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1978年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因此有大批的外资企业纷纷进驻我国市场,我们也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国家,冲向世界。随着“走出去”战略的不断实施,问题也随之而来,本文通过对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找出其面临的主要风险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从而为国家的经济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关键词】发展现状;风险;对策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规模不断壮大,对外投资的领域也不断扩大。近年来,金融危机的影响尚未散去,对外投资所面临的汇率、利率等经济风险还在不断加重。除此之外,企业自身经营的风险和东道国文化的风险都是我国对外投资面临的主要风险。在此背景下,本文将尝试从我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现状进行分析,找出企业“走出去”时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并对其进行研究,为我国企业有效控制对外投资风险提供重要依据。最后分别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提出关于推进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对策建议,让中国企业在面对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我国对外投资的快速、稳步发展。
1.“走出去”战略的含义
“走出去”是以中国企业为主导,服务于中国公司战略的一种跨国整合模式。从宏观层面上讲是指国家在贸易发展的基础上,以贸易为先导,以市场为目标,以效益为中心,有步骤有重点地引导中国企业对外进行投资,并通过对外投资带动对外贸易和其他国际经济合作方式的发展。从微观层面上讲是指企业到国外投资办厂,充分利用国内外的“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通过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以及与国外企业的合作中,实现我国经济的快速平稳发展。
2.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面临的主要风险
在“走出去”战略实施以来,我国在对外投资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事物都有两面性,由于我国企业对外投资起步相对较晚,体制不健全,所以在经济得到收益的同时风险也随之而来。
2.1政治风险
由于未能预期到的政治因素变化而给国际投资活动可能带来经济损失的风险称之为政治风险。政府政策的改变、政府当局领导层发生变动、东道国社会阶层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等都可能成为政治风险的诱导因素。所有这些社会不稳定因素将会使企业的生产成本大大提高或使得企业的生产停滞不前,从而在经济上给投资者带来了不可预计的损失。
2.2 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通常指在投资活动中因东道国国民经济发生剧烈变动及因此而采取的相应政策使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东道国的经济发展状况越好,企业进行境外直接投资的风险就相对较小;相反,如果东道国的经济发展状况越差,则境外直接投资企业面临的风险就会相应增大。
2.3 文化风险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企业跨国经营和并购活动日益频繁,企业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外来竞争以及多元化的冲突,所有的管理者都需要用全球化观念来考虑本企业的经营与管理,都要考虑文化差异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是否重视跨文化管理正在成为影响现代企业经营成败的关键因素。如何正确认识和识别企业经营中的文化差异与风险并积极采取应对策略,以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是现代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2.4 法律风险
根据IBA的定义,法律风险是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因经营活动不符合东道国的法律法规或者外部法律事件导致风险损失的可能性。我国企业在对外投资活动中所面临的法律规制有公司法、刑法、知识产权法、反垄断法、劳工保护法等。由于不同的国家都有着不同的法律体系,而且他们对于法律的完善程度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东道国法律的不完善会导致企业在投资活动中没有法律可依,当双方利益发生冲突时,东道国必然会牺牲母公司的利益来保护自己的利益,这样就会让投资者蒙受损失。所以务必要对境外国家法律环境有足够的了解,对东道国法律政策的调整与变革要加以关注,这样才不会轻易的触犯到对方的法律而遭遇投资上的挫折。
3.完善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对策建议
3.1 政府层面的对策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国家对做好相关企业投资风险的防范及控制高度重视。政府层面的防范主要是一些企业不可控制的政治和外汇风险,国家通过一些双边、多边条约、国际组织以及完善国内的海外投资法律法规来支持和保障中国海外投资企业,为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创造良好的周边环境。签订投资保护协定是促进对外投资的重要路径,也能够向外发出强有力的合作信号,表明当事国在政治上承诺支持和鼓励相互投资。双边投资协定已被许多国家广泛采用,成为保护投资的最为重要的国际法制度。目前,我国已与100多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并且主要集中于发达国家,还与70多个国家签署了避免双方重征税协定,遵守同各经济体签订的协定,加强外交与经济、外贸援助与对外投资等方面的协调、沟通和配合,提高境外投资者抵御各类政治和经济风险的能力,促进与投资合作国平等互利、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发展。
在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的基础上,政府应积极利用各种措施,强化引导我国企业境外投资行为,避免企业不顾自身条件而盲目走出去。首先,国家应引导企业尽可能到政治稳定性强、政府清廉和效率程度高、经济外向型程度高和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进行境外投资。再次,政府应引导企业投资在国际上具有相对竞争力的行业或对东道国相对成熟的行业,同时企业自身还要注重发挥和利用自身的技术和品牌优势,减少企业“走出去”的风险。
3.2 企业层面的对策建议
基础不良的好建筑是不存在的,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对外投资的基础,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争得一席之地,首先必须要打好内部基础。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企业在管理、人才、技术等方面都不具有与发达国家企业相竞争的优势,所以我们要从这几方面着手。第一,要健全公司的管理模式,使企业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企业还应做到“以防为主”的原则,增强企业自身对外投资的风险防范能力。具体如下:
一、在企业“走出去”投资之前,要深入的研究东道国的相关政策、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以及当地的市场进入壁垒等,同时写出一份有关在东道国投资可能会遇到的风险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全面评估东道国政治、经济形势,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
二、在海外投资经营中,企业要构建一套风险预警和行情分析的系统,随时的监控东道国和其他国家的环境变化,了解变化的第一手资料并定期对其进行分析,这样企业就可以在风险到来之前有相对足够的时间做准备,采取灵活、有效的措施来应对。想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争得一席之地,首先必须要打好内部基础。