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与政府会计由于受托责任而产生紧密的联系。公共财政的根本职能是需要借助政府力量来承担公共责任,政府会计的主要职能是对公共受托责任进行结果的认定和计量报告填制的过程,同时政府会计系统作为公共管理的最重要基础技术,为政府会计信息目标的实现提供良好的途径。在我国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政府会计体制,需要不断促进公共财政职能的发展,适应公共受托责任制度的不断变化和发展,这是当前建立良好公共治理结构的重要要求,也是对公共财政管理制度的重要要求。所以,应该在责任完成的情况下对受托结果进行认定、计量和报告,为实现公共财政制度的管理提供良好的基础。
(一)公共受托责任和受托责任。
受托责任主要要求责任人通过记账的形式来展现活动的发展过程和活动的结果,通过资料的形式把需要交待的事情向委托人交待清楚。在受托责任领域的会计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责任人、会计人员和委托人。会计人员主要是第三方主要受托关系中的责任人,能够方便责任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工作沟通,把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交卸的责任都能顺利的交接清楚。我国的相关部门人员总结出,受托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四点:第一,应该依照委托人的要求来进行任务的完成,使用经济、有效的方法进行任务资源的托付工作。第二,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将完成的主要任务通过资源的收支以及收支的结果运用报告的形式向委托人提交资料。第三,为了能够更方便报告的提交和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应该对日常的资金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过程记录。第四,为了保证记录能够完好的保存下来,方便以后的查询工作,应该利用可以证明的形式来实现受托责任的各种证据的体现。
(二)公共受托责任与政府会计的关系。
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结构,为使用者提供决策的信息。政府会计主要强调的是对受托责任完成情况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认定、计量和报告的过程,并且加深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紧密度。受托人主要利用会计信息来进行客观公正的反应,对受托责任的过程和结果向委托人进行交待,委托人在根据审核的结果判断受托人对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是否达到了一定的要求,可以继续承担委托人的责任。
(三)关于规范公共治理。
公共治理主要是根据公共部门的主要执行方式运用政策对职责进行健全的安排,治理主要是根据决策和权利来实现各部门之间的平衡。通过管理者来实现对责任感表达的途径。它所指的不是单独的公共政策,而是依据政策和环境来实现公共治理的要求。进行有效的公共管理能够得到人们的平等对待公共环境的因素,并且利用透明的制度,来实现工作效率方面的创新,为社会投资带来稳定性和安全性。当前面对世界各国之间的激烈竞争,全球经济增长迅速,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应该重视对公共管理部门的建立,加强和规范公共治理,在全球经济的浪潮中实现社会效益的提升。
(四)公共治理、公共财政和政府会计。
公共财政的职能和公共治理的职能是一样的,都是为了改善和提升公共政策,对当前的环境进行治理和公共环境完善的过程。发挥有效的公共财政职能能够促进政府会计体系的建立,并且对会计作用的有效发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共财政是政府会计的最主要部门,是通过市场经济而形成的一种财政职能。财政部门的主要三大职能是,资源分配职能、收入分配职能、经济稳定职能。
建立健全透明的政府会计体系是公共管理部门最重要的管理方式,使受托关系更加明确,公开的政策对于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的整个过程,能够起到经济性和效率性的作用,可以实现公共预算和会计体系的有效实施。只有会计体系实现及时和系统的信息发布,可以充分体现相关的财务信息,能够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