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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主义干涉的国际法批判(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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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主义干涉的国际法批判(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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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人道主义干涉”的理论是主权与人权理论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代国际法上形成了传统意义上的“人道主义干涉”及其理论,但是,《联合国宪章》制定以后,“人道主义干涉”及其理论被国际法所否定和摒弃。

西方学者对“人道主义干涉” 的理论存在着二种对立的观点。主张“人道主义干涉”为合法的观点,成了西方国家侵犯别国主权、武装干涉别国内政的借口和工具。

我国学者普遍否定“人道主义干涉”及其理论,但也存在着模糊的观点,混淆了与联合国体制下人道主义救援的本质区别。“人道主义干涉”,不仅在理论上是错误的,而且是违背国际法的,其实质是否定国家主权、干涉别国内政。

联合国安理会采取的执行行动,是对于威胁和平、破坏和平以及侵略行为的应付办法,安理会对于严重侵犯人权的国家采取的军事行动,其真正目的仍然是为了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而不是单纯的为了一国的人权问题进行干预,更不是所谓的“人道主义干涉”。 [关键词] 人道主义干涉,联合国宪章,国家主权,人权,安理会执行行动 长期以来,西方一些国家和学者主张“人权高于主权”的论调,和“人道主义干涉”的理论。

认为,当一国国内发生了大规模侵犯人权的罪行时,该国的人权高于其主权,甚至可以牺牲该国的主权,而允许国际组织或国家集团为了人道主义的目的对该国进行干涉。“人权高于主权”的论调又是“人道主义干涉”的理论依据,即:因为人权高于主权,所以,为了人道主义的目的,可以牺牲一国的主权或干涉一国的内政。

可见,所谓“人权高于主权”的论调和“人道主义干涉”的理论,二者的基本含义如出一辙,其实质是基本一致的。 笔者认为, 对“人道主义干涉”及其理论,应当作历史地考查。

近代国际法传统意义上的“人道主义干涉”及其理论,虽然,其理论不成体系,概念模糊不清,但是,近代国际法并没有明文禁止。1945年《联合国宪章》制定以后,由于宪章明确规定了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和禁止使用武力,因此,所谓“人道主义干涉”,已经为国际法所禁止,其理论也被国际法所否定和摒弃。

一、传统意义上“人道主义干涉”的理论溯源及其实践 近代国际法传统意义上“人道主义干涉”的理论,可以追溯到16世纪,西班牙法学家维多利亚(1483-1546)提出,按照国际法,对于拒绝给予本国臣民以基本人权,例如自由从事宗教权利的国家,可以进行干涉。

(1) 历史上最著名的人道主义干涉的事例,当数英、法、俄对土耳其的干涉。1821年3月底,希腊伯罗奔尼撒半岛爆发了反对土耳其苏丹统治的起义。

次年1月13日,起义者宣布希腊独立,并通过了宪法。但是,土耳其在埃及的支援下镇压希腊起义。

1826年4月4日,英、俄签订了《圣彼得堡议定书》,规定土耳其对希腊拥有宗主权,但是,希腊应当完全自治。然而,土耳其拒绝给予希腊人以自治权。

1827年7月6日,英、俄,法三国又签署了《伦敦条约》,要求土耳其同意建立自治的希腊国并停止镇压。但是,土耳其在奥地利的支持下拒绝了三国的要求。

因此,英、俄、法三国出动联合舰队对土耳其和埃及的联合舰队发动了猛烈攻击,几乎全部歼灭。1828年,随后又爆发了俄土战争。

英,法,俄三国联合或单独干涉土耳其的结果,导致了希腊的独立。1830年,英、法、俄签署了关于希腊独立的《伦敦议定书》。

之后,欧洲列强又以保护遭到迫害的少数基督教徒为名义,对土耳其进行了多次联合或单独的干涉。除了欧洲列强以人道为理由对土耳其的干涉外,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欧洲列强还以人道为理由对东欧一些国家进行过干涉。

由此可见,19世纪和20世纪初,传统的“人道主义干涉”都集中表现为欧美列强对土耳其以及东欧国家的单方面武力干涉行为,而且,每次干涉都是基于干涉国自身的政治利益需要。因此,近代国际法传统意义上的“人道主义干涉”及其理论,是在19世纪和20世纪,随着欧美帝国主义列强对土耳其以及东欧国家的干涉实践中逐渐形成的。

(3) 笔者认为,历史地考查“人道主义干涉” 及其理论的起源和国际实践,可以看出,近代国际法传统意义上“人道主义干涉”及其理论的特点:其一,国际法上没有明文禁止,其理论不成体系,概念模糊不清;其二,个别国家或几个国家采取单方面军事行动,直接使用武力。

二、西方学者关于“人道主义干涉”的理论剖析 在西方学者中,关于“人道主义干涉”的合法性问题也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立场和观点。一种主张“人道主义干涉”为合法;而另一种则认为“人道主义干涉”是非法的、专横的干预。

(一)主张“人道主义干涉”合法论。 劳特派特认为,如果一个国家犯有对本国人民施行残暴或迫害的罪行,以至否定他们的基本人权并且震骇人类的良知,那么,为人道而进行的干涉是法律所允许的。

(4)可见,劳特派特认为“人道主义干涉”是合法的。 劳特派特在阐述其观点的同时认为:“个别国家进行干涉时很可能-而且曾经-滥用干涉以达到自私目的的事实,也削弱了干涉作为国际法规则的地位。

但是,这种反对理由并不适用于集体干涉”。

(5)同时还指出:“《联合国宪章》的体系,在涉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事项上,对于联合国会员国以及非会员国,都是以集体干涉为依据的”。

(6) 可见,劳特派特虽然认为“人道主义干涉”是合法的,但是,他也指出了《联合国宪章》对传统的“人道主义干涉”的否定,并对个别国家滥用干涉的行为表示质疑。劳特派特主张在《联合国宪章》的体系内,以集体干涉为依据,但是,劳特派特的观点并没有指出“人道主义干涉”的合法性依据;对所谓“人权主义干涉”的理论概念及其条件并没有阐述清楚;也根本回避了宪章规定的不干涉内政的国际法原则。

这也是西方学者的理论观点为其西方国家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现实。 美国国际法教授、美洲国家人权法院法官托马斯。

伯根索尔认为,联合国机构的一些决议和大量的人权实践确立了适用于解释《联合国宪章》的重要法律原则,这个原则认为,一国违背《世界人权宣言》和其它有关文件,进行大规模侵犯人权的活动,违反了《联合国宪章》第55条和56条规定的义务。因此,虽然宪章第2条第7款规定了不得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会员国内部管辖之事务,但是,联合国采取适当措施以迫使该国不进行大规模侵犯人权的活动也不是非法的。

但是,托马斯。伯根索尔同时就个别国家采取单方面军事行动以及“人道主义干涉”的原则提出了疑问。

(7) 可见,托马斯。伯根索尔虽然认为“人道主义干涉”是合法的,但是,他也没有阐述“人权主义干涉”的理论概念及其条件。

他虽然提到了“人道主义干涉”的所谓依据,宪章第55条和第56条规定的义务,但是,该条文的规定并不是“人道主义干涉”的合法性依据。值得一提的是, 托马斯。

伯根索尔指出了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同时还指出,“人道主义干涉”应当由联合国采取适当措施;并且,对个别国家采取单方面军事行动持怀疑态度。 综上所述,主张“人道主义干涉”为合法的理论观点,表现为两方面的特点:一方面,存在着理论上的严重错误和缺陷,因为《联合国宪章》明文规定不干涉内政和禁止使用武力,所以,他们不可能指出也无法指出“人道主义干涉”的合法性依据,在没有国际法依据的前提下,阐述“人道主义干涉”的合法性是严重的错误;也正因为如此,在理论上,他们对所谓的“人权主义干涉”及其理论概念和条件就无法阐述清楚。

另一方面,在这个错误的理论观点中,也有一些可取的论述,例如,主张在《联合国宪章》的体系内,以集体干涉为依据,指出,“人道主义干涉”应当由联合国采取适当措施,甚至还指出了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可见,合法论的观点本身具有矛盾性,它无法回避和否定《联合国宪章》所规定的国际法原则。

(二)主张“人道主义干涉”非法论。 美国法学家亨金指出:“干涉是指用特殊手段对其它政府施加影响的一种努力。

虽然有时干涉是非法的,而有时,在某种情况下,干涉据说是合理的。但是,严格意义的干涉最好定义为非法的干预;从定义上看,事实本身非法足以构成干涉。

许多条约和宣言以及在赫尔辛基签署的最后文件都禁止干涉(不仅仅是非法的干涉)。国际法禁止干涉那些属于某一个国家国内管辖的事务。

如果某事不属于某一个国家国内管辖的权限,那么,外部的或国际上的关心就不是干涉”。亨金还指出:“干涉,意味着用武力或武力相威胁而进行专横的干预”。

“为国际法禁止的干涉指的是那种专横的干预”。“一般说来,单方面运用武力来对付违反人权义务的国家确为《联合国宪章》所禁止。

(8) 可见,亨金认为,“干涉”,意味着用武力或武力相威胁而进行专横的干预,单方面运用武力来对付违反人权义务的国家是被《联合国宪章》所禁止的。 托马斯。

伯根索尔曾引用布朗利的文章认为,“人道主义干涉”的原则,过去被极大地滥用了,常常被用来作为对弱国占领和侵略的借口。他还引用了1973年《美国国际法季刊》第67期发表的弗兰克和罗德利文章的观点,认为该文就个别国家采取单方面军事行动的问题,对“人道主义干涉”的原则提出了疑问。

(9)可见,托马斯。伯根索尔实际上并不赞同个别国家采取单方面军事行动进行干涉。

综上所述,即使在西方学者之间,对所谓的“人道主义干涉”的理论,本身就存在着针锋相对的争论,两种观点和立场是截然不同的。笔者认为,在西方学者之间对于“人道主义干涉”的争论,无论是合法论还是非法论,都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也没有形成统一的概念或定义。

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即:所谓的“人道主义干涉”是指武力的干涉。

三、我国学者关于“人道主义干涉”的理论评析

(一)我国学者普遍否定“人道主义干涉”及其理论。 我国学者对“人道主义干涉”及其理论普遍持否定的态度。

有的学者认为,“人道主义干涉”的理论是一种强权政治的理论;借口“人道主义”而干涉他国内政的行为,已成为国际不法行为,严重者则构成国际罪行。所谓“人道主义干涉”的理论实质,就是利用并歪曲人权问题对别国内政进行干涉和制造混乱的理论武器或精神手段。

(10)有的学者认为,人道主义干预,经历了一个从合法到非法,从承认到禁止的发展过程,以“人道主义”为理由的武装干涉丝毫也不能解脱对被干涉国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构成的严重侵犯。

(11)有的学者认为,“人道主义干涉”只是近代国际法的一项习惯法规则,而现代国际法已经否定了“人道主义干涉”论,并将“主权平等原则”和“不干涉内政原则”作为国际法的最基本原则。从国际法上讲,“人道主义干涉”在现代已属违反国际法的行为。

(12)

(二)我国学者对“人道主义干涉”的模糊观点。 在我国,有的学者认为,干涉有合法与非法之分。

区分干涉是否合法的标准,主要看是否符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特别是主权平等原则和不干涉内政原则。另外,还要看干涉的目的和手段是否符合宪章和其它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13) 有的学者认为,对“人道主义干涉”的评价不能仅根据历史情况作出,也不应把滥用这一实践的行为视为该实践本身。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人道主义的干涉可能是唯一的选择。

该理论观点列举了联合国的一系列决议和人道主义援助工作。例如,1991年4月5日的联合国第688号决议,允许国际救援机构将救济物资运送到伊拉克。

同年4月17日,一些西方国家计划派出军队在伊拉克境内建立难民营。1992年8月13日的安理会第770号决议,授权各国采取必要措施,以便有关联合国人道主义组织和其他组织向萨拉热窝和波黑等一切需要援助的地方提供人道援助。

1992年12月3日,联合国安理会向索马里派遣联合国部队,以保护联合国救济物品的分发,等等。据此,有些学者认为,这些得到国际社会广泛拥护的人道主义干涉,是不应当加以指责的。

(14) 有的学者认为,“人道主义干涉”的原则过去被极大地滥用了,并常常被用来作为对弱国占领和侵略的借口,它理所当然地要受到国际公正舆论的谴责。在当今国际社会事务中,必须最大限度地严格限制“人道主义干涉”的应用。

但从现代国际法角度而言,“人道主义干涉”并没有完全被否定,在一定程度上还为联合国所运用,如联合国分别于1991年和1992年作出的处理伊拉克、前南斯拉夫人权问题的安理会决议,1992年联合国出兵索马里的决议,都是出于人道主义的干涉,并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支持。当然,联合国进行“人道主义干涉”亦应严格按照法律的程序和公认的原则进行,采取的步骤应尽可能少干预有关国家的内部事务。

干涉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应迅速停止。

(15) 笔者认为,上述理论观点对“人道主义干涉”的肯定理解和片面解释是不妥当的。首先,以上所有联合国的决议和行动均不属于“人道主义干涉”,而是人道主义救援。

它们是依据《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7款和第7章的规定,由联合国安理会采取的“对于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以及侵略行为之应付办法”,它与西方国家和学者所谓的“人道主义干涉”的含义完全不同。其次,西方学者提出的所谓“人道主义干涉”的理论概念,实际上是非法的、专横的武力干涉。

虽然,西方学者也提出了“人道主义干涉”应当在联合国体系内进行集体干涉,但是,由于其所谓的“人道主义干涉”在《联合国宪章》和国际习惯法上没有任何依据,而且,其所谓的“人道主义干涉”的理论观点本身模糊不清,最终还是成为西方国家武装入侵别国的借口或理论工具。再次,将联合国的人道主义救援活动与所谓的“人道主义干涉”混为一谈,更容易使人曲解“人道主义干涉”的实质。

可见,我国学者对“人道主义干涉”的否定和批评并不彻底。

四、“人道主义干涉”及其理论的违法性 笔者认为,在现代国际法上,所谓“人道主义干涉”,并没有一个公认的理论概念或确定的含义,国际法习惯以及国际条约也没有任何有关“人道主义干涉”的法律规定或定义。西方国家及其学者关于“人道主义干涉”的本义,就是以人权保护为理由,对别国进行武力干涉。

这种“干涉”,必然会侵犯别国的国家主权或干涉 到别国的内政。因此,所谓“人道主义干涉”,不仅理论上是错误的,而且,也违背了当代国际法。

当今国际法没有一项国际条约规定人权可以高于主权,更没有所谓“人道主义干涉”的规定。相反,当代国际法却明文规定了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原则和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和禁止使用武力的原则。

(一)国际人权保护,不得侵犯国家主权。 《联合国宪章》第2条规定了各会员国应当遵守的国际法原则,明确把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列为各项原则中的首项,足见宪章对国家主权原则的特别重视,这也是宪章对联合国和各会员国所规定的义务。

国家主权是最高权威,国家主权原则是现代国际法公认的基本原则,国家与国家之间首先必须相互尊重主权。 国家主权原则是任何其它国际法规章制度所不可抵触的强行法。

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53条规定:“条约在缔结时与一般国际法强制规律抵触者无效。就适用本公约而言,一般国际法强制规律指国际社会全体接受并公认为不许损抑且仅有以后具有同等性质之一般国际法规律始得更改之规律”。

该条款表明,国际社会公认国际法上存在强行法;而且,参照该条款,国家主权原则显然具有条约法公约所规定的强行法的各种条件和特点:国际社会全体接受;公认为不许损抑;不得更改,因为至今尚未产生具有同等性质的一般国际法原则。 人权及其国际保护,本质上属于国内管辖的事项,人权原则尚未成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人权及其国际保护,不能违背或破坏国家主权。国家主权是人权的基本保障,主权原则高于人权原则。

任何国家以保护国际人权或“人道主义”为借口,公然侵略别国或武力干涉别国内政,其行为本身就是破坏国家主权,就是对国际人权的严重侵犯。

(二)国际人权保护,不得干涉内政或使用武力。 《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7项规定,不得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的事件。

1970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国际法原则宣言》强调:“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均无权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间接的干涉任何其他国家之内政或外交事务”。1981年12月9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不容干涉或干预别国内政的宣言》再次强调:“各国有义务避免利用和歪曲人权问题,以此作为对其它国家施加压力或在其它国家集团内部彼此猜疑和混乱的手段”。

1987年11月18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加强在国际关系上不使用武力或进行武力威胁原则的效力宣言》,“重申每一国家均有不受别国任何形式的干涉,选择其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制度的不可剥夺权利”。宣言指出:“各国有义务不武装干涉和不以任何形式干涉或企图威胁国家的个性或政治、经济和文化要素”。

互不干涉内政原则,是从国家主权原则派生出来的又一项公认的国际法基本原则。 宪章第2条第4项还规定:“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

我们称之为禁止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原则。 可见,对别国破坏国际人权法罪行的制裁或惩罚,并不意味着可以直接干涉该国的内政。

任何一种制裁或惩罚行为本身必须符合国际法,必须经过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现代国际法明文规定禁止侵略和侵略战争,禁止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

未经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而实施的任何干涉别国内政的行为,都是破坏国家主权原则的行为,其本身就是对国际人权的严重侵犯。 还必须指出,“人道主义干涉”在政治上是极其有害的。

由于它允许个别国家或几个国家采取单方面军事行动,直接使用武力,因此,它必将削弱联合国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的主导地位和作用,破坏以联合国为基础的现行集体安全保障体制,为西方大国推行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打开方便之门。就其“人道主义干涉”的实践来看,都发生在大国压迫弱小国家的场合,并且都是为干涉国的政治目的而进行的。

因此,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人道主义干涉”及其理论。

(16)

五、联合国安理会执行行动与人道主义干涉 《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7款规定:“本宪章不得认为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且并不要求会员国将该项事件依本宪章提请解决;但此项原则不妨碍第七章内执行办法之适用”。可见,宪章一方面规定了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另一方面,宪章还规定了该原则的例外,即“执行办法的适用”。

宪章规定的所谓“执行办法”,在宪章第7章规定为由联合国安理会采取的“对于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以及侵略行为之应付办法”。安理会在执行该应付办法时,最终可以采取空海陆军行动(宪章第42条),即可以采取军事行动。

但是,对于该“应付办法”的执行,宪章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和程序。 首先,采取“执行办法”的前提条件是发生了“对于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以及侵略行为”。

其二,判断“对于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以及侵略行为”是否存在的专属权利归于安理会(宪章第9条)。其三,在采取“执行办法”之前,安理会应当促请当事国遵行“临时办法”(宪章第40条),或应当采取武力以外的办法(宪章第41条)。

其四,在上述办法不足或已经证明不足时,安理会才可以采取军事行动(宪章第42条)。最后,使用武力的计划,应当由安理会及其安理会领导的军事参谋团决定(宪章第46条)。

可见,宪章虽然规定了“对于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以及侵略行为之应付办法”,但是,宪章并没有明文规定可以基于“人道主义”的理由而对别国进行武力干涉,而且,该“应付办法”必须在联合国体系内,由安理会执行。因此,我国有些学者简单地认为,当一国国内发生了大规模侵犯人权的罪行时,可以在联合国体系内,对该国进行干涉的观点,同样也是没有宪章依据的。

笔者认为,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唯有当一国国内发生了大规模侵犯人权的罪行,并且,已经威胁到国际和平或破坏了国际和平甚至发生了侵略的时候,安理会可以对侵犯人权的国家采取军事行动。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武力,必须遵守严格的条件。

首先,关于侵犯人权问题的严重程度,该国内发生的大规模侵犯人权的罪行,已经造成了对于国际和平的威胁,对于国际和平的破坏甚至发生了侵略的行为。这是安理会基于人权问题而采取武力行动的前提。

其二,关于侵犯人权问题的性质,该国的人权问题本质上已经不再属于该国的内政,而且,已经上升为国际法问题,即已经威胁到国际和平与安全甚至发生了侵略行为。因为,安理会无权处理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

其三,在安理会采取军事行动之前,应当首先采取武力以外的办法,在不足以制止时,安理会才可以采取军事行动。 其四,必须由安理会来判断和采取军事行动;任何国家或国家集体都不得单方面采取军事行动。

必须指出,上述安理会采取武力行动的真正目的,仍然还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而不是单纯的为了一国的人权问题进行干预,更不是所谓的“人道主义干涉”。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西方国家和学者所谓“人道主义干涉”及其理论的实质,是为了否定国家主权,干涉别国内政。

所谓“人权高于主权”和“人道主义干涉”的理论观点成了西方国家破坏他国主权和干涉别国内政的理论根据。1999年3月24日,以美国为首的北约集团重弹“人权高于主权”的论调,打着所谓“人道主义干涉”的幌子,悍然发动了对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的野蛮空袭,对一个主权国家持续进行了79天的狂轰滥炸,并摧毁了我国驻南大使馆,公然侵犯南联盟的国家主权,武装干涉南联盟的内政,甚至屠杀南联盟的平民。

其侵略行为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破坏国际人权法的罪行。以美国为首的北约集团,对南联盟进行所谓的“人道主义干涉”,貌似尊重人权,其实质是借人权否定国家主权,否定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干涉他国内政。

(17) 参考文献:

(1)富学哲著:《从国际法看人权》,第201页,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 龚刃韧:《国际法上人权保护的历史形态》,1990年《国际法年刊》第230-231页,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

(3)龚刃韧:《国际法上人权保护的历史形态》,1990年《国际法年刊》第231页,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

(4)《奥本海国际法》上卷,第一分册,第235页,劳特派特修订,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5)《奥本海国际法》上卷,第一分册,第235页,劳特派特修订,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6)《奥本海国际法》上卷,第一分册,第241页注释,劳特派特修订,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7)[美]托马斯。伯根索尔著:《国际人权法概论》,中译本,第47页、第3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8)[美]L.亨金著:《权利的时代》,中译本,第65-69页,第77页,知识出版社1997年版。

(9)[美]托马斯·伯根索尔著:《国际人权法概论》,中译本,第2-3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10)富学哲著:《从国际法看人权》,第20

2、204页,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

(11)邵津主编:《国际法》第411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2)孙纪成著:《人权初论》第196-197页,云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13)富学哲著:《从国际法看人权》,第177-178页,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

(14)万鄂湘、郭克强著:《国际人权法》第81-82页,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15)曹建明、周洪均、王虎华主编:《国际公法学》,第530页,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16)邵津主编:《国际法》第411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7)王虎华:《国家主权不容侵犯 国际罪行罪责难逃》,1999年5月14日《解放日报》第3版,专家论坛。 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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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7
评所谓新批判主义 评所谓新批判主义 评所谓新批判主义 一.何来"新保守主义"倾向?继80年代文化大讨论之后,90年代人们进一步正确对待过去被糟蹋得不成样子的儒释道精英文化,深入探讨传统与现代的多重关系,高扬人文精神与价......
探析国际法上的不干涉内政原则及其例外(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不干涉内政原则源自国家主权概念中的“内部自主”特性,即国家自行处理其国内事务之能力。不干涉内政原则既然是国际法的原则,则必然有其例外,这种例外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其合法性的存在基础。然而,不干涉之例外不宜任意扩张,......
公共行政的管理主义――反思与批判(1)-传播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8
〔内容摘要〕 公共行政的管理主义是20世纪70年代后在特定背景下发展起来并产生广泛影响的政府治理理论以及运动。它为政府管理与改革以及公共行政研究提供了不同的视野。管理主义存在着许多值得反思与批判的缺陷:基本价值的偏颇;对市场......
保守主义影响下的英国宪法_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9
英国是世界保守主义的发源地。虽然在当今世界各国都能或多或少的看到保守主义的影响,但是却没有一个国家有像英国那样浓厚的保守主义氛围。同样,英国也是世界宪法的母国。英国的宪法不但在其表现形式方面极其独特,更重要的是英国悠久的......
道德不是批判他人
发布时间:2023-02-18
从法国回台湾后,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私立大学任职,是校内十三位一级主管之一。当时学生如果要记大过,就必须开会,由十三位主管都同意签字后才能通过。 我第一年参加时看到一个案例,一个南部学生到北部读书,在外租屋;房东写了一......
反对国际恐怖主义:国际法的实践与困境(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05
内容提要:恐怖主义是人类社会的公害,值得注意的是,国际恐怖主义活动往往牵涉多个国家,因此有效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离不开国际法的支持。在反对国际恐怖主义的问题上,国际社会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但由于各国在恐怖主义的定义问题存有分歧......
国际法上的恐怖主义与反恐怖主义之分歧(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 要」“9.11”事件已经过去半年多了,但它对国际社会所造成的影响之深远是不言而喻的。因此,从国际政治和国际法的视角客观理智地去分析恐怖主义并在国际法的框架内去研讨国际反恐合作,无疑是摆在各国学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
伯恩施坦社会主义理论批判
发布时间:2022-07-24
" 内容提要 伯恩施坦是第二国际修正主义的主要代表。他的社会主义理论表达了他对马克思主义的一种理解,对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发展的一种思考。这种社会主义理论包括对唯物史观的折中主义理解、对辩证法的实证主义诘难和对社会主义的非革......
当代中国消费主义的价值观批判
发布时间:2023-06-15
〔摘要〕消费主义作为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消费文化,已经伴随着经济、文化的全球化进入中国社会。当前,消费主义价值观念的商品拜物教、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对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构成了严峻挑战。避免消费主义不良价值观的侵害,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消费文化。〔关键词〕消费主义;意识形态;消费文化;价值.........
国际法视角下对国际恐怖主义的界定问题(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5
一、对国际恐怖主义进行界定的必要性问题 在当今国际社会中各国对国际恐怖主义,并非没有定义,而是定义之多超出众人想象。正是因为国际社会纷繁复杂莫衷一是的定义,反而使得对国际恐怖主义的界定的难度越来越大,也愈发的难以具有司法......
国际法定义新探(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通过对目前国内出版的各种国际法教材中国际法定义的比较,指出在定义问题上存在的过于简单化的倾向,根据定义的要求提出简要应以确切为前提的观点,基于法的一般原理和国际法的特殊性归纳出一个较为全面体现国际法本质特征的定......
公共行政的管理主义――反思与批判(1)-行政管理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28
〔内容摘要〕 公共行政的管理主义是20世纪70年代后在特定背景下发展起来并产生广泛影响的政府治理理论以及运动。它为政府管理与改革以及公共行政研究提供了不同的视野。管理主义存在着许多值得反思与批判的缺陷:基本价值的偏颇;对市场......
人性、人道主义与二十世纪中国文艺理论(1)
发布时间:2013-12-18
对于文艺理论界那些在即将过去的世纪中曾经艰难跋涉过的人来说,迎接新世纪的到来,是不免会有别样的滋味的。在回首往事,对这踬蹶的来路作思辨的清理时,像人性、人道主义这类曾引起过理论界普遍关注,使一些人吃尽苦头的论题是不可能从人们......
论在我国建立国际私法判例制度的构想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19
论文摘要:判例在国际私法中,具有独特的重要地位。在我国,判例不是国际私法的渊源,但随着两大法系的日益融合,法、德、日等国纷纷以判例作为国际私法的补充,故本文认为我国应该建立国际私法判例制度,并对此项建立的理论基础及现实基......
比较法:批判与重构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6
【内容提要】比较法一直是一门处于边缘位置、发展迟缓落后的学科。主要原因在于,传统的比较法对比较法概念的比较中心主义理解,对比较法学科角色的工具性、实践性定位,在理论上的浅薄和贫乏,在方法论上的单一陈旧。比较法要从困境中走......
浅析国际贸易中独立担保人的义务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25
相较于传统担保方式而言,独立担保克服了具有从属性特征的传统担保方式对担保功能削弱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债权人和保证人陷入旷日持久的基础交易纠纷。因而,独立担保在国际经济交往中使用广泛。但从立法上看,迄今为止,在各国成......
人员越境若干理论问题重构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2
长期以来,在包括我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入出境在内的人员越境问题上,其有关出入境的行政行为的法律性质、法律效力、法律责任等诸多疑难,理论上是比较模糊的,实践中是比较混乱的,甚至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长期难以达成统一的意见。笔......
浅论个人是能否为国际法主体(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07
主要内容:二战结束后,国际环境日趋稳定。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随着各个主权国家的成立与确认,国际间的关于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往来越来越频繁。因此国际间的行为规则必然成为当前的、各个国际主体必然注意的问题。......
对个人国际法主体地位的反思(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04
一 关于个人在国际法上的地位有三种不同的观点。其一认为国家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个人不是国际法主体,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国际法的客体。其二认为个人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因为国际权利义务归根结底都要由个人来享受或承担。最后一种观......
论伯纳德•威廉斯的功利主义批判
发布时间:2023-05-21
论伯纳德•威廉斯的功利主义批判 论伯纳德•威廉斯的功利主义批判 论伯纳德•威廉斯的功利主义批判 [摘要]伯纳德·威廉斯在对功利主义后果论的结构分析中指出其责任原则的显着缺陷是冷漠与消极,对效用最......
蔡和森对“陈独秀主义”的批判
发布时间:2022-10-03
[摘 要]陈独秀是中国共产党早期的主要负责人,也是中共党史上最具争议的领袖人物之一。“陈独秀主义”是陈独秀领导中国共产党进行革命时期,所形成的关于中国革命性质任务、主要动力以及与国民党关系等方面的错误观点和见解的总称。......
分析辩证唯物论对实验主义的批判
发布时间:2023-04-10
五四运动后新文化运动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由破旧逐渐转向立新,开始探索用科学方法建构民主社会的方法与途径。胡适主张的实验主义与陈独秀提倡的辩证法的唯物论,是当时颇具影响的两种思想方法,它们代表了近代中国思想方法科学化发展的......
“一国两制”理论的国际法意义(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05
在邓小平同志逝世两周年之际,重温邓小平的“一国两制”理论,深感它不仅是统一祖国的伟大理论,而且还突破了原有的国际法理论范围,是近年来国际法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指导国际法的实践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一国两制”......
论国际关系理论对国际法的诠释意义(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29
摘要:国际关系理论为国际法的研究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角,它解决了国际法理论中长期以来存在的困惑,是国际法研究的新范式。 关键词:国际关系理论 国际法 诠释意义 国际法是随着国际交往的出现与频繁而产生和发展的,是国际关系发展......
全球化背景下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创新与国际法(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18
论文摘要:20世纪以来的国际关系学是一个纷繁复杂的舞台,各种各样的“主义”与“理论”都在其上有着精彩纷呈的表演。但就对国际关系实践的影响力而言,自由主义、现实主义与建构主义无疑是表现最为突出的三股思潮。从本质上说,新自由主......
马克思主义的全面性批判思维
发布时间:2022-12-21
【摘 要】批判性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贯穿马克思主义的始终,成为马克思主义革命性和科学性的集中体现。马克思主义所体现的批判思维是全面性的,不是片面的,它既是对观念领域的批判,又是对现实领域的批判;既有道德的批判,又有......
论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_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10
引言 政府间国际组织是国家间多边合作的法律形式,是广泛活跃于国际社会并有着重大影响的非国家行为体。从法律角度考察政府间国际组织(以下简称国际组织),最基本的问题是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问题,也就是国际组织在国际层面与国内层......
无神主义的批判与人本主义的诠释——陈独秀宗教思想探析
发布时间:2023-07-20
" 论文关键词:无神主义;人本主义;伟大人格 论文摘要:近代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的领导者一陈独秀在科学主义、自由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宣扬否定一切宗教迷信,特刺是基督教,揭露其荒谬性.主张用科学取代宗教的无神主叉思想......
浅论国际关系理论对国际法的诠释意义(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07
摘要:国际关系理论为国际法的研究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角,它解决了国际法理论中长期以来存在的困惑,是国际法研究的新范式。 关键词:国际关系理论 国际法 诠释意义 国际法是随着国际交往的出现与频繁而产生和发展的,是国际关系发展......
对国家主权的国际法思考(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7-23
摘要:后冷战国际格局及全球化对传统的国家主权观念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在理论界出现了许多关于重新思考、定义主权甚至抛弃主权的观点,对广大的发展中国家而言,面对新的格局背景应该作出何种选择是至关重要的。 论文关键词:全球化;国......
研究马克思主义惩罚理论的批判进路
发布时间:2017-05-27
一、马克思对功利主义惩罚理论、报应主义惩罚理论的批判通说认为,马克思没有一个呈体系化的惩罚理论。譬如,格兰德曾说:马克思主义没有为惩罚制度提供概念或者对惩罚进行分析,没有一个关于惩罚的理论,但他又接着指出,马克思主义对刑罚与刑罚的阶级结构及其政治经济背景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说明,对此,可以说,马克思为分析和认识惩罚提供了一个科学的视角。1853年2月18日,马克思在《纽约每日论坛报》上发表了《死刑》一.........
我为什么要批判后现代主义
发布时间:2023-03-15
" 理论界流行着这样的见解:20世纪乃是批评的世纪。单从一波接一波风起云涌的批评理论(critical theories)而言,这种说法似乎并不夸张。从上世纪初的英美新批评、俄国形式主义、精神分析学派,到上世纪中叶的结构主义、新结构主......
西方结构主义叙事模式批判
发布时间:2023-03-07
一、西方叙事模式的静态和情感的动态的矛盾比所谓“陌生化”这样肤浅的“理论”,更为深刻一些的论者,不满足于这样的表面性,他们转向了情节结构的概括。俄国形式主义者的先驱弗拉基米尔・普洛普研究了100篇俄国民间故事,发现每一个故事中的主人公及其一系列行为,虽然各不相同,却是由一些基本要素构成的,这些要素(他叫做“功能”)不但是相同的,而且其后果也是一致的。基于此,他把俄国民间故事分成31种模式。例如1..........
论传染病的国际控制与国家的国际法义务(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2
论文摘要:19世纪中叶,传染病的国际性扩散迫使各国在传染病的控制上开始进行国际合作,并创建了传统的国际传染病控制体制。二战后,伴随着世界卫生组织的成立以及《国际卫生规则》的制定,现代传染病国际控制体制正式产生,并设定了国家......
美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研究_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3
拉丁语中的ligare一词是“束缚”的意思,后经过法语演变为英语中的lien一词。Lien一词是一个总括性术语,用来指代各种各样的担保利益。在英语中其它经常可以与lien相替换的词是security interest和encumbrance.有时,security interest用......
关于人权与国际法若干问题的初步思考(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一、国际法与国内法在人权问题上的历史联系 可以说,近代国际法理论从一开始就和近代人权思想有过缘分。世人皆知,被称为近代国际法之父的荷兰人格劳秀斯(Hugo Grotius),同时也是近代人权理论基础-自然法理论的奠基人。正是格劳秀......
浅论个人是能否为国际法主体/王贤(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浅论个人是能否为国际法主体 王贤 主要内容 二战结束后,国际环境日趋稳定。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随着各个主权国家的成立与确认,国际间的关于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往来越来越频......
论FOB合同下承运人签发提单的义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依我国海商法,应托运人要求,承运人应当签发提单。但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运合同的人及向承运人实际交货的人都可能是托运人。在CIF、或C&F(CFR)条件下,订约人与交货人一般均为卖方,因而承运人有义务向卖方签发提单,这应当不成问题;而......
中国未决羁押制度批判性重构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7
论文摘要:作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剥夺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中国的未决羁押应当予以检讨性批判:适用的目的失之偏颇;未决羁押不是一个例外,还是一种常态;缺乏比例性原则;期限具有不确定性;羁押措施滥用;超期羁押现象严重......
物权行为理论的批判与矫正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03
[内容提要]:萨维尼的物权行为理论关于绝对权和相对权的区分是正确的,但他提出的“物权行为”这一概念则是逻辑错误的产物,由此导致了物权行为理论的倾斜。正是因为萨维尼的物权行为理论中科学和错误的成分并存,才导致了物权行为理论争......
论从纽伦堡审判到国际刑事法院(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27
[论文关键词]国际刑法;国际刑事司法机构;法人责任;直接实施 [论文摘要]在国际法上对法人的犯罪行为进行管辖并追究其责任的历史并不长。1945年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确认了集团、组织犯罪的责任。但此后的联合国前南斯拉夫国际刑......
WTO与国际法_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2
一、WTO是个三位一体的概念 从国际法上说,WTO本身包含着两种三位一体的因素。 首先,和用“GATT”(关贸总协定)的缩写来表示的意思一样,人们用WTO所表示的内容,从其功能上说,有三个:一个国际组织,一套世界贸易的法典,一种......
国际人权法视野下的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19
论文摘要:探讨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离不开对具体国际条约的具体分析。就国际人权法来说,由于国际人权条约的法理学基础是自然法学,国际法上的人权根本上是一种道德权利而非法定权利,因此,国际人权条约对缔约国的国内法不产生直接的......
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国际法主体资格探讨_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06
非政府间国际组织是各国的民间团体、联盟或个人,为了促进在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人道主义及其他人类活动领域的国际合作而建立的一种非官方的国际联系合体。其数目由本世纪初的一百多个发展到现在的数万个。可以讲,非政府......
公共行政的管理主义??反思与批判-公共政策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23
〔 内容 摘要〕 公共行政的管理主义是20世纪70年代后在特定背景下 发展 起来并产生广泛 影响 的政府治理 理论 以及运动。它为政府管理与改革以及公共行政 研究 提供了不同的视野。管理主义存在着许多值得反思与批判的缺陷:基本价值的偏......
论中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取向[1]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6
[摘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对我国国际私法立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重构和完善我国的国际私法立法,学者们提出了所谓“趋同论”和“特色论”等不同主张。这些主张的差异,一方面渊源于它们所受到的不同哲学社会思潮的影响,另......
结构主义文学批评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08
一、法律秩序与情感偏向的对立结构 李尔出场的第一句话就是“现在我要向你们说明我的心事”。此时的李尔对三个女儿是不加区分地同等对待,可是后来李尔从不加区分到区别对待其实是剧本设置的另一结构对立。这一开场承担了界定王权的主要......
自然主义文学批评论文
发布时间:2022-09-08
一、变异学视野下的茅盾文学批评中的“自然主义”茅盾文学批评只是采纳了左拉文学上的自然主义,茅盾对鸳鸯蝴蝶派的批判就是茅盾对左拉文学上自然主义吸收的表现之一。鸳鸯蝴蝶派是旧派小说的代表,在思想倾向上认为文学能够代表和反映封建阶级和买办势力的意愿,标榜趣味主义、媚俗主义。因此,该文学流派的创作内容庸俗,思想内容空虚,达不到文学反映生活的目的。而茅盾认为,要想发展新文学,必须纠正鸳鸯蝴蝶派为代表的旧小说.........
现代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初探_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7
内容提要 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性来源于成员国的法律人格性,并受国际组织本身职能、任务的制约。但不能因此而否定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 因为国际组织根据其基本文件规定的宗旨行使职能并具备必要的机关,它能够在国际社会中进行独立......
萨托利民主理论批判
发布时间:2013-12-19
萨托利民主理论批判 萨托利民主理论批判 萨托利民主理论批判 内容提要 本文主要就萨托利《民主新论》中所暴露出的某些理论问题进行了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尽可能详尽的分析和批判,力图阐示传统民主理论在相关问题上......
集体主义为何屡遭批判和责难
发布时间:2014-01-17
集体主义之所以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遭遇来自个人主义等各个派别的批判和责难,原本是因为,它将特殊的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的道德原则,夸大为在任何情况下一般情况下人们行为善恶和道德优劣的终极评价标准。这一方向性根......
关于国家主权的国际法思考(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后冷战国际格局及全球化对传统的国家主权观念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在理论界出现了许多关于重新思考、定义主权甚至抛弃主权的观点,对广大的发展中国家而言,面对新的格局背景应该作出何种选择是至关重要的。 论文关键词:全......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及其惩治理念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一、引言 二、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及其界定 (一)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及其惩治概述 (二)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界定 三、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非政治性及其惩治的普遍性 (一)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特殊性 (二......
论国际私法上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冲突问题(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9-24
[论文关键词]涉外离婚;国际私法;管辖权 [论文摘 要]国际私法上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冲突现象比较严重,源于各国国内法对离婚案件的管辖权确立原则各有不同。目前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冲突,主要还是依靠各国国内法来解决,可以从立法、......
论FOB合同下承运人签发提单的义务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依我国海商法,应托运人要求,承运人应当签发提单。但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运合同的人及向承运人实际交货的人都可能是托运人。在CIF、或C&F(CFR)条件下,订约人与交货人一般均为卖方,因而承运人有义务向卖方签发提单,这应当不成问题;而......
法律国家主义评析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14
我国的传统法文化是典型的公法文化,具有浓厚的国家崇拜色彩。在计划经济和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下,国家祟拜观念被创造性地转换成以国家为核心的“新传统”法观念,本文称之为法律国家主义。世纪之交的中国正走向市场经济与法治社会,法律......
社会性别的法律建构及其批判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性别等级是在人类社会进化的过程中,主要由男权文化不断解释与不断塑造的结果,社会性别这一概念是探求这一原因最好的分析工具。 原初社会“男耕女织”的性别分工成为家庭关系与公共关系的分野。在公共关系中,男人在自利心的......
论社会主义宪政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2
论文摘要:宪政发源于西方的事实,使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宪政面临诸多理论问题。宪政具有极强的地域性,是资本主义国家的贡献,但可以与社会主义兼容。宪政追求一个最根本的价值,即用宪法来划分和限制政治权力,保护人民的自由。社会主义宪......
论知识分子批判精神的淡化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作者:吉林大学法学院·陶文昭 当代知识分子在“形”发生变化的同时,“神”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从总体上看,知识分子的批判精神在淡化。在利益复杂纷争的当代社会,知识分子扮演社会良心的角色也面临着历史性的考验。 知识分子的批......
美国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的国际法分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06
「摘 要」美国反对《京都议定书》在国际社会掀起轩然大波。本文首先指出《京都议定书》是国际法调整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必然结果;然后从国际法的角度针对美国提出反对《京都议定书》的三个主要理由进行了批驳;随后又对美国举动可能带来......
论个人在国际法中的地位(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28
论文摘要:个人是不是国际法的主体,是一个复杂的争议问题。我国主流看法是否定个人是国际法的主体,但在国际法学界有一部分学者对此持肯定态度。从广泛和务实的观点来审视,国际法是一个持续发展的决策过程,若将国际法简单地界定为“国......
关于国际反恐怖主义的规范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22
2001年9月11日,恐怖分子劫持民航飞机撞击美国的世界贸易中心的两座大楼,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白宫、五角大楼、国务院和国会山也相继发生爆炸事件,整个美国处于极度的恐慌之中。随后,10月初美国即以“打恐”为由,展开了对阿富汗塔利班......
论WTO背景下的国际经贸争端解决之道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5
国际经济贸易中会产生争端,解决这些争端的办法也就应运而生。国际经贸争端作为国际争端的一种基本形式,一直在国际关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1948年成立的关贸总协定,为解决这些争端提供了一个场所和一系列规则,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而世......
新历史主义文学批评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01
一、新历史主义的出现 新历史主义从肇始之日起,就致力于为文学批评提供一个与以往不同的新视角,使读者有机会去了解作者的政治意图。所以,新历史主义一度被认为是专门为文学作品的政治性解读服务。此前,一些新历史主义的反对者们认为......
大众文化与文化产业——批判理论的批判与中国语境的规范
发布时间:2023-03-26
摘 要:大众文化的崛起与文化产业的兴盛带来了许多理论话题与现实问题。以法兰克福学派为代表的、带有鲜明文化革命色彩的传统批判理论曾盛极一时,是伯明翰学派与后现代主义诸家为大众文化批评带来的反拨和突破使其步入了多元共存的文化......
论中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取向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2
摘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对我国国际私法立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重构和完善我国的国际私法立法,学者们提出了所谓“趋同论”和“特色论”等不同主张。这些主张的差异,一方面渊源于它们所受到的不同哲学社会思潮的影响,另......
黑人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综述
发布时间:2017-01-19
当代美国黑人女性主义文学的发展促进了当代美国黑人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兴起。与此同时,美国黑人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在理论上也促进了美国黑人女性文学的发展。西方女权运动不断地开展促进了美国黑人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形成。顺应了历史的发......
人本主义与中国古代司法制度初探(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22
[摘要] 人本主义对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案件的审理审判上,为防止法官独断造成冤假错案,很早形了对大案、要案征求多人意见、逐级审理的审慎的审判制度;(二)为防止上下级法官沆瀣一气、相互勾结、徇私舞弊,很......
国际经济法的性质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4
一、国际经济法理解的分歧 国际经济法是个新兴的法律部门,这个词的首先使用是二战之后。自国际经济法作为一个集合名词出现以来,对于它的性质及由此而包括的范围充满了分歧。主要的认识有两种,一是认为它们是原有法律体系之内一种新发......
谈谈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之间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2-11-03
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之间的区别,在于法律渊源、内容、保护对象和适用范围等方面的不同。 国际人道法与国际人权法是相互关联、互为补充的国际公法的两个分支。国际人道法是一套由条约或习惯确立的国际规则,专门解决在国际性武装冲......
谈谈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之间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6-07-15
国际人权法与国际人道法这两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共同之处在于,他们的主要作用和根本宗旨都是在努力保护人的生命、健康与尊严。这是一篇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之间的区别,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之间的区......
论我国国际私法的立法缺憾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在国际民事诉讼中,国际民事案件的处理以哪一个国家的法律作为准据法,是根据受诉法院的冲突规则选择的,而各国对同一问题有无规定或者规定的冲突规则有时又不相同,因此由不同国家的法院受理,就可能选择出不同国家的法律作准据法,最终......
论国际私法的国际法和国内法性质(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0
论文摘要:目前在学术界领域,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针对国际私法的性质问题,都存在着激烈的争论,即国际私法究竟是国际法还是国内法。围绕这个问题,目前学术界领域主要存在着国际法论、国内法论和两者兼而有之的二元论三种观点。分析国......
关于个人国际法主体地位的理论问题的探讨(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一、导语对于个人是否具有国际法主体地位,在国内外的国际法学界是颇有争议的。随着全球化趋势的日益强烈及科学技术进步,各国之间在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其他人类活动领域交流更加频繁,伴随而来的国际关系所涉及的领域越......
在传统文化学习中批判官僚主义作风之害
发布时间:2022-12-14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摒弃的四风之一就是官僚主义,官僚主义是指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做官当老爷的领导作风。官僚主义的根源是官本位思想,领导干部的头脑中一旦被这种思想充斥,就很容易将为天下者不慢其民(《慎子内篇》)这......
国际金融法晚近发展的若干特点(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关键词: 国际金融法 发展 特点 内容提要: 晚近,随着世界经济步入全球化与金融化时代,国际金融法得以迅猛发展,并显示出以下一些特点:内容和范围有较大的拓展;效力显著提升;在价值取向上更加注重效率;区域金融法空前活跃:科技含......
美国强权与国际法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前言刚刚结束的伊拉克战争,是美国强权在国际关系中的一个极端体现,美英等联军在没有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支持的情况下,悍然出兵伊拉克,严重违反了不使用武力和不以武力相威胁的国际法原则,侵犯了国际法最基本的原则―――国家主权原则。......
论社会主义宪政(23)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4
(三)形式宪政是社会主义宪政的应有之义尽管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在面对实质宪政和合法侵犯时态度迥异,但两者在对待非法侵犯方面没有什幺本质区别,形式宪政是社会主义宪政的应有之义。在新的社会形态确立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国家都面......
论社会主义宪政(27)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9
[55] 《列宁全集》第35卷,245页。[56] 《列宁全集》第37卷,73页。[57] 同前引[55],486页。[58] 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26页。[5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21页。......
批判的地域主义在建构系统中的还原
发布时间:2023-02-24
【摘 要】 本文以批判的地域主义作为切入点,利用建构的观点来辩证地看待批判的地域主义在本国的发展。以建构理论在我国目前应用的现状作为反思的起点,着重讨论了建立本土地域性建构体系理论的重要性。同时以笔者的某戏曲博物馆作为......
论社会主义宪政(18)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4
另外,社会主义将建立一种全新的民主制度,使人民的意志在法律中得以体现。从奴隶社会始,国家权力经历了从所有权与行使权合一到逐渐分离、国家权力所有者从单个主体到多数主体乃至属于全体国民的演变,在这一演变过程中,国家权力同时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