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就业市场中,大学生是一支特殊但却十分庞大的就业人群,每年高校毕业大学生的人数都在飞速上涨,造成了就业压力大幅增长,也让大学生就业困难的问题逐渐突显出来。由于大学生就业的特殊性,政府在大学生就业问题中需要承担应有的责任,尽力解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完善政府职能。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政府职能
目前,高校毕业生没能真正规范和有序地进入到就业市场,其自主择业的时期也并没有如预期那样到来,再加上就业市场化程度不高、发育不完善等众多原因的影响,造成当前大量的大学生难以就业,这时,就需要由政府出面来解决大学生就业困难的问题。
1 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 大学生就业供求失衡
首先是区域性的不均衡,主要体现在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因为城乡之间的发展是不相同的,地区之间的发展也同样不一致,导致其经济和环境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影响就业环境出现不同程度的差异,影响大学生的就业。就目前的就业情况来说,经济发达地区对大学毕业生的吸引远高于其他地区,人才出现供大于求的现象,而西北等边远地区则出现供不应求的状况。其次是专业结构不均衡,针对高校所设置的专业来说,社会上普遍存在分类形式就是“冷门”和“热门”,主要是通过毕业后对就业形势、环境、薪资和待遇的预期值为分类标准,这样的分类下来就存在“热门”专业出现供大于求,“冷门”专业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这样下来就不利于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式的扭转,也不利于社会发展。
1.3 就业市场不完善
在自主择业的就业时期下,国家所实行的就业政策是以市场为导向和毕业生自由流动。但是就当前的就业市场而言,其发育还不完善,正处在形成的初级阶段;同时,市场化程度较低,还出现“市场失灵”的现象。究其原因,首先,是没有建立投入使用新的用人机制,但仍然有原有用人机制的体制性障碍存在;其次,是社会资本对其的影响,让就业市场存有非公平性竞争;最后,是不相对称的就业信息。
2 政府职能在当前大学生就业工作中的分析
2.1 大学生就业缺少相应法律保障
就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我国关于大学生就业的法律体制并不完善,所颁布的法令中还没有专门针对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也没有对大学生就业中的根本问题进行相应规定,例如大学生就业体系框架等。大学生就业问题大部分都是依照《劳动法》来处理问题的。近年来,中央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都颁布了针对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一系列政策,虽然也让大学生就业问题有所缓解,但是却因为其法律效应较低,而不能长期作为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法律依据;同时,也不能有效进行大学生就业过程中责任主体关系的调节。这造成很多关于大学生就业的政策都是流于表面形式,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进一步阻碍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2.2 宏观调控不到位
首先,体制的改革和建设相较于大学生就业市场化进程比较滞后,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相关的户籍制度的改革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等都成为了不容忽视的障碍性因素。大学生就业过程中会面临的压力十分巨大,这和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在经济增长方式及其产业结构上的缺失存在一定关系,经济的增长并非就意味着大学生的就业形势会好转,因此产业结构的转换与升级,不断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才是解决当前大学生就业困难问题的关键。
2.3 就业行为不规范有序
由于受到全能型政府的影响,政府通常都会采取直接管理的模式,重视其主导能力和行政执行职能,而忽略另外一个监督的职能,进而出现监管不力,进而对大学生就业造成了影响。就学校方面的监管而言,出现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没有落到实处,以及高校没有考虑市场经济、科技发展与社会产业结构和人才市场的实际所需进行办学模式、办学层次设置和调整相关专业和教学内容。
3 优化政府职能进而促进大学生就业
3.1 加强宏观调控
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是分为两个阶段的,第一个阶段是在学校进行就业前的准备;第二个阶段就是毕业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相互寻找和选择,这也是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十分关键的两个阶段,因此政府应该针对这两个阶段进行监管职能的实施,让大学生的就业权益受到保障。也就是说,制定严格的监管高校和用人单位,当然也要对大学生就业相关政策的执行状况进行监管,这其中必不可少的便是政府自身的监管:一是对高校进行有力的监督,让高校所设置的学科专业适应于市场需求;二是是监督高校进行大学生就业服务指导工作的开展,高校应该成立专门的就业指导部门,形成高水平的就业指导队伍,并以促进大学生就业能力得以提高作为指导方向开展面向毕业生和人才的系统就业教育活动。此外,高校也要根据市场的实际用人需求调整学科专业的课程体系和知识结构,在深化高校教学体制并提高毕业大学生质量的同时,强化自身服务意识,积极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帮助。另外,也要加强用人单位的监督,严禁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有违公平的现象出现,并对其招聘行为加以规范,督促用人单位在行事的时候必须按照市场规则;同时,也要建立就业大学生权益保障机制,防止用人单位侵犯大学生的权益。此外,政府也要对自身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和落实相关就业政策,进而达到工作效益最大化的目的。
3.3 健全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
首先,建立起完善的就业信息服务平台,为毕业大学生提供更宽的就业渠道。因为高校自身、用人单位以及政府相关部门都会将相关的就业信息发布出来,但是却没有形成一个系统、完整的信息平台,让其之前三者就业相关信息的更新、流动都受到区域范围的局限,所以需要由政府出面,全面进行劳动力市场变化分析,然后根据用人单位和毕业大学生的意愿,再有专业人员进行用人单位以及毕业大学生招聘意愿和流动意向的引导,通过发布就业信息,调节就业的供需关系,指导毕业大学生就业工作,避免就业大学生和用人单位都漫无目的搜索自身所需信息,促进毕业大学生的就业。其次,还要加大对就业大学生的职业培训的力度,进而提升大学生自身的相关就业能力,这就需要政府根据职能要求,向毕业大学生提供就业前职业技术培训。因为高等教育主要就是针对学生对知识以及理论层面的积累,这样政府可以让大学生在专门职业培训机构的帮助下获得一定的就业前职业技术培训,以此弥补高校所缺失的实践教育,从而形成以提升毕业大学生就业能力为目的的服务模式。
4 结 语
要想解决当前大学生就业困难的问题,对大学生就业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加强宏观调控,充分发挥政府职能的作用,实行监督职能,规范其就业市场的各主体行为,健全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通过这样的一些手段和措施,政府才能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充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