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一直是经济发展的一个心结,那么此次证券法修改能不能给小微企业带来一丝温暖呢?笔者认为,中国在修订《证券法》时应该将这一问题加以考虑。
不仅中国着急修改证券法,美国也为证券法修改忙碌不堪。只不过美国着急修改证券法是想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与中国修改证券法的初衷略有差异,但可以给我们提供不少启示。
小企业IPO断档危机让美国朝野忧心忡忡。各方纷纷建言献策,呼吁“把小企业重新带上IPO的高速路口”,以此促进新兴企业发展并增进就业。在此背景下,JOBS法案应运而生。JOBS法案开出的药方,归纳为如下三个方面:
JOBS法案的作用已经遭到很多人的质疑,如SEC现任委员Luis A. Aguilar认为法案“有助于诈骗者广泛撒网,却令证券执法更加困难”。他指出法案的假设前提是错误的,即认为通过放松监管,能够促进小企业融资。大量的证据表明,信息披露及其他监管规则促进了小企业融资,而不是相反。
对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资本市场改革从未停止过尝试和努力,却屡次以失败告终。从低价股IPO、“反向收购+转板上市”到504规则的豁免,莫不如此。但JOBS法案作为一种新尝试,还是值得进一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