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阶段,随着国家对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进一步加大,涌现出了诸多的水利建设项目,并取得了较好的发展。本文主要对当前形势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番分析,并制定了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措施,旨在为同行们提供相应的借鉴。
【关键词】水利工程 质量管理 对策
前言
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水利肩负着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 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保障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重任。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 国家高度重视“三农”问题, 进一步加大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我国农村地区, 水利建设项目逐年增多, 且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业开发项目所占比重大, 其工程建设质量直接影响到广大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乃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因此, 搞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 确保工程安全发挥效益,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是每一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的重任。
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1、缺乏法规制度
尽管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水利系统方面的法规制度以及规范性的文件,但是,这些法规基本上都是为了完善大型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而制定的,中小型水利工程在开展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时,不可能遵循大型水利工程的模式,所以,需要监管中小型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与中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相符的规章制法规制度,但是,目前在水利系统中并没有中小型水利工程方面的统一规章制度,多数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制度缺乏明文规定,或者其工作制度与程序缺乏较强的可操作性,由于这些不健全的法规制度存在,致使质量监督机构没有相关法规作为依据,降低了工作效率,对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严重的制约。
2、技术力量不足
一直以来,由于不同程度上受到了编制与经费的限制,使得我们缺乏一批有力的技术力量,无论在人员结构方面,还是在专业结构方面都存在着不合理性。没有定期的开展相关人员专业培训,知识更新、水平提升速度较慢,质量监督严重缺乏技术支撑。
3、缺乏相关经费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之前所使用的工作经费大部分都依赖于质量监督方面的费用,基本上可以实现日常工作的实际需求。而从2009 年开始,我国将这一费用取消了,并且,还明确的要求质量监督工作所需经费应由同级财政预算提供支持。然而,各个地方财政部门并没有将这一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要么是职工的工资得不到保障,要么是支付了相应的工资却没有工作经费,要么是有工作经费,但微少,很难实现日常工作的实际需求。
4.监督机构不完善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质量监督站设有机构、但无编制、经费紧张,所使用的质量检查手段与当前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并且,还体现在对质量监督工作缺乏必要的认识,质量监督机构领导不到位方面。质量监督工作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占有重要比重,其涉及面较为广泛,工作量大,需要主管工程建设事项的领导者亲自负责。然而,实际情况是,多数质量监督站只有负责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技术干部担任质量监督工作,主管领导未对其予以高度的重视,没有遵循水利部门的要求担任站长一职或者只做挂名的站长,大大降低了质量监督的权威性,质量监督力度不足,制约了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当前时期下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措施施
1、更新观念, 树立现代化、全方位质量观
一是要正确认识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参建各方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强化自身质量意识, 把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 确保工程质量作为水利建设的一个永恒的主题, 持之以恒地抓下去。二是要树立精品工程的理念和质量观。目前, 我们质监人员和参建人员, 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理念上与资源水利、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因此, 我们必须要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 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创新工作思路, 拓宽工作方法, 把精品工程理念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的始终。
2、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终身负责制
项目工程质量的行政领导责任人、项目法定代表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要按照各自的职责, 对其经手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不管调到哪里工作, 担任什么职务, 都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质量问题的严肃性, 引起高度重视, 牢固树立质量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 各参建单位必须把工程质量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切不可麻痹大意, 要建立工程质量责任档案, 落实责任人, 一旦出现质量事故, 依法追究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3、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监控体系
要把项目法人负总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设计单位服务、政府监“五位一体” 质量监控体系落到实处。一是要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职责。各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 明确分工, 落实专人, 负起)责任, 真正发挥作用。二是设计单位一经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 就应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的服务体系, 派驻设计代表, 履行为施工现场服务的义务。在设计过程中, 要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依法进行勘察设计,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不断更新设计理念, 采用新技术、吸纳新工艺, 努力提高设计质量。三是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要配备强有力的技术人员, 负责质量管理和保证工作。要强化施工质量管理, 严格实行“三检制” ,对每个施工环节质量要进行严格的动态控制, 做到施工前细致安排, 施工中认真检查, 施工后严格把关。四是要进一步提高监理工作水平。要加大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力度, 进一步提高监理业务水平和协调能力, 使监理人员真正做到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理, 真正发挥监理单位质量控制体系的作用。五是充分发挥质量监督部门的作用。质量监督部门是代表政府对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和工程建设质量实行强制性监督管理。随着国家对工程建设质量标准要求越来越高的实际, 质量监督部门必须在质量监督管理的广度、深度上下工夫, 加大依法监督力度, 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不断提高质量监督管理的能力和执法水平, 充分发挥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应有作用。
4、加大措施, 不断提高科技监督手段
要有效利用现有的检测仪器和设备, 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质量的检测, 提高质量监督的科技手段,保证质量监督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同时, 质量监督部门和所有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把关, 监督到位。对所有在建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质量监督部门和参建单位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跟踪检查、抽查和监督。
结束语
总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属于一项具体的宏观控制工作,所以,作为质量监督工作者,除了专业素质与质量管理经验具较高和丰富,对监督工作方法充分的了解与掌握,培养一批专业的人才队伍,根据相关法规规范监督行为之外,还必须在工程各方参与者的支持和配合下,高度重视质量与安全两环节,不断强化监督管理,从而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