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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人若干基本理论的批判_经济法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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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人若干基本理论的批判_经济法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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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 法人制度/法人能力/经营范围/法人机关机构/责任承担 内容提要: 现实法人制度基本理论研究的滞后,造成了公司等具体法人制度与法人基本理论的脱节。这使得我们必须用开放的眼光重新审视、拓展法人的基本理论。

法人本身就是一种客观实在,权利能力是其人格的体现,行为能力也具有与其它主体的同质性。法人的能力与其经营范围并不具有必然的联系,经营范围只不过是法人的一项重要内容,法人的权力机关、组织机构是不同层次、不同内涵的法人机构,不能使用混乱。

明确了法人制度的基本问题,使得法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民事主体。法人的一切活动以其自身意志为出发点和归宿,从而创立现代法人制度的牢固根基。

当法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代表——公司出现后,公司的活跃与重要,使得对公司的研究日益深入,法人制度也就因此相对滞后。这样,对法人的研究也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用开放的眼光来审视和研究法人制度也就成为必然。

关于法人的本质,我们认为法人同所有民事主体的本质一样,是参与社会生活的客观有机实体的法律化,是客观实体和法律承认的结合。本文重点就法人制度中的下面几个基本问题进行检讨。

一、法人能力问题 关于法人的权利能力,我们认为法律对法人主体的承认,就是通过赋予法人权利能力的方式来实现的。正因此,法人主体资格和权利能力是统一的。

且权利能力作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一种资格,在所有民事主体之间都是平等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之间都是平等的。(注:参阅彭诚信:《论民事主体》,《法制与社会发展》,1997年第3期,14~23页。

) 本文重点讨论多争议的法人行为能力问题。法人有无行为能力?(注:现代民法一般都承认法人的行为能力。

而古罗马法却否认法人的行为能力。可参阅周枂:《罗马法原论》(上),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272页。

)如果有行为能力,那么它与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是否相同?(注:我国学者大都认为法人行为能力与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是不同的。可参阅王利明等著:《民法新论》(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43页。

本文认为,行为能力作为设定权利、义务的一种资格,其内涵没有任何差别,只不过自然人中行为能力存在形式上完全或不完全的划分问题。法人一经登记,就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可参阅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130页。所以本文认为,在法人中研究行为能力问题并不具太大的意义,因为所有法人行为能力都是相同的。

)法人的行为能力是否受到限制?(注:我国学者大都认为,法人权利能力、行为能力要受其经营范围的限制。可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第130页。

王利明等著:《民法新论》(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243页。)要弄清这些问题,还得从民事行为制度的存在基础及价值取舍谈起。

王伯琦先生曾言:“行为能力制度,原所以保护意识能力薄弱之人。”(注:王伯琦:《民法总则》台湾正中书局印,第56页。

)应该说,此论断的确抓住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实质。在古罗马为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早在公元前2世纪末,法律为了保护年青年人的利益,规定以25岁为界,把适婚人分成未成年人和成年人”。

(注:分别见周枂著:《罗马法原论》(上),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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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4页。)“在商业发达后,法律关系日益复杂……未成年人因缺乏经验,在为法律行为时往往吃亏上当。

约在公元前191年,《普莱托里亚法》(Lex P laetoria)针对这种情况便给予未成年人以法律救济,即未成年人如因对方利用其无经验而遭受损失的,可以诉请追回已交付的物件;如尚未履行的,他可拒不履行。其后大法官进一步规定,纵使对方没有欺诈行为,只要未成年人确实受到很大的损失,也可申请‘回复原状’”(注:分别见周枂著:《罗马法原论》(上),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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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4页。)。

对于精神病人保护,古罗马实行保佐制度,“这种保佐与妇女监护一样,设置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法定继承人的利益。”(注:分别见周枂著:《罗马法原论》(上),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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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4页。)只是到帝政以后,才“从保护法定继承人的利益转为保护精神病人本人的利益。”(注:分别见周枂著:《罗马法原论》(上),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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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4页。)其理由都是“一个人达到一定年龄后才能独立处理自己的事务,知道自己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注:分别见周枂著:《罗马法原论》(上),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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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4页。)。

“一个人是否适婚及是否具有处世的能力,应实事求是地依他的身体发育和智力发育程度而定。”(注:分别见周枂著《罗马法原论》(上),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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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4页。)“缺乏经验”(注:分别见周相著:《罗马法原论》(上),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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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4页。)“神志不清”(注:分别见周枂著:《罗马法原论》(上),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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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4页。)在古罗马法中都是不完全行为能力人。

可见,行为能力制度初始就是为了保护无意识能力意志不健全之人免受他人的侵害而设立的一种制度,它所考虑的就是主体的意识能力是否健全。其手段就是通过法律赋予特定主体有无行为能力,并把行为能力作为行为的生效要件来实现。

意志能力健全,则赋予行为能力,该主体所设定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便发生法律效力;意识能力不健全,则不赋予行为能力或赋予不完全的行为能力,该主体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便不发生法律效力或发生效力未定的法律效力。可以说,行为能力是有效实施特定法律行为的前提。

问题是,此处的特定行为如何理解? 我们知道,一个人是否去实施特定的行为,是一个人意志下的事。而其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意义,那还要看法律有否具体规定或者说是看其行为是否具备了法律上的特定效果。

在社会中,以主体的行为是否具有意义可分为法律行为和非法律行为。在法律行为中有当事人刻意去追求特定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我们称之为意定行为,如合同行为:有不管当事人是否刻意追求,法律事先规定好了法律效果的行为,我们称之为法定行为。

所以说,当一个人实施行为时,他可以有意识地去追求特定的法律权利、义务关系,也可以凭其意志为所欲为。其行为若为法律所调节,即为法律行为,若不具有法律意义,即是一般非法律事实行为。

在法律中,主体是否有能力(或者说是否能以自己的意志)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只有在意定行为中才有意义,在法定行为中并没有实质性意义。另外,之所以在法律中设定行为能力制度问题,完全是为了保护无意志能力或者意志能力不健全者的利益,否则就没有必要设定行为能力制度问题。

因为,即使不设定行为能力制度,主体人的行为也会受到法律的调控。所以,我们所理解的特定行为就是指意定行为。

正是由于行为能力是有效实施意定法律行为的前提,所以对无意识能力之人,主要包括完全的精神病人和婴儿,也就无从为意定法律行为。法律对无意识能力之人,赋予绝对的法律保护,完全是基于对其同类的人格尊重,也就是法律不允许任何人对无意识能力者进行侵害。

对意志不健全者所为的行为,当其意志能力还不足以胜任其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时,法律为保护该意志不健全者的利益,从而运用行为能力规则进行调控。其实对意志不健全者的保护,才是行为能力制度发生作用或者说是其意旨的最根本体现。

意志不健全,并不意味着当事人意志的不正常。其中有意志完全正常的人,如未成年人只是其年幼还未发育成熟;其中也包括意志并不完全正常的人,如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发作期间,其意志就不正常。

行为能力制度的意义是:即使意志完全正常的人,如果法律赋予其行为能力,其所为也就失去了根基。 以往我们对行为能力制度的理解也往往到此止步。

该理解仅仅注意到了对意志不健全者的保护,即为免受他人侵害通过不赋予其行为能力的方式不使其行为发生所设定的权利义务效力。而恰恰没有从另一个侧面考虑:当意志不健全者侵害他人的权益时,行为能力规则又如何适用?这在对无意识之人制度设计上亦存在该问题,当无意识之人对他人权益造成侵害时,法律还能绝对保护无意识能力之人的权益吗? 法律出于其内在的诚信与公正也不应使他人无辜受损。

如果此时也适用行为能力制度规则,有时受害人将会无辜而受损。因为对未成年人等意志不健全者的法律行为完全可通过无行为能力为由使其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而免责。

所以,我们认为,行为能力制度并不具备普遍的意义,它只是为了保护意志不健全之人为意定行为时为免受他人的诈欺等不利情形时才适用。当意志不健全之人侵害他人权益时,如果有足够的事实能证明该未成年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对其侵权行为有足够的认识时,仍应让其承担侵权乃至刑事责任。

如果对其行为没有认识力,可同完全无意识之人一样,适用法律事件规则,而不适用行为能力规则。事实上,许多国家也是这么设计的。

如《法国民法典》第1310条规定:“未成年人对因其侵权行为或准侵权行为所发生的损害赔偿债务,不得取消。”第489-2条规定:“在精神错乱情况下,对他人造成损害者,仍负赔偿之责。

”(注:马育民译:《法国民法典》,北大出版社1982年版。)“在普通法系国家中,未成年人在多数情况下,不能免除侵权行为责任,任何儿童不管多么年幼,能够被提起非法侵害或非法强占之诉。

”(注:转引自董安生:《民事法律行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经203页。) 也有学者进一步提出,把“人所进行的一切具有直接社会意义的动作(表现为身体上的动与静)”都称作行为。

(注:姚建宗:《法律行为本体论纲》,《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学报》,1996年第4期。)这样就把人为主体的所有有社会意义的动作都纳入到行为制度中进行研究,在有人的因素在内的法律关系中,就不再存在行为规则和法律事件的同时适用,从而简化了法律关系,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性。

本文考虑到传统上对行为的理解,以及法律行为与法律事件在法律效力上的差异,还是坚持了传统理论,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认识行为能力的特定内涵。 从上面分析得知,行为能力就是民事主体为意定法律行为的意志能力。

那么,行为能力制度就法人主体如何适用呢?在古罗马,由于对法人采用拟制说,认为它“自身并无意思能力”,(注:周楠前揭书,第272页。)所以也就当然没有行为能力。

我们认为,法人与自然人乃至所有民事主体一样,都是一种客观实在。法人中所有人的因素,互相尊重而又排除了个性最终保留下来的他们共同去从事某项事业的合力意志就是法人的共同意志,也是法人的人格来源。

所以我们认为,所有民事主体(包括法人)都是有意志能力的,当然法人也应有行为能力。 问题是法人的行为能力有否限制?行为能力就是从事行为的一种资格,是主体意志能力的体现,有无限制主要是看主体的意志是否健全。

自然人由于受年龄或其它生理条件的限制,其意志有不成熟到成熟的过程,其意志有正常与缺陷的区别。但对法人来说,其成立的实质要件就是要求有共同结合在一起的意志和信念,并且其所有组成人员也知道其所组成主体的行为目的。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非自然人主体都是有意识能力并且也只能是健全的。基于此,我们说,非自然人主体都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也有学者指出,以其它标准如财产、活动章程、经营范围等来判断非自然人主体的行为能力问题。我们认为行为能力就是主体能不能以其自己的意志设定权利义务关系的能力。

只要有为此行为的正常意志就足够了,和其它因素并无关系。其实,尤其是以财产作为判断团体有否行为能力的学说,实质是在研究团体主体的责任能力问题。

责任问题是在主体成立之后所为的侵犯他人的权益或违反约定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归结。至于责任后果能否最终实现,确实跟行为人的财产问题有关,但这种后果并不是先定的,或者说即使先定也没有任何意义。

法律不可能完全防止当事人的不侵权、不违约。为了避免受害人所受损失,得不到完全的利益填补,只能通过当事人自身的诚信和谨慎,法律最多能提供的仅是一种补救手段,所以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并不是一回事,再说,责任能力更倾向于是一个事实问题,而行为能力却是一种价值判断。

二、法人经营范围问题 《民法通则》第42条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范围内从事经营”。依此,企业法人的民事能力须受其经营范围的限制,几乎成了法学界的共识。

即法人的民事权利要受法人目的范围的限制,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在范围上是一致的。上文已说明,行为能力在所有非自然人主体中都是一致的,即都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也与经营范围没有必然的联系,但经营范围仍有其存在的特定意义。 法律对法人经营范围或职能的限定,实际是对法人一项最重要的具体权义的规定,并非限制的是权利能力。

能力作为一种资格,具有一致性、平等性,它表明法人在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方面机会是均等的,也可能是相同的。而这种“机会”、“可能性”在变为现实时却往往是不同的,是受其职能或经营范围限制的。

具体说,经营范围限制的是法人的具体经营行为,而非法人的权利能力。经营范围是可以变更的,这也是法人权利能力的体现。

法律规定法人须在经营范围内活动,主要是基于国家对企业的宏观调控。国家为促使产业结构合理化、生产力布局最优化,有责任把企业的经营方向与整个社会的宏观经济利益协调起来。

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法人的经营范围,并对法人超越经营范围的行 法人的经营范围与其权利能力并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民事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一种固有资格,而经营范围则是行政手段在法律上的一种外在规制。

三、法人的代表机关与法定代表人 提到法人机关,人们马上会联想到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法定代表人等一系列法人的组织机构。本文所说的法人机关,仅指法人的机力机关,而将法人的其它机关称作法人的组织机构(包括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等权力机关外的一切机构);同时将法定代表人与权力机关相并列。

对法人的各种机构怎样称呼并不是主要的,主要目的是明确法人机关与法人组织机构的内在关系,以及对外交往活动责任的具体承担。 一般学说都认为法人组织机机构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并令法人承担责任。

令法人承担责任并非不合理,如果将法人组织机构的所有行为都视作法人的行为,在理论上实在牵强。如果法人组织机构依法人章程或依意思机关(权力机关)的意志而行为,将其视为法人的行为合理合法;若该机构的行为是在法人章程或权力机关的意志之外而为,仍将其确认为法人的行为,则未免不符事实。

另外,若将法人组织机构的所有行为都认为是法人的行为,法人也无从对违反法人章程的机构或个人追究责任,否则有违“自己过错自己承担责任”的原则。 产生这种自相矛盾的原因,就是在法人机关与组织机构问题上没有分清层次。

在法人机关和所有组织机构上,对外真正能代表法人的机关只能是法人的权力机关(意志机关),而其它组织机构,要么执行权力机关的意志,要么依权力机关的意志实施监督。如果将法人比作自然人的话,权力机关是法人的“大脑”,而其它组织机构则是法人四肢五官等其它“器官”。

之所以这么理解是因为:法人作为人和人、人和物以及物和物结合而成的组合体,它没有思维、没有意志,是法律使法人在民事经济活动中承担责任,才赋予其意志能力。而在法人所有组成因素中能形成法人意志的,只能是人的因素中的意志结合。

法人的意志不是法人中所有自然人意志的简单相加,为了共同经营目的,法人背后站着的“现实的、单纯的、固体的”的集体共同合力意志,才体现出法人的意志,否则他们不可能结合在一起。故马克思指出:“人格脱离了人,自然就是一个抽象,但是人也只有在自己的类存在中,只有作为人们,才能是人格的现实理念。

”(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77页。)接着他又提出法人人格也是具体的,当然同样也不能脱离自然人。

法人意志的形成,不是自然人的头碰头沙龙式商讨的结果,它需要通过一定程序和特定机关来完成,第一需要的就是法人的权力机关,它产生法人的意志。法人的权力机关随法人的成立而存在,其静态表现形式是法人章程,动态的表现就是法人在经营过程采取的一系列决议、决定和行动。

权力机关是法人的中枢神经,其意志需要在经营活动中体现出来并全面指导法人的行为。正是为这一需要,才产生了诸如董事会、监事会等执行和监督机构,从而形成了法人的统一有机体。

故我们说权力机关是法人的“大脑”,其它组织机构是法人的“有机个体——器官”。从这一严格意义上说只有权力机关才是法人的真正代表机关,其它组织机构只有依法人章程或权力机关意志行为时,才代表法人的行为;当该机构超出或违反法人章程行为时,只是出于维护有关当事人、第三人及社会宏观经济秩序的需要,才将其视为法人意志的体现,从实质上讲,其它组织机构的意志并非当然代表法人的意志。

有学者或许认为,法人组织机构只有依法人章程或权力机关意志行为时才是法人组织机构,超出或违反则不再是法人组织机构。该学说有合理之处但并不符合法律设立法人制度之意旨。

法人组织机构违反或超出法人意志行为时,不是说组织机构不再属于法人,只能说该机构的行为不是法人真实意思的体现。正如无意而失手伤人,不能说此时手已不再属于过失者。

让法人为其内部组织机构违反或超出法人意志的行为负责(当然对方没有过错),主要是为了保护有关当事人或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同时对法人行使追认权或追责权也有利。 法人的权力机关是法人的内部表意机构,在对外代表法人上,也只是静态的、物质的机构代表。

法人作为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的结合对外离不开自然人的活动,规定对外能够代表法人意志实施行为的自然人,则是注定代表人制度,它是法人的自然人代表,而权力机关则是法人的机关代表。 从法律上内在要求和法人本质要求讲,法人的代表机关和法定代表人应该是统一的。

因为代表机关形成法人的意志,而法定代表人又应依法人意志行为,二者不应有偏差。若有区别的话,也只是形式上的;法人的权力机关随法人相始终,而法定代表人则可变更;权力机关不可空缺,而法定代表人却可以一时空缺。

概括说:代表机关作为一种机构是客观永在,而法定代表人则是该机关的自然人的外在担当者。从实质上讲,二者对外都代表法人,并无效力上的本质区别。

上面所说的当然是一种理想状态。客观地考虑,法定代表人毕竟是一自然人。

既然是自然人,就不可避免的可能出现在代表法人行为时伴有个人色彩的任意和任性。无论多么有理性的自然人,他的意志可能一时或某次比团体意志更合理性,但他不能保证时时刻刻都比团体意志更能符合法人的合理愿望。

法人中人的代表和机关代表形式上的差异是次要的,真正的差别在于:权力机关的意志由于是法人中所有自然人的共同合力意志,而摆脱了单个自然人的任意性和偶然性,故具有恒定性;而法定代表人尽管在法律上代表法人人格,由于他毕竟是一自然人,则不可避免地可能出现其意志的非恒定性因素。 法律并没有因法定代表人具有自然人的弱点而宽宥法人责任,反而对其要求十分严格。

法定代表人依法人章程和权力机关意志所为行为当然由法人负责;而他以法人名义所为的超越法人章程的行为,而相对人不足以辨认时,法人仍应负责。理由:尽管以往已有“同一人格说”、“担保说”、“风险说”、“法人的选任和监督过错”等学说(注:王利明:《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66页。

),试图为法人替法定代表人负责找到令人接受的理论基础,此处无意评价为法学孜孜不倦探求真谛的法学工作者的善意,只想说明:让法人为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比让没有任何过失的第三人承担损失更符合法律价值取向之真谛。对法定代表人的失职,法人还可向其追偿或予以行政处分,或多或少还能减少本法人的损失,何况法定代表人的越权,并非带给法人的都是不利益。

四、法人责任的承担 法律肯定法人主体资格,赋予其权利能力,最终目的就是要让法人对其行为后果负责。 法人对外活动关系复杂,既有内部工作人员代表法人经营活动,也有法人外部人员代理法人进行经营活动,从而责任承任也具有多样性。

本文仅就法人对其内部工作人员(包括机关成员和一般工作人员)所引起的与法人有关的行为后果负责形式进行探讨。 法人内部机构或工作人员,无论在法人章程、条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的经营活动,还是依法人机关的授权或命令所为的行为,无论有无过错,只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则理所当然视为法人的行为,后果由法人负责,因为内部工作人员依法人的意志而行为,即使有过错,也是法人的过错。

法人机构和特定工作人员的行为违反或超越法人章程或授权范围,而以法人的名义为经营行为,如果相对人明知或应知该事实,法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后果由该机构或特定个人负责。 若法人机构或特定个人违反或超出法人章程或授权范围,以法人名义所为的经营行为,相对人有足够理由相信他有资格代表法人时,该行为则应视为法人的行为,后果由法人代其负责。

这种情形在法人责任承担中较上两种情况难以理解得多,特阐释如下: 此种情况法人承担责任,主要是基于以下条件: 1.“借法人名义”为行为之人与法人经营行为有业务上的联系。此处行为人要么是法人内部具有一定职权的人员,要么是曾经有过法人授权为某一行为的内部人员。

如果与法人无任何关系,而“盗用、冒用单位名义”为经营行为,法人不承担责任。 2.此种情形,尽管看上去法人并无过错,是“代其内部人员的过错负责”。

但仔细考虑后,我们不难发现,发生该情形要么是法人授权不明,要么是法人事先对外表示特定授权或交付特定文件于该行为人,以及特定授权终止后未及时撤回等,不管什么情形,法人至少都有过失。可见,这时法人仍是在为自己的过错负责。

法人尽管在这种情形下承担责任,但其内部人员的超越法人章程或法人授权范围的侵权行为反映得毕竟不是法人的真实意志。不追究过错行为的经济、行政或刑事责任,不仅有纵容法人内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之嫌,对法人自身来讲也过于苛刻。

对此种情形有过错内部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可通过以下途径: 1.基于商事法人内部劳动关系与职务关系,可给予其行政处分或经济制裁。 2.通过法律途径,对有重大过失者,依法提起刑事诉讼,追究其刑事责任。

3.对以法人名义的违法所得,法人承担责任后,可认为法人取得了追偿权,这是通过私法途径解决方式。若追偿未果,则通过诉讼解决。

事实上,通过诉讼关系更符合逻辑。有责行为人尽管以法人名义进行经营活动,由于其超越法人章程或授权范围,其行为并不代表法人的意志,尽管对善意第三人来说,二者是统一的但对有责任行为人与善意第三人的经营行为来说,有责行为人与法人其实质则是互为独立的法律主体。

此时已不存在内部成员关系,故完全可以通过公法手段来追偿有责行为人的不法获利,只是手续繁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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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少资本的若干法律问题(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5
公司在亏损的情况下减资可否向股东返还资本,学术界多持否定的观点。我认为,如果公司减资时仅有少量的亏损但同时净资产又很庞大,禁止向股东返还资本与减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功能背道而驰,不符合减资制度的立法本意。日本商法典及日本......
法律和道德的二元性批判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6
内容提要:在法治社会,道德扮演的角色不是法律的对立物,法律和道德在法治社会中呈现出一种同一关系。它们具有交融性、同向性和非对抗性。本文试图从通过对道德的特点和功能的分析入手,论述法治社会中法律和道德的以上三个同一性。 关......
论经济法的价值本质(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27
一 经济法产生的背景早期的资本主义是一种完全竞争的社会,社会的每个主体在经济生活中都是完全自由的。这种社会模式的形成与建立受到了古典政治经济学代表人物亚当·斯密、重农主义思想和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亚当·斯密基于资产......
论民族经济立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民族经济立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民族经济立法各环节的根本性准则。它是民族经济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表现,反映着立法者价值取向和法律意识以及受民族社会经济条件制约的程度。一、 民族经济立法的含义从语源看,立法在古典文献......
论社会保障法的经济法本质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0
【论文摘要】对于社会保障的学科性质,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本文作者试图从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四个角度出发,旨在阐述社会保障法的经济法本质,以期对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所裨益。【论文关键词】 社会保障 公平 ......
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理论支撑(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9
经过二十多年的政策调整和宪法修订,党和政府对待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定位和态度,可以说是越来越清晰了、明确了,这就是:允许和鼓励它们的存在和发展。这同改革开放前的态度截然不同。改革开放前是彻底消灭,要它们绝种,永世不......
ABS若干法律问题论析(4)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三、ABS其他环节的法律问题 除了真实出售的性质以外,ABS融资过程的各个环节还牵涉到其他许多法律问题。 确定证券化资产目标阶段,法律上的鉴别主要包括拟融资的项目资产的未来现金权益的权属问题,转让上的法律障碍问题等,特别要强调原......
ABS若干法律问题论析(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第三,信用增级,发行债券。根据信用评级理论,企业或机构发行的债券或通过它们信用担保的债券,自动具有该企业或机构的等级,所以原始权益人“真实出售”给SPV的资产起初的信用等级并不理想,即使在与SPV结合后,信用有所提高,仍需要改......
试论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25
内容提要:国际经济法以交易权、管理权和经济主权为墓本范畴。交易权指国际经济法主体参加某一国际经济交往以实现其经济利益的权利管理权指国家对国际交往活动进行干预和管理的权利经济主权指主权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经济活动的......
关于股权(份)质押若干法律问题的分析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设定质押担保。随着经济的发展,股权(份)质押也逐步成为现代融资常用的担保方式,但《担保法》及相关法律关于股权(份)质押的有关规定不够具体明确......
人员越境若干理论问题重构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2
长期以来,在包括我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入出境在内的人员越境问题上,其有关出入境的行政行为的法律性质、法律效力、法律责任等诸多疑难,理论上是比较模糊的,实践中是比较混乱的,甚至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长期难以达成统一的意见。笔......
关于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的若干法律问题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今天,旅游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然而人们在旅游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极大的影响了人们的旅游兴致。此类不愉快的事情一经发生,轻则有伤心情,重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作者认为本文要讨论的核心问题是:通过旅行......
物权行为理论的批判与矫正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03
[内容提要]:萨维尼的物权行为理论关于绝对权和相对权的区分是正确的,但他提出的“物权行为”这一概念则是逻辑错误的产物,由此导致了物权行为理论的倾斜。正是因为萨维尼的物权行为理论中科学和错误的成分并存,才导致了物权行为理论争......
社会性别的法律建构及其批判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性别等级是在人类社会进化的过程中,主要由男权文化不断解释与不断塑造的结果,社会性别这一概念是探求这一原因最好的分析工具。 原初社会“男耕女织”的性别分工成为家庭关系与公共关系的分野。在公共关系中,男人在自利心的......
系统法学研究的若干问题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02
一、 观念障碍与技术性难题系统法学是将系统科学与法学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法学思想、法学流派和法学理论,其核心思想是法或法律就是系统,任何法的现象都是具有系统意义的现象,可以运用系统科学方法加以解释和说明。有观点认为,严格意......
注册商标合理使用的司法判断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7-19
《商标法》(2001)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不得“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同样适用于商标异议案件,这是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The Gap诉The Gap案的判词要点。第四十一条针对的是注册商标争议,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
论经济法对法律方法的创新(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9-08
关键词: 经济法/个体主义方法/整体主义方法/折中主义方法 内容提要: 法律方法是法律的固有之义,有些法律部门对法律方法具有重大的创新意义,经济法就是其中之一。经济法方法是基于私法的个体主义方法与公法的整体主义方法的不足而创新......
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发布时间:2023-01-20
经济法基本原则隶属于经济法基本理论的范畴,研究它对于经济法理论的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或作用。但是面对学术界众说纷纭的研究现状,仍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界定 原则,即认识、分析、处理事物的准......
论知识分子批判精神的淡化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作者:吉林大学法学院·陶文昭 当代知识分子在“形”发生变化的同时,“神”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从总体上看,知识分子的批判精神在淡化。在利益复杂纷争的当代社会,知识分子扮演社会良心的角色也面临着历史性的考验。 知识分子的批......
论绝对法律行为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2
内容论文摘要:民事权利有绝对权与相对权之分,民事法律关系有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之别,法学界普遍承认绝对权和绝对法律关系存在的客观性,但目前还没有见到任何关于绝对法律行为和相对法律行为的论述。事实上绝对法律行为不仅是......
城镇房屋拆迁补偿若干问题研究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27
随着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房屋的拆迁矛盾日趋突出。就拆迁补偿事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因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很难达到统一,致纠纷不止,拆迁裁决部门处理起来难度越来越大,以至诉到法院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增多。据近五年的统......
《担保法》若干规定在货款案件中的具体适用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07
随着贷款纠纷案件的逐年增多,我在审判实践中发现有许多相同或相似的普遍性问题,现归纳总结出来,与广大同仁和相关人士一起探讨。 业内人士都知道,贷款纠纷的主要被告往往不是借款人,而是担保人。因为借款人大都在银行的监控范围之内......
论格式合同的若干问题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6
论文摘要: 格式合同产生于19世纪、20世纪得到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加入WTO后,格式合同以其自身的价值与特征,被应用于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但它也给经济的......
论信用卡诈骗罪若干法律问题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 容 摘 要随着我国金融制度的发展,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型的金融支付工具。如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种信用卡,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已被普遍使用,当享受着信用卡带来的便利时候,信用卡已成为犯罪分子的重点攻击目标,极大地损害了信用卡的信......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若干问题的判例(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1
内容提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影响日深,但在对该法涉及的消费者的认定、该法的适用范围、对消费者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该法与相关法律规范的竞合等问题的认识与理解上还存在着不少争议与失误,本文以相关典型案例为背......
论校园伤害事故的若干法律问题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2
【内容摘要】近年来,因中小学生在校期间,或在学校组织外出的各类活动中,受到意外伤害或致人伤害,有的伤害甚至导致学生死亡,家长要求学校和致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事件时有发生。一旦发生此类事故,不仅学生本人及其家庭要承受巨大的痛......
略论经济法的地位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在经济法地位问题的研究上,长期以来由于陷入传统部门划分理论的误区,一直没有突破性的进展。笔者期望对此问题做一些探讨。 一、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理论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
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9
一、绪 论 研究法学的方法和研究别种科学是一样的。先把那根本上的原理彻底悟会了,其他的枝叶问题就可不劳思索,迎刃而解。比方代数、几何、物理、化学都有确定的公式和定例;学者根据那种公式和定例就可解释各种变化无定的问......
公司法修改若干问题探讨(3)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联方交易的存在是客观的、必然的,《公司法》只能以合理保证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不受侵害为原则。规范关联方交易的本质是要界定这种非完全市场交易的公正性。目前上市公司也仅仅是披露交易,而没有制定这类交易价格的制定原则及评判标......
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9
在以前的演讲中,我指明了从十五世纪至十八世纪一个巨大的自身消费领域所处的特有位置。从本质上说,这个领域与交换经济完全没有关连。直到十八世纪,甚至更晚,即使最发达的欧洲也有漏洞,这些漏洞就是很少参与整体生活的地区。它们与外......
法治的基本要件:从法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10
【内容提要】动态的法治的最基本的启动和维持力量是治者从法。法治的真正治者是人,不是法律,所谓“法律的统治”不过是语言逻辑上的一种虚构。从法的主体对于法律是主动的、积极的,而法律对于从法主体是去向的。以主动、积极为特点的从......
经济自由与经济法的法理及其例证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论文摘要: 经济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内容包括财产权和经济活动自由。经济法是规范国家干预市场行为的重要部门法,国家尊重和保障经济自由应当成为经济法的基本精神。竞争自由权是经济自由的合理推定,反垄断法在保护竞争自由权方面......
对区域经济史研究若干问题的思考(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9
近20年来,国内外区域经济史研究异军突起,日益受到史学界的关注。特别是区域经济个案研究成果颇丰,但对于区域经济史理论规范的探索,还显得比较薄弱。本文拟以宋代的区域经济研究为例,对区域经济史研究的若干理论问题发表一些看法,以......
公司法修改若干问题探讨(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2
从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角度出发,我们需要照顾现实,但更应着眼于未来。公司立法须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但不能靠强化职工代表的权益来规范公司的组织。建议《公司法》总则中保留一条(第15条)有关职工权益保护的条款,其他条款全部删除......
电子易物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6
[摘 要] 2009年5月以来,互联网上出现了新的一个群体——“换客”,电子商务出现了“以物易物”这种升级版的C2C模式。本文从当前电子易物的起源和背景说起,从法律的角度尝试给电子易物作出了定义,归纳了易物行为对网络经济和社会生活......
经济法学:“老干妈”案的启示(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1994年底,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推出了以“老干妈”为商品名称的食品,自1996年8月,开始使用自己设计外包装上,随后又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1997年10月,湖南华越食品公司开发生产的“老干妈”风味豆豉,使用的......
侵占罪若干问题研究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7-22
内容论文摘要: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4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新刑法)第27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
影响法院执法环境的若干因素及对策(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28
目前,法院面临的执法环境不尽如人意,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不时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已经成为影响司法公正不可忽视的因素。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外部环境方面1、地方保护主义是导致人民法院执行难的重要因素。由于案件的执行......
受贿罪审判实务研究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7
贿赂,作为一种超越社会形态和意识形态且为迅速蔓延的社会现象,表现在我们的刑事审判中,是受贿罪案件数量的增加和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本文拟结合具体案例,对受贿罪审判实务中的证据、主观构成要件、共同犯罪等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宪法司法化若干问题研究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8
内容提要: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就一起民事案件作出司法解释引发宪法司法化问题的讨论还没完全结束,2009年5月,湖北青年孙志刚在广州被故意伤害致死一案再次引发违宪审查建议。宪法司法化起源于美国,现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的做法。宪法......
国家刑事责任的国际法批判(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10
内容论文摘要:国家的国际刑事责任问题,是当代国际法的一个重大理论课题,在国际法学界历来存在着争论。我国学者受西方学说的影响,错误地认为,国家因为实施了国际犯罪而能够承担国际刑事责任。在国际法上,国家及其代表国家的个人,在......
劳动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2、劳动合同完全取代雇佣合同,仍然在民法典中规定。代表者如瑞士。1911年公布实施的《瑞士民法典》最初也是将劳动合同作为雇佣合同的一种来规定的。1971年瑞士对其民法典中的债法进行了重大的修改,将其中雇佣合同一章改为劳动合同,条......
经济法与现代行政管理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0
〔摘要〕本文在分析经济法的使命和现代国家的职能的基础上,较为系统地阐述了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的意义、目标、原则、基本内容和可操作性等问题,进而揭示了经济法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密切关系。 〔关键词〕经济法 现代行政管理 ......
论经济法在经济转型中的作用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我国当前的经济转型首先是经济资源配置方式的转换,即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与此相联系的必然是经济管理者 ——政府角色和职能的转变,即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由主要直接参与经济......
略论经济法的地位(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28
毫无疑问,区分法的调整对象,对于合理区分法律部门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现今的立法实践表明,国家或立法者顺应某种客观必然性或出于某种主观目的,而将传统行政法、民法、刑法乃至程序法的规范和手段紧密、有机地结合起来,对某一社......
浅论基本人权的宪法保障(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14
论文论文摘要:宪法历来被称为人权保障书,人权的实现和保障离不开宪法和宪政制度.党的十七大报告通篇贯穿着以人为本,改善民主,扩大民生,保障人权的内容。胡锦涛总书记的“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
立功司法认定中若干问题分析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摘要我国的立功制度规定得比较简单。虽然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作出了《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决了审判实践中存在的一些认识分歧。然而,实践的多样性意味着新的问题层出不穷,需要......
劳动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3)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2
从实践看,长期以来,我国劳动法和民法是两个并行而独立的领域。民事立法中没有对劳动关系进行明确的规范。不管是1986年的《民法通则》,还是1999年的《合同法》,都既没有规范劳动关系的内容,也没有规定雇佣合同。劳动关系法律调整的任......
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任新农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三团信访办 任新农 (二○○五年十月)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体系的特殊重要性、必要性和关键性,并将这两项内容直接纳入宪法,从法定角度给予了绝对肯定。十六大以来的六年间,我国改革......
论职务犯罪若干问题浅析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0
论文论文摘要:职务与职务犯罪:1、职务的认定及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2、职务犯罪的含义。职务犯罪的立法演变:职务犯罪主要表现为官吏犯罪,在中国古代刑事法律思想中,历来就有治吏其于治民的观点。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就十分重视对......
论我国的法人格否认制度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8
所谓法人格是指公司以其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主体资格。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当责任,这就是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disregard of corporate personality)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
物权法草案(第二次审议稿)若干条文的解释与批判
发布时间:2013-12-19
物权法草案(第二次审议稿)若干条文的解释与批判 物权法草案(第二次审议稿)若干条文的解释与批判 物权法草案(第二次审议稿)若干条文的解释与批判 目次 引言 一、不动产登记簿的“证据资......
有关个人国际法主体地位探讨之批判(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18
近来,本人阅读了有关个人国际法主体地位问题的诸多论文。总的感觉是莫衷一是,唯一的结论是:与其直接探讨个人是否是国际法的主体,不如先对作为我们探讨基础的探讨“姿态”、逻辑方法、真理的标准、知识的产生机制予以重新认识和确立。......
日本破产法改革概要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关键词: 日本破产法/ 改革 /概要 [Key words]Japanese Bankruptcy law reform outline 内容提要: 日本破产法2009年经较大修改颁行,涉及包括破产程序、个人破产和破产实体法在内的诸多内容,通过介绍日本破产法改革的各项内容,借......
对知识经济的若干思考(1)
发布时间:2022-10-09
内容提要:本文认为:知识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也有其不足的一面。其可能出现的问题有:知识体系的不均衡发展;普遍性的失业;新的分配不公;社会经济系统的更大不稳定性等。对此,国家应积极干预,采取一些相应的对策,以防患于未......
有关数罪并罚的若干思考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数罪并罚是我国刑法适用基本制度之一,其对遏制犯罪现象的发生,创建良好的社会秩序意义重大,以下将分析数罪并罚原则,浅谈司法理论和实践中的几个热点难点问题:数罪并罚原则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进行合并处罚的原则,其功能在......
经济法与经济法制初探(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关键词]经济法经济转型经济法制 经济法在经济生活急剧变化的今天,代写论文由于受到经济变化的影响,经济立法变动较快,法律规范与经济政策之间的界限不甚明显,较之传统稳健的具有大陆法色彩的其他成文法,显得较为灵活和多变,并且在......
提存公证若干问题研究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提存公证作为公证“家庭”的“新面孔”“登场”,是公证的变化,也是社会嬗变的见证。提存制度起源于罗马法,迄今已成为各国民事立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我国现行的民事立法中也有关于提存制度的规定,但这些规定都较为原则,......
宪法司法化若干问题研究(3)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0
第三,宪法的不直接适用性削弱了宪法的权威性。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宪法本身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对国家政治结构、经济制度,社会制度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宪法规范......
试论判例法的适用方法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3
判例法主要通行于以英美法为代表的普通法国家,一般是指某一法院的判决,或者是一个判决所含有的法律原则或规则,对其他法院(或甚至对本院)以后的审判具有作为前例的约束力或说服力。这一法律形式与制定法不同,主要是司法活动的产物,......
宪法司法化若干问题研究(5)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4
第二步借鉴美国模式和欧陆模式,根据我国现今社会制度、历史文化传统及法官素质不高等客观原因,在重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基础上,实行分级......
试论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关于经济法律体系的论文不少,尤其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之后,但其中多数文章都力求打破传统部门法的界限,试图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法新构成理论”。笔者不赞成这种观......
浅议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2
内容提要:二00七年六月一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取消了早已不合时宜的且缺陷诸多的清算组制度,取而代之的是国际通行的破产管理人制度。该制度起源于古罗马,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发展得已经相当成熟与完备,但在我国却是该......
试论经济分析法学的应用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5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社会分工会越来越明细,社会效率也会越来越高,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申办奥运成功为我们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又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在这种激烈的竞争环境下,人们不会愿意在某一事情上花费过多的时间与金钱,反而会计算......
对当前区域经济发展若干理论问题的思考(1)
发布时间:2022-11-05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区域经济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由此对区域经济理论研究产生了巨大的需求。面对来自经济实践的巨大需求,学术界加强了对区域经济发展中一些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观点,并展开了激烈......
西藏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问题(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19
县域经济是县行政区划范围内的经济总和,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古语云:“郡县治,天下安”。发展县域经济对推动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至关重要。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壮大县域经济”的发展战略,这是全面建......
对法官考评制度若干问题的探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论文摘要:我国法官素质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如何使我国法官成为法律职业群体中的精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必要和经常性的法官考评制度应当逐步健全,这有利于激励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充分施展自己的才干.为法官个人或群......
论董事对公司第三人的责任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10
董事因履行义务而享有权利,因行使权利而承担责任,董事是权利、义务、责任的统一体。“但是,(我国)公司法侧重于权利的规定,包括董事权利和董事会职权的规定。”1而对董事的义务、责任鲜有规定或规定不完善。随着现代公司中董事会中......
资本成本会计若干理论问题研究(1)-成本管理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7-24
摘 要 资本成本会计在西方会计理论界曾经引起长时间的争论。争论的焦点集中在现行财务会计实务是否应该确认和计量权益资本成本。通过对稳健性原则、主体现念、债务资本与权且资本的界限、成本观念和利息资本化等理论问题的研究,可以看......
遗产税立法若干问题探讨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遗产税是以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为课税对象课征的一种税,属于财产税的一种。作为“富人税”,该税种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上一代人的财富差距在下一代人身上延续,有利于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因此,遗产税是一个国际性税种,世界......
谈亲子鉴定的来源及若干法律问题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论文论文摘要:现代社会价值追求多元化导致婚外性行为频发,婚姻、家庭危机日盛,从而使亲子鉴定的市场日益扩大,但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却匮乏明确的规范亲子鉴定的规定,如何更大程度地发挥亲子鉴定在司法审判中的作用,成为本文关注......
有限责任公司若干法律实务简析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9
公司发展的内在动力主要在于投资者(尤其是隐藏在公司背后的自然人投资者)对物质利益最大化的崇尚和追求,因而公司法是建立在股东对公司运作方式等问题会作出理性选择也即股东和公司均应为“理性人”的假定之上的。基于此,各国公司立法......
日本国际法基本文献综述(4)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20
关于战争法的研究有:(1)冈田良一的《空袭与国际法》(严松堂 1937年)、(2)信夫淳平的《战时国际法讲义(全4卷)》(丸善 1941年)、(3)筒井若水的《现代战争法论》(东京大学出版会 1972年)和《战争与法》(东京大学出版会 197......
日本国际法基本文献综述(3)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于领土方面的研究,有山下康雄的《割让领土的主要问题》(有斐阁 1949年)。关于非自治地区的制度的研究,有家正治的《非自治地区制度的展开》(神户市外国语大学外国学研究所 1974年)。关于委任统治的研究,有田冈良一的《委任统治的......
中国未决羁押制度批判性重构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7
论文摘要:作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剥夺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中国的未决羁押应当予以检讨性批判:适用的目的失之偏颇;未决羁押不是一个例外,还是一种常态;缺乏比例性原则;期限具有不确定性;羁押措施滥用;超期羁押现象严重......
论公司法人格的健全与否认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人格是基本法律概念之一,公司法人格指公司的法律地位或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性和平等性。只有具有健全的人格的公司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公司,当前中国公司法人格制度存在财产、人事、业务不独立和公司从属于控制股东等问题,公司法......
我国电子合同若干法律问题浅谈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摘要】:在数字化生存的网络时代,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数字化通讯网络和计算机装置代替传统交易的过程中纸介质信息载体的存储、传递、发布等环节的新型商业交易方式,因其能够极大地满足商业活动提高效率,减少开支和增加利润......
日本国际法基本文献综述(6)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7
除应对考试的教学辅助图书外,日本还出版有大量帮助读者学习国际法的归纳性汇总性图书。首先是将国际法的重要项目,作成各种图表,将各种要点进行分类整理,这样的图书主要有:经 冢作太郎的《图解国际公法(补订版)》(立花书房 1982年......
日本国际法基本文献综述(5)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7
除了上述研究外,日本学者还专门对日本国内法院所做的国际司法判例进行了整理和研究,祖川武夫等编的《日本法院的国际法判例》(三省堂 1990年)就集中收录了日本国内法院所做的与国际法有关的判例。为加强对日本的国际司法判例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