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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文章从伦理的维度出发,对体制转型下、教育产业化过程中所暴露的各种大学制度伦理危机进行解析与反思。通过对普遍意义上的大学内部个体伦理问题的思考引申至对大学组织制度失范现象的挖掘和分析,提出有益于大学制度改革和创新的建议,实现构建有机统一的大学制度这一根本目的。
[论文关键词]大学制度 伦理 改革
大学对于传承人类文明、推动社会进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大学也成了社会焦点和争议之处。近年来,随着高校产业化和大众化的推进,大学内部存在的学术腐败、教育资源分配不公、教育者职业道德缺失、非人性化教育等问题逐步曝光,本以纯洁神圣、社会良心为标志的高等学府受到了诸多非议,引起公众的强烈关注。许多教育研究专家在研究这些道德失范的现象时,往往将这些问题看作是个体或者偶然的现象,提出了诸多希望通过个体的自律来克服这些高校体制内的道德滑坡现象的建议。然而,目前高校内道德失范已不仅仅是个体行为,个体道德失范已逐步泛化为组织内部的道德失序,本应有效约束个人行为的制度体系出现了严重失序和缺陷,从而导致大学系统中出现众多逾越制度规范的道德失范现象。由此可见,大学制度的伦理标准直接决定着体制内部个体的道德操守,大学校园中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从根本而言就是大学制度的伦理问题。因此,关于“如何改革现代大学制度”这一教育理论热点,应当另辟蹊径,从伦理的视域去考察与剖析,从而寻求现代大学制度改革的路径。
一、大学制度与伦理内涵界定
国内众多学者对于“大学制度”有着不一样的界定。潘懋元认为,大学制度包括组织机构、决策机制、激励机制、资源配置机制、工作机制(包括科研、教学和社会服务活动的动作模式)和制度创新机制。张应强认为:“现代大学制度包括两个层面:国家层面的关于大学的制度安排,涉及大学与政府的关系、大学与社会的关系、大学与大学的关系等;大学自身层面的内部制度设计,主要表现为大学的内部治理结构。”邬大光认为,大学制度一般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进行界定。宏观的大学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高等教育系统,包括大学的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办学体制等;微观的大学制度是指一所大学内部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包括组织结构的分层、内部权力体系的构成等。由于各国体制和各地域教育制度的差别,世界范围内对于大学制度的界定不尽相同,但综合起来看也有相似之处。宏观而言,大学制度主要指大学组织外部的制度体系,如大学与政府、大学与社会、大学与大学等之间的关系;微观层面是指大学自身的组织制度体系,包括组织架构、运作机制、内部权力关系等。
“伦理”一词在西方始源于古希腊文“ethos”,表示社会习俗和道德之意,其含义大致等同于道德;而中国儒家传统中的“伦理”则是指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律,以及人与人之间应当如何的规律与标准。中西方对于伦理的认知有所不同,西方认为的伦理更接近个人品德问题,而中国理解的伦理多是调整社会人际关系问题,具有一定政治诉求。综合中西方各家关于伦理的定义,伦理的范畴不外乎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规范。
制度与伦理的关系是同根同源、内容渗透、功能互补而又义理相通,两者辩证统
一、不可分割。道德伦理是制度形成的源泉,制度将社会伦理道德的精神内化,并进行一系列规则的强化,由权力机构保障,为群体成员所接纳。虽然制度在组织过程中关注的是效率和组织目标的实现,但是纵观历史进程,任何社会的制度都体现着公正、民主、自由等伦理道德价值。大学组织的制度体系也应该蕴涵公正、民主、自由等伦理道德价值,其建设及功能的实现与大学制度伦理息息相关。
对于大学制度伦理的界定,概括学界各学说流派,总而言之就是对大学制度的公正性、合理性要求,即是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对大学制度的价值取向进行伦理评价。大学制度的公正性和合理性等伦理问题对个体道德具有指引、约束等决定作用,因而关系到大学制度建立、创新及发展的根本,目前诸多负面问题的产生基本上是源自大学制度公正性、合理性的缺失与不足。因此,大学组织的健康发展首先必须从大学制度的伦理问题入手,只有公正、民主、合理才能保证大学制度行之有效,才能使大学组织真正成为社会道德的楷模和社会发展的加速器。
二、我国大学制度现状
(一)制度目标急功近利,忽视人本之善
大学教育的终极目的是传承文化、育人成才并造福社会,其中蕴涵着深刻的人本之善。但是,在现今浮躁的社会环境下,人本之善逐步异化,凸显对功利性的追逐。大学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终极目的简化为各项数字指标,在功利化的制度引导下,学校教职员工、学生都被视作实现各项指标的工具。学校管理者对教师的要求是重科研轻教学,教师在如此体制下也是重资金收益轻教学投入。在学生教育上,存在重理科轻文科、重科学精神培育轻人文精神涵养的情况,学生也因此缺少人文情怀。这些以功利为终极目标的学校制度绝对培育不出高素质的国民。
(二)制度架构科层严重,缺少民主沟通
我国绝大部分大学的管理体制都是科层制,科层式管理制度的架构呈金字塔式,按照管理权限和责任将每个组织机构排列在不同层级上,权利由低到高逐渐集中。科层制制度有一定的优越性,能够严密而高效地实现组织命令的传达和任务的完成,但科层组织惯用的行政命令、集权统治等手段又与大学人文环境和追求民主的精神不相融。科层制度一旦被滥用,就会妨害各成员主体精神的发挥,民主意愿无法有效上传下达,抑制教职工的劳动创造力,甚至出现行政人员与教师的对立情况。所以,在高校去行政化大趋势下,我们必须淡化大学金字塔式等级森严的官僚制度。
(三)制度组织森严死板,漠视人性自由
有些大学管理者把制度约束作为学校管理的制胜法宝,不是靠制度去调动人的积极性,而是用制度约束人、限制人,更有甚者将制度变成整治异己的手段。大学之大体现在大学本身应当是一个具有相当涵容度的组织,制度化是为了有效组织和发展,但不能为此而桎梏人性的自由。当下的大学管理制度总是将制度的严密性导向极端,用一些量化的数据、指标、形式化的条文约束人的行动。教职员工和学生常常为应付一些指令和任务而机械地忙碌,不敢越雷池一步,造成一种沉闷、死板、僵化的教学氛围。很多大学不乏设计精美、严密无缺的制度,但在如此制度下,人不是主体而成了制度的奴隶,教职员工和学生成为没有自由意识和独立批判精神的机器,如此漠视人性自由的制度只能令人感到乏味。
(四)制度主体追逐价值,缺乏德性修养
大学制度的主体就广义而言应该包括大学校长等组织领导者、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等。大学校长在大学制度建设和实施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大学制度的灵魂人物。中华文化中有“以吏为师”的传统,校长之职既为师亦为吏,更应具有权威性和效仿力,因此大学校长良好的道德品质应与其相应的专业能力和人生境界同步;大学教职员工除了“学高为师”也要“身正为范”,这比言语教育和规章制度约束具有更强的感染力;作为学生,德智体美劳全能发展要以德为基础,德性的完善是教育的终极目标之一。遗憾的是,理论虽说如此,但现实条件下大学制度主体深受现代科学主义管理方式的影响,以“经济人”假设为其人性认知态度,追求单一的效率价值,领导者以程序化控制和金钱刺激为激励模式,将包括自身在内的制度主体异化为追逐目标利益的工具,忽视德性育人的重要目的,在各层次和群体中出现了因为急功近利而道德失范的现象。 "
三、伦理视域下现代大学制度改革的途径
任何制度变革的过程都是艰难而痛苦的,我国现代大学制度紧跟社会制度的变革,从一个与计划体制相适应的大学制度体系转变为与社会主义现代市场体制相适应的大学制度体系,教育的产业化和普及化推动高等教育制度从精英模式向大众模式转变。在这样一个新旧制度交接的磨合与动荡时期,我们应当回归伦理之善,透过大学新旧制度转型中的价值冲突和伦理危机来寻找突破之路。
(一)建立以人为本的制度目标
古典管理理论将人工具化,重视目标与效率,忽视组织制度中个体的情感、精神和意识。在大学的教育管理过程中不应以“工具人”“经济人”为人性假设,“只有在以人为本的现代教育管理价值观的指导下,教育管理人员才能把目光清醒地投入到人类命运的终极关怀,努力改变被工作异化的状态,在活动中充分展示自我主体性,并与他人一起共同营建一种和谐共进、全面发展的生存状态”④。大学制度设计要以“生命人”为出发点,从生命幸福与完善的视角去关照师生员工。由此,大学应倡导以人为本的制度,保护人之为人的人性张扬,体现对人的基本尊重和关怀,推动生命终极幸福与完善。
(二)完善民主参与的管理体制
目前我国教育体制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管理体制,学校党政工作均由校长、学校党组织和教工代表大会来定夺决策。虽然在形式上具备民主参与的架构,但是中国千年的封建传统中遗留的官本位思想仿佛灵魂附体似地融合在现代组织架构中,形成科层化严重的实际情况。组织领导者与组织成员及管理对象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权利失衡,教师和学生没有充分的决策、监督与参与的权利。民主不仅是一种政治原则,更是一种伦理要求,为实现人本化、有机统一化的大学制度,应提倡建立民主参与式的管理体制。
首先,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核心是学生,应该让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制度建设,使其充分享受教学管理的民主权利,如学习选择权、教学决策的参与权、教学信息的知情权、管理制度执行的监督权、相关违规违纪处理的申诉权等。
其次,教师在育人中起着主导作用,教学过程诸多环节的管理最后是要落实到教师身上的,所以教学管理一定要注重发挥教师的民主参与作用。应积极征求广大教师对教学质量工作及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有关专业设置、教学计划的制订、课程设置、教学建设规划等具有很强学术性的工作;广泛吸收一线教师参加教代会等有关决策的各级工作会议,扩大决策群体,以教育的专业性指引行政决策,使得领导层能经常倾听到来自一线的呼声。
总之,破除大学制度科层化就是要大力倡导师生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管理,并建立使教师、学生、管理人员三方制衡、互相监督的民主制度,让管理者从刚性管理转变为柔性服务与引导。
(三)拓展自由涵容的学术空间
我国现有的高校教学管理体制借鉴于前苏联高等教育的模式,刚性过强、弹性不足,这一体制特性已经不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制度大背景下高校的深刻变革,也与大学的学术涵容度相违背。自由理念是指个人只有在自主时才是真正自由或充分发展的,而大学制度的自由最本质的体现是在教学科研的自由上。
教学中要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得到更好的发展,应该实施弹性学分制。学生可以根据兴趣、自身基础、教学计划来自由选择学习的时间、内容和教师;可以跨年级和专业选课,学分互通;解除院系间壁垒,使学生可以在低年级时自由选择专业;注重培养学生追求独立与自由的精神等。
要实现教师的教学科研自由,应赋予教师在决定课程进度、教学方法、内容、教材选择、考核标准等方面的自由权利,不受刚性制度下硬性摊派任务的限制;要保障教师有充分的学术科研自由,可以自由地选择研究课题方向,保障学术言论和发表学术研究成果的自由。
在行政管理上也要求管理者弱化行政机构对教师、学生教学和科研的约束,理念上转约束管制为服务引导,弱化行政内部的科层级别,加强教职员工和学生参与学校政务的民主管理,确立教授治教、学者治学的学术管理思想。
(四)提高制度主体的德性修养
大学制度主体的价值取向和价值判断直接反映了制度主体对管理实践过程与结果的“应该如何”的价值判断。因此,制度主体伦理品质的提升,是制度设计的伦理关怀的主观条件。提升大学制度主体德性修养的方法归纳起来有以下两点:一是内修,要做到善于自省其身,潜心本职要义,提高道德意识,弱化价值追求和功利心,抵制社会浮躁影响;二是外炼,要建立相应伦理制度和机构,如制定师生道德行为准则,并附以事后物质和精神的双重鼓励、惩罚措施,同时将带有普遍性的师生道德规范上升为学校制度,使道德价值得到认可和鼓励。成立大学道德委员会,定期召开处理校内道德问题的会议,而其结果能直接影响学校管理制度的最高决策,从而自上而下地构建大学道德管理支持系统。
大学教育是人类文明进化史上杰出的道德事业,也是阶段性社会德性的精粹所在。建设公正而合理的大学制度体系要比构建形式完备精美的大学制度结构更为重要。因此,大学制度的伦理化应成为其制度创新与变革的首要选择。从伦理的角度揭示大学制度中蕴涵的价值诉求,有利于从根本上挖掘大学组织中各种失范现象产生的原因,找寻治本之策,从而促进现代大学制度的变革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