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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引论法学理论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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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引论法学理论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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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年以前,我担任美国驻华法院院长一职时,废除治外法权的问题开始彰显。我提出了一个折中性的建议,即应有一个过渡时期,此时外国驻华法院适用中国法律。

1我相信,中国人会欢迎这一提议,它将消除中国积压已久的一个问题,——同一国家法律制度的多样性及其冲突。因此,我怀着强烈的兴趣阅读了我先前同事斯金纳·特纳(Skinner Turner)先生新近关于此问题的一篇文章。

特纳爵士是英国皇家驻华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而我则任职于美国法院。 最初提出这一计划之际,那些从未研究过这一问题的人不相信中国具有一种可以容纳现代法院之存在的法律制度。

于是乎,这一计划,一如其他,没有付诸实施。但是,现在,因为中国政府已经明确宣布废止治外法权,使得别国需采取措施回应之的问题就是不言而喻的了。

我注意到,在某些圈子内,对这一数年前的计划的态度已经改变。我希望其命运,不致像被罗马塔奎乌尼斯*国王拒斥的《西卜林书》一样,直到一切都迫在眉睫,国王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并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

无论如何,现今的情势提出了一个亟需回答的问题:中国有法律制度吗?若有的话,又是什么样子的法律制度?对此问题的前一部分可以作出如下简短回答:中国不仅有法律制度,而且其法律制度是迄今仍旧存在的最古老的法律制度。人们常常拿罗马法与中国法律作比较。

2事实上,当罗马法还不过是罗马七丘上牧人们的习惯时,中国法已蔚为庄严。 原初的习惯法 事实上,如同罗马法以及其他一切历史悠久的法律制度一样,中国的法律制度始于习俗,而且习俗在其中一直占有重要分量。

“太初伊始”,一位年轻的中国法律人3这样说,“中国就是礼仪之邦。”中国的习惯性规则的确较之其他所有国家都为多。

因此,先例一直在中国法中居于主导地位。诸多的判例集4都指出了这一点,而这些判例集的年代跨越公元前以至而今。

从孔子身上我们就可以看到他对先例的尊重,孔子也许是最有资格担当中国的法律制定者这一称呼的。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记载。

5 “子疾病,子路请祷。子曰:‘有诸?’子路对曰:‘有之;诔曰:“祷尔于上下神祗。

”’ “子曰:‘丘之祷久矣。’” 孔子不仅仅是遵从先例;他还创设了先例。

“人们援引孔子说过的话平息了诸多争议,解决了诸多纠纷。”6甚至在今天,根据中国最高法院判例(Ⅰ)的文本,在“法无明文规定时”,就采用习惯,“习惯仍然被用来拒斥日常的法律规则。

” 早熟的成文法 无论如何,看来在中国历史的最初时期7就已经有成文法的存在。据说舜8(约公元前2255-2205,比汉嫫拉比早一个多世纪)“颁布刑法,以流刑取代先前的五刑。

”帕克9认为,“中国人对于法律的观念首先是刑法……是惩罚性的法律而非‘法与罚’。”因而舜对其司法官员作出了如下著名指示:10 “正是因为你对刑法明晰的解释以及明智的运用,才向人们灌输了属于五种人际关系11的主要责任,才维续了帝国的和平与秩序。

你的行为已经说明你基于这样的确信,即刑法的终极目的是使人们脱离刑法的必要性而非惩罚罪犯。” 孔子认识到了中国法之刑法的这一方面,在回答弟子关于何为“四恶”的问题时,孔子说12: “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犹之于人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

” 最初的法律编纂 大约在公元前10世纪中叶,《吕刑》13颁布,它详尽规定了刑法的适用问题,下述值得我们予以特别关注。 “两造具备,师听五辞。

五辞简孚,正于五刑。五刑不简,正于五罚。

五罚不孚,正于五过。五过之疵: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其罪为均。

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其审克之。14 这也许是我们所能见的有关合理怀疑的最初表述。

就如金律(Golden Rule)*一样,它在中国以否定的形式出现的,但它的确是无罪推定的一种说法,整个段落的氛围都是很感性的。 “到公元前6世纪末期,”帕克说15,“中华帝国行将分裂为各诸侯国,那时其中一个诸侯国的宰相是国王的近亲,也是孔子的密友……他在金属器物上铭刻法律条文以使百姓知晓(铸刑鼎)。

” 若孤立地看待这一事件,我们会认为这标志着一个重要的转变,用梅因的话来说,就是习惯法到成文法的转变16;但是,结合上述已经援引的例子来看,我们必须承认这一转变早已进行,铸刑鼎只是颁布法律的方式的创新而非其肇端。 帕克将李悝《法经》(或曰“法经六篇”)与盖尤斯(Gaius)的成就作以比较17,他说,“这一著作包括六部分,它是当时各诸侯国中最好的法律”,并且,“经过改造以后的法经是后继所有中国实在法的根基之所在”,法经是在公元前4世纪由李悝18编纂的,一个半世纪以后,经历了删减。

六篇包括,“贼”、“盗”、“网“、“捕”、“杂”、“具”。从中我们可以读到这样的论述:1920 汉朝(公元前206-公元219年)建立不久,汉高祖皇帝宣布“约法三章”。

21“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皆免之。

”22 帕克认为,23“他的约法三章在中国享有的声誉丝毫不逊于英王大宪章之于英伦。高祖皇帝在其历练的大臣的指引下,很明智地先不忙于制定新律;他宣布约法三章可能只是为了更有效地适用古代的法律与习惯。

但是当王朝已太平之时,他很快就发现这三个简短的规则已不敷实际所需。这位大臣(萧何)就发现有必要制定多种刑罚惩罚叛逆,他尽量保留了过去王朝的那些既符合人民古老传统又适应业已变化的情势的一般性法律;他建构了九章式的法典(事实上增加了“”)。

这一法典,自汉至清经历了历次大的修改,始终是中国法的基础。” 但是由于汉律的原初文本已经佚失,如同《十二铜表法》一样,研究者只能从后世作者的叙述中对其予以还原;而且它只是在李悝《法经》的基础上增加了三章,看来把《法经》称为本源的法典是更为合宜的。

而汉律在中国维续了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到汉元帝(公元前48-38)之时,皇帝出于对人们的普遍情感的回应,下诏修订法律: “解王莽之繁密,还汉世之轻法。”24 唐律及其后继者 在我最初对中国法开始研究时写的一篇文章25中,我这样形容17世纪的《大清律例》,“中国法律之集大成者”。

而今,以一个更准确的视角,我更愿意把这样的赞誉奉献给唐朝(公元618-907年)的律典,它标志着中国古代法律的成熟,犹如查士丁尼安的著作之于罗马法。唐朝的法典是真正的法学家的杰作,于公元630年颁布,时值太宗年间,比西班牙的法学论坛早了20年。

吴经熊认为,26“唐律是以原来面目流传至今的最早的中国法典。”它也是最完整的。

唐律有12篇,27约500条,第一篇是名例,第五篇是婚姻——在这一点上它不同于先前几乎完全是刑罚内容的法典。下面这几个片段摘自第一篇,28从中我们可以更为清晰地明了整部法典的思想: 是以降纶言于台铉,挥折简于髦彦,爰造律疏,大明典式。

远则皇王妙旨,近则萧、贾遗文,沿波讨源,自枝穷叶,甄表宽广,裁成简文。譬权衡之知轻重,若规矩之得方圆。

迈波三章,同符画一者也。 这也许是最初的关于保护犯罪人免于自我归罪的范例,它与中国人“奖惩并重”的思想颇为符合。

29 “诸化外之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依法律论。” 这无疑表明在当时的时代,法律仍然是针对私人的。

“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着,则举重以明轻。” [疏]议曰:依贼盗律,“夜无故如人家,主人登时杀者,勿论。

”假有折伤,灼然不坐。 唐以降的法典大都以唐律为根基。

明于1373年制定法典,篇目数与唐律同,并明确申言其以汉的法典为基础。1644年,满洲人入主中原,皇上颁布诏令修定法典,在法典中收入满人之习惯;3年后,刊行《大清律例》。

近一个世纪后(1740年),清代第四位皇帝命刊行新版本的《大清律例》,其中收录了清代帝王的诏令,时至今日这一法典仍然生效。《大清律例》比其先前的法典著名并非是因为它就比后者高明(它其实逊于唐律),而是因为偶然的历史情境,即首次来华的特使团的一位成员,乔治·托马斯·斯泰顿(George Thomas Staunton)爵士接触到了《大清律例》,并翻译了其中一部分。

30很自然地,他选择了这一仍然生效的法典来翻译,而后,《大清律例》又被译为法文和西班牙文。31 世界性的制度 但是中国法律制度的独特性不仅仅在于它是现存的最古老的法律制度;它是那种可以适当地归之为世界主义的少数法律制度之一,——也就是说,它已跨越了中国的边界,影响了其他地区。

中国法对日本法律制度的影响不单历史悠久——始于公元3世纪——而且,其影响甚至在幕府统治被推翻之后也依然存在;直到1875年,日本开始其法律改革的进程之时,天皇仍然颁布诏令指示法官32

(1)运用法律,

(2)法无规定时,运用习惯,

(3)找不到相应习惯时,运用理性以及衡平。中国的最高法院33亦是这样明文规定的,这是一个古老的规则。

尽管日本法典的草案大多受到法国的影响,34但它们在其实质而非形式上深得唐律之意蕴却是不争的事实,35一如中国对日本的影响。进而言之,尽管舍曼(Sherman)36教授告诉我们“(当今民法典中勾勒的)家庭结构是传统日本的”,但以下说法是更为确切的,即这种家庭结构是传统中国的,因为前者来自于对后者的仿效。

这一点也表现在日本民法典的其他诸方面。因而,尽管迪恩·韦格莫视日本法律为一种本土制度,37我却将它看作中国法律制度扩展之产物。

事实上,我认为这两种制度的关系犹如英国与爱尔兰的制度。迪恩·韦格莫(Dean Wigmore)认为38英国的制度已经取代了爱尔兰的,并认为中国文化对日本法律制度的渗透与影响也许如同英国制度之于爱尔兰的一样显著。

迪恩·韦格莫似乎在总体上认识到了这种影响,39但是他认为日本法的发展是经由“具有本土特征”的先例制度而得以发展的。40但是,我们已经看到,迪恩·韦格莫自己也认识到先例在中国法中一直居于重要地位,41没有理由认为日本会不将这一点连同中国法的其他制度一起借鉴过来。

日本现在或是属于“现代罗马法域”的;42但在不久以前,它是属于中华法域的。 受到中国法影响的不仅仅是日本,还有其他周边国家。

根据法国一位博学之士43的研究,安南的法典“完全是依秦时鞑靼王朝的法典而制定的。”菲拉丝特(Philastre)认为,尽管安南人“因在北方受到中国入侵者的袭击、压迫和征服,而向南方扩展,但在多次的收复过程中,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它都是中华帝国的附庸国。

安南国王是以戛龙(Gia Long)的名义进行统治的。戛龙是王朝的建立者,他颁布了现今的法典以取代先前的,这一法典无疑包含许多明朝律典的内容。

这一法典为安南人更完全地吸收中华文化开辟了道路。” 于是,中国对蒙古、满洲以及西藏的征服不仅有助于中国在远东建立其支配地位,而且也使得中国古老的法律制度成为世界性的法律制度。

新的法典 《大清律例》的最后版本约成于1877年。44不久以后,即发生本世纪初的“义和拳”运动,以及要求变革的骚乱,或者可以说,是这些骚乱又得以复兴了;在中国古老的典籍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许多皇帝以及其他人试图要减缓刑罚的记载。

1906年,皇帝颁发诏令45禁止体罚以及刑讯逼供。笔者于1907年第二次访问中国,发现中国已成立了负责司法制度改革的委员会。

46同年,新刑律的草案起草完毕,三年后完成定稿,其中一部分在革命前才予以颁布。尽管法案有好几个修订稿,并且皆未公之于众,47但到了1912年,整个法案开始具有临时效力。

这一法典遵循大陆模式,完全不同于《大清律例》。48近年来,中国有相当数量的立法,尤其表现在公法领域。

491929年2月,在经过长期的讨论之后,新的民法典的一部分得以公布。但是在民事纠纷中仍然适用大清律例,除非新法典作了新规定。

50 就这样,在将近一代的时间内,中国试图以西方法典为框架改造其法典。要说中国在这一进程上进展缓慢是对其不适当的批评。

改造一个业已存在逾4000年的法律制度,以适应有4亿人民的国家的需要,这决非易事。危险寓于急遽而非慎重之中。

萨维尼(Savigny)以来的法学家已经指出一国的法律全部依赖他国是荒谬的。当两国的法律代表了完全不同的文明类型之时,这种荒谬就达到了极致。

托克利(Turkey)最近指出在本世纪中国已经输入他国的不少法典。但是,仅仅输入法典并不能解决问题。

在法制方面,中国需要改造和更新自己的历史悠久的法律制度,祛除在漫长的世纪中的积淀而保有其实体中好的和有用的部分,在选择适合中国的法典模式,改造传统时利用西方国家的经验。博学的阿方索十世(Alfonso X)*在编著《七法全书》时说过的一句箴言仍然是有生命力的:“专制者斩草除根,明智者修枝剪叶。

”而且它将真的有所助益于中国,鼓舞中国的领导者,并为外国驻华法院在改造传统方面所做的工作提供最初的检测机会。我的前任同事斯金纳·特纳先生对这一实验已作出清晰的论述,51我愿意援引他的论述来作为这篇文章的结束。

国际委员会提出的建议之一就是领事法院应当执行和适用中国的部分法律、法规。肯顿(Keeton)先生对这一建议的批评是在外国人作为原告诉诸于中国法院的情形下,这样的做法会引致困难。

这一建议其实不过意味着在可行的情况下适用中国的法律。例如,英国驻华法院现在适用中国的土地法,他们也可能会适用中国的合同法。

当下,英国法院在克什米尔适用印度刑法,而在其他地方适用英国的刑法。那么在中国为什么就不能适用中国的刑法呢?在其国民成为被告的情形下,这一计划并不需要领事法院的法官了解他国的法律;它只是要求上海临时法院的那些法官适用中国的刑法。

这一政策若付诸实施,会使得外国人适应他所在国家的法律;随着中国在本国法律编纂方面的进步,对那些法律的适用自然会随之而来,直到中国废止治外法权,而所有的居民都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诉诸中国的法院为止。 1 参见,前页51。

* 2 Jamison, Chinese Family and Commercial Law(中国的家庭法和商法,上海,19

2

1),页4-8;郎炳吉, Evolution of the Roman Law(罗马法的演化),页32。中国驻美大使吴经熊博士前不久告诉我说,他在英国律师会馆学习时,就认为罗马法是易学的,因为罗马法与中国法相似,而出于相反原因,英国法对吴来说则较为困难。

. 3 Jamison, Chinese Family and Commercial Law(中国的家庭法和商法,上海,19

2

1),页4-8;郎炳吉, Evolution of the Roman Law(罗马法的演化),页32。中国驻美大使吴经熊博士前不久告诉我说,他在英国律师会馆学习时,就认为罗马法易学而英国法难学,因为罗马法与中国法相似,而英国法则相反。

4 同上;Jamison, Translations of Leading Cases, China Rev., XVⅢ, No.33. (18

8

9); Alabaster, Notes and Commentaries on Chinese Criminal Law and Cognate Topics (London, 18

8

9); Cheng, Chinese Supreme Court Decisions, (Peking, 19

2

3), 又,参见Wigmore, Panorama of World’s Legal System (19

2

9), Ⅰ, 179 etc seq. 5 Discourses and sayings of Confucius (Ku Hung-Ming’s trans.)(《论语》,辜鸿鸣译,上海,18

9

8), 第7章,第34节,页57。 6 Holcomb, the Real Chinaman, 45. 7MacGrown 认为这是中国的传说时代(Legendary Period),见Hiatory of China (《中国历史》,伦敦,18

9

7)。但是帕克认为:“尽管多数评论者都认为中国历史不能追溯到公元前841年以上,但没有理由怀疑他们的编年史中记载的主要事实,尤其是那些一直为多类和各个朝代的著作引用的事实。

”Principles of Chinese Law and Equity (中国法的原则与衡平), Law Quar . Rev., LXXXVI, 195-6.Old在他的“《书经》引论”(Lodon, 1904),页6,认为:“记录的真实性可由文本中的天文学资料得到证明,它不可能是其作者反演算出来的;除非我们承认中国当时掌握某种程度的天文学知识,而这还不能得到证明。” 8 见吴经熊对《书经》的翻译。

《司法文选和研究》(Juridical Essays and Studies 206-07)吴翻译为在Sacred Books and Eearly Literature of the East (19

1

7)页XI, 22以及“Orders Regarding the Criminal Punishment”, by Old, The Shu King中译为code的似乎是“Statutory punishment”. 9 Principles of Chinese Law and Equity (中国法的原则与衡平), Law Quar . Rev., LXXXVI, 192. 在参照了《十二铜表法》的民事条款后,作者又说(页197),“中国的最早的立法者对于民事争议要么完全拒斥把它们归入家庭法,要么予以忽略。”这一文章的观点颇为帕克接受,甚至在文字上有因袭(尽管没有注明),Paul Hui Lo在他的“中国法理学研究”(Study of Chinese Jurisprudence, Illinois. Law Rev., VI, 456, 518)中也认可这一文章,而且,它被韦格莫(相应地,他也没有引用帕克)在他的“世界法律制度概观”(Panorama of the World’s Legal System)一文中引用。

10 见《书经》,孔子编著;吴经熊译,《司法文选与研究》,页207。 11 这是关于中国知识中数字5的惯常重要性的一个例子。

我们在下文还会遇到。 12 见《论语》(辜鸿鸣编),第20章,第2节,页180-2。

13 参见MacGowan, History of China, 51,““我认为吕指代起草君主法令的高官,对王国进行管理的刑法。”Sacred Books and Early Literature of the East, XI, 108, n.1. 14 Wu, Juridical Essays and Studies( 吴经熊, 《司法文选和研究》)209-10. * 为人准则(基督教《圣经·新约》中所说“你想人家怎样待你,你也要怎样待人”的为人准则)。

见,陆谷孙(主编),《英汉大词典》,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年第1版,页744。 15 Law Quar. Rev., XXII, 196. 16 Ancient Law (Pollock’s edition)(《古代法》,波洛克编) ch. I. 17 Law Quar. Rev., XXII, 197. 18 帕克认为,李悝“”同上。

见, Wu, Juridical Essays and Studies, 他把这一名字罗马化为,认为法典“编纂于公元前2世纪。”这无疑是指修订本。

19 同上,页212。 20 “在一个刑罚看来可怀疑的案件中,法官必须把案件广泛地提交给人们以调查事实,如果人们不能确定的话,被告就会被判决无罪。

”同上。吴认为,正是这些条款而非国王在“任命三位大臣为上诉审法官和以形成合议庭适用的那些规定”,依稀可见“陪审团制度的痕迹”。

这是英国早期的实践,被告据此与“国家抗衡”,即由陪审团代表的国家。参见Pollock Maitland , History of English Law, II. 623. 21 “我很了解我的同胞,在漫长的岁月中因前朝压制性的法律而遭受无尽的磨难,批评政府就会受到诛灭全家的惩罚,甚至只是言谈于道路也会被处以宫刑。

”见,吴经熊译,《司法文选与研究》,页219。 清朝的这些法律是在公元前3世纪中叶在激烈的革命后而被制定出来的,以其刑罚严苛而著名。

参见,帕克,Law Quar. Rev., XXII, 200。在公元630年唐律的开端,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表述:“迈波三章,同符画一者也”。

见,吴经熊译,《司法文选与研究》,页226。 22 同上,页219。

23 Law Quar. Rev., XXII, 200-01。 24 见吴经熊译,《司法文选与研究》,页222。

25 见 A Bibliographical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Chinese Law(中国法研究目录介绍), Greenbag, XXVI, 299; Royal Asiatic Society Trans. 26 见吴经熊译,《司法文选与研究》,页236注释。 27 引自《十二铜表法》以及《查士丁尼安法典》。

28 见吴经熊译,《司法文选与研究》,页225, 229, 231。 29 同上,页233注释。

30 斯泰顿只译了“律”,而没有译“例”。。

他的著作于1810年出版于伦敦222,现在则很少见了。 31 一个西班牙译本现收于马尼拉政府法律图书馆。

32 参见,Sherman, Roman Law in the Modern World (罗马法在现代世界), 页297。 33 判例集,页7。

34 Sherman, I, sec. 311. 35 参见,吴经熊译,《司法文选与研究》。 36 Roman Law in the Modern World, I, see sec. 311. 37 Panorama of World’s Legal System, II, 461-529. 38 同上,页713以后。

39 同上,页462,464-7,473, 483,486,489, 503-04。 40 同上,页504。

41 同上,I, 页179。 42 Sherman, Roman Law in the Modern World, I, see sec. 302. 43 G.Aubaret, 《安南法典》(Code Annamie, Paris. 1865).Philastre 的新的法文译本于1875年出版(第二版于1909年出版于巴黎)。

44 Jamison, Chinese Family and Commercial Law(中国的家庭法和商法,上海,19

2

1),页9。 45 See Parker, Principles of Chinese Law and Equity (中国法的原则与衡平). Law Quar. Rev., XIII, 233. 46 参见,笔者的Law Reform in China(中国的法律改革), Review of Reviews, XXXIVI,21. 47 临时刑法典已经与其他文件一起由域外事务委员会翻译为英文出版(北京,1923)。

48 参见,王宠惠,《中国刑法典的修订》(Revision of the Chinese Criminal Code), III. Rev. XIII, 233. 49 参见,Laws, Ordinances, Regulations, and Rules Relating to Juridical Admininstration (Peking, 19

2

3); Regulations Relating to Commerce (Peking, 19

2

5). 50 参见,《中国最高法院判例》,页I以后。 阿方索十世(1221-1284),西班牙卡斯蒂利亚和莱昂王国的国王[1252-1284],编有《七法全书》,但治国无能,死于起子女为争夺王位继承权的内讧中。

见,陆谷孙(主编),《英汉大词典》,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年第1版,页43。 51 British Year Book of Int. Law(英国国际法年鉴)(19

2

9) 6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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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国际法》异同例举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30
国际法(International Law)作为西方国际体系的产物,伴随列强的坚船利炮传入东亚。林则徐在广州禁烟时,就开始让人零星地翻译国际法(国际习惯),此后美国传教士丁韪良系统地将国际法翻译成中文。日本开始是从中国学习国际法和国际习......
法的契约论与法治国家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作者:山东经济学院法学系·王仲云 法律不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或者说法律不只是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为国家创制法律,实质上却来源于社会成员们的协议 法的契约论及其阐释 法的契约论是西方法律思想......
论法治文明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6
在我国正处于世纪之交,深化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成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中的最强音;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中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
从“法制”到“法治”的中国语境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04
[摘 要] 市场经济在中国的建立和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使古老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正在发生现代转型。从制度层面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需完成以下几方面的转型:以刑为中心到以民为中心;程序工具主义到程序正义的转型;法律属性的公......
论法理学中的法律信仰问题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7
摘 要 法律信仰是什么?通常认为,它是指基于主体通过对法律现象的感受而形成的内心对法律价值的认同,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尊重,是公众自觉的守法的升华。法律信仰是法理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热点问题,尤其是对于强调依......
论司法独立[1]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30
内容提要:司法独立是法治社会的内在要求,对保证司法裁判的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满足社会成员对效益的需求具有重要的意义。司法独立是司法改革的中心环节,要求围绕这一中心进行必要的制度重构。司法独立和对司法的监督不存在根本......
法律方法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0
我们的社会需要法律人,所以,公民用税金保障法律人的生活,甚至多数情况下我们还希望为法律人提供比一般公务人员更周到和更全面的生活保障;何况,公民有时还在用自己最宝贵的生命和鲜血来捍卫法律人的独立与尊严。那么,法律人拿什么奉......
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4)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权力具有权威性。没有权威性就没有权力。不论是什么学者在对权力进行定义或者论述时,都无一例外地肯定权力具有权威性。权力权威性的来源主要是两个,一是权力运作的规则性。无规则的权力运作只会导致人们的反感、不安,而决不可能给人们......
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5)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三、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之三:法治优越论 (一)法治优越论的历史发展 法治优于人治,是人类历史的经验教训的总结。在古希腊,柏拉图早年曾主张由哲学家做国王,或者将国王培养成哲学家的哲学家统治(19)。经过人生的世事变换,他修正......
中国法律理念的现代化(下)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7-21
三、中国法律理念现代化的基本取向 中国法律现代化是一个内容丰富、涵盖面广的系统工程,从其结构来看,既标志着整个社会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也标志着整个社会法律理念的现代化。在制度现代化中,它既包括法律创制过程(立法层面)的现代......
论司法活动中的法律推理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4
[论文摘要]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和灵魂。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能否做到司法公正,归根到底要反映到对案件的处理上,案件的处理则是通过裁判文书体现出来的。而目前我国法院的绝大部分的判决书过于简单,不注重说理论证,往往使......
中国法律理念的现代化(上)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法律理念是高于法律观念、法律表象和法律意识的理性认知形态,是对法律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一种宏观的、整体性把握和建构。它不仅具有认识论功能,而且具有方法论功能,有助于人类认识隐藏在其所使用的法律工具背后的思想和精神......
论美国宪法中的“反多数难题”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12
导 言 司法审查权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最引人注目的权力。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上诉案的时候,可以解释宪法,对国会通过的法律或者行政部门的措施和决定进行审查;如果判定其违宪,该法律或行政命令就失效。联邦最高法院以违宪为......
中国村民自治的法学思考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0
中国的城市居民自治和农村村民自治,根据中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它们的性质都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其自治机关——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也被现行法律确定为“群众性自治组织”,从而不享有如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所具有的地方政......
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法理学思考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06
作者:浙江大学法学院·李龙 武汉大学法学院·汪习根 「内容提要」本文旨在从法理学的高度来探讨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以法律规范的和谐统一作为科学地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逻辑点,通过对法的调整机制和内在特质所具有的普遍性进......
论我国物权法的共有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共有在某种程度上足以反映所有权制度的变迁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实在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从制度上对共有的含义,共有的两种类型以及这两种类型的基本内容进行了简单规定,在法律上初步确立了我国民法......
法律文化论 (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2
四、法律文化与法律规避我们不能因此就说,一个文化圈内的法律系统是由这个文化圈中的人的观念决定的;但我们也不能否认,观念对于个体参与法律生活的影响。在一个文化单一的社会中,现实的法律与观念的法律总是一致的,并相互作用;这就......
司法公正与依法治国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深刻地揭示了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司法机关依法办事,实现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方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是依法治国的动态表现,是法律正义与道德正义在社会现实生......
中日《国际法》异同例举(4)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08
与中国不同的是,虽然日本国宪法明确规定:“日本国缔结的条约及已确立的国际法规范,必须诚实遵守之”。(第98条)但在国内法秩序中,日本却将宪法至于优先的地位,即所谓的“宪法优先论”。他们认为,条约虽然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但在......
中日《国际法》异同例举(7)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当然中国学者大多数承认“国内管辖事项”不是一个单纯的地域上的概念,一国在本国境内的某种行为,或对外采取的某种政策,可能会因破坏公认的国际法原则、规则而被追究国际责任。中国学者主张,一国在行使国内管辖权时,既不能违反国际法......
中日《国际法》异同例举(6)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对“国际上关心的事项”认识之异同日本的许多《国际法》著作或辞书中,有一个与“国内管辖事项”(matters within the domestic jurisdiction)联系非常密切的概念,即“国际上关心的事项”(matters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国内......
论法律至上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劳伦斯·M·弗里德曼教授断言:“法治的概念并不是专属于‘西方’的”,法治的观念正“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遍及全球”。①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于1999年写入宪法,可以说是对法治全球化的积极回应。笔者......
论司法解释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4
在法律存在着漏洞的情况下,司法解释具有填补漏洞的作用。在我国,司法解释历来是保障法律正确适用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成为了我国法的重要渊源,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但现行司法解释权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
立法法评析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29
[摘 要] 立法法作为一部完善和规范立法活动的国家基本法律,其起草与制定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并被寄予厚望。但是,只要我们仔细分析就不难发现,立法法既未能解决现行立法体制及立法过程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同时其规定本身也不尽合理,......
再论当代中国的判例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06
笔者在1987年出版的拙作《比较法总论)一书中论述过当代中国的判例问题。①1992年又在《中国法学》杂志上就这一问题作了进一步分析。②主要观点是:中国不应采用判例法制度,它不适合中国现行政治制度;中国并没有长期和牢固的判例法历史......
斜向法初论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12
摘要 世界是多元的,有二分法,也有三分法、四分法、五分法…… 但世界的基本构架是三分的。如物质的基本单位原子是由质子、中子、电子组成的;星际空间的物质主要由恒星、星云及星际物质组成;自然界的所有物质主要是以固态、液态、气态......
法治构造论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对依法治国内在构造及各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理性的价值定位,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过程中的一个方向性问题。权利主体与权力载体的关系就是法治社会的治者与受治者、法治主体与法治对象之间的关系。依法治国的主体只能是......
论中国经济法学理论发展30年(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17
论文摘要:从1978年至2008年, 中国的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经历了30年的发展历程, 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其理论发展主要体现在厘清调整对象、从制度功能的视角研究经济法的地位, 以“社会本位”为核心研究经济法基础理论、提出经济法学基本假......
论美国宪法中的“反多数难题”(6)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30
美国联邦宪法的确是一部保障自由的宪法,亦即一部能够保护个人以反对一切专断性强制的宪法。宪法明确宣布它的目的在于保障自由。华盛顿曾谦逊地说,“新宪法至少有一点可取之处,就是采取了比人类迄今所建立的任何政府所采取的还要多的防......
论美国宪法中的“反多数难题”(5)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立法权是一种创制性的国家权力,立法可以为行政权和司法权提供合法性的依据或基础,但立法权不能为自己提供合法性的基础,必须以民主作为基础。为使立法权实现“多数人”的统治,在制度和程序设计上,立法权行使的主体以民主的方式(选举......
论美国宪法中的“反多数难题”(25)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6
[96] 二百多年来,仅有十名法官受弹劾,其中只有四名被判有罪。 [97] Alexander M. Bickel, The Least Dangerous Branch : the Supreme Court at the Bar of politics , Bobbs-Merill Educational Pub(1962), p64, 200, 203......
论美国宪法中的“反多数难题”(7)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盖德·卡拉布雷斯将立法机关思虑不周的情形分成两类,一种是单纯的“仓促疏忽”(haste or thoughtlessness),一种是“隐藏危险”(hiding)。“仓促疏忽”是指,立法机关有的时候会因为情绪,或是因为紧急情况,使得法律的审查很草率,......
论美国宪法中的“反多数难题”(11)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21
(二)政治文化和政治体制的产物:妥协和合作 宪法的适用者——法院或法官最终获得解释宪法的权力,经过了一番斗争。1787年制宪会议上就发生过激烈的辩论。在6月6日全体委员会上,麦迪逊做了总结:“现在有两种反对意见:一,......
论美国宪法中的“反多数难题”(1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6
耶和华见证会的国旗致敬案中,贾克森大法官在最高法院的判词中写下了一段话,被认为是宪政民主制度中司法审查制度功能的最有名的辩护词:“权利法案的真正目的,是把某一些东西从政治冲突的此长彼消下解放出来,放置在一个民众之多数和官......
论美国宪法中的“反多数难题”(13)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虽然这样的考察和分析没有经历足够长的时间,没有积累足够多的数据,其结论也许还缺乏足够的说服力。然而,两百多年来,人们所担心的“反多数”的“司法专制”和“多数的暴政”都没有在美国发生却是事实。 四、对“......
论美国宪法中的“反多数难题”(24)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1
[82] 因为所谓“司法有为”总是通过“司法解释”来达成的,而一度争论的所谓“解释不解释”多少是误导的,因此最后都成为是否按原旨解释的问题。抽象而言,这一问题几乎不是问题,因为如果法可以随意解释,就变成了法律的反面即“任意性......
论美国宪法中的“反多数难题”(10)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英国宪政史上最出色的法官和法学家柯克所提出的司法审查观念、既应约束国王也应约束议会的基本法观念、法律之下的议会至上等思想深深地影响了美国制宪先贤和美国宪法。根据柯克的论述,“在许多情况下,普通法会审查议会的法令,有时会裁......
论美国宪法中的“反多数难题”(9)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唯有别有用心的政客才会坚持,人民用长期决策和他们所信奉的一般性原则来限制即时多数的权力的做法是“反民主的”。这些限制权力的措施在过去被认为是对人民的保护,使他们得以对抗那些他们必须赋予其权力的人,而且从现在来看,它们也是......
论美国宪法中的“反多数难题”(18)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上述主张遭致的主要的批评在于,它们没有说明当大法官与政治部门对同一问题有不同看法时到底要听谁的。例如,拉里·亚历山大就主张:一、当争议发生时,总要有人作最后的决定,二、法律必须稳定,人民最法律才会尊敬。[101] ......
论美国宪法中的“反多数难题”(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1825年,宾夕法尼亚州法院法官吉布森在“艾金诉劳布”一案中的反对意见中质问:“宣布按照宪法规定的形式所制定的法律无效,难道不是司法篡权?”然而20年后,时任宾州首席大法官的吉布森宣布自己改变了看法。因为在此期间,宾州议会默许......
论美国宪法中的“反多数难题”(16)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1、“显而易见的错误”规则(The Rule of Clear Mistake) 赛尔的《美国宪法原则的起源与范畴》一文,第一次对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提出了限制,确立了“显而易见的错误”规则。塞尔认为,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限,应该......
论美国宪法中的“反多数难题”(21)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33] 社会契约观念在国体的选择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限于篇幅本文不作阐述。 [34] 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206页。 [35] 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
论美国宪法中的“反多数难题”(2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1
[54] Thomas L. Friedman, “Medal of Honor”, New York Times, Dec 15(2000). [55] 参见,王希:《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一、二章。 [56] 爱德华. S. 考文:《美国......
论美国宪法中的“反多数难题”(23)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74] 伯纳德·施瓦茨:《美国法律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0页。 [75] 参见,丁林:“四两如何拨千斤——关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反多数’性质”,载于http://members.lycos.co.uk/sixiang001/author/D/DingL......
论美国宪法中的“反多数难题”(4)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如前所述,二战以后这几十年司法审查这一最不民主的制度恰恰大大推动了自由派和激进派认同的社会民主化进程;而保守派在理论上从来不认为法官非出自民选是个问题,并历来认为司法审查制度是制衡激进民主的阀门。但战后这两届法院的实践使......
论美国宪法中的“反多数难题”(20)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9
[18] “Roe v. Wade”, 410 U.S. 113 (1973). “罗伊案”涉及女性,后文将详述。 [19] 得州法律规定,除医生认为保护母亲的生命所必需的堕胎以外,堕胎为犯罪。 [20] 参见,李道揆:《美国政府和美国政治》,商......
论美国宪法中的“反多数难题”(3)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这个阶段中有几个经典判例,涉及两届最高法院(即沃伦法院[16]及伯格法院),第一个是1954年沃伦法院的“布朗案”[17],另一个是1973年伯格法院的“罗伊诉韦德案”[18]。这两个案子被看成代表这两届法院的基本倾向及其背后的主流宪法哲学......
论美国宪法中的“反多数难题”(19)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张千帆:《西方宪政体系》(上册·美国宪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3-45页。 参见,Barry Friedman, A History of the Countermagoritarian Difficulty,(1996). “Eakin v. Raub”,Pa. 1825, 12 ......
“性善论”对中国法治的负面影响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26
内容提要:儒家思想是中国古代封建法定的治国思想,“性善论”则是中国传统儒家思想的重要基础。在儒家的思想统治之下,“人性善”经过几千年的露晒逐渐积淀于整个民众的法律意识心态和价值形态之中,并对现今的法治产生了消极影响。“性......
汉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7
论文摘要: 汉律承秦制,而秦律又是商鞅携《法经》变法为律后,历经多载发展而成。后世文献记载汉初律为“汉三章”、“九章律”等。作者试图依据出土文献对汉初的律名作以考证,探讨汉代法律初创时期的状况,以尝试用当世的实况来说明汉......
中国村民自治的法学思考(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6
四、自治权现代意义上的自治是法治下的自治,因此,自治权的性质不同于具有保障民族国家主权独立和完整的自决权的性质。民族自决权的性质是政治性的,而自治权应当是在法律之下的自治权。另外,自治权的内容和自治范围是由法律加以规范的......
法律国家主义评析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14
我国的传统法文化是典型的公法文化,具有浓厚的国家崇拜色彩。在计划经济和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下,国家祟拜观念被创造性地转换成以国家为核心的“新传统”法观念,本文称之为法律国家主义。世纪之交的中国正走向市场经济与法治社会,法律......
试论跨国银行监管的法学原理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关键词】 跨国银行、监管、法学原理 跨国银行的监管可大别为三类:国别监管、国际监管和内部监管。跨国银行的所有权、区位与内部化优势使其拥有得天独厚的扩张潜力和规避能力,给单一国家的金融监管增加了难度。因此实践中往......
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中日之比较(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8
第一是直接适用。尽管我国宪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从实践上看,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或经国务院核准的,一般即在中国发生效力,可以直接适用,而无需经过特别程序。中国出席国际会议的代表......
德国的律师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3
德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律师制度是其法制的一根坚强柱石。笔者留德多年,在完成博士论文答辩之后曾到斯图加特一家大型律师事务所实习半年,现将了解到的一些情况介绍给国内同行。 独立的司法机构 在德国,律师是“独立的司法机构”。作为自......
试论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特色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6
【内容提要】国家赔偿制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对国家责任的肯定与确认,我国国家赔偿法是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于1995年1月1日执行。本文就我国国家赔偿法所具有的特色进行......
中国法律解释现代化构建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8
[摘要]法律解释的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适用法律,而目前的法律解释呈现出“立法化”倾向。中国的法律解释的现代化应该一元多级化,不是各级法院而是各级法院的法官对具体案件作出的具体性解释。 [关键词]法律解释 司法解释 法律解释现代化......
罗马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欧洲大陆国家 14—16世纪时出现了三R现象:一是文艺复兴(Renaissance);一是宗教改革(Religion Reform);一是罗马法复兴(Recovery of Roman Law)。三个方面虽然不同,但集中一点是人文主义的胜 利。人的价值、人的权利、人的......
论清末德国法对中国近代法制形成的影响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2
自1840年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国家之后,清政府面对列强屡战屡败。当时许多有识之士强烈要求变法,建立新的制度,以富国强兵,抵御外侵。本文就当时清政府变法过程中以德国法为范本来改变传统中国封建法律的原因,中国引进德国法的直接途径和......
法学近代化论考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06
法学近代化,是法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几年,我们在法制近(现)代化方面已推出了诸多成果,但对法学近代化问题则尚未展开充分的论述。本文试对法学近代化的模式、法学近代化的内涵及其表现、法学近代化的若干规律等谈点看法,以求......
笼中鸟:法律制度还是法律理论?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James Brady(1982:5-11)将研究中国法律制度的五代美国学者分别化分为“合作者”、“冷战者”、“法制论者”、“功能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者”。按照这种划分,美国著名的中国法专家陆思礼(Stanley Lubman)是“功能主义者”的代表人......
论中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取向[1]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6
[摘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对我国国际私法立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重构和完善我国的国际私法立法,学者们提出了所谓“趋同论”和“特色论”等不同主张。这些主张的差异,一方面渊源于它们所受到的不同哲学社会思潮的影响,另......
论宪法的司法化(3)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0
2,宪法的司法化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使宪法进入司法领域,是我国当前法治建设的关键。如果宪法不能进入司法适用的领域,我们无论怎样进行法治的建构,最终都是不完备的,而且最终可能使法治建设步入歧途。宪法司法化是法治建设不可逾......
论法律的缺陷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07
一.法律自身价值的缺陷 塞尔苏斯曾言“法律乃善良与公平的艺术”。法律一项被哲学授予皇冠,集人类所追极的终极良性价值于一身。在自然法学派那里,法律体现了自然、人生、宇宙乃至上帝的特征与规律在经院法学派那里,法律的旨意与上帝......
论美国法律文化的封建残痕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7
内容论文摘要:200年,对于人类文明的进程来说是微不足道的,但对于美利坚民族来说却足以创造一个又一个的神话。她的出生注定了她成为英美法系的一员,然而在一种非本意的继承下,她却赋予了古老法律新的生命。诚然,她的伟大并不能抹去......
论宪法的司法化(4)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三)观念上的偏差。理性的宪法观念是建立和完善现代宪政制度的普适性前提和基础。作为现代宪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的司法化也必须依赖于宪法适用者及广大民众宪法观念的理性化。依笔者看,妨碍我国宪法司法化的观念主要体现在:第......
论商法的价值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4
【论文摘要】 商法的价值包括内在客观功用价值和外在主观评价价值。内在价值是指保护商事利益、规范商事行为和促进商事交易,外在价值主要包括效益、安全和公平。研究商法的价值不仅有助于认识商法的社会功能和进行立法价值选择,也是判......
论契约在行政法中的引入(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关键词】契约 行政法 论文论文摘要:契约不只是私法上的专利,它同样可以适用于行政法之中。无论是从世界性的趋势还是从传统行政所存在的弊端以及契约自身的优势来看,行政法完全有必要高扬契约的精神,确立契约的观念与制度,以......
论法治与德治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3
论文摘要:法治在当下中国法学界中没有统一的定义,“依法治国、举措而已”、“君尊则令行”则是古代法家所述。道德是人们关于善与恶、正义非正义、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等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和,以德服人是传承的文化。法治和德治是......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转换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中国有着丰富的传统法律文化,这些传统法律文化与当代中国的社会环境存在着激烈的冲突。构造法治社会,需要实现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转换。本文从思想观念和法律制度两方面入手,阐述了如何实现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转换,并提出了......
中国经济法学理论发展30年(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17
[摘 要] 从1978年至2008年, 中国的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经历了30年的发展历程, 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其理论发展主要体现在厘清调整对象、从制度功能的视角研究经济法的地位, 以“社会本位”为核心研究经济法基础理论、提出经济法学基本假设......
论诉讼中的中国宪法适用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28
树立宪法权威,确立宪法至上地位,关键一环是宪法实施(注:参见周叶中主编:《宪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12月版,349-350.)。宪法实施包括宪法执行、宪法遵守和宪法适用等。对于宪法适用理论界存在众多分歧,有学者只赞同宪法适用中......
论我国合法企业立法的不足及完善论文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7
内容论文摘要:我国的合伙企业法于1997年颁布,它的出台不仅完善了我国有关市场主体法律体系,而且对于规范和调整市场经济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该法的出台并未在社会上引起太大的反映,社会上采取这种方式经营的并不多见,一种传统......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转换①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28
内容提要:中国有着丰富的传统法律文化,这些传统法律文化与当代中国的社会环境存在着激烈的冲突。构造法治社会,需要实现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转换。本文从思想观念和法律制度两方面入手,阐述了如何实现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转换,并提出了......
论中国法律发展研究的两大范式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6
一、引论 如果我们要确定当代中国法律实践中最具总括性、涵盖性的时代主题,那么法律发展问题无疑最有资格称作这种主题。法律发展问题因当代中国的两个基本现实而突显其意义的重要性和解决的迫切性;一方面,10年“文化大革命”几乎摧毁......
论物业管理中的法律问题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物业管理是近几年来我国大力培育,发展房地产市场过程中,住宅与非住宅房产商品化、服务化而出现的对居住、使用住宅小区、商厦的单位、居民提供公共性服务和特约服务的新行业。随着物业管理的出现,在牧业产权人、使用人与物业管......
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法制问题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05
编者按: 随着加入WTO的临近,中国的法律制度也终于在二十一世纪开始全面实现与世界接轨。在中国迈向法制现代化进程中,有许多重大的理论问题需要澄清,有许多创造性的实践需要用理论的方式凝固下来,也有许多问题需要理论上的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