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产业网讯 日前,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召集基础电信企业就规范电信市场经营和校园营销行为要求企业做到“七规范、十不准”:规范电信业务推广和服务宣传行为、规范校园电信市场营销行为、规范业务接入管理行为、规范资费管理行为、规范码号资源接入和使用行为、规范代理商营销服务行为、规范服务协议内容和条款,不准垄断排他、不准非法获取用户信息、不准夹寄卡、不准捆绑业务、不准收机收卡、不准强捆校园一卡通、不准对比宣传、不准非实名登记、不准诋毁竞争对手、不准强制用户选择指定套餐。
通信产业网讯 日前,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召集基础电信企业就规范电信市场经营和校园营销行为要求企业做到“七规范、十不准”:规范电信业务推广和服务宣传行为、规范校园电信市场营销行为、规范业务接入管理行为、规范资费管理行为、规范码号资源接入和使用行为、规范代理商营销服务行为、规范服务协议内容和条款,不准垄断排他、不准非法获取用户信息、不准夹寄卡、不准捆绑业务、不准收机收卡、不准强捆校园一卡通、不准对比宣传、不准非实名登记、不准诋毁竞争对手、不准强制用户选择指定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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