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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等国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对我国的启示_法学理论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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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等国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对我国的启示_法学理论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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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 各国公司治理结构可分为英美的外部监控模式和德国的内部监控模式,法国属兼采用两种模式的国家。我国公司法应授权公司选择单层制或双层制,并对监事会权力作出重新调整,限制董事和监事的兼职数量,加强银行和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公司治理;单层制;双层制 现代社会,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及股东的分散化,使公司的支配权更多、更集中地掌握在公司的经营者手中,最典型的莫过于上市公司了。过分的集中致使权力滥用的机会增加,不仅给公司的股东,而且给社会和公司带来损失的危险性也更大。

因此,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以保障公司的治理系统正常、合理地运行。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正掀起一场公司治理运动。

所谓“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 ,根据其用法不同而有不同的含义。从经济学角度而言,有学者指出,公司治理是指“在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的条件下,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和控制关系。

” ( P4) 另有学者较多采用政治学的方法,认为公司治理是指“董事、公司、经理、雇员、股东、消费者、债权人和供应商与公司间的关系及他们相互间的关系。” 而从公司法角度而言,公司治理主要是指公司董事和股东间的关系。

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为股东利益的代表者,董事要根据股东利益而非他们自己的利益来作决定。 公司治理改革始于上世纪70 年代的美国,改革目的主要是针对忽视少数股东利益的董事。

这种改革导致了一系列的敌意收购、董事被开除以及美国法律委员会《公司治理原则》的出台。这种改革的趋势也蔓延到了英国,其时适逢英国一些大公司如Poly Peck 、BCCI 和Maxwell 等接连卷进公司丑闻。

英国随即成立了专门委员会,并出台了改善公司治理的行为准则,适用于那些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从世界范围看,各国公司治理结构可分为两种模式,即以英美为代表的“外部监控模式”和以德国为代表的“内部监控模式”。

法国则是兼采两种不同模式的国家。外部监控模式依靠活跃的外部市场,通过并购等手段对上市公司进行控制;而内部监控模式控制权通常掌握在大股东包括银行手中。

深入了解两种不同的主要模式,将为我们的改革提供有益的经验。本文即是在分析和比较美国、德国和法国公司治理特别是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基础上,探讨我国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和应采取的改革措施。

一、美国的公司治理及监督机制 美国的公司治理模式是在传统的自由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以外部监督为主的模式。 美国公司受到企业外部主体如政府、中介机构等和市场的监督约束,即产品市场、资本市场、经理市场等市场机制对企业利益相关者的权力具有作用与影响。

但因股权过于分散,股权结构不稳定,一般股东不可能联合起来对公司实施有效的影响,使股东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监控力度大为降低,形成了“弱股东,强管理层”的现象。由于不了解公司的内部信息,股东们不得不着眼于短期的业绩报告和股价来监督他们的投资表现。

公司经理便以短期行为来满足股东的需求。面对股东的要求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美国公司的CEO 们便倾向于放弃长远计划和潜在利益来追逐短期利益。

由此可见,美国公司治理制度的内在缺陷是:它迫使公司经营者追逐短期目标,而且缺乏所有者可以追究经营者责任的灵活机制。美国法律确立了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司控制制度,其基本特征是:

(一) 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 美国公司的特点是股权分散化,这不但降低了投资者的资金成本,而且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假若股东自己经营的话,不但要承担所有成本,而且还要与其他股东一样按持股比例享有收益,因而美国公司的大多数股东宁愿分散持股而不愿为了控制公司而大量购买股票。

由于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并不总是为公司所有者的利益考虑,甚至经营者往往将自身的利益置于股东之前,因而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增加了代理成本。

(二) 董事会的内部监督角色 尽管让无数分散的股东监督公司的经营既不现实也不经济,但美国的公司治理制度还是建立起了促进股东行使监督权的内外机制。在公司内部,由董事会代表股东利益进行经营,股东通过章程对公司发号施令,并委以董事会一定的责任来检查他们的指示是否实现。

通过选举非隶属于公司的外部董事,股东至少可以在理论上依靠公平的一方来维护他们的利益。然而,在实践中,股东们的利益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

经营者往往挑选其他公司的CEO 来当本公司的外部董事,并决定他们的任期。通常这些外部董事并不会勤奋履行监督职能,也不愿意因为质疑经营者的决策而失去他们的职位。

出于对理应受监督的经营者的感激,外部董事们并没有真正代表股东的利益。理论上,股东可以通过法庭来保证董事们履行其职责。

然而,法官们通常避免事后判断某个商业决策的好坏,即使这个决定确实有害于公司。如果股东要对某个董事提起诉讼,他就必须负担大量的举证来证明该董事的决定是无知的,并且具有欺诈、非法或恶意;而且几乎所有的判决在不同程度上,都会给董事们因执行职务引起的责任给予补偿。

最终结果仍然是股东们难以有效地利用诉讼来使董事们为他们的决定承担责任。

(三) 市场的外部监督 对公司经营表现最有效的监督者或许是市场本身。市场理论家坚持认为,股价反映了一个公司的所有可知信息,也是公司经营效益的可靠显示器。

一个经营不善、其股价难以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或潜在价值的公司,就易受到敌意收购,最终被逐出市场。而那些能使股东回报最大化的公司就能吸引资本,有能力抵制不必要的公司并购。

公司经营者以牺牲长远发展利益博取短期高股价的短期行为阻碍了公司的长远发展,也使市场失去了对公司行为监督的作用。 总之,美国的公司治理制度缺乏一种灵活的机制来减少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所引起的代理成本。

外部董事们感激经营者并且远离股东们。短期行为的泛滥也使市场难以成为公司经营的监督者。

股价和季度盈利不足以反映公司经营的真实情况,因为它们没有准确反映公司长期的价值并迫使经理们追求短期行为。特别最近

一、二年来的大公司丑闻频频出现,暴露了美国公司制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使人们开始对美国公司治理模式进行重新审视。最近,国际上学者们的注意力开始放在德国公司治理制度上,后者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银行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

二、德国的公司治理及其内部监督机制 通常认为,德国是世界上最大规模及最成功的经济强国之一。它的许多大公司在国际上非常著名,尤其在汽车业、制造业及化工领域。

德国因其出众的劳资关系而名闻天下,有着高劳动生产率、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令许多国家羡慕的经济基础结构。德国战后的经济奇迹在某些方面至少可归功于自产生以来就不同于英美模式的公司法和公司治理制度,这也正是德国经济的成功所在。

德国模式的核心便是双层董监事会制。其中,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和日常事务,而由股东和职工选出来的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的经营。

但随着一系列德国大公司的失败或近于失败,德国模式的有效性也开始受到怀疑。对德国模式的一个主要 批评是,这些大公司及多数其他著名德国公司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日益受到少数大银行及少数个人的控制,而这些人中的很多人与其所任监事的公司有着密切的商业联系或其他特殊关系。

这种批评的含义是,这些人之间的交错关系有时太近以致不能有效监督公司的经营。 随着全球范围内公司治理运动的兴起,德国公司也开始了迈向现代化的改革。

尽管改革中也有一些倾向采纳英美法单一董事会制的主张,但这种改革尚未触及德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原则:经营和监督严格分离,它们分属于职能完全不同的董事会和监事会。虽然德国也意识到它的双层董监事会制并非完善,但它仍然试图输出这个概念。

例如,德国就试图让欧共体指令将它的双层董监事会规定进去,以约束欧盟各成员国。 美国法律确立了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司控制制度,而德国是以银行为基础的制度。

和美国的公司不同,德国上市公司的外部资金主要源于银行而非市场。基于此,德国银行以债权人的身份以及代表将股票交给银行托管的顾客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鉴于银行在德国公司中的广泛作用,德国股东与经营者的关系也远不同于美国,并且所有权和控制权在相当程度上是合一的。

(一) 德国股份公司法关于公司治理的规定 所有在德国市场公开交易的公司都要受到股份公司法的约束。按照该法的要求,每一个公司都要有两个分离的委员会,即监事会和董事会。

每个委员会有不同的法律责任。监事会决定董事会成员,董事会则负责公司的实际经营,监事会又负责监督董事会的经营行为。

此外,监事会还承担股份公司法规定的其他责任,并享有获得一定的公司经营信息的权利。德国监事会的角色类似于英美法单一董事会中的外部董事。

除极少数特殊情况外,德国股份公司法明确禁止一个人同时任职于董事会和监事会;而且,禁止公司将经营执行权授予监事会或其他任何成员。监事会可以开除董事会成员,但只限于“重要原因”。

股份公司法只要求监事会每年开两次会,以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相比之下,德国的董事会成员比起单一制董事会的内部执行董事(例如美国上市公司中的CEO 及其他内部董事) 独立性要大得多。

德国的监事会远不同于典型的美国董事会。德国公司治理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很多公司的监事会中,都有国家机构的代表来代表小股东。

这种代表小股东的组织在英美法中是没有的。德国的这种股东组织有兴趣从事公司治理的各个方面。

它们会建议股东如何行使表决权,并在某些情形下,对公司行为提起诉讼;它们还有权要求对公司进行特别调查或审计,甚至还游说进行立法改革。尽管他们的观点并非都能得到采纳,但公司董事会和大股东都很尊重它们的意见。

(二) 股权高度集中 由于银行对德国公司的控制,德国公司股权比美国集中得多。高度集中的股权妨碍了股市的流动,限制了个人投资者在公司中的作用,也使德国证券交易所的作用减弱,妨碍了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筹集资金。

在德国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为数不多的公司中,只有少数是通过发行证券来筹集资金的;并且银行辛迪加还要给以种种限制,例如收取很高的费用等。少数个人股东愿意银行为他们托管股票,更增加了银行对公司的影响力,因而德国的股市缺乏流动性,缺乏投资者可以自由交易股票的二级市场。

在这种公司治理制度下,即使对公司经营不满,德国股东也较难卖出手中的股票。与此同时,德国银行对公司的巨大影响力使得他们可以在公司监事会中有一席之地,这也是德国公司治理与美国公司治理的一个重大区别。

德国监事会成员通常是由公司股东选出来的;而在美国,外部董事通常是由经理选任的。因而在衡量公司的经营决策时,德国的监事要比美国的外部董事更公平。

在德国,公司经理要想长期不受来自股东的外部干预而从事损害公司的行为几乎是不可能的。银行对股东表决权的控制抑制了公司经理主宰代理过程,而这在美国则是普遍的。

更重要的是,限制公司经理在表决过程中的作用,有效地保证了股东在公司事务中的重要发言权。

(三) 德国的共同决定制 为了从内部监督公司经营,德国上市公司采用共同决定制度,即由监事会选任、解任和监督董事会,由董事会负责执行公司日常事务。监事会通常只对重要的经营决定给予指导,但在危急情况下,也会实际干预经营。

双层董监事会制的最重要作用是它可以使公司所有者和经营者互相配合(在英美公司治理模式下,所有权控制的主要问题经常被描述为经理和股东间的斗争,并且以董事会作为斗争的舞台。)。

为促进这种有意义的配合,德国监事会有权获得公司的各种信息,有权检查公司的季报、年报及各种财务报表。监事会还有权强制经营者在必要时向他们作出报告,经营者实施重大交易要经过监事会批准。

德 国公司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良好配合使公司经理能将自己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保持一致,而股东也能减小投资风险,免除经理追逐短期目标的压力。

三、法国的公司治理及监督机制 法国这个欧洲大陆国家总与政治革命的悠久历史相伴。如今,对法国公司治理中的腐败的指控,激起了另一场革命。

为了对此作出回应,法国商界开始在公司治理改革中反思传统治理的作用。 虽然公司治理改革始于上世纪70 年代的美国,但直到上世纪90 年代才登陆法国。

法国公司多以英美模式为基础,但法国的公司治理改革运动并非全盘照搬英美模式,而是将英美模式的某些方面吸收到法国制度中。在微观层面上,这些改革将导致更大的股东投资回报;在宏观层面上,这些改革将使法国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欧盟国家中,维持原有的经济地位。

尽管法国商界都赞同公司治理改革,但对到底采取何种改革方式最适合于法国却有着许多争议。法国上一次的公司法改革是在1966 年。

1966 年公司法改革前,法国公司结构中,只有单一的董事会。改革后,公司可以选择双层委员会制,即董事会和监事会。

许多观察家都欢呼这一发展,认为双层制使董事利益和股东利益相分离,将有效改进公司管理效率。但在实践中,法国公司却很少采用这一结构。

结果是,舆论普遍认为双层制在法国是一个失败的改革措施。这种反常引起了许多法律学者的好奇心,他们一直在思索,为什么双层制在法国会失败?不同国家的两个公司,即使治理模式相同,其运行也未必相同,因为一个公司所处的文化和政治环境高度影响它的治理结构。

虽然法国与它的欧洲邻国在历史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它的经济发展却有独特的一面,其中一个主要因素是,法国经济受家族经济的影响较大。这种对家族经济的依赖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法国公司对公众开放的速度要比英国和德国慢。

法国经济的另外一个特点是,国家干预较强。截止到1992 年,法国共有2750 家国有企业,是欧盟国家中最多的。

在欧盟的压力和公众对公共企业低效率的批评下,法国开始了一场新的私有化运动,并于1993 年7 月颁布了新的私有化法。由于国家不再干预私有化后的公司,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需要便增强了。

一般而言,法国公司的股权高度集中。一个特定公司通常只为少数投资者所有。

这种持股结构远不同于英国和美国。英美国家公司股权高度分散。

法国的集中持股制度或许是家族所有权传统的延伸。公司创办者保留公司的大部分股权,著名分销商家乐福即是这样的公司。

股权集中是存在于法国公司中的相互持股的结果,即一个“友好公司”持有另一个公司的大量股票。相互持股并非法国的独有现象,这种现象也存在于日本和韩国。

但法国的相互持股由关联公司组成,不利于任何一个公司对其他持股公司行为的监督。而日本和韩国的相互持股是由非关联公司组成的,每个公司都可监督其他持股公司。

因而从公司治理前景看,法国的相互持股特别危险,因为它使经营者脱离了外部监督和市场法则。经历一系列公司丑闻后,许多公司开始摆脱了相互持股的状态,一方面是回应少数股东的要求,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另一方面则是为吸引外资,最终增强法国经济。

除了相互持股外,公司还因关联董事而连结在一起。所谓关联董事,即一公司的董事同时出任另一家公司的董事。

关联董事制度将导致董事们互相勾结。因为当两个董事互为对方董事时,就不可能对对方提出批评,最终牺牲的还是股东利益。

就连法国公司的董事们也相信关联董事的实践存在着极高的道德风险。 双层制结构在当代法国并不流行,但它有悠久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856 年。

1966 年法国商法重新规定了双层制结构。该法允许法国公司或采单一董事会制或采双层制结构。

这种双层制非常类似于德国的董、监事会结构。董事会和CEO 管理公司,监事会行使监督权。

双层制结构的功能完全不同于单一董事会制。双层制结构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共同组成,它们每年要开3—4 次会议。

董事会成员2—5 人,由监事会选任,任期4 年。董事长也是由监事会选任。

虽然董事会成员有很大的执行权,但他们必须按季度向监事会提交报告。如果董事不履行这一义务,股东会就可以简单多数通过决议解任董事,无须监事会采取任何行动。

此外,任何董事都不能任职于两家以上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为3 —24 人,由股东会选任和解任,但本公司雇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监事会主席同时主持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监事会负责批准董事会的决定,监督董事会,并向股东汇报成果。

虽然监事会成员无须对公司经营负法律责任,但他们可能要对未履行好监督职责承担民事责任。监事会成员最多可出任8家公司的监事。

虽然1966 年商法典规定了双层制结构,但实践中采用这一结构的法国公司并不多,因为它引起的一个主要困惑是:究竟谁真正控制公司? 如今,法国只有不到2 %的上市公司采用双层制结构。1966 年商法施行30 多年后,法国商界又提出了一系列有关公司治理改革的新建议。

主要反映在1995 年的Vienot 报告和1996 年的Marini 报告中。两份报告都提出了增强董事对股东责任的方案。

尽管在法国只有少数公司采双层制,许多公司治理顾问和学者仍然认为双层制具有下列优点:

(一)明确划分了董事和监事的责任;

(二)双层制下的小规模董事会有利于快速决策(董事会愈庞大,成员间的相互依赖性就愈大,致使董事会就愈具象征意义,无实质的监督作用。这也是为何美国董事会规模近年来不断缩小的主要原因。);

(三) 双层制能够让更多的局外人加入董事行列,使董事会构成多元化、开放化;

(四)双层制更易吸引外资。大的跨国公司常常强制它们的法国子公司采双层制。

这种现象在德国母公司中表现最明显。有些美国母公司,也喜欢采用这种制度,例如IBM 就强制它的法国子公司设立监事会。

在管理权和监督权分离的双层制下,股东可以有效地行使监督权。而在单一董事会结构下,管理权、监督权交织在一起,股东无法有效监督经营者的行为。

许多大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通过积极监督董事会的活动,监事会就可以限制CEO 和其他董事会成员的广泛权力。

尤其在跨国公司中,双层制在决策方面比单一制更有效。因为在双层制下召开5 人董事会比单一制下的24人董事会要容易得多。

如今公司治理的一个主要难题是董事利用会计方法夸大公司业绩,误导股东。这几乎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

通过积极监督董事会或承担专业审计的角色,监事会可以迫使董事会采用更加透明的会计方法。 许多欧洲组织和机构的报告都承认双层制的优点,欧洲委员会也认识到双层制的积极意义。

1991年的欧盟公司法指令( European Company Statute —ECS) 就允许成员国就单一制或双层制作出选择。不过,也有法国学者认为,尽管双层制有明显优点,但同样具有严重缺陷,这可能妨碍公司管理人员采纳双层制。

双层制的缺陷是:

(一) 过于形式化。在一项对2500 名管理人员的调查中,42%的人认为双层制过于形式化,尤其是关于董事会负有向监事会报告的义务。

还有许多人认为,董、监事责任的严格区分会导致低效率,例如不必要的会议和大量烦琐的文件。

(二) 过于严格,不利于构建灵活的管理机制。

(三) 增加成本,包括金钱和时间上的成本。但相反观点认为,监事会对董事会监督,可以令其作出更好的决定从而减少公司的法律责任,这实际上是降低了成本。

(四) 权力不平衡。许多管理人员和学者批评双层制在董、监事会间产生了新的权力不平衡。

更有人担心监事会的职权过于大于董事会。但是,法国近来的投资状况和以前大不相同了。

1966 年时的公司大多是由小规模的家族所有的公司和相互持股的大公司组成,而近年来,法国及外国的机构投资者占据了法国市场,意图通过监督公司董事来创造股东投资价值。基于这种变化,许多学者认为,设有监事会的双层制或许更有利公司作长远的决策。

许多分析家也都认为双层制已开始在法国流行,并有逐步上升的趋势。

四、欧美等国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对我国的启示

(一) 建议公司法授权公司选择单层制或双层制 由于历史、文化和政治方面的差异,美国和德国的公司治理模式及监督机制也表现出了很大的不同。正如上文所分析的,在美国,由于股权高度分散,对股东而言,与其花成本去监督经理,不如将股票卖了。

短期行为的泛滥使市场难以成为公司经营的监督者,而且也无法保证监督就一定能产生好的结果。因而美国的公司治理制度缺乏一种灵活的机制来减少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所引起的代理成本。

相比之下,德国的双层委员会制给了股东强大的动力去监督经理。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上的良性配合及控制投票权都有利于股东监督经理而无须付出很高的成本。

此外,由于股东不易卖出其股票,这也迫使股东们去监督经理以保护自己的投资价值。 当然,没有一个国家的公司治理是十分完善的。

单方面依靠内部监督机制将导致虚弱、不流动的股市,德国即是如此,高度集中的股权妨碍了股市的流动,限制了个人投资者在公司中的作用,也使德国证券交易所的作用减弱,影响了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筹集资金。而像美国那样全部依赖市场来对公司控制进行监督又容易导致短期行为而忽视长远发展。

美国近年来的一系列公司丑闻即是例证。 美国模式与德国模式各有利弊,很难简单地判断哪一个模式是最好的模式。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 美国学者认为德国模式有很多可借鉴之处,而德国学者也认为美国模式有许多优点。随着德国上市公司在全球市场中竞争力的加强,加之美国购并市场中难以监督经理们的现实,有美国学者建议美国的改革以德国模式为基础。

美国的一些公司养老金基金改革似乎正在向德国模式靠拢。随着美国股市机构投资者的增加,股权也开始像德国那样逐渐集中。

结果是,大的机构投资者成了美国股市的主导力量,个人投资者已变得无关紧要。 此外,越来越多的人建议美国的公司治理改革以德国模式为基础。

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建议就是让美国银行加入到证券业,允许银行持有证券并监督经理,将可减少公司代理成本,从而减轻经理追求短期目标的压力。自1933 年美国等西方国家实行银证分业经营体制以来,银行跨营证券业的问题一直是理论界的重大争议问题。

随着全球金融自由化和一体化趋势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国家放弃了原先的金融分业管制政策,银行一改以往小规模渗透证券业的谨慎作风,大规模地跨营证券业务,以银行资本为主的多元化金融集团的发展迎来了历史性的黄金时期。当然,美国的文化、政治与德国的并不同,如果照搬德国模式,将损害美国资本市场的力量。

德国模式并不适用于美国。最重要的是,加强股东和经理们之间的对话和沟通,将促使公司经理发展长远计划,并从长远上增强美国经济在全球市场中的竞争力。

不全盘照搬某一个国家的固定模式是很多市场经济成熟国家的有益经验。虽然法国公司多以英美模式为基础,但法国的公司治理改革运动并非全盘照搬英美模式,而是将英美模式的某些方面吸收到法国制度中。

日本虽然是大陆法系国家,但自从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就一直受美国法的影响。日本公司法就是德国法、美国法和日本原有传统的结合。

我国作为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既要善于学习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尽可能减少转制带来的改革成本,又不能全盘照搬国外的模式,而应在借鉴他国优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确立最适合于我国的公司治理制度。一些人经常将美国股市作为中国股市学习的榜样,例如独立董事制度、股票期权制度等,似乎股市国际化就等于美国化。

但实践证明,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不一定有效,以致很多人将其形容为花瓶或麻袋上的绣花(郑百文曾有一位和财经无涉却遭证监会罚款、以为独立董事是一项荣誉性职务的陆家豪这样的典型花瓶。)。

我国在企业制度改革的初期引进的是大陆法系的公司治理模式,即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外设立一个监事会。但随着改革进程的深入发展,实践逐渐暴露出监事会远未能起到监督职能。

虽然《公司法》赋予了监事会在法律上与董事会对等的地位,但纵观我国的上市公司,很多监事会主席由纪委书记或工会主席担任,监事也往往是公司基层部门的管理人,即他们与董事长或总经理存在从属关系,结果导致监事会形同虚设。由于在制定《公司法》时,立法者没有把独立董事制度考虑进去,也就不会为独立董事预留法定监督权限,这样在上市公司推行独立董事时,不可避免存在独立董事与监事会权限的冲突。

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既然德国模式和美国模式各有利弊,在目前又难以跨越德美模式的现实情景下,我国公司法不妨借鉴欧盟公司法指令和法国立法的思路,授权公司在其章程中选择单层制或双层制的公司治理模式及监督机制。尤其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一体化,跨国公司在我国的投资日益增多,允许公司自由选择治理模式,必将有利于进一步吸引外资,从长远上增强我国经济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二) 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对双层制进行改革 改革双层制的一个动因是在董事会和监事会之间更公平地分权和制衡。首先应对监事会和董事会的权力划分作出修改。

在实行双层制的德国,由监事会选任和解任董事会成员,德国监事会不但有权检查公司的季报、年报及各种财务报表,还有权强制经营者在必要时向他们作出报告,经营者实施重大交易要经过监事会批准。这种监事会处于董事会上位的关系保证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实行有效的监督和制衡。

在部分实行双层制的法国,董事会也是由监事会选任,监事会负责批准董事会的决定,但监事会却没有解任董事的权力。没有这个权力,监事会就难以拒绝董事会及难以实施监事会的要求,因而法国的双层制就不如德国那么有效率。

在我国,监事会的低效率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监事会的权力貌似广泛但实际上并不明确。针对我国监事会既不握有重大决策权,也无董事任免权的现实,我国公司法应参照德国公司法的双层制模式,把监事会确定为董事会的上位机关,监事会有权任免董事会的成员。

这种改革将给予监事会更大的权力,也将使双层制模式更有力。 其次,应限制董事和监事的兼职数量。

我国公司法没有任何限制董事和监事兼职数量的规定,也 未限制监事兼任关联公司的董事,以致有的董事和监事同时担任数家甚至数十家公司的董事或监事。不难理解,董事兼任的公司越多,勤勉尽职的可能性就越小① ,监事兼任的公司越多,有效行使监督权的时间越少。

并且这种同时兼职必然妨碍监事有效监督董事。法国公司法就规定,任何董事都不能任职于两家以上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最多出任8 家公司的监事。

我国公司法应借鉴法国的这一规定,适当限制董事和监事的兼职数量,特别应禁止关联公司的监事互相兼任董事或监事,以防止存在于连锁董事会中的低效率和由此产生的道德风险。 再次,应加强银行和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在德国,由于银行对公司的控制使得银行在公司中有巨大的影响力,德国银行尤其受益于对公司经营的参与。作为享有表决权的股东,银行可以保护他们的股票投资而无须再向公司注资;作为有权了解公司内幕信息的债权人,银行可以使投资风险最小化,并能保证公司债务人承担长期债务。

因此,密切监督公司经营,对德国银行而言是保护其投资的最有效途径。在我国的公司控制中,债权人是最薄弱的环节,银行和外部投资者缺乏足够的能力、动力和制度方面的支持来积极地监督和影响公司行为。

国有企业的破产很大程度上是一个行政过程,银行作为债权人在债务人无力清偿时所享有的有效权利很微弱。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的分离意味着银行不能用所有权来加强它们作为债权人的权利并对公司施加更大的影响。

地方政府往往在企业遇到困难时会给予它们支持,这种做法使信贷决策更多地取决于或明或暗的政府支持而不是企业本身的优劣,从而弱化了银行评估和监督公司行为的动力②。因此加强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应当成为改革的一个重点,把纯粹行政性的破产过程转变为市场驱动的过程。

其中应大大强化债权人在债务人无力清偿时所具有的权利,并让银行能参与到客户公司的重组中。让商业银行更多地参与投资银行业务,例如,提供证券咨询和托管服务,进而可以实现银行的代理投票,将加强银行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需要说明的是,单纯依靠企业监督企业这种组织形式难以保证真实客观的信息披露,也难以充分保护股东特别是小股东的利益。美国公司假账丑闻已经引起美国各界的反思,同时也为我国公司治理带来积极的思考。

内部监督只是一个方面,完善的公司监督机制还应包括外部监督。这就意味着政府必须更多地依靠间接的监管方法,通过监管机构投资者、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这些独立于政府的机构,来对公司行为进行间接控制,将会提高监管的效率。

【注释】 ①2000 年安然公司董事会召开了9 次董事会,仍然对公司运作的实际情况失察,中国那些只按公司法的最低要求一年召开两次会议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运作情况的了解就更可想而知了。 ②参见2002 年世界银行报告:《中国的公司治理与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市场制度》。

【参考文献】 梁能. 公司治理结构:中国的实践和美国的经验[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REFORMING FRENCH CORPORATE GOVERNANCE: A RETURN TO THE TWO - TIRE BOARD ? —GeorgeWashingto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 Economics ,1999. “Can the German System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Help ?”—Loyola of Los Angeles International & Comparative law Journal ,April ,1995. “Some Reflections on German Corporate Governance :A Glimpse at German Supervisory Boards”—Tulane Law Review ,June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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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内部审计发展现状及对我国的启示(1)
发布时间:2023-05-15
关键词: 内部审计 美国 启示摘要:现代内部审计始于20世纪初期美国的铁路部门,随后得到了迅猛发展,特别是近二三十年以来,内部审计在各种类型的组织中得到了广泛普及。在美国,内部审计的发展水平就像其经济发展水平一样,处于世界领......
我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思考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国有企业改革事关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而其中最为核心和最为根本的应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同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也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 在我们阐述之前首先应对国有资产有一个相对明......
试论美国宪法的稳定性及对我启示(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17
论文论文摘要:美国宪法的稳定性为大家公认。宪法稳定性既是维持宪政秩序有效运行的基础,也是宪法作为根本法的原则性和作为法律的规范性的具体要求。该丈旨在通过探索美国宪法稳定性的原因,结合我国的特殊国情,对我国未来宪政实践提供......
浅析我国的宪法监督体制(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02
〔论文关键词〕:违宪监督;司法监督 ; 复合监督 【论文摘要】:多年来,法学界对此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并对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基本框架提出了各种设想和见解。我们既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同时又要坚持改革与开放的观点,吸取和借鉴其他国......
如何加强对国有控股公司内部控制与监督
发布时间:2022-08-06
国有控股公司是建立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的重要形式,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容也主要包含激励机制、决策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但是伴随着国有控股公司的发展和管理。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美国企业兼并的立法规制及对我国的启示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4
企业兼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在西方经历了漫长的百年历程,至今,西方再次掀起第五次企业兼并狂潮。由于企业兼并涉及到社会各个领域,且对经济发展、平等竞争、社会公平等起着重大的作用。因此,各国都纷纷制定一系列法律,对企业......
我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思考(3)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4
在对国资委的监督上也存在着问题,在新的体制下,国资委拥有了更大的职权,这种集所有权力为一体的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当然可能提高效率,然而令人担心的是:没有制约的权力,如何保证它的公平行使?在这里,最大的问题也许在于:如何......
我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思考(4)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总而言之,我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历史过程,我们必须不断地分析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而推进改革,只有这样才可以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全面发展。 【主要参考资料】 1、《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
美国的法治经验及其启示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01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市场经济国家,也是西方法治国家的典型代表。本文作者利用赴美考察的机会进行了司法专题调研,形成的总体感觉是:美国市场经济的成功,尽管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其法律制度的有效运作却是一个起基础作用的因素......
浅论德国公司风险管理审计对我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关键词:风险 风险早期确认制度 风险报告 论文摘要:风险管理是公司实现持续经营的保证,风险管理审计是对公司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活动以及风险管理报告进行的审计。本文简要介绍了德国公司风险管理审计的主要内容,并指出其......
论宪法监督司法化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10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除两个国家外(英国和新西兰)都有成文宪法,而实行司法审查体制的国家,明确规定的有40多个,间接规定的有20多个;由宪法法院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也有37个1,这均表明了宪法监督在世界范围内呈现司法化的趋势。......
美国平等保护司法合宪审查制度及对中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3-07-13
国内公民平等意识的提高要求对政府行政立法行为进行平等保护司法合宪审查。目前我国合宪审查制度主要采用行政审查方式,没有建立起司法合宪审查,民众对行政立法的不满除了向行政机关反映以外,基本没有其他途径,一方面导致了行政机关......
欧洲各国督学专业化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3-03-18
各国督学系统内部形成了较为通畅的晋级制度,在成为普通督学的应聘过程中必须经历培训和见习,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欧洲各国督学专业化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查看。 督导作为教育行政管理职能之一,是现代国家教育治理体......
美国税务会计理论对我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6-10-31
税务会计如果站在纳税人角度,称为纳税会计,若站在征税人角度,称为税收会计。由此税务会计包括税收会计和纳税会计两部分。二者都归属于税务会计,是税务会计中一门专业会计。企业会计准则尽量与税法的规定保持一致,通常是财务会计准......
论我国警察权的宪法制约与监督机制的构建(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28
【论文关键词】警察权 宪法制约 宪法监督 【论文摘要】对警察权的制约和监督,我国在制度上设立的监督方式虽然比较完备,但具有实效的监督方式少,尤其是制约和监督机制的宪法设计尚有一定的缺陷。本文以宪法的视角从三个方面探讨了......
浅析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27
媒体监督,是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对各种社会现象所进行的揭露、报道、评论或抨击;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权运作过程中各种因素达到的理想状态,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
美国内部审计发展现状及对我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2-07-21
关键词: 内部审计 美国 启示摘要: 现代 内部审计始于20世纪初期美国的铁路部门,随后得到了迅猛 发展 ,特别是近二三十年以来,内部审计在各种类型的组织中得到了广泛普及。在美国,内部审计的发展水平就像其 经济 发展水平一样,处......
论宪法监督司法化(5)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23
最后,我们还需要揭示一下这种转移价值发生的内在机理。如果将政治家与法官们相比较一下,不难看出,政治家们从事政治活动需要保持高度的政治热情,甚至需要充分展示其政治野心和才能,以吸引和组织公众对他们的支持。他们在这样做的时候......
论宪法监督司法化(10)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不过,应当指出,由于司法本身内在相关的缺陷,人们在获得诉讼的便利之时,也需要付出时间、金钱,乃至不公正判决的代价。这种代价在宪法监督司法化方面同样不可避免。说到这里,又使我们想到一个古老的话题,即在所有的人造制度中,都不......
欧盟进口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及对中国的启示(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02
论文摘要:欧盟为了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逐步建立并完善了进口贸易摩擦预警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进口监督机制、基于产品安全目的而实施的快速预警机制、基于环境保护目的而实施的市场监督机制。参考欧盟的进口贸易预警机制,......
论宪法监督司法化(16)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08
但是,正如我们在探讨宪法监督司法化发展前景所说的那样,西方宪治发达国家对“司法审查、宪法法院和宪政院的研究尤其持久和精细”,我们可以借鉴、移植、吸收它们的有益的经验、理论和其他成果,并在理论上需要更新观念、锐意进取,以迎......
论宪法监督司法化(11)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2
而其他一些国家,由于始终将宪法视为一种治国的“工具”,想用时就用一下,不想用时就弃置一边,这种对宪法的随意态度非常不利于确立宪法的极大权威和效力;再加上不断地、刻意地去增强政治权威,甚至政治领袖人物的政治感召力,又进一步......
对我国宪法监督模式的反思(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 宪法监督是宪政的一项基本原则,由此,预期的宪法最高权威成为可以看得见的最高权威。2000年的《立法法》和2007年1月1日实施的《监督法》标志着宪法监督模式的初步制度化、程序化,是中国宪政发展的一大进步,但这种模式面临的深......
论宪法监督司法化(12)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9
从上文阐述的实际发展态势来看,无论是司法审查、宪法法院以及宪政院都呈现上升的发展态势,特别是当今司法审查和宪法法院以及法国宪政院不断上升的发展势头,本身就足以表明宪法监督司法化将在未来的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宪政和宪......
越南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启示(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12
一、越南金融危机的成因 1.货币政策实施不当 从越南金融危机的发生过程来看, 在应对高通胀时, 货币政策的实施不当, 是引发金融危机的直接原因: 一是期望通过快速的本币升值来冲抵高通胀的压力。事实表明, 在越南当前的经济实力下......
论宪法监督司法化(4)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6
需要指出的是,宪法监督司法化的功利价值并非仅局限在这两个方面,应当还多一些,例如下一节将讨论的“转移价值”,从节约社会成本或增进社会收益的角度上看,也可以认为是一种功利价值的体现。此外,我们还应该注意到,功利价值并非是宪......
欧盟公司法导论—国际法论文
发布时间:2016-05-27
这是一篇欧盟公司法导论的内容,1951年4月18日,法国、前联邦德国、荷兰、意大利、比利时和卢森堡等6国在巴黎签署了《欧洲煤炭与钢铁共同体条约》(又称《巴黎条约》),正式成立了欧洲煤钢共同体。 (一)欧盟公司法立法背景 欧盟是建立在欧......
欧美国家贸易政策的选择及启示(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5
论文摘要:欧美国家贸易政策演变的历史证明,真正的自由贸易并不存在。一国政府在何时采取严格的贸易保护政策,何时又大力倡导自由贸易政策,完全取决于政府的目标,这种目标具有功利性质。另外,对外贸易政策的多变性也和一国不断变化的......
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研究
发布时间:2016-01-18
[摘 要]当前,实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是强化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提高监管有效性的内在要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保险监管机构应当在总结国内外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
欧美债务危机对中国债务管理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2-12-21
一、绪言2011年以来,欧美一些国家陆续爆发了主权债务危机,最严重的是美国债务突破上限,引起广泛担忧。虽然最终没有带来违约问题,但国债.........
论司法公正与我国司法体制的改革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作者认为,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不利于司法公正,因此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和法治原则的要求对司法体制进行改革,在我国宪法的框架范围内从司法机关领导体制、经费管理体制以及法院内部机制等方面着手进行改革实践,并在改......
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6
[内容提要]当前,新闻媒体监督在遏制司法腐败、维护社会正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然而若缺乏制约或运用不当,又可能对司法公正产生负面影响。如何正确行使舆论监督权,发挥其积极作用,值得研究。本文从一则实例入手,对舆论监督存在的问题......
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7
宪法监督是随着宪法的产生、实施而出现的,迄今已有两三百年的历史。综观宪法监督发展的历史,呈现出监督机构专门化、监督制度完善化的发展趋势。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根本法的地位,它是诸法中最具权威性的法典,也是国家政治经济社......
欧洲福利国家公共服务对我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3-12-17
" 「内容提要」在欧洲有着悠久历史并给各国人民带来了幸福美好生活的社会福利制度和公共服务,从高福利开始逐步造成了各国家的高税收,继而导致生产的高成本、社会的高失业率和国家竞争力的减弱,如何在不过于影响人民现有福利水平前提下......
浅析我国行政法制监督的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29
[摘要]完善行政法制监督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内容。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行政法制监督的现状及其问题,提出了完善行政法制监督的相关思路对策。 [关键词]行政法制 监督 问题 完善 行政法制监督是指监督主体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
论美国次贷危机的成因及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与启示(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02
论文摘要:2007年,美国发生的次贷危机引发了世界性的金融震荡,虽然我国受其直接影响较小,但间接影响不可忽视。本文论述了次贷危机的成因及对我国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进行了相应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次贷危机;成因;......
德国法律的宪法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05
内容提要: 在德国,吕特案以来,德国宪法学界通说认为基本权利构成了客观价值秩序,其效力及于民法、刑法和行政法等所有部门法领域。根据这一理论,法律的解释必须符合宪法,通过这一路径,德国的法律已经完成了全面的宪法化。在我国,对......
德国法学高等教育的特点及启示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我国法学高等教育曾经深受德国的影响。因此,考察德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在入学制度、seminar制、统一毕业考试制度、导师制、博士毕业评分制等方面长期形成的独特制度以及重视学术研究的传统观念,对于改进我国当前的法学教育模......
论司法公正与我国司法体制的改革(2)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第二,司法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要求。宪法确认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强调依法治国,法治原则成为包括司法机关在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原则,根据法治原则,为保障司法机关职能独立,必须要对司法体制进行改革,促使其由计划经济时......
农业大国农产品贸易促进机制对我国的启示(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14
一、我国农业贸易促进工作面临的任务 农业贸易促进是指政府及相关组织为改善农产品对外贸易条件和环境,降低交易成本,增加交易效益,推动贸易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近年来,我国农业贸易促进工作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各级政府部......
美国的学校公民教育及对我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2-11-21
" [论文关键词]美国 学校公民教育 启示 [论文摘要]美国人一般把思想政治教育称为公民教育,学校被视为公民教育的核心机构,公民教育使美国人的公民意识不断加强,在维护美国资本主义制度和促进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充分认识美国......
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健全和完善(2)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诚然,欧圳的专门机构监督模式是建立在西方资产阶级的分权理论与价值观基础之上,维护的是资本主义的宪政秩序。但就其具体内容和形式而言,也具有与我国的政治体制和文化传统相兼容的一面,可以为我们所借鉴。专门机构监督模式体现的理念......
美国的法治经验及其启示(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02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市场经济国家,也是西方法治国家的典型代表。本文作者利用赴美考察的机会进行了司法专题调研,形成的总体感觉是:美国市场经济的成功,尽管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其法律制度的有效运作却是一个起基础作用的因素......
简析中国宪法监督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07
【论文关键词】宪法监督制度 违宪审查制度 宪法诉讼制度 论文论文摘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法治国家法律体系的核心。宪法监督是随着宪法的产生与实施而出现的,对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具有重要作用。从回眸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建立......
完善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初探
发布时间:2023-07-20
【摘要】现行警务模式下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在权力 分置、机制运行与监督方式等方面存在的监督乏力、功能缺失、监督失信等诸多弊端。借鉴国内外现代监督理念和成熟做法,围绕结果和目标重新配置监督权利体系,植入公众参与的会商会......
美国跨国公司并购行为的变迁及对中国的启示(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中国企业并购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但并购容易整合难,“好吃未必好消化”,美国跨国并购经验借鉴借鉴。中国企业并购相关制度安排应是:建立跨国并购扩张战略的梯度优势,形成技术层次互补、技术创新......
我国传统法制中的监察制度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7-21
对于我国法律制度,比较传统的是按照历史类型将我国的法律制度分成奴隶制法、封建制法等。习惯上,我们将清前期以前的法律称之为古代法律或传统法律。不管是哪种类型得法律制度,比较共同得都是以刑法为重。而刑法、刑罚的重心又是维护皇......
公司内部监督模式的国际比较和思考
发布时间:2013-12-18
[关键词]公司内部监督模式;监事会监督;审计委员会监督;内部审计 [摘要]文章通过比较、 分析 以德日公司为代表的监事会监督模式和以美国公司为代表的审计委员会监督模式,认为:一个公司究竟应选择何种监督模式必须权衡考虑公司......
条约监督机制的国际法理论研究
发布时间:2022-12-09
一、定期报告和审查机制 定期报告和审查机制是指条约规定各当事国定期向国际机构提交其关于执行条约的定期报告,以便审查、监视当事国的履约情况。这种监督机制主要被国际人权条约所特别采用。最早实行这一机制的是1919年所制定的《国......
权力机关的监督制度的完善_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5
建立完备的法官职业道德准则,是完善法官制度的重要内容。从国外的立法规定和经验来看,一方面注重对法官实行身份保障和经济保障;另一方面,也注重制订法官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每个公民从其担任法官的第一天开始,便应当知道自己......
谈美国行政法的演化及其对我国行政法完善之启示(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08
[论文关键词]美国行政法 成本—利益分析 司法审查 分权 [论文摘要]美国行政法历经近两百年的发展,从最初的传送带模式演变为专家知识模式,发展到近代的成本——利益分析,尽管每一次模式转变的背景、原理不同,但目的都是为行政权......
论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23
摘 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近些年来法学界、经济学界、企业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我国《公司法》从立法上确立了公司法人治理的“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本文试图对这一模式形成的根因予以分析。论文关键词:公司法人治理 三权分立—......
论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的监督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行政立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由于行政立法主体的多层次性和立法内容的广泛多样性,因而,在实际生活中出现了行政机关所立之法相互矛盾、相互重叠的现象,甚至出现了行政机......
论中国与美欧贸易摩擦对跨国公司在华发展的影响(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11
论文摘要: 近几年,贸易摩擦对华大量出现,这对跨国公司在华发展产生了消极的影响,而消除这种影响不仅是中国政府而且也是跨国公司急盼解决的问题。 论文关键词: 贸易摩擦 跨国公司 近几年,“贸易摩擦”这个词在各类文章报导中频......
浅论我国公司法修改与完善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的公司法的理论和实践总结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经验,借鉴国外的传统理论和先例,经过十几年的积极努力,到1993年颁布了《公司法》,基本建立和形成了系统、完整的公司法的理论和原理,立法上取得了零的突破,其......
法国补偿性教育制度对促进我国西部高等教育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3-03-28
摘 要:为促进教育公平,法国实施了一系列旨在保证弱势群体教育公平的措施,包括设立“教育优先区”、关注移民子女的教育、大学学费“免费”制度、建立高等教育集群等。借鉴法国的做法,我国在促进西部高等教育时应建立起一系列教育补......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财务监控机制若干问题探讨
发布时间:2013-12-18
" [摘要]财务监控机制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虽然从监控结构上看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财务监控已经比较完善,但是上市公司依然发生各种财务失控事件。结合对相关案例的分析,本文认为,我国上市公司财务监控的关键问题......
论我国破产监督人制度的设置思路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 破产监督人在各国立法中的称谓虽然不同,但其设置主要都是为了保证破产程序的公证有效进行。目前,我国的破产法中承担监督职责的机构主要是债权人会议和法院,但是由于它们的机构性质决定了它们无法充分的实现公正和有效的监......
国际贸易新理论对我国外贸战略的启示(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文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对外贸易的现状,然后对国际贸易新理论进行了介绍,着重对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产业内贸易理论和竞争优势理论进行了阐述,最后探讨了国际贸易新理论对我国对外贸易战略的启示,提出了中国对外贸易的新战略......
强化公司财务管理——美国公司假账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3-06-12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美国新经济和科技网络股以及纳斯达克市场的兴盛,使得美国的资本市场体系和公司治理结构受到了推崇,美国模式的公司治理方式开始在全球范围内推广,形成了一场全球性的公司治理运动。但是2001年底以来美国《财富》......
浅谈传媒监督与司法公正(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01
论文摘要:传媒即传播媒介,包括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传媒监督也即是以大众传媒为载体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的违法犯罪,渎职腐败行为所进行的揭露、报道、评论或抨击。在现代法治国家,司法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部分......
浅谈希腊文物非法流转的法律监管机制及对我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6-09-27
众多的文物是希腊辉煌历史的见证,也是政府及民众的骄傲,并且在塑造共同的民族意识与现代政府的合法化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其国内文物一直受到盗窃、盗掘与走私等非法流转行为的困扰,众多珍贵文物流失到境外。对此,希腊历......
论美国社保基金管理运营对我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3-12-18
[关键词]社保运营;管理主体;监管体制 一、背景 但是有个重要的因素——通货膨胀考虑进来的话,扣除同期高位的通货膨胀率之后,这一收益将下降至6%左右,也就是与5年期银行存款收益相当。 专家表示, 目前社保资金在运作中真......
论国外港口物流发展对我国的启示(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9
摘要:港口在现代物流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港口物流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在借鉴国外主要港口物流发展模式的基础上,分析我国港口物流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港口物流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港口;港口物流......
谈累积过程理论对我国经济的启示(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24
摘要:在西方经济学的众多思想中,瑞典学派对西方世界尤其是北欧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学学派之一。其中较有代表性的“累积过程理论”的提出不仅对后来该学派的分析研究方法,还是对凯恩斯主义的形成,其影响都是深远的。同时,这一理......
西方内部审计概况对我国公安现役部内部审计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3-06-24
西方内部审计概况对我国公安现役部内部审计的启示 [摘要] 西方企业内部审计与我国公安现役部队内部审计的概念和职能是相似的,因此,研究西方企业内部审计部门不断健全组织系统、拓宽审计领域、变革审计观念、改进审计方式的历史进程,对......
宪法监督司法化中的司法理性与司法谦抑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在宪法监督司法化讨论中,如果我们不涉及司法机关自身的一些最基本的方面,显然是一大缺失。在宪法监督的理论设计中显然是让司法机关在宪法监督司法化的理论和实践中充当重要角色。当然,从绝对的意义上来说,在国家的政治体制中,并非只......
美国保险监管制度对中国保险监管制度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2-12-18
摘要:保险监管制度的发展是在保险市场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发达的保险市场促进了美国保险监管制度的快速发展。宏观的经济环境、文化层面的非正规制约因素、风险防范调控能力以及完善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等因素,共同构建了美国相对完善......
对我国公司发起人的法律地位的思考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4
[内容摘要]:公司发起人是指负责公司筹备事务的人。在公司设立阶段,发起人对外代表设立中的公司,对内执行设立事务。如果公司依法成立,则发起行为经创立大会确认后,自始由公司承受其产生的权利义务;如果公司未能依法成立,则发起人应......
浅论我国公司法修改与完善(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三)我国公司法若干制度修改的要点。1、重构公司资本制度。改革以资本三不变为基础的“资本信用”偏重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制度,建立以“资产信用”为基础的实现保护交易安全社会目标的全新的公司资本制度。2、充实公司设立制度。降低公司......
从美国公司法信义义务变革看我国的制度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09
论文摘要:后安然时代,以特拉华州为代表的美国公司法通过强调与充实经营者“诚信义务”,加强了对经营者的内部制度约束。我国公司法在经营者的信义义务方面也存在类似美国变革前的问题,可以通过扩充传统信义义务、中核心义务的概念,或......
美国环境公众参与理论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5-08-07
摘要: 作为公众有权获取环境信息、参与环境决策和实施环境监督的“公众参与理论”,无论是在国际法层面,还是在国内法层面,均构成了当前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其所承载的公众参与权,在有些国家或地区甚至已经上升为一项宪法性权......
中美企业成本管理比较对我国的启示-管理学论文
发布时间:2022-07-23
笔者作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高级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班的一员,于今年四月份对美国企业财务管理进行了为期20天的考察学习,重点考察了美国Compaq、Exxon-Mobil等大型企业的成本管理。比较中美企业的作法,深感我国企业成本管理存在较大差......
中国与美欧贸易摩擦对跨国公司在华发展的影响(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文摘要】 近几年,贸易摩擦对华大量出现,这对跨国公司在华发展产生了消极的影响,而消除这种影响不仅是中国政府而且也是跨国公司急盼解决的问题。 【论文关键词】 贸易摩擦 跨国公司 近几年,“贸易摩擦”这个词在各类文章报......
宪法监督司法化中的司法理性与司法谦抑(2)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同样,以往我们对司法审查制度的传统理解,至少有一点——包括笔者在内——似乎是有共识的,即认为在最早实行司法审查制度的美国,在其宪法文本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一制度。美国之所以有了这一制度,并在后来的世界范围内的立宪政体中具有......
宪法监督司法化中的司法理性与司法谦抑(4)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10
该案所立下的“隔离但平等”的判例及其对宪法修正案第14条的解释,在美国至少可以称之为最臭名昭著的宪法判例和宪法关于平等权的理论之一了;而且其影响在美国迁延半个多世纪之久。本应当成为时代先锋并期望对宪法的规定及其原则加以护卫......
论企业内部财务监督机制的构建
发布时间:2023-04-02
摘 要: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监督有利于预防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构建完整财务监督体系。当前,部分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意识薄弱,财务监督机构缺乏独立性,财务监督权限、程序不清晰,财务监督管理人才不足。应通过建......
宪法监督司法化中的司法理性与司法谦抑(7)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话说回来,法院以及法官对其他两个政府分支所表现出来的谦抑和敬意,从宏观背景上看,就是这样的政治文化和政治体制的大环境和大气候下的产物,应当归属于广义上的政治妥协和政治合作的范畴。从政治学的立场上看,已是值得赞许的政治进步......
宪法监督司法化中的司法理性与司法谦抑(8)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积极主义和司法消极主义,从长期的历史来看,似乎总在交替进行。当社会需要向前发展的关键时期,最高法院往往采取司法积极主义的姿态,对社会的发展助以强大的推力;而在社会平稳发展时期,最高法院又往往采取司法......
美国内部控制审计准则最新发展与启示(1)
发布时间:2022-12-11
2007年5月24日,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一致投票通过了第5号审计准则,以替代早前发布的、有争议的第2号审计准则。PCAOB于5月25日将原则导向的第5号审计准则提至交美国证监会(SEC)。SEC批准这份新审计准则之后,会计师事......
中美企业成本管理比较对我国的启示(1)-成本管理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2
笔者作为 中国 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高级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班的一员,于今年四月份对美国 企业 财务管理进行了为期20天的考察 学习 ,重点考察了美国Compaq、Exxon-Mobil等大型企业的成本管理。比较中美企业的作法,深感我国企业成本管理存在......
美国的立法体制(2)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2、通过决议和财政法案; 3、审议法案; 4、对州宪法提出修正案,等等。 州议会一般每年开常会一次,会期通常不超过2个月。有17个州是隔年开常会一次。在一些州,公民还享有创制权和复决权。征集一定数量的公民签名同意后,就可......
论我国警察权的宪法制约与监督机制的构建
发布时间:2016-04-13
查字典范文网为您提供“论我国警察权的宪法制约与监督机制的构建”解决您在写宪法论文中的难题 论我国警察权的宪法制约与监督机制的构建 当今社会,警察是国家维持统治秩序和社会安全的不可或缺的力量,任何一个社会及其人民都需要......
美国的立法体制(4)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4
(一)立法建议权 美国宪法第2条第3款规定,"总统应经常向国会报告合众国的国情,并将他认为必要而适当的议案提请国会审议。"总统根据宪法的此项规定,以向国会提交国情咨文、国家预算咨文、年度经济报告等形式,行使立法建议的权力。......
美国的立法体制(5)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1
根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例确立的原则,授权立法成立的条件包括:1、国会对于授权事项须有授权的权力;2、国会须明确限定授权的范围--明确授权的主题,定明政策,确定授权立法的标准;3、国会应于偶发性事件的立法中规定其要决定的范围......
美国的立法体制(7)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07]曾广载:《西方国家宪法和政府》,湖北教育出版社1989年3月版,第240-241页。 [08]王晓民主编:《国外议会研究文丛》第一辑,华夏出版社2001年4月出版,第80页。 [09]引自孙哲著:《左右未来:美国国会的制度创新和决策行为》......
美国的立法体制(3)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22
3、设立军事学院和海军学院。引申自建立和保持陆军和海军的权力; 4、发电和出售剩余物资。引申自处置政府财产、管理商业和宣战等权力; 5、帮助和管理农业。引申自征税、提供公共福利和管理商业的权力。 (三)禁止联邦行使的......
美国的立法体制(6)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27
从利益的角度讲,如果突破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联邦(中央)和州(地方)有关权力划分的争论永远会存在,因为权力背后是利益和需要。即使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由于立法语言的模糊性、情势变更、现实需要等多种原因,也都可能引致立法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