摘要:行政诉讼第三人制度是一个既颇有争议又比较复杂的理论问题,同时也是实务界研究的重点和难点。关于行政诉讼法第三人制度我国立法的规定不多,在行政诉讼法没有出台之前,一直参照民事诉讼法的制度,因此在第三人制度上,仍有很......
最新行政法论文格式标准
发布时间:2023-03-16
论文的选定不是一下子就能够确定的.若选择的毕业论文题目范围较大,则写出来的毕业论文内容比较空洞,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各位同学准备的行政法论文格式标准。 1选题选题是毕业论文工作的关键一步, 题目选择的合适与否非常重要,它直接影......
论行政事实行为的诉讼救济
发布时间:2023-03-17
摘 要 行政事实行为侵害合法权益,公民如何进行救济,是行政行为研究中不可回避的问题。本文旨在通过指出行政事实行为“侵害有余,救济不足”的事实现状,进而分析对其进行诉讼救济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最后提出构建行政事实行为诉讼救......
浅析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电子证据的审查
发布时间:2023-03-03
一、电子证据概念简述(一)电子证据的内涵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证据被广泛运用到现代诉讼当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五部门联合下发规定,明确了刑事诉讼过程当中的电子证据审查规则。在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电子证据作为一种新型证据,被列入我国证据类型当中。对于电子证据的概念和范围,不管是司法实务界还是理论研究界,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一般认为,电子证据是依托电子网络技术产生,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
浅谈行政诉讼法的目的
发布时间:2017-06-08
一、新法、旧法关于目的之规定(一)旧法目的之规定耶林曾说:目的是全部法律的创造者,每条法律规则的产生都源于一种目的,即一种实际动机。这体现了法律目的在立法制定过程中的核心地位,也可以说立法目的是否科学对立法质量具有重大影响。我国新旧《行政诉讼法》均在第一条对诉讼目的做出规定。1989年《行政诉讼法》第一条内容规定了我国行政诉讼的目的有三个:其一、救济个人权利。王汉斌认为《行政诉讼法》是根据我国《宪.........
对我国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适用不同证明标准的立法建议
发布时间:2022-10-11
【摘 要】刑事诉讼是代表国家的追诉方与作为个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围绕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是否应受刑事制裁所做的较量,是围绕公权力与自然人私权利的正面对抗,客观上是强者和弱者之间的不平等争诉。作为矛盾的双方,国家公......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几个问题(1)
发布时间:2023-02-16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定期限。法律通过设立起诉期限制度,用表面限制行政相对......
电子政务与行政诉讼(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02
内容提要: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应用和普及,政府行政行为方式的电子化正在走进人们的社会生活。而电子政务的开展与逐渐推广,不仅对我国行政法制建设提出了一系列的挑战,也使行政诉讼面临许多新课题,如电子文件作为证据的审查与认定问题......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几个问题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04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定期限。法律通过设立起诉期限制度,用表面限制行政相对......
论司法解释对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06
「内容摘要」为了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1991和2000年颁布了两个司法解释。论文通过比较两个司法解释,论述了新司法解释,在受案范围、管辖制度、原告资格、证据制度、诉讼时效、判决种类以及执行制度方面对我国行政诉讼......
我国民事诉讼救济程序之缺陷与重构
发布时间:2022-07-27
我国民事诉讼救济程序之缺陷与重构 我国民事诉讼救济程序之缺陷与重构 我国民事诉讼救济程序之缺陷与重构 内容提要: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具有强制性、排他性和稳定性,在法律上是不能被轻易推翻的......
对我国行政垄断的反思(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01
【论文关键词】垄断 行政垄断 反垄断 论文论文摘要:行政垄断在我国主要表现为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不仅阻碍我国经济的发展,也与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不相适应。为了有效抑制行政垄断,立法时应考虑对行政权进行有效规制,充分运用......
论行政诉讼收费制度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5
论文摘要:现行的行政诉讼收费收费制度基本上是民事诉讼收费制度的翻版,行、民不分。在谈到设立行政诉讼收费制度的理由时,多都借鉴设立民事诉讼收费制度的理由。这些理由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在实践中也未能改变大量行政诉讼成本由国......
如何理解行政许可法与行政诉讼法
发布时间:2016-04-27
查字典范文网为您整理了如何理解行政许可法与行政诉讼法,希望和您一起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自2004年7月1日实施至今已经5年,该法施行之初,在誉之为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的同时,很......
试论我国行政诉讼中暂时权利保护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2-11-23
一、行政诉讼中暂时权利保护制度的内涵与必要性分析 (一)行政诉讼中暂时权利保护制度的内涵 行政诉讼中暂时权利保护制度是一个学理上的概念,它是对行政诉讼中有效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诸多暂时性措施的总称。对于行政诉讼中......
派生诉讼何以可能:反思与超越
发布时间:2019-12-23
摘要:魍忱砺廴衔,原告股东在决定是否提起派生诉讼时以理性经济人自居,基于成本与收益进行衡量。日本诉讼费用改革后派生诉讼案例急剧上升则是该传统理论强有力的佐证。然而,这一传统观点不仅在逻辑上难以自圆其说,也不符合日本派生诉讼的实际情况,日本股东提起派生诉讼很大程度上受到准理性和有限理性行为的影响。日本这一实践对我国派生诉讼的有效实施无疑可带来启发:即在反思派生诉讼利用率为何如此之少时,不应仅关注制度.........
水利标底审查重要性
发布时间:2013-12-18
水利标底审查重要性 水利标底审查重要性 水利标底审查重要性 精品 源自 英 语 1标底的作用 标底是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表现形式之一,它是指由招标单位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编制的、并按规定报经审定的招标工程......
浅论行政诉讼的证据制度
发布时间:2015-08-05
摘 要 证据制度是行政诉讼活动的核心内容。本文具体分析了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现存的问题,归纳了证据制度缺失的主要原因,从理论和立法实践上探索了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希望能够对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的完善有一定借鉴和启发。 关键词......
行政诉讼中法律适用研究
发布时间:2019-12-11
摘要:行政诉讼法律适用问题是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之一,是影响案件审理结果的重要因素,而正确解决法律冲突是重中之重。关键词:法律冲突法律适用治民无常,唯法为治。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之于法之必行。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不同,行政诉讼因其固有属性--当事人一方是行使行政权的行政机关,导致法律适用问题复杂。笔者拙见认为法院的主要工作在于适用法律,法律适用的重点在于寻找所适用的法律,获得相应的法律,进而作.........
我国刑事诉讼有关重新鉴定中的问题和完善措施
发布时间:2016-09-05
在我国司法救济程序中,重新鉴定是一种非常重要的鉴定救济途径,它在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发现以及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方面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就我国目前立法而言,无论是刑事诉讼法还是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对于重新鉴定的相关......
关于民事公益诉讼与行政公益诉讼的比较分析
发布时间:2023-03-10
一、公益诉讼的性质界定 (一)公益与公益诉讼制度 公益(Public interest)中西方表述不尽相同、西方国家的公益常指代社会公益或是公序良俗,我国则表现为社会公共秩序、公共道德和公共利益含义、单纯界定这个概念是模糊不清的,有可能......
民事诉讼重审程序独立性初探
发布时间:2023-06-21
摘 要 在民事审判实践中,一审法官和案件的当事人经常对二审或者再审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的程序公正性提出质疑,同时对民事案件重审程序中遇到的增加诉讼请求、提起反诉、举证规则等相关程序问题的处理,存在不同的观点。因发回重审的......
论我国现行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制度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我国现行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制度 论我国现行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制度 论我国现行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制度 一、自认的概念和相关法律规定及特征 自认,是指当事人对不利于自己的事实的承认。①广义上的......
药品不良反应与医疗诉讼/李洪奇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9
李洪奇律师 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医学法律部主任统计数字表明,2009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医疗诉讼案件多达170万件,其中涉及药物纠纷的占37%,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成为被告已不鲜见。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和法规,大多数药物纠纷案件都......
我国民事上诉审程序的审查原则定位
发布时间:2022-07-21
我国民事上诉审程序的审查原则定位 我国民事上诉审程序的审查原则定位 我国民事上诉审程序的审查原则定位 内容摘要:通过对我国民事上诉审程序的重新审视,指出我国民事上诉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
探析构建我国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必要性(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的审理只能适用普通程序,而未确立简易程序,根据我国行政诉讼的趋势,这种现状已经不能适应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构建,从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保护相对人的诉权、缓解案件增多和司......
行政罚款的确定标准:寻求一种新的思路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行政罚款是遏止违法违规行为及其危害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但目前在我国,行政罚款基本上处于一种“无章可循”的状态。本文对该领域存在的各种主要偏差进行了检讨,参考美国侵权法中的汉德公式提出了一种处理行政罚款的新思路,......
关于创新我国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26
论文论文摘要: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目前仅在我国行政诉讼中的一定范围内存在。应通过修改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对行政机关提供的、除宪法和基本法律以外的、任何用来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