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解放初期,土匪趁我大军过后以及新生人民政权尚未巩固之余,大肆的在我省进行烧杀抢掠,破坏农田水利、道路交通,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匪患,作为建国初期广西水灾的主要人为因素之一,只有彻底的消灭省内的土匪恶霸,人民才能安心生产,全身心投入水灾救济工作中,所以在建国后的两年中剿匪工作作为广西各级政府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
[关键词]建国初期;匪患;水灾;影响
一、建国初期广西匪患的概况
(一)匪患的来源
(二)土匪的作恶多端
以上所阐述的土匪的恶行都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计生活,生命、财产(粮食、房屋、耕地等),匪特的破坏直接酿成了人为的匪灾。建国之初,人民政权尚不稳固,匪特无恶不作,极大的破坏了生产力,扰乱的社会秩序,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各种自然灾害来临,人民面对灾荒更是手足无措,没有足够的粮食抗灾,没有充足的劳动力修复,交通破坏,森林毁坏,水利设施破坏更是加重了灾情,尤其是水灾。
二、匪患是引发水灾的重要因素
(一)建国初期广西的水灾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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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匪患是引发水灾的祸端
三、消除匪患为水灾救济提供了保障
土匪抢走了农民巨额的粮食财产,彻底的肃清匪患,可以将缴获的没收的财物粮食分给农民,保证农民生产,这对于救灾来说补充了救灾的物资。各级政府在思想上必须明确,只有肃清土匪才能解决灾荒的根源,同时也只有做好生产救灾才能彻底发动群众消灭土匪,所以生产救灾与剿匪两者形成了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
四、结语
此前有许多关于建国初期广西匪灾的研究,但其着眼点较为广泛,大多数从全局的角度阐述广西剿灭匪特的过程,还有一些从民族、政权巩固以及边疆建设等方面来阐述。但关于匪灾与其他各种自然灾害之间有着怎样的内在联系则提及较少,本文则选取了危害广西较大的水灾这一自然灾害的角度,研究匪患对水灾的影响。
古人常言道:“三分天灾,七分人祸”,说的正是建国初年广西的情形。剿匪斗争的胜利,严重的打击了国民党反动派残留在大陆上最大的武装力量,不仅为新中国赢得了良好的政治环境,而且广西省的社会治安全面稳定,各级人民政府政权得以巩固,城乡人民生活安定,也使得广西人民不必再受匪灾之害,以及匪灾所引起的水、旱、虫灾等。广西省政府在救灾救济方面减少了阻力,人民也全力以赴共渡自然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