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六项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新举措。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在改革中“呱呱坠地”新生者的扶持,让它们在公平竞争中搏击壮大。
固定资产折旧新政为企业减负
9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方向上再出实质性举措。会议要求,加快落实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努力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武装“中国制造”,推出附加值更高、市场竞争力更强的产品,并提出将根据实施情况,适时扩大政策适用的行业范围。
业内人士称,此项举措将对企业起到实质性“减负”的效果。据测算,按照国务院最新的固定资产折旧加速政策,A股所有上市公司第一年预计总共节省的税收可以高达2333亿元,这将是2013年所有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总额的7.8%。
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核心课程体系出炉
9月初,备受关注的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核心课程体系出炉。财政部会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建设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核心课程体系旨在进一步打造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优秀品牌,统一培训核心内容,整合优势培训资源,夯实其长远发展基础。
课程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总会计师提出的核心胜任能力的要求,分为战略管理、全面素养、财务报告、管理会计四大模块,并在每一模块之下又细分为若干子模块,配套设置了运营级、管理级、战略级的相关课程。它主要具有以下四个特点:核心课程体系紧扣财会工作实际,全面体现素质能力要求,内容体系较为完整全面;紧扣财政经济工作,服务财税体制改革,开拓总会计师宏观视野;紧扣管理会计知识,释放管理红利,打造管理会计高端人才;紧扣信息化经济环境,提升信息化能力素质,应对新经济模式挑战。
综观整个核心课程体系,核心课程体系围绕宏观政治经济环境,专门设置了宏观环境子模块,包括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等课程;围绕财税体制改革,专门设置了业务环境子模块,包括最新财经法规解读、最新财会政策解读等课程;围绕政府会计改革,专门设置了会计核算子模块,包括政府会计准则、政府财务报告等课程;围绕管理会计,专门设置了管理会计模块,在该模块之下又设置了成本管理、风险管控、绩效衡量、资本运作等子模块,并进一步细化为若干配套课程,突出了与管理会计知识相关核心内容的培训。
此外,核心课程体系还专门设置了数据处理子模块,包括大数据、信息系统、信息技术发展等配套课程;在报告编制子模块下,专门设置了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课程。
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举行
9月20日,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701个考点、4161个考场同时开考。本次考试历时5天、共组织10个考试批次,报考人数达到137万人。
最新《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正式实施
8月31日,新修改的《注册会计师法》获得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我国《注册会计师法》自1994年1月1日施行,现行注册会计师法规定,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同时规定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须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须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批。但实际上,我国此前批准的4家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全部转制为“本土化”的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这种组织形式实际上已经不存在。而且,除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之外的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目前已经由省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直接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设立代表机构从事相关活动。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作出如下修改:(一)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二)将第四十四条修改为:“外国人申请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和注册,按照互惠原则办理。外国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在中国境内临时办理有关业务的,须经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方式
8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简称《评价指标》)。10月1日起,全国税务系统根据此指标体系,采用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相结合的方式评价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进一步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保证评价结果的统一性,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
《评价指标》分为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外部信息三部分,外部信息由外部参考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组成。其中,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将直接影响评价结果,而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和外部参考信息目前仅记录,暂不扣分。
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税务内部信息包括经常性指标信息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经常性指标信息包括涉税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4个一级指标,非经常性指标信息包括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信息和税务稽查信息两个一级指标。
《评价指标》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针对纳税人涉税行为是否违法违规,参考失信行为中体现的纳税人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等,分别设计了1分、3分、5分、11分的扣分标准。例如,未按规定保管税控专用设备造成遗失的按次扣1分,损毁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则一次性扣11分。以上信息主要从税务管理系统中采集。
上海自贸区首个国际板上线 争掌国际定价权
全球最大的黄金消费国加入了国际黄金权威定价中心的较量。9月18日,上海黄金交易所设在上海自贸区的国际化平台――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正式投入运营,占据全球出库量近一半的黄金消费市场由此踏上争夺国际定价权的征程。
与伦敦、纽约黄金市场不同,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上市产品以人民币计价,新挂牌三个国际合约IAU99.5、IAU99.99和IAU100g。让境外投资者振奋的是,他们不仅可以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参与国际板交易,还可以参与上金所主板的延期交易、迷你合约等。但受限于中国的黄金出口限制,目前境外投资者不能办理主板合约出入库业务。
中国已连续数年成为全球最大黄金生产国和现货交易国,并在近年超过印度成为全球最大的黄金消费国。由于中国具有巨大的现货市场基础,且市场交易较为活跃,“上海金”一亮相就吸引了众多海外投资者的目光。数据显示,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现货交易已连续7年位居全球第一,2013年黄金现货交易量达1.16万吨,个人投资者开户超过600万户。
显而易见的是,黄金国际板上线将有力带动人民币国际化,并实现了黄金项下的人民币自由兑换。目前,中国境外的人民币存量规模已达2万亿元左右,并在伦敦、新加坡、香港等地初步形成规模较大的人民币离岸中心。但人民币要成为国际储备货币,仍需要发达的本币金融市场作为支撑。在过去近百年历史中,全球最具影响的黄金价格是“伦敦金”,然而随着监管的加强以及操纵市场的丑闻曝光,伦敦金的定价机制正经历新一轮的改革。
业内人士指出,黄金国际板的上线顺应了“西金东移”趋势,引入境外投资者,将加速“上海金”成为更受国际认可的权威基准。
央行向五大行实施5000亿SLF
9月19日,业内人士透露,央行确实已向五大行投放5000亿元的常备借贷便利(SLF)。此前,有媒体爆出,“央行向五大行投放5000亿元的常备借贷便利”。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需要货币政策助力提振实体经济之时,消息一出立即激起市场千层浪。一直以来,商业银行抱怨存款准备金率高,放贷能力受到制约。业内人士指出,此举性质类同基础货币的投放,近似降准0.5个百分点,意在鼓励商业银行放贷。
专家称,此举说明央行对于货币政策的操作力度加大,希望进一步向市场注入流动性。“从8月份的经济数据来看,整个信贷需求偏弱,工业增加值等数据也不是很理想,物价形势使得各方面产生通货紧缩的担忧。央行适度调节流动性,希望以此助推经济。”
中国人民银行于2013年初创设了常备借贷便利(SLF)。常备借贷便利是中国人民银行正常的流动性供给渠道,主要功能是满足金融机构期限较长的大额流动性需求。对象主要为政策性银行和全国性商业银行,期限为1-3个月。
央企负责人将定统一基本年薪
针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和《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9月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员对两方案作了进一步说明。
据介绍,改革方案将目前央企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调整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央企负责人基本年薪即年度基本收入,将根据上年度中央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确定。但考虑到在不同企业任职的央企负责人都是由中央任命的,为体现薪酬分配的公平性,将对他们原则上确定相同的基本年薪。 此外,绩效年薪与央企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的不同等级,在不超过负责人基本年薪的一定倍数内确定;任期激励收入则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在不超过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一定比例内确定。值得注意的是,与此前相比,此次明确将适用范围确定为中央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负责人。有72家央企负责人适用本次改革方案。这些央企的高管中,由中央管理的企业负责人受新的薪酬制度约束,通过市场化选任的企业负责人不受新制度调节。
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意见框定 力推国企员工持股
9月2日,2014中国上市公司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国资委官员在会上透露,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指导意见将在明年推出,将对国企员工持股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今年6月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员工持股计划等股权激励措施越来越受到市场的关注。中国证监会官员表示,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创新思路,有效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意见》对所有上市公司都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在实践中发现不少上市公司结合各自的实践,结合自身特点提出了不同形式的员工持股计划,成效很明显。
针对当前员工持股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客观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业内人士称,税收政策方面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税收压力;二是纳税义务与行权收益存在时间上不对称,即不论行权所获股票是否出售、收益是否兑现,激励对象在行权时就产生纳税义务。在这方面美国的经验做法是,对法定股票期权在授予和行权时均不需纳税,实际出售时纳税,并且根据持有期长短而使用个人所得税或资本利得税。
美国会通过临时拨款法案避免政府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